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
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一、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罩),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毫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二、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裂缝末端须冲止裂孔。
三、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毫米为限,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四、启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匀速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毫米。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五、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六、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的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七、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毫米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八、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2篇 圆盘锯包括吊截锯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挡板和滴水设备。开料锯和截料锯不得混用。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必须拧紧。锯片不得连续断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cm,有裂纹则应在其末端冲上裂孔(阻止裂纹进一步发展)。
(2) 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作业时应站在锯片一侧,不得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 必须紧贴靠山送料,不得用力过猛,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用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料接锯,上手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应用木板推送。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搬动或高抬,送料不宜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防止木节弹出伤人。
第3篇 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装防护罩或保护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锯齿10~15cm处,必须安装弧形刀,锯片的安装应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c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为锯片的1/4。
4、启动后待锯片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使用,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摇晃或抬高,遇木节要缓慢送料。
5、如据锯线片,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战在或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反向操作,手不得跨超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时应喷水冷却。
第4篇 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圆盘锯作业。
2 主要内容
2.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2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2.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2.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2.5防护罩必须完备,安装合理。
第5篇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场所应具备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工作场所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堆放整齐,锯沫、木屑及时清理,保证道路畅通。
三、必须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禁止戴手套操作。
四、锯片上方必须装保险挡板,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五、锯片必须平整,不得连续齿两片,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
六、被锯木料厚度应符合规定,启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接送端头时,应用堆棍送料。
七、操作人员严禁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第6篇 切割机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切割机、圆盘锯应由电工接线,禁止私自乱接。
2、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防护罩和接地线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漏电,砂轮片、锯片有无裂纹,确认后方可使用。
3、开机后先空转试运行,待运转正常后方能操作。使用切割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4、切割件必须放平、放正,夹固可靠方能作业。禁止用切割砂轮片当砂轮磨削使用。
5、切、锯割时正面不准站人,不准撞击和猛压。锯割时要拿稳、慢慢接触工件。
6、换砂轮片或锯片时,必须认真检查有无损伤和裂纹,配合要妥当,用扳手拧紧螺帽,松紧要适当。
7、装卸工件时,必须关闭电源,待完全停稳后,砂轮片或锯片上升到规定位置后方可进行。
8、工作完毕立即切断电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修理。
第7篇 工贸企业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 缝末端应禁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惭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8篇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罩),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2)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须冲止裂孔。
(3)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 启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匀速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7)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8) 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
第9篇 切割机、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切割机、圆盘锯应由电工接线,禁止私自乱接。
2、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防护罩和接地线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漏电,砂轮片、锯片有无裂纹,确认后方可使用。
3、开机后先空转试运行,待运转正常后方能操作。使用切割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4、切割件必须放平、放正,夹固可靠方能作业。禁止用切割砂轮片当砂轮磨削使用。
5、切、锯割时正面不准站人,不准撞击和猛压。锯割时要拿稳、慢慢接触工件。
6、换砂轮片或锯片时,必须认真检查有无损伤和裂纹,配合要妥当,用扳手拧紧螺帽,松紧要适当。
7、装卸工件时,必须关闭电源,待完全停稳后,砂轮片或锯片上升到规定位置后方可进行。
8、工作完毕立即切断电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修理。
第10篇 工贸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 缝末端应禁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惭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11篇 建筑圆盘锯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
2 .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尽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
3 .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的位置,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4 .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
5 .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手拉,以防手被卷人锯内。
6 .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发生事故。
7 .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
8 .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在圆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的手应离开锯口25cm 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
9 .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
10 .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
11 .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他工具。
第12篇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范例4
1、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
2、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
3、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的位置,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4、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
5、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拉,以防手被卷入锯内。
6、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如生事故。
7、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
8、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在加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的手应离开锯口25cm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
9、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
10、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
11、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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