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电动车行业迅速崛起。电动车企业紧紧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涨价、政策放开、百姓消费升级等市场商机,不断增产扩能,产销一路上扬。以无锡市锡山区为例,全区拥有电动车生产企业186家,去年总产量为200万辆左右,占全国产量的1/5,占江苏省产量的70%,预计今年经济总量将达100亿左右,约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2%。目前,无锡市锡山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基地。然而,这些企业多数为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与企业的发展同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重重。经对全区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调研,笔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以供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一、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电动车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通过短短的几年,无锡市电动车企业遍地开花,许多摩托车生产企业纷纷加入到电动车行业中,使电动车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消防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大量涌现,给消防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一)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一些电动车企业新建厂房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用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建成后未通过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习惯性”违法行为问题突出。许多电动车企业由于生产量很大,厂房空间有限,生产出来的电动车又没有及时产销掉,致使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经常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三)电动车电瓶使用不当极易起火。电动车电瓶分为锂电池和铅酸蓄电池两种,它们的充电器不能通用,若一旦混用,很容易引起电瓶爆炸,而且电动车电瓶需要经常充电,电瓶使用时间过长,电能转化成热能,产生气体,一旦电压过高或长时间充电就极易导致膨胀,引发火灾事故。目前,有的电动车企业对电瓶管理不严,电瓶摆放随意,长时间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车生产企业业主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从近几年该行业的火灾形势看,造成严重损失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对很多电动车企业业主来说,由于行业竞争激烈,除生产投资外,不舍得对消防的投入,平时也不注重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员工的培训,导致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对消防法规以及遇到火灾时如何处置知之甚少,无法履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安全职责,自救能力薄弱。
(五)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一些电动车企业消防设施遭到破坏,灭火器过期、老化严重,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内消防设施不健全,警告、危险标识散乱,甚至有个别企业根本就没有消防设施,业主认为企业早晚要拆迁,配备了消防设施也是浪费,等到拆迁新建厂房时再作考虑。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在一些上规模的电动车企业中,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般来说,这些企业都会有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往往成为一纸空文。不少企业认为购置了消防器材就相当于买了消防安全保险,违规操作,电线乱拉乱接现象突出,用电用气随意性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充分认识电动车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该行业顺利、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要树立超前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早动手、早部署,切实做好电动车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提前介入,把好审核、验收关,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作为消防部门,要严格建筑消防审核,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督促检查。帮助新申办企业按照国家消防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自觉把好消防安全关,防止留下先天性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车企业火灾上升势头,加大源头管理的力度,全力为电动车企业做好服务。
(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习惯性”违章违法行为。消防机构要定期开展检查,尤其是在电动车生产高峰时期,发动辖区派出所,加大对电动车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习惯性”违法行为,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电动车电瓶管理。由于电瓶使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企业电瓶的监管力度,使企业严格按照电瓶使用规定,落实专人全面负责电瓶的管理,严禁使用过期的电瓶,以旧翻新,同时避免长时间充电,定期对电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部门要定期对电动车企业员工进行培训,通过消防站对外开放,举办培训班、消防竞赛、消防演习等形式,加大对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的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熟悉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五)配备消防设施,提高自防自控能力。消防部门要督促企业配齐消防设施,对灭火器老化严重,设施不全的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配合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进一步规范企业硬件设施,提高自防能力。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督导电动车企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同时还要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技能作为考核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基本条件之一,杜绝违规操作、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的发生,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都平安。
(七)建立义务消防队,承担起初期火灾扑救任务。消防部门要督促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电动车企业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切实加强这支队伍的实战能力,承担起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防保卫工作日趋繁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消防站(点)数量不够,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已严重影响消防部队的执勤灭火工作,部分地区的矛盾还非常突出。目前,__市共有9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队员188名,各种执勤战斗车辆21辆,承担着驻地及所属企业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是新形势下灭火救援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公安现役消防部队的得力助手。笔者对新形势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困绕企业 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现阶段总体情况看,由于现行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越来越明显地滞后于社会的发展,队伍的生命力和战斗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队伍的巩固和发展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专职消防队伍发展举步维艰,生存困难。 在计划经济时期,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建立和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已越来越不适应,尽管《______消防法》对哪些区域和单位应建专职消防队作出了规定,但这些规定是粗线条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执行中有很大的弹性,很难把握“建与不建”的度,经济发达地区专职消防力量的发展可能会好些,但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就相当困难。尤其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建立和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就成为一纸空文。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往往取决于当地政府领导的重视程度和企业效益的好坏,没有长效的保障机制,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生存与发展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有的不愿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专职消防队建设上,该建队的不建队;有的企业甚至出现前任领导建队,后任领导撤队的现象;有的企业出现企业经济效益好,专职消防队就兴旺,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专职消防队就面临着“生存”危机等等。目前,__的__纺织厂、__锰矿、韶峰水泥厂等企业专职消防队就已是名存实亡。
