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汽车式起重机和轮胎式起重机
一、基本规定
第1条 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2 条 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术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安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3条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第4 条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 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 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 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及规则;
(4) 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 掌握各调整部位的调整方法。
第5条 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机的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助手不得单独进行调整工作。
第6条 值班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女同志应将发辨塞入帽内。
第7条 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第8条 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在丢损,应及时补齐及修复。
第9条 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第10条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第11条 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2条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第13条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14条 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第15条 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
第16条 本规定适用于q51型、qy—8型、tl—252型、nk—4we型和ql3—16型起重机。
二、起动发动机
第17条 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第18条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一次起动未成功,约停30秒钟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三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第19条 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qy—8型起重机起动时,可在进气管中喷射起动液助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第20条 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油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分钟,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0c(正常工作水温75~900 c),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
三、起吊作业
第21条 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1、 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踏板。
2、 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
润滑油预热15~20分钟,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3、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垫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4、全部伸也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机支腿后,轮胎不可接触地面。
6、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机应检查稳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过挂钩吊住后钢板弹簧,整机倾斜度不得大于1.5度。nk-400型起重机支腿时,应将机身校正。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第22条 作业规则
1. 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 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tl-252型
起重机臂杆长35米时,应为300~800。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0。
3. 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4. 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5. 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6. 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越过支腿中心。
7. 臂杆外促时,第二、第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第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8. 带副杆的臂杆外伸时,要取出副杆根部销轴,并把它插入第一节下的固定销位。
9. 臂杆外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10. 臂杆向外延伸,当超过限制器发生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 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过负荷。
12. 在缩回时,臂杆角度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第23条 副杆的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1. 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 延伸或收存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 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4. 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第24条 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1. 起吊前,应查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范围以内。绝不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 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 起吊前,要检查蓄能器压力矩限制器、过绕断路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4. 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用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 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厘米,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 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 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 当负荷不超过最大定值的1.5时,可使用自由下落装置,但操作要平稳。
