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2篇 强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业的,应执行《建筑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
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出现堵塞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因为夯锤重量大,夯锤应由专门的机械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3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
行 jgj 33-2001 第 4.2 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 100mm 时,应重新 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 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 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 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 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 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4篇 强夯机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5篇 强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jgj 33—2001第4.2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oo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6篇 强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5
强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5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7篇 强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jgj 33—2001第4.2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oo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8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1) 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 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 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 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 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 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 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 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 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 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 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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