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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四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6

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

第1篇 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

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a必须熟悉所负责范围内的线路、开关及各种电气设备性能及绝缘情况,并学会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b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c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必须先验电,电气线路在没有经测电笔确定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d检修设备与线路时,必须将电源断开,取掉保险,并在开关把手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切勿合闸'警告牌,方能进行工作。

e所使用的行灯应为36伏以下,在金属壳内使用12伏。使用手提式电气工具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并接好地线。

f电线接头及穿过金属管内电线的管口处都应用黑胶布、黄胶布或塑料管进行包扎。工作中所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的线头应包扎好,所用的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开关必须大于所控制之设备的总容量。

g使用电动机前,应用摇表检验判断良好后方可使用,电动机通电前应检查电压是否相符,接线时先接电机后接电源,拆线时相反。

h在一切金属外壳上都必须有牢固的接地保护,检修或安装的线路要整齐、安全、可靠。

i遇有安装工程时,必须按该工种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j作业时,一般应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批准,采取有效措施,并有人监护,方可进行。

第2篇 小区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维修电工的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电工的维修、操作管理

3.内容

3.1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国家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劳资机构规定验印的电工技术等级证书及相应的操作证,并经体检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工作。

3.2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3.3 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任何情况下必须有二人在场方能进行电气检修工作。

3.4电气设备在运转中,不准进行拆装检修,必须停电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挂上警告牌,并验明无电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带电操作。必须带电操作时,要穿长袖衣服、绝缘鞋,戴工作帽,站在绝缘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时候只允许接触一根带电电线。

3.6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严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置临时遮拦,悬挂警告牌,并由专人监护,施工中应使用手柄等部位绝缘情况良好的工器具,严禁使用钢卷尺。

3.7登高操作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须有防护措施,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3.8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确认已断开电源,并验明无电。

3.9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3.10由专业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或其带动的机械时,维修电工要进行登记,并注明停电时间。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并登记送电时间。

3.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来灭火。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3篇 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a必须熟悉所负责范围内的线路、开关及各种电气设备性能及绝缘情况,并学会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b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c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必须先验电,电气线路在没有经测电笔确定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d检修设备与线路时,必须将电源断开,取掉保险,并在开关把手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切勿合闸'警告牌,方能进行工作。

e所使用的行灯应为36伏以下,在金属壳内使用12伏。使用手提式电气工具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并接好地线。

f电线接头及穿过金属管内电线的管口处都应用黑胶布、黄胶布或塑料管进行包扎。工作中所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的线头应包扎好,所用的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开关必须大于所控制之设备的总容量。

g使用电动机前,应用摇表检验判断良好后方可使用,电动机通电前应检查电压是否相符,接线时先接电机后接电源,拆线时相反。

h在一切金属外壳上都必须有牢固的接地保护,检修或安装的线路要整齐、安全、可靠。

i遇有安装工程时,必须按该工种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j作业时,一般应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批准,采取有效措施,并有人监护,方可进行。

第4篇 小区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小区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维修电工的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电工的维修、操作管理

3.内容

3.1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国家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劳资机构规定验印的电工技术等级证书及相应的操作证,并经体检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工作。

3.2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3.3 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任何情况下必须有二人在场方能进行电气检修工作。

3.4电气设备在运转中,不准进行拆装检修,必须停电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挂上警告牌,并验明无电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带电操作。必须带电操作时,要穿长袖衣服、绝缘鞋,戴工作帽,站在绝缘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时候只允许接触一根带电电线。

3.6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严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置临时遮拦,悬挂警告牌,并由专人监护,施工中应使用手柄等部位绝缘情况良好的工器具,严禁使用钢卷尺。

3.7登高操作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须有防护措施,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3.8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确认已断开电源,并验明无电。

3.9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3.10由专业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或其带动的机械时,维修电工要进行登记,并注明停电时间。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并登记送电时间。

3.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来灭火。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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