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人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人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2篇 电工施工现场照明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第3篇 建筑工人施工现场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一、施工现场
第一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级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 电工、焊工、起重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三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悬空和徒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的标志。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或桅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施工设红灯警示。
第七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 基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二、机电设备
第一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二条、 机械和动力设备的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五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六条、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转,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七条、 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现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kv-20kv 35kv-110kv 150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2.5 3 5 7
第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九条、 受压容器应用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十条、 x光和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十一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三、高空作业
第一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查,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四条、 遇有恶劣天气(如六级以上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五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帮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六条、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 挑架的挑梁和固定和构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七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用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四、季节施工
第一条、 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 工地的临时设备,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发现倾倒、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二条、 高层建筑、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械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四条、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五条、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五、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 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第三条、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第四条、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第五条、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第六条、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拔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六、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条、 按规定使用“三宝”。
第二条、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第三条、 塔吊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第四条、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第五条、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开关。
第六条、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定规程要求。
第七条、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八条、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九条、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置禁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七、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第一条、 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得盲目操作。
第二条、 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上岗操作证,不得盲目操作。
第三条、 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第四条、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第五条、 安全帽和作业场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第六条、 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踞、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使用。
第七条、 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第八条、 有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九条、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火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试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未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第4篇 施工现场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品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5篇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阀门修理
一、作业前安全操作规范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衣不得束在裤腰内,应扣好钮扣。
2、开工前、开工中不准饮酒,身体不适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
二、作业中安全操作规范
1、现场环境
1.1 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方可进行作业。
1.2 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阴暗处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1.3 设备电源线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后方可连接、拆除。
