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起重司索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司的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司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类起重工具,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2、起重证司索作业人员应掌握吊钩,绳索及其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
3、起重指挥司索作业人员应具有绑扎,吊挂知识和熟悉起重指挥信号。
4、作业前严禁饮酒,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工作计划,各人明确自己的任务,并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合符要求。
5、起重指挥司索作业人员接班时,应对吊索及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6、根据吊运物件正确选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选择绑扎点,绑扎要牢固,尖锐边角处要用软物垫好。
7、工作时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无关人员避让并为自己选择安全位置。
8、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禁止吊运重物从人的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9、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索,吊运中发现绑扎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绝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10、利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重物,重量的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负荷,同时两台起重机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以防碰撞。
11、起吊物件时,应将附在物件上的活动件和绑扎后留下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固定好,以防吊物移动是活动件伤人。
12、两人以上操作必须指定一人负责指挥,吊运开始时必须待所有人员离开后才能发出起吊信号。
13、指挥手势,信号必须清晰明确并符合规定。
14、禁止用人身重量来平恒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绝对不容许站在物件上与物件同时吊运。
15、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
第2篇 起重司索人员职责操作规程
1.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2.起重司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类起重工具、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起重司索作业应掌握吊钩、绳索及其起重工具性能和报废标准。
4.起重司索作业人员应具有绑扎、吊挂知识和熟悉起重指挥信号。
5.作业前严禁饮酒,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工作计划,各人明确自己任务,并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合乎要求。
6.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7.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8.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9.根据吊运物件正确选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选择绑扎点,绑扎要牢固,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10.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11.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12.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4.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5.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6.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7.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8.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涨紧的绳索,吊运中发现绑扎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绝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19.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20.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1.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22.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3.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24.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3篇 起重司索人员职责及操作规程
1.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2.起重司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类起重工具、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起重司索作业应掌握吊钩、绳索及其起重工具性能和报废标准。
4.起重司索作业人员应具有绑扎、吊挂知识和熟悉起重指挥信号。
5.作业前严禁饮酒,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工作计划,各人明确自己任务,并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合乎要求。
6.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7.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8.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9.根据吊运物件正确选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选择绑扎点,绑扎要牢固,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10.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11.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12.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4.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5.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6.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7.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8.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涨紧的绳索,吊运中发现绑扎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绝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19.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20.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1.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22.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3.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24.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4篇 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2.根据吊重物体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4.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蓝、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18.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9.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5篇 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2.根据吊重物体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 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 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4.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 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蓝、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 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18. 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9.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6篇 起重司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3、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4、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5、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6、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7、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8、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9、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0、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1、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1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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