1. 研究背景与目的: 阐述调研的背景,例如行业动态、政策变化或市场需求,明确调研的目标,如了解市场趋势、评估业务潜力或改进策略。
2. 研究方法: 详细描述所采用的研究手段,包括数据收集(如问卷调查、访谈、案例研究)、分析工具(如统计软件、swot分析)和研究设计(如抽样方法、时间范围)。
3. 数据分析与结果: 展示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可以使用图表、表格等形式辅助说明。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对结果进行解读,揭示背后的趋势和模式。
4. 主要发现与洞察: 基于数据分析,提炼出关键发现,这些发现应能解答研究目标提出的问题,或者揭示新的见解和挑战。
5. 实际应用与建议: 根据调研结果,提出具体的应用建议,如何将这些发现应用于实际操作中,以优化业务或解决问题。
6. 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承认研究的局限性,可能包括样本大小、时间跨度或方法论的不足,并指出未来可能的研究领域或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开头部分:
1. 引言: 简要介绍调研的背景和重要性,激发读者兴趣。例如,提及当前行业的热点问题或尚未解决的挑战。
2. 研究概述: 概括研究的主要目标和方法,为读者提供研究的大致轮廓。
开头示例: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2024年的教育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变革。本报告旨在深入探究在线学习平台在这一背景下的用户需求和市场潜力,通过量化调查和深度访谈,我们力求揭示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和未来趋势。"
结尾部分:
1. 结果总结: 简要回顾主要发现,但避免重复,强调其对实践的意义。
2. 对策与展望: 基于研究结果,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或展望,展示研究的实际价值。
结尾示例: "我们的研究表明,个性化学习体验和教学内容的创新是在线教育平台成功的关键。为了抓住市场机遇,教育机构应注重提升用户体验,同时加大研发投入,打造适应未来教育需求的解决方案。随着5g等新技术的普及,我们期待在线教育领域展现出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以上内容遵循了简洁、连贯和专业的要求,旨在提供一个清晰的2024年机构调研报告撰写框架,帮助读者理解并执行调研任务。
去年以来,通河县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对乡镇和部分县直纪委进行了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按照市委本次调研要求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乡镇和部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情况
__年4月,针对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弱化问题,按照上级纪委有关规定,我们探索实施了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撤销了 8个乡(镇)党委纪委,成立了祥顺镇和富林乡2个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了7个县直部门纪委,成立了教文卫和农业2个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
1、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先后召开三次会议,专门研究派出机构有关问题。在编制和干部职数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在全县优秀副科级干部中提拔4名干部,任正科级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在优秀后备干部中提拔了12名干部,任副科级纪工委委员,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创造条件强化管理
保障。二是分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创造条件创造创造条件。县政府先后拨款30万元,为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解决了办公场所、电脑、电话等办公办案装备和设备。统一标准,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制度,明确规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与纪委干部在福利待遇、评优晋级、纪律要求、学习培训上“四个一视同仁”,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根据有关规定,赋予了派驻机构检查权、问询权、制止权、建议权、谈话权、考核权、问责权和督办权。同时明确规定派出机构受县纪委、监察局垂直领导,协助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宜,做到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通过改革工作体制,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虚位、协调缺位、办案失位等体制上弊端带来的问题。
二、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情况和成效
为保证新的工作体制规范运行,通河县纪委坚持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对立的原则,保证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独立履行职责。通过对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达到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
1、积极开展了廉政教育工作。积极协调党委把廉政教育纳入了党委的学习计划,定期下发学习要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__的理论、方针、政策。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纪工委普遍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观看了傅丰志案例警示教育片。驻农业纪工委紧紧围绕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组织开展了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了对145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教育。驻教文卫纪工委紧紧围绕医德医风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举办了“廉政文化进校园”广场文艺专场演出活动,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2、深化对重大事项监督。紧紧围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入开展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成立以来,各纪工委先后参加所驻党委会议22次,监督人事任免、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29件。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工作谈话24人次,信访谈话2人,警示教育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检查党委、部门各类会议记录12次
3、积极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从纪工委书记到委员都确定了各自联系单位,深入各自联系点,进行面对面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重点查看工作方案是否制定,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到位,活动记实、会议记录是否规范,责任制是否层层签状,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帮助所辖单位完善了反腐__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建立了8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对各类图版、阵地、档案、工作流程进行标准化建设,有力的推进了院务、校务、村务公开工作。
4、创新了工作载体。各纪工委共在辖区内党员、干部和群众中聘请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员、廉政建设监督员168人,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监督网络,推进了反腐__建设。以乡镇站所长“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为载体,强化了对基层站所长的管理和教育,加强了对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延伸了工作手臂,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洁从政。结合“关注民生、促进发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组织评议员对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件,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5、坚持了依法执纪办案。4个纪工委成立以来,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37件,初核案件线索25件,立案18件,结案16件,处分党员干部17人,收缴违纪资金15万余元。立案案件占全县的50%,收缴违纪资金占全县的70%。在惩治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未进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县直纪委情况
我县原有35个党委、党组、直属总支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改革后,撤消了15个党委纪委,现还剩下20个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未进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1、构改革的纪委的县直部门基本情况。全县未进行机构改革的基层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共20个,其中,县直党委15个,县直属总支纪检组3个,法检两院监察室2个。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0人,行政级别均为副科级。上次改革未纳入纪工委管理的部门共有38个,20个党委和未纳入纪工委管理的县直部门共有党员2388名,涉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约270人。
2、行机构改革的纪委工作情况。近年来,县直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能够按照县纪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学习会等一般性教育活动,能够配合县纪委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纠风治乱工作。总的来说,能够完成规定性动作,但工作创新不强,没有特点和特色。未实行派驻管理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作用发挥较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查办案件力度小。从去年办案情况看,全县共办案29起,其中纪委和纪工委办案27件,基层纪委办案2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作用不大。二是常规性工作质量低。从日常工作上看,个别基层纪委只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装档、补充材料,应付上级纪委,极个别的还存在压案、瞒案现象。三是有影响、有震动的教育活动少。从开展大型活动情况看,纪工委辖区内党委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像卫生、教育等部门,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行风教育活动。未实行派驻管理的党委,往往重业务、轻教育,几乎没有开展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教育活动。
3、关于对县直纪委改革的初步设想。持“分类归口,整合力量,集中派出,统一管理”原则。在试点基础上,对属地管理的党委纪委进行撤销整合。撤销党委纪委、直属总支和纪检组20个,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撤销后各部门设一名专兼职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2个县纪委监察局驻部门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即:驻政法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地点在检察院)、驻财贸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地点在财政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原则,划分纪工委监察分局管辖部门(含常设机构)。新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为4人。设书记分局长1人(正科级职位配置),副书记、副分局长1人(副科级职位配置),副科级职位委员1人,科员职位委员配置1人。驻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驻农业纪工委监察分局、驻教文卫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职位职级配置按新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职位职级配置理顺。
四、派驻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以后,个别党委领导以为撤消了基层纪委就是取消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对基层党纪检监察工作不重视、不过问,严重影响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派驻机构的级别没有明确定位,造成了干部选拔、人员配置等方面实际操作中的困难。
3、派驻机构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突出表现在多数干部为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欠缺。
4、还有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乡镇水利、教育、卫生、林业等上管的企事业单位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按照《派驻机构责任区划分办法》,这些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应由上口所在纪工委负责,发生案件则由属地辖区纪工委负责查处,实际操作中却常出现两不管现象。
五、关于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相关建议
1、基层党委反腐__能力建设。明确党委主管领导,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委员,改变上重下轻的工作格局,实现工作重心下移。要加强基层纪委的人员队伍建设,理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加强作风教育,经常性的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改善基层纪委的办公条件,在经费、设备上倾斜基层纪委,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2、切实加强派驻机构人员培训。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以纪检监察业务理论知识为重点,以提高干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和技巧目标,集中辅导与在岗自学相结合,全面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出台相关政策,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建议在对基层纪委实行派驻管理,由省市纪委与组织部门搞好协调沟通,出台相关政策,统一研究派驻机构的指数、职级、职能,为县级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宽松的政策环境。
关于我县市场中介机构存在情况调研报告
中介机构是市场机制运行的最主要主体之一,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承担着比较重要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类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县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中介机构已经有8大类112家,这还不包括一些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大量的中介机构的存在,给人们的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带来了便利,满足了市场,也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但是,目前,中介机构市场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扰乱,同时也给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加以研究,努力抓好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使其规范、健康地发展壮大。
一、当前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或事企不分
许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是市场行为,但一些行政因素、行政行为在干扰和妨碍市场行为,致使中介机构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服务,失去了公正性。具体表现在:①部分行业的中介机构还没有完全同行政部门脱挂;有的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仍在履行本属中介机构的业务,而一些比较特殊的垄断性行业,只有较少的一、二家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借助行政部门的影响承揽业务,不许他人插手。②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在中介机构兼职的情况;业务人员双重身份,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又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本人或以配偶子女的名义在中介机构入股,参与中介机构的分红;有的以办公场地折合股份,有的以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的名义直接用现金入股,还有的则以家属子女的名义进行参股。④行政部门在中介机构报销费用,有的甚至直接由中介机构给机关部门发放奖金、福利。⑤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中介机构组织安排的高消费活动,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机构承担。由于上述一些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中介机构同行政部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主要表现在:①黑市中介;不注册登记,不交纳税金,无经营执照,无资金场所,从业人员无执业资格,仅凭一张广告,一个电话,或一个简易的招牌从事中介活动。②私下交易;不按行业规则办事,唯金钱是从,有人肯出钱就什么业务都可以做。③超经营范围承揽业务;明明是经核准从事职业介绍的,但房屋出租、二手房销售等等都做。
(三)盲目收费或只收费无相关的服务
表现在: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明确,收费存在盲目性。②一些服务项目虽经物价部门核定,但弹性较大。③一些独家经营性的服务项目或垄断性行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高,或只收费但无相关的服务。
(四)无执业资格或业务水平低
一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清楚,对相关的行业规定也不熟悉;二是未经上岗培训,也未参加过相关部门及上级组织的学习考试;三是服务效率低,业务不熟练。四是持有效上岗证件、具执业资格者较少。服务不是以质量取胜,而是靠拉关系、找熟人、走后门。
(五)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
有的中介机构为承揽业务随意承诺,承诺了不兑现;有的业务承揽后半途而废,收取的费用又不退还;有的出具的文书不真实,搞虚假证明、虚假报告,或对被服务的项目、被鉴定的物体本身就不清楚不了解,不进行现场的调查勘测或测定,而是凭借服务对象的授与。
二、原因分析
(一)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职能部门监督不力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我县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除工商行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外,其他一些政府部门大多没有开展针对性的工作,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或任其发展的状况。事实证明,行业主管部门管与不管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管的县人力资源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劳动部门无偿专门提供集中经营的场地,17家中介机构在统一的平台上运营,统一发布信息,执业人员的资质由劳动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并由省厅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17家中介机构成立了行业自治组织,建立了相关的工作规则、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等,所以相对来说我县的中介机构劳动力职业介绍这块就比较规范一些,问题就相对少一些。
(二)中介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未完全脱钩,同行业管理部门还存在利益上的关系
虽然近几年来对行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有的企业改制后仍然与行政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是人员上有的虽然从行政机关中“走”了出去,但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同中介机构中的执业人员都是一些老同事,有事无事还经常聚在一起。二是一些部门利用本部门空闲房屋出租给所管理的中介机构作营业房。三是少数行政部门有些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包括有用亲友、家属子女名义投资入股的。四是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一些行政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一些行政部门,无论是人员还是经费都还没有同行政机关完全脱离关系,事业单位虽然有自己的法人,但经营并不独立,只是摇身一变干起了社会中介的行当,所以其行为表现为行业垄断,受行业主管部门保护,市场竞争不充分,更谈不上公平、公正。
(三)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相关的法规建设还比较滞后
目前,关于中介机构的设立、运作、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尤其是对中介机构管理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少,即使有的也只是原则性规定,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再加上许多新型中介服务业的出现,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监管领域出现了真空,导致许多中介单位认为自己是“无人管”的,或是主管单位管不到的,进而在开展业务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四)行业协会未普遍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不够
行业自律是规范中介组织的核心环节,中介机构应当参加行业协会,或成立中介行业协会。但现实中,各中介组织都是“自顾自”,普遍未建立行业协会,更不要说制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奖惩规则、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约束执业行为了。
三、应采取的措施
