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1采购与运输:
1.1负责采购溶解乙炔气瓶的单位,在采购溶解乙炔时,一定要到持有市消防局核发的“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气瓶外必须喷涂白色漆及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必须附有灌装日期合格证。
1.2运输时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禁止抛、滑、滚、碰。
1.3装运乙炔瓶时,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向排放、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1.4夏季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1.5车上禁止吸烟,并应备有干粉灭火器。
1.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气瓶的储存:
2.1使用单位在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三瓶。
2.2储存站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2.3储存站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附近应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2.4乙炔瓶存放时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倾倒的措施。
2.5严禁与氧气瓶等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2.6储存站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严禁烟火”等警告标志。
3气瓶的使用:
3.1使用单位应遵守气瓶、气体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2使用中禁止敲击、碰撞。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m。
3.3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应超过10m,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不得将瓶内的气体使用干净,必须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气体。
3.4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该站在阀门侧后方,动作要缓慢,不得过急过猛。
3.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应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不得放置在橡胶等绝缘体上,防止静电起火。
第2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处理操作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处理,必须由气瓶检查员逐只进行。
一)外观检查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
a.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
b.未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而进口;
c.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保存又未办理临时充装变更手续的。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b.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c.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d.首次充装或经拆装、更换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进行置换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送检验单位检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超过检验期限的;
b.瓶体腐蚀、机械损伤等表面缺陷,按gb13076标准应报废的;
c.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损伤的;
d.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炭黑或焦油等异物的;
e.对瓶内的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
f.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
对国外或港澳地区用户的乙炔瓶检查,除原始标志、颜色标记和附件按国外或特殊的规定检查外,其他项目仍按本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二)剩余压力检查
1、溶解乙炔瓶应在室内静置8h以上,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测定其剩余压力。
2、根据剩余压力和测定剩余压力时的周围环境温度,求出瓶内剩余乙炔量。乙炔瓶内剩余乙炔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gs——0.38δ·v.b
乙炔在丙酮中的重量溶解度b按gb13591表1选取。
公称容积为10~60l气瓶的剩余乙炔量可按gb13591表2~表6选取。
3、对无剩余压力或经内部检查后首次充装的,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置换。
a、用于置换的乙炔,应符合gb6819的要求。
b、置换时乙炔气压力宜小于0.2mpa。
c、置换后的气瓶,应按gb6819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测定乙炔纯度。
d、对于混入空气或其他非乙炔气体的气瓶,应先用符合gb3864中ⅱ类二级要求的氮气进行置换;置换后经分析,瓶内气体的含氧量低于3%时,再按相关规定用乙炔进行置换。
三、丙酮的充装
1、补加丙酮前,必须逐只称量气瓶实重。称量结果,保留一位小数。称量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气瓶充装后质量的1.5~3.0倍。衡器应经常保持准确,其检验期不超过三个月,并每天至少用四等砝码校正一次。
2、丙酮的品质应符合gb6026一级品的要求。
3、丙酮规定充装量按gb11638的规定执行。
4、丙酮补加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f=tm+gs—a
5、对公称容积大于、等于40l的乙炔瓶,如实重减去剩余乙炔量后,其值高于皮重0.5kg或低于1.5kg,则该瓶应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6、对首次充装丙酮的气瓶,应先抽真空,后充装规定充装量的丙酮,经复核后,再按相关规定用乙炔置换。
7、补加丙酮后,必须对丙酮充装量进行复核,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超差的必须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乙炔。
