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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评审修订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9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评审修订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评审修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安环企管处应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3.2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时。

4.1.2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安监局或其他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修订。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企管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产处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4.2.1.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第2篇 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1 目的

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气生产设施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长周期、高效运行,对燃气生产设施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燃气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 术语

3.1.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1.2 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控制程序

各子公司在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保养等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营运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1燃气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公司建设燃气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骏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设备采购

4.2.1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2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

4.2.3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 燃气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各子公司应建立公司燃气生产设施台帐并负责监督管理。

4.3.2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的校验、检测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3.3可燃气体探测器及二次报警仪须保证处于灵敏、可靠的工作状态。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周进行试验一次,二次报警仪每天手动试验一次。

4.3.4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复。

4.3.5生产场所根据设备工艺的不同,应分别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4.3.6 特种设备严格按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4.3.7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4.3.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4.3.9燃气加臭设施需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燃气输入城市燃气管网前要确认已经加臭,否则不允许输入城市燃气管网。

1. 燃气加臭剂宜采用tht(四氢噻吩)。

2. 燃气加臭浓度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有关规定。

3. 燃气加臭记录与运行记录一起装订后存档,燃气加臭记录保存一年。

4.4 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4.1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燃气设施抢修、抢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燃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等进行管理。

4.4.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 (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4.3操作人员必需做好下列工作:

1.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2.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4.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报主管领导。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4.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生产设施做到:

1. 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2. 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3. 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4.4.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4.4.7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5.相关文件

5.1《燃气设施抢修、抢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

5.2《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

5.3《燃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

5.4《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

5.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5.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第3篇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单位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及时、如实报告经营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负责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从业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

(4)熟悉经营场所、工作岗位危险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新员工应参加岗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法定上岗资格;

4、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和各种明火作业;

2、经营场所不得设有任何生活设施;

3、电线需用护套铜芯软线。严禁乱拉零时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线。

4、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5、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四、危险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险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规定要求;

2、危险品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和氧化性酸类;

3、危险品不应紧靠紧贴电器、开关、插座等用电产品。

五、安全检查制度

经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店面是否超量储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电力布线和电气装置是否有隐患;

4、从业人员是否违章操作;

5、是否在店内违规分装稀释剂、油漆等;

6、是否严格禁烟禁火;

7、顾客是否进店抽烟;

8、店面周边是否有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

9、电线、插排、插座、开关等是否是三无产品;

10、其他

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经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当班的经营场所保洁工作;

3)在经营场所内安规范摆放危险化学品;

4)检查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混放,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完好,发现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立即处理;

5)处理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介质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顾客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说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识;

7)向顾客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

8)做好经营记录。

9)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带手套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10)操作过程中,应当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11)操作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卸车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12)装卸人员禁止穿钉鞋,实瓶和空瓶应当分开存放;

13)气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滚动,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2、采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下生产厂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要危险化学品要粘贴安全标签;

3)要请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3、装卸毒害品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毒害品人员应熟知操作的基本知识;

2)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导致危险化学品外溢;

3)装卸人员在操作时应当佩戴手套、防毒面罩等劳动个人防护用品;

4)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擦脸和眼睛,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用肥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过程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3)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4)装卸人员严禁穿钉鞋;

5)桶装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5、装卸腐蚀品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佩戴护目镜、胶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须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时。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3)使用的工具不能沾染异物和不能产生火花;

4)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七、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

1、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单位的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排出的事故隐患负责报告及落实监控和整改。

3、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跟踪整改落实。

4、本单位每半月组织对本单位的重要部位、重要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5、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相关部门和岗位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进行治理整改,在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6、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7、单位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报告、举报和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8、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表。

9、对于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履行职责时,应当给予积极的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八、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1、在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消除大量事故隐患的:

2、对发现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或者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

3、在本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成绩显善的;

4、对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

5、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成绩优异的;

6、对遵章守法,按规操作,一年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单位对上述6种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现的员工予以经济或者物质奖励。

九、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不适用)分为如下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的事故性质和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7日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单位应当或者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单位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工艺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调查应当根据《企业职工伤亡调查分析规则》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为事故的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制定和提出奠定基础。

6、确定事故的性质形成调查报告;根据市政府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建议和市政府的批复对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对市政府调查报告没有提到的,本单位事故调查组认为需要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建议,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处理。

