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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19 热度:11

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工程名称:住宅小区

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名称

交底日期 交底人

一、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或埋地,过道路时要用钢管或其他过道保护措施,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不要被车辆碾压。

二、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进行临时用电接线。并且要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三、所有移动工具都应在漏电开关的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

四、各类电动工具、机械要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源或拔出插头。

五、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木块等物。

六、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要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七、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用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八、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架设档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一米时,均应采取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项目经理 被交底人签名

第2篇 公路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动压路机前,必须注意机械前后,左右有无障碍和人员。

2、作业时应注意各仪表读数,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严禁带病作业。

3、在压路机运行过程中,严禁进行修理和加油。需要在机底进行修理工作时,应先将发动机熄火,并用三角垫木,垫住滚轮。

4、三轮压路机在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差速锁止装置,特别在转弯时严禁使用。

5、压路机在坡道上行驶时禁止换档,禁止脱档滑行。

6、严禁用牵引法拖动压路机,也不允许用压路机牵引其它机具。

7、在改变压路机运行方向时,应待压路机停止后再拉动换向器操纵杆,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为压路机制动之用。

8、多台压路机同时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米。在坡道上禁止纵向行驶,以防制动器失灵或溜坡而造成撞车事故。

9、在新路基上作业时,必须放慢压路机的速度。不得靠近路基边缘(一般在0.5米以上);并且随时注意路基边缘的变化,以防塌陷,发生翻机事故。

10、压路机停放时,应停在平坦的地方,不准放在路边缘,斜坡或坑洼水之处,如因特殊原因需停放在坡路上时,应打好木桩,以防溜坡。

二,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进行驾驶与作业之前,应熟知装载机的各种性能、结构、技术保养、操作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除驾驶室外,机上其他地方严禁乘人。

3、向车内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档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车箱,严禁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下坡时采用自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5、装载机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因浸水造成制动失灵,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6、装载机工作时,正前方不许站人,铲斗不许载人升降。

7、工作时,铲臂下面严禁站人,禁止无关人员和其他机械在此工作和通行。

8、严禁采用高速档作业。

9、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发动机熄火,切断电源。

三,平地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平地机四周有无障碍物及其他危及安全的因素,并要求无关人员离开作业区。

2、检查各仪表、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液压系统有无渗漏;转向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3、下坡时必须挂档,禁止空档滑行。

4、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及齿耙提到最高处,并将刮刀斜置,刮刀两端不得超过后轮外侧。

5、制动时要先踏下离合器踏板,在变矩器处于刚性闭销状态时,不能用制动器。

6、不论作业或行驶,变矩器油温超过120℃时,应及时停车,待油温下降后再继运行。

7、以推土作业为主时,应用较小的铲土角(40°),以摊铺及平整作业为主时,应用较大的铲土角(60°)。

8、应将平地机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坑洼有水的地方或斜坡上,并将所有作业装置落地或刚性固定。

四,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汽车各部的完好情况,制动器、转向器、灯光装置、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和车辆带病行驶。

3、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禁止采用拖、推、溜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动机。

4、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带脱挡熄火滑行。

5、卸料时,应检查车上方和车帝有无电线、障碍物。

6、向坑洼地带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塌陷翻车。

7、严禁在坡上横向停置卸料,以防车箱顶起后重必偏移,造成翻车。

8、自卸车车厢内严禁乘人。

9、必须在车箱落下就位后方可起步、不允许在车箱停留于倾卸状态下行车。修理保养倾卸装置时,应用撑杆顶住车箱。

10、按规定做好汽车例保和防寒冻以防缸体冻裂。

11、来严禁超重,超长(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二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超宽,(宽度不准超出车厢),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

12、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五,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机工作时,应停置在平坦的地面上,并应刹住履带行走机构。

2、挖掘机通道上,不得堆放任何机具等障碍物。

3、挖掘机工作范围内,禁止任何人停留。

4、挖掘机作业中,如发现地下电缆、管道或其他地下建筑物时,应立刻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5、挖掘机在工作时,应等汽车司机将汽车制动停稳后方可向车厢回转倒土,回转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并注意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6、在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宜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米。

