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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切割操作安全规程(五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9

焊接切割操作安全规程

第1篇 焊接切割操作安全规程

1.焊接与切割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并接受专业安全理论和实际训练,经考试合格持有证书并体格健康的人。

2.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3.焊接和切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料(油、漆料、有机溶剂、脂等)强氧化物或有毒物料的各种容器(桶、罐、箱等)管段、设备必须遵守《化工企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相应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获得本企业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动火证明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工作。

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并应符合tj34《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工作面照度达到50~100l*。

5 .焊接工作地点的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应符合tj36《工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6.在狭窄和通风不良的地沟、坑道、检查井、管段、容器、半封闭地段等处进行气焊、气割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调试焊割炬混合气,并点好火,禁止在工作地点调试和点火,焊、割炬都应随人进出。

7.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8.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不可能泄压,切断气源工作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9.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10.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

11.焊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12.焊接、切割现场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绳混绞在一起。

13.焊工在多层结构或高空构架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应戴有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安全帽。

14.焊接 切割用的气体胶管和电缆应妥善固定,禁止缠在焊工身上使用。

15.在已停车的机器内进行焊接与切割,必须彻底切断机器(包括主机、辅机、运转机构)的电源和气源,锁住启动开关,并应设置“修理施工禁止转动”的安全标志或由专人负责看守。

16.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材料,可能发生爆炸,应有防火花喷射造成烫伤的措施。

17. 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禁止电焊或切割,如必须这样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18.焊接、切割使用的气瓶或换下来用完的气瓶,应避免被现场杂物遮盖掩埋。

19.露天作业遇到六级大风或下雨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第2篇 焊接切割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对焊接切割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

2 适用范围

熟料部维修工段

3. 程序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焊接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了解并掌握焊接切割操作技术,熟悉焊接切割设备,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人员培训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2在对运动设备维修前,必须锁上相应设备开关,并在主控开关上挂锁;

3.1.3必须对运转时会对作业造成危险的相关设备实行断电停机并挂牌上锁;

3.1.4必须确认设备已完全停止,对制动系统可靠性不能完全确认或维修时可能改变系统受力稳定性的维修作业,应另实施安全保障措施后才能作业;

3.1.5特殊场所,如煤磨系统、库房、袋收尘器等,必须有动火证才能进行电气焊作业;

3.1.6操作前要认真检查电、气焊工器具,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处理;

3.1.7工作中应正确使用、保管高压氧气瓶和乙炔瓶,正确调整电焊机电流,保证安全生产;

3.1.8在使用电焊机前应仔细检查,确认设备安全情况,焊机接入电网时必须注意两者电压是否相符;

3.1.9起动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能接触以防短路;

3.1.10接线柱和电缆应接触良好,不许松动。焊机外壳接地应良好以确保安全;

3.1.11氧气瓶和乙炔瓶两个压力表不应互相对峙以免气流射出时冲击另一块表造成事故;

3.1.12冬天氧气出口处如有冻结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加热,以免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3.1.13氧气瓶、乙炔瓶不能用起重机直接挂吊,如在高空施工必须吊运时,应装入吊蓝或适当台架上进行;

3.1.14对电焊、气割、气焊作业时都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1. 15操作人员在2米以上施工时,要佩戴安全带和采取防护措施;

3.1.16对有一次仪表(如负荷传感器等)的设备焊割时,应与仪表技术人员联系。

3.2气焊、气割的安全规定

3.2.1进行气焊和气割时,必须戴上墨镜;

3.2.2严禁氧气乙炔瓶、带接触油料。氧气、乙炔瓶距不得小于5m;必须留有余气;

3.2.3焊接场所10米以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4禁止在输电线路下放置乙炔瓶、氧气瓶等气焊设备;

3.2.5操作者在焊接过程中,使用乙炔气瓶时严禁卧放使用;且不得剧烈振动及受阳光爆晒,开启时要使用专用扳手;

3.2.6电焊和气焊在同一场所时,氧气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乙炔气瓶要有接地措施;

3.2.7焊接所使用的氧气瓶要远离明火或热源10米以上,乙炔瓶应与明火距离保持在3米以上;

3.2.8严禁将正在燃烧的焊割炬随意放置;

3.2.9气焊设备严禁沾染油污和搭架各种电缆。

3.2.10使用气瓶的操作人员,应严禁穿着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

3.3  使用焊(割)炬安全事项

3.3.1使用焊炬必须先检查气密性,而且它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不得沾有油脂;

