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ⅰ)登杆作业前:
第1.1条 不能胜任外线杆上工作的外线电工,不允许登杆作业,新技工、学徒工在训练期间,必须在熟练技工的监护指导下进行登杆学习。
第1.2条 登杆人员在登杆前,应对杆上情况和上杆后的工作顺序,了解清楚,做好准备。
第1.3条 登杆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踩板或脚扣、绳索、滑轮、紧线器、工具袋等是否紧固适用。安全带是否完好,能否支持身体及工作时的荷重。对登高工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试验,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第1.4条 各种外线电工工器具必须正确使用。外线电工应穿长袖长裤工作服,登杆前应将衣袖裤腿扣好扎紧。
第1.5条 电杆根部腐朽或未夯埋牢固,电杆倾斜,拉线不妥时禁止登杆。
第1.6条 五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时禁止登杆。发现远处有雷电现象时亦不得登杆。
第1.7条 体力不佳,精神恍惚者禁止登杆作业。
第1.8条 所用技术术语应统一。
第1.9条 居民区域或人行道的电杆施工时,周围两米以内,应用木马挂绳索围绕,停止行人由杆下穿越。
第1.10条 在地面工作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非因工作,不得在杆下逗留。杆下人员要离开电杆3~5m。
ⅱ)登杆工作
第1.11条 登杆前应检查杆根埋土深浅有无晃动现象,采取措施后,方可登杆。
第1.12条 登杆后,必须拴好安全带方能开始作业。
第1.13条 杆上工作者必须站在踩板、脚扣、固定牢固的踩脚木或牢固的杆构件上。禁止将安全带拴在横担上或磁瓶柱上。
第1.14条 在转角杆上工作时,应站在外角,如必须在内角方向工作,应有防止电线滑出打伤的安全措施。
第1.15条 杆上工作时,禁止上下抛丢任何工器具或材料,应用绳索系吊。
第1.16条 杆上工作要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以防落下伤人。
第1.17条 上下电杆必须使用专用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禁止攀援拉线或抱杆滑下,也不准用绳索代替安全带。
第1.18条 冬季作业水泥杆上挂霜时,不得使用脚扣登杆。
(ⅲ)杆上带电作业(500v以下)
第1.19条 登杆带电作业,须经有关技术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1.20条 工作前须通知值班电工的带班负责人,说明带电作业线路或设备的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并告知开关操作及监护人员在该供电地区的开关断开后,不能随意合闸。
第1.21条 登杆带电工作者必须穿束袖工作衣、长裤。穿胶鞋戴安全帽,必要时加戴橡皮手套、护目镜。
第1.22条 登杆带电工作者必须是技术熟练、谨慎细心的电工,未受过单独带电作业训练的电工,严禁登杆进行带电作业。
第1.23条 登杆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项用具是否齐全适用,保安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第1.24条 在带电工作前如发现操作人员身体不适,精神不振等情况时,应停止登杆带电工作;阴雨、雾天、大风、雷电亦不准登杆带电作业,工作前禁止喝酒。
第1.25条 带电作业电工在未登杆前,应详细了解工作性质、顺序、杆顶装置和电流方向;并应将上杆后的工作程序告诉监护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杆。
第1.26条 登杆后,选择好适当位置,绑好安全带才能进行工作。
第1.27条 作业时,不允许同时接触两线,任何时候都应以一线工作为原则。
第1.28条 如杆顶同时有两个电工工作,不允许身体互相接触或直接递换工具材料。
第1.29条 在元件或线路较多的电杆上工作时,应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绝缘物体,将靠近电工可能接触之导线遮盖。
第1.30条 不允许直接割断带负荷的线路,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割断时,应将割断处前后另用导线短接好后,方可割断。
第1.31条 当带电导线断开后,不可同时接触两端的线头。
第1.32条 高空紧线时,操作人员必须闪开紧线器,并将夹紧螺丝拧紧,以免滑脱伤人
(ⅳ)高压线路
第1.33条 高压线路未切断电源前一般不应登杆。有时因工作需要必须登杆时,工作人员距最下层高压导线的垂直距离: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0.7m;35kv不得小于1m。
第1.34条 高压线路登杆作业,当接到线路已经停电的命令后,在登杆前必须检查高压试电器是否良好,并准备好工作接地线和绝缘手套。
第1.35条 登杆到适当高处(安全距离)后,拴好安全带,进行下列工作:
1.验电,以高压试电器验证线路确无电压。如高压试电器接触不到时,可用令克棒试验有无火花及放电声。
2.放电,先将地线一端接干地线网上,再以地线另一端绕在绝缘捧上与高压线接触数次以消除静电。
3.接地,将地线分别接于高压电线三相上。
以上工作完毕后,方能正式工作。
第1.36条 登杆至杆顶后选好位置,拴好安全带,开始进行工作,工作时杆下必须有熟练技工监护。
第1.37条 变(配)电站内,必须在检修线路之高压断路开关上悬挂警告标示牌,必要时用安全锁或在站内接地。
第1.38条 工作完毕后,合闸前,必须检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线路上及站内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第l.39条 地面作业,工作前必须检查作业工器具(如锹、镐、撬棍、抬杠、绳索等)是否完好。
第1.40条 进行换杆工作时,必须先用临时拉线将该电杆稳固,方可挖掘电杆基脚,禁止任何人立于电杆倒下的方向。
第1.41条 换杆工作应在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技工领导下进行。
第1.42条 在交通要道上进行换杆时,应选择人车来往稀少的时间进行。
第1.43条 电杆杆位,不应选在过于低洼潮湿的地方,也不应选在河边和易于坍塌之处。
第1.44条 立电杆应使用适当的工具。施工人员工作位置应分配适当。使用叉杆及拉绳的工作人员,应对等分布于电杆的两侧。
第1.45条 起立电杆时,基坑内不得有人停留。拆除撑杆及拉绳的工作,必须在电杆基脚充分埋好夯实牢固后进行。
第1.46条 架设电线的电杆,不应使用临时木桩;如选用木杆,其梢径不能小于120mm。
(ⅴ)低压线路(500v以下)
第1.47条 架空电线应固定在电杆的绝缘子上,导线驰度最大时的对地垂直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禁止在铁管上、栏杆上,铁钉上,建筑物上及机械构件上悬挂电线。
第1.48条 剪断后的线头,应以绝缘包布包好,固定于3m以上的高处,不应使线头低于人可达到的高度。
第1.49条 上杆作业应符合'登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1.50条 干线须装分路刀闸时,应装在3m以上的地方。其引线须按顺序固定。
第1.51条 露天开关必须设防护罩,以免雨水侵入造成短路。总闸平时应当上锁,露天或配电室设置的开关,应有专人管理,除值班者外,其他人员不得乱动。
第1.52条 工程转移时不用的开关应拆除,并将电源线同时拆除。
第1.53条 线路的巡视检查,由维护单位视情况定出期限由电工进行。
第1.54条 线路除定期巡视外,在结冰、下雾、大风和暴雨后,及在空气特别污秽的地方,应进行临时性巡视。
第2篇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外线电工诸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
放线撤线和紧线,统一信号是关键;
熟悉规程和电气,体检合格才能干。
高空作业危险大,绝缘保护穿戴全;
倒闸需填操作票,一般避开雷雨天。
工作完毕交回票,严禁约时停送电;
巡线沿路外侧行,以免触及断导线。
发现断线或悬线,应设监护防触电;
两米之内禁行人,迅速处理报值班。
砍伐线路两侧树,线路停电设监护;
运输装卸设备时,专人负责绑牢固;
挖掘线杆基础坑,坑边不准放重物;
若遇岩石需打眼,爆破规定必须熟。
立杆撤杆之方法,注意事项讲清楚;
同杆架设多层线,先底后高记心间;
工作完毕交接班,交清接明来实现。
第3篇 外线电工及电缆工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第4篇 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2、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4、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以及电气火灾灭火知识。
5、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施工前准备:
1、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2、工作前认真清点、检查施工所用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可能反送电的刀闸、应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专人进行验电,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作业:
1、线路巡视:
⑴、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应至少由2 人进行。
⑵、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⑶、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⑷、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⑸、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2、倒闸操作:
⑴、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⑵、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⑶、雨天操作时,应使用防雨罩的绝缘棒,雷雨天气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⑷、配电变压器停电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⑸、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电所变电工及领导汇报。
3、线路检修、维护:
⑴、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有工作票签发资格的人员签发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变电所变电工经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变电工签字后,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及时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⑵、停电后,应在所停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⑶、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⑷、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⑸、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⑹、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⑺、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所用仪器或仪表不得触及其它带电部分。
⑻、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⑼、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⑽、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⑾、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⑿、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外线高空作业:
⑴、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安全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
⑵、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⑶、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施工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⑷、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⑴、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⑵、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⑶、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⑷、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⑸、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立杆、撤杆:
⑴、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⑵、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⑶、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⑸、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⑹、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⑺、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⑻、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⑼、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⑽、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⑾、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⑿、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7、放线、撤线、紧线:
⑴、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⑵、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⑸、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接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挂接地线:
⑴、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⑵、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⑶、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⑷、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⑸、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
四、收尾工作:
1、每日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5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2、具备必需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3、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
4、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质工作的病症。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着,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⑵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⑶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⑷在有过往行人地断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⑸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⑹攀登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⑺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⑵倒闸操作应按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⑶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⑷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断路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⑸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⑵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⑶拉和高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⑷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庄人监护。
⑸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拦并加锁。
⑹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会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线路经过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⑵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⑶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⑷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⑸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它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8、循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9、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三、操作准备
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由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拆除高压架空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拆除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查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⑴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⑵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⑶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⑷施工线路与其它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⑸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⑹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四、线路巡视
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径地带及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验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它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五、线路检修、维护
