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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处作业(九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7

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处作业

第1篇 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处作业

1.作业人员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条件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 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 高处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过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护围栏处或落实管槽可以倾倒废料外,任何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物料。

5.防止触电和中毒 脚手架搭建时应避开高压线,实在无法避开时应保证高处作业中电线不带电或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短距离大于安全距离 (电压小于llokv,安全距离为2m;电压等级小于220kv,安全距离为3m;电压等级小于330kv,安全距离为4m)。高处作业地点如靠近放空管,则作业安全负责人事先与有关生产部门联系,保证高处作业期间生产装置不向外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并事先向高处作业全体人员交代明白,万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迅速撤离现场,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落实。

6.气象条件 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注意结构的牢固性和可靠性 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类结构的显眼地点挂上警告牌,若必须在此类结构上作业时,应架设人字梯或铺上木板,防止坠落。

第2篇 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罐内作业

(1)可靠隔离 进入罐内作业的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的罐内。

(2)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 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人罐前必须用空气置换惰性气体,并对罐内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罐内动火作业除了罐内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动火规定外,氢含量应在 18%~21%的范围。若罐内介质有毒,还应测量罐内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

(4)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作罐外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罐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罐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罐内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罐外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罐内;凡进入罐内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及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决不允许不采取任何个人防护而冒险人罐救人。

(5)用电安全 罐内作业照明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使安全电压在干燥的罐内不大于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容器内不大于 12v;若有可燃性物质存在时,还应符合防爆要求。悬吊引灯时不能使导线承受张力,必须用附属的吊具来悬吊;引灯的防护装置和电动工具的机架等金属部分应该用三芯软线或导线预先可靠接地。

(6)个人防护 罐内作业前应使罐内及其周围环境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戴防毒面具人罐作业,这时防毒面具务必事先作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并规定在罐内停留时间,严密监护,轮换作业;罐内空气中含氧量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均符合安全规定时才能进行作业,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罐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衣袖、裤子不得卷起,作业人员的皮肤不要露在外面;不得穿戴沾附着油脂的工作服;有可能落下工具、材料及其他物体或漏滴液体的场合,要戴安全帽;有可能接触酸、碱、苯酚之类腐蚀性液体的场合,应戴防护眼镜、面罩、毛巾等保护整个面部和颈部;罐内作业一般穿中筒或高筒橡皮靴,为了防止脚部伤害,也可以穿翻毛牛皮靴等工作鞋。

(7)急救措施 根据罐的容积和形状、作业危险性大小和介质性质,作业前做好相应的急救准备工作。对直径较小,通道狭窄,一旦发生事故进入罐内抢救困难的作业,下罐前作业人员就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以备有腰带(胸带)及肩带,用肩胛骨中央的铁环吊起来的构造为好,以便把罐内受害者以站立的姿势拉上来。操作人员在罐内作业时,监护人应握住安全带的一端,随时准备好把操作人员拉上来。罐外至少准备好一组急救防护用具、如隔离式面具、苏生器等,以便在缺氧或有毒的环境中使用。罐内从事清扫作业,有可能接触酸、碱等物质时,罐外预先准备好大量的清水,以供急救用。

(8)升降机具 罐内作业用升降机具必须安全可靠。使用的吊车或卷扬机应严格检查,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操作;在罐内使用梯子时,最好将其上端固定在罐壁上,下端应有防滑措施,根据情况也可采用吊梯。

第3篇 溶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溶化工安全技术操纵规程

1、开炉时必须穿着好防护用品,开炉前要检查鼓风机炉子风管等。如发现题目,不得开炉。

2、在送风和停风前,应打开凤眼,打开出铁口和出渣口时,禁止用湿润的金属棒接触铁水,以免引起铁水飞溅,出铁口正面严禁站立闲杂职员。

3、加料时要小心谨慎,防止铁块砸伤,上料时应留意安全,装料时应禁止把爆炸物品误装进炉。

4、开炉时,前炉炉膛严禁存水,如有村水,需加添干沙除水后方可出铁水。

5、停炉时,炉底下要垫干砂后方可打炉。

6、 铁水包每次开炉前应修睦烘干,修炉时加强监护,留意上面落物,特别开炉底和过桥要检查,防止漏铁水。

7、工作结束后检查工作场地,对附件的易燃物料应清除隔离,防止火灾发生。

第4篇 汽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汽化冷却是要害部门,非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入仪表室。对进入汽化冷却的非工作人员一律登记。

