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使用石油产品开口闪点和燃点试验器安全操作规程
1、试样的水分大于0.1%时,必须脱水。脱水处理是在试样中加入新煅烧并冷却的食盐、硫酸钠或无水氯化钙进行。(闪点低于100℃的试样脱水时不必加热;其他试样允许加热50~80℃时进行脱水剂脱水。)脱水后,取试样的上层澄清部分供试验使用。
2、全部装置应置于室内光线较暗且无显著空气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风屏三面围护;内坩埚用溶剂油洗涤后,放在点燃的煤气灯上加热,除去遗留的溶剂油。
3、试样注入内坩埚时,对于闪点在210℃以下的试样,液面距离坩埚口部边缘为12mm(即内坩埚的上刻线处);对于闪点在210℃以上的试样,液面距离口部边缘为18㎜(即内坩埚的下刻线处)。试样向内坩埚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埚壁不应沾有试样。
4、将装好试样的坩埚平稳的放在支架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夹上,并使温度计的水银球位于坩埚中央,与坩埚低和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5、加热坩埚,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6、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10℃时,将点火器的火焰放到距离试样液面10~14mm处,并在该处水平面上沿着坩埚内径作直线移动,从坩埚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秒。试样温度每升高2℃应重复一次点火试验。点火器的火焰长度,应预先调整为3~4mm。
7、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同时记录大气压力。
8、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测定燃点,应继续对外坩埚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试样接触火焰后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如果是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火源,使用前要调整好瓶装气瓶的开度,气流不能过大,使用后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按高压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管理。
第2篇 使用石油产品抗乳化度仪安全操作规程
1.玻璃缸先注水后方可通电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书,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破乳化度、时间、温度、试样数的设定;
2.完成仪器设定后,将仪器加热水浴升温至54℃±1℃。
3.所用量筒内壁应不含油污,洁净干燥,以量筒内壁不挂水珠为洗净标准。
4.面板和玻璃缸不能用硬物磕碰,否则会造成仪器的永久性损坏。
5.仪器应放置在平整、稳固的机台上并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在仪器上。
6.转换试管后应确认定位准确无误,开始试验,以免搅拌器打坏试管。
7.下一个试样开始搅拌的时间最好与几个试样的整5分钟计时错开,以免产生几个试样同时观测的现象。
8.如有误操作,可按“复位“键,重新开始操作。
9.电源必须做好良好接地;同时保持仪器清洁,防酸、碱、油污污染,特别注意防止电控部分进水受潮(每周至少要开机一次)。
第3篇 使用石油产品运动粘度仪安全操作规程
1.仪器应放置在平整的工作台上,可通过仪器底部的调整螺钉调整;开机前应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若试样含水或者机械杂质,实验前应先进行脱水处理。
根据试验温度,选择适合的毛细管温度计,务必使试样的流动时间不少于200s,内径0.4mm的粘度计流动时间不少于350s;粘度计使用前必须用溶剂油或者石脑油清洗干净并烘干。
根据所测试样的测试温度,选择适合的恒温液体(如水、甘油等)注入恒温浴中。
装有试剂的毛细管粘度计在恒温浴中要保持垂直;温度计的安装,务必使水银球的位置接近毛细管粘度计中央点的水平位置。
完成毛细管粘度计和温度计的安装后,方可接通电源。
将温度升到设定值,达到规定的恒温时间和控温精度后即可进行实验;试样的流动时间应重复测定四次,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8.实验结束后,毛细管粘度计应及时清洗干净,烘干保存。
第4篇 使用石油产品开口闪点燃点试验器安全操作规程
1、试样的水分大于0.1%时,必须脱水。脱水处理是在试样中加入新煅烧并冷却的食盐、硫酸钠或无水氯化钙进行。(闪点低于100℃的试样脱水时不必加热;其他试样允许加热50~80℃时进行脱水剂脱水。)脱水后,取试样的上层澄清部分供试验使用。
2、全部装置应置于室内光线较暗且无显著空气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风屏三面围护;内坩埚用溶剂油洗涤后,放在点燃的煤气灯上加热,除去遗留的溶剂油。
3、试样注入内坩埚时,对于闪点在210℃以下的试样,液面距离坩埚口部边缘为12mm(即内坩埚的上刻线处);对于闪点在210℃以上的试样,液面距离口部边缘为18㎜(即内坩埚的下刻线处)。试样向内坩埚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埚壁不应沾有试样。
4、将装好试样的坩埚平稳的放在支架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夹上,并使温度计的水银球位于坩埚中央,与坩埚低和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5、加热坩埚,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6、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10℃时,将点火器的火焰放到距离试样液面10~14mm处,并在该处水平面上沿着坩埚内径作直线移动,从坩埚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秒。试样温度每升高2℃应重复一次点火试验。点火器的火焰长度,应预先调整为3~4mm。
7、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同时记录大气压力。
8、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测定燃点,应继续对外坩埚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试样接触火焰后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如果是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火源,使用前要调整好瓶装气瓶的开度,气流不能过大,使用后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按高压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管理。
第5篇 使用石油产品蒸馏仪安全操作规程
1.仪器应放置在平整的工作台上,可通过仪器底部的调整螺钉调整;开机前应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必须良好。
2.根据实验试样的不同选择适合孔径的加热垫板,调节好加热电炉的高低,使蒸馏瓶的支管恰好能插入冷凝管内口。
3.实验前和实验完成后,应用专用清洗器将冷凝管擦洗干净,必要时,清洗器上可浸上甲醇等易挥发性溶剂清洗。
4.插入蒸馏瓶内的温度计球位于中心线,温度计毛细管底端与蒸馏瓶的支管内壁底部齐平。
5.蒸馏瓶支管和温度计上应插上硅酮橡胶塞,以保证蒸馏瓶支管与冷凝管等连接处不漏气。
6.实验前,放置蒸馏烧瓶和样品回收室的门应关好,方可开始实验。
7.仪器停用时应关掉开关,拔下插头,置于干燥通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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