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作业;
2、上岗前,必须检查各种工具、仪器和防护用具并保持良好状态;
3、负责本厂(公司)用电设备、线路的检修、维护工作;
4、作业时,严格遵守'验电'、'接地'规定,任何用电设备、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要采取相应防触电措施,方准许作业;
5、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负荷接电和断电;
6、在高处作业时,要采取相应防坠落措施;
7、 发生触电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争分夺秒在现场抢救触电者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2篇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一般作业要求:
(1)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熔化焊锡块的工具要干燥,防止锡爆。
(3)喷灯不得漏油、漏气和堵塞,不得在有易燃、易爆的场所点火和使用。
(4)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6)电气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设备和内线安装
(1)多台配电箱(盘)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2)管子煨弯用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3)管子穿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勾眼。
3、外线工程作业:
(1)人工立杆时,叉木应坚固完好,配合用力要均衡;机械立杆时,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
(2)登杆作业,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子吊递、禁止上下抛扔。
(3)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4)架线时在线路上每2-3km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遇雷雨时,应停止工作。
4、电气调试作业: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应有人 看守或闭锁。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对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防止合闸。
(3)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4)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5、施工现场变配电和维修作业:
(1)单人值班时,不准超越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的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外高压中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应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指示牌,验电时应戴绝缘防护用品,检修完毕并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3篇 煤矿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 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8.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9.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10.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1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1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1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 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
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16.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仅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17.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 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18.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 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 米,土坑100 米,裸露药包爆破300 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 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 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 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 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19.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 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 °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20.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 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 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 ~10 千伏 35 ~110 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 米 1.5 ~2.0 米
对地线距离 0.5 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 ~10 千伏 0.6 米
35 千伏 1.0 米
110 千伏 1.5 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 米 0.6 米&nbs p; 0.6 米
垂直 6.0 米 5.5 米 0.6 米
2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4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5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6篇 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2、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4、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以及电气火灾灭火知识。
5、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施工前准备:
1、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2、工作前认真清点、检查施工所用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可能反送电的刀闸、应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专人进行验电,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作业:
1、线路巡视:
⑴、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应至少由2 人进行。
⑵、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⑶、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⑷、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⑸、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2、倒闸操作:
⑴、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⑵、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⑶、雨天操作时,应使用防雨罩的绝缘棒,雷雨天气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⑷、配电变压器停电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⑸、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电所变电工及领导汇报。
3、线路检修、维护:
⑴、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有工作票签发资格的人员签发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变电所变电工经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变电工签字后,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及时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⑵、停电后,应在所停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⑶、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⑷、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⑸、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⑹、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⑺、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所用仪器或仪表不得触及其它带电部分。
⑻、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⑼、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⑽、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⑾、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⑿、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外线高空作业:
⑴、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安全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
⑵、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⑶、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施工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⑷、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⑴、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⑵、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⑶、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⑷、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⑸、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立杆、撤杆:
⑴、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⑵、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⑶、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⑸、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⑹、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⑺、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⑻、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⑼、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⑽、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⑾、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⑿、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7、放线、撤线、紧线:
⑴、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⑵、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⑸、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接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挂接地线:
⑴、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⑵、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⑶、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⑷、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⑸、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
四、收尾工作:
1、每日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7篇 煤矿内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封线(装设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
3.从事高压电气作业时,必须有2 人以上工作,操作高压设备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凡因停送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不准同时作业,需要在停电的线路上进行多项作业时,应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2)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
5.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严禁下井使用。
6.检修所用的零配件必须合格。
7.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中其他使用的用具。
8.穿绝缘鞋,携带验电笔和绝缘工具。工作服要扎紧袖口。工作前先进行检查,经验电、放电、装设短路地线后再进行工作。
9.检修前、后的设备均需测试绝缘电阻。受潮或绝缘电阻低于规程要求的设备均应进行干燥处理。
10.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动葫芦、三角架、起重梁、卡子、绳套等工具的强度是否合乎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
11.操作高压开关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合闸操作顺序应为:先合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刀闸,最后合断路器。
(2)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应为:先断开断路器,后拉负荷侧刀闸(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
12.检修电机、变压器吊芯抽转子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变压器、电机更换线圈时,应在拆开后绘出草图,并记下有关数据,作为绕制新线圈的依据。
13.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要保护好防爆面,对失爆或不合格的防爆面要按规程要求进行修理。
14.设备检修后都要经过检查、试验,合格后填写检修试验记录,否则不准出厂。
15.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应遵循验电、放电、挂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装设短路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
拆短路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2)在由变电站(所)配出线路的各机房、车房内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事先与变电站(所)联系,与变电站(所)的值班员配合好,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3)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和装设短路地线。送电时必须联系好。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送电。
(4)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门上应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5)操作刀闸(隔离开关)时应果断迅速。
(6)操作高压开关应符合规定的顺序,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刀闸。
16.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侧永久接地点断开。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必须用短路片或不小于2.5 平方毫米的铜线。短路片和铜芯线必须紧固,接触良好。
(3)严禁将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4)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上工作时,必须停电后再工作,如停母线电源确有困难时,也必须按规定顺序断开断路器及上下刀闸(隔离开关),放置绝缘隔板后再进行工作。