7、吸取事故教训,单位通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求举一反三,落实调查报告中的整改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轻、微伤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报告,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展开救治措施,拨打120求救或送当地医院救治。

2、发生重伤、死亡以上事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求救;(诺重伤、死亡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应当拨打110、119、120,向社会应急救援机构求援),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个小时内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可靠的控制危险源,并立即报告本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上报至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长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安监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和质监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这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紧接着,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受害人员,应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救护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选择有利地形,展开现场急救,应至少2-3为一组的集体行动,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疏散组同时紧急疏散,由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面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人员周边区域内人员、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并将这些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排除灾患,消除危害后果,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的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及时组织人员消除,消除危害后果。泄漏物处理,可采取围堤堵截、稀释覆盖、收容,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及时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第4篇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制度为三班制。为了保证安全、正常地进行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安全和组织管理方面考虑了以下制度。

1.1组织管理

1、建立抽放瓦斯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施工队伍,负责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瓦斯抽放泵房的设备和管路系统除日常检查外,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3、在各抽放主管和分支管路上安设瓦斯流量、浓度、负压等检测装置,同时还配备专人定期进行巡回检测、放水和管路维护,以便掌握不同地点的抽放状况。处理管路积水和漏气,以保证管路畅通无阻。

4、对抽放方法及其有关参数,需在抽放实践中进一步考察和验证,以便确定合理的综合抽放方法。达到合理布置钻孔,提高抽放效果。

5、抽放泵站的值班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使其熟悉瓦斯抽放的有关规定,掌握各种仪器、仪表和抽放设备的用途及其操作程序。

1.2瓦斯抽放组织机构管理

为了加强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矿井应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各类业务人员。这些人员在瓦斯抽放方面大致可分为:

1、技术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的管理、设计、技术指导工作。

2、井下打钻施工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钻孔、其它钻探孔的施工。

3、管线工程施工、维修人员:负责瓦管线及抽放系统各种设备的安设、维修、调整、更换等。

4、检测人员:负责对矿井抽放系统、钻场、管线、主要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抽放系统的测试、调整、试验、数据、资料的记录和整理等安全技术性管理工作。

1.3抽放瓦斯泵站管制度

1、抽放泵房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小于50m,泵房及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泵房需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瓦斯出口排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3、泵房必须有防火、防雷电、防管路回火爆炸的安全装置。

4、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施,至少应有一套备用。

5、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6、泵房必须有直通硪调度室的电话,必须有检测管道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仪器、仪表。

7、泵房检测各种抽放参数的要求:管道瓦斯浓度、抽放负压、流量、温度每二小时测定一次,抽放泵进、出水量温度每班测定一次。

8、泵房室内瓦斯浓度采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测,仪器吊挂于抽放泵上方1.5m处,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发出声光报警,此时值班司机必须立即停止抽放泵运转,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按规定经常检测各种抽放参数,并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0、泵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11、泵房除值班人员、安装维修人员、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12、抽放瓦斯泵应按矿山机电“四大件”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无计划停泵,有计划停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3、抽放瓦斯泵运行期间,要保证供水的压力和水量,使泵的进水温度不超过

30度,出水温度不超过40度。

14、抽放瓦斯泵必须按生产厂家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能正常运转。

15、泵房检测各种抽放参数的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校正,保证检测参数准确。

16、泵房必须有抽放系统图、管网布置图、供电系统图、抽放泵检测记录、值班记录、抽放参数检测记录、抽放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抽放钻场管理

瓦斯抽放工作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促进煤炭生产实现“长期、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措施之一。预抽煤层瓦斯是抽放瓦斯的主要方法。为实现“稳定、协调”,必须加强抽放钻场管理。

(一)、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工作是抽放钻场管理的中心工作,它包括钻场设计和施工管理、巡回检查、文明化生产等。

