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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防调研报告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07 热度:40

2024年消防调研报告

第一篇 2024年消防调研报告11500字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三、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车辆事故的预防是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近期,笔者对一些单位近年来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调研,总体看,各单位对此工作都十分重视,工作也颇有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综合调查的情况,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谈一谈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不严格。其主要表现为:对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不了解、不熟悉,有的连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也知之甚少,小散远单位更为严重。制度、规章挂在墙上,写在牌上,却未记在心上。对驾驶员轻教重用、重用轻管、只用不管现象严重,导致对一些驾驶员组织、思想和行为失控,引发了车辆事故。

二是“两个经常性工作”不经常。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与“两个经常性”工作相割裂,为防事故而防事故,把预防车辆事故当作一项“临时性”、“突击性”、“运动式”的工作。平时只注重“竞赛”、“活动”,不注意“经常性”,发生了事故或上级检查时,才集中抓一阵,其结果是收益甚微。有的基层单位甚至在记录本上“作文章”弄虚作假,有些干部“离兵”现象严重,谈心、交心活动没有普遍开展,不知道所属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上述问题均导致车辆事故不断。

三是侥幸心理严重,忧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心理很清楚,但思想不重视,认为问题不大,不必大惊小怪。有些驾驶员自恃技术较好而防范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作祟。这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四是消极被动预防,主动性不够。主要是有的领导思想发生偏差,消极保安全,抓训练不能从难从严要求。表面看似乎未发生事故,实质上是以牺牲保障力、战斗力为代价的。另一方面是被动抓预防,领导和机关强调时,抓一阵,防一阵。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摸索规律,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主动抓,却未用心考虑,从而导致车辆事故屡屡发生。另外,应引起各极领导和机关高度重视的是,发生了车辆事故,只要未致人死亡,不论损失多大,大都隐瞒不报,“自我消化”,并且有成为处理事故习惯作法的趋势。

二、做好当前车辆事故预防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拓宽车辆安全工作思路,注重抓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其他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因此,要树立全局观念,通过综合治理,促进车辆安全工作的落实。实践证明,如果各项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事故自然就会减少。抓好驾驶员队伍的全面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是预防车辆事故的根本之策。要拓宽工作思路,从更大范围来思考防事故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法,注意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使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2、抓住主要矛盾,着力在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事故的发生,常常是驾驶员思想不稳定、精力不集中所致。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作风养成和基本技能,是做好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要注意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政治素质提高了,责任心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就会提高,事故隐患就会大大减少。其次,要注重驾驶员的作风养成。事实证明,大凡作风拖拉、纪律松驰的单位和个人,事故发生也较多。因此,要在加强驾驶员的作风、纪律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驾驶员队伍。再次,要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技术素质。有了良好的思想作风、纪律素质,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技能作保证。要加大对驾驶员业务技能的训练力度,不断提高驾驶员在各种复杂道路情况下的驾驶技能和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3、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加大从严治警的力度。从一些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绝大多数是因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造成的。“三松”现象往往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纠正消极保安全的思想,真正把提高管理水平与防事故统一起来,关键应从治理“三松”入手,切实加大从严治警的管理力度。各级领导要有解决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法规的权威性是通过领导从严治军的决心来实现的。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任其发展就会积重难返。坚持从严治军,各级领导必须做到,勤于观察,对问题善于小中见大;精于思考,对问题要防止由小变大;果断处理,对问题经常抓小防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严格制度。事实上,一些车辆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所致。因此,一定要坚持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派车、车场日、保养、干部跟车制度等,做到雷打不动。要在解决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经验告诉我们,发生事故常常是由于工作缺乏严密性造成的,预防车辆事故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薄弱环节上,把“严”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构成全方位的管理网络。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季节以及装备性能的特点,突出重点,把握好易出问题的环节,及时抓好预防工作。

三、对做好车辆事故预防工作的几点思考

思考一:评价单位工作既不能以事故定乾坤,也不能一概给事故“松绑”。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在评价工作时,形成了一个定势,就是看有没有“出事”。这种把有没有发生事故作为评价一个单位工作的标准,是一种片面的工作指导方法。一个单位如果发生事故,就对其全部工作实施“一票否决”,既挫伤了官兵的积极性,又会产生错误的工作导向。这种片面化、简单化的工作指导方法,非但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反而会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倾向得以强化。因此,对车辆事故,必须实事求是,要打破“发生事故定乾坤”的思维定势,既要看到事故背后存在的问题,也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功过分明。这样才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把官兵从事故压力中解放出来,从根本上克服消极保安全的错误倾向。另一方面,对事故也不能一概“松绑”。对问题较多或因领导失职而引发的事故,必须严肃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考虑他们的“发展”、“前途”,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事故单位,应该把压力化为动力,分析问题原因,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降下来,其他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思考二:在对事故的查处上,既要从严,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事故,造成了损失,影响士气和稳定,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深刻分析。对事故肇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以教育部队和本人。单位出了事故,领导感到震惊,感情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以感情化替政策,不顾事故性质说过头话,做过头事。否则,就会误导官兵从消极方面吸取教训,从而助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令为准绳,对因玩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定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严重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尤其是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首长和机关,以谋取单位或个人“政绩”的更要从严查处,但对不确定因素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引起的一些事故,则要区分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以便改进工作。

思考三:在总结事故教训时,既要进行必要的集中整顿、更要注重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亡羊补牢”仅仅是对事故的补救措施,但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方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才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根本。现在,一些单位热衷于搞突击性的整顿,而不注重经常性工作,忽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一种典型的安全防范上的形势主义。当然,发生了事故,在一段时间内针对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集中整治是必要的,但重心还应放在经常性上,只有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达到预防车辆事故的目的。

思考四:预防车辆事故,不能以牺牲部队战斗力为代价。尽管安全防事故工作非常重要,但只有提高部队的整体战斗能力,才能在灭火救援中决胜千里,这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点。“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生命”。火灾突发不分气候,不择地段,时间就是胜利。消极保安全不能从实战出发,从难从严抓训练,就不能形成战斗力、保障力。消极保安全的一些土政策,既使保住了安全,也仅仅是短期行为、治标行为,最终是越保事故越多,越保部队整体战斗能力越低。只能通过苦练精兵,使部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把消极保安全转变为积极创安全,把工作中心落实到提高部队应急机动能力上,才能真正铸就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红门劲旅。

自《__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特别是《消防法》的颂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步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和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化以及中国加入wto,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监督工作,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笔者结合自身近十年来消防执法经验,就当前消防执法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剖析,有了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二是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四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对消防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业务多,致使执法干警进行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大为减少,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长此以往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4、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制岗位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法制人员难以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执法责任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肠追究责任,对监督人员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意见

1、要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规立、改、废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特别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规,涉及的消防法规要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要及时废止。

2、切实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及时组织考核。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要以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要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5、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消防监督工作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要大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类代理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改变消防监督员包办代替,政企不分的工作方法

第二篇 对消防部队非现役用工的调研报告1150字

对消防部队非现役用工的调研报告

消防部队非现役用工队伍包括(合同制消防员,外聘人员、文职雇员)统称为非现役人员。消防非现役人员的工作为消防部队的辅助警力,是消防部队缓解部队警力不足,辅助消防执法、抢险救援,如何有效地管理消防编外用工队伍,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成为当前消防部队应对消防安全形势、缓解警力不足矛盾的重要课题。笔者试根据基层消防部队实际,作一浅析。