1.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经主管科长或主管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签发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给变(配)电值班员。
⑵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④ 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⑤ 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⑥ 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⑷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⑸在多路出现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线路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⑹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⑺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变(配)电所值班员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⑻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互间短路。
⑼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⑽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⑾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⑿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道路的树木(树技)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近时,若没有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⒀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的专人监护,防止砸伤人。
⒁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六、线路施工
1.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程。
⑵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⑶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厢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⑷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⑸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接触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2.基础施工
⑴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⑵杆坑的边缘不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⑶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睛,打锤人不得带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⑷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⑸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⑹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⑺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和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⑻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⑼放炮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⑽往炮眼里装药时,必须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⑾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⑿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⒀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在离开瞎炮处600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3、立杆、撤杆
⑴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⑵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⑶组立杆塔所用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⑸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⑹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1.2倍以外。
⑺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立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⑻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⑼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⑽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⑾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⑿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4、放线、撤线、紧线
⑴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⑵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⑶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⑷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紧线遇有故障时,及时发出信号。
⑸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过线信号。
⑹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⑺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⑻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⑼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绒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⑽在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⑾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 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 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⑿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 1.0米
110千伏 1.5米
⒀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路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七、收尾工作
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变电站值班员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6篇 煤矿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 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8.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9.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10.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1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1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1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 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