中介机构依据行业分类涉及的行业和部门比较多,就我县的情况看,共涉及财政、司法、科技、建设、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税务、公安、民政、劳动、人事、审计等十多个部门。面对这么多的行业分类,这么多的形形式式的中介机构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监督,使其行为在市场运行机制的法则下,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确实是项比较艰巨的任务。因此,加强对中介机构组织的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是项政府的系统工程,它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只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才能使社会中介机构得到健康发展。
(一)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按照行业分类和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具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就我县中介机构目前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当前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把好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申报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未取得执业资格和专职执业人员少于3人的,都不得同意或批准从事中介活动。《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此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条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工商部门不得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使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相关的中介活动。二是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当前中介机构组织的执业人员业务水平还比较低,与被服务的客户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难于令人满意,因此,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使之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要督促和帮助建立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执业规则和管理制度,督促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行业行规,不断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四是要加强对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奖励先进,宏扬正气;同时对一些不遵守行业行规,无序竞争,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不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适当的场合与形式,予以公布和曝光。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一些措施,限制其在今后的中介服务方面的一些行为,使其不能或不敢违反职业道德,不得不自觉地诚实守信。
(二)部门与部门之间必须紧密配合
依据中介机构的行业分类,涉及的行业部门比较多,而且行业部门与行业部门之间在职能上还有一些重叠和交叉的。如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是由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的,但审计机构的财会业务、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却应该是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这就要求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密切配合,唯有这样才能使一些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中介机构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对条件不具备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予以登记。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独立审计机构的业务质量进行监督。县财政、司法、科技、教育、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真正把所担负的管理同监督工作担当起来。加强协调联系,适时沟通反馈信息,防止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
(三)行业协会必须从事与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的行业协会都没有发挥作用,行业协会还没有从事行业管理方面的一些工作。有的协会从设立到目前没有开展过活动,有的协会开展了一些活动,但所从事的是一些与其行业管理毫不相干的事情。还有一些协会,以服务为名,只收费不服务,变相为单位搞创收谋福利。行业协会既无章程,又无自律规范,所以各系统部门要对加强对行业协会的领导,对行业协会的性质、职能要科学的定位,使之担负起相应的行业管理职能。针对行业协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和帮助协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加强协会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协会设立的宗旨,帮助建立相关的活动章程。二是制定本行业的自律规范和奖惩规则,使之成为一个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三是开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引导本行业中介机构上规模、上水平,指导成员单位的发展。四是建立本系统行业的信用等级制度,对违反协会章程,无序竞争,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等予以公开或曝光。
(四)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参与共同监督
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光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工作还不够,还必须要由全社会来共同参与。首先,要在社会上形成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体系,形成人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则,讲求信用。其次,中介机构组织要加强对自己业务的宣传和公开工作,便于社会各界的了解同监督。尤其是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的依据标准等要进行宣传公布。第三,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设立相应的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监督卡,方便群众;同时对一些不良行为大家要善于和敢于举报,从而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群众广泛参加的监督格局。
破解机构人员全行业统计难题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适应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粮食部门的全社会行业统计职能,需要依法做好粮食行业统计工作。现行粮食行业统计包括粮油购销存流通统计、粮油加工业统计、仓储设施统计、机构人员统计四大部分。在省粮食局布置“二○○五年度粮食行业机构和人员统计”时,明确提出统计的范畴为全行业。而实际工作中操作难度相当大,以二○○五年报为例,全市民营企业机构数为135家;全市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为2954人。这个数据与实际明显不符。本人就此问题,发表浅见如下:
一、加强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的重要性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粮食管理的范围增加,粮食企业的经营环境复杂多变,风险越来越大,要确保利润最大化,必须确立统计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发挥统计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这也是由统计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
2、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工作是基础,是反映粮食行业发展情况的晴雨表。现代化的粮食行业经营管理工作,如果没有准确、翔实的统计数据,管理只能是纸上谈兵;如果没有快捷、开放的现代化信息传递手段,要达到全行业的高效管理水平也是难以实现。因此,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工作不是搞不搞的问题,而是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搞好的问题。
3、与过去相比,新形势下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制度,统计范围广、调查对象多、质量要求高。因此,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全社会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对统计调查的操作方法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并对入户调查和统计执法工作给予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供粮食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积极配合做好有关调查工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统计调查人员的培训,坚持依法统计,严格统计监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采集、汇总和报送任务。
二、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粮食市场的放开,粮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粮食产业正向着多元化格局发展,国有粮食企业将受到更大的冲击。个体、民营、其它行业的介入,使原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受到挑战,粮食行业多元化的经济体制已经形成。为此,再沿袭旧的模式来管理现阶段多元化的粮食行业,已不能满足行业管理的要求。
1、随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深入,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的粮食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打破了原有封闭的行业统计格局,市场主体出现多元化,统计的主体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急需拿出开拓创新的管理办法,以避免削弱和淡化粮食行业统计职能。
2、我国加入wto,国外粮食企业不断进入中国粮食市场。目前的行业统计方式不利于区域性经济协作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不能顺应经济发展全球化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3、现有的统计和统计信息系统的管理手段已不能有效地进行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汇总和传输,不能提供有效的预测、决策依据。因此急需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改变统计人员的工作方式,以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三、解决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问题的建议
1、要增加投资,加快粮食行业信息网络建设。要多方面争取投入,把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作为粮食行业信息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单位内部实现统计电算化管理,提高数据处理水平;在粮食系统,实现微机联网、资料上网、信息共享、网上办公、电子商务等要求,最终实现全行业的信息网络化、办公自动化、管理规范化,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统计工作快速发展。
2、专业统计是行业信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系统体系方案上尽可能采用目前先进的分布式数据库解决方案,这样既可以提高系统的易维护性,同时使行业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也得到了保障。在系统方案选型上也可以考虑选择专业易用的统计系统,这样便于我们加快掌握使用和地方推广的进程。
3、要加强技术培训,尽快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针对目前粮食行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工作,以适应粮食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应重视和加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培训,督促统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统计信息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的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给领导提供可靠的信息、建议及意见,促使领导重视统计信息工作。提高统计上报率和上报质量,使数据更加准确的反映行业状况,为政府做好参谋。加强统计信息反馈,使统计信息来源于企业,服务于企业。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______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使所有的粮食经营主体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全行业机构人员统计工作的数据质量。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也不断的发展壮大。行业的发展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按照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路,加强指导,科学运作,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协调发展,是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最近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切地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导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远的意义,有以指导工作实践,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司法鉴定管理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梳理总结了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查找到影响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决心以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加以解决,使司法鉴定行业在规范的管理下、在科学的指导下,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的现状
1、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共有19类家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215名。其中,法医类4家;司法会计类6家;工程造价类2家;房屋安全管理类鉴定2家;土地估价1家;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家;综合类1家,即市科学技术咨询总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其鉴定业务有6类:即机械电子、农业技术、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及文书司法鉴定。
2、目前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能有:司法鉴定人行业准入的初审和申报,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和变更登记的初审和申报,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的初审和呈报;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档案;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向省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司法鉴定统计、总结和报告、协助省厅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3、近年来完善的相关制度:在工作中相继完善制定了《司法鉴定诚信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信访和投诉受理制度》、《机构设立初审程序规则》等九项规章制度,为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参考内容式样》和《司法鉴定告知回避单参考式样》,建立了司法鉴定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省厅的要求,统一了司法鉴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开展,但由于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所以,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管理,还存在着和公检法机关以及鉴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使统一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阻力。同时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特殊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的规范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头管理的问题仍然无法有效解决。司法鉴定多头管理是引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决定》确立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但从实际情况看,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仍然存在。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决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建立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大类'国家名册,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开。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法院又分别根据各自系统内有关规定,建立起系统内的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除此之外,除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类专业鉴定机构外,还有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类别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名册等。这些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之间的衔接和规范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二)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尚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和布局上缺少系统考虑。在我市现有的19家机构中,三大类机构只有4家,办理业务占到了70%。三大类外机构15家,其中司法会计类就有6家,业务量只占10%,而且只有少数几个机构业务相对多一点,大约有60%的机构没有业务。此外,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也直接影响到行业的发展,一是为追求经济利益,超范围受理司法鉴定事项,组织无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二是重委托机关、轻管理机关,对委托单位的要求是相当关注的,而对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日常规范化管理有消极抵触情绪,对部署的工作要求并不热心,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三是重眼前利益,不做长远考虑。许多鉴定机构的成立动机不正确,有些所是拼凑挪借司法鉴定人员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目的只为了增加原有行业资质的含金量,或是与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业务范围的攀比,对于真正开展规范的司法鉴定业务并没有认真考虑。
(三)司法鉴定机构外部执业环境不容乐观。一是司法鉴定的管理与使用之间存在脱节问题,司法鉴定的委托、取证、质证和采信制度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各诉讼参与机关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尤其是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审判机关掌握司法鉴定机构的具体执业情况,如接受委托的数量、鉴定结论的采信率、出庭质证情况等,也比较了解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但它不是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甚至行政处罚。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主管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具体执业活动了解不够,产生监督的空白点。另外,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在经济补偿和人身安全方面还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管理没有跟上。根据国务院1998年给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门履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当时,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范围远远超出了'三大类',比较多得涉及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范畴。《决定》出台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一部两院'的协商机制一时难见成效,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迫切需要研究解决。三是缺乏税务、劳动保障、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目前,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税率确定、组织代码证领取、司法鉴定人员的落户、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不够明确,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是认识上不统一。由于利益和立场的不同,以及《决定》部分内容表述模糊,相关司法解释滞后,导致各相关部门对《决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出现了认识上的混乱。比如说,侦查机关保留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属不属于《决定》所说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对象,仅仅是指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还是包括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不涉及诉讼的事项,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能不能进行鉴定,能不能收取费用?如果进行鉴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门的原意?各部门的理解各不相同,学术领域的争论没有停止。在不同认识基础上出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二)由于发展阶段的限制导致了部分问题的存在。应当看到,从__年至今,司法鉴定有法可依、规范发展只有短短的4年时间,要使司法鉴定工作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无疑不现实。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虽然存在分布不均等问题,但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方针,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服务诉讼的作用进一步实现。但要求我市司法鉴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叫得响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这应当是作为我们的一个发展目标。而在此过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积极争取,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创造良好的执业、生存环境。
