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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技术操作规程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0

电工技术操作规程办法

第1篇 电工技术操作规程办法

1、上班之前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扎紧袖口。佩戴好矿灯,认真检查好各件工俱的绝缘性能,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开始工作之前要检查工作地点和周围环境是否安全。

2、高、低压线路的维护及检修必须停电进行,变压器施工时,高低压侧均需切断电源。

3、雨天上变压器工作台:工作者要有良好的绝缘。

4、杆上作业至少有两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要起到协作和保护作用。

5、暴风雨过后,对各主要高低压配电线路要巡视一次,检查线路情况,并及时处理各种故障。

6、一切电器设备检修、搬迁(包括电缆)前,必须切断电源口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检电笔检验。严禁带电作业。

7、检修设备或处理故障时,应切断电源闭锁开关手把,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8、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责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鞋,并有一人监护。

(3)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鞋。

(4)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份。应有良好绝缘。

9、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的外露转动或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危险,在检查这些设备时,必须使其停止运转。

10、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门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施工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11、高、低压停送电一定要有专责的电工执行,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2、各种设备要严格接线工艺,按完好标准的要求进行。

13、检修设备的零、配件要放好,不准随意乱放。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要轻拿、轻放、并保持其清洁。

14、要做好本班的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15、要严格交接班制度。

第2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电气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第5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

准》的有关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8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

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1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2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3条 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末做好

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5条 需要对6干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6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l7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8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19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0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1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2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第23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4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5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第26条 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27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28条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9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0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寸,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1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

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2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3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4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5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3篇 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1、值班人员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应对所辖一切电气运转设备至少巡回检查二次。

2、如遇天气变化,高峰负荷,设备异常等情况,要适当增加特巡。

3、主要巡视检查维护项目:

(1)、变压器、油色应透明不发黑,油面不过高过低,外壳无漏油现象和变形。

(2)、电气设备有无异常音响、臭味、变色、过热、冒烟等现象。

(3)、仪表、信号、指示灯、集控保护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变压器、电动机、电缆、元件等按其运动规定巡视。

(5)、各设备保护接的是否完好。

(6)、各载流接头(包括刀闸)有无发热现象。

(7)、避雷装置是否完好无缺。

(8)、每15天对电气设备进行清扫,保持通风良好及工业卫生。

4、变压器运行规定:

(1)、上层油温正常不得超过85℃,超过时应压低负荷。

(3)、变压器绝缘在运行期间激减30%以上时应停下大修。

(4)、变压器检修周期:小修(不抽心)一年一次;大修(抽心)五年一次。

(5)、变压器高压熔丝器应按下列规定:a、100kva以下变压器为额定电流的1.20-2.00倍,b、100kva以上变压器为定电流的1.2-1.5倍,c、继电器保护值不应大于额定器额电流的1.2倍。

5、电动机运行规定:

(1)、定期检查电动机的负荷、轴承温度,大电流的出入口空气温度与铁芯温升。

(2)、电机操作,包括起动、停止及电机轴承温升与负荷的经常监视,应由该电机所带设备操作工担任,电器保全工应定期巡视。

(3)、电机长期停用(15天以上),在起动前除详细检查外部情况及周围环境外,并测定绝缘电阻,其阻值不得低于0.5兆欧(380v电机)和1.8兆欧(6000v电机)。

(4)、电机及其启动装置的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5)、电机轴向温度不得超过2-4毫米,空气间隙相互差不得超过10%。

第4篇 变电所操作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变电所的检查和值班

1、值班电工不论对高、低压设备带电与否,都不能移开和越过遮栏。

2、电工不得打开配电板板门或开关盖。

3、不能做其他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能外出,更不能喝酒,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平时应做好处理紧急事故需做好的相应安全措施。

5、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须进入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6、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运行,线路有无破裂或其他现象。

(二)操作

1、停电操作,应先拉开油开关,再拉负荷侧和母线侧刀闸开关。

2、送电操作,应先合上母线侧和负荷侧和负荷侧的开关,再合上油开关。

3、倒闸操作必须要有两人才能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其中对设备熟悉者应作监护人。

4、凡遇到事故跳闸或紧急情况时,可由一人进行操作。

5、操作前应对设备名称、编号和设备安装位置有所了解,操作过程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6、必须按操作顺序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台开关,应做好记录,全部操作完后应进行复查。

7、如突然停电应拉开电源开关,有突然来电的可能性,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

8、发生事故时,可以不经上级许可先拉有关设备的开关,事后再向领导汇报。

9、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有领导的命令,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在做好安全和技术措施后才能一起操作。

10、安全技术措施为:断开电源的,悬挂标志牌,设安全遮栏,验电、挂接地线。

第5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

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4条 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5条 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6条 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7条 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纳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8条 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9条 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第10条 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第11条 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第12条 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条 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第14条 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第15条 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第16条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条 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 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第20条 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第21条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第22条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四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第23条 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条 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行送电。

第25条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第26条 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7条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28条 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

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第29条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条 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条 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第32条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

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第33条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执行。

第34条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汽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第35条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第36条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纳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第37条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第38条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第39条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

