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修理工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修理工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①汽车维修工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②工作前应清理好场地,并检查工具、量具和设备是否完好。工作中必须正确合理使用各种工具及设备,专用工具不得代用或乱用。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完毕应清点、检查并擦干净工具,按要求把工具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③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正确使用
工具。切忌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零件拆卸完毕应按一定顺序整齐摆放,不得随地堆放。
④使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
用三角木将前后轮塞稳。千斤顶高度不够时,要用木板垫高、垫稳,然后用安全凳将汽车支撑稳固。不得垫砖头或易碎物品。进入修理检查前,拉紧手制动。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下作业。
⑤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吊起物件时,绳扣要仔细检查,确保牢固可靠。在吊物下严禁站人。
⑥使用电器工具和接线板之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插座等
是否完好。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叫电工修复。
⑦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⑧皮带和皮带轮附近作业时,禁止在皮带转动时,动手检查
和测量。应当停机后再操作。停机后操作时,必须做好防止机器突然启动的防护措施(比如在皮带轮上插上螺丝刀、取下电源钥匙等等)。
⑨多人操作时,要做到呼唤、应答联系好,动作要协调。
⑩在车上修理作业及用汽油清洗机件时,应做好现场禁火工作,五米内严禁明火。不得吸烟,不准在车间内烧烘火花塞或点燃喷灯等。清洗结束,油污棉纱不准乱扔,做好清场工作,处理好废油。
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废油收集桶,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以及造成火灾隐患。存放过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容器,严禁动用明火(包括电焊)。
试验高压火花时,附近不得有汽油等易燃物品。
加注电解液时要小心轻放,防止酸液飞溅伤人。
维修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地毯及座位要使用保护垫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合乎技术要求,
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进行发动机起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
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把变速器置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任何时候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
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
方站立。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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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溜子修理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穿戴好工作服及防护用品,检查所用工具必须牢固可靠,挫刀要加木柄。
2、使用钻床时,首先要洗净加油,试车发现机床有异常现象要请示解决。干活中要变速,必须停车,不了解机器的操作方法,不得随意开车,钻削时,工件、刀真要夹的牢固。
3、使用起重设备时,必须能熟练地掌握操作方法,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开车人员要听从指挥,使用钢丝绳和麻绳时,要检查有无毛病和能否承受重物,防止断绳出事。
4、人工装配和拆卸时要注意密封面的保护,不得碰伤,使用大锤时两人要协作好,并注意左右人员,用搬手不得随意加长力臂,装配过程中,预先查看尺寸,以防尺寸不合适。
5、场地要整洁,防上碰伤,清洗后的浊污杂物要放在指定地点。
第3篇 矿山风筒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缝纫机扎风筒:
(1)电动缝纫机必须安装合格,防止漏电伤人;
(2)使用缝纫机必须经过学习,熟练一段时间掌握机器性能,才能独立工作;
(3)在使用缝纫机前,先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用脚踏板试车,转动是否灵活;