9. 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第25条 安全注意事项
1. 在提长或降落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2. 操作室风禁止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 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压与地面冻结以及埋设在地下的物件。
4. 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须 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5. 开始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
6. 雨雪天气,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灵,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重心与吊钩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绝不可偏置。回转速度要均匀,重物未停稳前,不准作反向操作。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
8. 起吊重物越过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米以上。
9. 要注意吊钩起升高度,应防止升过极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 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得重物悬在空中停机。
第26条 新机或大修后投入作用的起重机在交合期各润滑
部位应充分润滑按规定及时换油。
第27条 应尽量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起吊时动作要一致,禁止回转臂杆,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第28条 不同型号起重机的注意事项:
1. q51型起重机
(1) 新机初期使用时,应先用较低的工作速度(汽车的第一档),要避免超负荷。各种动作只许单独操作。
(2) 尽量避免臂杆带负荷变幅。确因工作需要负荷变幅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并严密注意回转半径不得小于2.5米。
(3) 各带式制动器应调整到具有超负荷15~20%的制动力矩.制动弹簧长度一般应压缩到70~75毫米。不允许弹簧各圈压靠在一起。
(4) 起重机带负荷旋转时,必须将底架上的稳定器调整螺丝旋紧。
(5) 作业时,起重机应处于水平位置,如遇特殊情况,机架横向倾斜不得超过30;支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100毫米。
2. tl-252型和nk型-400e型起重机
(1) 要正确使用力矩限制器,以防起重机超载或发生倾复。
(2) 当警告信号灯闪,蜂鸣器间歇发响时,表明负荷力矩已经达到额定力矩的90%,此时应注意缓慢操作;当极限信号灯闪,蜂鸣器连续发响时,表明负荷力矩已经达到额定力矩。力矩限制器动作,起重机停止工作,此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待信号灯及蜂鸣器的信号解除后,方可恢复操作。
(3) 待“不能操作”信号灯熄灭后,方可起吊重物。
(4) “自动停止”释放按钮,只在副杆伸出或收存操作时使用。正常作业时,非紧急状态,不得按动。
(5) 为使荷载计灵敏可靠,每使用一星期后应加油一次,压力表指示值应保持在78公斤/厘米2以下。
(6) 当过绕断路装置发出警报时,应设法下降荷载或缩短臂杆,待警报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过绕断路释放按钮只有在伸缩副杆及存放吊钩时才准使用。
(7) 安全阀不得随意拆封。各安全阀压力表的额定指示值为:名 称 伸臂和提升安全阀公斤/厘米2 停车安全阀公斤/厘米2 回转和支腿安全阀公斤力/厘米2tl-252nk-400 175185 175185 160180
3. ql2-26型起重机
(1) 当臂杆长10米,荷重为额定值的75%时,在平坦的路面上允许使用支腿行走,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 本机采用无级调速。各机构操作时,必须先操作手柄,然后再加油,停机先停止给油,后操作手柄,以免发生冲击。
四、行驶
第29条 行驶之前,必须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
第30条 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操作室车门。
第31条 q51型起重机起重臂不允许靠在托架上,应留有约50毫米间隙。
第32条 用钢索将吊钩拉牢在保险杠上,但要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得过紧。
第33条 行驶时起重机外部严禁乘人。
第34条 应注意行驶线路上驾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许载重吨位,不得冒险通过。
第35条 ql3-16型起重机的注意事项
1. 在不平路面行驶时,必须松开前桥上方的螺旋丝杠,保证前桥能绕中间的销轴上下摆动。
2. 在一般道路上行驶和进行短距离下坡时,均用刹车踏板进行制动。
3. 长距离下坡时,为了避免制动器过热,可利用动能装置制动,其操作方法是:
(1) 踩下刹车踏板,使起重机停止在下坡状态。
(2) 将下坡制动旋钮拧到“下坡”位置(起重机未停稳前,不得使用下坡旋钮)。
(3) 换向器手柄放在后退位置。
(4) 按高速或低速按钮。
(5) 抬起刹车踏板,让起重机自由地均速下滑。
(6) 下坡过程中,仍用刹车踏板控制车速和停车。下坡完毕后,旋钮和手柄应恢复到原位。
第36条 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5公斤力/厘米2。
五、停车
第37条 起重机应停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挡。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挂一挡,车头向下坡时挂倒挡,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第38条 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加防冻液的冷开水。
第39条 断开搭铁线,以防漏电起火。
第40条 作业终了停车,要按规定进行保养。
六、日常保养规则
第41条 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第42条 对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必须十分整洁。添加时,加油口要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得放下滤网加油。
第43条 要尽量减少液压系统的拆检工作。
第44条 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第45条 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
第46条 加、放和检查油量,均须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第47条 冷却水必须用清净的软水。往发动机里加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80%,然后开支发动机,等冷却水温暖后,再加以注满。
第48条 放泄冷却水,必须待水温降支600c以下进行。
第49条 寒冷季节,冷却水掺入防冻液的比例,应依据所在地区最低气温再降100c的温度来决定。