(三)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形势需要。从管理制度上看,在《决定》出台后,司法部相继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省司法厅也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初步解决了比较迫切的几个问题。但是,从工作实践看,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考试制度没有全面推开;执业监管不严,有关监管和处罚规定比较笼统,操作性有待加强;初任培训、继续教育、资质管理等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从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门与公检法系统相比,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具备相关执业知识和经历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业务管理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四、对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认识。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决定》的核心内容。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现鉴定权与审判权、侦查权的分离,有利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对鉴定活动的信任,有利于纠纷的最终、妥善解决。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自觉地贯彻好《决定》的规定和精神。为了落实改革要求,在中央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鉴定人、鉴定机构的管理,应规范社会鉴定机构尤其是'三大类'以内机构。总体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社会鉴定机构、侦查机关管理内部鉴定机构、人民法院负责鉴定的委托、采信等工作的格局。至于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结合我市实际加强政法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
(二)逐步实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几年来,在工作实践中,对于因为国家立法滞后、缺乏统一性规范而带来的种种困惑和无奈,我们深感切肤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最好的路径就是自上而下、整体推进。一项制度的改革,一个新体制的确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的考虑,需要遵循统一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而这是靠各地自行攻坚、以下促上的方式所无法达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经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已经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的情况下,要逐步完成对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进行总结、分析和完善,并予以确认或做出统一规定。否则,各地在一个涉及制度建设的问题上长期处于各行其是、各显神通的状态,必然会造成新的法制不统一和思想混乱,给后续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难。
(三)站在制度建设的高度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点。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司法鉴定事业的大局出发,站在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的高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对旧'湖泊'举行清污和疏通,要将原来的'湖泊'变成'活水不断、去污力强、清波荡漾、水质优良'。二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司法鉴定因其特殊属性长期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没有市场可言。但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鉴定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统一、开放、自律的要求,对作为社会总资源有机组成部分的司法鉴定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规范司法鉴定市场就成为司法鉴定管理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培育市场,就要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开放运作、资源共享;要让那些符合统一的准入条件的'鱼儿'都进入到'新湖泊'中。这样,市场才有生机和活力;要规范和完善市场,就要改变过去那种无序纷争的混乱局面,注重引导、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剔出那些'害群之鱼',使整个市场从无序走向有序。这样,市场才能在规范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常说'水清则无鱼',但司法鉴定的'鱼'必须在'清水'中。
(四)大力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其管理对象的多样,管理内容的广泛,管理体制的复杂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要求这些同志要有一定的理论功底、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懂法律和一定的专业知识,更要求他们热爱这项事业,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有面对困难勤于思考,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气概。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行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制度,确保所有的司法鉴定人每年都能够接受1-2次专业知识、法律知识教育,不断补充新知识、新法规,不断提高鉴定技能;推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各种类型的教育活动,提高司法鉴定人对司法鉴定的认识,以较强的政治素质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要注重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加强与高校法医院系等司法鉴定人才培养机构的联系合作,扩大鉴定人的教育培养渠道,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司法鉴定行业。
(五)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规范社会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司法鉴定人收接案、出庭质证等制度,抓好上级有关制度的学习、贯彻。开展鉴定质量评估,组织对口检查或案卷分析,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水平。要加强对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管,重点解决不按程序规则、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鉴定,超业务范围鉴定,不具备鉴定资格人员从事鉴定,私自接受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与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进行不正当交往等问题,保证司法鉴定人依法规范执业。认真对待投诉,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执业秩序。建立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司法鉴定机构存在违法或过错行为的,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内设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落实责任追究,使涉及司法鉴定的投诉、信访有较大幅度下降。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农业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农业局开展了调研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目前,农业局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共有党员73名。下辖办公室、政工、财务、政策法规、农安办等6个股室和茶叶局、能源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农机监理站、植保站等13个二级单位。目前,农业局在职职工98人,离退休人员61人,有县第二老干局之称。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及时落到实处。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通过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中层干部、全局会议、学习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落实中央、省、州、县会议精神。三是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局长统一领导、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各负其责、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支持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责任内容和具体分工,切实把建立惩防体系的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到农业局各项业务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服务行为。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__败体系建设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同时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双重责任。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预__败工作责任制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督察,讲与评、查与改相结合,真正形成了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全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分管和各层级实行一岗双责的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明显提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局党委结合当前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主要学习了《_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___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___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___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__败体系20242024年工作规划》、《镜鉴》、《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__八项规定、湖北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农业局机关管理制度等内容。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加强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教育为目的,开展党员活动,更好地激发了党员干部端正工作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除了组织观看《镜鉴》,在七月一日纪念建党93周年暨半年工作总结大会等会议上,党委书记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堂廉政课,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严明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为全县农业快速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做出新贡献,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方式、班子议事规则和班子成员表决办法等机制来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最后由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二是建立健全部门日常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学习制度、资金切块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构建广泛覆盖的基本制度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健全领导班子议事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还建立了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绩效的监督和考核。做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实现办公经费不超标、工作不马虎、办事不拖拉。三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根据财政支农的目标和重点,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类具体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到规范划拨,规范结算,确保各项支农强农惠农资金拨到项目实施村、农户相关账户,杜绝截留、滞留、挪用、贪污等违纪行为发生。四是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对党务、政务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真正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推动了党务和政务工作阳光透明运行。
(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加大专项资金纠风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纠正问题行为。二是全面推行即办制。认真推行即办制,实行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落实重大事项备案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规范各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器材、办公用品等,全部按有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计划,接受财政监督。四是健全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组织人事方面的廉政建设,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了凡进必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制度,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度重视改制、退休人员生活待遇、职工住房补贴、编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干部职工反映的强烈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维护职工切身利益。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廉政教育针对性还不强。各单位普遍重视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廉政教育工作有所加强。但有的单位对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党风廉政教育虽然在开展,但广泛性不够,针对性不强,没有起到应有作用。相比之下,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制度坚持得好,而对普遍党员特别是编外职工的教育抓得不够,有的单位没有紧密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主动有效地开展教育,而是有依赖思想,党委部署什么就做什么,工作被动应付。
(二)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各单位普遍加强了内部管理,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式上已经建立,但实际执行不严,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不够。有的制度建设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将反腐__的要求融入其中,有的看起来制度很健全,但执行不力,成为摆设。干部职工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仍未改变,收入分配制度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落实。
(三)重点岗位监管还不到位。监督的重要性被普遍认同,但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人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项目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单位都能规范操作。但有的项目负责人存在着依赖思想,对项目招标、审计等交给专业部门后的监管不够重视。另外,一些限额以下的小项目的招标还不够规范,如监督不到位,容易出现串标、围标等现象。
(四)个别党员干部作风飘浮。干部作风整体有所转变,工作热情有所提高,形成了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但有个别领导干部习惯当甩手掌柜,主动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较淡薄,主动为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不强。表面文章、形式主义、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不良作风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人虽是少数干部,但对干部整体形象影响很大。
三、对策建议
农业局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加强和改进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不断研究和探索,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所面临的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新的管理模式,形成新的机制。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要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常抓不懈。一是完善教育工作机制。要把反腐__教育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人事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各支部要抓好党员干部正常教育,确保教育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二是改进教育内容和形式。廉政教育既要注重教育对象的普遍性,又要兼顾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应侧重从加强从政道德修养、正确对待权力和名利等方面的内容;对一般干部和职工,应该侧重从提高政治思想品德、自觉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使教育更加贴近实际、更加丰富多彩。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部署,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开展以反腐__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大反腐__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度约束。一是要统筹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惩__败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的整体构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二是要突出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制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制度。制度要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同时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切实际。三是要加强考评。根据制度不同的内容特点和程序,明确不同的控制目标,找准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设置风险控制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要按照加强主动监督,前移监督关口的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系统性和操作性强、符合农业局实际的监督体系。一是要抓好决策民主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重点工程的安排、重要干部的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三重一大程序研究。二是要确定监督重点。抓住容易发生问题、滋生腐败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强化监督制约,防止越权、侵权、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三是要拓展监督空间。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局长信箱、计算机网络等监督渠道,实施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
(四)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到位、检查到位、监管到位、追究到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反腐__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地把反腐__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检查、抓督促,协调解决一些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认真研究解决所辖党支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要选好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要求和党员人数和单位工作性质,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因调动、退休等原因出缺的,及时配齐。二是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党支部要挑选党性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和乐意为群众办事的党员担任纪检委员。局党委要支持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宣传、监督、参谋的作用。