(4)使用前各油眼都适当注油并且在使用中也要随时加油;
(5)要随时注意上下线的均匀,不许戴手套,手指距离机针必须2寸远,要掌握一定转速,以免扎手;
(6)如出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好后,才能使用;
(7)修理缝纫机拆卸机头,不要丢失零件;
(8)交接班前,把机器擦净,发生故障本班处理不好时,要详细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继续处理。
2.粘补风筒:
根据破口大小裁剪初丁,把破口补丁擦净,然后用砂纸打磨干净后再涂上胶浆,经过一定时间(以晾干为准,补丁以圆形为好),再进行粘补,胶粘后用木手锤砸实,确保粘结实严密,保证质量。
3.改做三通、风筒及过渡节。
(1)根据改做风筒直径大小尺寸(由大直径改小直径),用标准尺量好划线,然后再裁剪,裁剪时要注意平直,以免风筒直径粗细不均;
(2)做弯头及三通,各角度要圆滑,消灭直角弯,粘结口要均匀,防止直径粗细不均,三通规格一般为 1.75×0.65m;
(3)做过渡节,要保持一定长度,一般长度以3m为好;
(4)存放新旧风筒,应按规格尺寸分别码好存放指定地点,并写好标志,以免用时误事;
(5)焊接风筒圈时,按焊接规程操作,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手脚。
4.晾晒和运送风筒:
(1)装卸塑料风筒和铁风筒或胶皮风筒,要注意铁丝划手、扎脚和划眼事故,回收旧风筒时,要逐一挑选取,能修的和不能修的要分开,并按不同规格存放;
(2)晾晒、冲洗、清扫风筒时,必须戴口罩,防止煤岩尘吸入体内,风筒必须晾干或吹干才能粘补和贮存。
5.其它事项:
(1)应准备一台局扇(4kw以下)做吹干风筒用;
(2)准备一套缝纫机修理工具如下:钳子一把,8in台钳一个,手锯一个,手锤一个;
(3)风筒修理室内禁止使用火炉取暖,若必须时,采取安全防火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下班无人时,将炉火熄灭;
(4)必须备有灭火器材(灭火器、砂袋等)做好防灭火工作;
(5)保持室内清洁,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堆积杂物;
(6)建立健全风筒领发手续和制度,做到计划供应,防止浪费。
第4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期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扩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不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恶霸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各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了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式逻辑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5篇 水箱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化油器、焊枪、各部油管等是否完好。
2操作时要戴好眼镜、防止焊锡飞出伤人。给化油器加油时,不准有火,必须将油桶,油壶擦净。
3熔化焊锡时,焊锡条不得有水,以防发生意外。
4抬水箱及立水箱时,必须两人配合好,立水箱时必须放置牢固,水箱试水压的压力不得超过o.5kg/cm2。
第6篇 齿轨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英国112kw亨斯莱特防爆齿轨车修理工,其它车型须按相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3条 必须熟悉齿轨车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修理工作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严禁在斜巷上检修,应在机车库内进行,临时故障处理不得占用主要运输线路。照明不良情况下,机车两头应放置红灯警示,两端警示范围距离不少于40米。
第5条 被检修机车停稳后,换向置空档,安全踏板抬起,以切断机械传动和气路、液压系统,保证维修人员安全。
第6条 每月必须对机车进行斜巷紧急制动试验。
第7条 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必须仔细检查各种工机具、绳索、仪器、仪表以及防护用品等,材料配件、车用水、乳化液、各种油脂必须符合要求。
五、正常操作
第10条 拆装减速箱、发动机等大件时,应使用完好的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严禁在起重物下站立行走。
第11条 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12条 拆装气路阀组时要注意轻拿轻放,做好标记,避免丢
失精密配件或组装失误,以免损伤机器;液压管路拆装同样要遵守此规定,且不得随意排放液压油;管路之间对接要正确,不得有死角、打急弯现象,以免造成油、气堵塞。
第13条 拆卸轴承时要用退卸器,不能使用时可用铜棒平行敲打,对于橡胶密封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不准用钳子等尖锐工具代替,硬行安装拆卸,以免造成气路或油路故障。
第14条 复杂部件拆卸应按顺序拆卸,有清洗要求的应清洗、检查后方可安装调整。
第15条 对“三滤”要做到经常性检查维护。