一、基层大队编外用工队伍的概况

我大队共有非现役用工队伍10名,现役消防官兵23人,其非现役用工队伍比例将近现役消防官兵一半,其承担岗位分布在内勤打印、宣传、档案管理、厨师、辅助防火巡查、灭火救援为主要岗位的六大类。使用非现役用工队伍可以缓解在编警力不足、缓解执勤压力,同时通过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也是确保出战斗力、保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的根本需要。

二、非现役用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权范围比较模糊。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编外用工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参与从事一些事务性、辅助性和劳务性的工作,帮助官兵减轻劳动强度,既不能火调取证,又不能单独办案,而且必须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警力不足的制约,非现役用工人员,特别是辅助执法人员常常要参与防火巡查,没有消防监督检查证,在单位监督检查中处于被动局面。

(二)整体素质不高。具体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队员文化素质不高。虽然相关的文件规定,招聘非现役人员的标准之一是要达到大专以上、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关对口专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招聘资源不足,只能降低标准。二是业务技能欠缺。由于缺乏对专业技能,加上非现役人员自身的原因,队员的业务技能始终不能取得突破。三是奉献意识不强。队员往往只重视自身的工资待遇问题,缺乏必要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队伍稳定性不强。非现役人员在工作中,由于理想与现实工作估计不足,来到部队一段时间后,起初的新鲜感、光荣感、责任感逐渐消退,在与社会工作的同学、朋友对比中易产生不平衡心理,造成工作不安心、进取心消退的现象,流动性十分大,队员不固定。以我大队为例,近一半文职雇员进行跳槽,队伍不稳定成为了制约整体素质提高的一大瓶颈。

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招聘标准宽,培训力度不强。非现役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应当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较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勤奋工作、勇于奉献的吃苦精神等,但非现役人员上岗之后,一些与岗位素质要求有一定差距的非现役人员往往觉得难以适应而选择离开。同时,非现役人员的工作性质虽然是协助执法工作,但其基本素质决定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由于不能保证按时、定期参加培训,往往是自己边干边学,造成工作效率和质量无法保证。

第三篇 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调研报告3300字

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调研报告

车辆事故的预防是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近期,笔者对一些单位近年来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调研,总体看,各单位对此工作都十分重视,工作也颇有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综合调查的情况,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谈一谈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不严格。其主要表现为:对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不了解、不熟悉,有的连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也知之甚少,小散远单位更为严重。制度、规章挂在墙上,写在牌上,却未记在心上。对驾驶员轻教重用、重用轻管、只用不管现象严重,导致对一些驾驶员组织、思想和行为失控,引发了车辆事故。

二是“两个经常性工作”不经常。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与“两个经常性”工作相割裂,为防事故而防事故,把预防车辆事故当作一项“临时性”、“突击性”、“运动式”的工作。平时只注重“竞赛”、“活动”,不注意“经常性”,发生了事故或上级检查时,才集中抓一阵,其结果是收益甚微。有的基层单位甚至在记录本上“作文章”弄虚作假,有些干部“离兵”现象严重,谈心、交心活动没有普遍开展,不知道所属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上述问题均导致车辆事故不断。

三是侥幸心理严重,忧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心理很清楚,但思想不重视,认为问题不大,不必大惊小怪。有些驾驶员自恃技术较好而防范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作祟。这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四是消极被动预防,主动性不够。主要是有的领导思想发生偏差,消极保安全,抓训练不能从难从严要求。表面看似乎未发生事故,实质上是以牺牲保障力、战斗力为代价的。另一方面是被动抓预防,领导和机关强调时,抓一阵,防一阵。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摸索规律,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主动抓,却未用心考虑,从而导致车辆事故屡屡发生。另外,应引起各极领导和机关高度重视的是,发生了车辆事故,只要未致人死亡,不论损失多大,大都隐瞒不报,“自我消化”,并且有成为处理事故习惯作法的趋势。

二、做好当前车辆事故预防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拓宽车辆安全工作思路,注重抓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其他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因此,要树立全局观念,通过综合治理,促进车辆安全工作的落实。实践证明,如果各项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事故自然就会减少。抓好驾驶员队伍的全面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是预防车辆事故的根本之策。要拓宽工作思路,从更大范围来思考防事故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法,注意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使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2、抓住主要矛盾,着力在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事故的发生,常常是驾驶员思想不稳定、精力不集中所致。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作风养成和基本技能,是做好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要注意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政治素质提高了,责任心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就会提高,事故隐患就会大大减少。其次,要注重驾驶员的作风养成。事实证明,大凡作风拖拉、纪律松驰的单位和个人,事故发生也较多。因此,要在加强驾驶员的作风、纪律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驾驶员队伍。再次,要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技术素质。有了良好的思想作风、纪律素质,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技能作保证。要加大对驾驶员业务技能的训练力度,不断提高驾驶员在各种复杂道路情况下的驾驶技能和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3、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加大从严治警的力度。从一些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绝大多数是因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造成的。“三松”现象往往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纠正消极保安全的思想,真正把提高管理水平与防事故统一起来,关键应从治理“三松”入手,切实加大从严治警的管理力度。各级领导要有解决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法规的权威性是通过领导从严治军的决心来实现的。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任其发展就会积重难返。坚持从严治军,各级领导必须做到,勤于观察,对问题善于小中见大;精于思考,对问题要防止由小变大;果断处理,对问题经常抓小防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严格制度。事实上,一些车辆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所致。因此,一定要坚持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派车、车场日、保养、干部跟车制度等,做到雷打不动。要在解决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经验告诉我们,发生事故常常是由于工作缺乏严密性造成的,预防车辆事故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薄弱环节上,把“严”字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构成全方位的管理网络。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季节以及装备性能的特点,突出重点,把握好易出问题的环节,及时抓好预防工作。

三、对做好车辆事故预防工作的几点思考

思考一:评价单位工作既不能以事故定乾坤,也不能一概给事故“松绑”。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在评价工作时,形成了一个定势,就是看有没有“出事”。这种把有没有发生事故作为评价一个单位工作的标准,是一种片面的工作指导方法。一个单位如果发生事故,就对其全部工作实施“一票否决”,既挫伤了官兵的积极性,又会产生错误的工作导向。这种片面化、简单化的工作指导方法,非但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反而会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倾向得以强化。因此,对车辆事故,必须实事求是,要打破“发生事故定乾坤”的思维定势,既要看到事故背后存在的问题,也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功过分明。这样才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把官兵从事故压力中解放出来,从根本上克服消极保安全的错误倾向。另一方面,对事故也不能一概“松绑”。对问题较多或因领导失职而引发的事故,必须严肃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考虑他们的“发展”、“前途”,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事故单位,应该把压力化为动力,分析问题原因,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降下来,其他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思考二:在对事故的查处上,既要从严,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事故,造成了损失,影响士气和稳定,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深刻分析。对事故肇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以教育部队和本人。单位出了事故,领导感到震惊,感情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以感情化替政策,不顾事故性质说过头话,做过头事。否则,就会误导官兵从消极方面吸取教训,从而助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令为准绳,对因玩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定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严重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尤其是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首长和机关,以谋取单位或个人“政绩”的更要从严查处,但对不确定因素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引起的一些事故,则要区分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以便改进工作。

思考三:在总结事故教训时,既要进行必要的集中整顿、更要注重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亡羊补牢”仅仅是对事故的补救措施,但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方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才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根本。现在,一些单位热衷于搞突击性的整顿,而不注重经常性工作,忽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一种典型的安全防范上的形势主义。当然,发生了事故,在一段时间内针对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集中整治是必要的,但重心还应放在经常性上,只有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达到预防车辆事故的目的。

