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叉车
1) 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2) 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3) 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4) 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5)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6) 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7) 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8) 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9) 遵守厂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0) 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 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2) 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 电动叉车
1)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 电动叉车和机动叉车司机均属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开车;
3) 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音响信号、灯光、刹车机构一定要完好可靠;
4) 厂区和生活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10km/h,下坡要减速,厂房内部,出入大门和倒车速度不准超过3 km/h;
5) 严禁超负荷使用。装运货物必须安全可靠,其高度不准超过离地面2m以上,宽度不得超过车厢两侧外廓各200mm,伸出车后的长度不得超过500mm,严禁工件拖拉在地行驶;
6) 有下列情况叉车严禁搭人:
a)进入厂房内;
b)装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c)满载货物的重车;
d)货物高度超过车底1m以上时;
e)无可靠扶手。
7) 下列场所叉车不得驶入:
a)离机床、管道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小于0.5m处;
b)不能保证安全的场所;
c)易燃易爆场所;
d)道路恶劣和照明不足之处。
8) 运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应严格遵守机动车辆通用安全规程的要求。
9) 有可靠扶手的最多搭人不超过二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搭人)。
10) 严禁开离厂区和生活区。私自开离者,一旦在外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11) 行驶中必须精力集中,做到礼貌行车,坚持中速行车,坚决反对开英雄车、斗气车。
12) 电动叉车每天用完后,要及时充电,充电严格按照有关操作程序进行。
3 翻斗车。
1) 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司机”及“车辆维修钳工”有关安全规定。
2)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 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以免因精神不集中发生意外事故。
4)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5) 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不准乱动各操纵杆等,防止误碰造成事故。
6)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合适的地方并把车刹稳摘挡熄火。
第2篇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试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可上车操作。
3 必须做好行车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摇车时注意摇把飞出伤人,酒后严禁开车。
4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准随意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5 过铁道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制度。
6 在行走车辆的车厢和拖挂把上不许站人,严禁在运料时捎人,倒车时要观察好周围的环境情况。
7 冬天停车时必须放掉水箱里的水,加油时严禁吸烟。
第3篇 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2、必须随时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严禁开带病车。
3、车辆的驾驶必须严格按技术及安全规程执行,不得违章驾驶。
4、加油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严禁用明火当作照明检查油箱、油量,汽车周围不得有各种火源。
5、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清洗零件。严禁用明火烘烤车辆等。
6、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和其它易燃、易爆品放入车内。
7、汽油着火时,必须用灭火器或沙土、麻袋、衣服等扑灭,严禁用水灭火。
8、汽化器回火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调整,故障未排除前不得行驶。
9、严禁身体部位与易发生转动和移动部位相触。
10、拆卸机件时,必须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
11、检查车辆及更换轮胎时,必须选择宽敞牢固平坦的地点,塞好车胎拉紧手制动,需将车顶起时,必须加保险木,需在车下作业时必须放置托架。
12、遇到恶劣的气象环境及复杂的道路环境行车时,必须加大前后车距离,谨慎操作,降低车速,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3、出入易燃、易爆或其它有危险的场所必须遵守当地的安全定。
14、严格遵守执行一级维护保养和三检制度。
15、定期检查车内、车库防火设施,确保万无一失。
16、收车后,必须按规定检查好车辆,保持车内设施的完整良好,保证车容车貌的整洁卫生。
第4篇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无证人员禁止驾驶。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中的相关部分。驾驶车辆前严禁喝酒,行车途中不得吸烟、打手机。
使用前严格对车辆的启动、运行、转向、灯光和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装卸物料时,翻斗的锁止机构开启、锁止要灵活可靠。
