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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2(五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0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2

第1篇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2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二)

1.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1.1检查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两个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检查碰头、联接装置、制动装置、撒沙装置、照明灯、警铃或警笛,如有一项不正常或防爆设备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时汇报。

1.3必须按照规定的空、重车数拉车,不得多拉。

1.4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有无阻车器或其他障碍物。

1.5检查蓄电池箱与车架连接是否稳固,箱盖是否盖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销,合上照明开关;检查照明灯是否良好。

1.6判断电压是否合乎要求。

1.7检查各处油量是否满足。

1.8开车前做一次启动和制动试验。

2.操作程序

2.1开车

2.1.1照明开关,开亮照明灯。

2.1.2按上换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车方向的位置;转动手轮,松开制动闸。

2.1.3接到开车信号后,先前后了望有无障碍物或人员,确认无误,然后鸣笛或打铃示警。

2.1.4将控制手把从零位推到“1”位,使机车缓慢加速起动,待全部车辆起动后,再将控制手把均匀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电机车达到正常运行的速度。

2.2停车

2.2.1将控制手把逐渐拉回零位,然后转动手轮施闸,将列车停住;

2.2.2将换向手把扳回零位。

3.运行注意事项

3.1控制手把除4档和7档可以长期停留外,其他档不可停留过久,一般为2-3秒,上坡起动可为4-5秒。

3.2加速时,控制手把应逐级推动,不可一下推过几档,也不可停留在两档之间。

3.3需要低速运行时,可用时断时通电或轮换使用各档来实现,禁止用车闸控制车速。

3.4改变行车方向时,应使列车停稳以后才进行换向操作。

3.5停车应先断电后施闸,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电机反转停止机车。

3.6按公司规定的挂车数牵引列车,严禁超载运行。

3.7列车或机车行驶时,必须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并有跟车员跟车。

3.8机车司机操作时,必须坐在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车外。

3.9行车时,司机应遵守下列行车信号:

3.9.1口笛信号:一声为:“停车”,二声为:“前进”,三声为:“后退”。

3.9.2矿灯信号:灯光左右晃动为“停车”,上下晃动为“前进”,绕圆圈为“后退”。

3.9.3红绿灯信号:红灯为“禁止通行”,绿灯为“允许通行”。

3.10机车行驶到检修地段时,司机应减低车速,打铃示警,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3.11机车临近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视线有障碍时,应在40米外减低车速,并打铃示警。

3.12人车和物车交锋时,双方都应减速行驶。

3.13两列车或两机车头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3.14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15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外,在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16车轮空转或滑行时,应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启动。

3.17机车或矿车下道时,应由人工处理上道,禁止用机车强行牵引。

3.18司机应根据机车拉煤趟数和运行中灯光亮度判断蓄电池放电情况,严禁蓄电池过放电。

3.19蓄电池机车在井下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运到车库内检修。

3.20机车司机需离开座位时,应停住机车,取下换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关闭车灯。

3.21机车运输火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3.21.1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中运输,如果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雷管的车辆之间及与电机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矿车隔开。

3.21.2必须由井下火药库负责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车。跟车人员要站在尾车碰头上。

3.21.3装送火药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3.22.1车轮脱轨或车辆脱钩。

3.22.2巷道及线路环境威胁安全行车时。

3.23列车停车后不准压花道。

3.24地面遇有大雾和雨雪看不清前进方向时,要减速,必要时要有人引导。

3.25车闸的使用注意事项:

3.25.1运行中严禁用车闸调速。

3.25.2制动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动时,应缓施闸,均用力,但不能过晚。

3.25.4当车速快,轨道较滑,在制动时,同时撒沙。

3.25.5使列车在预定地点停车的制动距离,司机应根据经验提前施闸。

3.26电机车有以下情况,禁止使用:

3.26.1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者。

3.26.2连接装置有损坏时。

3.26.3制动装置有损坏者。

3.26.4撒沙装置失灵或无沙者。

3.26.5前后照明不亮、无红尾灯者。

3.26.6警铃不良者。

3.26.7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电机车的电气设备不防爆者。

3.26.8控制器的闭锁失灵者。

3.26.9减速箱缺油。

3.26.10电机车驾驶室无门。

第2篇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当班充电工负责当班入库的蓄电池电机车的充、放电并监督检查当班机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队,并认真检查、填写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充电柜使用情况及充电情况。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顺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电源,控制开关。

②按交流接触器启动按钮,如过载时应按复合按钮,调整负荷、重新启动。

③调节控制电位器至所需电流。

④停止时按启动的相反方法进行。

⑤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操作台上。

4、充电方法如下:

①充放电时各接线柱应连接牢固,不得松动,以免发生危险。

②充足电之后,电液比重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时,则应在充电本期用蒸馏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调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护板15mm—20mm。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许超过40℃。