第50条 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10分钟,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第51条 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度进行调整,添加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第52条 对传动部分进行保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动力。
第53条 要经常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每节距内断丝超过7%时,应即更换。
第54条 日常保养工作,按各保修工程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七、交接班规则
第55条 交接班必须在机上或机械工作地点进行。
第56条 交班人员要切实作好机械的例保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行记录,未经交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57条 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
第58条 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到“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准确完善;查随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59条 交班人员不得隐瞒事故,由于交待不清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第60条 由于检查不周,敷衍了事而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61条 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以后,方可下班。
第62条 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第2篇 絮凝剂制配、添加系统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
1、检查粉末箱里絮凝剂是否充足,且无结块、受潮。
2、检查加热漏斗里筛面有无杂物,文丘式管,上部喷头有无堵塞杂物,否则应清理。
3、检查各液位传感器探头是否清洁,两探头之间有无杂物。
4、检查探头,传感器是否完好清洁。
5、检查所有阀门、管路、引线是否完好,有无损伤,电磁阀、电动阀工作是否正常。
6、观察喷头供水压力表读数,判断给水管内是否有水,水压是否充足(>;150kpa),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制备药剂。
7、检查相关设备、线路、管阀、照明、电控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药剂制备与填加。
二、操作
1、手工制配
(1)在ajw控制面板上把“duty selection”旋钮转至“manual”位置。
(2)通过按“f4”键选择主菜单中“manual operation”,这就允许在显示屏里选择单台设备单个启、停,f1键为停止,f2键为启动。
(3)如果制配混合桶(mixing tank)是空的直接进行第四步,否则当溶液储藏箱(storage tank)液位下降到探头e4以下时,把转移阀(transfer valve)打开,把制配桶里溶液转移到储藏箱,同时密切注意制配桶里液位,当液位下降到低液位探头e1时,立即关闭转移阀。
(4)启动风机(blower),打开电磁水阀(solenoid valve)放水直到制备桶液位达到中间探头e2。
(5)启动搅拌器(agitator),接着启动螺旋给料机(screw feeder),此时自动模块里计时钟开始自动计时。
(6)一旦计时器里设定时间到达,给料机停止给料。
(7)制备桶里液位达到高探头e3时,关闭调节水阀,接着停风机,搅拌器至少再运行30分钟,直至絮凝剂充分溶解后停止搅拌。
(8)当储藏箱里有空余地方时,打开转移阀门,把刚制备的絮凝剂溶液放到储藏箱,接着重复以上步骤。
2、自动制备
(1)选择旋钮至“auto”,即按自动模块中设定好的程序自动制备、储藏。
(2)在控制面板上检查低液位指示。
(3)检查加热漏斗状况及文丘里有无堵塞,筛面有无杂物。
(4)检查螺旋给料机,确信无堵塞。
(5)检查ajw喷头的有机玻璃罩、喷水及喷头端口是否清洁。
(6)检查液位探头是否清洁,两探头之间有无短接现象。
(7)检查自动制备系统运行是否按规定步骤进行。
(8)保持地面清洁、干燥,不要使絮凝剂受潮。
3、加药
(1)把加药泵控制面板上选择开关旋至“manual”(手动)位置,接通电源,即可通过调节调速旋钮改变加药量。
(2)调整:当浓缩机溢流浓度大时可调大转速,否则应调小转速,两台加药泵正常时只开动一台,每周一上午切换一次,备用泵出、入口阀应关闭。
(3)自动加药:接通电源,在控制面板上选择旋钮至“auto”,the alcotech tc系统即根据传感器检测量到入料的沉降时间与标准的设定时间比较输出一个4-20ma的控制信号去自动控制加药泵的转速,从而达到自动调节加药量的目的。
(4)传感器、探头清洁、无短缺。
(5)取样桶清洁,探头竖直。
(6)真空泵、电磁阀工作正常,真空度正常。
(7)取样管应插入浓缩机液位以下,且无破损,无堵塞。
(8)阀门不堵、不脏,无损坏。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检查现场安全及隐患,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2、在运转中严禁处理故障。
3、检查设备和清扫卫生时严禁靠近转动部位。
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禁止单人处理故障,处理故障时最少两人,一人监护。
5、上下絮凝剂操作平台时,须紧扶楼梯,以免滑跌。
四、收尾工作
1、当系统停运后,停止加药,及制药系统(置选择按钮于off)。
2、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做好设备及地面清洁工作。
第3篇 中小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中小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断斗与同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搅筒内扒料、出料。
(4)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不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销锁住。
(5)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或插销锁住。
(6)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2)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不小于15m。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3圈。
(4)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5)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砂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3)打夯机
(1)蛙式打夯机
①蛙式夯实机应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混有有石碎块的杂土。
②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载绝缘手套。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
③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严禁背着牵引。
④夯实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载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则调顺电缆线,电线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一定的余量。
⑤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移动时,应将电缆线移至夯机后方。不得隔机抢扔电缆线,当转向倒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
⑥作业时,手握扶手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并应随时调整进行方向。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急转弯。