(二)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少、素质低、装备差,灭火实战能力难以提高。 一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企业落实管理自主权,加大了劳动力优化组合力度,减员增效是必然趋势。裁减人员时首先裁减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的专职消防队队员,年青的专职消防队员可塑性强,安置容易,就整合到新的岗位,而大龄消防队员因没有技术,安置困难,只能留在专职消防队伍中,专职消防队的老龄化现象严重。二是企业自建的专职消防队,由于企业将专职消防队视为额外负担,队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普遍偏低,导致企业专职消防队中年青力壮的队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应付了事,消极对待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有的甚至选择了跳槽。三是除一些火灾危险大、生产规模大的企业外,多数企业对专职消防队建设重视不够,器材装备陈旧落后,而且得不到有效地更新,有的专职消防队仅有消防泵等简单的消防装备。诸多原因造成了专职消防队灭火实战能力偏低,只能对付小火、小灾,应对较大的火灾往往是“束手无策”。
(三)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缺乏规范系统的管理,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
一是领导管理不到位。专职消防队的管理,有的企业属保卫部门领导,有的属安技部门领导。其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不是抓消防安全,对消防业务不懂、不熟。加之一些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造成专职消防队自身建设诸多问题的存在。有的专职消防队管理权不落实,消防主管部门在指挥调度、消防业务培训上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有的专职消防队除了担负火灾扑救任务外,平时无所事事;有的专职消防队管理松散,业务不精,作风稀拉;有的专职消防队器材装备落后,得不到更新,没人过问。 二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企业专职消防队队员的招聘标准、上岗培训、工作职责以及队伍的教育管理、执勤备战、灭火救援都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规范、奖罚措施。消防部门又没有一定的管理制度、考勤办法来制约,从而造成专职消防队内部人员关系复杂,业务素质偏低,队伍管理薄弱。三是执勤训练不到位。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门因人少事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权归属以及队员管理等问题,致使消防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培训工作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少,体制不健全,管理干部和队员未经消防业务培训,无法开展相应的体能、技能、灭火战术、火场指挥等训练,或是一些专职队对总队、支队的训练不重视,训练不安排、不计划。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引起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警觉,如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就难以发挥作用,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当务之急,是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找出解决问题和矛盾的办法,打破制约瓶颈,扭转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后劲不足的局面。
(一)更新观念,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 。
随着经济的发展,火灾事故的增多,消防工作形势的严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伍势在必行,应该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力量发展的主导。因此,制定和完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是企业专职消防队健康发展的最有效依据。首先国家应出台大型企业和重点行业等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强制办法。以法律条文或实施细则的形式,明确大型企业和重点行业建队、养队标准,便于操作,避免再在“应不应建、该不该撤”上纠缠不清。其次对其它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省级立法部门也应制定相关法规。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当地乡镇规模、经济状况、距公安消防队距离,明确建队规模和建队形式,并对队员招聘、工资待遇、职责,资金的投入,器材、装备的配置以及队伍的训练、管理、教育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增强操作性,便于各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参与管理,公安消防部门也要专门成立一个管理部门,负责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训练等,使多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趋向规范化、正规化。
(二)形成体制,明确养队保障模式,确保专职消防队伍稳定发展 。
体制是涉及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根本性问题,一个有效的“养队”保障体制也是专职消防队伍能否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一是各地应建立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负责专职消防队伍“养队”保障。二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成立不同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伍。企业符合独立建队标准的要独立建队;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可实行联合建队;经济发达工业区、开发区以及部分乡镇,可由政府协调企业单位联合建队。三是“养队”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各地应有统一的机构对“养队”经费进行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各地可按照当地消防队伍经费投入,制定“养队”经费标准。独立建队的,企业独立出资;联合建队的,可按比例出资。有关机构要对每个专职消防队伍设立独立的经费帐户,单独核算。经费收取,可采取政府统收、银行代收等形式,同时要对各企业单位形成一定制约机制,确保“养队”经费真正落到实处。
(三)立足成效,突出队员源头管理,确保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
增强专职消防人员的素质,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的战斗能力,重点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入口关”。专职消防员是一个特殊岗位,队员不仅要求具有强健的体魄,更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各地可采取招聘合同制队员的形式,政府统一协调,公安消防、民政、劳动部门分别负责征招、人员工资、保险、抚恤和保障等工作。同时,积极动员企业在内部逐步消化现有专职消防队员,由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征招,以保持队伍的活力。二是把好“筛选关”。坚决实行持证上岗、优胜劣汰等制度,要加大对招聘的队员岗前的培训教育,对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适应工作的坚决辞退,对素质好、业务强的可以续聘。三是把好“留心关”。创造拴心留人的好环境,是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的关键,要从维护专职消防队伍稳定性的大局出发,切实为专职消防队员在福利待遇、保险等方面制订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并给予解决落实,使队员安心工作,乐于献身消防事业。
(四)发挥职能,改进消防管理模式,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的战斗力。
消防部门作为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主管部门,对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当前,要把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要尽快让专职消防队员进入角色,真正担负起灭火责任。一是消防部门要明确专门的职能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在公安消防部门内部可以由战训和防火部门共同负责。司令部战训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在每年下发意见、业务训练计划中要对专职消防队提出明确要求,定期组检查和业务考核;组织业务比武、灭火演练等重大活动,要统一安排专职消防队参加。防火部门可以将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样式检查考评内容,督促、检查、考评等形式,促使企业自觉地抓好专职消防队的教育管理、执勤训练以及器材装备、生活待遇的改善,推动专职消防队建设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 二是消防部门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专职消防队伍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整体素质。司令部门和防火部门应定期分批对各专职队指挥员、队员进行消防知识、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辖区消防大队也要采取手把手教、一对一帮等方法,传授消防理论、业务知识和车配器材、装备、消防泵等维护保养的常识,以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真正使专职消防队成消防工作的一支“轻骑兵”。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等火灾频繁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形势十分严峻。如何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的成因