7、正铲作业时,禁止任何人在悬空铲斗下面停留或工作。

8、挖掘机停止工作时铲斗不得悬空吊着。司机的脚不得离开脚踏板。

9、铲斗满载时,不得变换动臂的倾斜度。

10、在挖掘工作过程中,应做到“四禁止”即:

① 禁止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进行回转。

② 禁止进行急剧的转动。

③ 禁止用铲斗的侧面刮平土堆。

④ 禁止用铲斗对工作面进行侧面冲击。

11、挖掘机动臂转动范围,应控制在45°--60°,倾斜角控制在30°--45°之间。

12、挖掘机走行上坡时,履带主动轮应在后面,下坡时履带主动轮在前面,动臂在后面。大臂与履带平行。回转机构应该处于制动状态,铲斗离地面不得超过1米。上下坡不得超过20°,下坡应低速,禁止变速滑行。

13、禁止将挖掘机布置在上下两个采掘段(面)内同时作业;在工作面同转动时,应选取平整地面并排除通道内的障碍物如在松软地面移动时,须在行走装置下垫方木。

14、禁止在电线等高空架设物下作业,不得在停机下面作业,不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间。

15、挖掘机需在斜坡上停车时,铲斗必须降落到地面,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停机制动,且应在履带或轮胎后部垫置楔块。

六,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推土机起动前,应将操纵杆及主离合器(东方红牌的主离合器除外)放在空档位置。对采用油压操纵机构的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发动时注意倒车,防止击伤。用手拉绳启动时,不得把绳子缠在手上。

2、在陡坡(25°以上)严禁横向行驶和急转弯。必须正车上坡、倒车下坡,上坡坡度不得超过35°,下坡不得超过30°,横坡不得超过10°

3、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它地方禁止乘人,行驶中任何人不得上下推土机。

4、驾驶员离开机械时,应摘档、熄火,铲刀落地。

5、严禁在运转中、在斜坡上进行紧固、保养润滑和修理推土机。

6、在回填时,禁止铲刀超出土坡边沿,防止因边坡坍塌造成机械翻倒,必要时可以采用一铲顶一铲推土法。

7、下坡时,不准切断主离合器滑行,否则推土机速度不易控制,造成机件损坏或发生事故。

8、几台推土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应不小于1.5米。

9、推土机在推树时,应注意高空杂物和树竿的倒向;推倒围墙时,大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2.5米;中、小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1.5米,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应保持一定的土堆,土堆半径一般小于3米,左右距离不小于1.5米。

10、东方红推土机在1米深的沟槽里作业时,禁止侧铲推土。

11、大型推土机在垂直边坡的沟槽里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沟深不得超过2米,东方红推土机不得超过1.5米。

12、履带推土机不准在沥青路面上行驶。

13、推土机不得作吊车,胶盘,固定装置(地锚)使用,也不得压石方等工作。

第3篇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新购机械必须严格履行验收制度,按照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环保性能逐项检验,性能不合格的机械不准入库,不得以降低价作交换。

2.每种机械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3.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及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5.新机(进口机械设备按原厂说明书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9.对于违反本规程的指挥调度,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10.机械设备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安全通行。

11.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2.下挖工程,施工作业区域内有地下电缆、光缆及其他管线时,应查明其位置与走向,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上述管线2m距离以内作业。施工前,应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取得配合,方可施工。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或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配合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作业。如需进入机械设备的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4.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设备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5.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16.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7.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检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8.公路施工机械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工作前的检查制度:

a. 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b. 油、水、电机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好。

c. 安全机构是否正常可靠。

d. 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e.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f. 油温、水温是否已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2)、工作中的观察制度:

a.指示仪表、指示灯有无正常。

b.工作机构、操纵机构有无正常。

c.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d.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技术要求。

(3)、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a.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障碍。

b.按照保修规范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保养作业。

c.做好次日或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20.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工技术要求等。

21.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

有驻车制动装置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机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22.机械设备在保养或修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冒险进行保养、修理、调整作业。禁止在工作机构没有保险装置的情况下,在工作机构下面作业。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电源开关处应挂设:“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23.要妥善保管长期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并定期发动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4.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4篇 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规程

1、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试并取得有效证照后,方可持证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自己证照不符合的车辆、机械,不得将车辆、机械交给无本车、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酒后作业和违章作业。