1、钻场设计

抽放瓦斯钻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瓦斯不能积聚和超限,必须要便于施工和管理。

a、钻场设计必须满足扩散通风要求和钻孔布置、钻孔操作的需要。

b、布置钻场位置的岩层应完整、不破碎,断面符合施工要求,支护、无空帮、空顶,开孔岩壁要平直,以利钻孔施工、封孔和安设瓦斯管。

2、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是指瓦斯抽放钻场掘出后,在钻孔施工中除人员合理安排及钻机、钻具配套使用等管理工作外的全过程管理。

a、现场必须有瓦斯钻孔设计图板和说明书,并标明钻孔数目、位置间距、方位、角度、孔径、孔深、封孔长度、封孔材料、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等,并要求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中严格遵守。

b、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具体地点提出具体措施,提出操作人员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发生意外时的处理方法,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路线等。

c、在钻孔施工中,每班必须有钻孔施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年、月、日、班次)、孔径、进尺、岩性变化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便有关人员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d、抽放瓦斯钻孔施工过程中第一个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实行先封孔,然后钻进第二个孔,避免孔内瓦斯大量涌入钻场,造成瓦斯积聚和超限。

e、在钻场施工完毕后,要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钻孔方可正常投入使用。

f、钻孔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严密封堵,不得泄漏。钻场全部钻孔验收后,要撤出钻机,将钻场及周围的淤泥、积水清理干净,安设钻场抽放集中管、放水装置,并使之与抽放系统联网。

g、所有抽放钻场都必须设置栅栏,使其与巷道分隔,同时设置免进牌,除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钻场。

3、巡回检查

在钻场投入使用后,由于受采动影响会使钻场的状态、瓦斯流量、瓦斯浓度、压力等发生变化,而影响抽放效果。因此,巡回检查是钻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巡回检查时,应指定专人携带测试仪器进行检查。同时钻场必须设置测量牌板、检查牌板、原始记录、压差计等。测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要逐个对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认真填写检查牌板和记入测试检查记录中。

a、测量牌板填写瓦斯抽放浓度、抽放负压、测定时间、抽放量(混合量、纯量)、瓦斯管内外温度、检查人员姓名。要求每旬检查填写一次。

b、原始记录板填写钻孔施工时间、孔数、角度、钻孔长度、孔径、封孔长度、封孔材料等。原始记录板在钻孔施工完毕后填写。

c、检查牌板填写钻场内外瓦斯浓度、检查时间、钻场内外温度等,要求每日巡回检查一次。

d、每个钻场都要在钻场支管上留观测孔(直径8-10mm),以便于进行检查测试,平时观测孔应封堵严密不漏气。

(二)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瓦斯抽放管理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及时发现瓦斯测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防止发生各种事故。

1、抽放管理检查

瓦斯安设要求尽可能直,并靠帮、靠顶,有合理的流水坡度,吊挂,垫墩齐全牢固,在适宜的地点放置探水器,插管、孔壁不漏,经常有专人检查维护。

a、检查吊丝、垫墩是否齐全、牢固,发现缺吊丝、少垫墩或不牢固时,应及时补齐全并坚固,防止管线塌落。

b、检查管路是否跑、漏气和水堵(积水),已经发现跑、漏气和水堵要立即处理。

c、检查安设瓦斯管线的巷道是否安全,发现问题不能正常进行检查时,必须即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钻场检查

钻场检查是定期按时测定钻场抽放负压、瓦斯流量、温度、气体成分,随时掌握钻场(密闭)的抽放状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a、钻场(密封)抽放瓦斯浓度低于20%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b、钻场(密闭)抽放必须设置调控阀门,以便及时调整抽放负压和抽放流量。

c、对密闭(采空区)抽放负压要及时而适宜地进行调控。因为受采动影响,采空区围岩也在活动,密闭受矿压作用也将会产生变形、漏气,使抽放瓦斯浓度降低,而且由于漏气供氧还会引起采空区内煤炭自燃发火或瓦斯爆炸。因此,必须对采空区的抽放负压、气体温度、气体成分、一氧化碳浓度严格控制。在检查测定中一经发现温度超过50℃、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5%,应及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并报告矿调度室。

3、采空区抽放瓦斯防火措施

在煤层属低变质烟煤,发火期短,自燃倾性强的矿区,在抽放瓦斯中稍有不慎聚会造成采空区自燃发火和瓦斯爆炸。为了做到采空区安全抽放瓦斯,除提高密闭质量、加强维护管理外,还必须有一套适合采空区的防灭火要求的技术措施。常用而有效的措施有注水、注阻化剂、注黄泥浆和注惰性气体等。