思考四:预防车辆事故,不能以牺牲部队战斗力为代价。尽管安全防事故工作非常重要,但只有提高部队的整体战斗能力,才能在灭火救援中决胜千里,这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点。“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生命”。火灾突发不分气候,不择地段,时间就是胜利。消极保安全不能从实战出发,从难从严抓训练,就不能形成战斗力、保障力。消极保安全的一些土政策,既使保住了安全,也仅仅是短期行为、治标行为,最终是越保事故越多,越保部队整体战斗能力越低。只能通过苦练精兵,使部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把消极保安全转变为积极创安全,把工作中心落实到提高部队应急机动能力上,才能真正铸就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红门劲旅。

第四篇 关于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调研报告1850字

关于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调研报告

___、国务院把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关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6月份,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职责作出了明确要求。农村消防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农村防火安全条件差等瓶颈问题依然制约着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自然成了当前消防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认真研究这一课题,促进消防工作全面发展,笔者进行了广泛调研和深入思考。

一、当前农村消防安全状况

笔者所在的_____市地处_____省西南部,面积2万余平方公里,辖八县一市三区,人口730多万,是_____的农业大市。近年来,农村火灾呈现上升的趋势,导致许多村民流离失所。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可以看出农村消防安全状况确实非常严峻,存在许多极为普遍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火灾隐患突出。大多数农村为农民自发建成的村寨,缺乏整体规划,建筑物耐火等级低且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尤其在一些边远山区的农村大屋场是以六、七十年代的土木泥瓦房为主,有的还是纯木质结构,且房屋之间的间距极小甚至没有间距,万一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还有一部分农村用柴草烧火煮饭,导致房前屋后、室内灶间都存有大量的柴草,每逢收购季节,谷物堆垛密集,大大提高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另外,还有的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开设小作坊和小旅馆、小饭店、卡拉ok厅、农家乐等公共娱乐场所,必要的消防设施方面也没有配备,甚至连灭火器都没有一个,埋下了很多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消防意识淡薄。近几年来,尽管农村消防工作有了一定发展,但是,很多农村在注重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很大程度地忽视了消防工作。归根到底,主要是因为村民的消防意识淡薄。一是对消防认识肤浅,大多数群众只狭隘的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打火,没发生火灾的时候,就不需要消防,有的还不知道火警电话是多少;二是平时不注意防火,如烟头乱丢、用火管理不严、私自乱搭乱接电线、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电器和燃气使用极不规范等现象较为普遍。

(三)消防设施落后。尽管近年来农村消防设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总的来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步伐。大部分乡镇没有制订消防专业规划,甚至有部分乡镇连城镇总体规划也没有制订。这就造成了消防工作与城镇建设不能协调、同步发展,消防队伍、公共消防设施等基础性建设滞后,欠债严重。再加上缺少消防水源,缺少消防机动泵、水带水枪等消防装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起火后只能用锅桶瓢盆等作为灭火运水工具,最原始的灭火方法致使许多火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扑救,小火常常酿成大灾。

(四)消防力量薄弱。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公安消防队最多设在县城一级,特别是一些偏僻乡村离县城距离遥远,道路路况差,一旦发生火灾,远水难救近火,公安消防队不能及时到达而无法将其纳入保护范围。而广大农村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甚至有的地方没有成立任何消防组织,发生火灾后往往惊慌失措、各自为本,根本不能形成有效的灭火力量。再加上年轻力壮的农民大部分外出打工,家里留下的多是一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扑救火灾的力量就更加薄弱。

(五)消防组织虚无。以前,我国的消防工作重心一直集中在城市,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再加上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没有认真落实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致使部分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薄弱,工作停滞不前。有的地方挂了块消防工作招牌,只是形同虚设而已,没有人员开展和落实消防工作,有的甚至出现“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业专职人员、无业务经费、无组织活动”的“四无”现象。

二、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的原因

对农村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分析,农村消防工作落后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消防经费严重不足。目前,许多农村的经济发展步伐缓慢,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农作物和外出务工,其生活条件改善的程度还不是很大。因此,村民根本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工作中来。而地方财政极为有限,针对农村居住较为分散的状况,不可能财政拨款组织专门的农村消防监督队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也不可能投入经费购置消防设施和装备,更不可能投资为村寨建设消防队(站)。

第五篇 网吧消防安全状况调研报告2000字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电脑不断普及,不断增加的网民刺激了互联网欣欣向荣发展,网吧就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于锡山区大街小巷,上网已经变成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人们利用互联网找资料、交友、玩游戏。直至2002年6月16日北京市“蓝极速”网吧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导致25人死亡、多人受伤,网吧的消防安全立刻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网吧作为当今社会高科技发展的产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网吧人群防火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遏制网吧火灾多发势头,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对_____省_____市锡山区网吧的消防安全状况的调查,对网吧火灾的特点及防范对策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网吧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目前,_____市共有网吧337家,其中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电脑数量超过一百台的有262家,而且其他网吧规模也呈日益扩大之势。笔者在网吧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审批手续不健全。由于网吧经营者消防意识淡薄,一些网吧在开业前没有到消防部门办理有关审核手续,甚至有两家网吧擅自增加营业面积,为配备任何灭火设施,安全疏散也不符合要求,导致留下许多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是习惯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锡山区地域大部分处于城郊结合部,一些网吧虽然层数不高,但是耐火等级低,人员密集,流动人员多,原设计的安全出口宽度、数量不能满足现实情况的需要,造成先天不足。有的网吧经营者因管理人员不足,为了保证收益,防止偷盗,时常将安全出口上锁。还有些网吧安全疏散通道堆满杂物,习惯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人员疏散。

三是电线负载大,电线敷设不规范。锡山区网吧由于营业时间长,电线负荷严重。部分网吧电线乱接乱拉现象非常严重,各类电线的敷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四是配套的辅助餐饮导致网吧管理混乱。锡山很多网吧,为了谋取暴利,拴住顾客的心,辅助开展餐饮业,快餐、饮料、小百货服务一条龙,这样大大增加了网吧的火灾危险性。五是锡山网吧内不禁止吸烟,烟蒂一不留神就会发生火灾。

二、网吧火灾的特点

网吧作为时代发展的产物,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越来越多得受到人们的关注。由于_____市锡山区网吧不断发展壮大,网吧火灾隐患也不断增加,因此网吧火灾呈现出的特点值得深思。

一是用电线路或用电电器引发网吧火灾。由于长时间经营,网吧用电负荷大,电器使用率高,极易造成电器和线路的老化、短路等故障,因此发生这类火灾概率较大。

二是网吧火灾火势蔓延快、烟气毒性大。锡山区多数网吧的电脑都在一百台以上,一旦失火,不但损失大,而且由于电脑多数部件都属可燃、易燃物,着火后,不仅蔓延非常快,而且烟气毒性非常大,很容易导致被困人员窒息。

三是网吧人群缺乏必要的疏散逃生技能。锡山区网吧管理者多数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以青年为主的上网人群,消防知识也很匮乏。火灾发生后,由于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任凭火势蔓延,很容易导致现场混乱,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网吧安全防范措施

针对锡山区网吧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火灾特点,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网吧消防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严把消防审核关,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加强对新开业网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业。同时,要联合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对网吧选址、消防安全条件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按照要求核查其消防安全条件,从源头上消除网吧火灾隐患。

二是严格落实网吧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网吧消防安全管理,首先应明确网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开展责任人员培训,督促其落实网吧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网吧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做到警钟长鸣;其次是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营业期间时刻都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最后是制订出合理的灭火疏散预案。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使每位网吧安全管理人员熟悉灭火疏散预案,懂得在突发火灾情况下,采取基本的疏散逃生技能。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通过定期召开培训班、举行实地演练,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横幅、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活动,使网吧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正确使用灭火器、水枪等消防器材,从而避免火灾发生。