3、装运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国家现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须的押运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油温、水温等是否灵敏可靠 ,如有异响、过热或其它故障的,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5、汽车涉水或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有专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应采取措施不得强行通过。

6、在施工现场行驶,时速应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下,并根据道路情况小心驾驶,安全行车。下坡时不得滑行并有低速档控制车速,禁止急刹车。

7、在坡道上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辆陷入坑沟内,用车索引时,应有专人指挥。

8 、气动的载重汽车,气压低于2.5公斤/平方厘米时,严禁起步;停放在破道上,

气压低于4公斤/平方厘米时,不得滑行起步。

9、装载物品时,左右宽度不得超出车厢20厘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前后长度不得超过车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装运异形物件,应设专用搁架。

10、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测顶臂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装料时,行驶到指定位置,拉紧手制动,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卸料时应先检查上空和四周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后可起斗,卸料后,车斗应及时还原,不得边走边落;往坑、槽内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11、油罐车停放时,严格接近明火,雷雨时不得停放在树下。夜间修理油罐车时,应使用安全行灯,电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

1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要同步,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3、起吊时,起重臂下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吊起物件时应先将物件吊离面貌一新10厘米,检查制动器灵敏度和可靠性以及物件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禁止悬吊重物行走。

14、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严禁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要低速轻放。禁止在被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时回转制动器刹住,指挥人员和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15、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严禁斜吊和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直起吊接近满负荷或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6、作业完毕,起腿、回转臂杆应同时进行,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杆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17、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四周无人员和障碍物后方可作业。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18、停车及在陡坡上因故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钢丝绳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到应及时更换,打结的禁止使用

19、挖掘机在操作中进铲不宜过深,提升不得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米。

向车辆卸土应待车辆停稳后进行,严禁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回转半径有其它机械作业时,应停止操作。

20、在高的工作面挖掘土壤时,应将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土壤不能自然塌落的,要进行人工处理。

21、挖掘机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或车轮平行,回转机构应制动,铲斗离地1米左右,

上下坡的坡度不应超过20度。

22、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采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土拥土,铲刀严禁超出边坡的边缘。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30度,横坡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送完土应先换成倒挡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23、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两台机距离不得小于

8米,左右距离应大于1.5米。两台并排推土时,两机刀片间应保持20-30厘米间距。

24、压路机在新填筑的路基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进行,滚压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先清除。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件。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

其间距不得小于3米。

25、装载机满载运送时,应避免下坡前进,确实需要时,可倒退下坡,必须使铲斗保持在距地面40厘米左右的低位置,另外应避免倒退上坡。

26、平地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每小时20公里。清除积雪时必须安装防滑链,并探明路况,以防掉入深坑、沟、槽。

27、施工现场的发电到配电盘和一切用于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

28、空气压缩机的输气管要避免急弯。打开送气阀必须先通知操作人员。压缩机出气口附近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应放置在通风地点,严禁日光爆晒和高温烘烤。

29、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等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音不正常,有漏气、漏油、漏电等异常现象,而且不能做调整的,应立即停机检修。

30、严禁用汽油、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它与空气通路的零件。空气压缩机工作完毕,应先降低气压。

第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机械维修工

第一节 机 械 修 理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第2条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第3条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第4条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主向上不准有人。

第5条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第7条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第8条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第9条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第10条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11条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抻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第12条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节 化学热处理

第13条 使用盐溶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工具、夹具、工件等入炉必须预热焙干,严禁有水分的物质进入炉内,炉口要加盖。

2. 加盐时必须预热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盐炉内溶盐不得超过容积的3/4,体积较大的工件入炉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工件与电极相碰。

4. 翻修或长期停用的盐炉,必须烘干后,才能使用。

5. 盐炉要经常保持通风装置良好,不准把头伸进排气罩内。

6. 溶解硝盐(kno3,nano3)加热温度不准超过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烧。硝盐着火必须用干砂覆盖,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硝盐不准与有机物及其他盐类混装。

8. 严禁人体直接接触氰化物和氰化处理过的零件,凡氰化处理所用工夹具及零件等须用硫酸亚铁进行除毒。

第14条 操作电炉时,开关炉门和装卸工件必须切断电源,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禁止将湿工件送入炉内加热,炉内的氧化铁要经常清理,以防炉丝短路。

