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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13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第2篇 梁吊、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选用各自专用吊具或规定的吊具。

2.吊装前应检查天车、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具应按要求使用。

3.吊具挂接牢固、平稳、可靠后,方可起吊。

4.起吊时,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放人吊具与物体之间。

5.应垂直起吊,严禁歪拉斜吊。

6.吊起物体离货架或地面约有100mm后,应检查有无异常,无异常情况方可继续起吊,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作业,待查找、排除原因后,一切正常时方可继续作业。

7.吊物下严禁有人通过或停留,吊运物体靠近人时,应招呼让道或停下,不准越过人或设备。

8.吊运时,吊物要稳,最低点摇摆不允许超过100mm。

9.吊运时遇到停电或发生事故,吊物不能降下时,应临时拦设危险区,挂警告标志,阻拦行人通过。

10.操作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降下吊物,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11.卸下吊物要稳,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放人吊物与吊装位置间。

12.多人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协调,以免发生事故。

13.当吊物放置安全可靠后方可将吊具取下,然后将吊钩升到2m处人碰不到的高度。

第3篇 电葫芦式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司机上班时要精神集中,不准看闲书和抛掷物品等。

2、 每日作业前应检查并保证: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滑轮转动灵活;吊钩总成无损伤;制动灵敏可靠;吊桶钩扣及锁销无损伤开裂;钢丝绳无断丝、断股现象。

3、 司机检修电葫芦时,要系好安全带;下方作业区内禁止站人。

4、 吊桶升降、卸载,应统一指挥信号,防止误操作。

5、 使用中左右卷筒上钢丝绳缠绕圈数应一致。

6、 司机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制度。

7、 电葫芦运转时应无杂音;左右轮缘距轨边间隙均匀,为3~5 mm;运转平稳,无偏轨、窜动现象。

8、 司机应熟悉电葫芦结构并对其联接螺栓、调整垫片紧固情况,焊缝有无开裂等坚持每日检查。

9、 下班时使电葫芦处于卸载、断电状态,锁好配电箱。做好交接班记录。

10、突发故障应急措施:

○1制动不灵敏吊桶继续下滑时,按“下降”按纽使吊桶下降至无人区。

○2停电或电葫芦有异常症状时,应先关闭电源;若吊桶悬空且内有负载时,先通知作业工人撤离现场并派专人警戒吊桶周围,然后报告主管领导排除故障。

以上两条故障彻底排除后方能恢复作业。

第4篇 倒链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需试运转,检查传动、电器、防护等部件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二、起吊重物时,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正式起吊前,须先试吊,检查各机部件承重后有无异常,待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三、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有统一信号。

四、起吊和落下重物须缓慢进行,保持重物平稳,不摇摆。电葫芦不准斜吊。倒链在倾斜或水平方向使用时,拉链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链条脱槽。

五、起吊重物的下方不准站人,并严禁与重物一起起吊。

六、一般情况下,不准几个倒链同时起吊一个重物以防止受力不均发生事故。特殊情况需要多台倒链时,须事先计算吊点受力重量,均匀分布倒链位置,并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

七、起吊过程中,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吊时间过长,或将重物终止悬吊在空中。

八、倒链、电葫芦起吊过程中发生故障,需将重物缓慢放下,或顶撑牢固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5篇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二)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第6篇 行车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此类设备属特种作业设备,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市劳动部门统一颁发。

2.严禁超负荷起吊重物、斜拉歪吊。

3.不准用三角带提代吊索。

4.吊运工件不准许从设备上方、人头顶上通过。

5.起吊前应检查制动器、吊钩、安全装置有无异常,还应检查钢丝绳是否牢靠、不能冒险起吊。

6.在挂钩上必须捆绑牢固、平衡。

7.吊物上不得有人。

8.不允许同时按下控制相*作的两个轨道按钮。

9.行车不能带病工作。

10.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11.定期维护、保养,保持齿轮箱油量。

12.行车应定期检查保养。

第7篇 手动电葫芦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检查:

1.检查框架、滑轨、电源线是否正常;

2.检查电葫芦的钢丝绳、滑轮、吊钩是否正常;

3.检查手控按钮以及吊装钢瓶的钢丝绳和挂钩是否正常。

二.空载试验:

检查无问题,合上电源,用手控按钮检查电葫芦的上下左右前后的运转情况。

三.吊装:

1.空载试验无问题后,将钢丝绳挂钩挂在电葫芦的挂钩上,按照挂钩的长短分别挂在钢瓶两端的防护罩上,吊装时使钢瓶保持水平状态移动。

2.吊车起吊后吊装物离地面应小于30公分,遇障碍物升起越过障碍物再降下来,直至吊装结束。

3.大吊车可一次吊装两个钢瓶,但吊装程序一样。

4.吊装物体左右前后行使时在起始和停止前可点按行使按钮,使吊装物体稳定的前后左右行驶,尽量避免吊装物体的大幅度摆动。

5.起吊时吊车与吊装物必须垂直,严禁吊车与吊装物存在斜度时起吊,造成拉坏吊车或者物体起吊后大幅度晃动,碰坏设备或者碰伤人员。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带挂钩前后左右空运行时,挂钩最低部必须高于地面障碍物一定距离,严格注意挂钩挂住地面设备,将地面设备或者吊车拉坏。

2.吊装结束后,吊车要远离车辆,严禁吊车停在车辆上方或者附近避免车辆启动后吊钩挂住车辆拉坏车辆或者吊车。

3.小吊车无升高限位器,吊车上行时要注意观察,严禁到达上止点尚未停车,拉断钢丝绳。钢瓶从空中掉下来造成重大事故(此类事故纯属于责任事故)。

4.吊装时要集中精力、严禁将钢瓶停在空中说话聊天、或者办其他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电葫芦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5.严禁超载吊装。

6.下班后将电源拉下。

第8篇 电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电葫芦的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电葫芦的使用和维护。

3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电葫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起重作业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

3.2凡有操作室的电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天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3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4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人员注意站立位置。

3.6起吊物件时,必须将物件捆扎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3.7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3.8电葫芦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9篇 倒链、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需试运转,检查传动、电器、防护等部件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二、起吊重物时,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正式起吊前,须先试吊,检查各机部件承重后有无异常,待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三、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有统一信号。

四、起吊和落下重物须缓慢进行,保持重物平稳,不摇摆。电葫芦不准斜吊。倒链在倾斜或水平方向使用时,拉链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链条脱槽。

五、起吊重物的下方不准站人,并严禁与重物一起起吊。

六、一般情况下,不准几个倒链同时起吊一个重物以防止受力不均发生事故。特殊情况需要多台倒链时,须事先计算吊点受力重量,均匀分布倒链位置,并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

七、起吊过程中,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吊时间过长,或将重物终止悬吊在空中。

八、倒链、电葫芦起吊过程中发生故障,需将重物缓慢放下,或顶撑牢固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10篇 电葫芦工岗位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工作前应对吊车的主要部件及各个装置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对长时间停止使用或新装吊车,在使用前应时行试车,并认真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能使用。

3、开车前必须发出鸣报,起吊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作业中突然断电,应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4、操作者,必须面向吊车,并注意观察吊物,发现危急情况时,应马上发出避让信号,并停止操作,紧急处理。

5、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按键,不准将吊物停挂在空中。

6、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原则,即: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浮团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吊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领导违章指挥不吊;

7、每班开车前必须做以下检查:

检 查 项 目要求
作业地点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运行轨道由地面观察轨道上下不应有异常
按钮装置(手电门)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应灵敏、准确;同事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
限位器安装吊钩上升至极限位置时,限位应准确可靠
吊钩装置吊钩在圆圈360°与垂直180°范围内应转动灵活,滑轮转动时无卡阻和碰擦,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无异常,吊钩闭锁装置正常
钢丝绳按要求条件进行日常检查
制动器起升,下降及运行的制动应灵敏可靠
导绳器及其他安全装置动作正常,安全可靠

8、使用完后,小车吊钩必须离地面2.5米以上,下班必须切断电源。

第11篇 单梁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准备

1.1、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及结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1.2、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无负荷试验,检查控制按纽、限位器是否灵敏正常。钢丝绳是否正常地缠绕在卷筒上,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制动是否可靠,如发现上述问题之一,应及时排除方可使用。

1.3、使用按中级工作制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行。

2.作业中注意事项

2.1、吊起重物时,只允许按垂直方向吊运,不允许钢丝绳斜出垂直方向10°以外拉拽重物,更不能沿地面拖动重物。

2.2、电动葫芦在工字钢上不移动时,不得拽动手控按纽的电缆线。

2.3、工作时不宜过长时间将重物静止悬空。

2.4、使用中如发现制动失灵,应保持镇静,立即持续不停地按下降按纽,使重物徐徐落到地面,然后联系电气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2.5、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超出极限位置时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作业后要求

3.1、操作完毕后将吊钩开启至作业面2以上,放好控制手柄,关闭平台护栏门。

第12篇 电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天车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能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体的棱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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