(5)在二次回路上进行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并取下二次回路的保险后,方准进行工作。
17.检查、检修各种大型固定设备的电气系统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经矿主管领导或主管技术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2)维修电工必须将检修、检查内容、时间和停电的范围及有关的注意事项向值班司机讲明,并做好检修、检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准进行工作。
(3)检修、检查时,停、送电操作应由司机按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维修电工做好监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18.两条线路需要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的电缆由于事故被切断,进行重新接头或连接时均需定相。找好相序后才准许并联运行,其定相步骤和方法如下:
(1)准备一个一次电压与线路电压同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和量程大于200 伏的电压表,互感器与电压表必须正常可靠。
(2)将电压表接于互感器二次侧。
(3)将一条线路停电,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将线路中的一相用铜导线接于互感器的一个接线柱上。
(4)从电压互感器的另一个接线柱上引出一根导线,并将导线固定在高压试电笔验电的一端。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持验电笔手把。此时工作人员应与互感器和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将停电的线路送电。
(5)将高压试电笔由远至近缓慢地去接触另一带电线路的其中一相,此时电压表的指示为零时表示被试相为相同相序。如果电压表指示有电压且电压值等于或大于100 伏时,被试相为不同相序。
(6)依上述方法试其他两相。三相试完找出相同相序后,做好标记。依方法再核对一次,准确无误后再准备接线。
(7)定好相后,两条线路按停送电的顺序停电,经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后进行接线并联。
(8)定相应选在场地宽敞、便于操作、停送电方便、与另一路电源停电开关较近的开关处工作。定相场地应设遮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9)定相停送电时应由专人指挥,专人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做此工作。每停一次电后必须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再进行工作。
19.清点工具、材料、配件、仪器、仪表,做好检查、检修记录。
20.检修好的设备,经检查和试运转验收合格签字后上卡入账,入库保管或投入使用。
第8篇 配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2.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熟练的配电工或值班员操作。进行操作时要严肃认真,按操作顺序操作。
3.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回,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4.操作中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变法排除疑问时,必须向矿有关电气技术人员报告。
5.操作高压刀闸或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6.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 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7.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8.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 警示牌。
9.变(配) 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 电室无漏雨现象。
10.值班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11.接班后应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1) 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设备缺和处理情况。
(2) 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3) 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4) 了解上一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
(5) 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和仪器仪表指示、保护装是是否正常。
(6) 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
(7) 清点检查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资料。
12.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13.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开关、电源侧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14.值班配电工负责监视变(配) 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 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 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 电气设备和电缆、导电排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及打火现象。
(4) 油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 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 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 电气设备接地应良好,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严禁甩掉不用。
15.值班配电工负责变(配) 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 停电操作。值班人员接到停电指令或持有“停电操作票” 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做如下操作:
①停高压开关时,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填写“倒闸操作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停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纵高压开关手柄,切断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并在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警示牌。如检修开关或变压器时,在切断断路器后,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并装上隔板。
②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警示牌。
(2) 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到送电指示或作业人员已工作完毕,原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好要送电的开关,确认送电线路上无人工作时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送电操作如下:
①高压开关合闸送电:填写“倒闸操作票”,取下停电作业牌,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取下隔板,闭合隔离开关,操作断路器手柄或按钮进行合闸送电。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的有关电气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断路器,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②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如下: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强行送电。
16.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第9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4.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5.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 %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6.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 %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7.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8.碱性蓄电池使用300 ~350 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 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9.每组电瓶使用达30 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10.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11.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密度。
12.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3.在井行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 分钟后进行。
14.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15.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7.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密度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18.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19.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20.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4 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21.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22.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进行送电。
23.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24.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26.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27.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28.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29.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30.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密度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1.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32.在有80 %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 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 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 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33.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 ±0.01 ,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 时) 或比重为1.300 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 时) 调整;碱性为1.17 ~1.220 。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 ~20 毫米,碱性为15 ~30 毫米。
34.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 ℃;苛性钠电解液35 ℃;硫酸电解液45 ℃。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 块电池。
35.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36.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37.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38.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39.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 ~1.5 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40.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10篇 电工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3.线路上严禁带负荷截或断电,并严禁带电作业;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11篇 一般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发给许可证后, 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 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 了解安全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 电气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中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调度管理制度;
(7)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
(8)临时线审批制度。
4. 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 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工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 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 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 必须设人监护, 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6.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 一律视为有电, 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 经验电或经放电(对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 方能接触工作, 对于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 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 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 开关应上锁, 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7. 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禁止约时停送电,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 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 方能操作。手工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足。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 应采用绝缘工具, 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
8.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之前, 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9.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 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接或用工具扎接, 不应用手扭接, 线头不应突出, 接头不得松动, 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起事故。
10.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11.工作结束, 应认真把电气设备使用方面问题向接班人员认真交接清楚, 必要时, 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第12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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