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危险废物安全操作规程
1、机加工操作过程中废机油、废润滑油直接及时收集至容器中;
2、班前应检查容器是否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他导致其使用效用能减弱的缺陷;
3、应将容器放在产生源即机加工设备旁;
4、收集过程中产生的油棉、含油毡等废物应一并收集;
5、维修设备时应在作业现场地面铺设塑料膜等专用收集装置收集零散废油或定期使用吸油毡,吸油棉将零散废矿物油吸取收集;
6、在转运前应检查容器的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溢流;
7、严禁露天存放,不得与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避免高温、阳光直射、远离火源;
8、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9、贮存设施内地面作硬化处理。
10、转运前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对品名、数量和标志;
第2篇 危险废物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废收集
1、产生危废的设备工序操作员在工作时,应根据该工序设备产生危废的特点、种类,负责危废的收集、临时保管,不得遗漏、丢失。
2、零星产生危废的工序,在该工序设立危废临时存放点,每天即时收集贮存,该危废临时存放点由车间(部门)负责人保管上锁,待积存一定量时进行移交至公司危废存放点贮存。
3、废油的收集由车间负责,油桶盛装,待积累一定量时,通知公司环保专员按有关规定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批量产生危废的工序,在该工序不得设立临时存放点,即时收集即时移交公司危废存放点贮存。
5、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危废的收集、临时保管,与操作人员一起担责。
6、在收集、保管、移交过程中,操作人员须正确穿戴安全劳保用品。
二、危废移交、登记
1、当需要进行危险废物移交时,车间负责人或操作人员应提前告知公司危废存放点保管员,商量危险废物移交的时间。
2、操作人员在车间(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负责危险废物的移交,当危险废物运至公司危险废物存放点后,双方应一起称重,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在移交记录上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时间、危废种类、重量。移交方应在车间(部门)的管理记录上准确登记,内容与公司危险废物存放点的内容一致。
3、公司危废存放点保管员接收危险废物时,即时通知公司安全员,并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安全员一份,在公司危险废物台账上做好登记.。
4、公司安全员负责正确填报公司危险废物台账,内容与前两者一致,做到三账一致,账实相符。
5、公司危废存放点保管员在接收危废时不得遗漏、丢失。
三、危废保管
1、公司危废存放点保管员负责全公司危废的收集、保管工作。
2、公司危废存放点须做好防雨、防渗、防遗失工作,并在危险废物遇到突发事件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公司危废存放点标识应清楚、明晰。
四、危废处置
1、公司环保专员负责公司危废监管和处置工作,积极联系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办理转移处置手续,及时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2、在危险废物遇到突发事件时,组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与环保部门联系,汇报危险废物保管、处置情况。
五、奖惩
造成危险废物遗失的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 汽车4s店产生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
3 规定
3.1 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 工作前先穿戴好劳防用品,并检查应用工具如(锤柄、钳子等)是否有松动裂纹现象,同时应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工作时,用力滑脱伤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2 拆装机件要正确使用扳头、套筒等工具,用力要适当,榔头不得直接敲击淬火或硬质机件,应用铝铜棒垫敲。
3.1.3 拆装车辆车架时应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易碎物品作为垫物;修理倾卸车需顶车厢时,应撑好撑脚,用垫木塞紧,车轮应用三角木塞紧。
3.1.4 使用千斤顶工作时要选好地面和顶物的受力点,防止地面下陷,垫块破碎,顶物滑移;需拆车轮或进入车身下工作时,车身一定要用马镫搁稳。
3.1.5 在车身下面工作,不得启动发动机。
3.1.6 使用提升机检修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提升机操作规程操作。
3.1.7 多人或多工种同时操作一辆车时,要注意互相呼应,上下配合,防止工具部件坠落伤人。
3.1.8 发动机运转时,注意运转部位对人体的伤害,严禁在调试发动机时往化油器内灌注汽油。
3.1.9 清洗发动机时,首先要拆除电源,防止发生搭铁起火,清洗应用柴油和其它溶剂,严禁汽车发动后,热缸体清洗。
3.1.10 在试验高压线圈点火时,不得靠近易燃部位,不准扳动风扇叶子调整分电器触点间隙和点火正时。
3.1.11 装销子或轴孔时,不得用手指试对眼孔,不得将手伸入变速箱内检查齿轮。
3.1.12 拆车时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废油箱内,油箱由专人负责放入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使用后油污纱头不得随地乱抛。
3.1.13 拆装分解避振器时,需检查弹簧压缩器是否可靠,避免工件弹出伤人。
3.1.14 拆装轮胎时,禁止使用锤子猛烈敲击钢圈。
3.1.15 车辆轮胎拆除后。车身必须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千斤顶代替马镫,防止车身塌下。
3.1.16 轮胎禁止接触各种油类、酸类及火种,修补轮胎的原材料如胶水、生橡胶等,严禁接触明火。
3.1.17 滚动轮胎时应戴好手套,一次不得超过二只。
3.1.18 使用轮胎拆装机、平衡机及其它设备时,应按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3.1.19 轮胎充气时,应先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有效,压力是否妥当,并检杳钢圈、锁环是否镶配落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充气。
3.1.20 检修轮胎钢圈时,应检查钢圈、锁环有否变形、损伤,防止充气时锁环弹出伤人。
3.1.21 车辆试车,应按试车安全规定执行,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车。
3.1.22 工作完毕,做好设备保养,整理工具,打扫场地等工作,易燃物品、原材料及时归仓,并切断电源、气源。
3.2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
3.2.2 发动机在运转时检查电器、电路,必须注意旋转部位,谨防打伤头部、手部。
3.2.3 在配置电液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蒸馏水中稀释,严禁将蒸馏水冲入硫酸中去,以防引起灼伤事故。
3.2.4 需充电时,应将电瓶盖揭开,充电完毕后,应装好瓶盖,并检查电瓶盖上通气孔是否畅通,防止阻塞而引起泄漏和爆炸。
3.2.5 清洗电器设备使用汽油时,严禁火种接近,用后必须妥善保管或处理。
3.2.6 使用电烙铁,要注意搁放妥当,用完后立即拨去插头,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3.2.7 检查电器、电路部分时,要与驾驶员配合好,以防旋转部分伤害身体。
3.2.8 登高作业要有防护措施。
3.2.9 修理车辆必须拉牢手制动,并用三角垫木填好车轮,以防走动。
3.3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 工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气焊、气割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凡动用明火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严格遵守气焊、气割安全规定。