目前,我国总分支机构税收征管所涉及的政策规定主要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______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__]185号)、《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802号)、《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__]1号)、《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__〕28号)等。这些规范性文件虽然对总分支机构的纳税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但由于总分支机构管理的复杂性,征纳双方容易发生争议。本文通过对总分支机构征管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管理对策,并提出审计思路。
一、总分支机构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不强 自身重视程度不够
主要表现有:①不主动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②办理税务登记后不申报纳税,或者虽申报纳税但申报信息不真实;③一些总机构利用自身的财务人员或与税务代理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合谋,针对税收征管漏洞,为其总分支机构经营进行不合理的纳税筹划,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④造假账或者进行账外经营,甚至由分支机构直接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并截流提成款,私设小金库,直接造成税款流失;⑤不按规定提供“总机构已汇总纳税的证明”等。
2、税务机关日常监管不力 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主要表现为: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忽视分支机构的税源潜力,管户人员缺位,日常监管措施薄弱,不能经常、有效地对分支机构实施实地巡查,对分支机构是否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涉税异常变化等具体情况不清楚;而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也难以全面掌握分支机构的真实经营状况,管理上是“有心无力”。
3、征纳税双方信息不对称 税收管理处于被动地位
一是设立环节,分支机构遍布各地,是否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纳入属地管理是分支机构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空挂、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分支机构数量多,且“消亡”得比较随意,管理部门对其缺乏约束、缺少制约,分支机构管理呈现随意性。尤其是在异地设立生产车间而不办理证照登记的分支机构“黑户”更是难于控管。
二是经营环节,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纳税人异地移送货物的真实经营情况,在信息掌握不全面的情况下,难以区分判断,进而确定其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三是注销环节,一些“挂名”的分支机构,其与总机构间是“松散型”联系,总机构松散管理甚至是不进行管理,这些分支机构是否建账、纳税、购票等,总机构均不过问。部分分支机构在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自身不建账,带来管理上的漏洞。
4、税法尚待进一步明确 税收管理缺乏有效措施
一是对分支机构资料管理缺乏明确规定。二是对分支机构的具体问题难以有效掌管。主要包括分支机构资金物流的真实状况、总分支机构间转移流转税税负、控制所得税税负问题等。三是对分支机构提供的汇总纳税证明亟须进一步加强管理。现行的汇总纳税证明填写的项目较少、内容不多,不能提供税收征管所须的足够信息。对汇总纳税证明的真伪情况,也有必要采取措施予以核实。
5、缺乏有效信息共享机制 部门协调不力
一是目前使用的税收征管软件还难以对征管信息进行全面处理;二是国税与地税之间、总分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之间、税务与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无法及时有效互通信息,致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收支状况、纳税申报真实程度的监控非常有限,对异地信息更是难以准确掌握。
二、征管对策及建议
1、完善现有税收法律体系
明确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对不同核算方式,本地或异地的分支机构和总机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何种相关情况证明资料,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及征管办法;建议对分支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时适用何种征收率、分支机构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的建账要求、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税收管辖权、总分支机构来往费用的判断(可要求总机构提供有关来往费用证明)、无法提供汇总纳税证明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方法等政策进行明确以方便操作。
2、健全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机制
一是抓好税务登记环节。应由总机构出具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详细资料,使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能够掌握总公司的投资情况、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产品及服务项目等情况,特别是对分支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和账务往来更能清楚了解。二是严格执行纳税申报制度。分支机构必须在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资料,在经营地纳税。三是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分支机构需加强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的购买、使用、结存、报缴制度,责任到人,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3、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联系
税务部门应定期到工商部门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及时掌握所辖责任区内户籍变动情况,对新办分支机构及时纳入税务管理范围,对吊销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及时注销税务登记,做到“管户清”。
4、建立总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协调机制
一是明确分支机构在向总机构申请汇总证明时,由分支机构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经费开支、费用分摊等影响利润的因素进行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出具有关收入数据申报情况的证明,以利于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展汇算工作;再由总机构据以开具所得税汇总纳税证明。
二是明确分支机构不能提供证明的,在责令限改期满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予以征税,并且其交纳的税款不得在总机构汇总报税时抵减。
三是增加总机构纳税汇总证明的填写内容,以利于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展日常的征管工作。
四是建立总机构责任连带追究机制。对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履行税收义务的,当然应由总机构承担责任,可以考虑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依据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合乎法定程序、法定依据、违章事实清楚的处理、处罚决定对总机构实施处理、处罚,并将结果反馈给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三、对总分支机构跨区域审计的思路
1、建立有效的跨区域联合审计的税收管理模式
开展联合税务审计工作能加强税务部门内部横向和纵向的联合,规范税务机关间的协作配合,使税务审计人员开拓思路、提升质效。实行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应建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在工作上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选户、统一审计、分别处理的“四统一分”原则,强化内部管理与协作,以有效遏制多头下户现象,降低纳税遵从成本,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改变跨区域联合审计总分机构同步开展的方法
在统一审计所属时间的基础上,实行先总后分或先分后总的审计安排,其要点是将已审计的总(分)机构的案头审计报告、案头审计底稿、预缴所得税涉及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及其确定的分摊比例等资料,报省(市)局审核同意后,转分(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展下一步审计,从而有利于总、分支机构税务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有助于把握税收政策和审计口径的一致性。
在对象选取上,以所得税汇算清缴信息数据为依托,兼顾行业分类、经营规模、亏损盈利等情况,结合日常征管工作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重点挑选收入额较大、但税负偏低的企业,或者在近2—3年期间销售收入不稳定的企业,或者因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而被处罚过的企业作为税务审计对象。
具体实施时,可以分成三个层次实施:第一层次是省局安排审计企业;第二层次是市局安排审计企业;第三层次是简易审计企业。第一、第二层次严格按照《税务审计规程》的程序与要求规范实施审计,第三层次采用简易办法灵活实施审计。
3、针对重点环节实施联合审计
一是针对税务登记环节,重点审计有关总机构出具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详细资料,掌握总公司的投资情况、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产品及服务项目等情况,掌握分支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掌握总分机构的账务往来与资金往来情况。
二是针对纳税申报环节,重点审计总分支机构的纳税申报情况,主要关注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申报的项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涉及纳税调整等,尤其是缴纳税款数额较大、连续亏损、历年检查中问题较多、财务管理混乱的总分支机构列入审计重点对象。
三是针对发票管理环节,重点审计总分支机构发票购买、使用、结存、报缴各环节情况。审计实务中应关注发票来源是否合法、票据扣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等,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发票管理疏松、混乱的状况。
四是针对税务注销环节,重点审计分支机构在注销时,其资产清算决议、存货的除了、有关税款凭证是否结清、清算公告、以前年度审计报告等情况。
五是针对跨省市总分机构,重点审计总分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及其所确定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系数。可以审核《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审核所备案的总机构信息、上级机构、下属分支机构信息及分支机构注销情况等信息。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事业单位不同于行政管理机构,它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在各级政府组织机构中,事业单位无论在机构数量上还是在拥有人员上都远远多于同级行政机构。它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此重要性显而易见。下面,就当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措施浅略的谈一些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欠合理。首先,在机构设置方面,许多地方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立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是不管本地区有不有必要设立,只要有上级文件依据,周边有设立参考,单位有要求就可以设立。而不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设,本身职能相近的机构,可以合并的却单设,对要求新设立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设前调研。导致机构臃肿重叠,财政负担加重,部分事业机构设立后长期无法正常运行,进人后也无事可做。其次,在事业单位编制配备上更是无章可循,具体配几名也不是根据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来配备,而完全受制于可调编制数和财政供养能力。因此导致部分事业单位职责多、工作量大而只有1名或几名编制,很难适应工作的需要。
创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用药安全调研报告
三分局辖区共有医疗机构4家,医疗机构在人民群众防病治病方面发挥着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医疗机构药房是否规范、药品质量能否得到保证,直接关系到医疗效果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大部分医疗机构药房存在“小、乱、差”的问题,使群众买放心药难的问题日趋突出。因此,医疗机构药房的改造和规范工作,就成为药监部门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
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硬件设施不完备。硬件设施是一个医疗机构药房的基础性工程,直接影响着药品的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然而,4家医疗机构,大部分均不同程度地缺乏硬件设 施。一是药房、药库面积过于狭窄,有的药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药库面积不足40平方米;二是没有相应的管理设施,如药架、药柜、干湿温度计、隔地垫、冷藏设备及通风、避光、防鼠、防虫等措施;三是调配使用工具不全,部分医疗机构调配药品都没有使用专用工具,而是用手直接调配,并且包装药品没有专用药袋,这些都不符合药品的包装要求,直接污染了药品。
(二)软件资料不健全。软件资料最能反映一个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的全过程。但是,在常用的10余种软件资料中,医疗机构最多只能查到药品购进记录等
三、四种资料,与 药品零售 企业50余种软件资料相比,还不足10%。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各类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如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调配、事故处理等制度;二是本单位没有建立起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档案;三是购进、验收记录不完整、不写药品剂型规格、不注明验收结论、购进验收人员不签名等现象大量存在;四是没有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及无近效期药品催销表等问题很为普遍。
(三)购货手续不完善。在药品采购方面,一些医疗机构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首先,虽然大部分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都能做到查看一证一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但没有按要求将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下来;其次,对于进口药品及一些特殊药品,没有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此外,个别法律意识较弱的医疗机构,在购货时没有与供货方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没有索要正式税票及交货清单,一旦发生纠纷,缺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四)管理措施不得力。药品的储存、养护、陈列等工作,是药品管理的关键环节。但是,由于绝大部分医疗机构缺少必要的设施设备,加之思想不能引起足够重视,所以在管理上存在着不少漏洞。一是药品堆垛不符要求,没有与地面墙壁保持一定距离,药品受潮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药品储存未实行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的分区管理,在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假劣药品时,总是以“已经报废”为由推脱责任,难以辩清;三是药品陈列比较混乱,导致许多药品因使用时寻找不到而过期失效;四是库房与药房的温湿度没有定时监控,造成了许多药品霉烂变质或被虫蛀;五是不能定期对药品检查养护,例如药品被阳光曝晒现象已是司空见惯,由于这 些问题的存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已令人十分堪忧。
(五)调配使用不规范。药品的调配使用,是直接作用于患者的终端环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调剂人员的调配使用行为极不规范,大多数调剂人员在药品调配时不使用调配工具;调剂人员不经处方医师而随意更改处方或代用药品;部分调剂人员不在处方上签名等;这些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危胁着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而且严重地阻碍了药品使用规范化程度的提高。?
(六)服务质量不满意。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是其行医用药技能的一个外在体现,更是一条能否保证患者心理治疗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上,大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些药剂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坚持在职在岗,不能按要求着工作服;二是个别药剂人员态度恶劣,没有体现患者至上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是未设立服务公约、监督电话和患者意见簿等便民条件,不能正确倾听群众呼声;四是对药品使用后的不良反应等情况没有及时监测,对患者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不能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
二、产生的原因?
(一)认识有偏差,旧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缺乏竞争机制。长期以来,由于医疗机构一直处于被保护地位 ,认为只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如同获得使用药品的“通行证”,没有危机感;其次,“以药养医”的现象仍然还严重存在;最后,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被医疗机构独揽,也是造成缺乏竞争机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思想不重视,药学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药房管理工作很不重视,总认为药房只是为了卖药,传统的思想观念和药房管理方法还根深蒂固,直接影响了药品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另一方面,各医疗机构药学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曾对医疗机构调剂人员进行过调查,问其调剂职责有哪些,大多数 回答不上来,由于这些人未经过正规药学知识培训,只对药品有粗浅的认识,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制度不健全,医疗机构药房无章可循。虽然以前卫生管理部门给医疗机构药房制定过一些工作制度,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药制度的逐步改革,这些制度已远远不能适应药房工作的需要。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gmp、gsp等规范相继修改出台,但是由于考虑到“医药分家”的发展趋势,我国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成为了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一个合理缺陷。因此,在医疗机构的药房规划、人员结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使用及服务等环节上,没有严格的标准和统一的尺度予以要求和衡量,从而造成药房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及药房现状参差不齐的现状。?
(四)举报案件少,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一方面,一些群众在发现甚至自己用上假劣药品的时候,总认为吃一点小亏而已,不能及时向药监部门举报,延误了作战时机。另一方面,大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在发生违法行为后,还不能正确认识错误,法律观念极为淡薄。?
三、几点建议与对策?
(一)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一是要实行药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药品从业人员上岗必须先通过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凭药监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二是要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从药品基本知识、药事法律法规、药品职业道德等方面不断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要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的评审及考试,从根本上解决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
(二)加大经济投入,实现医疗机构的可持续性发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使医疗机构药房进行有效改造,从而保障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就需要社会多方面给予经济支持和投入。首先,医疗机构负责人要从思想上予以足够重视,要加大对药房改造的投资力度,下决心完善各项设施设备;其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药房改造工作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帮助其度过难关。
(三)出台相应规范,促进药品使用科学化程度提高。目前,国家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没有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这虽然是一个合理缺陷,但是面对医疗机构药房的现状,我们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一整套既能适应地域特点,又能切实解决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规范和制度。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行为进行全面管理和规范,市局出台的《_____市创建“规范药房”实施方案》及《_____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就是一个很好的先例。?
