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报告对象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这些人员需要对个人及家庭的重要事项进行如实报告。
二、确定报告内容
1. 财产情况:包括工资收入、奖金、津贴、补贴、投资收益、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
2. 债务状况:如贷款、担保等涉及经济责任的事项。
3. 家庭成员情况:配偶、子女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特别是涉及职务晋升、就业安置等敏感问题。
4. 社会兼职:在社会组织、企业等担任职务的情况。
5. 其他重大事项:如出国(境)定居、婚姻变化、接受馈赠等。
三、报告流程
1. 填写报告表:领导干部需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详细列出相关事项。
2. 提交报告:将填写好的报告表提交至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
3. 审核确认: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存档。
4. 定期更新:每年定期更新报告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监督机制
1. 信息公示:部分重大事项可能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 督查抽查:上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定期进行抽查,对报告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3. 追责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开头: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预防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旨在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增强公众对公权力运行的信任。这一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主动公开个人财产和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以透明化的方式接受监督。
结尾: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项严肃的纪律要求,它不仅是对领导干部自身的一种约束,更是对公众信任的承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真对待,如实报告,以此彰显自身的清正廉洁,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做出表率。通过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我们可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重大事项报告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有效、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深入研究和解决反腐__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反腐__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特制定晋城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信息畅通”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促进反腐__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
1、本单位(系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重要决定和部署的情况;
2、本单位(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点工作情况等;
3、本单位(系统)领导班子成员的重大违纪问题;
4、本地区(系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建议等重大社情民意;
5、本地区(系统)发生的各类紧急和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治安案件、灾害和伤亡事故等;
6、本地区(系统)发生的各种政治事端,可能引发或已经引发较大影响的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阻断交通等苗头及行为;
7、因一些敏感事件或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8、网络披露的涉及本地区(系统)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舆情信息;
9、本单位、本系统(派出派驻机构、条管单位)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来人检查指导工作等事宜;
10、其它市纪委监察局要求报告和本单位(系统)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报告的程序及内容
1、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实行重大事项逐级逐项报告制度。
2、市纪委办公厅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的组织、管理。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厅)、派驻机构(含派出机构)承办本单位、本系统重大事项报告事宜。
3、重大事项的报告均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在3小时内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在知晓后24小时内报告。
4、重大事项报告要写明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因情况紧急,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随着事态进展和调查处理进展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各单位重大事项的报告,由办公厅值班人员负责接收,报办公厅主任和分管领导阅批后报送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同志。
四、有关要求
1、报告重大事项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含派出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做到重大事项即发即报,防止迟报、漏报、瞒报和误报。
2、提高重大事项报告的准确性。重大事项报告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事实清楚,信息准确,表达清晰。切不可道听途说,模棱两可,带来判断失误,造成工作损失。
3、办公厅对接收的重大事项报告,要立即登记,迅速报请办公厅主任和分管领导阅批,并按领导要求及时、安全、保密地做好承办工作。
4、各单位要将重大事项报告列入责任考核内容,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市纪委办公厅不定期进行通报。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管理范文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群众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市纪委榆纪发〔20__〕44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报告对象
县、乡两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科级以上干部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科级以上的干部。
二、报告内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三、具体要求
(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于事前一周内向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报告;其他个人重大事项在事后一个月内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二)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内容,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四)领导干部发生应当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表》。对报告内容以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签注意见。县(处)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要按时上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备案。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要按时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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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__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___________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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