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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九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8

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㈠操作准备

⒈洒水灭尘前,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

㈡操作顺序

检查(水管→装置)→洒水灭尘→关好水闸门→收拾水管和工具。

㈢正常操作

⒈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

⒉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⒊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⒋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

⑴冲刷、刷白巷道时,要穿雨衣、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靴等进行工作。

⑵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⑶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⑷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使用刷白机工作时,则无须停电。

⑸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㈣特殊操作

⒈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⒉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方可恢复生产。

㈤收尾工作

交接班:对存在问题要当面交代清楚。

第2篇 综合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防尘工作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采用综合方法减少采、掘、机、运、通等作业过程中粉尘发生量和降低空气中浮游粉尘量,从而创造矿井文明生产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井下测尘工

第2条测尘人员下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测尘仪。使用光电测尘仪,电流、电压、气流量要达到规定值;使用矿用采尘器,要带足予先编号和称重的滤膜纸。测尘员应同时携带瓦斯鉴定器。

第3条对井下产尘点空气中含尘量每半月测定一次。主管防尘工作技术人员依据上述原则,编制每月测尘计划书。使测尘工作按规定进行定点、定时、定位进行。当新水平、新工作面投产或工艺发生变化和新的开采技术、新的防尘手段投入使用,要在一周内对粉尘的发生情况进行评价。

第4条测尘点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使用测尘仪作业。

第5条选择测尘位置总原则是把测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得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米左右,接近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第6条采样器受尘口,要对准风流方向。采样时间须达到仪器量程所规定的时间。

第7条测尘仪、分析天平要定期校正,超过规定允许误差,严禁使用。镉镍电池系易爆品,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充放电。老化电池要妥善处理。

第8条井下严禁拆卸测尘仪器,发生故障上井修理。

第9条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方向操作。

第10条测尘人员有权监督井下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整改处理。

第11条测尘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填写测报表,不得空点漏测,谎报数字。

第3篇 综合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防尘工作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采用综合方法减少采、掘、机、运、通等作业过程中粉尘发生量和降低空气中浮游粉尘量,从而创造矿井文明生产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井下测尘工

第2条测尘人员下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测尘仪。使用光电测尘仪,电流、电压、气流量要达到规定值;使用矿用采尘器,要带足予先编号和称重的滤膜纸。测尘员应同时携带瓦斯鉴定器。

第3条对井下产尘点空气中含尘量每半月测定一次。主管防尘工作技术人员依据上述原则,编制每月测尘计划书。使测尘工作按规定进行定点、定时、定位进行。当新水平、新工作面投产或工艺发生变化和新的开采技术、新的防尘手段投入使用,要在一周内对粉尘的发生情况进行评价。

第4条测尘点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使用测尘仪作业。

第5条选择测尘位置总原则是把测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得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米左右,接近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第6条采样器受尘口,要对准风流方向。采样时间须达到仪器量程所规定的时间。

第7条测尘仪、分析天平要定期校正,超过规定允许误差,严禁使用。镉镍电池系易爆品,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充放电。老化电池要妥善处理。

第8条井下严禁拆卸测尘仪器,发生故障上井修理。

第9条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方向操作。

第10条测尘人员有权监督井下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整改处理。

第11条测尘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填写测报表,不得空点漏测,谎报数字。

第4篇 防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本岗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防尘器工作原理,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2.启动设备前,必须详细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确认无误,方可转车。

3.在检查防尘器上部清洁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巡检设备上下楼梯时,手把牢,脚站稳。

5.及时将磁选的精粉清扫干净,保持精矿槽清洁。

6.保持室内清洁,及时巡检排水管道,保持排水通畅。

7.不准用湿手停起电气设备。

8.不准用手摸正在运行的磁选机各部位。

第5篇 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 熟练掌握矿井充填、注浆系统及其附属装备的结构性能。

第3条 必须保证井上下通讯系统、注浆充填系统及排水系统畅通。

第4条 充填注浆前,要先用水冲洗管路,水量由小到大,确认管路系统畅通后方可给砂(浆),给砂(浆)量要视水压、水量情况逐渐增加直至达到规定的配比。

第5条 充填注浆过程中,井上下要随时保持联系,如果通讯中断,要立即停止给砂(浆),直到通讯正常、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给砂(浆)。