6、普通充电终期,尚未停稳充电前,电压应达到2.6v以上,电解液比重应恢复到1.27±0.005g/cm3,温度30℃范围之内,即可停止充电。

7、充电工必须做好记录,标明各箱电池充电前后的电压,比重及使用情况,对违章使用电池的司机要及时汇报区队。

8、充电房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机油、板皮、棉纱、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地应清洁、整齐,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工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劳保用品,以免硫酸伤人。

10、在处理电池接线等故障时,必须穿好绝缘胶鞋,戴好绝缘手套,电池上不许摆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应认真检查充电设施及器材、注意仪表动态,检查防火措施,并应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特点。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选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馏水,不得使用开水及其它水,将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用玻璃棒轻轻搅匀,冷却至25℃以下时,用比重计测量比重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馏水,以调整比重。

②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溅伤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盖好,防止杂物掉入。

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充电工作,保证蓄电池的使用率。

13、充电电流表:

电池型号

初充电

日常充电

初充电所加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完全充电状态下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3篇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1.1 检查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两个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 检查碰头、联接装置、制动装置、撒沙装置、照明灯、警铃或警笛,如有一项不正常或防爆设备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时汇报。

1.3 必须按照规定的空、重车数拉车,不得多拉。

1.4 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有无阻车器或其他障碍物。

1.5 检查蓄电池箱与车架连接是否稳固,箱盖是否盖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销,合上照明开关;检查照明灯是否良好。

1.6 判断电压是否合乎要求。

1.7 检查各处油量是否满足。

1.8 开车前做一次启动和制动试验。

2.操作程序

2.1开车

2.1.1 照明开关,开亮照明灯。

2.1.2 按上换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车方向的位置;转动手轮,松开制动闸。

2.1.3 接到开车信号后,先前后了望有无障碍物或人员,确认无误,然后鸣笛或打铃示警。

2.1.4将控制手把从零位推到“1”位,使机车缓慢加速起动,待全部车辆起动后,再将控制手把均匀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电机车达到正常运行的速度。

2.2 停车

2.2.1将控制手把逐渐拉回零位,然后转动手轮施闸,将列车停住;

2.2.2将换向手把扳回零位。

3.运行注意事项

3.1 控制手把除4档和7档可以长期停留外,其他档不可停留过久,一般为2-3秒,上坡起动可为4-5秒。

3.2 加速时,控制手把应逐级推动,不可一下推过几档,也不可停留在两档之间。

3.3 需要低速运行时,可用时断时通电或轮换使用各档来实现,禁止用车闸控制车速。

3.4 改变行车方向时,应使列车停稳以后才进行换向操作。

3.5 停车应先断电后施闸,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电机反转停止机车。

3.6 按公司规定的挂车数牵引列车,严禁超载运行。

3.7 列车或机车行驶时,必须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并有跟车员跟车。

3.8 机车司机操作时,必须坐在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车外。

3.9 行车时,司机应遵守下列行车信号:

3.9.1口笛信号:一声为:“停车”,二声为:“前进”,三声为:“后退”。

3.9.2矿灯信号:灯光左右晃动为“停车”,上下晃动为“前进”,绕圆圈为“后退”。

3.9.3红绿灯信号:红灯为“禁止通行”,绿灯为“允许通行”。

3.10 机车行驶到检修地段时,司机应减低车速,打铃示警,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3.11 机车临近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视线有障碍时,应在40米外减低车速,并打铃示警。

3.12 人车和物车交锋时,双方都应减速行驶。

3.13 两列车或两机车头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3.14 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15 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外,在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16 车轮空转或滑行时,应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启动。

3.17 机车或矿车下道时,应由人工处理上道,禁止用机车强行牵引。

3.18司机应根据机车拉煤趟数和运行中灯光亮度判断蓄电池放电情况,严禁蓄电池过放电。

3.19 蓄电池机车在井下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运到车库内检修。

3.20 机车司机需离开座位时,应停住机车,取下换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关闭车灯。

3.21 机车运输火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3.21.1 zhayao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中运输,如果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zhayao和雷管的车辆之间及与电机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矿车隔开。

3.21.2 必须由井下火药库负责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车。跟车人员要站在尾车碰头上。

3.21.3 装送火药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 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3.22.1车轮脱轨或车辆脱钩。

3.22.2巷道及线路环境威胁安全行车时。

3.23 列车停车后不准压花道。

3.24 地面遇有大雾和雨雪看不清前进方向时,要减速,必要时要有人引导。

3.25 车闸的使用注意事项:

3.25.1运行中严禁用车闸调速。

3.25.2制动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动时,应缓施闸,均用力,但不能过晚。

3.25.4当车速快,轨道较滑,在制动时,同时撒沙。

3.25.5 使列车在预定地点停车的制动距离,司机应根据经验提前施闸。

3.26电机车有以下情况,禁止使用:

3.26.1 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者。

3.26.2 连接装置有损坏时。

3.26.3 制动装置有损坏者。

3.26.4 撒沙装置失灵或无沙者。

3.26.5 前后照明不亮、无红尾灯者。

3.26.6 警铃不良者。

3.26.7 有瓦斯、煤尘baozha危险的矿井内,电机车的电气设备不防爆者。

3.26.8 控制器的闭锁失灵者。

3.26.9 减速箱缺油。

3.26.10 电机车驾驶室无门。

第4篇 蓄电池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1.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掌握电车及其各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作用、使用方法,会处理一般故障。

3.操作时,应保持的正确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把(或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件。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7.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

8.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⑴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⑵连接器是否良好。

⑶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⑷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⑸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⑹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⑺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10.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1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⑴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⑶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⑷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⑸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⑹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⑺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12.起动:

(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

(2)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环链,然后重新撒砂起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抱闸起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13.运行:

(1)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以免撞车。

(6)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秒;车场调车不得超过1.5米/秒。

(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8)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14.减速停车:

(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

(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施以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5)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6)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7)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岔道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②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③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15.检查刹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16.检查蓄电瓶,碰头连接装置,照明和铃是否正常。

17.断开电动机电源刹紧手闸,将控制手柄取下保管好。

第5篇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队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作业。

二、上岗条件

1、跟车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跟车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蓄电池电机车的一般构造、

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并能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熟悉运输路线(弯道、坡道、交叉点、车场等),通讯、信号情况。

3、跟车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送大型设备、材料,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

3、跟车工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跟车工必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与电车司机配合好,做好互联保工作。

(2)行车时,跟车工可乘坐副驾驶室,但不得随意动任何操作手柄,按钮;行走时应行走在轨道两侧安全地点。

(3)摘挂链时,电机车司机等机车停稳后,刹紧闸,拔下电源正负极插销。跟车工将车辆用斜木茬支掩牢固,防止溜车。跟车工站在轨道的安全一侧,双脚与轨道保持150mm以上距离,面对碰头摘挂链销。如果车辆间距不合适,可以和司机联系,稍微动一下车,进行调整,同时挂链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机车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完好的专用连接链环的连接插销。

(4)行车过程中,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轨道、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并停车处理。

(5)车辆过道岔时,要正确扳启道岔。(若行车时跟车工乘坐电机车,电车司机应提前停车,待跟车工打道岔。)

(6) 机车或列车通过道岔、交叉口、弯道以及视线有障碍地段时,必须提前10米处减速(车速控制在1.0米/秒),做好停车准备,并发出示警信号。同时跟车工提前到路口、弯道处警戒,通过供应科路口、主洗西侧路口、综采一队路口时,跟车工必须使用挡车栏杆和自动门将来往车辆、行人截停后,向电车司机发通行信号,方可通行。

四、操作准备

1、作业前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接班后检查车辆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是否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物料、设备必须与车辆捆绑牢固,捆绑位置要适宜。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运送,并向运输调度汇报。

(3)行车前对车辆的连接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五、操作顺序

1、跟车工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作业前例行检查车辆、物料完好----支掩车辆----连接车辆----车辆运行----到达地点摘开连接车辆

六、正常操作

1、运行操作:

(1)电车司机将电机车停稳后,刹紧闸。跟车工先检查车辆完好及物料装车情况,支掩好车辆,防止摘挂链时溜车。

(2)站在轨道的安全一侧,双脚与轨道保持150mm以上距离进行挂链。跟车工检查车辆连接无误后,向电车司机发出准确开车信号。

(3)列车运行中注意了望,过弯道、交叉点、进入车场、路口提前通知电车司机慢速行驶。

(4)列车过道岔时,跟车工要正确扳启道岔,应站在所扳道岔扳杆的反方向将扳杆扳

动。

(5)运行途中要注意车辆运行以及轨道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电车司机停车处理。

(6)紧急情况处理后,按运行前检查一样,认真检查运输车辆,重新启动开车。

(7)到达停车地点后,向电车司机发停车信号,电机车停稳后,将运输车辆支稳,摘开机头处连接装置。

七、特殊操作

1、运送大型设备、超长、超高、超重设备时操作:

(1)运载大型设备、材料时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2)运载大型设备、材料(液压支架、采煤机组等),必须用专门平板车运载。运送液压支架,采煤机组时,固定在平板车上要牢靠,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

(3)运送大型设备时,对车辆、轨道认真检查,严禁重载车在轨面不平、轨底不实的情况下运行,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装载大型设备,严格按平板车承载重量装载,不准超载运输。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跟车工及值班领导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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