(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
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员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情况。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
(二)规模小,管理乱
很多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阶段,员工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生活不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中,发现绝大多数三合一建筑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安全系数几乎没有。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许多个私企业在建筑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出现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重点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成了摆设。在一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生活区不分,只要需要,厂房内就会出现电焊、切割机的火星乱飞等违章操作现象,有的企业车间内货物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现象时有发生,用电用气随意性大,消防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薄弱,小火容易酿成大灾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服装、箱包等人员密集型生产加工为主的企业,它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大大增强了火灾的荷载;在镇、街道、村规划过程中,甚至没有将工业园区的消防纳入整体规划之中,村镇建房随意性大,参差不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批先建的建筑工程在各镇、街道、村随处可见;由于消防规划不到位,致使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无地下消防管网、无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日益凸现出来,埋下了许多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安全,也制约了经济的稳健发展。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小火酿成大灾,已是屡见不鲜。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______消防法》,履行法定职责;各镇、街道政府要立足实际,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消防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
(一)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要加强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农村消防建设中的职责,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计划、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根据《浙江省___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农村和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将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和小城镇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发展,特别是镇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的开发和建设中,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议,政府应主动制订解决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具体方案,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对那些耐火等级低,建筑密集,防火间距小,无消防设施的农村建筑、村庄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通等状况,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同时,应做好农村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完善工作,对农村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护和利用,并利用农村电网改造机会,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二)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我们应调动多方力量,深挖社会消防潜力,有效地预防火灾,不断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共同抓好消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加强对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各镇、街道政府要发动并会同安监、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建设、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对火灾隐患开展治理,联检联查,联合执法,全力进行督办。三是充分发挥镇、街道治安巡逻队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逻工作。各镇、街道可以依托治安巡逻队等力量开展消防巡逻工作,对主要街道、重点企业进行消防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镇、街道要继续抓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防安全就是经济效益,消防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各镇、街道、派出所要督促企业彻底更换陈旧老化电气线路,重新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杜绝乱拉乱接现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二是提高耐火等级,增设防火分隔。对现有车间、仓库合用的一些企业应进行防火分隔,不应简单的使用木板、铁网或石膏板进行分隔,应采用砖墙并砌至顶部不留缝隙的分隔措施;三是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违章用火。车间仓库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禁止吸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如因维修需要,临时使用焊接、切割设备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厂房应安装防雷设施。采用防雷保护措施时,应合理选择避雷针安装方式,必须准确计算它的保护范围,屋顶和屋檐四角应在保护范围之内;四是增设消防设施、器材。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灭火器、水带、水枪等必须按照要求配置到位,严禁挪作他用,对于破损、过期、压力不足的应立即更换或重新灌装。对于老厂房无消火栓的密集型企业,应加大投入设置消火栓系统。对之前通过消防审核的人员密集型企业的厂房,特别是服装、箱包、童车等企业,建议增设自动消防设施。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一是要切实抓好企业经营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定严格规范的培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业主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帮助业主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二是要对所有特殊工种人员,比如:电工、锅炉工、消防自动设施操作人员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再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方可上岗。三是企业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自防自救知识。特别是服装、箱包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使员工熟悉了解机器设备性能、生产工艺、原料的性质和火灾的危险性,严防因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各镇、街道政府、部门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坚持员工的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不熟悉不放过、员工的灭火逃生基本技能不掌握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促进企业形成上下同心协力共抓消防安全和抓隐患整改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等火灾频繁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形势十分严峻。如何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的成因