二.室内要保持整洁,不准放其它物品。

三.汽化冷却工必须对本岗位涉及的设备及汽化冷却的原理熟悉。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否则不准独立工作。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2. 汽化运行人员必须保持两人,不许单人值班操作。

6.汽化运行人员必须精力集中,认真负责,要随时清楚地了解加热炉内水管运行压力,水位情况,杜绝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7.工作中注意检查各部设备运转情况是否正常,检查仪表指示是否真实,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调度找有关人员处理。

8.室内夜间照明灯不许关闭,以便随时了解情况。

9.遵守公司规定的“三满”“八不准”,严禁睡岗、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证精力集中。

10.要严格执行汽化冷却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认真负责、定期检查、与加热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11.检查记录要准确清楚,真实反映情况。

12.进入工作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五确认”制度。

13.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找有关人员处理。

第5篇 硫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班前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检查机电设备转动部分是否完好,保险阀门是否良好,压力表、安全阀、疏水器是否正常,蒸汽管、阀门、密封线圈是否有漏气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道轨是否正常,每次硫化时应对安全阀手动进行试放气,发现失灵应立即停止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进行维修后再用。

4、硫化盘进罐时,检查过桥铁轨是否放稳,要清除铁轨上的杂物,前后动作一致,硫化盘进罐时要注意过往行人。

5、关闭硫化罐门时,脚步立稳,不要用铁棒猛烈敲打,注意有无杂物夹在罐门平面上,电动旋紧门后要检查门扣是否关到位。进气和硫化阶段,一切人员要离开硫化罐门正面方向。

6、开放蒸汽时,阀门打开切勿一下子开足,根据工艺要求控制进放汽时间,安全阀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关闭进汽阀门。

7、开硫化罐门前应将蒸汽放完,等压力表指针降到零位后2分钟,才可开硫化罐门。

8、硫化罐出罐时,钩子必须钩牢,过桥铁轨要放稳,一人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顺序,并注意来往行人。

9、压力表,安全阀失灵修复后再使用。

10、工作结束时关掉电源,蒸汽、硫化罐门、过桥铁轨放到空置位置,清扫场地。

第6篇 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罐内作业

(1)可靠隔离 进入罐内作业的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的罐内。

(2)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 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人罐前必须用空气置换惰性气体,并对罐内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罐内动火作业除了罐内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动火规定外,氢含量应在 18%~21%的范围。若罐内介质有毒,还应测量罐内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

(4)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作罐外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罐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罐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罐内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罐外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罐内;凡进入罐内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及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决不允许不采取任何个人防护而冒险人罐救人。

(5)用电安全 罐内作业照明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使安全电压在干燥的罐内不大于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容器内不大于 12v;若有可燃性物质存在时,还应符合防爆要求。悬吊引灯时不能使导线承受张力,必须用附属的吊具来悬吊;引灯的防护装置和电动工具的机架等金属部分应该用三芯软线或导线预先可靠接地。

(6)个人防护 罐内作业前应使罐内及其周围环境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戴防毒面具人罐作业,这时防毒面具务必事先作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并规定在罐内停留时间,严密监护,轮换作业;罐内空气中含氧量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均符合安全规定时才能进行作业,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罐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衣袖、裤子不得卷起,作业人员的皮肤不要露在外面;不得穿戴沾附着油脂的工作服;有可能落下工具、材料及其他物体或漏滴液体的场合,要戴安全帽;有可能接触酸、碱、苯酚之类腐蚀性液体的场合,应戴防护眼镜、面罩、毛巾等保护整个面部和颈部;罐内作业一般穿中筒或高筒橡皮靴,为了防止脚部伤害,也可以穿翻毛牛皮靴等工作鞋。

(7)急救措施 根据罐的容积和形状、作业危险性大小和介质性质,作业前做好相应的急救准备工作。对直径较小,通道狭窄,一旦发生事故进入罐内抢救困难的作业,下罐前作业人员就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以备有腰带(胸带)及肩带,用肩胛骨中央的铁环吊起来的构造为好,以便把罐内受害者以站立的姿势拉上来。操作人员在罐内作业时,监护人应握住安全带的一端,随时准备好把操作人员拉上来。罐外至少准备好一组急救防护用具、如隔离式面具、苏生器等,以便在缺氧或有毒的环境中使用。罐内从事清扫作业,有可能接触酸、碱等物质时,罐外预先准备好大量的清水,以供急救用。

(8)升降机具 罐内作业用升降机具必须安全可靠。使用的吊车或卷扬机应严格检查,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操作;在罐内使用梯子时,最好将其上端固定在罐壁上,下端应有防滑措施,根据情况也可采用吊梯。