⑦夯实填高土方时,应在边缘以内100-150mm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
⑧在较大基坑作业时,不得在斜坡下夯行,应避免造成夯头后折。
⑨夯实房心土时,夯板应避开房心内地下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基桩、机座及地下管道等。
⑩在建筑物内部作业时,夯板或偏心块不得打在墙壁上。
*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1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
*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客温升时,应停机降温。
*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故障。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
(2)振动冲击夯
①振动冲击夯适用于黏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②电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有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③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④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汪得突然停车。
⑤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⑥作业中,如冲击夯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
⑦作业后,应清除夯板上的泥沙和附着物,保持夯机清洁,并妥善保管。
4)手电钻
(1)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作,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第4篇 钢桶攻丝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开工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
②夹取和放置工件必须用钳子进行,工件要放正。
③机床运转中,不得用手抚摸丝锥,铁屑及工件。
④加工时必须打开冷却液开关,以免工件及设备装置损坏。
⑤工作中不得任意委托非操作人员代替,离开时必须停机。
⑥工作完毕要注意关闭冷却液开关,将铁屑清扫干净。
第5篇 电力工程送电开通及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9.1停电检修作业时,应在已停电设备的开关及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9.2在发电厂、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电力线路邻近施工时,应在施工线路的各杆塔处做出标记,并设专人监护。
5.9.3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应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
5.9.4在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的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检查与高压线路或设备的带电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5.9.5低压带电作业不得带负荷接续导线。如果必须带电更换电气器具时,应先做好旁路线。在自动闭塞的低压线路上,应在不受张力的处所接续导线,但必须设可靠的旁路线。
5.9.6在相电压大于220v的电力设备上工作时应停电;当带电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严禁同时接触带电体和接地体以及同时接触两个带电体;
3尚未脱离设备带电部分时,严禁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和互相传递料具及其他物品。5.9.7施工线路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l根据施工需要,向带电线路运营管理部门提报停电申请计划。
2停电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施工负责人签领。施工负责人在现场专门承担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护。
3电力专业停电工作票样式见附录a,其办理手续及执行的步骤应符合现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4接到允许开始作业的命令后,必须对停电线路进行验电和接地。
5办理停、送电手续时,必须建立可靠的联系措施和确认方法,严禁约时停、送电。
6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在确认线路上已无人作业或停留,且接地线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己全部撤除,方可申请恢复向线路送电。在接地线和他安全防护措施已全部撤除后,不得再进行与线路有关的任何作业。
5.9.8铁路电力工程动态试验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成立动态试验领导机构,编制动态试验方案及应急预案。
2建立动态试验抢修、巡视检查组织,且全部实施专人负责。做好动态试验期间抢修的人员、机械、材料、工具的准备,并进行抢修演练。
3铁路电力线路巡视检查人员在巡视检查期间应按动态试验方案规定的路线行进,严禁进入铁路隔离栅栏内;对线路隔离开关等设备应提前操作检查和维护。
4铁路供电调度应按照动态试验的时间安排提前与供电局联系,确保试验期间不间断供电。
5各变、配电所工程所有供、馈电线的能力必须符合动态试验规定,并提前对全部断路器进行试验检查。
6动态试验时,铁路变、配电所工程的值班人员应加强设备巡视,并对箱式变电所和重点供电部位派专人值守,确保连续供电。
7参与动态试验各方应建立可靠畅通的联系方式。
8抢修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5.9.1条和5.9.7条的规定。
5.9.9带电、停电作业施工应按表5.9.9进行安全作业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应按表2.2.4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6篇 木工钻孔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场所及车间内严禁烟火,操作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操作场所及车间内的木屑应按规定及时清扫,并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3)使用工具、钉子及其他零件应放在工具袋或专用箱中,不得乱放。
4)禁止穿凉鞋、拖鞋、高跟鞋或戴围巾、头巾进行工作,女工须将发辫罩入工作帽内。
5)钻孔时精力要集中,2人不得对面操作。
6)工作时应随时检查所加工的木料是否有裂纹、节疤、暗钉等妨碍物。
7)钻孔时,操作者应扎紧袖口、整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准戴手套。
8)每道工序完成的产品必须按规定送到下一道工序或放置在规定地点,不准乱堆乱放。
9)下班及工作结束后,需切断机械设备上的电源,并将电源开关箱锁好,必须做到“人走场地净,活完物料清”。
10)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使用木工钻孔机。
第7篇 槽式给矿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工作帽(女工将发辫挽入帽内),不准打赤脚、穿拖鞋、围长围巾、穿高跟鞋。
2 、检查电动机接地是否良好,安全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3 、检查运行中联轴器、减速机有无振动、有无轴向窜动。
4 、巡视检查给矿机下列情况:
4.1 检查减速机油面是否在标准高度内,缺油应及时添加。
4.2 减速机、电动机机座螺丝有无松动。
4.3 电动机运行中有无异音,联轴器是否平行,运行中联轴器有无跳动,连接螺丝有无松动。