第15条 油炉必须有密封盖,当油炉着火时应立即紧闭炉盖。

第16条 淬火油槽应放在离炉1~2米处,要有盖子,工作完毕后应将盖子盖好,淬火油温一般不超过80℃(等温淬火除外)。

第17条 氮化和气体渗碳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认真检查氮化炉和气体渗碳炉及管道等处的密封,严禁漏气。

2. 严防氮化时氨分解的氢自燃,要将炉内废气妥善引出,如发现氮化包内压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断电源,将氮化包吊出,尽量加大氨压及流量,把包内危险气体排出。

3. 气体渗碳过程中应将炉内可燃气体引出。

4. 氮化包在处理6~8次后应进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渗碳包应经常检查外部氮化及漏气情况。

第18条 工作场所禁止喝水饮食。剧毒品要有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和处理。

第三节 高频热处理

第19条 高频炉运行前必须进行预送。送入高压前必须将移用器调至零点,输入电压不许超过1.35万伏。

第20条 加热前要调整偶合线圈,阳极电流、槽路电流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

第6篇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交底规程

交底日期: 交底人: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一、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或埋地,过道路时要用钢管或其他过道保护措施,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不要被车辆碾压。

二、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进行临时用电接线。并且要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三、所有移动工具都应在漏电开关的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

四、各类电动工具、机械要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源或拔出插头。

五、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木块等物。

六、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要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七、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用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八、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架设档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一米时,均应采取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项目经理:被交底人签名:

第7篇 施工机械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臵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车间、厂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车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m。

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7、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不应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度,并禁止在超过10度的坡度上横向行驶。

8、推土机发生故障时,不准停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9、工作完毕后,必须 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铲车的铲脚和推土机的刀片应放落地面。

第8篇 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规程

1、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试并取得有效证照后,方可持证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自己证照不符合的车辆、机械,不得将车辆、机械交给无本车、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酒后作业和违章作业。

3、装运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国家现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须的押运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油温、水温等是否灵敏可靠 ,如有异响、过热或其它故障的,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5、汽车涉水或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有专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应采取措施不得强行通过。

6、在施工现场行驶,时速应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下,并根据道路情况小心驾驶,安全行车。下坡时不得滑行并有低速档控制车速,禁止急刹车。

7、在坡道上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辆陷入坑沟内,用车索引时,应有专人指挥。

8 、气动的载重汽车,气压低于2.5公斤/平方厘米时,严禁起步;停放在破道上,

气压低于4公斤/平方厘米时,不得滑行起步。

9、装载物品时,左右宽度不得超出车厢20厘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前后长度不得超过车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装运异形物件,应设专用搁架。

10、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测顶臂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装料时,行驶到指定位置,拉紧手制动,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卸料时应先检查上空和四周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后可起斗,卸料后,车斗应及时还原,不得边走边落;往坑、槽内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11、油罐车停放时,严格接近明火,雷雨时不得停放在树下。夜间修理油罐车时,应使用安全行灯,电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

1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要同步,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3、起吊时,起重臂下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吊起物件时应先将物件吊离面貌一新10厘米,检查制动器灵敏度和可靠性以及物件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禁止悬吊重物行走。

14、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严禁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要低速轻放。禁止在被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时回转制动器刹住,指挥人员和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15、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严禁斜吊和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直起吊接近满负荷或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6、作业完毕,起腿、回转臂杆应同时进行,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杆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17、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四周无人员和障碍物后方可作业。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18、停车及在陡坡上因故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钢丝绳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到应及时更换,打结的禁止使用

19、挖掘机在操作中进铲不宜过深,提升不得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米。

向车辆卸土应待车辆停稳后进行,严禁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回转半径有其它机械作业时,应停止操作。

20、在高的工作面挖掘土壤时,应将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土壤不能自然塌落的,要进行人工处理。

21、挖掘机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或车轮平行,回转机构应制动,铲斗离地1米左右,

上下坡的坡度不应超过20度。

22、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采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土拥土,铲刀严禁超出边坡的边缘。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30度,横坡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送完土应先换成倒挡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23、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两台机距离不得小于

8米,左右距离应大于1.5米。两台并排推土时,两机刀片间应保持20-30厘米间距。

24、压路机在新填筑的路基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进行,滚压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先清除。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件。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