四是规范网吧电线敷设,杜绝次品电线、电器使用。对网吧开展检查过程中,要推行网吧电气定期强制检测制度,严禁质量差、不达标的电线、电器在网吧内使用,对电线乱接乱拉的网吧责令停止营业,按要求整顿后方可营业。

五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网吧安全管理。以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大对网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网吧内辅助餐饮业的管理,严查火灾隐患,确保网吧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六是严格执行网吧禁烟制度。网吧空间有限,禁止吸烟不仅有益身体健康,而且可以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

第六篇 图书馆消防调研报告3100字

一、图书馆基本情况:

(一)图书馆四周概况:

大连交通大学图书馆地处交通大学校园中部,为东西朝向大楼,其东面正对实验馆,南面正对男生第四寝室,西面正对学校网球场,北面正对三号楼。四周比较开阔,设有绿色带,有少许树木。

(二)、图书馆大楼概况:

总建筑面积近2.27万平方米,大楼共计7层,其中有1~6层是共学生使用。内设阅览区、自习区、办公区和会议区,是学校信息和学术交流中心。

(三)、楼层功能:

一层:主要用于学校会议或其他集会。二层:图书馆大厅,北侧楼梯通往图书馆的制图教学区,南侧是电子阅览室。三层:还书台、服务台、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工业技术)、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基础科学) 和自习区。四层:社科图书借阅室、外文图书借阅室和自习区。五层:现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和自习区。六层:信息咨询部信息检索教研室、工具书阅览室、计算机检索室和自习区。

(四)、火灾危险性:

由于图书馆属于公共建筑,储存的大多是易燃的纸张,且人员相对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主要容易发生a类火灾。

二、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一)、耐火等级:

我校图书馆采用混凝土框架式结构,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疏散楼梯均为不燃烧体材料,一楼会议室吊顶为难燃烧体材料。外有防火涂料,阅览室为玻璃制大门及围墙,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符合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中的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24.00m,藏书量超过1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二)、防火间距:

图书馆四周15~20m内没有任何建筑物。并且图书馆四周设有绿化带。不会因其他建筑物着火而波及图书馆,也不会因图书馆起火而波及其它设施。符合gb50016-2024中: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以及文化部发布的《公共图书馆建筑防火安全技术标准》wh0502-96中:图书楼与其它建筑间的防火间距中的相关规定。

(三)、消防设施及自动灭火系统:

经过实地统计,图书馆内部消火栓共计27个,灭火器54个,报警装置32个。其中一楼:消火栓5个,灭火器10个,报警器8个。分别设置在楼梯口,厕所门口,以及会议室和办公室门两侧。二楼:消火栓6个,灭火器12个,报警器5个。分别设置在图书馆大厅、楼梯口以及厕所门口。三楼:消火栓5个,灭火器10个,报警器5个。分别设置在阅览室门口、自习区以及厕所门口。四楼、五楼和六楼与三楼的设计相同,只是六楼较之在自习区与阅览区交界位置少了一个报警器。七楼是电控机房,有消火栓1个,灭火器2个。设置在楼梯

口处。

图书馆内所配备的灭火器属于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上次检修日期是2024年8月9日。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中的相关规定;

消火栓附加水袋长度25.0m。符合gb50016-2024: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0m;

在自习区和阅读区交界处还设置有防火卷帘,在每层楼的顶部还配备有烟感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一楼和二楼大厅周边还设置有排烟、通风系统。在图书馆所有通道内均设有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或离地500mm或者悬挂在棚顶,切都为绿色荧光。在每个消火栓的门上都清晰的画有图书馆消防疏散预案平面图解,清楚详细的表明了安全出口以及一系列灭火设施的具体位置。设置在二楼和一楼的安全出口除一个为塑钢门外其余均为玻璃门,方便在应急时刻人们砸碎玻璃门逃生。

三、图书馆相关的防火规定:

图书馆在入馆须知中明确的规定: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这样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失误造成火灾的可能。

四、大连交通大学图书馆消防预案:

1.图书馆现有消防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口共8个,除一个为塑钢门外其余均为玻璃门;平时上锁,关键时刻可砸碎玻璃破门逃生。

2.图书馆一旦发生火情,离起火点最近的工作人员(责任人)必须立即采取灭火自救。相邻工作人员在协助灭火的同时应第一时间通知馆领导或办公室并且维护好秩序。及按响墙壁手动消防报警器;楼层巡检警报器将发出火灾警报。楼内中厅及两侧消防安全通道位置均设有多处消火栓及干粉灭火器,用于消防灭火。可就近取用。

3.接到火情报告、馆领导及相关负责人需立即赶赴起火点,组织灭火自救并控制现场秩序。同时由现场负责人上报保卫处84106110。楼宇管理员与火点值班人员可直接判断是否“紧急疏散”。在馆领导及时赶到的情况下,由现场领导判断是否“紧急疏散”。紧急疏散的指令迅速报84109175。由消防总控室工作人员通过消防广播下达“紧急疏散”命令。此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楼层内所有人员有序地向安全通道疏散。紧急疏散情况下,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要迅

速打开图书馆各消防通道(如没有钥匙的情况下,可直接砸碎玻璃逃生),有序的组织读者沿着消防通道下楼。

4.当听到消防广播发出火灾报警的情况下,灭火队员应遵照广播指令,向火点具体位置迅速靠拢,在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准备实施灭火。(不提倡读者参与灭火)

5.当火势不能控制的情况下,检查读者并确定清场情况下,启动火点区域的防火卷帘,之后关闭电源。将消防控制系统改为全自动控制。

6.在广播播报紧急疏散的情况下,临时总指挥要下达命令给三个以上灭火队员,由这些灭火队员到各楼层、各房间通知至每一个人火情并组织撤离,并在室门上做出完全撤离标志。

7.相关负责人要把电梯迅速迫降至一层,并上锁关闭。

8.保卫处来人后指挥权交与保卫处。

9.读者有序撤离后,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工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安全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好火场秩序。

10.总指挥要安排人员到楼外等待并指挥消防车的到来,组织清除外围通道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11.火灾扑灭后与有关部门一起保护好现场,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 其规程符合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

五、我所发现的问题

(一)、通过在图书馆的实地调查,图书馆内没有设置应急照明系统。这不符合wh0502-96:在图书馆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楼宇集中控制室、变电室、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报告厅、多功能厅、展览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阅览室、人员密集且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地下室。应设火灾应急照明。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没有应急照明不方便人们疏散和逃生,不利于人们看清道路以及分辨方向;

(二)、由于在没有会议或者其他集会的时候,学生进入图书馆需要从图书馆外侧楼梯上楼至二楼门外凭学生卡进入。所以在有火灾或者其他事故发生时,二楼仅有一个常开的正门可以万无一失的疏散人群,其余的安全出口全部在一楼,而且一楼的安全出口平时是关闭状态,并且进过调查发现,在安全出口的玻璃门附近并没有找到安全锤。一旦发生火灾或者其它事故,一楼的安全出口无法打开或者砸开后果将是难以估计的。