第16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试运转,发现不合格的部件时应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六、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规范填写检修记录。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风、水、电源,清理工作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7篇 机械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和修理。
1.2负责维修、保养时配合人员和机具仪器的安全。
2、岗位任职条件
2.1必须接受过专业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
2.2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有安全交底,明确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3.2检查机械设备上的防护装置、监测仪器和修理机具是否有效、安全。
3.3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戴手套、围巾或敞开衣服操作设备。
4、安全操作规程
4.1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地点,支撑牢固。
4.2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4.3机械解件,要用支架垫实,回转机构要卡死。
4.4检修中的机械,设置“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靠近。
4.5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先清洗,然后打开空气通道操作。容器内操作外面应有专人监护。
4.6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
4.7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4.8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4.9试车时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5、其他注意事项
5.1工作环境要干燥整洁。
5.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
5.3台钳夹工件,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5.4维修保养场所要配备消防器材。
第8篇 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将车辆停架牢靠,架车必须坚固放置稳定,不需架起的车辆,车辆前后 用三角木法,用千顶专车要平稳,在软地面或架高不方便用千斤顶时,应垫木块不得用易碎 物件。
2拆装汽车总成或零件使用工具时,不用力过猛,避免损坏工具或伤人。
3车未支稳不得入行作业,如车下有人作业,不准在车上任意搬动操纵装置,更不 准许往地面丢工具零件。
4用喷火或电气焊时,应在离油箱、油盆及易燃物较遥处,注重防火,避免烧坏电 器燥木质等。
5两人以上操作要互相照顾,协调工作,清洗零件油等要妥善保管,工作场地严禁 烟火。
6发动发动机前应首先检查机油盘内油面,散热器内是否加水,迹速杆是否在空档 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时严禁向化油器内倒油,以防往返火,发生火灾,挡车时注重反电打 人,起动后,应及时注重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第9篇 五小电器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五小电气修理工必须清楚所检修防爆开关、小电气、电缆的型号、规格、性能、技术特征,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不得干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
3.检修应具备有必要的常用工具及摇表、塞尺、万用表等。
4.保持室内空气畅通,空气新鲜。
5.检修防爆设备和小电气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保证防爆性能符合煤矿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各零部件螺丝,垫圈要齐全,要进行防爆试验。
6.检修检查防爆面时,应注意防爆性能,禁止用扁铲,平锤,楔入防爆结合面,禁止用沙纸打磨防爆面,并注意防爆面的放置,不得受其它金属器械碰撞,以免防爆面受伤,失去隔爆性能。
7.消除防爆面锈蚀,只准用细油石轻微的研磨。
8.检查的防爆设备,其防爆结合面,不准涂其它油脂,为防止其锈蚀,可涂适量凡士林。
9.对检查的防爆设备,按要求认真填写“检查报表”和“低压防爆开关性能测验记录”并进行严格验收。
10.电缆的检修,必须先检查其相间绝缘情况,橡套及芯线是否破损或断线,并查出断路、短路和漏电处,做好标记。
11.对各种不同规格电缆的热补要用适合的模子,保持硫化外套和被接电缆外套相一致。
12.电缆芯线的接头,16平方毫米以上电缆要绑扎焊接,10平方毫米以下电缆可以不焊,并包扎好绝缘带,接头绝缘耐压达到试验电压而不击穿。
13.耐压试验,电压要从零逐步增加进行,试验耐压要达到2kv/分钟相间(包括对地线),不被击穿,电钻电缆要达到1kv/分钟相间和对线不被击穿,方为合格。
14.检修完毕,整理检修设备并将电缆盘放整齐,工具材料各自归位,打扫室内外卫生。