其间距不得小于3米。

25、装载机满载运送时,应避免下坡前进,确实需要时,可倒退下坡,必须使铲斗保持在距地面40厘米左右的低位置,另外应避免倒退上坡。

26、平地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每小时20公里。清除积雪时必须安装防滑链,并探明路况,以防掉入深坑、沟、槽。

27、施工现场的发电到配电盘和一切用于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

28、空气压缩机的输气管要避免急弯。打开送气阀必须先通知操作人员。压缩机出气口附近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应放置在通风地点,严禁日光爆晒和高温烘烤。

29、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等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音不正常,有漏气、漏油、漏电等异常现象,而且不能做调整的,应立即停机检修。

30、严禁用汽油、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它与空气通路的零件。空气压缩机工作完毕,应先降低气压。

第9篇 小型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 砂轮机和砂轮锯

1.1 砂轮机、砂轮锯的旋转方向不得正对其他机器、设备和人。

1.2 严禁使用有缺损或裂纹的砂轮片。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1/3时,必须更换。

1.3 安装砂轮机的砂轮片时,砂轮片两侧应加柔软垫片,严禁猛击螺帽。

1.4 安装砂轮锯的砂轮片时,商标纸不宜撕掉,砂轮片轴孔比轴径大0.15mm为宜,夹板不应夹得过紧。

1.5 砂轮机或砂轮锯必须装设坚固的防护罩,无防护罩严禁使用。

1.6 砂轮机或砂轮锯达到额定转速后,才能切削或切割工件。

1.7 砂轮机安全罩的防护玻璃应完整。

1.8 砂轮机必须装设托架。托架与砂轮片的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得超过3mm;托架的高度应调整到使工件的打磨处与砂轮片中心处在同一平面上。

1.9 使用砂轮机时应站在侧面并戴防护眼镜;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片进行打磨;不得在砂轮机的砂轮片侧面进行打磨;不得用砂轮机打磨软金属、非金属。

1.10 使用砂轮锯时,工件应牢固夹入工件夹内。工件应垂直砂轮片轴向,严禁用力过猛或撞击工件。

2 空气压缩机

2.1 空气压缩机应保持润滑良好,压力表准确,自动起、停装置灵敏,安全阀可靠,并应由专人维护;压力表、安全阀及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

2.2 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空气滤清器以及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2.3 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应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2.4 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2.5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a. 气压、机油压力、温度、电流等表计的指示值突然超出规定范围或指示不正常。

b. 发生漏水、漏气、漏油、漏电或冷却液突然中断。

c. 安全阀连续放气或机械响声异常且无法调整。

3 钻床

3.1 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扎紧袖口,工作时不得戴手套,头发、发辫应盘入帽内。

3.2 严禁手拿有冷却液的棉纱冷却转动的工件或钻头。

3.3 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钻屑或接触转动部分。

3.4 钻床切削量应适度,严禁用力过猛。工件将要钻透时,应适当减少切削量。

3.5 钻具、工件均应固定牢固。薄件和小工件施钻时,不得直接用手扶持。

3.6 大工件施钻时,除用夹具或压板固定外,还应加设支撑。

4 滤油机及烤箱

4.1 滤油机及油系统的金属管道应采取防静电的接地措施。

4.2 滤油设备如采用油加热器时,应先开启油泵、后投加热器;停机时操作顺序相反。

4.3 滤油设备应远离火源及烤箱,并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4.4 使用烤箱应遵守下列规定:

a. 烤箱的门应密封良好。

b. 烘烤新滤油纸时应有温度控制,一般不宜超过100℃。

c. 烘烤已浸油的滤油纸时,应采取防止油滴滴在炉丝上面引起着火的措施。

d. 遇到烤箱着火时,应切断电源,严禁打开箱门。

4.5 使用真空滤油机时,应严格按照制造厂提供的操作步骤进行。常规的操作步骤是按水泵→真空泵→油泵→加热器的顺序开机,停机时的顺序相反。

4.6 压力式滤油机停机时应先关闭油泵的进口阀门。

5 其他机械

5.1 真空泵应润滑良好,冷却水流量应充足,冬季应有防冻措施,并由专人维护。

5.2 电动弯管机、坡口机、套丝机、母线弯曲机等应先空转,待转动正常后方可带负荷工作。运行中严禁用手脚接触其转动部分。

5.3 采用潜水泵时,应根据制造厂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操作。潜水泵运行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被排水的坑、池内。进入坑、池内工作时,必须先切断潜水泵的电源。

