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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2(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4 热度:35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2

第1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2

6.各种设备的电器防护、信号装置、限位开关,各种继电器等,动作必须灵活可靠,不得随便短接或拆除。

7.检验器具、试电笔在使用前应在已知有电的同等电压设备上检验是否良好,然后再去检验被试线路或设备,不得用人体或金属当试电器。高压绝缘用具和高压试电笔必须定期作性能检验。

8.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鉴别导电部位是否带电时,应用试电笔测试,严禁用手感觉试电。

9.在检修主干线及总电门箱时,必须办理停电送电联系手续,并采取验电。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方可操作。

10.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选择保险丝容量,保险丝烧断必须查明原因,不许随便加大,更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上保险丝时必须停电取下保险丝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夹具。

第2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应遵守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特点及其使用情况。 , ’

2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精神分裂症者不得操作,每班不得少于二人。

3 任何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及时修理,不得乱拉临时线,确因生产需要拉临时线,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安装,用后限期拆除。

4 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吊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或零线。一切手用电气工具应经常检查绝缘情况,外壳严禁带电,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5 严禁带电作业。如生产需要,确实不能停电时,首先通知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经批准后,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方可带电作业。

6 各种设备的电器防护、信号装置、限位开关,各种继电器等,动作必须灵活可靠,不得随便短接或拆除。

7 检验器具、试电笔在使用前应在已知有电的同等电压设备上检验是否良好,然后再去检验被试线路或设备,不得用人体或金属当试电器。高压绝缘用具和高压试电笔必须定期作性能检验。

8 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鉴别导电部位是否带电时,应用试电笔测试,严禁用手感觉试电。

9 在检修主干线及总电门箱时,必须办理停电送电联系手续,并采取验电。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方可操作。

10 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选择保险丝容量,保险丝烧断必须查明原因,不许随便加大,更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上保险丝时必须停电,取下保险丝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夹具。。

11 登高作业超过3m应系安全带。不准使用不牢固的物件代替梯子做登高使用。更不准穿硬底和有铁钉子的鞋,以防滑下。同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上、下危险物(天车滑线、裸体母线、电缆等),工作地点设立明显标志。高处作业在交接、传递工具、工件、材料时,不准投掷,应用工具袋和绳索传递。下边工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并集中思想,注视高处工作人员的安全。 ’

12 高、低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或送电,联锁必须可靠,以免发生事故。

13 在检修线路时为了防止变压器倒送电的可能,必须将变压器两端(高、低压)同时切断电源。在安装照明用降压变压器时,应判别高、低压,然后再接线,同时,必须装合适的保险丝和良好的接地线。

14 车间局部照明及手行灯所用电压不得超过36v。危险场所、潮湿地带、金属容器内,金属构架上等工作,其手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5 使用汽油喷灯,应离开火源5m以外,打气不可太足,喷灯不允许向外渗油,焊锡和沥青严禁水分混入和用冷勺搅拌以免爆炸。用完后必须将灯内空气放出,但在喷灯嘴未冷却前,不准打开注油口放气,也不准在没有放气之前拆下喷灯嘴。

16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及安装,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定期检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金属设备外壳,必须接地(铜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在中性接地系统中,不准接防护性接地。

17 使用梯子应作负重试验、检查结实可靠。梯子下部必须装有防滑胶皮等措施,接触地面平稳,下方应有人看守。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铁链和拉钩钩住。

18 使用摇表测量前应断电。测量中防止他人接触,高压电缆及电容测量前后,应放电,防止静电击伤。

19 若发现高压接地,不可接近故障地点(室外限8m~l0m室内 限4m~5 m),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0 配电室及变压器间应有必要的消防措施和设备。如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消防部门,迅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水及泡沫灭火器)灭火。

21 每台设备必须用单独导线接地或接零,禁止串联。严禁将铁管、设备外壳或其他接地线,做为单相设备的零线。

22 检修行车,一定要有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事先一定要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行车司机应作监护,如必须走钢梁时,工作前必须采取停电、验电、挂牌、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需有人警戒。

23 若发现工作人员触电,应迅速、安全地使其脱离电源,切勿用手去拉,并视触电情况,进行相应的救护(如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等)。

24 工作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第3篇 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修人员必须具备电路基础知识,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不允许在未查明故障及未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试机。

2、在现场维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

3、在使用仪表测试电路时,应先调好仪表相应档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测试。

4、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把熔断器取下,挂上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5、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稳妥。