(四)利用多种手段,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中,监督是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就须多管齐下。一是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狠抓队伍自身建设,充分调动监管环节的内在因素;二是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以建立“药品监督网络”为重点,聘请有一定社会影响且责任心强的人士担任药品协管员,从而确保药品监管无盲区;四是积极鼓励群众对药品违法案件进行举报。总之,我们要采取多种方法,建立起以药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药品打假机制,着力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整体水平。?
(五)坚持法制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医疗机构药品治理是一项漫长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尤其药监部门的不断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
3、15”?、“
9、15 ”等活动开展的层面上,而是要在日常工作之中,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负责的满腔热情,不断普及药学基本知识,宣传药事法律法规。在对医疗机构执法过程中,要将宣传和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标本兼治”;此外,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药品基本知识,指导百姓合理用药,并要加大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他们在自己用药受到侵害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改善医疗机构用药环境,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繁荣和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我们药监部门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去审视目前医疗机构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用药难、用放心药难”的问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完成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的职能应由行政命令型,向经济服务型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格局。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主要面对着广大农村,直接服务于农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完成,乡镇的主要工作应放在搞好农村经济、文明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上来。
一是要围绕农民增收,搞好服务。帮助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向农民推广农技、农机等技术服务,传授科学的田间管理知识。
二是要加强农村教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要发展离不开教育,只有教育发展了,农民的素质就会逐步提高,才能很好地掌握市场信息,科学种田,农业就会增产,农民就能增收,这样才能使农民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每个乡镇地域都比较广阔,人员居住分散,管理不便,为了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经常深入到乡镇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
四是要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提高人口素质,少生优生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因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来随着农民外出工的增多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再上传统的人口观念“儿孙满堂”、“养儿留根”的落后思想,扭转这一传统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
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保护好农村这块政治阵地和文化阵地,提升百姓的政治文化素养,杜绝邪恶,自觉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使社会各项事业长足发展。乡镇要经常深入基层发展党员,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六是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农民还不能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制约,遇到天灾人祸,必须有一个强大的防灾救灾应急体系。如我县的“110”地震。六是加强卫生防预体系建设。全县85%的人口分布在乡镇,居住分散,医疗基础设施差,专业技术人员缺,遇到大的疫情就很难应服。如“非典”、“禽流感”等疾病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加强农村卫生防预体建设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上述六个方面,工作方式以主动为农民服务为主,减少了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干部从催粮要款等与农民有直接冲突的关系中摆脱出来,变为积极为农民提供各项服务,逐渐改善乡镇与农民的关系。农民对乡镇所做的工作会认可的满意的。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工作是减少了,但收取农业税只是阶段性工作,其它工作需常抓不懈。而且乡镇还承担这年度性或阶段性工作如禁牧、乡乡通油路工程、农田建设等工作需要乡镇抽调大量人员来完成。根据乡镇的主要职能和实际工作量,现有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上次市县级机构改革的要求基本一致,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应保留农业技术、计划生育、文化广播、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
司法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调研报告
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方面
1、沧源县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基层科,局管理事业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县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安置帮教办、“8”协调指挥中心,10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存在问题:内设机构没有公证、律师管理机构。建议在机构设置上设置公证律师管理科。
2、县编委核定我局人员编制:行政2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司法所10人),工勤人员1人(驾驶员)、事业人员34人(其中:法律服务所28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3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司法局局机关设领导职数4人(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一个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10个乡(镇)司法所设领导职数10人(司法所长)。存在问题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现司法所只有1所1人,工作难于开展。建议从上面一级一级下编制。
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1)我县律师事务所现只有1名专职律师,案源少,业务拓展不开,而我县公证处近年来充分发挥公证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公证业务进一步提升,为沧源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律师事务所要自苦20%的工资,公证处要自苦10%的工资。建议是否能考虑边疆特困县,把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改为公办所、处。
(2)多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法制宣传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所以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在经费上财政能否给予列入预算。
(3)依法治理、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开展较好。
(4)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上,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指导力度不够。建议能否解决经费问题,从而加大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5)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一般,主要存在无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奖惩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人民调解经费。
(6)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较好,但存在无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7)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由于省厅、市局的培训很少,而我局又无培训经费,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的业务培训较少,所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偏低,无法很好的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议省厅、市局能否多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素质。
(8)我县成立司法鉴定中心已有几年,但工作难于开展,主要是收费较高,宣传不够。建议能否降低收费标准。
(9)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10)我县还没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1)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加大宣传,工作开展较好,业务量有所提升。但由于上级补助的援助经费较少,而我县又属边疆特困县,援助成本较大,所以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困难。建议能否考虑我县的实际困难,在援助补助经费上给予倾斜。
4、在管理体制上,司法所属我局的派出机构,现存在着受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乡(镇)党委政府用司法所的人去完成各种中心工作较多(三分之二以上时间),而本职工作无时间办理,司法所人员学习业务时间较少,所以业务素质低,司法所工作难于开展。建议是否能够理顺体制,乡(镇)党委政府少安排与司法所无关的工作。
5、司法行政现有的职能中,应进行内部整合,科学配置,进一步强化司法局的职能作用。
二、队伍建设方面
1、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3人(其中:局机关干部职工16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1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10个乡镇司法所8人,司法所长全部享受副科级待遇,10个乡镇法律服务所25人)。其中:女干部职工有20人,男干部职工有33人;年龄层次:20岁至25岁5人,26岁至30岁7人,31岁至35岁17人,36岁至40岁5人,41岁至45岁8人,46岁至50岁9人,51岁以上2人;政治面貌:党员27人;知识层次:本科4人,大专34人,中专、高中13人,初中2人;专业结构:法律专业29人,其它专业24人。主要存在年龄偏大,业务素质偏低,专业不对口的问题突出。
2、我局队伍录用方式、人员来源渠道、流动情况原来主要是通过每年我局按有编缺人情况,向人事局申请,人事局按每年全县各部门招考情况,分给我局名额后,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录用,但现在经常出现政府安排,司法局不知的情况,以及存在照顾的现象等。
司法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调研报告第2页
就连所与所之间人员调整问题上,我局都没有自主权。建议严格按规定考试进人,对现有工作人员调整问题上我局能有自主权。
3、我局队伍培训工作,因没有培训经费,多年来,我局一直采取以会代训和局领导下到基层指导的方式进行培训,由于业务培训较少,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整体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建议每年是否安排一点培训经费,加大队伍培训工作力度。
4、我局队伍奖惩工作主要围绕我局制定的奖惩制度来进行。存在的问题是制度是定了,执行力还不够严。建议要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还是要按制度办事。
5、我局机关设有一个党总支(乡镇各所党员归乡镇党委管理),下设两个支部(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共有24名党员(其中:在职党员13名,离退休党员10名,家属党员1名),1名党总支书记,2名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委员7人。平常局党总支组织生活能正常开展,发展新党员情况较好。在党风廉政工作上,局领导和干部职工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记党的宗旨,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兢兢业业,艰苦奋斗,工作中做到了严格公正执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始终做到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腐蚀,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
6、我局在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把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各种违反纪律和纪律松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治理和防范,切实加以纠正,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畅通。存在问题是单位纪律时好时坏,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建议严格要求,加强纪律。
7、我局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进人关不严,整体业务素质偏低,无培训经费,外出培训机会少。建议严把进人关,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
三、设施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
1、我局办公业务用房情况:(1)我局1990年征地2.47亩,占地1.90亩,建筑面积695.942㎡,其中:办公用房是:299.16㎡,附属面积396.782㎡。除去会议室等,人均办公使用面积不到5㎡(办公室少,现有几个科室同在一个办公室上班);(2)我局办公用房于1991年4月6日开工,1992年9月3日俊工验收使用,砖混结构,总投资为11多万元(局办公楼已被县建设局鉴定为危房)。(3)我局属于独立办公,具有独立院落,但土地证、房产证目前还没有办理,因为土地当时属于征用、房产证也因1999年涉及到交费等各种原因未办理。
2、我局办公设备存在办公设备比较陈旧、老化。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实现无纸化办公。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我局办公业务用房及装备、设施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局机关的办公用房问题。建议把县级司法局的办公业务用房列入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来解决我局办公用房紧张的局面。
4、在司法局和司法所经费保障问题上,由于我县属国家级特困县,要求县级按标准全部承担经费保障,难度太大,所以各项经费得不到保障。建议能否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来保证。
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规范管理 科学指导 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新发展
司法鉴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也不断的发展壮大。行业的发展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按照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路,加强指导,科学运作,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协调发展,是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最近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切地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导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远的意义,有以指导工作实践,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司法鉴定管理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梳理总结了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查找到影响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决心以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加以解决,使司法鉴定行业在规范的管理下、在科学的指导下,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的现状
1、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共有19类家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215名。其中,法医类4家;司法会计类6家;工程造价类2家;房屋安全管理类鉴定2家;土地估价1家;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家;综合类1家,即市科学技术咨询总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其鉴定业务有6类:即机械电子、农业技术、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及文书司法鉴定。