第10篇 施工机械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环境应清洁整齐,通风良好,零配件、工件堆放整齐有序,通道畅通,车间内严禁吸烟。

2  清洗用油的容器应加盖,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汽油等应及时处理。

3  修理车辆,机械解体作业时,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进行,各部件应架稳垫牢,回转机构应锁定卡死,使用起重机吊装零部件时,应遵守4.11节的相关规定。

4  重心高或易滚动的工件,应采取稳固措施。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凿、冲类工具应刃口完整、锐利,无裂纹,无毛刺,尾部不应热处理淬硬;出现卷边应及时处理。抡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应有人,锉刀、刮刀应装有木柄,不应用嘴吹除金属碎屑;使用刮刀应徐徐用力。

6  使用电器设备应检查插座、电线、开关;应正确接入。

应保持电源线及电器设备清洁。开关箱应装有触电保安器。

7  使用电钻应戴绝缘手套,起动后再接触工件,钻斜孔应防滑钻,操作时可使用加压杆,严禁以身体重量助压。

8  使用千斤顶应遵守10.2.13~10.2.17条的相关规定。

9  严禁在砂轮上磨笨重、不规则的物体。磨削时人不应站立在砂轮的正前方,砂轮与支架间隙应调整适当,不应过大,不应使用厚度不大和周边有缺口的砂轮。

10  严禁在汽油附近进行锤击和使用砂轮。

10  严禁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机件时严禁吸烟。不应清洗尚在散发热量机件,应待充分冷却后清洗。清洗车辆应先切断和移走电源。清洗作业中不应使用钢丝刷并防止机件间相互碰击。

12  不应在车辆翼子板、车体、发动机罩等处任意摆放工具。

13  严禁用手直接拨动差速器、变速器等机构内部的齿轮和将手指伸进钢板弹簧座孔等处。

14  机械拆卸前应先将外部泥土和油污洗净。

15  拆卸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专用工具,按总成部件零件顺序从外到内依次拆卸,不应乱敲乱打,拆卸后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分类分组存放。

16  拆装螺丝螺帽,应选用合适的扳手,不应随意用活动扳手和管子钳等。拆卸静配合件应用专用拆卸工具或压力机。

17  各部分装用的螺栓、垫片、锁片、开口销等应合乎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险垫片、制动铁丝不应重复使用;对通用件、标准件、轴承、油封、弹簧等,不合标准的不应使用;零部件装配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部件、零件不得装配。

18  应处理好装配件的程序,一般先内后外,先难后易,先精密后一般,依次进行。

19  动配合件的摩擦表面应涂上清洁的规格相符的润滑油。

20  对接合处、密封装置、各管路,应保证密封。

21  凡特殊重要部位如气缸盖、主轴瓦等处的螺栓、螺帽应按规定顺序和力矩分次均匀拧紧。

22  修复后试运转前,应加足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检查调整各部位间隙、行程及灵活度。

23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仪表,声响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处理。

24  试车前先应空走合,然后负荷走合,严格遵守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走合期减载运行的规定,严禁超负荷运转。

25  架空试车时,车辆的前方不应有人,在发动的车辆下面不应从事其他作业。

26  进入车底作业时,应在方向盘上悬挂有“车下有人,严禁起动”的警示标志;在车辆修毕试车时,遇方向盘上挂有警示标志时,修理期间不应发动车辆。

27  严禁用各种容器或自流方式向化油器中加注汽油。

28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设备或容器时,应严格清洗,将设备置于通风处,使内部残余物质进一步挥发。进入容器作业,应注意通风和使用低压防爆照明,并定时出容器换气休息,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29  严禁用嘴吸取汽油和防冻液。

30  车间内不应存放燃油、易燃物料。废油应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或交仓库回收保管,沽过油料的废棉纱、破布、破手套等应集中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里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11篇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7、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9、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10、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11、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3、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14、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5、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6、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7、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18、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19、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0、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1、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2、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23、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24、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5、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26、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7、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28、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30、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12篇 施工机械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必须清洁整齐,通风良好,零配件,工件堆放整齐有序,通道畅通,车间内严禁吸烟。