气瓶公称容积vg
l
10
16
25
40
60
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ms
kg
+0.1
0
+0.2
0
+0.4
0
+0.5
0
8、充装丙酮时的压力应小于0.8mpa。采用氮气直接压装丙酮时,氮气应符合gb3864ⅱ类二级要求。
9、认真填写气瓶检查记录并在合格气瓶明显部位粘贴“警示标签”后置于“待充装区”;将不合格气瓶置于“不合格瓶区”。
第3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溶解乙炔设备系统运行和充装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经常细仔地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遇有紧急状态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 乙炔发生器加料时着火,低压系统泄漏气体并引起着火:
⑴停止加料,关闭电源,切断通向净化、气柜、压缩间的乙炔气通路。
⑵对乙炔气放空泄压,用合格氮气吹扫乙炔发生器,用干粉灭火器扑灭明火。
⑶向发生器加水排污降温。
⑷必要时报警求救并保护现场。
2、 高压干燥器防爆片破裂,安全阀起跳,喷出乙炔气着火:
⑴将乙炔压缩机停机断电,关闭干燥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切断至充灌.另外的乙炔压缩机的乙炔通路。
⑵用水或干粉灭火器扑灭明火,也可用合格氮气吹扫灭火。
⑶向高压干躁器.乙炔管道喷水冷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3、 高压设备管道、充装中乙炔瓶乙炔气泄漏:
⑴关闭所有与喷出乙炔气有关的阀门,制止泄漏。
⑵停止乙炔压缩机运转。
⑶尽可能将乙炔瓶移至安全地点处置。
⑷向设备管道.乙炔瓶喷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4、 压缩间、充灌间高压设备管道火灾爆炸:
判明事故状况危险程度,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以下措施:
⑴关闭事故部位乙炔通路所有阀门,切断气源。
⑵停止乙炔压缩机运转切断电源,停止乙炔发生器发气。
⑶启动氮气吹扫系统和充灌间紧急喷淋装置。
⑷用水或干粉灭火扑救,首先采取措施扑救乙炔管道和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将其附近的乙炔瓶迅速撤离现场。
⑸向设备管道.乙炔瓶喷水冷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在处于无法采取紧急措施并危及人身安全状态下,应迅速撤离并打手势.大声呼喊告诉别人,迅速报警求救。
5、 电石库.丙酮库起火,电石粉末化解起火:
⑴电石遇湿空气产生乙炔气与空气混合,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遇有点火源起火,采用干粉灭火扑救;电石库严禁用水灭火。
⑵尽可能将其它电石桶.丙酮桶撤离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6、 乙炔瓶漏气的处置措施
发现漏气迅速报告,应关闭瓶阀,杜绝一切点火源,正确判断泄漏部位和泄漏量后,采取不同方法处理:瓶阀芯泄漏时可拧紧六角螺母;阀杆泄漏时需谨慎处理首先将阀芯旋紧,再将压盖卸下,加填密封填料,再压紧压盖;易熔塞处泄漏可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安装瓶阀的部位泄漏可用板手缓慢拧紧。
如果乙炔瓶的泄漏以上措施无法采取或采取无效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将乙炔瓶移到室外通风良好.无火源的地方。漏气瓶搬动时不许放倒滚动。
⑵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和无钉鞋,其它人员全部退避。
⑶向乙炔瓶喷雾状水稀释、冷却,防止产生静电。
⑷树立标牌,并设人监视,不许让火种接近,并淮备好灭火器材.灭火用水。
7、 乙炔瓶着火的处理措施:
首先要冷静判断,乙炔瓶的火能否朴灭,如果不可能扑灭,能否在不扩大事故情况下,则可任其燃烧;当进行灭火作业有危及人员安全则应使他们退避。一般的判断是,易熔塞熔化乙炔喷出起火时可灭火;易熔塞未开而着火,为防止乙炔瓶受热后的分解爆炸的可能则要使人员退避。
⑴气瓶放置地点着火
当瓶阀主螺母处或充气口处漏气着火,火势弱时,将气瓶阀关闭即可熄灭;火势较强不能关闭瓶阀以及易熔塞熔化起火,可用湿石棉布蒙盖在气瓶上,或从远处利用遮蔽物保护下进行灭火,同时要不断喷水冷却气瓶以及周围的着火源;如火势很旺,说明气体泄漏量大,只能冷却着火瓶,待火势减弱再灭火;并将其它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移走, 防止事故扩大。
⑵使用中乙炔瓶着火
瓶阀附近或减压器处着火,可用浸湿的手套.厚布等复盖住火源,关闭瓶阀。当易熔塞处着火且火势较大时:气瓶附近没有火源时,则用灭火器灭火并喷水冷却气瓶,灭火无效而不会造成其它物品的危险则向气瓶喷水冷却,任其烧尽;气瓶附近有着火源时,首先灭火,随后用灭火器向着火瓶灭火并持续喷水冷却。
⑶运输中乙炔瓶着火
如果附近有水沟.水地等,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判断为不能灭火时,尽可能将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迅速报警求救,有人在周围监视,并向公安和消防人员报告着火物是乙炔.车内装载数量.爆炸可能性。
8、人员紧急疏散.撒离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 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立即撤出警戒区域。 公司在办公楼靠近生产区一侧设立“风向标”。疏散人员向上风向的安全地点集中。若事故恶化,所有抢救人员都必须听从指挥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治安疏散组应立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引导居民迅 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9、危险区的隔离
溶解乙炔生产厂区为危险区,在生产区入口处划出警戒线,设立专人警戒,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的进出;进入警戒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手机要关机.严禁火种带入;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交通疏导由治安疏散组采取隔离措施,并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
10、检测、抡险及控制措施
(1) 事故现场采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仪,用以检测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的百分含量。
(2) 当出现火灾或处于紧急状态时,现场操作人员等,应大声呼唤人来,立即采取停机关阀,切断乙炔气体通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等紧急措施,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并按其指示行动。
(3) 采取抡救措施的人员,要沉着冷静,正确判断周围的状况,以及气体泄漏.着火的状况,充分注意气体爆炸.容器破裂.火灾扩散等危险,在正确判断基础上采取事故处置措施,首要的是努力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4)应急救援人员.检测人员必须进入乙炔浓度高的现场时,必须佩戴自吸隔离式呼吸器。
11、现场医疗救护