2、目前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能有:司法鉴定人行业准入的初审和申报,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和变更登记的初审和申报,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的初审和呈报;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档案;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向省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司法鉴定统计、总结和报告、协助省厅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3、近年来完善的相关制度:在工作中相继完善制定了《司法鉴定诚信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信访和投诉受理制度》、《机构设立初审程序规则》等九项规章制度,为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参考内容式样》和《司法鉴定告知回避单参考式样》,建立了司法鉴定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省厅的要求,统一了司法鉴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开展,但由于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所以,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管理,还存在着和公检法机关以及鉴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使统一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阻力。同时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特殊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的规范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头管理的问题仍然无法有效解决。司法鉴定多头管理是引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决定》确立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但从实际情况看,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仍然存在。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决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建立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大类'国家名册,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开。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法院又分别根据各自系统内有关规定,建立起系统内的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除此之外,除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类专业鉴定机构外,还有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类别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名册等。这些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之间的衔接和规范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二)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尚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和布局上缺少系统考虑。在我市现有的19家机构中,三大类机构只有4家,办理业务占到了70%。三大类外机构15家,其中司法会计类就有6家,业务量只占10%,而且只有少数几个机构业务相对多一点,大约有60%的机构没有业务。此外,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也直接影响到行业的发展,一是为追求经济利益,超范围受理司法鉴定事项,组织无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二是重委托机关、轻管理机关,对委托单位的要求是相当关注的,而对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日常规范化管理有消极抵触情绪,对部署的工作要求并不热心,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三是重眼前利益,不做长远考虑。许多鉴定机构的成立动机不正确,有些所是拼凑挪借司法鉴定人员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目的只为了增加原有行业资质的含金量,或是与其他有资质 的机构进行业务范围的攀比,对于真正开展规范的司法鉴定业务并没有认真考虑。
(三)司法鉴定机构外部执业环境不容乐观。一是司法鉴定的管理与使用之间存在脱节问题,司法鉴定的委托、取证、质证和采信制度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各诉讼参与机关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尤其是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审判机关掌握司法鉴定机构的具体执业情况,如接受委托的数量、鉴定结论的采信率、出庭质证情况等,也比较了解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但它不是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甚至行政处罚。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主管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具体执业活动了解不够,产生监督的空白点。另外,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在经济补偿和人身安全方面还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管理没有跟上。根据国务院1998年给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门履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当时,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范围远远超出了'三大类',比较多得涉及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范畴。《决定》出台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一部两院'的协商机制一时难见成效,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迫切需要研究解决。三是缺乏税务、劳动保障、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目前,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税率确定、组织代码证领取、司法鉴定人员的落户、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不够明确,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是认识上不统一。由于利益和立场的不同,以及《决定》部分内容表述模糊,相关司法解释滞后,导致各相关部门对《决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出现了认识上的混乱。比如说,侦查机关保留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属不属于《决定》所说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对象,仅仅是指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还是包括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不涉及诉讼的事项,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能不能进行鉴定,能不能收取费用?如果进行鉴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门的原意?各部门的理解各不相同,学术领域的争论没有停止。在不同认识基础上出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二)由于发展阶段的限制导致了部分问题的存在。应当看到,从20__年至今,司法鉴定有法可依、规范发展只有短短的4年时间,要使司法鉴定工作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无疑不现实。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虽然存在分布不均等问题,但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方针,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服务诉讼的作用进一步实现。但要求我市司法鉴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叫得响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这应当是作为我们的一个发展目标。而在此过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积极争取,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创造良好的执业、生存环境。
(三)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形势需要。从管理制度上看,在《决定》出台后,司法部相继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省司法厅也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初步解决了比较迫切的几个问题。但是,从工作实践看,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考试制度没有全面推开;执业监管不严,有关监管和处罚规定比较笼统,操作性有待加强;初任培训、继续教育、资质管理等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从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门与公检法系统相比,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具备相关执业知识和经历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业务管理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四、对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认识。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决定》的核心内容。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现鉴定权与审判权、侦查权的分离,有利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对鉴定活动的信任,有利于纠纷的最终、妥善解决。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自觉地贯彻好《决定》的规定和精神。为了落实改革要求,在中央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鉴定人、鉴定机构的管理,应规范社会鉴定机构尤其是'三大类'以内机构。总体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社会鉴定机构、侦查机关管理内部鉴定机构、人民法院负责鉴定的委托、采信等工作的格局。至于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结合我市实际加强政法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
(二)逐步实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几年来,在工作实践中,对于因为国家立法滞后、缺乏统一性规范而带来的种种困惑和无奈,我们深感切肤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最好的路径就是自上而下、整体推进。一项制度的改革,一个新体制的确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的考虑,需要遵循统一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而这是靠各地自行攻坚、以下促上的方式所无法达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经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已经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的情况下,要逐步完成对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进行总结、分析和完善,并予以确认或做出统一规定。否则,各地在一个涉及制度建设的问题上长期处于各行其是、各显神通的状态,必然会造成新的法制不统一和思想混乱,给后续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难。
(三)站在制度建设的高度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点。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司法鉴定事业的大局出发,站在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的高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对旧'湖泊'举行清污和疏通,要将原来的'湖泊'变成'活水不断、去污力强、清波荡漾、水质优良'。二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司法鉴定因其特殊属性长期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没有市场可言。但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鉴定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统
一、开放、自律的要求,对作为社会总资源有机组成部分的司法鉴定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规范司法鉴定市场就成为司法鉴定管理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培育市场,就要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开放运作、资源共享;要让那些符合统一的准入条件的'鱼儿'都进入到'新湖泊'中。这样,市场才有生机和活力;要规范和完善市场,就要改变过去那种无序纷争的混乱局面,注重引导、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剔出那些'害群之鱼',使整个市场从无序走向有序。这样,市场才能在规范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常说'水清则无鱼',但司法鉴定的'鱼'必须在'清水'中。
(四)大力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其管理对象的多样,管理内容的广泛,管理体制的复杂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要求这些同志要有一定的理论功底、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懂法律和一定的专业知识,更要求他们热爱这项事业,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有面对困难勤于思考,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气概。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行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制度,确保所有的司法鉴定人每年都能够接受1-2次专业知识、法律知识教育,不断补充新知识、新法规,不断提高鉴定技能;推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各种类型的教育活动,提高司法鉴定人对司法鉴定的认识,以较强的政治素质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要注重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加强与高校法医院系等司法鉴定人才培养机构的联系合作,扩大鉴定人的教育培养渠道,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司法鉴定行业。
(五)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规范社会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司法鉴定人收接案、出庭质证等制度,抓好上级有关制度的学习、贯彻。开展鉴定质量评估,组织对口检查或案卷分析,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水平。要加强对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管,重点解决不按程序规则、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鉴定,超业务范围鉴定,不具备鉴定资格人员从事鉴定,私自接受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与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进行不正当交往等问题,保证司法鉴定人依法规范执业。认真对待投诉,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执业秩序。建立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司法鉴定机构存在违法或过错行为的,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内设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落实责任追究,使涉及司法鉴定的投诉、信访有较大幅度下降。
关于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着实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而乡镇机构改革又是最关键的一步。20__年底_____市完成了乡镇街道机构改革。20__年全市乡镇街道区划调整后,又顺利完成了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目前,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效果怎样?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还存在哪些问题和矛盾?我们最近到全市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与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干部和事业站所负责人共200余人座谈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有了一些了解和认识。
一、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主要成效
我市现共有1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38个行政村,32个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机关行政编制为249名,后勤事业编制18名,财政所行政编制51名,编制合计318名,实有人数376名。乡镇街道“七所八站”事业单位共有120个(不含学校、卫生院和国土建设站),事业编制共347名,实有人数为346名。自20__年以来,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后机构设置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机构精简到位,机构设置规范。全市乡镇街道在近年的机构改革和调整中,由20__年的18个乡镇街道机构,减为现在的15个乡镇街道机构,精简17%;内设机构由126个减少为现在的83个,精简了34.1%;每个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除财政所、中小学和卫生院以外)由原来的10个减为8个,精简了20%。在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工作中,我市按照清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把职能重复、交叉或相近的机构合并,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将乡镇事业单位的农技、水利等站合并为农业水利服务站。初步实现了精简、高效、规范的目标。