6、非专职人员,不得装拆、处理计算机系统的cpu、电源板、输入组件、输出组件,以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可靠。

7、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8、禁止使用普通铜丝代替熔断器。

9、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清除工作场地所有杂物,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10、临时工作中断电源后或每班开始工作,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定已断开,并验明无电,才能操作。

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带电用水或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第4篇 变电所电气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维修设备工作前,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岗位交接按照《交接班制度》完成工作交接。负责搞好本人责任区内环境卫生。

第五条 作业前

1、现场作业要按照维修工单、工作票上的相关安全要求执行,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2、作业前检查所需工属具、设备及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不带病使用。

第六条 作业中

3、按时抄录各种表记,按时巡视设备,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向班长报告。

4、未经验电的电气设备一律视为有电,电工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方可操作。

5、高空作业必须悬挂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6、不具备作业条件,如雷雨、大雪、大风(六级以上)等天气,禁止露天作业。

7、修理低压设备时,必须进行停电和验电工作,并在开关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要经批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8、修理高压设备时,先由专人办理停电手续。到现场确认、用电压指示器检查无电后,放电、挂接地线、三相短路,在开关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并有明显断连指示,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执行。

9、维修高压电器时,应保持操作部位干燥,室内操作要铺设好绝缘物。

10、检修或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安全设施不完善或未经试验合格的禁止试车或运转。

11、隔离开关和相应的开关闸应有联锁装置,防止误操作。

12、所有高压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低压刀式开关严禁带大负荷操作。

13、低压用电设备和电源相接时,必须设开关和保险,不准搭接。

14、不准擅自指挥和操作大机运转,需要时由运行人员指挥和操作。

15、在堆场检修设备时,注意煤垛塌方。

16、维修设备和工具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设备(包括被维修设备)运行的位置,维修人员严禁在大机轨道上坐卧休息。

17、严禁上下重叠作业,严禁上下抛物。

18、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 作业后

19、清理现场,做到场清料净。

第5篇 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第1条 电气设备: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检修时停电后应进行验电和放电。

2、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碰伤损坏,要定期涂抹防锈油。

3、检查电气设备时要做到工具配件齐全,拆除零部件时要认真细心,随时做好标记,严禁拆坏和装错位置,检修后要做好记录。

4、经常检查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的整定及皮带机保护(低速、煤位、跑偏、紧急停车等)的试验工作。

5、安全保护设备和零部件要专人负责,按期检修,当发现任一种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时,此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各配电点要有接地极。

6、停送电必须有专人执行,不准捎信和委托别人操作,送电时要试送一下,方可正式送电。

7、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和保护试验记录等。

第2条 电缆:

1、电缆必须吊挂整齐,盘拖堆放时,应成8字形。

2、电缆吊挂点的距离不大于3米,不准用铁丝吊挂。

3、拆除移动电缆时,其接头式插销应妥善保护,不得敲打或放入水中及不卫生的地方,接头处不用插销时应加盖。

4、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除插销外)要有相符合的接线盒,不同类型的电缆不能直接连接,相同类型的电缆连接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电缆与电缆之间的连接用冷补时应严格按冷补工艺进行连接。

第6篇 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3工作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工作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工作。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对多台配电箱(盘)并列进行检测或检修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

得触摸连接螺孔。

7带电设备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8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9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检测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时,必须先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1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2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13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14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

监护。

15在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警示牌;

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断路接电;

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接地线应使用规定导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断路接地线。

16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1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与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19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相线及零线。

20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1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2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23当有人不慎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急救要求,进行急救;如电气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bc干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第7篇 行车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熟悉掌握行车电气的原理和特性,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上班前应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了解上一班作业内容,检查保养所使用工具和仪表,服从值班长调度指挥。

三、检修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同行作业,互相监护。作业完成后及时返回值班室,不得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四、上下行车时必须通过联系盒与行车工取得联系,并得到许可后方能登上行车,严禁自由上下行车。上行车后必须告知行车工检修内容和应注意配合事项,并保持有效的联系。

五、检修过程中必须快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所有工具仪表必须安全有效,严禁使用自制工具,严禁用手触试带电体。检修过程临时短接的线路,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回复,严禁私自更改行车电路。

六、更换电气原件时,必须切断行车电源,并且挂警示牌,作业完成后还由挂牌人摘牌。所更换的电气原件必须和原有的原件型号规格相符,不得随意改变原件型号规格,严禁用导线代替熔保件。