乙炔火灾爆炸主要危害是烧伤.窒息和遭受冲击波.爆炸物打击等,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自救互救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就医.发生化学灼伤,要立即在现场用清水进行足够时间的冲洗;迅速将窒息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受伤人员立即送附近医院就医。
12、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现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实施保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由抢险抡修组负责,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公司员工实施。
13、应急救援保障
(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2) 本规程和相关救援资料由安全员保管,存放于专用资料盒内。
(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安全运输卡制度的实施,执行挂靠单位的规定。
(4) 落实安全责任制.值班制度.培训演练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个人防护装备。
(5) 本公司抡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及时请求社会力量支援。社会援助队伍进入时,领导小组要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详细告之火灾爆炸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14、应急救援的启动与终止
当发生火灾爆炸或处于紧急状态,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预案的停止执行,并通知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第4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一)充装前的检查
1、待充装的气瓶必须是经过气瓶检查员检查符合充装要求的。
2、检查充装管路、阀门、安全装置及各连接部位均处于无泄漏完好状态。
3、充装管路中的乙炔质量应经化验员化验符合gb6819的要求。
4、充装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安全措施,按《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气瓶的充装容积(指气瓶容积)流速应小于0.015m3/(h.l)。采用强制冷却快速充装的除外。
二)充装中的检查
1、检查喷淋冷却水的水量应均匀、稳定。
2、检查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超装时,必须中断该瓶的充装,移至安全地点检查处理。
3、充装中,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瓶阀和易熔合金塞密封部位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应立即妥善处理。
4、分次充装时,每次充装后的静置时间不小于8h,并应关闭瓶阀。
5、因故中断充装的气瓶需要继续充装时,必须保证充装主管内乙炔气压力大于、等于乙炔瓶内压力时,才可开启瓶阀和支管切换阀。
6、乙炔瓶的充装压力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大于2.50mpa。
三)充装后的检查
1、充装结束关闭瓶阀后,应通过回收系统将充装主管和支管内的乙炔回收。关闭瓶阀和管路阀时应轻缓,严而不紧,防止用力过度。
2、乙炔瓶充装结束后,应逐瓶置于符合要求的衡器上称重,测定瓶内乙炔充装量。乙炔瓶内乙炔充装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a=a—tm
3、乙炔瓶内乙炔充装量应小于等于乙炔瓶内乙炔最大充装量。乙炔瓶内乙炔最大充装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ama*=0.2δ·v
4、乙炔充装量超过最大充装量时,应将乙炔瓶置于衡器上,借回收装置将瓶内超装的乙炔回收到符合要求,否则严禁出售。
5、在正常充装条件下,气瓶单位容积充装量,若低于0.12kg/l时,应将瓶内乙炔回收后送至检验单位处理。
6、气瓶充装后,必须按gb6819规定的验收规则、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分析瓶内乙炔质量并验收。
7、气瓶充装后,必须静置8h以上,然后从同一批中抽取10%的瓶(不少于两只),测定其静置后的压力,静置后的压力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发现有一只瓶装气超过表中规定值时,则同一批应逐只测定。对于超过规定值的瓶装气,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售。
环境温度,℃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静置后压力,mpa
0.50
0.60
0.70
0.80
0.90
1.05
1.20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8、 按gb12137中规定的涂液法,逐只检查瓶阀和易熔合金塞是否漏气。如有泄漏,应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售。
9、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至少包括:充装日期、充装间温度、气瓶编号、实际容积、皮重、实重、剩余压力、剩余乙炔量、丙酮补加量、充装后重量、乙炔充装量、静置后压力、发生的问题、处理结果和操作者签名等。充装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10、认真填写“充装合格证”并将其粘贴于合格瓶装气瓶体明显部位后置于“待发瓶区”;将不合格瓶装气置于“待处理瓶区”。
第5篇 溶解乙炔气瓶瓶内丙酮补加操作规程
1、.检查充装丙酮装置压力表、液位计、充装夹具以及磅秤、真空泵均应完好。
2、将工业丙酮从丙酮库领出,办理出库手续后安全运至丙酮充装处,丙酮的质量应符合gb / t6026一等品的要求。现场存放的丙酮不得超过两桶。
3、淮备好氮气瓶,氮气应符合gb3864中ⅱ类二级要求。检查氮气瓶的减压器应灵敏、准确、完好。
4、新投入使用的乙炔气瓶应检查其具有合格证,及时予以登记、建档、编号、打充装单位钢印标记;应以瓶组形式在真空泵上抽真空至-0.09mpa后关闭瓶阀。
5、将新乙炔气瓶放置于磅秤上,并将秤定在需加丙酮重量上然后用氮气将丙酮充入新瓶,当秤称至平衡时,关闭乙炔瓶阀和氮气瓶阀,放掉余压然后将瓶取下。称重时应按乙炔瓶皮重,再增加卡子和胶圈重量。
6、重复充装的乙炔气瓶补加丙酮前,应逐只测量剩余压力和称重,丙酮补加量按乙炔气瓶皮重(包括瓶帽重量,但不包括胶圈重量)加剩余乙炔量减去充丙酮前称重量计算,然后补加丙酮。
7、乙炔气瓶充装丙酮后必须称重复核丙酮充装量,40乙炔气瓶的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值 0~+0.4kg,超装丙酮的乙炔气瓶要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乙炔。
8、严格控制加压氮气的压力小于0.8mpa。充装丙酮的新瓶应静止24小时再进行乙炔气置换;补加丙酮的乙炔瓶应静置8小时再充装乙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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