(二)人员编制压缩,人员结构优化。乡镇街道机关行政编制由327名减为249名,减少65名,编制压缩了23.9%;乡镇街道事业机构编制由566名减为347名,减少219名,编制压缩了38.7%。全市乡镇街道领导职数的配备,按照三类乡镇不超过9名、四类乡镇不超过7名的标准进行配置。15个乡镇街道共精简领导职数17名,精简14.8%。与此同时,乡镇街道干部在年龄、文化、专业等方面初步得到了优化组合,人员结构比较合理。
(三)政府职能转变,关系初步理顺。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主管”的原则,界定了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职能分工,强化了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初步理顺了市直主管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管理体制的关系。确定各乡镇站所共设8个,各街道站所共设8个。其中农业水利服务站、动物防疫站、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文化体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所等5个站所的人、财、物权均放到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市直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督。乡镇街道林业管理站、国土建设管理站、广播电视服务站则实行市、乡镇街道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我市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自20__年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20__年完成乡镇街道区划调整后机构设置工作以来,尽管取得了以上的成效,但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化、市直一些部门职权重新回收和免征农业税等情况的变化,我市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矛盾,主要是:
(一)乡镇机构职能承担过多与职权过小的矛盾。在管理农村公共事务时,乡镇机构承担了过多的职能。过去,要粮、要钱、要命(计生)被看作是乡镇机构的中心工作,通过多年的改革与努力,这些职能已经减弱,但乡村社会的许多公共事务还压在乡镇机构头上。维持乡村社会治安,发展乡村基础设施,调节民间纠纷,发展各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和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农业生产,推动农村政治活动等等,都是乡镇机构躲不开的任务。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票否决”和 “帽子工程”也越来越多。如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交通整治、国土执法、城建规划等工作。然而,乡镇机构却没有相对应的职权或职权过小,工作难度相当大。如修通了乡村公路后,交通安全出了问题的“板子”是打在乡镇的,而乡镇机构都没有道路交通的执法权,对于车辆超载、人货混装等问题的处理,只能说服教育,没有行政制止手段。村民的车辆即使在国道上或市区街道出了交通安全问题,帐也算在乡镇,有的乡镇就是这样被亮黄牌和“一票否决”的。这些情况使乡镇十分压头。一些乡镇的党政一把手把乡镇机构这种状况,概括为“职责比天大,权利比针小”。
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
根据《___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__]2号)、《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编办发[20__]5号)和《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鄂编办发[20__]12号)精神,按照何海区长8月20日在全区教育人事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我们组建了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参加的全区中小学校机构和人员编制监督检查专班,采取“一听(听各乡镇和城区学校汇报)、二看(看学期之初教师配课表)、三查(查20__至20__学年度下学期教师自筹绩效工资发放表)、四访(找乡镇调往城区学校及城区其它单位人员访谈)”的方式,从10月15日开始,至11月16日结束,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全区中小学校共设置机构55个。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1个(含浏河初级中学),成教中心1个,初级中学12个(其中有2个含完全中小学),小学40个;按机构区域分,城区11个,乡镇44个,其中栗溪镇2个,马河镇4个,仙居乡5个,石桥驿镇7个,子陵镇10个,漳河镇10个,牌楼镇6个。
(二)编制配置情况。全区中小学校共配置全额事业编制2252名。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190名,成教中心15名,高级中学210名,初级中学784名,小学1053名;按机构区域分,城区969名,乡镇1283名,其中栗溪镇128名,马河镇68名,仙居乡176名,石桥驿镇224名,子陵镇250名,漳河镇268名,牌楼镇169名。
(三)实有人员情况。全区中小学校共有教职员工2264人。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159人,成教中心14人,高级中学188人,初级中学829人,小学1074人;按机构区域分,城区923人,乡镇1341人,其中栗溪镇147人,马河镇75人,仙居乡170人,石桥驿镇235人,子陵镇295人,漳河镇300人,牌楼镇154人。全区2264名中小学校教职员工中,在编在岗1867人,在编不在岗397人。全区1867名在编在岗教职员工中,教师1662人,后勤183人,教育总支专职22人;全区397名在编不在岗教职员工中,调往市直学校或市直其它单位18人,勤工俭学或自谋职业51人,借调或借用9人,乡镇进城区73人(已批办手续42人,未批办手续31人),乡镇之间异动105人,病假25人,进修学习11人,支教14人,退休85人,去逝6人。另全区中小学校自聘教职员工406人,其中城区305人,乡镇101人。
(四)领导职数情况。全区中小学共核定领导职数180名,其中校长58名,副校长100名,其他职数22名。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6名,成教中心3名,高级中学7名,初级中学52名,小学112名;按机构区域分,城区51名,乡镇129名,其中栗溪镇11名,马河镇11名,仙居乡15名,石桥驿镇22名,子陵镇25名,漳河镇28名,牌楼镇17名。全区中小学校共实配领导职数140名(红旗小学等4所学校还未全部到位),其中校长55名,副校长43名,其他职数42名。按机构性质分,职教中心6名,成教中心2名,高级中学5名,初级中学47名,小学80名;按机构区域分,城区46名,乡镇94名,其中栗溪镇6名,马河镇6名,仙居乡10名,石桥驿镇16名,子陵镇23名,漳河镇20名,牌楼镇13名。
(五)学生人数情况。全区中小学校20__至20__学年度共有在校学生30826人。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2258人,高级中学3393人,初级中学9658人,小学15517人;按机构区域分,城区15426人,乡镇学校15400人,其中栗溪镇1169人,马河镇776人,仙居乡2363人,石桥驿镇2500人,子陵镇3310人,漳河镇2941人,牌楼镇1971人。全区中小学校20__至2024学年度共有在校学生30084人。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2070人,高级中学3309人,初级中学9885人,小学14820人;按机构区域分,城区15705人,乡镇14379人,其中栗溪镇1300人,马河镇726人,仙居乡2222人,石桥驿镇2393人,子陵镇3090人,漳河镇2713人,牌楼镇193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设置不尽合理。石桥驿镇共有初级中学生1048人,略少于栗溪镇和仙居乡,更少于漳河镇和子陵镇,全镇设置初级中学3所,其中盐池集镇2所,石桥驿集镇1年,且石桥驿中学仅有学生197人。仙居乡集镇东南有中心小学,集镇西北有三泉小学,两所小学相距不足1公里,且三泉小学仅有学生108人。安团集镇分别设置了安团实验学校和安河小学,两校相距仅500米,且安河小学仅有学生66人。同时,教育系统机构整合不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操作,如区职教中心属一校三区的教育模式,实际操作中仍按原有三个学校独立运行;乡镇已不再设置成校,但全区7个乡镇除栗溪、马河、仙居之外,其它乡镇仍设有成校,且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教师无事可做;在20__年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中,区委、区政府已行文撤销了乡镇教育组,但事实上乡镇教育组仍隐形存在,只是改了名称叫教育总支,人员单独配置,平均每个乡镇有3人之多,其中漳河还单独办公。学校的合并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或备案,如辙销姚河初级中学,将教师和学生并入栗溪实验学校;撤销石桥驿新集小学,将教师和学生分别并入石桥驿小学、永盛小学;撤销漳河新集小学,将教师和学生分别并入相近的学校,都没有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教师调动手续不全。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乡镇学校之间教师调动没有统一的手续,教育局某个人打个电话或乡镇教育干事口头发个话,一名教师就可以从这所学校调到那所学校,既无教师调动函,又无教师调配表。从20__年4月至20__年10月,全区中小学校调动教师178人,其中乡镇学校之间调动105人,乡镇进城区73人。178名调动的教师中,办理了调动手续的仅有43人。随意调动教师导致了三个方面的弊瑞,一是教师调动手续不合规,不利于教师的管理;二是部分教师到处自找关系,想方设法从山区调到城区或郊区;三是山区学校到处出现教师短缺现象,如栗溪镇近三年不仅未增加一名教师,反而从栗溪实验学校调出教师40多人,出现了英语、语文和小学科缺专业老师的现象。
(三)吃空饷现象较严重。虽然我们在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中困难重重,乡镇学校也设置了许多障碍,但是我们通过多个方面的了解和座谈,特别是走访从乡镇学校调入城区学校和区直部门的工作人员,查出了部分学校吃空饷人员名单。这些教师有的离开工作岗位近20年;有的前些年离开了工作岗位现又回到了学校任教。有的在外经商;有的在市里或省外学校任教。有的走时将工资存折留在学校,财政工资由学校支配或补贴聘请老师及其它开支费用;有的既领有财政工资又领有聘用单位报酬。经不完全统计,全区中小学校有吃空饷教师47人,其中城区学校6人,乡镇学校41人(栗溪镇6人,马河镇5人,仙居乡1人,石桥驿镇9人,子陵镇8人,漳河镇9人,牌楼镇3人)。教师去逝仍在领工资的1人(漳河镇)。教师早已离开原工作岗位,财政工资已停发,人事编制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23人。
(四)教师年龄普遍偏大。教师年龄配备不合理是我们此次检查中各学校竞相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区中小学校教师平均年龄已超过40岁,一些学校教师平均年龄更大。如石桥驿镇新集小学共有教师8人,其中男教师7人,女教师1人,除女教师47岁外,所有男教师均超过50岁,全校教师平均年龄近54岁。子陵镇龙泉小学共有教师15人,其中男教师11人,女教师4人,43岁以下的教师没有,44岁至50岁的教师6人,50岁以上的教师9人,全校教师平均年龄近52岁,其中女教师平均年龄50岁。正因为教师年龄偏大,知识老化,身体普遍反映有病,有的不足30人的学校一次性请病假超过5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在学校特别是乡镇学校中普遍传递着这样一句顺口溜:“爷爷奶奶教小学,伯伯大妈教初中,哥哥姐姐教高中。”
(五)自聘人员引起争议。中央、省、市、区一再强调,机关事业单位不能善自聘用临时人员,1999年市委、市政府组织了为期三个月的清退临时人员工作,全区使用临时人员的现象基本得到了遏制。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临时人员的现象又有所抬头,特别是我区中小学校,据不完全统计,自聘临时人员达到406人,实际上的人数可能还高于此数。一所学校自聘临时人员达80人左右的就有2所,分别是象山小学、东宝中学,其他学校如红旗小学、白云路小学、青山小学、职教中心、栗溪实验学校、牌楼中学等自聘人员也比较多。有些学校因处理自聘人员已发生劳动争议,目前白云路小学和象山小学已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应诉。
(六)领导职数超限配备。区编委在经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于20__年11月分别经区编委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全区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标准。今年8月底、9月初,全区中小学校校级领导班子换届,按要求应将各学校领导职数配备限制在核定的领导职数之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也在教育人事专题会上明确要求每所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宽订窄用,都要空出1-2名领导职数,但实际操作上仍按原配备标准施行,没有核定党支部副书记职数的学校,仍然配备一名党支部副书记;没有核定工会主席职数的学校,仍然配备一名工会主席。全区共超配党支部副书记和工会主席职数20名,其中城区学校超配2名,乡镇学校超配18名(栗溪镇1名,石桥驿镇5名,子陵镇9名,漳河镇2名,牌楼镇3名)。
(七)学生人数两极分化。学生生源是核定学校教师编制的基础,学生生源的变化必将带来学校教师配备的变化。20__年,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国办发[20__]74号和鄂政办发[20__]1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对全区中小学校教师编制进行了重新清理核定。不到两年,学校学生人数发生了较大变化,有的学校学生人数猛增,教师也随意调入,严重突破了编制限额;有的学校学生人数速减,教师出现富余,想方设法自找门路往外调。如象山小学20__年底学生人数为1400多人,教师编制按国办发[20__]74号文件标准核定为71名,由于学校为东宝区重点示范小学,考虑小班教学的实际,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15名编制,共计核定教师编制86名。今年9月,象山小学学生人数猛增到1800多人,教师出现严重不足,学校从乡镇和区直其他学校陆续调入或借调一些教师,全校教师总额已达118名。全区不足100名学生的学校已达8所,严重出现两极分化的格局。
(八)机关借人反响强烈。自上世纪90年代中叶,区教育局机关陆陆续续从局属单位和区直学校借调工作人员,截止目前,已借调到局机关任职的达9人之多,分别是高正文、罗耀庭、王永香、罗继敏(以上4人为区教研室在编不在岗人员),陈玉波、王成(以上2人为区招生办在编不在岗人员),罗桂荣(此人为区校产办在编不在岗人员),鲁智山、张于祥(以上2人为象山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以上9人编制在局属单位和区直学校,可他们多年一直在教育局机关上班,每人均在机关任职,拿的是教师工资,与局机关其他人员的公务员工资悬殊较大,已有人不仅在荆门市财政和编制政务公开网上投诉过3次,还分别于今年3月、4月、11月又到东宝区财政和编制政务公开网上投诉3次,我们曾经与教育局主要领导协商,一直未得到解决。
三、建议及对策
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才能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科学合并乡镇学校。将布局不太合理的学校进行整合,对已整合的学校严格按要求施行,切实做到机构合并一律经过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一家行文。石桥驿镇三所初级中学可以合并成一所或两所初级中学;安河小学合并到安团实验学校;三泉小学合并到仙居中心小学;区职教中心严格实行一校三区建设,注销三所校区的法人资格,重新确立区职教中心一家法人的地位;没有设置成校的乡镇不能善自设置成校;已撤销的教育组不能变相存在;姚河实验学校、新集小学、冯店小学等三所学校的撤并要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严格教师调配手续。鉴于区教育局在调动教师问题上的随意性,简单化,且调动教师不报人事编制和财政部门核销计划、编制和工资的实际,取消教育部门调配审批资格,将教师调配职能并入组织、人事部门,保留教育部门调配教师审批职能。今后教育部门调配教师,由用人学校根据空余编制额度向区教育局提出用人申请,经区教育局初审同意后,交区机构编制部门复审,由机构编制部门报区编委会或区政府教育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交由人事、教育部门联合招聘招考,根据招考结果分别由人事部门办理计划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人事部门办理调配、工资和档案转移手续、财政部门办理工资直达手续。以后未经此程序调配的教师,原单位可以停发其工资,新单位可以不予上其工资。
(三)彻底斩断空饷资金。吃空饷可以造成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套取财政资金,二是私设小金库,三是造成人员混乱。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马上研究,停止资金供应渠道,彻底斩断吃空饷的资金,造成体外循环中断。对财政已停发工资的教师,人事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退出编制管理;对于财政未停发工资、学校停发工资的教师,学校退出所扣留的工资额度,人事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退出编制管理;对于财政未停发工资,学校也未停发工资的教师,财政部门迅速停发其工资,人事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如需调出,办理手续之前要退出所超发工资额度,退出编制管理。
(四)适当引进年轻教师。近几年,我区中小学校引进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很少,影响了我区中小学校教师的补充,造成了青黄不接的局面。今后,我们将结合东宝实际,从两个方面引进年轻教师。一方面从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招。在空余编制限额内,尽量从应届师资类大学毕业生中招聘招考一批优秀教师,补充到乡村学校,特别是山区乡村学校任教。另一方面从区直学校中选派年轻教师进山支教。我们要将在山区学校支教的经历纳入年轻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和评选表优的重要依据。
(五)全部退回借调人员。借调人员分两种。一种是教育局机关借调的人员。我们已根据职能核定教育局机关编制21名,现实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人,应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教育局反映其机关人员少,工作难以开展,说明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育局机关人浮于事,工作效率较低;二是教育局机关将本应由其局属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纳入局机关,造成政事不分的局面。对这类人员的处理,我们认为从规范管理、答复投诉等方面着手,将局机关借调并任职的人员全部退回原进编单位,确因阶段性突击工作需要,可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借用局属单位和学校人员,但借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时限。另一种是城区学校借用乡镇学校的教师。城区学校需要引进教师,应先向教育局书面申请,教育局初审同意后报区机构编制部门复审,由区机构编制部门提请编委会或政府教育人事专题会研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从乡镇学校或外地调进教师,否则,城区学校借调的教师一律退回,对于不退回的教师,属我区乡镇学校的一律停发财政工资;属区外学校的扣减用人学校相对应人员经费。
(六)严肃清退自聘人员。开展中小学校临时聘用人员清退工作,是规范人员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编制和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最近,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__]103号),全省已掀起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高潮。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精神,我区中小学校要率先全部清退自聘人员,彻底了断临时聘用人员关系,解除聘用合同。
(七)合理配备领导职数。学校领导职数的配备严格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部分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通知》(东机编[20__]13号)、《关于核定部分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通知》(东机编[20__]14号)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配备,文件中没有核定的职数,教育局应马上进行纠正,配置到相应的职数内;对已经超配的领导职数应立即取消,不得再超配相关领导职数。