2、高空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2.1 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2.2 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2.3 高处作业时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2.4 高空作业时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2.5 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6严禁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3、起重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3.1 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3.2 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金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机作业安全规定。
3.3 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3.4 主滚轮及主滚轮轴吊起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物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3.5 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3.6 起吊重物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钻受力索具的内侧。
3.7 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3.8 当用两台以上起重同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3.9 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物体上;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须使各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业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 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顶起。
4、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4.1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闸门刀开关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4.2 电焊工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3 电焊机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 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4 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防止铁渣非溅伤人。
4.5在高空焊接时,应佩戴安全带,下方不得站人,焊件下方须遮板,以防火星落下引起火灾或灼伤他人。
4.6 焊接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 险后,方可离开。
4.7 氧气瓶严禁沾上油类和沥青,严禁在搬运过程中滚动振动和撞击。
4.8 氧气瓶截门可用扳手缓缓开启,禁止用锤敲打。当氧气瓶内压力降至0.2mpa时应停止使用。
4.9 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阀,再开乙炔阀。灭火、回火或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在气割过程中,当乙炔胶管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当氧气罐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5、钳工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5.1使用手持砂轮机磨工件时,待砂轮转速正常时应缓慢接近砂轮,不准用力过猛或撞击密切注意砂轮机的声响、运转、 震动等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止检查处理。
5.2錾子头部(锤击处)不准淬火,不准有飞刺,不能沾油,錾削时要戴眼镜。
5.3 用手锯时锯条要装正、接紧,不能用力过大、过猛。
5.4手锤必须有铁楔,抡锤的方向要避开旁人。
5.5套螺纹时,各种板牙架的尺寸要合适,防止滑脱伤人。
5.6使用手电钻时要检查导线是否绝缘可靠要保证安全接通地,要戴绝缘手套。
5.7正确使用夹头、套管、铁楔和钥匙,不准乱打乱砸。
5.8 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5.9照明灯要用电压不高于36v的低压安全手灯,防止触电。
第二节 液压泵站、启闭机修理与更换
一、施工前安全操作规范
6、必须佩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衣不得束在裤腰内,应扣好钮扣。
7、开工前、开工中不准饮酒,身体不适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施工中安全操作规范
8、现场环境
8.1 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方可进行作业。
8.2 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
8.3 设备电源线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后方可连接、拆除。
9、起重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9.1 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2 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9.3 液压缸、泵站吊装时事先用软绳拉住吊头,以防活塞杆外伸,吊装捆扎时加防护垫层,以免损伤外表油漆。
9.4 放置油缸及泵站等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9.5 起吊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钻受力索具的内侧。
10、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例:
10.1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闸门刀开关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10.2 电焊工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10.3 电焊机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 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0.4 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防止铁渣非溅伤人。
10.5 焊接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 险后,方可离开。
10.6对油管进行氧气切割前,应把管道内的油放掉,禁止对承压管道进行切割。
10.7 氧气瓶截门可用扳手缓缓开启,禁止用锤敲打。当氧气瓶内压力降至0.2mpa时应停止使用。
10.8 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阀,再开乙炔阀。灭火、回火或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在气割过程中,当乙炔胶管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当氧气罐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11、机修钳工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11.1 工作前要详细检查好自己的使用工具,禁止使用不良工具。
11.2铲削工作时,要注意附近的工作人员,严禁铲削对面站人,最后几铲要轻打,防止伤手或铁屑伤及他人。
11.3使用的各种工具,要做到专具专用,不能勉强代用,禁止用扳手替手锤或手锤代替撬棍使用,用大锤打工作物时,不准用手锤作垫铁使用。
11.4松紧螺丝时使用的扳手大小要适宜,扳手柄不得套钢管加长使用,也不准扳手咬扳手使用。
11.5锤击作业时要注意周围情况,抡大锤不准戴手套,并不准用手直接指点击打位置。
11.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防水橡胶护套电缆,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或触电保护装置,工作时脚踏胶布或干木板,否则禁止使用。