3.3.2 使用手锤等手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松动裂缝、损坏等现象,同时,要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用力滑脱伤人。
3.3.3 使用各类设备时,应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3.4 多人同时操作时要相互配合,呼应注意安全。
3.3.5 在整车上需动用明火拆装零部件时,应遵守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放止火警事故发生。
3.3.6 拆下汽油箱子,应统一归放,严禁烟火。
3.3.7 驾驶室顶或其它高处不得放置垫铁和各类工具,防止滑落伤人。超过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时,要遵守登高作业有关规定。
3.3.8 工作完毕,乙炔、氧气管及各类工具必须归放到位并清扫环境,做好设备保养;人离设备,随手切断电源,气源。
3.4 漆工安全操作规定
3.4.1 漆工作业场所和油漆房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4.2 各种油漆、香蕉水、腻子、化学配料及汽、柴、煤油及各类酸类物品,应按规定保管存放。
3.4.3 工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喷漆时,要戴好防毒口罩,其中的活性炭要经常调换,工作环境要保持卫生和通风。
3.4.4 使用喷灯外壳不得沾上油,使用时,气不能打得过足。点火时要选择适当安全地方,喷口不得对着自已和他人。
3.4.5 需油漆或喷漆的车辆和工件,应放置稳固。防止车身滚动或工件倾倒伤人。
3.4.6 油漆车厢、栏板、车顶需登高时,登高用具应安全有效,高度超过二米以上的应按登高作业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4.7 使用移动式空压机时,要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
3.4.8 手用铲漆工具的握手部位应装有要质、胶木等物质的手柄、铲漆时,用力适当。
3.4.9 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先检查电器绝缘部份是否有破损、漏电等现象,并按各类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以确保安全作业。
3.4.10 油漆烘房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时应遵守烘房安全操作规程。
3.4.11 及时清洗手上和其它裸露部位沾有的油漆和其它化学物品。
3.4.12 工作完毕,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妥当;并清除场地上的棉纱、破纱皮、油漆等废物,清扫积水,整洁场地。人离岗位切断电源、气源。
3.5 工具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3.5.1 工具间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道路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5.2 各类工卡量具、刀刃具、专用工具等,应按不同品种的规格堆放整齐。精密器具必须妥善地放置在工具架内,以确保其精密度。
3.5.3 各种工具和量具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具借出前要认真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外借使用(如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绝缘必须可靠)。
3.5.4 必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防火管理工作。
3.5.5 日常保养工作需要用汽油、柴油,防锈油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3.5.6 油棉纱、废纸盒、木箱、草绳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3.5.7 发放砂轮时,要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表要裂缝等缺陷时,不得发出使用。在进行砂轮静平衡校验时,要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6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3.6.1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掌握了解所管理物品的性质,懂得保管危险品业务知识,认真执行危险品保管的规定,经常检查库内的安全情况。
3.6.2 加强对危险品的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危险品入库应按物品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3.6.3 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容盛器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严禁乱堆乱放,使用过的化学易燃品废料不得随便乱倒,应集中保存,统一处理。
3.6.4 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高温季节仓库内要早晚通风,做好降温工作,并规定高温季节的领用易燃物品时间。
3.6.5 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库内所有一切用电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仓库周围必须配备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3.6.6 对毒品必须设专用仓库存放,严格执行“三双”制度(既双人采购、双人保管、双人销毁)。
3.6.7 危险品库房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准随意让他人代发各种危险物品,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7 气焊、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3.7.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地下、高空作业时要带好安全带。
3.7.2 乙炔氧气不得靠在电线、电灯下边10公尺内,不得放在有油类的地方,氧气瓶不得在日光下暴晒,在装减压器时,禁止站在出气口对面,焊枪火焰不得对准人和气管,电焊机须在干燥场所工作。
3.7.3 工作前需对气管、焊枪、电焊机有关安全部分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工作。
3.7.4 气焊点火时,先开乙炔,再开氧气,灭火时先灭乙炔,后灭氧气,有回火现象,应立即关闭氧气,再关闭乙炔,再开氧气吹净枪嘴内杂质,再关氧,熄灭后放在水中冷却,严禁将未熄火的焊枪放在水中冷却。
3.7.5 焊接各种密封物件或各种容器时,要先溜气孔对油污及可疑物的容器焊接要清洗干净,容器内照明灯电压为12伏。
3.7.6 气焊防火安全要经常检查换水,严禁二个焊工合用一个回火防止器、防暴膜,损坏后要及时更换。
3.7.7 下班时要关闭氧气,不得漏气,乙炔排污,整理好管路,放置好焊枪,电焊要切断电源,整理放置好焊枪、面具、导线、要做好工作场地的整理。
第4篇 危险废物进入料坑操作规程
1、料坑内存在的挥发性可燃气体集聚,任何人员不得在料坑边上打手机。
2、不得在料坑边上开启电动工具。
3、不得在料坑边上做可能产生静电火花与摩擦火花的工作。
4、任何人员不得在料坑周围做动火作业的工作。
5、任何车辆进入料坑周围必须使用阻火器。
6、入坑操作机械叉车、搅拌挖掘机等要有防静电措施,保证车辆要有防静电的导地设置。
7、任何人员在料坑周围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鞋、眼罩、口罩、防腐蚀手套、纯棉布工作服。
8、物料入坑前要都做相融性试验。禁止强酸与强碱进入料坑,防止强酸遇强碱在料坑内发生放热反应,强酸遇强碱反应放热时如果遇朔料及木屑在空气作用下会引起自燃问题。
9、严格禁止袋装或者桶装的流动性差的高硫固液物料在没破袋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料坑内。
10、入坑物料要充分混合,防止硫、氯集中这会影响焚烧运行突然高硫或者高氯烟气直线飙升。
11、禁止低粘度、低闪点的废液倒入料坑内,液体太多会造成料坑物料分层,可燃性液体比重轻会浮在上层,不可燃液体就会将包装物料泡在低热值的液体中。经过浸泡后的物料就会很难着火直接影响燃烧效率。
12、高挥发性低闪点的液体与固体不能投入料坑。如果附在上面的是高热值液体在抓送过程有滴漏,很可能在进入投料口时会产生引火爆燃发生火灾。