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16.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仅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17.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 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18.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 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 米,土坑100 米,裸露药包爆破300 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 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 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 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 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19.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 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 °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20.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 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 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 ~10 千伏 35 ~110 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 米 1.5 ~2.0 米
对地线距离 0.5 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 ~10 千伏 0.6 米
35 千伏 1.0 米
110 千伏 1.5 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 米 0.6 米&nbs p; 0.6 米
垂直 6.0 米 5.5 米 0.6 米
2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7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一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第2条 本工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影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2.具备必须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3.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3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第4条 对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第5条 本工种工作人员按本规程要求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半年及以上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6条 在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要认真进行事故追查,找
出原因,吸取教训。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7条 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8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第9条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三、操作
第10条 线路巡视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
2.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3.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11条 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票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
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条 线路检修、维护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入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接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
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7.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8.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严禁使用皮尺、线尺测量。
9.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0.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1.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林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干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2.砍剪的树木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3.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8篇 非煤矿山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高压线路工作的基本要求:
(1)巡视检查高压架空线路时,若需凳杆检查,必须有人监护进行,禁止凳到导线安全范围以外,单人禁止凳杆,夜间巡视应沿线路外侧行走。
(2)对于断落在地面上的导线,巡视人员不准接近8~10米以内,并应一人看守一人汇报,防止外人靠近,停电后进行检修。
(3)在高压架空线路上工作,操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具体负责,应有负责人员的命令(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完成必须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除不凳杆工作允许单人进行外,其他线路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进行。
(4)雷雨时,禁止在架空线路上进行工作,若遇特殊抢修工作,应有车间领导批准,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5)用绝缘棒拉合跌落保险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闸和油开关,均应戴橡胶绝缘手套。
(6)往电杆上吊起重物时应注意滑车的配重,避免产生扭力,使电杆倒落和损坏。
2.登杆安全:
(1)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使用的工具、器材和安全防护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在转角杆塔上进行工作,若在进行工作的一相导线的内角侧上下杆塔工作时,应详细检查杆塔腐烂及稳定程度,可靠时方可上下。
(3)在木杆上进行工作,必须首先仔细检查木杆及杆根(在杆根处挖土进行三面检查)的腐朽情况,超过以下规定不得凳杆。
a、杆根直径再20~25厘米,腐朽深度2厘米以上者。
b、杆根直径在30厘米,腐朽深度3厘米以上者。
c、杆根直径在30厘米以上,腐朽深度4厘米以上者。
(4)凳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处,扣好后,必须穿入带环内,安全带不准栓在横担木上。地面工作人员须戴好安全帽。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下面逗留。
(5)在工作中要传递工具、材料时,必须装在工具袋内用绳索吊送,禁止上下抛掷以防伤人。
(6)凳杆之后,必须先验明无电,再开始工作。
(7)两人同时凳一根杆工作时,先凳杆者只有等另一人选择好工作位置后,方能开始工作。
(8)严禁在雷雨天和6级以上大风的天气凳杆作业,如有特殊情况,在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急需要凳杆时,要采取严密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车间领导批准方可作业。
(9)杆塔上工作如需站在木质横担上时,应先检查其强度再行攀登,禁止站在电瓷横担上的瓷质部分。
(10)高低压剪树枝工作,要按上述规定进行,同时必须采取防止触碰带电导线的措施。
3.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断开电源。
①在高压架空线路上工作,与带电导线的距离不小于2米,在低压架空线路上工作,与带电导线距离不小于1.5米,带电导线必须停电。
②在电器设备和线路上进行工作,应将设备和线路的各方面之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油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2)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
①在已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油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②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拦、携带型接地线。
(3)工作监护制度:
①监护人必须由精神正常和有经验的人担任,工作中精神要集中,坚守岗位,不得兼做其他任何工作。
②在工作时间监护人应对全体工作人员不断加强监护工作,若工作需要离开现场时,须在离开前由负责人委托另一工作人员担任监护。
③监护人对工作人员操作正确与否及人身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④监护人员有权停止违犯安全规程或非该项工作的人员参加工作和进入现场。