(三)、相对于其他楼层,一楼的采光严重不足,使得慌乱中的人们难以分辨方向。

(四)、在图书馆西侧距离大楼20m处有一排高大的树木,过于茂盛,当有火灾发生时,由于树枝的影响,消防云梯车难以在此地展开。不利于消防营救。

六、整改措施

(一)、按照wh0502-96的相关规定在对应位置安装应急照明装置。

(二)、应该讲一楼正门的安全出口改为常开,并且在玻璃门旁明显的位置配置安全锤。

(三)、通过增加应急照明装置增加在应急时刻一楼的采光。

(四)、经常修剪图书馆西侧的高大树木,使其的枝叶不会妨碍应急时刻消防云梯车的展开。

七、总结

通过对大连交通大学图书馆的实地调查,再结合一定相关标准。从防火技术措施的基本原则上来讲,该图书馆的预防性措施如:在图书馆严禁烟火等;限制性措施如:防火卷帘等;消防性措施如:配备有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装置等;疏散性措施如:有完善的消防预案等。都落实的很好。当然我更希望校方能够在此基础上更加完善图书馆的消防管理系统,使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七篇 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调研报告3150字

近年来,__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在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支队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各队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开拓创新,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坚持经常性的队伍管理、深化执勤训练、不断加强装备建设,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总体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格局。在此,笔者就__市企事业消防队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方向作粗浅的分析。

一、__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现状

__市现有专职消防队伍17支,专职队员306人,各类消防战斗车46台,手抬机动泵15台。其中水罐消防车25台、泡沫消防车14台、照明车1台、干粉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车1台、泡沫干粉两用车1台,专职队在特种装备的配备上,有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4台,毒气体检测仪2台。常规装备器材中的空气呼吸器44具,备用钢瓶10个,手持对讲机31个,车载台8个。

二、__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__市企事业专职消防支队自1994年5月成立以来,明确了公安消防支队专职指导科负责对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十多年来,支队专职指导科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走向成熟,专职队伍的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能力得到较大的提高,基本适应了企事业单位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但从现实需要上看,无论是在政策保障、企事业单位本身重视、内部管理还是在器材装备上,都存在较大的不足,影响了专职消防队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1、队伍建设和发展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

《______消防法》明确了专职消防队的合法地位和政府、企业办消防的法律义务,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要建立和巩固本单位专职消防队。”但省、市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没有明确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建队规模、地位、作用、器材装备配备、人员编制及经费投入、管理等标准,也没有出台有关扑救外单位火灾的油料、器材损耗以及过路费、养路费如何解决等法规政策,从而使各企业单位专职队在队伍建设和发展中无据可依。

2、企事业领导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不重视,队伍发展缓慢。

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领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认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为消耗部门,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效益,致使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面临减员,兼并或撤销;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没有政策依据,也不愿加大对专职消防队的投入,从而导致了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经费得不到保障,建设与发展滞后。笔者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八__分公司中了解到,该企业现有专职队员7人,其中2人残疾(1名只有一只眼睛是好的,1名一只脚是瘸的),队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这种现象的存在,是该单位领导不重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想方设法“为企业增效”所致,致使该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形同虚设,成了名副其实的“老弱病残收容所”,其“发展建设”可想而知。同时,单位分配过多与执勤灭火无关的事务牵扯了消防队的精力。少数单位将所属消防队作为一支后勤队伍,单位植树、绿化、送水等各项公勤杂务都分配给消防队,消防队的训练、学习时间无法得到保证,战斗力明显减弱。

3、管理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__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以企事业内部管理和公安消防支队管理并存,其中以企事单位管理为主,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为辅。内部管理上,由于各单位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部门不同,专职队人员组成结构不同(有的专职队员属于企业内部职工,有的属于招聘人员,且人员待遇不同)。加之干部管理水平低,管理制度不完善,轻管理、难管理等现象便普遍存在。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上,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专职队伍业务指导基本上是分离状态。支队专职指导科只对专职队的业务具有指导权,没有建设决定权,所以在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上,各单位往往大打折扣,个别甚至不执行。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队伍管理混乱、工作开展不积极、任务完成质量不高,不能有效发挥专职消防队伍的应有作用。

4、装备器材不足,人员少,待遇低。

目前,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主要存在人员少,装备量少质差、队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工资福利待遇低和工作、学习环境差等问题。据统计,17个专职消防队中常规装备器材没有配齐的占80%,现有的43台消防车中有11台到达报废年限,特勤装备极少。最为严重的是黔鹰五七0八工厂,两台水罐消防车都为__市公安消防支队__年赠送的已到达报废年限车辆(本厂的两台消防车已老化、无法使用),器材装备只有12盘水带、4支水枪、6套战斗服、2个分水器、2个消火栓板手、2个异型接口。按照城市消防站装备器材最低配备标准来看,各类装备器材缺口较大。在队员的待遇上,由于企业的效益不同,队员的待遇也不同,__企业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一般在500~900元之间,队长指导员享受不了干部待遇,队员享受不到“一线职工”的待遇,超时执勤、加班、训练无补助,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三、加强__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

1、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为专职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依据。

__市企事业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应依托《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__市企事业单位情况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地方性政策法规,明确企业建队规模、器材装备配备标准、人员编制数目及招聘方法、训练方法、业务经费投入标准、队员的工资待遇、队伍的管理模式、扑救外单位火灾的油料器材损耗以及过路费、养路费如何解决等问题。一旦政策出台,专职建设和发展设就能顺理成章的进行。

2、整合队伍,增强合力。

由于受社会主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专职队组织健全,装备得到更新,战斗力得到加强;效益较差的企业,专职队即使不兼并、不撤消,也形同虚设。在当前公安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情况,要真正发挥好这支队伍作用,笔者建议:一是提请政府将队伍建设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于效益差的企业重点,采取政策支持、减免税费、适当补贴等多种办法巩固和提高专职消防队的生存和发展。二是应在规划需要建立公安消防队伍的地方,提请政府整合专职消防队伍,要将专职队纳入社会消防站布点格局中,该合并的合并,该加强的要加强,建立以现有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当地政府和周围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管理的新型专职消防队伍。新型专职消防队队长和指导员应当地公安消防支队指定或培训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指挥能力的人员担任,队员采取合同制的形式建立。整合的方式有政企联办、企企联办、社会集资等形式。这样,既可以缓解政府经费紧张,又可以解决当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

3、改进管理模式,提高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公安消防部队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对专职队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扎扎实实地抓好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一是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执勤备战条令化,业务训练规范化,器材装备标准化,一日生活制度化。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值班留宿制度》、《车辆装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等,用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消防队员的举止,做到管理有规章、训练有依据、奖惩有制度、奋斗有目标;二是明确职能,强化训练。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细则和考核标准,按照细则标准严格考核,树立典型,奖优罚劣,对在队伍管理、执勤训练、装备器材保养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涣散,训练效果不好,装备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通报批评,激励先进,鼓励后进,使其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三是是在专职队领导和骨干队伍的人选上,尽量建议企业能聘请有一定消防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的综合人才,最好是聘请从公安消防队转业的消防部队干部或班长来担任。

第八篇 对超市消防安全隐患的调研报告2700字

提供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奎年来,随着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许多城市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需要,纷纷新建或改建了面积大、功能多、装饰豪华的各类大中型超市,但超市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防火措施没有得到及时落实,火灾时有发生。2024年8月1日,位于南美洲的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中心的一家大型超市发生火灾,造成504人死亡,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究其原因,煤气爆炸是起因,但主要是超市工作人员将各安全出口关闭,造成安全疏散通道不畅,人员逃生无路,导致了以上惨剧的发生。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时,是逃生之路;关闭了,则是通向地狱之门。目前,我国超市正向着大型化、多功能化、综合化发展,占用建筑物几个楼层、建筑面积数千甚至上万平方米,高空间、大跨度的大型超市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人员疏散困难,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烟气,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群死群伤恶性后果。因此,加强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一、超市常见消防安全隐患