4.4 偏心轴、瓦润滑是否良好,连杆联套与轴有无松动情况。
4.5 给矿机活动底板有无磨损漏矿现象,滚动轮工作是否正常,有无卡住的情况,如发现上述现象应及时报告,以便安排修理。
5 、按开车顺序开车。
第8篇 电石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电石库属于甲类物品储存仓库,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
②电石库应建在长年风向的下风方向,与其他建筑及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③电石库不应建在低洼处,库内地面应高于库外地面20cm,同时不能采用易发生火花的地面,可采用木板或橡胶垫等铺垫。
④电石库应保持干燥、通风、不漏雨水。
⑤电石库的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应使用不产生火花型的开启工具。
⑥电石渣及粉末应随时进行清扫。
第9篇 燃油设备运行和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注意安全事项
①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油区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油区投入生产前应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②发电厂内应划定油区。油区周围应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m,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要办动火工作票。锅炉房内的油母管检修时,按寿命管理要求应加强检查;
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各炉油母管段和支线。
③油区应制定油区出入制度。非值班人员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不得携带手持式电动工具(如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信设备(如手机等),交出火种,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去除静电,禁止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油区。禁止电瓶车进入油区,进入油区的机动车应加装防火罩(阻火器)
④油区的一切电气、通信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电铃、电话、自启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应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⑤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准储存其他易燃物品和杂物,不准搭建临时建筑。防火堤内禁止植树种草,消防道路与防火堤之间不宜种树。油区内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⑥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在完好的备用状态。
⑦油区周围应有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并经常保持畅通。
⑧各类管沟在进入油泵房、油罐区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管道穿越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油泵房内及油罐区内禁止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
动装置,以免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⑨卸油区及油罐区应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应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⑩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应停电进行。
(2)卸供油工作
①卸油站台应有足够的照明。冬季应清扫冰雪,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②油车、油船卸油加温时,原油一般不超过45℃,柴油一般不超过50℃,重油一般不超过80℃。
③卸油用蒸汽的温度,应考虑到加热部件外壁附着物不致有引起着火的可能,蒸汽管道外部保温应完整,无附着物,以免引起火灾。
④油车油船卸油时,禁止将箍有铁丝的胶皮管或铁管接头伸入仓口或油口。在正常作业状态时,卸油管道安全流速不应大于4.5m/s
⑤打开油车上盖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要轻开,人应站在侧面。上下油车应检查梯子、扶手、平台是否牢固,防止滑倒。卸油沟的盖板应完整,卸油口应加盖,卸完油后应盖严。
⑥卸油区内铁道应用双道绝缘与外部铁道隔绝。油区内铁路轨道应互相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5ω。
⑦火车机车与油罐车之间至少有两节隔车,才允许取送油车。
在油区作业时,机车烟囱应扣好防火纱网并不准开动送风器和清炉渣。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不准急刹车,挂钩要缓慢。车体不准跨在铁道绝缘段上停留,避免电流由车体进入卸油线。
8工作人员应待机车与油罐车脱钩离开后,方可登上油罐车开始卸油工作。
⑨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开掘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⑩油船卸油时,应可靠接地,输油软管也应接地。
①油船靠岸后,禁止无关船只靠近。
卸油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
(3)燃油的储存管理
①地面和半地下油罐周围应建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堤(墙)。防火堤(墙)应保持坚实完整,不得挖洞、开孔。如工作需要在防火堤上挖洞、开孔,应采取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单位消防部门批准。在工作后应及时修复。金属油罐应有淋水装置。
②油罐的顶部应装有呼吸阀或透气孔。储存轻柴油、汽油、煤油、原油的油罐应装呼吸阀;储存重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的油罐应装透气孔和阻火器。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
a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
b阻火器的铜丝网应保持清洁。
③油罐侧油孔应用有色金属制成。油位计的浮标同绳子接触的部位应用铜料制成。运行人员应使用铜制工具或专用防爆工具操作。
④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时,禁止将电气接点暴露于燃油及燃油气体内,以免产生火花引发事故。
⑤油泵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及时排除可燃气体。
⑥燃油温度应严加监视,防止超温。进入油罐的蒸汽加热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且不应越过250℃。
(4)燃油设备的检修
①燃油设备检修开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共同将被检修设备与运行系统事先隔离,在与系统、油罐、卸油沟连接处加装堵板,并对被检修设备进行有效的冲洗和换气,测定设备冲洗换气后的气体浓度(气体浓度限额可根据现场条件制定)禁止对燃油设备及油管道采用明火办法测验其可燃性。
②油区检修应尽量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
③油区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应设置在油区外面
b.横过通道的电线,应采取防止被轧断的措施;
c.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
d禁止把临时电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设备上;