(4)工作间断、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①当雷雨来临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工作人员在线路工作安全时,其负责人应立即命令停止工作,工作人员应从杆塔上撤下。
②在工作中需间断(吃饭、休息等)全部人员应从杆塔上撤下,所有的标示牌、遮拦、接地线仍保持不动。工作开始前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接地线等安全措施,证明确实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③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④架空线路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亲自检查工作地段状况,并查明工作人员已经全部撤离,然后才能命令拆除接地线,并点清接地组数和拆除数是否相符。接地线拆除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立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凳杆进行任何工作。
(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也可口头或电话通知配电值班员或调度员,回班后补办手续。
4.高压设备不停电的工作,高压设备停电而无接地线的工作和临近其他高压线带电的工作:
(1)已停电未设地线的应视为带电,应填工作票,此种工作应在刀闸上加绝缘挡板,并将已停电的隔离部分对地放电。若没有条件进行上述工作,则应派一名对设备较熟悉的人员不断加强监视,以免有人误会和触及刀闸。若变压器一次侧停电进行工作时,跌落保险丝管应取下(若在此变压器台上工作可不取下)。
(2)工作时间不长,工作量不大,可在接近高压设备或在高压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范围是:
①在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清扫外壳及检查外壳附属零件和基础小修。
②变压器取油样。
③抄录带电设备铭牌。
④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流,用仪表和绝缘棒定相,此项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⑤排除架空线上悬挂异物的工作。
(3)第4条(1)(2)规定的工作允许在地面或牢固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在工作人员前面或一侧,如果导电部分在后面或两侧不得进行工作。工作人员应使身体始终与6kv以下导电部分保持0.7米以上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工作需要梯子,梯子应按设在不至于使工作人员倒下触电或解禁6kv以下带电部分0.7米的安全距离以内。
禁止用手摸带电设备的绝缘物和绝缘部分。
(4)在带电线路上的工作:
①不登杆工作,包括线路巡视工作,在杆塔基础上的工作和不登杆也不拆卸零件的杆塔工作,如:检查杆根部,修缮绑线,紧螺栓螺丝,紧拉线等,按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
②登杆工作:35kv的线路不得接近最下导线2米以内,6kv及其以下线路不得接近最下导线0.7米以内,此项工作应与配电值班员和调度员联系,超过上述水平的登杆工作除了使用绝缘棒的工作外,一律禁止。
③变压器台上的工作:变压器停电但高压线路仍带电时,允许变压器一次开关下不带电的一切检修工作。
在更换变压器时,在吊起和放下变压器前,必须预先检查变压器的吊钩等是否牢固。工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以及实验合格的滑车、绳索和链条。
(5)双回线路,回路带电,在另一回路应停电进行工作。
①在线路上工作者,遇6级风时禁止工作,因为由于风力可能吹起绳索或妨碍杆上工作。
②工作负责人在检查前向操作人员指明那个回路已经带电,并警告他们另一回路带电,要特别小心。
③工作负责人应时常监视工作人员的情况,避免有人错登杆塔,工作人员在登杆前后巡视一次,确定应登杆准确后再行攀登。
第9篇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电工安全工作总则。
2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1)断开变电所内用户的线路开关和刀闸;
2)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的各端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3)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刀闸和开关;
4)断开有可能从其它高低压电源倒馈到作业线路上的开关和刀闸。
3应检查断开后的开关、刀闸是否确在断开位置;跌落保险的保险管应摘下,并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看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先要验电,以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电压等级相适应并合格的验电器。35kv及以上的线路,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线路确无电压。
6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或双电源的开关、刀闸时,应在两侧验电。
用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6线路经过验明确无电压后,各工班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7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交叉跨越时,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如下:
1)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不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挡内挂一组。要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内两侧各挂一组;
2)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下方交叉,要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内挂一组;
3)因停电线路和工作需要而停电的其它线路,也应挂接地。
8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9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上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10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构成相间短路并接地的成套接地线组,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热稳定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5/mm2。如利用铁塔接地线,允许两相分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严禁使用其它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11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确论牢固后再行上杆。同时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牢靠。
12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13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落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2米内不得站人。上下杆塔必须使用经检查合格的专用登杆工具。
14配电变压器台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同一天内几处配电变压器台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上有电并加强监护。
15在配电变压器台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开关和刀闸,后拉开高压开关和刀闸,在停电的高压套管引线上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16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的结构是否牢固。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围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安全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17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变压器外壳和金属台架应接地良好。电容器进行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18线路柱上开关、刀闸、跌落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在联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停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19对电缆、线路、母线等电气设备进行绝缘摇测后,必须对地将余电放尽,对电缆和线路检修有变换、重做电缆头、中间接头者,必须做相序校对试验。
第10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
第13条 外线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第14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在停电的电容器台上,应放电后再开始工作。
第15条 线路施工与运输