(一)安全出口数量虽能满足要求,但在营业期间保持畅通的不多。超市的所在建筑物在经过建筑设计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程序后,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通道的宽度等基本能满足规范要求。但在营业期间,出于防盗和便于经营管理的目的,超市往往只将设有收银台的主要出入口保持畅通,而把其它安全出口上锁或用货架、广告画等遮挡,一旦发生火灾,管理好一点的超市,即使有专人负责打开上锁的安全出口,但往往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迅速、及时地疏散顾客;而管理较差的超市,顾客此时只有自己找出路逃生了。根本不能指望这些安全出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疏散通道被占用。超市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在尚未营业、货物堆放整洁或尚未堆放货物、现场人员少的情况下进行的,但在实际营业期间,部分销售量大的货架为了及时上货,往往将部分货物堆放在货架旁。另外,超市内开展的花车促销,以及购物车、购物篮等的堆放,都以方便顾客为出发点,却不同程度地占用了疏散通道,使疏散通道的宽度减少。

(三)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超市出于促销及营造购物氛围的需要,往往在店内装饰很多气球、装饰物,在天花板或吊顶下悬挂宣传画、广告等,基本将疏散指示标志“淹没”,使得疏散指示标志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的疏散指示标志指向的安全出口被锁或被封堵,在突发事件情况下,就会给人员误导,延误逃生的宝贵时机。

(四)应急照明的最低照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_,但由于超市的悬挂物多、货架多等特殊情况,应急照明的光线被遮挡,地面照度无法达到0.5l_。

(五)建筑消防设施普遍缺乏系统的维护、保养。大、中型超市普遍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这些设施在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往往就再无人关心了,在缺乏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几年下来,这些投入了几十万、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常常基本上处于瘫痪的状况。

二、预防对策

(一)超市消防设计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有面积不小于0.4平方米。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米。2、超市应按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超市地上按2500平方米为一个分区,地下按500平方米为一个防火分区;如超市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超市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平方米,地下超市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24平方米。3、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4、超市的小型中转仓库、服务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修理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严格控制动用明火。5、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超市内,如果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6、空调机房进入防火分区的水平支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吸音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二)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缺少或锁闭是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超市在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始终保持畅通是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最基本要求,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麻痹大意,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花车促销和购物车、购物篮的摆放,应确定专门区域,不得占用疏散通道。从业人员要加强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够进行有效的扑救。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超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掌握火灾中逃生方法,同时应制定出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应达到每名员工都熟悉每个安全出口位置,明确自己在应急疏散时的职责,会帮助顾客疏散,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的目的,以及培养员工面对突发事件时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稳定的态度。普通人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会紧张、不知所措及从众心理,特别在疏散时会盲目地跟着别人跑,而不管逃生路线是否正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训练有素的员工为顾客指引正确的疏散路线,对于迅速疏散人员、避免人员伤亡无疑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超市内应明确员工有疏散顾客的义务和职责,手中应常备一只强光手电筒和喊话喇叭,便于紧急情况下稳定人员情绪,引导人员疏散。有针对性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超市除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外,还应针对此类场所员工变动较为频繁的特点,“一用一训”,以保证每个员工都会操作灭火器,会报警、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四)加强对大中型超市的消防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跟踪问效,帮助超市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是经常开展消防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超市,在按《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应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帮助其制订出合理、完善的整改方案,督促其整改,以真正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二是督促超市维护、保养好建筑消防设施,真正发挥其作用。应该督促超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督促其定期请相关的专业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第九篇 关于新农村消防工作的调研报告4950字

据统计:____今年1—11月共发生农村火灾51起,占全市火灾总数的48.11%,直接损失7.68万元,占总损失的10.23%。农村火灾不仅给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直接导致大量受灾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直接危及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由此可见,农村消防工作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意义不容忽视,并将直接影响___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实现。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必须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健全农村消防工作长效机制,使农村消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笔者前期通过在农村调查走访,了解了一些农村消防工作现状,进行了筛选和分析,希望能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农村消防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各级政府紧紧围绕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步骤,初步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新机制,为保障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农村消防工作明显滞后于城市消防工作,也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进展缓慢。不少乡(镇)、村(社)领导存在“消防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观念,加之“无统筹安排、无专职人员、无办公场所、无业务经费”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很多乡镇、行政村对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不能落实,应该建立的消防组织不能建立,应当开展消的消防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农村消防责任上的“断层”导致了工作上的缺“位”。

(二)火灾隐患相对突出,抗御火灾的能力相对薄弱。一是因经济状况和农村建筑风俗等方面的原因,村民住宅及部分“三小企业”建筑多为砖木、土木结构或简易结构,有的连片建造,无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布局不合理,抵抗火灾的能力脆弱;二是大部分村民尤其是山区农民用农作物桔杆生火做饭,在院落边、屋檐下堆放柴草。整个院落或房屋都被柴草包围,往往因用火不慎、小孩玩火、烧荒沤肥和在房前屋后焚烧垃圾等引发火灾事故;三是电器和线路火灾隐患严重。相当多的农户的室内电线是在八十年代初期通电时敷设的,线路老化、破损严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冰箱、电炊具、取暖器等大功率电气设备进入村民家,而原有的线路未更换改造,电线超负荷运行常常引发火灾事故;四是第三产业及相关场所在消防安全上存在着先天性不足,民营个体企业火灾隐患较为突出。部分个体企业借助政府发展农村经济的保护政策,在建设初期,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和检查擅自投入使用;家庭小作坊、小厂房、小车间存在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的现象,以城镇为依托的“六小场所”(小旅馆、小餐馆、小卡拉ok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美容美发厅)因先天性的隐患和缺乏监督等方面的原因,个体企业和城乡结合部的农村火灾呈连年攀升的势头。

(三)农村消防力量薄弱。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留守人员半数以上为老人、妇女和儿童,部分消防组织名存实亡,成了空架子。留守的青壮年队伍也不稳定,随时可能外出打工或经商。一旦发生火灾,留守农村的老幼妇孺往往束手无策、望火兴叹,时常导致小火酿成大灾。

(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乡镇和村寨建设缺乏消防规划。全市18个建制乡镇仅有4个的建制镇在规划中有消防专篇。旧房改建和农民新村规划建设中的消防规划实施情况也不理想;二是村级公路路面等级低、道路窄,不能保证消防车正常通行,个别行政村至今未修建村级公路;三是可供消防水源的水库、水塘基本上未修建取水点,灭火取水受到限制;四是基层政府对农村义务消防队和消防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没有专门的经费用于添置常备的灭火设施和装备。

(五)村民消防安全素质较低。由于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低,且受农村散户散居和传播媒介少的影响,农村常常成为集中宣传无法触及的盲区,相当多的老人、妇女和儿童缺乏预防火灾常识。因乱倒炉灰、用火不慎和乱拉乱接电线等导致村民住宅火灾事故频发。随着村民经济状况的改善,沼气、石油液化气、电炊具等家用电器进入村民家庭。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群众购买、使用不合格电器较多,加之缺乏安全用电常识,常常因不能发现火灾隐患,不能采取正确措施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另外,农村中的一些陈规陋习,如办喜事燃放烟花爆竹,办丧事要点长明灯,传统节日期间在墓地、林牧区焚烧纸钱,祭祀用火,收割季节随意燃烧无法处理的农作物秸秆和因法制观念淡薄人为纵火等原因也导致农村火灾起数居高不下。

(六)农村的消防监督“缺位”的现象导致部分隐患泛滥成灾。由于警力有限和消防工作机制等原因,目前农村公安派出所驻片民警、农村基层干部及安全管理人员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知少甚少、消防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不强,督促整改的措施和监督手段相对单一;尤其是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工艺和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业务技能,相当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三合一”厂房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重漏管失控。

二、农村建设给消防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中央作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要求,引起了全社会的积极响应,从方向上和政策上必将给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为农村消防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三大机遇