13、严格禁止可燃性粉料直接投入料坑内:特别是树脂粉、制药厂报废药粉、硅胶朔料粉、胶木粉、干活性炭粉。注意:制药厂报废药粉实际上也是可燃性很高的淀粉为主要原料。细粉状物料在拌料翻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到一个浓度点时,有可能在料坑内的可燃气体作用下有摩擦火花或其它引火热源,可燃气体就会引爆或者自燃。如果遇有高挥发性类象醇、苯类气体浓度高时。危险性就更大。
14、严格禁止冒白色烟雾的物料进入料坑内,因为冒白色烟雾的物料大多都会是强酸或有过量氨或者磷与湿度过大的空气中的水形成的放热反应。只有待他们完全反应完成后才可以进入料坑。
第5篇 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运行,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能部室。
第三条、总则
1、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设备部将其管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管理之中,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台帐。
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四条、职责
1、办公室是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选型、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考核;负责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2、制造本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采购,设备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进行设备安装和修理,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
3、各车间是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五条、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1、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者经培训合格,且取得设备设施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3、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1、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做到: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b.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a.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高温停产、十一和春节期间进行。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配合,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行。
b.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
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
a.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设备能源部,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b.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预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设备部。
c.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
第七条、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管理
1、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足职业危害因素防治防护设计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
第八条、考核
1、对于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改造,从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对因违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十八、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工厂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第三条、总则
1、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生产部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第四条、职责
1、生产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2、生产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五条、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对包装箱存放库房、场地、配变电站、发电房、油罐、气体库房存放场地要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
序号 | 作业场所 | 危险性 | 安全管理要求 |
1 | 喷漆室 | 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物,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混合气体,有易燃爆炸的危险。 | 作业区严禁烟火,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栅栏上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防止金属碰撞冒出火花。 |
2 | 整机装配 | 线内有汽油、制动液、内饰件、橡胶等易燃品,有易燃易爆的危险。 | 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汽油、制动液存放量,纸皮、胶袋等易燃废物及时清除出车间。汽油加注与补漆作业处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 |
3 | 包装箱存放库房、场地 | 库房、场地存放着木板、胶纸各种内饰易燃品、纸皮及罐装易爆物品等,易造成灾害性恶性事故。 | 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2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库内设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
4 | 油库 | 溶剂、油料是易燃爆炸物品,极易引起燃烧、爆炸,易造成灾害事故。 | 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30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
5 | 配变电站、发电房 | 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 |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每月进行点检。 |
6 | 气体库房存放场地 | 油脂、乙炔等易燃物接触氧易燃烧爆炸,压缩性气体受热或渗漏时有爆炸危险。 |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能混放,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
7 | 整机存放场地 | 产品车内有汽油、制动液、橡胶、塑料、内饰等易燃件,有易燃、易爆的危险。 | 存放区严禁烟火,不能存放有汽油,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无关人员严禁入场内。 |
8 | 发动机试验 | 有汽油,易引起燃烧 | 严禁烟火,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 |
第六条、油漆间消防管理规定
1、管理要求
(1)装试车间内实行全车间禁烟制度,车间任何部位都不得吸烟。
(2)喷漆工作场地、调漆间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