七、重要的电气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由相关的专业人员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装置或变更装置参数。

八、当行车电气或线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行车总电源,使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等灭火,并通知相关部门。

九、每次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各类物品,整理拉动的线缆,严禁将物品从行车及承轨梁走台上抛扔。确认无误方可试车,试车正常且由设备管理人员或行车工确认后,检修人员才能离开行车,全部撤离后和行车工联系确认。

十、每次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第8篇 井上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关单位颁发的“维修电工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凡检维修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要带电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停电检修时打闭锁,挂标志牌。

第3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要使用防护和绝缘用具。切断电源后,先验电,后放电,再打短路接地线,挂上标志牌,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拆除短路接地线,再联系送电。

第4条 检修设备时要做到工具配件齐全,拆除零部件,要认真细心,随时打标记。严禁拆坏和装错位置。检修时要作好记录。

第5条 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联系,不准捎信和委托别人操作。送电时要试送一下,方可正式送电。

第6条安全保护设备和零部件要专人负责,按期送检。

第9篇 电气维修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高低压电气维修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要持续年审资格证。

2. 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3. 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 严格执行《三大操作规程》履行职责。“岗位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生产条例与银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 正确使用常用仪表,要了解仪表的规格、型号及允许使用范围。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符合标准, 严禁一手拿表.一手拿两支表笔测试电压电流。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禁止带手套打大锤。

6. 必须熟悉掌握所负责电器设备的性能及工作原理。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要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 在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要有二人以上人员到场,煤气防护人员到场监护,预防煤气中毒.必要时戴好呼吸器。

8. 在煤气管道区域动火,需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且通知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9.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10. 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所用工具放入工具袋中.不许往下乱扔任何物品.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上梯子时,切不可一手拿着工具单手攀爬梯子。

11. 设备需要检修时必须断电停机,同时执行“停送电挂牌制度”后方可进行,必要时进行对地短接或相间封接。

12. 检修设备或仪表时,未证实无电,应按带电对待,未弄清接线情况,应以高压电源对待。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天开始工作前,都必须检查电源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

13. 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公用。仪表电气设备及照明用线,必须完好,所有手持工作灯.必须使用36v以下工作电源。

14. 在安装或检修时,应与岗位职工密切配合,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防止误动其它设备。

15. 试车前.应清除设备周围防碍运转的所有物件,通知相关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启动设备。同时取回检修操作牌。严禁预约定点定时送电。

16. 使用电动工具.机械设备(.手电钻.手砂轮.钻床.锯床.砂轮机)操作时,精力要集中.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严禁戴手套操作。

17.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 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18. 工作中所有拆下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做好绝缘,以防发生触电。

19.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

20. 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21. 禁止用大容量保险丝更换小容量的保险丝或用铜、铝线代替。

22.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23. 重大故障排除,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24.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25.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在粉尘较多场合,应定期清灰,防止电源短路。

26. 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遗忘在维修现场, 应清点工具防止遗忘在设备上面造成事故。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以免发生意外。

27. 气焊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应大于5米与动火区域间隔10米以上。

28. 危险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审批通过并设专人监护后方可作业。

如遇相关规定与上级规定冲突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4

16.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及安装,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定期检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金属设备外壳,必须接地(铜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在中性接地系统中,不准接防护性接地。

17.使用梯子应作负重试验、检查结实可靠。梯子下部必须装有防滑胶皮等措施,接触地面平稳,下方应有人看守。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铁链和拉钩钩住。

18.使用摇表测量前应断电。测量中防止他人接触,高压电缆及电容测量前后,应放电,防止静电击伤。

19.若发现高压接地,不可接近故障地点(室外限8m~l0m室内限4m~5 m),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0.配电室及变压器间应有必要的消防措施和设备。如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消防部门,迅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水及泡沫灭火器)灭火。

第11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5

21.每台设备必须用单独导线接地或接零,禁止串联。严禁将铁管、设备外壳或其他接地线,做为单相设备的零线。

22.检修行车,一定要有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事先一定要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行车司机应作监护,如必须走钢梁时,工作前必须采取停电、验电、挂牌、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需有人警戒。

23.若发现工作人员触电,应迅速、安全地使其脱离电源,切勿用手去拉,并视触电情况,进行相应的救护(如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等)。

24.工作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第12篇 机床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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