3.3.2焊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燃后开氧气阀调节火焰;关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停止使用时严禁将焊炬、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

3.3.3使用割炬时应清理干净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等,而且不能在水泥地上作业,以防锈水和水泥遇高温爆溅伤人;

3.3.4使用割炬要先作点火试验,以检查割嘴是否安装好。

3.4.防回火

3.4.1焊(割)炬不要过分接近熔融金属;

3.4. 2焊(割)嘴不能过热;

3.4.3焊(割)嘴不能被金属熔渣等杂物堵塞;

3.4.4焊(割)炬阀门必须严密,以防氧气倒回乙炔管道;

3.4.5乙炔瓶阀门不能开得太小,如果发生回火,要立即关闭乙炔发生器和氧气阀门,并将胶管从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上拨下。如乙炔瓶内部已燃烧(白漆皮变黄、起泡),要用自来水冲浇降温灭火;

3.5.焊割防火防爆

3.5.1开启氧气瓶时,用力不要过猛过快,以免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瓶阀着火;

3.5.2焊割操作时要防止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产生静电而发生火灾、爆炸。应注意检查以上气体装置,不得发生泄漏;

3.5.3焊割作业结束后,要认真对现场进行检查,清除遗留下的各种火种,防止发生事故。

3.6.电弧焊安全规定

3.6.1电焊机接头必须由电工接线,以免损坏电焊机或发生触电事故;

3.6.2电弧焊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品。雨天时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3.6.3焊接时,焊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6.4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3.6.5严禁对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然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在受力构件上进焊接和切割;

3.6.6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3.6.7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电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件或轨道上。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理的焊缝;

3.6.8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情况,如超过6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3.6.9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3.6.10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

3.7.高处焊接安全要求

3.7.1高处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系紧安全带,穿好胶底防滑鞋后方能上岗;

3.7.2应把焊接点下的可燃易爆物品移开,并放到安全地点。防止火花、熔融金属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3.7.3电焊机与高处焊接作业点的距离大于10米时,焊机应有专人看管,以备紧急时立即拉闸断电,确保安全;

3.7.4高处焊接处下有可燃气体管道,应用湿麻袋、石棉板等隔热材料覆盖。落下的熔融金属要妥善处理。

3.8.电焊设备安全

3.8.1电焊机要有防止过载的热保护装置,各导电部分之间要有良好的绝缘设施,并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3.8.2电焊钳与焊接电线连接要牢固可靠,钳口与焊条要保特良好接触,不得使用没有绝缘装置的电焊钳,不能将过热的电焊钳放入水中冷却;

3.8.3焊接电缆应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及良好的绝缘外表。焊接电缆线需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不能将电缆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或盛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以及其他材料上。

3.9.焊工“十不焊割”

3.9.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3.9.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9.3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9.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3.9.5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9.6在容器内工作时,如没有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3.9.7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未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3.9.8有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9.9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3.9.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不能焊割。

3.10.个体防护

3.10.1正确使用电焊面罩及气割眼镜;

3.10.2正确使用防护手套,穿帆布工作服。同时工作服袖口应扎紧,扣好领口,保证皮肤不外露;

3.10.3在通风不良场所焊接时,应装设通风和吸尘设备及戴口罩,使用低尘少害的焊条;尽量采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防止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3.10.4为减少高频电磁场对人的危害,应尽量减少高频电磁场的作用时间,引燃电弧后应立即切断高频电源,同时要注意焊件接地。

3.11.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清理、整理工作。

4 相关文件

4.1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2 《员工工作制度》

第3篇 金属焊接切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焊接(切割)工是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场所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安全负责,金属焊接(切割)工必须熟练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1、在金属焊接(切割)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增强金属焊接(切割)能力。

3、严格执行工艺过程和操作规程。

4、认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并积极处理。

5、经常检查电焊机接地是否可靠,熟悉焊接设备、氧气、乙炔的性能,确保在金属焊接(切割)过程中安全可靠。

6、不准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和有内压的容器,焊割装过易燃、易爆物品或油类的容器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盖口打开,向上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7、在焊接工作场所不得存有煤油、汽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不得进行焊接工作。

8、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雨雾天,不得在露天场所进行电焊工作。

10、工作结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盘好电源线,清扫场地仔细认真地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11、在金属焊接(切割)工作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所需消防器材。

12、氧气瓶、乙炔瓶间距5米以上,距明火距离10米以上,确保在作业过程中安全。

13、金属焊接(切割)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4、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