第6条 巡查管路人员发现管路有故障,应立即通知地面停砂(浆),经处理后再注砂(浆)。

第7条 发现砂门子外鼓、变形、漏砂,注浆区域溃浆,泄水系统堵塞等情况时,要立即停砂(浆)进行处理。

第8条 确认砂门子充满后要立即停砂,进行泄压。

第9条 向有火情的残巷、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注砂(浆)时,要随时检查有害气体涌出情况,保证在安全情况下工作。

第10条 充填注浆后,要将管路冲洗干净,放净管内的存水,关闭各闸门。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1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跑沙或溃浆伤人

第12条 看守砂门子的人员要做到眼勤、手勤、腿勤,注意安全。

第13条 巡回检查注砂管路。

第6篇 洒水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固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洒水防尘工。

第二条 洒水防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

2、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

3、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洒水防尘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洒水防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防尘管路、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 《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管路、设施以及防尘的有关规定。

4、了解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要保证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第六条 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

第七条 洒水防尘工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自行决不洒水灭尘。

第八条 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

四、操作准备

第九条 洒水防尘工刷白巷道应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条 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五、操作顺序

第十一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水池+水管+装置)+洒水防尘。

六、正常操作

第十二条 安装管路时,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 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 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防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

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

2、在爆破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3、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

4、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

5、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爆破时产生的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八条 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如下:

1、冲刷、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靴,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等进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4、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

5、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第十九条 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

七、特殊操作

第二十条 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收尾工作

第二十二条 必须认真填写防尘记录

第7篇 通风防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通风防尘工必须经过学习、熟悉风机性能、结构,掌握操作方法,并通晓一般电工知识,会联接电缆,能更换锈丝和开关盒等。

2、不准单独作业,上天井检查时,必须有一人在下部监护。要注意安全、随时预防浮石伤人和炮烟中毒。

3、通风洒水要彻底,距掌子头15米内要浇透碴堆、洗净壁尘,并保持空气清新,避免炮烟熏人事故。

4、每班应对管区内的通风设施普遍检查一次,做好接、补风筒和处理积水拐脖存渣,更换开关保险丝,修理喷雾咀,处理包扎损坏电缆等工作。

5、禁止带点或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更换锈丝要符合规格要求,不得以铜、铝丝代替。

6、联接风筒要“顺、平、直”,其末端距掌子头不得超过10米,天井风筒要接到风筒帽上。

7、存放在井下的备用风筒,要规整地堆放在指定地点,废旧风筒要及时回收入库,不得私自处理。

8、因故没通好风的掌子,要向生产工区交待清楚。

9、班后要填写运转日记,说明本班通风地点和存在问题。

第8篇 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1、每天巡回检查井下主要通风机械的运行情况,确保井下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2、禁止单人进入采空区,对有受污风流和可能缺氧的地段,要佩戴防尘防毒面具。

3、在竖井、溜井、天井上部密闭时要做好防坠落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严禁将风筒挂在电缆电线上。

5、经常检修,维护通风设施,回收和修补旧风筒。

6、局扇的起放要轻、稳,局扇的安装要牢固,局扇的安装不能妨碍矿车运行。

7、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二次,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井下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地表每季度至少一次。

8、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和作业环境的气候,必须达到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氧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温度不得超过28度。

第9篇 通风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负责平巷、切巷、矿斗、硐室等爆破后的防尘工作,冲洗长度15米,检查维修局扇的启动开关,使设备随时能开动。

2.只能在爆破30分钟后,确认工作面无炮烟时,才准进入工作面;洒水前,应开动局扇(先开抽、后开压),检查工作面的松石、脱帮,洒水时站好位置。

3.当独头巷道风筒远,空气不好时,应先通风、排净炮烟后再防尘,确实通风不良,可能会发生闭气时,可以不防尘。

4.爆破后作业面冲洗,必须由外到内,再由内到外反复冲洗两次,矿(岩)石堆要洒湿,做到顶板干净,矿石湿透。

5.及时处理局扇的一般故障,风筒漏风、积水,检查铁风筒口及天井倒三通是否被堵塞。

6.处理通风设备和启动开关时,应切断电源。

7.开动辅扇时,应检查密闭和辅扇运转是否良好,辅扇内有无碎石,杂物、螺丝是否松动,当发现辅扇响声不对时,要及时停止运转,并及时汇报。

8.局扇、辅扇保险丝规格要符合其容量,上保险丝时螺丝要拧紧,当自己无法排除通风设备和开关故障时,及时汇报,派电工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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