一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村社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大批的农业企业和大量的新兴城镇不断出现,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经济和农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需求将会迅速增长,成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强大内在推动力。

二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前提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会有重大提高。这也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硬件环境。

三是新农村建设造就新型农民。随着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广大农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的管理水平将会有整体性地提高。这又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软环境。

(二)面临的两个挑战

一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农村消防工作现存的一些薄弱环节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在一定时期内很有可能会出现农村火灾高发的现象。

二是从以往的经验看,农村各项建设全面展开的过程中,“先发展后规范”等急功近利的思想和做法在很多地方还不会一时消失,极有可能造成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新的欠帐,产生大量新的火灾隐患。

三、对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消防工作的思考

思考之一:提高认识,强化各级领导。认真按照《消防法》要求,尽快将农村防御火灾能力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对农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统一指挥,相互协调、治理整顿,对农村消防中“先天不足”和存在的消防重大安全问题要多与有关部门协调,综合解决。各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各乡镇应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一名消防干部,组织开展本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正视火灾隐患,要将农村消防安全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考核范围。

思考之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农村消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作,单靠消防部门去抓,势必造成孤军作战,顾此失彼的被动局面。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一是应搞好公安机关内部的配合。公安机关各职能要分工不分家,凡涉及面广量大的工作,都由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如冬防、元旦、春节等季节性防火和重大节日防火都要由上级统一安排,开展工作。也可配合综合治理考核,把农村防火工作纳入一项综合治理措施中,同步落实。在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消防占有一定的分量,这样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日趋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措施将逐步得以落实,从而也可弥补消防监督人员缺乏的现状。二是应搞好有关部门的配合。要与劳动、城建、工商等部门经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城市规划建筑防火设计事宜,严格建筑防火审核和竣工验收合格的,各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发给相关证照。三是应搞好单位内部责、权、利的结合。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目标,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消防安全同企业的经济管理融为一体,与职工群众经济利益紧密相连,使消防工作与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同总结,实行自上而下的层层分解,自下而上的层层保护,做到层层有目标,项项有对策,人人有责任,形式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思考之三:明确职责,分级管理。多年来,由于消防警力不足,对农村消防工作开展不力。而今各县市都建立了以政府领导挂帅的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并逐级签订了责任书,使消防工作由公安机关的逐级管理上升为各级政府负责,我们就应根据其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同时,我们还应加强农村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走出一条由公安派出所对农村防火工作进行消防监督管理的新路子。派出所设立规范化的消防办公室,分管所长对本辖区的消防工作负总责,专职消防干警具体抓,经上级公安机关统一的消防培训考核,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各行政村和单位也应选拔一至两名专(兼)职消防官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并让消防组织和管理人员不仅有其责,也要行其权,又要取其荣,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从而彻底扭转那种只是到了防火季节喊一喊,出了事故抓一抓,平时工作无人问及的被动局面。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参与农村消防工作,主动服务,加大指导力度,平时要多检查、勤督促、常指导、互通气,杜绝农村消防安全失控漏管、滞后的现象发生。

思考之四: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安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程度,是体现农村现代化、城镇总体功能和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标志。随着全市加快“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时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村镇发展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好同设计、同施工、同投入使用,确保村镇建设与消防安全同步发展,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户改造连接成片的密集住宅,将木房改为砖房,提高耐火等级。要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加速引导乡镇、个体私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减少“三合一”企业,保障农村消防安全。同时,要不断完善各乡镇的消防组织建设,不断建立各类乡镇专职(义务)消防队和农村义务消防队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以扑救初起火灾。

思考之五:多管齐下,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公安、消防、宣传、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板报、标语、宣传单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要积极利用先进典型引导村民,用火灾案例教育群众,在群众中提倡移风易俗,改变不良的用火习惯,如清明节改为送花,节庆时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多一些文明的方法等。要将农村防火防盗工作结合在一起,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夜间巡逻“敲锣防火”工作,农村消防工作还要从娃娃抓起,如在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安全知识课,达到教育一个,保一片的目的。

思考之六:深入检查,消除隐患。例行消防检查是消防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可根据不同季节特点,采取自查与抽查,普遍查与重点查,平常查与临时查相结合的方法,经常会用有关部门,组织一定的力量进行防火检查。检查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使防火检查讲究实效,不走过场,以便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储存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而把功夫用在火灾隐患的整改上,坚持跟踪限期整改制度,小改不过天,大改不过周,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整改计划,分期整改,并确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清楚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厂房,从而有效地增强单位抵御火灾的能力。

[总结]

综上所述,农村消防工作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是践行“三个代表”具体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也是我党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到农村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不断地实践和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农村防火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努力把农村防火工作做好,使新农村建设与消防工作同步规范化。

第十篇 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7450字

一、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

(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是不容置疑的,仅以立法而论,自1957年11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颁布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消防法规——《消防监督条例》后,国务院相继制定了37个消防法律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和规章80余部,国家强制性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23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______消防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相配套,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为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二)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日趋规范

随着__年7月1日,《______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公安部消防局对所有消防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先后取消了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审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资格许可证审批发证等10项消防审批项目,根据新修定的《______消防法》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同时重新修定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范》、《火灾调查规范》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变以前的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指挥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从而进一步理顺了消防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

但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以及笔者在消防行政执法中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来看,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缺陷。消防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消防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仍很突出。

二、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执法软环境举步维艰

1、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监督检查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在原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包括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这都要求具备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和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但现状却十分差强人意,以金沙县的现状为例,全县辖区面积2528平方公里,人口62万,辖26个乡镇,全县的个体工商户13596家,非重点单位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2个,__执法年度,金沙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1062余家,而我县消防大队大队机关仅有5名干部,其中3名大队领导、内勤参谋1名、防火参谋1名,平日还有大队干部必须参加的各种学习会议,及上级组织的各项考核、检查、评比,防火监督干部还得参加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都大量的挤占消防监督员的精力和工作时间,使消防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在德国、美国等欧美等发达国家消防员和当地居民的比例一般是1:1000,而我县的比例是1:20666,全国的比例是1:10000,我国全国的消防员和人口比例的平均水平只有欧美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而我县的比例更是不足欧美发达国家的二十分之一,同时,因为我国地广人多,城镇化水平低下,乡镇距县城距离过大,仅以金沙县为例,我县相对人口和土地面积在全区还不算大,各县城到各乡镇的道路在全区来说还算是最好的,基本上都是柏油公路,但如果要到距最远的乡镇检查一个加油站,一个来回,加上中午休息的时间都要整整的一个白天,单就以上数据和事实已经充分暴露目前我国消防监督和执法工作所面临的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影响消防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

2、地方行政干预导致执法不公。公安消防是一支现役部队,由公安部垂直领导。同时,《______消防法》又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同时因为消防部队办公业务经费、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依赖地方常委政府的支持,而地方政府或部门的个别领导,因为个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问题,或是因单位、个人的原因,或多或少会对消防执法进行干预和影响,从而导致消防部门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改等,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如果消防部门开了“绿灯”,将直接致使消防执法不公现象的出现,“绿灯”如果不开有时又会影响消防部门和地方党委和政府不和谐的情况出现,影响工作的开展,所以地方行政干预将直接导致,消防执法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

3、执法手段匮乏,强制性行政措施难于实施。现行法律关于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权力的规定不够明确。《______消防法》中规定的“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物品扣留”等强制措施,执法主体均为公安机构或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也因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处于尴尬境地,这就致使了一些火灾隐患长期无法根治,也使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权威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所幸,随着5月1日新消防法的正式实施,这一现状得到了有效解决。