第4篇 焊接切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焊接、切割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并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

1.2各类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明火10m以上;乙炔瓶、氧气瓶间距5m以上;制定防火、防爆管控措施。

1.3在焊接或切割装过易燃、易爆品或情况不明物品的容器时,必须领取《危险作业申请单》。

1.4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焊接、切割时,必须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1.5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1.6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不宜超过2-3m。

2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1作业前,首先对电焊机漏电保护装置、焊机、焊接电源线、焊钳等进行安全检查,电线穿路时要做好防轧措施,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

2.2作业时,必须配戴劳保用品,戴好电焊手套、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衣服钮扣要扣严。

2.3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脱手面罩,并严格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4在黄昏和夜间工作时,必须要有良好的照明。电焊机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漏电 保护装置动作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电工检修。

2.5修理、移动电焊机必须切断电源,休息或离开工作岗位要切断配电箱电源。

2.6作业时,地线禁止搭接管道、设备支架,特别是油气管道,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7在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工作,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并要有人进行监护;完工后,要用水熄灭火星,浇湿周围环境,杜绝隐患。

3 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 工作前,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穿戴好工作衣、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

3.2 搬运氧气瓶时,必须小心,不可碰撞滚动或甩落,氧气瓶不可放在热源附近,不可曝晒。

3.3 严禁油脂抹在氧气瓶上,否则绝对禁止使用。

3.4 减压阀安装好后,须试验是否漏气,气阀冻结时,须用不含油性且温水加热,决不允许用火、蒸汽烘烤。

3.5 开氧气瓶总阀时,须慢慢开放,面部不许对着减压气阀的方向;气焊胶管不许靠近火源。

3.6 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熔接器或熔切器随手放置,应将熄火后放置;停止工作,须将乙炔及氧气阀门关闭。

3.7 氧气瓶及乙炔发生器放置地点必须离火源10m以上,不足10m的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

3.8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回火装置,由电石桶取出或往里放入电石时,必须仔细小心,不可抛掷。

3.9 在易燃易爆物品或盛装易燃物的容器、管道上或附近动火,尤其是盛装硫酸、盐酸等物质的容器和管道,必须先清洗容器、管道,并进行充分通风,确认里面没有任何可燃气体后再进行动火。

第5篇 等离子弧焊接切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等离子弧焊接和切割用电源的空载电压较高,尤其在乎操作时,有电击妁危险。因此:

(1)电源在使用时必须可靠接地。

(2)焊枪枪体或割枪枪体与手触摸部分必须可靠绝缘。

(3)可以采用较低电压引燃非转移弧后再接通较高电压的转移弧回路。

(4)如果起动开关装在手把上,必须对外露开关套上绝缘橡胶管,避免手直接接触开关。

(5)等离子弧焊接和切割用喷嘴及电极的寿命相对较短,要经常更换,更换时要保证电源处于断开状态。

2.防电弧光辐射

等离子弧较其他电弧的光辐射强度更大,尤其是紫外线强度,故对皮肤损伤严重,操作者在焊接和切割时必须戴上良好的面罩、手套,颈部也要保护。面罩上除具有黑色目镜外,最好加上吸收紫外线的镜片。自动操作时,可在操作者与操作区之间设置防护屏。等离子弧切割时,可采用水下切割方法,利用水来吸收光辐射。

3.防高频和射线

等离子弧焊接和切割都采用高频振荡器引弧,但高频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引弧频率选择在20~60khz较为合适,还要求工件接地可靠,转移弧引弧后,立即可靠地切断高频振荡器电源。等离子弧焊接和切割采用钍钨极时,同钨极氩弧焊一样,要注意射线的危害。

4.防灰尘和烟气

等离子弧焊接和切割过程中伴随有大量气化的金属蒸气、臭氧、氮氧化物等。尤其切割时,由于气体流量大,致使工作场地上的灰尘大量扬起,这些烟气和灰尘对操作工人的呼吸道、肺等产生严重影响。因此要求工作场地必须配罩良好的通风设备措施。切割时,在栅格工作台下方还可安置排风装置,也可以采取水中切割方法。

5.防噪声

等离子弧会产生高强度、高频率的噪声,尤其采用大功率等离子弧切割时,其噪声更大,这对操作者的听觉系统和神经系统非常有害。要求操作者必须戴耳塞,或可能的话,尽量采用自动化切割,使操作者在隔音良好的操作室内工作,也可以采取水中切割方法,利用水来吸收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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