15.认真填写各种测试检修记录。
16.检修的电器完好,等待有关单位验收。
第10篇 汽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1、为确保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拆修车辆,必须待车辆停妥,拉紧手刹,排档放入空档,用三角木塞住轮胎,搁车凳必须稳固牢靠,不得用千斤顶代替,以保安全。
3、拆装机件应按保养工艺规范进行,需用工具备齐,有专用工具的,不可用其它工具代替。
4、拆装发动机总成时,须先检查吊车的链条(或钢索),肖子和滚轮应良好。吊车移动时必须平稳,吊高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厘米。在拨位或移动时,要用撬棒,不得用手。
5、拆火花塞,紧水泵管、汽缸盖,排气管螺丝,紧皮带等作业,必须将发动机熄灭。
6、拆装方向机,必须二人配合,注意机件转动时挤伤轧伤手指和跌落时压伤腿脚。
7、在车上研磨、洗刷汽门,应拉闸刀,切断电源,以防碰撞发生火花,引起火灾事故。
8、校正离合器间隙时,不可用手去摸,应用撬棒倒撬飞轮,检查传动部件时,应在方向机上挂示警牌(或拆下电瓶搭铁线),并与同车人员密切联系,防止意外事故。
9、校验发动机不可猛吹油门,走慢车校验化油器时,上方不得加汽油和正视化油器内混合气,防止回火时灼伤面部和发生人身事故。
10、在车底进行作业时,必须先检查车辆是否支撑稳固,进出要小心,以防车门碰头,同时脚要收缩内部。拆下的总成拖出时应平稳,不使反跌,防止倾倒,发生压伤事故。
11、拆装钢板,吊耳、肖子时,应用对眼圆铁对正,严禁用手指摸对眼孔,以防钢板走动,切伤手指。冲击肖子要防止飞出伤人。
12、在卸接大梁,抬车厢时,应将车厢放置稳固后,方可将底盘连大梁推出。
13、拆装转盘总成时,首先拆除连接车架的各部螺丝、拉簧等。拆除时,车辆应固定,严防被机件铰伤、挤伤、弹簧击伤。
14、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检修车辆时,必须使用低压工作灯,使用时注意电线不被碾压和被油污浸蚀,灯泡放置应避开油水。
15、检查车辆的工作场所,做到零部件、工具、油污“三不落地”。吊装总成时,协同人员要相互联系,注意安全,防止脱翻,发生机件和人身伤亡。
16、自卸车维修时,顶起车厢必须撑好支承并用三角木塞绞节处。
17、揿起驾驶室工作时,应撑好支承并用三角木塞绞节处。
18、揿起发动机罩工作时,应将保险片保险牢固。
19、车辆检修竣工时,应周密检查发动机,排气管等机件附近有无遗放的油棉纱、工具、杂物以防火灾。车辆发动和移动前,必须查看车下有无工作人员和清除车辆周围杂物。
20、严禁用直流油启动发动机。应有专职有执照驾驶员试车。
21、工作时不准吸烟,更不能乱丢烟头。工作完毕,应整理工作场地,保持清洁,整齐,道路畅通。
第11篇 钢板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弹簧钢板拆卸、移动,要轻取轻放,拆卸时先松卡子,后松中心螺丝,防止钢板弹起伤人。
2、工作前工具要选取适当,检查是否良好可靠,打锤时不准穿短裤,赤脚、戴手套、打锤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3、打锤者要和掌钳的同志密切配合,两人避免站在同一直线上,防止锤头甩出砸人,工件和余料要放在适当位置。
4、工作完毕必须细心检查工作场地有无易燃品,严防火灾发生。
第12篇 小型电器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必须持工种合格证上岗操作,无证不准上岗工:作。
第2条 应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防爆规程(gb3836)》及《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 上岗工作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掌握小型电器结构性能和修理工艺。
第4条 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5条 准备检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
第6条 汁划本班应修的小型电器件数。
第7条 准备好各种工具。
三、操作
第8条 清点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电器.清扫煤尘和杂物。
第9条 详细检查小型电器的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和间隙及接线螺钉锈蚀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理。
第10条 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复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面,测试绝缘,对受潮的小型电器进行干燥处理。
第11条 涂漆
1.内壳涂耐弧漆。
2.外表涂防锈漆。
第12条 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检验。电气绝缘应符合要求。隔爆面应达到防爆标准规定。
四、收尾工作
第13条 填写检修记录,登卡上帐。
第14条 检修后的小型电器经防爆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15条 清点检修用的小型电器工具,打扫场地,摆放整齐,计划下一个班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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