(3)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4)调漆房、喷漆房现场储放各类漆料、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
(5)装试车间应有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应急照明灯具,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门应方便有效,防火隔离门下方不得堆积杂物。车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
(6)装试车间不准动用明火,确须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工厂动火审批要求进行。
(7)装试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每天检查车间内的消防工作情况。
2、操作要求
(1)喷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确保通风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无故障,开启通风装置10分钟后,再进行喷漆作业。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2)调漆房、喷漆房现场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其它人员严禁入内。严格按劳保用品配备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3)调漆房、喷漆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油漆、排风管道上的油膜,油漆、溶剂用完要加盖。
(4)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车间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
(6)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溶剂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7)车间汽油、制动液存放量要严格按要求限制,汽油加注周围6m以内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手机,加油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8)车间内现场装配使用过的纸皮、胶袋、包装材料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清理。
第七条、整机停放场消防管理规定
1、产品车存放地要对产品车实行分区存放,每区之间保持一定间距。分区标志要明显。
2、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障碍物、杂物等,场内禁止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停车场区内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
4、车辆停放按车型和区域停放整齐,要切断电源总闸,拉上手刹,关好门窗,锁好汽油箱盖。场区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
5、 除了本部位管理人员及入库、出库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
第八条、焊接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未经国家技术考核,无焊接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2、焊接气瓶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严禁明火试漏。
3、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在工厂确定的三级动火区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4、进行焊接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5、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6、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7、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能离开。
8、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九条、变配电房消防管理规定
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3、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4、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5、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7、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8、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条、其它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
2、作业场所内须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3、作业场所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临时线,灯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应穿管。
4、对于初起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5、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场所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第十一条、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6篇 企业危险废物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现场应统一指挥,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危险废物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
2、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
3、人力收集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
5、装卸危险废物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6、散落在地面上的危险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危险废物专门收集,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7、收集、搬运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
二、危险废物装卸安全注意事项
1、易燃液体: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汽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
2、氧化剂: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 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绝对不能直接接触氧化剂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腐蚀物品: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爆炸。装卸搬运时必须执行以下要点:要严格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包装必须完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等; 装卸要平稳,轻拿轻放,严禁肩扛、背负、冲撞、摔碰,以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皮肤接触使用应急喷淋设施冲洗;腐蚀物品装载不宜过高;严禁架空堆放。