待处理后再充电。

第40条 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第41条 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6篇 矿井维修钳工、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 矿、人车修理工 )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熟悉矿(人)车的性能、构造原理、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 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机械有关作业规程。

4、 检修矿车、人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如需现场作业时,应做好防撞车措施。

5、 要将检修用的材料、工具准备齐全,确保安全、可靠。维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6、 现场检查人车时,要与机车司机及司旗联系好,同意后方可作业。

7、 装卸车轮要用专用机具和工具,装卸时禁止敲打。装卸大件时要放稳摆正防止脱落伤人。

8、人工装卸轴承时,要用软金属或垫有木片。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9、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执行。

10、检修作业结束后。要按完好标准检查验收,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并做好记录。

11、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工具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4、 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5、 支车作业时,必须平稳可靠,以防滑落或偏倒伤人。

矿井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 )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触电、试车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线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并对电源及现场设好监护人。

4、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第7篇 弱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63.1检修及维护人员要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原理,不要随便拆修电器设备。使用喷灯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63.2维修人员应做好值班监视工作,经常巡视各种机件动作是否正常,定期测试,定期检查。

63.3经常保持机房和机件设备的清洁。

63.4进行高处作业时,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3.5在处理线路故障时,要注意弱电与强电交叉接触处。如辨别不清时,应先验电。

63.6总机电话间、机件室、电力室等严禁明火作业。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设备时,必须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时应戴上防毒面具。

63.7充电时应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8篇 井下变电工技术操作规程+1186m、+1050m变电所

一、一般规定:

1、井下变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井下变电工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及运行方式,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运行方式。

3、井下变电工必须熟悉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构造、技术参数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练操作。每天定时试验漏电保护装置,并做详细记录。

4、变电所应有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5、井下变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和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二、接班工作: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3、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4、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停电检修的线路和有关设备的情况。

5、检查通讯设备应保持完好。

6、清点工具、备件、安全用具、消防用品、图纸和各种记录本。

7、接班变电工应在上一班变电工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完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三、巡视:

变电工负责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检查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运行正常,有无异响及过热现象。

2、电气设备的外部接线及所内电缆悬挂应符合要求。

3、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

6、仪表指示、信号指示应正常。

7、电气设备接地线应良好。

8、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四、操作:

变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变电工接到停电指示或持有“高压停电工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压开关停电操作。停电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高爆开关分闸按钮,断开真空断路器,操作隔离手车手柄拉出隔离手车,并在手车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⑵、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操作。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送电操作:当变电工接到送电指示或原停送电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要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压开关送电操作。取下停电标志牌,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将隔离手车推到位,操作真空断路器合闸按钮进行合闸送电。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后的电气开关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断路器,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⑵、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取下开关手柄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后的电气开关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开关,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同时,送电后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必须先向调度和有关人员汇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送电。

2、变电工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矿调度和车间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3、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并悬挂“小心反送电“警告牌。

4、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5、搞好所内文明卫生。

第9篇 下变电工技术操作规程+1186m、+1050m变电所

一、一般规定:

1、井下变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井下变电工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及运行方式,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运行方式。

3、井下变电工必须熟悉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构造、技术参数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练操作。每天定时试验漏电保护装置,并做详细记录。

4、变电所应有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5、井下变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和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二、接班工作: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3、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4、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停电检修的线路和有关设备的情况。

5、检查通讯设备应保持完好。

6、清点工具、备件、安全用具、消防用品、图纸和各种记录本。

7、接班变电工应在上一班变电工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完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三、巡视:

变电工负责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检查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运行正常,有无异响及过热现象。

2、电气设备的外部接线及所内电缆悬挂应符合要求。

3、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

6、仪表指示、信号指示应正常。

7、电气设备接地线应良好。

8、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四、操作:

变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变电工接到停电指示或持有“高压停电工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压开关停电操作。停电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高爆开关分闸按钮,断开真空断路器,操作隔离手车手柄拉出隔离手车,并在手车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⑵、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操作。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送电操作:当变电工接到送电指示或原停送电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要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压开关送电操作。取下停电标志牌,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将隔离手车推到位,操作真空断路器合闸按钮进行合闸送电。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后的电气开关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断路器,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⑵、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取下开关手柄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后的电气开关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开关,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同时,送电后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必须先向调度和有关人员汇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送电。

2、变电工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矿调度和车间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3、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并悬挂“小心反送电“警告牌。

4、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5、搞好所内文明卫生。

第10篇 装设接地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1)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2)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3)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度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所装接地线与检修设备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4)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或熔断器。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5)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标记。

(6)装设接地线必须由2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和接地刀闸。

(7)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是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8)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接地或短路之用。

(9)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才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①拆除一相接地线;

②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③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10)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11)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11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

第13条 外线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第14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在停电的电容器台上,应放电后再开始工作。

第15条 线路施工与运输

1.运输长、大件时,应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它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它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16条 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掌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

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100米,土坑5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夯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以外。

第17条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入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

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

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

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1.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12.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18条 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转动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

4.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验电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和棕绳,但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第19条 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

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6.带电作业的有关操作规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 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l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12篇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5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7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8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 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段家堡乡沙沟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1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并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1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整定。 第12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13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务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14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15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1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槭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并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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