2.清洗用油,废油,汽油等应指定地点存放,及时处理。容器必须加盖,严禁以敞口的盆和桶储存。

3.修理车辆,机械解体作业时,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进行,各部件应架稳垫牢,回转机构必须锁定卡死,使用起重机吊装零部件时,应遵守相应的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4.重心高或易滚动的工件,应采取稳固措施,以防倾倒,滚动。

5.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凿,冲类工具必须刃口完整,锐利,无裂纹,无毛刺,尾部不准热处理淬硬;出现卷边应及时处理,防止飞屑伤人。抡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准有人,锉刀,刮刀应装有木柄,不得用嘴吹除金属碎屑;使用刮刀应徐徐用力,避免因滑移而发生伤害事故。

6.使用电器必须检查插座,电线,开关;要正确接入。应保持电源线及电器设备清洁。

7.使用电钻应戴绝缘手套,起动后再接触工件,钻斜孔要防滑钻,操作时可使用加压杆,严禁以身体重量助压。开关箱应装有触电保安器。

8.使用千斤顶应按汽车修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9.严禁在砂轮上磨笨重,不规则的物体。磨削时人不得站立在砂轮的正前方,砂轮与支架间隙应调正适当,不得过大,不使用厚度不大和周边有缺口的砂轮。

10.严禁在汽油附近进行锤击和使用砂轮。

11.严禁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机件时严禁吸烟和使用打火机。不得清洗尚在散发热量机件,应待充分冷却后清洗。清洗车辆应先切断和移走电源。清洗作业中不得使用钢丝刷并防止机件间相互碰击,防止产生静电起火。

12.不应在车辆翼子板,车体,发动机罩等处任意摆放工具,防止工具落下打伤下面作业人员。

13.严禁用手直接拨动差速器,变速器等机构内部的齿轮和将手指伸进钢板弹簧座孔等处,防止手指受伤。

14.机械拆卸前应先将外部泥土和油污洗净。

15.拆卸时要使用合适的工具和专用工具,按总成部件零件顺序从外到内依次拆卸,不得乱敲乱打,拆卸后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分类分组存放。

16.拆装螺丝螺帽,应选用合适的扳手,不得随意用活动扳手和管子钳等,以免损坏螺帽。拆卸静配合件要用专用拆卸工具或压力机。

17.各部分装用的螺栓,垫片,锁片,开口销等应合乎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险垫片,制动铁丝不准重复使用。对通用件,标准件,轴承,油封,弹簧等不合标准不得使用,任何不合格部件,零件不得装配,装配前应检查零部件。

18.处理好装配件的程序,一般先内后外,先难后易,先精密后一般,依次进行。

19.动配合件的摩擦表面要涂上清洁的规格规格的润滑油。

20.对接合处,密封装置,各管路,应保证密封,防止泄漏。

21.凡特殊重要部位如气缸盖,主轴瓦等处的螺栓,螺帽应按规定顺序和力矩分次均匀拧紧。

22.修复后试运转前,应加足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检查调整各部位间隙,行程及灵活度。

23.试车时应随时注意仪表,声响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处理。

24.试车前先应空走合,然后负荷走合,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走合期减载运行的规定,不许超负荷运转。

25.架空试车时,车辆的前方不应有人,在发动的车辆下面不得从事其它作业。

26.进入车底作业时,必须在方向盘上悬挂有'车下有人,严禁启动'的警示牌;在车辆修毕试车时,遇见方向盘上挂有警示牌时,不得发动车辆。

27.严禁用各种容器或自流方式向化油器中加注汽油,防止因回火造成烧伤事故。

28.检修有毒,易燃,易爆设备或容器时,必须严格清洗,将设备置于通风处,使内部残余物质进一步挥发。进入容器工作,必须注意通风和使用低压防爆照明,器外设人监护,并定时出容器换气休息。

29.严禁用嘴吸取汽油和防冻液。

30.车间内不准存放燃油,易燃物料。废油应集中指定地点或交仓库回收保管,沾过油料的废棉纱,破布,破手套等应集中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里并及时妥善处理。

《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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