第6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低压架空线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9、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电器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第7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程部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电杆倾斜不应大于杆稍头的一半,转角、终端杆按线路反方向倾斜一个杆头,横担歪斜不应大于其长度的1%。
5、架空线路的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1.2m。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撑杆埋深不小于1m,同档距内导线弧垂应一致,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
6、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
8、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9、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且沿墙壁等架空敷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10、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11、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
12、分配电箱:总空气开关→分路漏电开关→瓷插(额定容量100a以上的漏电开关可不加瓷插)。
13、开关箱:漏电开关→瓷插→插座(设备)
14、配电箱使用材料;
(1)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
(2)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
(3)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15、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1.7m,格栅间隔0.15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仿宋体红字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
16、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在自然地面以上设0.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基础内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
17、开关箱应背向基坑,关闭箱门,摆放在地面以上0.1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上,并在箱门内侧贴有控制降水井编号,水泵电源插头与插座编号应一致。
18、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至第三级保护。
19、凡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一律按tt—s保护接零系统供电,即实行三相五线制。
20、电焊机、钢筋埋弧对焊机使用时,焊把线,地线应同时拉到施焊点,二次线与焊机连接应用线鼻子、二次线及焊钳绝缘应完好无损。电焊机均应装设“安全节电器”,焊机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水措施。
21、潜水泵使用前应作检查,测试、绝缘电阻不小5mω,电缆线应接线正确,无破损、无接头、泵运行时,在半径30m水域内不得有人畜进入。挪动水泵时应断电,并不得拉拽电缆,挪动水泵的绳应用绝缘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22、降水工程中每台水泵应设带漏电开关的开关箱。
23、振捣器使用前应检查外观和电缆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一人理线,一人操作,电源线不得拖地,不得敷设在水中。
24、夜间施工用的照明装置宜采用固定灯具。
25、施工现场外接电源,必须签订用电安全协议书,其中须注明允许安全用电额,办理用电交接手续,并安装电表计量。
第8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与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9篇 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一)各类机具使用操作规程
1、量具:尺面应经常擦净,不可用来刮污垢、撬物件等,以免损伤。较长时间不用,应上油保养,平时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
2、刀具:切割、套丝等刀具,使用时应该对规格和型号是否适用加工件,加工过程应加油冷却和润滑,不用时应擦净上油保管。
3、一般碳钢工具: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排列整齐,防止锈蚀。除齿轮、滚珠处需上油润滑外,其余部分不宜沾油,防止使用时打滑。
4、电动、气动和液动机具:设备应有防雨棚,转动部件保护罩应齐全,接地线完好,机具保持清洁。电动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相符,电机绝缘电阻是否符合干燥要求。液压系和润滑系统应油量充足。气动设备应保证供气压力和必要的气源洁净度。
5、仪器:应拭净后放置箱内,箱内应有干燥剂。使用时,移动轻而稳,读数准而快,风雨日晒应遮挡。
(二)顶棚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在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顶连接件。
2、吊顶内通风、水电管理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理安装好并试压合格。
3、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应按设计及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钢龙骨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电扇及管道应直接在结构层设置吊钩,不得与吊顶龙骨连接。
4、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三)隔断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隔断内的照明电器等底座应装牢固,其表面应与罩面板的底面齐平。
2、门窗框或筒子板与隔断相接处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断的下端如用木踢脚板覆盖,罩面板应离地20-30m,用大理石、面砖踢脚板时,罩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严密。
(四)饰面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饰面工程的材料品种、规格、图纸、线条、固定方法和粘结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铺贴、安装饰面板、饰面砖的基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质量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6)和其他有关结构及施工验收规范。
3、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先将门窗框固定好,门窗周边所用嵌塞缝隙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塞应严密,并事先在门窗框上贴好保护膜。
4、饰面材料应镶贴在洁净粗糙的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基层应平整。光滑的基层镶贴前应作技术处理。基层上的浮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5、大面积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有关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交底、施工。
6、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对安装在饰面层外的电气、开关、箱盒、灯具等有关设备的箱洞和采暖、卫生等管口的标高轴线位置校对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应用整块饰面板切割吻合,切割边缘应整齐并磨光。
7、饰面板、饰面砖应粘贴平整、密拼的拼缝要严密,留缝粘贴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宽度要一致。潮湿场所要嵌缝密实以防渗水。
8、金属饰面板应安装牢固,且板的厚度、尺寸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9、粘贴变形缝处的饰面板材、饰面砖的留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饰面工程施工结束时应将面层清理清洗干净。
11、夏季饰面施工时,应有防止暴晒的措施。
12、饰面板、饰面砖在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特别是对一些易磨损、划伤、污损的饰面材料,要及时进行保护。