(八)适度控制学校规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不得短时间内突然增加大量的学生人数,造成教师和学校教学装备跟不上。对学生人数已降至100人以下的学校,教育局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调查分析学生生源的基础上,合理的撤并有关学校,切实做到办学有规模,人员易管理。
把自主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作为中心任务,要求在经济和科技战略中集中体现自主创新;在科技任务中切实落实自主创新;在体制机制上有效保障自主创新;在政策措施上引导和激励自主创新。而其中关键的环节是,应当建立一个功能完备的、高效的金融支持系统,以利于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公文易爱心文秘网文章-http://www.1566.cn 找范文,到公文易爱心文秘网]
准确把握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不仅对我国的科技事业,而且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从世界各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演进过程看,科技政策重点逐渐由促进科技的发展转向促进自主创新,各国政府为刺激经济发展,趋向于更积极地推动和指导技术创新,并努力将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整合为一体。一方面,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效率和金融机构的交易效率逐步得以提高,使得金融业可以更好地为高科技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服务。另一方面,金融业一直都在持续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世界各国经验表明,企业自主创新从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依赖外部资金的支持。外源性资金的渠道主要是:政府(或其他社会团体)资助、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最突出的是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创新逐步促进现代高科技的发展。
金融的运行具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它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有偿使用的资本。这个特点决定了借款人,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科技企业,必须保证把贷款使用在能够产生经济效益、能够产生还贷资金的项目上。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核心是制度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说来,应该从几个方面进行着手构建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鼓励探索各种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
一个可行的运行模式是,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技担保公司合作,形成风险准备基金。由创新基金统一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资金给科技型中小企业、“863”“攻关”计划、重大专项等的承担单位,通过集成科技资源,利用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通过科技贷款贴息,解决“风险与收益不对称”问题,适当提高银行对科技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比例,企业承付基本利息,政府资金负担上浮利息。例如,厦门市科技局为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先后于__年4月28日、8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了“共同扶持科技型企业协议”,共同推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__年底,南京市科技局与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共同开展“银政合作”试点,交通银行在两年内向南京市科技局推荐的科技项目给予8亿元的授信额度,南京市科技局负责筛选重点项目向银行推荐,对部分重点项目采用贴息引导科技贷款。
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 二、探索建立科技产业发展银行或中小企业发展银行
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型企业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是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科技银行或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的有效运作关键是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如果银行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就能够有信心、有能力对科技项目进行贷款支持。相反,银行如果没有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可能选择放弃这个市场。这就要求银行要大力发展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通过各种手段有效降低对企业的信贷风险,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担保形式,发放多种低风险的贷款;可以探索开展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抵押、保单抵押、债券抵押、应收货款抵押、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解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要。
三、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工具创新
科技部门可以联合金融部门以创新的金融工具(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进行融资,既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产业化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政府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例如,“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捆绑了12个开发区、发债规模8亿元,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再例如,以股票作担保的表外研发证券(swords)就是一种重要科技金融工具创新形式。swords是在生物科技企业发展初期阶段常采用的融资方式。典型做法是:发行swords证券的企业负责管理投资运用;并根据预定价格的时间表有权收购所有公开发行的证券;相应地,投资者可得到在预先约定的时间段内以约定溢价价格购买该公司普通股的一个期权或认股证;一段时间后,该认股证可与原先购买的swords单位分开交易。
四、建立自主创新企业的贷款担保制度
许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自有资金不足,对银行而言风险偏大,因此,往往难以获得贷款支持。为了促进扶持这些企业,政府可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政府财政出资专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基金,为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是我国自主创新金融支持制度的必然选择。设立贷款担保制度,可以有效减轻政府出资的压力,还可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资金,建立多点投资环境,有利于提高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和投资效率,从而形成“企业有所创新,银行有所借款,政府有所保证”的有效机制以及较合理的贷款担保和开放的资金供应系统,从金融支持上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美国小企业局向小企业发放直接贷款已于1989年废止,而采用以贷款担保方式对小企业进行支持。日本的贷款担保措施更加完善,除对商业银行贷款给予担保外,还有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对信用保证协会的保证实行连环保险。1974年1月,台湾地区推动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信保基金主要来源于当局及有关金融机构。信用保证的项目包括:一般贷款信用保证、商业本票保证之信用保证、外销贷款信用保证、购料周转融资信用保证、政策性贷款信用保证、小规模商业贷款信用保证、进口税捐记账保证的信用保证、履约保证的信用保证、自创品牌贷款信用保证、青年创业贷款信用保证。在信用保证基金之外,1997年台湾当局又成立了“中小企业互助保证基金会”,推进各项辅导及互助保证贷款。该基金的主要运作为:中小企业互助保证为协助担保品不足的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
五、着力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合理的信用评级标准和体系
必须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投入,打造“信用社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诚信环境。有关部门要搭建完善的共享信息平台,积极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咨询机构,为银行提供中小企业全方位、多视角信用状况有偿咨询,可以使相关金融机构共享信用信息资源,信用状况更加透明,降低了信息成本,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风险定价成本也随之降低。同时,信用记录也增加了中小企业及其股东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增强对自身的风险约束。当前,特别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企业的惩处力度,发挥法律强制作用,让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价,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不仅有助于保护中小企业的财产权,强化其供应商与顾客的履约义务,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经营中的不确定性,而且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风险预期,强化了债务人的风险约束,因而会有实质性收效。
六、培育和支持一批中介服务机构
要改变现有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单一、相互脱节、自我发展能力差的状况,促使中介机构如科技担保、评估推介等相互结合,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综合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认定资质、委托任务等方式,给予扶持。中介机构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应依靠其服务质量和信誉,开办初期应得到政府部门经费支持,但要按照市场规律,引导其在竞争、服务中依靠自身能力求生存求发展,不能由部门长期供养。
七、要注重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从国外经验来看,许多小企业都是通过创业投资市场来获得资金,最后发展成长为大企业的。通过风险投资形式为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关键是要规避所谓的“上帝变野狗(god to dog)”现象,即风险投资企业出资时被视为上帝,一旦投入钱后被当做野狗并逐渐被摈弃所投资企业之外。这就要求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确保风险投资基金的适时退出,加大对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金融支持。
美国是创业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其经济得以较快发展,高科技产业贡献很大,而高科技企业主要是通过创业投资市场筹资。1993年到1999年,美国风险资本急剧增加,1999年达到250亿美元,1999年管理基金达到800亿美元。目前,中国还没有形成灵活有效的创业投资市场,中小企业通过创业资本方式筹资的比例很小。因此,中国政府要积极采取政策措施,创造一个有利于创业投资生产和发育的良好环境,比如:通过立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善企业上市、产权交易、兼并重组等资产流动机制,构建有效的创业投资体系,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数额,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__镇位于浏阳北区,面积117.4平方公里,现辖12个行政村(居), 12539户,人口4.6万。境内土壤肥沃,水系发达,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2024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2亿元,完成财政收入5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目前,该镇行政在编人员38人,其中党政班子成员10人,占2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3人。
二、职能配置和运作情况
1、职能由“领导”向“服务”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应该实现从“领导农民”向“服务农民”的观念转变,把构建服务型与公共型基层政府作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全新目标。乡镇体制建立以后,尽管机构和人员数量一直严格控制,但事实却存在着“编制数量控制了,干事人员减少了”的怪现象。目前,乡镇政权的结构和权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级政权机关设置的。人们习惯将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乡镇政府称为乡镇的“三大班子”。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至今没有法律规范,有很大的随意性。基层政府的机构与人员编制逐年变动。如在__镇就存在着国土资源所、农电站、畜牧兽医站等单位陆续收归市直管,人权、财权在市局,但服务的对象却仍然是基层,使一些工作人员对乡镇的管理、指导处于应付差事;另一方面,就是一些退居二线人员占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在__镇行政编制38人,退居二线的就有7人,占18 %。严重存在着“拿钱不干事,仍然占编制”。
2、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够。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于体制问题,一些站所人员由于人事管理权在上,业务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挥,不服从乡镇统一指挥、调度。
3、服务职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机构设置中,部分单位职责不清导致履职不到位。在我镇行政单位编制中的经济发展办,许多工作仅靠三个人是难以完成的,许多业务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结果使其成为“虚设机构”。如此等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建议
乡镇政府是基层政府的一个级次或组成部分,作为联系“三农”最为密切的基层政府,其职能转变,不仅仅是经济文化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实施的要求。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共产品,全面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将成为新时期基层政府工作的重点。
1、为了推动基层政府转变职能,必须推进以撤改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要分类实施,分步骤推进,同时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农民需要和服务需要,要将一些农机、农技、畜牧、市场经济管理人才,通过各种手续、程序层层选拔到乡镇来,充实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强对文化、卫生、环保、为民服务中心、公益性管理与服务等机构在乡镇的设置。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该按照基层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而进行,服务型与公共型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基层政府的本质要求,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三农”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必须依法支持与推动农村及农民建立农合组织,把农合组织打造为激发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平台,为此,要求政策允许并保证生产以外的其它农业生产环节对农合组织开放,尤其是要支持农合组织在农村公用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4、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中,要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的社会政治职能,把更多的经济职能交给市场。为此,必须实行基层政府行为与农民行为的区别。基层政府要尊重农民主人地位,确立“为农民服务”的执政理念,随着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农合组织成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农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5、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对现有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试,避免“一朝进机关,永远铁饭碗”。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乡镇拿出详细的考核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调动乡镇干部工作、学习的积极性,真正把权利交给自己的服务对象---群众。
6、为了控制人员编制膨胀,要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没有配套的财政改革,撤改后的乡镇机构也难以运行。
7、政府应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并不断创新扶植方式,从财政拨款转为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以钱养人” 转变为“以钱养事”。为保证扶植资金的有效、公开、透明使用,应将其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其支出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人大等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8、基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的要求,从政府级次改革的目标及方向看,应该按照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县(市)级政府的框架要求改革乡镇机构,创新上层建筑的机制和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和优化生产力布局,从而加强三农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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