(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
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员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情况。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等火灾频繁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形势十分严峻。如何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的成因
(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
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员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情况。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
(二)规模小,管理乱
很多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阶段,员工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生活不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中,发现绝大多数“三合一”建筑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安全系数几乎没有。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许多个私企业在建筑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出现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重点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成了摆设。在一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生活区不分,只要需要,厂房内就会出现电焊、切割机的火星乱飞等违章操作现象,有的企业车间内货物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现象时有发生,用电用气随意性大,消防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薄弱,小火容易酿成大灾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服装、箱包等人员密集型生产加工为主的企业,它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大大增强了火灾的荷载;在镇、街道、村规划过程中,甚至没有将工业园区的消防纳入整体规划之中,村镇建房随意性大,参差不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批先建的建筑工程在各镇、街道、村随处可见;由于消防规划不到位,致使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无地下消防管网、无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日益凸现出来,埋下了许多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安全,也制约了经济的稳健发展。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小火酿成大灾,已是屡见不鲜。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______消防法》,履行法定职责;各镇、街道政府要立足实际,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消防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
(一)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要加强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农村消防建设中的职责,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计划、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根据《浙江省“___”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农村和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将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和小城镇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发展,特别是镇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的开发和建设中,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议,政府应主动制订解决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具体方案,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对那些耐火等级低,建筑密集,防火间距小,无消防设施的农村建筑、村庄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通等状况,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同时,应做好农村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完善工作,对农村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护和利用,并利用农村电网改造机会,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二)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我们应调动多方力量,深挖社会消防潜力,有效地预防火灾,不断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共同抓好消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加强对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各镇、街道政府要发动并会同安监、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建设、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对火灾隐患开展治理,联检联查,联合执法,全力进行督办。三是充分发挥镇、街道治安巡逻队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逻工作。各镇、街道可以依托治安巡逻队等力量开展消防巡逻工作,对主要街道、重点企业进行消防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镇、街道要继续抓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防安全就是经济效益,消防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各镇、街道、派出所要督促企业彻底更换陈旧老化电气线路,重新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杜绝乱拉乱接现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二是提高耐火等级,增设防火分隔。对现有车间、仓库合用的一些企业应进行防火分隔,不应简单的使用木板、铁网或石膏板进行分隔,应采用砖墙并砌至顶部不留缝隙的分隔措施;三是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违章用火。车间仓库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禁止吸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如因维修需要,临时使用焊接、切割设备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厂房应安装防雷设施。采用防雷保护措施时,应合理选择避雷针安装方式,必须准确计算它的保护范围,屋顶和屋檐四角应在保护范围之内;四是增设消防设施、器材。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灭火器、水带、水枪等必须按照要求配置到位,严禁挪作他用,对于破损、过期、压力不足的应立即更换或重新灌装。对于老厂房无消火栓的密集型企业,应加大投入设置消火栓系统。对之前通过消防审核的人员密集型企业的厂房,特别是服装、箱包、童车等企业,建议增设自动消防设施。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一是要切实抓好企业经营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定严格规范的培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业主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帮助业主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二是要对所有特殊工种人员,比如:电工、锅炉工、消防自动设施操作人员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再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方可上岗。三是企业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自防自救知识。特别是服装、箱包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使员工熟悉了解机器设备性能、生产工艺、原料的性质和火灾的危险性,严防因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各镇、街道政府、部门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坚持“员工的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不熟悉不放过、员工的灭火逃生基本技能不掌握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促进企业形成上下同心协力共抓消防安全和抓隐患整改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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