第7篇 金属熔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对所属的机械、电器、水冷、液压(或气压)进行认真地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熔炼。

2.工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穿好防护鞋,戴好防护镜、 防护帽等。不准打赤膊,以防烫伤。

3.炉前及工作场地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材料、工 具应放到指定的地点。

4.炉料应干燥,并有人负责检查。严禁将易爆物品(如:弹头、雷管等)、密封容器及带水(或带雪)的炉料,投入炉内。

5.样勺、样模、拨样板等,要保持干燥、清洁。剩余熔液,应倒在干燥的地方或干燥的料锭模内。

6.使用行车时,要先检查链条、钢丝绳、吊钩、天平等是否牢固,否则禁止吊运。吊运时,要按《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开炉前,必须清除炉坑前周围所有障碍物,5m内不准有易爆物品,炉坑及炉前地面不得有积水。

8.加粉散状材料时,应侧身投料,以防喷溅伤人。

9.出金属熔液前,使用的工具及浇包必须烘烤干燥,浇包必须放正、放稳,禁止将冷湿铁棒、工具等与熔液接触,以防喷溅伤人。

10.开炉时根据分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第8篇 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处作业

1.作业人员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条件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 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 高处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过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护围栏处或落实管槽可以倾倒废料外,任何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物料。

5.防止触电和中毒 脚手架搭建时应避开高压线,实在无法避开时应保证高处作业中电线不带电或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短距离大于安全距离 (电压小于llokv,安全距离为2m;电压等级小于220kv,安全距离为3m;电压等级小于330kv,安全距离为4m)。高处作业地点如靠近放空管,则作业安全负责人事先与有关生产部门联系,保证高处作业期间生产装置不向外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并事先向高处作业全体人员交代明白,万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迅速撤离现场,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落实。

6.气象条件 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注意结构的牢固性和可靠性 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类结构的显眼地点挂上警告牌,若必须在此类结构上作业时,应架设人字梯或铺上木板,防止坠落。

第9篇 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罐内作业

(1)可靠隔离 进入罐内作业的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的罐内。

(2)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 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人罐前必须用空气置换惰性气体,并对罐内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罐内动火作业除了罐内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动火规定外,氢含量应在 18%~21%的范围。若罐内介质有毒,还应测量罐内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

(4)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作罐外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罐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罐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罐内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罐外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罐内;凡进入罐内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及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决不允许不采取任何个人防护而冒险人罐救人。

(5)用电安全 罐内作业照明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使安全电压在干燥的罐内不大于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容器内不大于 12v;若有可燃性物质存在时,还应符合防爆要求。悬吊引灯时不能使导线承受张力,必须用附属的吊具来悬吊;引灯的防护装置和电动工具的机架等金属部分应该用三芯软线或导线预先可靠接地。

(6)个人防护 罐内作业前应使罐内及其周围环境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戴防毒面具人罐作业,这时防毒面具务必事先作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并规定在罐内停留时间,严密监护,轮换作业;罐内空气中含氧量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均符合安全规定时才能进行作业,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罐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衣袖、裤子不得卷起,作业人员的皮肤不要露在外面;不得穿戴沾附着油脂的工作服;有可能落下工具、材料及其他物体或漏滴液体的场合,要戴安全帽;有可能接触酸、碱、苯酚之类腐蚀性液体的场合,应戴防护眼镜、面罩、毛巾等保护整个面部和颈部;罐内作业一般穿中筒或高筒橡皮靴,为了防止脚部伤害,也可以穿翻毛牛皮靴等工作鞋。

(7)急救措施 根据罐的容积和形状、作业危险性大小和介质性质,作业前做好相应的急救准备工作。对直径较小,通道狭窄,一旦发生事故进入罐内抢救困难的作业,下罐前作业人员就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以备有腰带(胸带)及肩带,用肩胛骨中央的铁环吊起来的构造为好,以便把罐内受害者以站立的姿势拉上来。操作人员在罐内作业时,监护人应握住安全带的一端,随时准备好把操作人员拉上来。罐外至少准备好一组急救防护用具、如隔离式面具、苏生器等,以便在缺氧或有毒的环境中使用。罐内从事清扫作业,有可能接触酸、碱等物质时,罐外预先准备好大量的清水,以供急救用。

(8)升降机具 罐内作业用升降机具必须安全可靠。使用的吊车或卷扬机应严格检查,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操作;在罐内使用梯子时,最好将其上端固定在罐壁上,下端应有防滑措施,根据情况也可采用吊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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