1.运输长、大件时,应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它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它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16条 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掌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
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100米,土坑5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夯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以外。
第17条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入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
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
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
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1.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12.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18条 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转动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
4.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验电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和棕绳,但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第19条 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
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6.带电作业的有关操作规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 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l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11篇 煤矿变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所属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从事线路巡视、线路检修维护、线路施工、高空作业和杆(塔)运输、基础施工等方面的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第3条具备必须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第4条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
第5条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职工作的病症。
第6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7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第9条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第10条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1条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2条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第13条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第14条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第15条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第16条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18条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第19条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第20条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五、线路巡视
第21条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六、线路检修、维护
第22条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七、线路施工
第23条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24条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第25条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第26条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3~10干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公路低压通讯线
水平2.5米0.6米0.6米
垂直6.0米5.5米0.6米
八、收尾工作
第27条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8条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12篇 外线电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女工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154·第4篇机修动力及其他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本岗位检修作业至少两人。
(7)保持现场整洁。
2岗位操作程序
2.1准备及检查
(1)由熟悉线路走向及对路况有经验的一名外线工担任领班和监护人。
(2)检查巡线所用的望远镜、手电、砍刀及作业所用脚扣、安全带、手钳等工器具是否齐备完好。
(3)外线检修作业时,提前联系好车辆,准备好所需材料、生活必需品。
(4)准备好通讯工具,与调度、变电站等部门确定联系方式。
(5)遇六级以上强风,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2外线作业
(1)线路巡视:
1)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进行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2)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3)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2)线路检修及维护:
1)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工作负人应负下列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地、安全地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3)工作负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安全工作。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6)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7)测量带电线路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8)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否则严禁接触与断开接地线。
9)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0)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11)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线路未停电时进行处理。
12)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3)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2.3杆上工作
(1)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保险带(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为高处),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系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2.4变压器台上工作
(1)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保险时,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2.5立杆、撤杆操作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10)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1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2.6放线、撤线、紧线操作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妨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放线、紧线中遇有妨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6)放线质量要求:
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②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①钢芯断裂;
②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③打结、破股等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7)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8)紧线质量要求:
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3)弛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规定范围,但其正误差最大值不大于500mm。
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①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②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③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5)附件安装:
①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②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③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④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向的规定: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右穿;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9)拉线质量要求。
1)u形环的选用:
①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b16mm的u形环;
②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b19mm的u形环;
③拉线为2×70mm2时或150mm2,选用25mm的u形环。
2)采用楔形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无滑动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②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mm,并露出线夹200mm(上端)及400mm(下端);
③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④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10)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11)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12)跨越架必须牢固,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采取防止导线振动或通过牵引而引起拉线与带电导线接近进入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13)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4)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kv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m对地线距离
0.5m(15)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为3~10kv,安全距离为0.6m。
(16)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见表4-2-1。
2.7挂接地线操作
(1)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m。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由多股铜线组
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2.8避雷器安装、运行与维护
(1)安装前的检查:
1)避雷器额定电压与线路电压是否相同;
2)底盘的瓷盘有无裂纹,瓷件表面是否有裂纹、破损和闪络痕迹及掉釉现象;如有破损,其破损面应在0.5cm2以下,在不超过三处时可继续使用;
3)将避雷器向不同方向轻轻摇动,内部应无松动的响声;
4)检查瓷套与法兰连接处的胶合和密封情况是否良好。
(2)电气试验:
1)绝缘电阻,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与同类避雷器试验值进行比较,绝缘电阻值应未有明显变化;
2)工频击穿电压试验,fs型避雷器工频放电电压标准:额定电压为3kv、6kv、10kv时;新装和大修后的避雷器为9~11kv、16~19kv、27~30kv;运行中的避雷器为8~12kv、15~21kv、23~33kv;
3)fz型避雷器一般可不做工频放电试验,但要做避雷器泄漏电流测量。
(3)安装要求:
1)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倾斜不得大于15°;安装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保护设备,避雷器与3~10kv设备的电气距离,一般不大于15m,易于检查巡视的带电部分距地面若低于3m,应设遮栏。
2)避雷器的引线与母线、导线的接头,截面积不得小于规定值:3~10kv铜引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引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35kv及以上按设计要求。并要求上下引线连接牢固,不得松动,各金属接触表面应清除氧化膜及油漆。
3)避雷器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间,带电部分与邻相导线或金属构架的距离不得小于0.35m,底板对地不得小于2.5m,以免周围物体干扰避雷器的电位分布而降低间隙放电电压。
4)高压避雷器的拉线绝缘子串必须牢固,其弹簧应适当调整,确保伸缩自由,弹簧盒内的螺帽不得松动,应有防护装置;同相各拉紧绝缘子串的拉力应均匀。
5)均压环应水平安装,不得歪斜,三相中心孔应保持一致;全部回路(从母线、线路到接地引线)不能迂回,应尽量短而直。
6)对35kv及以上的避雷器,接地回路应装设放电记录器,而放电记录器应密封良好,安装位置应与避雷器一致,以便于观察。
7)对不可互换的多节基本元件组成的避雷器,应严格按出厂编号、顺序进行叠装,避免不同避雷器的各节元件相互混淆和同一避雷器的各节元件的位置颠倒、错乱。
8)避雷器底座对地绝缘应良好,接地引下线与被保护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连接,并与总接地装置相连。
(4)避雷器运行:避雷器在运行中应与配电装置同时进行巡视检查,雷电活动后,应增加特殊巡视。巡视检查项目如下:
1)瓷套是否完整;
2)导线与接地引线有无烧伤痕迹和断股现象;
3)水泥接合缝及涂刷的油漆是否完好;
4)10kv避雷器上帽引线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进水现象;
5)瓷套表面有无严重污秽;
6)动作记录器指示数有无变化,判断避雷器是否动作并做好记录。
(5)避雷器的运行管理:
1)避雷器投入运行时间,应根据当地雷电活动情况确定,一般在每年3月初到10月投入运行;
2)避雷器每年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试验项目为:
①用1000~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结果与前一次或同型号避雷器的试验值相比较,绝缘电阻值不应有显著变化;
②测量工频放电电压,对于fs型避雷器,额定电压为3kv、6kv、10kv时,其工频放电电压分别为8~12kv、15~21kv、23~33kv;
③f乙型避雷器一般不做工频放电试验,但应做避雷器的泄漏电流测量。
(6)避雷器运行中常见故障:
1)避雷器内部受潮。避雷器内部受潮的征象是绝缘电阻低于2500m,工频放电电压下降。内部受潮的原因可能为:
①顶部的紧固螺母松动,引起漏水或瓷套顶部密封用螺栓的垫圈未焊死,在密封垫圈老化开裂后,潮气和水分沿螺钉缝渗入内腔;
②底部密封试验的小孔未焊牢、堵死;
③瓷套破裂、有砂眼、裙边胶合处有裂缝等易于进入潮气及水分;
④橡胶垫圈使用日久,老化变脆而开裂,失去密封作用;
⑤底部压紧用的扇形铁片未塞紧,使底板松动,底部密封橡胶垫圈位置不正,造成空隙而渗入潮气;
⑥瓷套与法兰胶合处不平整或瓷套有裂纹。
2)避雷器运行中爆炸:避雷器运行中发生爆炸的事故是经常发生的,爆炸的原因可能由系统的原因引起,也可能为避雷器本身的原因引起:
①由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发生单相接地,使非故障相对地电压升高到线电压,即使避雷器所承受的电压小于其工频放电电压,而在持续时间较长的过电压作用下,可能会引起爆炸。
②由于电力系统发生铁磁谐振过电压,使避雷器放电,从而烧坏其内部元件而引起爆炸。
③线路受雷击时,避雷器正常动作。由于本身火花间隙灭弧性能差,当间隙承受不住恢复电压而击穿时,使电弧重燃,工频续流将再度出现,重燃阀片烧坏电阻,引起避雷器爆炸;或由于避雷器阀片电阻不合格,残压虽然降低,但续流却增大,间隙不能灭弧而引起爆炸。
④由于避雷器密封垫圈与水泥接合处松动或有裂纹,密封不良而引起爆炸。
2.9收工
工作完毕,检查工作区域设备、线路有无隐患,收回工器具并放到作业区域以外,清理现场,填写检修记录;核对作业人数,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区域后,报告工作负人工作完成。
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净如数交接;整理记录,填写交接班记录,要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线路检修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遵守相关规程。
(3)多工种交叉作业、部分停电检修,需要制定单项安全措施。
(4)带电作业要制定单项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执行“带电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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