车辆起步前观察四周,先鸣笛后起步。坡道上或路面不良时,一律一档起步。下坡时不得高速行驶,禁止脱档高速滑行,尽量避免急刹车。狭窄环境中行驶要注意四周的安全,转弯时不得碰撞它物。
行车速度:厂区内不得超过10公里/时;转弯、路面不良、路上人员较多时不得超过5公里/时;车间内不得超过3公里/时。
车辆载物宽度两侧不得超过车厢0.2米,长度不得超过车厢0.3米,高度不得挡住驾驶员的视线。装载散装物料时不得有散落。在危险地带卸料时,要在危险处设置安全挡板,车辆要提前减速,行驶到安全挡板处倒料,不得超越界限。
粘结在翻斗内壁上的物料不易倒出时,要用人工刮出。禁止利用高速行驶制动的惯性卸料。卸料后必须将翻斗复位后再行驶。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转借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导致的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不得在坡度大于25度的路面上行驶。不得从传送带、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冬季行驶时,要注意车辆防滑。不能保证安全行驶时,不得行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车内只能乘坐一人,严禁超员。
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厂区)内行驶。不得脱线行驶。因脱线行驶造成事故的,由决定人员负全部责任。
装载机驾驶员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5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第6篇 厂内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理工必须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练掌握各类汽车等运输设备的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2、修理前要了解设备情况,主要问题按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予以正确处理,提高修理质量确保安全。
3、在修理和分解运输设备时,必须注意:
(1)千斤顶支撑可靠,木防护架好,车轮塞垫牢靠,手刹车拉死,以防车轮侧滑、滚动、位移倾翻等现象发生造成事故。
(2)使用吊车时,一定要检查被吊物件是否拆卸完毕。集体作业时应相互关照,注意安全。
(3)修理翻斗时,必须加强支撑保险,严禁没有保险支撑,只用吊车进行作业。
(4)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将燃油和其他易燃物品移开,实在移不开必须使用电焊时,须经技安员同意,并采取切实措施,方可施焊或切割。
(5)使用吊具、钢索、电动扳手等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禁止使用已经有明显断痕的吊具、漏电器具等强行作业。
(6)使用扳手时,必须站好位置,姿势要正确,以防板滑、闪倒造成事故。
(7)使用大锤、手锤、扁铲等工具时,要检查锤把是否牢靠,扁铲有无飞刺等,以防造成事故。
4、试验运输设备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组装完了的设备或总成,经有关人员同意方可进行试验,试验室主修人或班组长必须在场,以便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5、需要路试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照驾驶,路试时道路宽广,视界应良好,没有行人时候可试车。
6、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用过的废油或棉纱要妥善处理,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第7篇 厂内机动车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5、在厂区内行驶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和库房内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6、车辆不准超截使用,铲工件时,其升超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7、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其铲脚应放落地面。
9、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各部位性能灵敏可靠。
10、严格按国家规定财期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第8篇 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厂内机动车驾驶作业、其中包括汽车、叉车、吊车、拖拉机。
二、安全规定
1、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有领导指令。
2、严禁酒后驾车,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驶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4、在装置区、库房、车间等路况复杂情况下,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行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5、严禁超重、超长装载物品,物品装车后要捆绑稳固牢靠,严禁人货混载。
6、停车时要按规定停放。停车后将钥匙拔下熄火,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7、过铁路道口,要减速观察,确认无火车时在通过,离火车道口30m内严禁掉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运货物时检查和维修车辆及在车附近停留,冰雪路面不许刹车,不准下坡时熄火滑行。
9、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铲件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m。
10、叉车作业时严禁任何人搭乘,装运工件不许超出司机视线。
11、拖拉机作业时,要注意拖车的行驶路线,拐弯时减速慢行,不允许拖车载人。
12、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危险化学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驶入禁火区域时必须带阻火器行驶。
(2)驾驶人员要了解危险物品的性质,懂得应急处理危化品的措施和装载、卸货、运输中应注意的规定。
(3)运输危化品应附有专门标记(如:写字或插旗、警示灯、安全色等)。
(4)运输危化品应同熟悉处理危化品知识的人担任押车职责,不准搭乘其他人员。
(5)运输危化品时不允许在驾驶室或靠近危化品车辆吸烟,更不准驶进火区地带,车上应配备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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