4、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执法环境不容乐观。目前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虽然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对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使消防执法的软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不置可否,近年来随着全国消防环境的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已普遍提高,但要从根本上转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时日,本人在毕节市工作期间对一个已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酒楼进行检查时,提问单位员工火灾报警电话号码是多少,此员工略加思考回答:“好像是823好多好多”,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个别现象,但细经思索,社会化消防、全民消防工作的目标任重道远,现在全国探索的农村、社区、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各地的试点工作有多少实效,还值得我们慢慢思考和检验。

(二)现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烦琐,效率低下

我国现行的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是:对违法消防管理相对人经调查取证后进入处罚程序——从告知听证权利、组织听证会到作出处罚决定。若管理相对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要求复议,再不服,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原判后,如被处罚人仍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消防部门还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烦琐的执法处罚程序耗费了大量的警力和时间,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处理。大大降低了行政处罚的效率。 所幸的是,新《消防法》的颁布,对一些须设有前置条件进入处罚程序的条款作了修改,将会使这一现状有所改善。

(三)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

1、法律条文、相应的技术规范应用不准确

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运用上把握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的行为时有发生。例如,有的执法者在应用法律条文中,只会应用《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而不应用其它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使得法律条文运用不完整,对于一些违反消防技术规范的行为不能够按照规范定性,从而使得消防工作不到位。还有的执法者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应用《消防法》法律责任中的条款,而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却应用《消防法》火灾预防中的条款,有些《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明明应该填写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条款的,而老是简单地打一条违反消防法的条款进去,更有胜者,有些在基层执法工作一线的执法人员,基本上每次出去检查都会发现被检查单位的灭火器不足的情况,但执法者本人连竟然不知道有一个规范叫《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连规范内规定的严重危险、中危危险、轻危险的场所的规定都不得不知道,就一句“灭火器数量不足”完事;对商场进行审核不知道有一个《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所以,由于执法者文化素质较低、不学习、不研究、不善于思考,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条文,从而出现了对一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运用何种条文把握不准确,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的现象。致使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2、法律文书的运用、填写不规范

(1)在对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检查中,一些没有违反 《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的行为应采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规定实施处罚。而某些消防部门则二者颠倒,该处罚的不处罚,不该处罚的处罚。

(2)《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有些单位由于疏忽大意,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没有告之被处罚单位。更有甚者,还有就是我区各大队在行政处罚中普遍存在的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进行处罚时经常出现的本应对个人实施的行政处罚按照单位的进行处罚。

(3)一些单位在法律文书的填写上不规范,应该两个承办人一起签名的往往只有一人签名,尤其是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比如《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这些平常经常运用的法律文书。在《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应该是两人执法。如果这些消防部门在下发法律文书时只有一人签名,即代表该执法行为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列举的只是在日常工作中较为容易出现的法律文书的运用和填写上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不起眼,却能够直接影响到消防部队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甚至会因为一时的不慎引起消防行政执法败诉。

3、执法程序混乱

(1)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先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单位为图省事,发现违法行为先实施处罚,然后再补《立案审批表》、《告知权利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的手续。或者干脆就不问材料,不下发相关的法律文书。还有的执法者对当场处罚和一般处罚运用不准确,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对于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实施当场处罚。某些执法人员对于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知道,竟然为了图方便而将一般处罚变为当场处罚。

(2)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而有些单位为了图方便不按照规定提前告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或者是将《告知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二种法律文书同时下发。

(3)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4、执法随意性大,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规定

消防行政执法缺乏力度,执法随意性大。以罚代停,以罚代改,以罚代拘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当事人不符合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节的却减轻了处罚,而从轻及从重处罚条件,完全依靠消防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行政处罚中“喊高罚低”,或告知后不处罚等现象屡见不鲜,相关消防法规又没有一个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虽然近年来为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各级消防部门都制定了一套系列的规定和制度,但从近年各级消防部门检查、督查、执法质量考核和各种执法投诉、举报的消防行政案件来看,消防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缺监督,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上文所列举的四种现象,虽然只是程序上一些不合法现象,但是很容易引起复议,一旦引起复议,败诉的将是消防执法部门。因此,消防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程序合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合法、公正。

(四)执法者素质参差不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在消防部队执法班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不愿学习、还想学习的秒良现象,喊了好多年的打造学习型干部的口号一直停留在口号上,消防部队的年龄大一点的班干部业余时间大部分用来喝酒打麻将,年轻一点的班干部用来上网聊天玩游戏,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而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执法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从而导致许多新进入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强,到了单位后只能“抬头看电线,低头看烟头”,到单位检查只能发现灭火器过期了、电线零乱了、应急灯损坏了等等一些面上的火灾隐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找不出问题,导致执法不够规范、到位、严谨,随意性大。再加上一些执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执法的目的不明确,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办关系案、办金钱案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整个消防部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难以提高。

(五)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未切实履行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的重心往往是城市的中心区域,广大的农村消防监督工作的的开展往往要依赖公安派出所实施。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制定和下发了不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规范和制度,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都有了明确、具体细致的规定,我们贵州省甚至制作了“八本三册”等法律文书的模板,连文书的填写示例注意事项都有具体的示例。近几年,各级消防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和思考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方法,年年都在抓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试点,希望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派出消防工作的切实开展。但因种种原因,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往往差强人意。

三、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一)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执法者的素质低下将会影响到整个消防部队的执法形象,因此,要想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的行政执法水平,必定要从提高执法者个人素质着手。随着消防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政治素质,一名执法者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端正的工作动机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是不可能公正公平的进行行政执法的。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定期对消防执法者进行政治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提到一定高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思想素质,使消防行政执法有坚实的基础。同时,要不忘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一套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要及时组织考核,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促使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以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二)强化消防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

要从根本上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执法监督机制,通过监督机制的监督管理,促使执法者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从而使整个执法行为的到有效规范。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首先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各单位应设立警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让群众了解各种手续如何办理,公开自己的电话和单位的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地发现消防监督员在执法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吃、拿、卡、要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一些曾经有过吃、拿、卡、要等现象的消防监督员及时地纠正错误,改变工作态度,树立消防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三)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缓解消防执法人员警力不足现象

消防是一门跨越多个学科的综合性边缘科学,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加之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消防属现役编制,增加警力根本不现实,要想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现象,只有合理依靠外力,逐步尝试借助各类代理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快速有效缓解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的现象。

(四)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软环境

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逐步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执法软环境。

(五)以新《消防法》出台为契机,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迅速清理以前消防法律法规制度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执法实施细则和规定,切实增强新《消防法》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消防法的作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推动地方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社区、农村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绩效考核

各级消防部门应积极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将消防工作入乡镇长、村长、社区主任的任免条件,以增强乡镇、农村和社区行政和分管领导主体意识,强化农村、社区的消防工作。

(七)以新《消防法》出台和部局总队以下编制即将出台为契机,推动各级消防部门党委书记进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党委的工作

还有就是思考一下趁新《消防法》出台和部局总队以下编制即将出台为契机,能不能考虑其他省市和地区的一些成功经验,研究和评判消防部门党委书记进同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可行性,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协调汇报,偿试消防部门党委书进当地公安机关党委的可能性,以提高消防部门在公安机关的话语权,强化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

第十一篇 关于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报告3750字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______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______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______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规范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应明确公共部分具体设施设备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程序等,建立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切实解决火灾隐患、经费等问题,对于需要动用房管部门的专项修理基金,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应帮助物业单位协调各业主,或者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业主,以便尽快地启动维修基金,以保证火灾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牵系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清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才能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十二篇 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2450字

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20__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__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 “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三、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2024年消防调研报告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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