e禁止把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的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f.用手电筒照明应使用塑料防爆手电筒;
g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④燃油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⑤在油区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电、气焊设备均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火线和接地线均应完整、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接的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并采用双线接地,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⑥在燃油管道上和通向油罐(油池、油沟)的其他管道上(包括空管道)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靠油罐(油池、油沟)一侧的管路法兰应拆开通大气,并用绝缘物分隔,冲净管内积油,放尽余气。
⑦在油罐内进行检修工作,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禁止使用汽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液体清洗油垢。在油罐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将通向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统隔绝拆开管路法兰通大气。油罐内部应冲洗干净,经分析化验合格,并进行良好的通风。还应制定动火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或从油库、过滤器、油加热器中清理出来的余渣应及时处理,不得在油区内保留,余渣的处理方式应确保不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为准。
第10篇 原矿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职责范围
(1)负责本班的供矿任务,矿石粒度确保破碎机可以正常消化。
(2)负责原矿仓格筛(或虎口)的维护及原矿仓周围的卫生清扫工作。
(3)负责清理原矿中的杂物工作。
2、操作
(1)在格筛(或虎口)上部工作时,首先注意脚下安全,必须站稳站牢,方可开始工作。
(2)在破碎大块过程中,严禁两人相对作业,以防溅起碎石伤人,格筛(或虎口)损坏时,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严禁在未处理前,将大块从坏处放下仓内。
(3)因生产需要扒仓时,严禁一人在场工作,必须两人或多人工作,有一人负责监护、保卫工作。在扒仓工作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在作业现场,周围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倒矿”等警示牌后,方可作业。
3、因生产需要,原矿仓冻结、堵塞等必须放炮处理时,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放炮前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与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以内。
第11篇 临时用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认真贯彻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临时用电规定。
2.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3.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 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无证人员禁止上岗。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 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
6.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7. 按规范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8. 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9. 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10. 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11.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 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内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13.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14.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和额定漏电动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1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1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19.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0.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1.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套管式电缆。
22.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23.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24.残缺绝缘盖间的闸刀开头禁止使用,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
2023年1月10日
第12篇 电焊工接触焊点焊对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机应设在干燥地点并加垫木板放置平稳。电焊前,要检查焊机、电闸及线路是否接触良好,把线、地线是否绝缘可靠。
2.电焊工具(焊机、电闸、皮线及焊钳等)应定期检验绝缘程度。
3.电焊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并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也应穿戴绝缘鞋、手套及防护墨镜等。
4.电焊作业间(棚)必须符合耐水规定,室内备有消防器材,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对焊机施焊前,应根据钢筋的规格调整电压,严禁超负荷施焊。
6.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板(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的温度。
7.点焊机施焊中点焊头漏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更换点焊头。
8.起动前,先接通控制线路转换开关和焊接电流开关,安插好极数调节开关的闸刀位置,接通电源、气源、控制箱上各调节旋钮,电极触头保持光洁。
9.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以防引燃管和硒整流器损坏,当负载过小,引燃管内弧不能发生时,严禁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10.焊机停止工作,应先拉断电源、气源,最后关闭水源,清除异物和焊渣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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