4、企业及时联系危废处理单位回收,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在未回收期间暂时仓库专门区域内,该区域地面设置硬化防渗,并挂有专门的危险废物标志、名称、性质和应急措施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5、危险废弃物收集暂存入库,并填写危险废物入库交接表。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时填写(库存危险废物提供/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交接表)。
6、危险废弃物收集及时得到危废处理单位回收的填写(危险废物直接提供/委托外单位利用)
7.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危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并必须交由资质的单位承运。做好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网上转移电子联单。
8、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是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9、处理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是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10、危险废弃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第7篇 危险废物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一、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可回收废物应分类投入和存放,严禁混放混存。
二、危险固体废物(铅渣、铅泥、废极板、废铅膏)等应存放于危险固体废物贮存中心,贮存、运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泄漏和火灾事故。
三、危险固体废物(铅渣、铅泥、废极板、废铅膏)应分类、集中存放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并密闭。以防贮存、运送时扩散、污染。
四、危险固体废物出厂时需标明名称、编号、类别、数量、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五、长期存放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袋须扎好,并且密闭存放。
六、盛装危险固体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危险固体废物收集人员每天从各危险固体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好的危险固体废物按照规定的要求送至公司指定的危废暂存地点。
八、危险废物存放点、危险废物暂存处要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危险废物。
九、一旦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扩散、火灾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应急方案,实施救援处理工作,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十、建立危险固体废物月统计登记,登记内容为日期、产生部门、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或重量,处置情况及相关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备案。
十一、危险固体废物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或环保部门指定单位接受,公司采购部与之签订危废转移协议,并依照有关规定填写和保存废物转移联单。严禁有关人员私自转让、买卖危险废物。
十二、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如下:
产生危废部门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投放
↓
废物收集人员定期将部门内废物集中收集存放
↓
废物收集人员出厂前在包装物上填写标签内容
↓
填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危险废物运送到指定处置场所并缴纳危废处理费
↓
统计上报政府机构废物管理部门
↓
妥善保管第一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江西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第8篇 危险废物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一、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可回收废物应分类投入和存放,严禁混放混存。
二、危险固体废物(铅渣、铅泥、废极板、废铅膏)等应存放于危险固体废物贮存中心,贮存、运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泄漏和火灾事故。
三、危险固体废物(铅渣、铅泥、废极板、废铅膏)应分类、集中存放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并密闭。以防贮存、运送时扩散、污染。
四、危险固体废物出厂时需标明名称、编号、类别、数量、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五、长期存放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袋须扎好,并且密闭存放。
六、盛装危险固体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危险固体废物收集人员每天从各危险固体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好的危险固体废物按照规定的要求送至公司指定的危废暂存地点。
八、危险废物存放点、危险废物暂存处要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危险废物。
九、一旦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扩散、火灾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应急方案,实施救援处理工作,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十、建立危险固体废物月统计登记,登记内容为日期、产生部门、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或重量,处置情况及相关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备案。
十一、危险固体废物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或环保部门指定单位接受,公司采购部与之签订危废转移协议,并依照有关规定填写和保存废物转移联单。严禁有关人员私自转让、买卖危险废物。
十二、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如下:
产生危废部门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投放
↓
废物收集人员定期将部门内废物集中收集存放
↓
废物收集人员出厂前在包装物上填写标签内容
↓
填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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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运送到指定处置场所并缴纳危废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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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上报政府机构废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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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管第一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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