(五)玻璃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玻璃工程应在门窗框扇校正,检查预留孔眼位置和数量正确,以及木框扇最后一遍油漆前进行。
2、玻璃搬运装卸和存放时,均须直立紧靠放置,按标志方向箱盖朝上,并用软物衬垫。运输中,还应用木条或绳索与车帮固定牢靠,防止摇动碰撞破损。大面积厚玻璃必须使用专用铁架车运输。
3、开箱分块搬运玻璃时,对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宜用夹板、架子及软物衬垫固定,直立抬运,防止晃动破裂。大规格厚玻璃搬运应用三爪吸盘,二组以上人员小心抬运。
4、玻璃宜存放在防雨、防潮的仓库内,玻璃木箱底应垫高100mm左右,厚玻璃放置在木方上,防止吸潮。
5、严禁焊接火花溅到玻璃上,当焊接、切割、喷砂等作业可能损伤玻璃时,应采用夹板等遮挡措施予以保护。
6、玻璃安装后,应对玻璃与框扇进行清洁工作。落地大玻璃直用白水涂刷明显标志,防止盲目碰撞。严禁用酸性洗涤剂或含研磨粉的去污粉清洗热反射玻璃的镀膜面层。
(六)楼地面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进行,并应做好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层处理工作。
2、在铺设活动地板、木板,拼花木板、塑料地板和地毯面层时,应待室内抹灰工程或暖气、消防喷淋、试压工程等可能造成建筑地面潮湿的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并应在铺设上述面层之前,使房间干燥,避免在环境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3、当铺设水泥类找平层和结合层,其下一层为水泥类材料时,该表面应粗糙、洁净和湿润,并不得有积水现象;如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应在已压光的板面上划(凿)毛或刷界面处理剂。
4、当铺设在水泥类结合层上铺设板块面层时,其下一层的水泥类材料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在铺设前应刷一遍水泥浆,其水灰比为0.4-0.5,并随刷随铺。
5、当铺设沥青类面层以及采用沥青胶结料或防水涂料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时,其下一层表面应坚固、密实、平整、干燥、洁净,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
6、结合层和板块面层填缝采用的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宜小于425号;
7、水泥砂浆采用的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8、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1.2mpa时,其面层方可准许人员行走。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其面层方可正常使用。
(七)油漆涂料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涂料的等级和产品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材料和确定涂饰标准。
2、油漆工程应在室内抹灰和装修已完成。基层或基体的质量检验合格,其含水率:木料制品不得大于12%它金属面不得潮湿或有水迹。水、暖、卫生器具及管线已试压合格。
3、油漆材料使用时,应注意配套性,即腻子、底漆、面漆、稀释剂等,其相互间的材料性质必须相容
。
4、油漆的工作粘度或稠度,必须加以控制,使其在涂饰时,不流坠、不显刷纹。涂饰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所有油漆在涂饰前和涂饰过程中,应搅拦均匀。
5、涂饰油漆涂料时,后一遍油漆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油漆涂料干燥后涂饰,每一遍油漆应涤饰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
6、使用双组分或多组分油漆,在涂饰前,应按产品说明的配合比,按使用情况分批混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7、金属构件及其半成品安装前,应检查防锈漆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在损坏处补刷防锈漆。
8、涂饰机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或浸泡在相应的溶剂中。
9、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涂饰前,对本涂料工程有影响的其他土建和水、电等安装工程必须施工完毕。基层表面必须平整,所有污垢、油渍、砂浆流痕以及其他杂物等均应清除干净,孔洞、缺陷需修补完整。基面必须坚固,无疏松、脱皮、起壳、粉漆等现象,如基层不牢或需在陈旧涂层表面重新涂刷进,必须先除去粉化、破碎、生锈、变脆、起鼓等部分,然后用腻子进行修补,再用砂纸磨平磨光。
10、需要涂饰的基层表面应当干燥,混凝土和抹灰面施涂溶济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墙面干燥期一般为:现抹砂浆墙面夏季7d以上。
11、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外墙、厨房、浴室及厕所等需要使用涂料的部位和木地(楼)板表面需使用涂料时,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12、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应按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温度控制,室温应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
13、建筑物中的细木制品、金属构件和制品,如为工厂制作组装,其涂料宜在生产制作阶段施涂,最后一遍涂料宜在安装后施涂,如为现场制作组装,组装前应先施涂一遍底漆,安装后再施涂涂料。
14、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不喷涂的部位应进行遮盖,以防玷污。
(八)饰品工程(细木等)施工操作规程
1、饰品安装部位,应在结构施工阶段,按设计及施工要求预埋木砖、铁件、锚固连接件或预留孔洞。预埋的木砖必须涂刷防腐剂,铁件须经防锈处理。
2、当原有结构施工中未作预埋处理时,在混凝土结构及墙体上可采用电钻钻孔埋入镀锌铁膨胀螺栓或尼龙胀管。木砧等锚固联接件,对较重的装饰件(如金属、石材),采用镀锌铁膨胀螺栓,对轻型的装饰件,可采用尼龙胀管或木砧。
3、饰品构件进场,必须达到安装强度,并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验收饰品的质量、几何尺寸、图案、预埋件、锚固连接件以及预留空洞等。
4、安装建筑饰品部位的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等缺陷。基层表面应平整、清洁。
5、在抹灰面上安装饰品,应待抹灰面硬化干燥后进行。安装时应防止灰浆流坠墙面。
6、复杂分块饰品的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试拼,分块编号。安装时饰品图案应精确吻合。
7、护墙板骨架安装应在安好门窗框窗台板后进行,面板安装应在室内抹灰及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
8、安装无吊顶而明设的窗帘盒,应在安好门窗框、做完室内抹灰冲筋后进行;安装有吊顶而暗设的窗帘盒,吊顶施工应与窗帘盒安装同时进行。
9、挂镜线、贴脸板的安装,应在门窗框安装完毕、地面和墙面抹灰施工完成后进行。
10、为保证饰品安装质量,安装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对复杂饰品的安装应对关键部位以及安装节点作详细交底。
第10篇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2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线路或设备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5 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当。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6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和灯具,高度不低于2.5米。
第11篇 电气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修现场不准大量存放汽油、煤油、酒精及其他易燃物质,所需少量油类、油枪、油壶用后应放在金属箱内。
(2)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进行设备清洗时,需通风良好。
(3)在上方有焊接作业时,下方严禁进行刷漆和清晰设备工作。
(4)沾有油脂的废旧棉纱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放在金属容器内,并随时清除。
(5)检修中使用电动工器具、电加热等电气工具的电线连接点要牢固,防止虚接导致发热着火;熔丝要符合要求,严禁使用铜、铁、铝丝等代替。
(6)工作结束或收工后,工作负责人要对工作现场进行清理,检查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12篇 施工现场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隔离或进行覆盖。
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焊接工程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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