1.5抽放过程中对采空区的撤、装管路时的管理

1、所有参见采空区密闭墙施工及抽放管路撤装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施工的岗位作业标准,熟知瓦斯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把关。

3、密闭墙及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必须停工,采取措施处理瓦斯。

4、在采空区密闭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铜质工具,以防火花产生。

5、在管路安装及拆除时需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6、为确保安全,埋入密闭墙的一段管路不回收。

1.6抽放瓦斯管路管理

1、新安瓦斯管路,必须进行管路设计。

2、设计内容包括:

a、设计条件,包括:产量、工作面、瓦斯总抽量。抽出率、管道新增量、回撤量、调整量、资金渠道应列表明细。

b、管路设计,包括:管路系统、管路规格、材质、数量、安装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

3、瓦斯管材必须采用国家定型管材。也可采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经批准用的塑料管。

4、管道安装:

a、管道需根据现场条件采用各种可靠装置固定,既要保证巷道不因管道敷设影响安全生产,又要保证巷道在使用中不危机管道的安全使用。

b、管道安装平直,变径地点采用过渡接头。

c、主干管离地高度要求0.5m。受巷道高度限制的支离地垫高大于0.3m。管道与巷道帮壁的距离应大于0.3m。严禁与带电物体接触。

d、管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用高压水或压风进行排渣冲洗并进行漏气试验,试验压力达到抽放设备能力的2倍。严禁采用负压漏气试验。

e、管道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图表。

5、钢管安装完毕后要作防腐处理。以后2-3年防腐处理一次。

1.7报表管理

采购瓦斯的报表管理是抽放瓦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报表可以反映出抽放瓦斯状态,掌握抽放系统的各种数据,瓦斯工程进度,平衡抽放瓦斯与采掘关系是抽放瓦斯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抽放瓦斯报表分为钻场施工工程报表,抽放瓦斯报表及综合报表等(主要的报表格式见附表)。

1、钻场施工工程报表

钻场施工工程报表反映了钻孔施工情况,其包括:

a、钻探工程逐日进度表

b、钻探工程累计进度表

c、钻探工程月报表

d、钻探进尺表

e、钻探原始记录表

2、抽放瓦斯报表

抽放瓦斯报表是抽放瓦斯管理的主要内容,通过抽放瓦斯报表可以及时掌握抽放瓦斯浓度、抽放负压、抽放量、瓦斯泵的运行状况等参数,根据抽放瓦斯报表可以合理地对抽放系统、区域、钻场进行调控,平衡抽放,其包括:

a、抽放瓦斯测定记录,其中有钻场瓦斯流量实测原始记录、区域瓦斯流量实测原始记录、瓦斯钻孔原始记录。

b、抽放瓦斯量累计表、瓦斯泵停、开时间记录。

3、综合报表

综合报表是将矿井抽放瓦斯情况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供有关部门掌握抽放瓦斯状况,平衡与抽放瓦斯有关的生产的报表,其包括:

a、月份抽放瓦斯工程完成统计表;

b、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月报表;

c、抽放瓦斯月报表。

第5篇 燃气站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1. 工作任务及内容

(1) 将燃气安全、不间断、稳定地供给用户。

(2) 经常对站区工艺管线、庭院及外线管网地下构筑物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燃气供应设施的完好。

(3) 及时、迅速地排除用户,站区、管网出现的各类设备故障。

(4) 经常巡视燃气管线,及时发现管线上及闸门井、抽水井上有无违章建筑,并作处理。

(5) 定时排放抽水缸内积水。

(6) 配合完成物业公司下达的燃气施工项目。

(7) 建立客户维修登记卡,及时处理报修项目。

(8) 详细记录站内燃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做维修记录。

2. 燃气站运行管理规定

(1) 运行人员职责

1) 熟悉燃气站工艺流程及外线管网走向。

2) 了解液化气储罐,蒸发器,烃泵等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

3) 定时对站区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消防水的使用,站区供电,照明设施的控制系统。

5) 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

6) 掌握常用维修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够从事常规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

(2) 交接班制度

1) 每班结束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

2) 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结束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交接班组织工作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代班长负责。

3) 交接班时由两班次人员共同检查运行记录;设备状态,截门开关情况,储罐压力,温度,液位情况。

4) 上一班次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明,本班内发现处理了哪些问题,遗留问题,继续运行时应重点注意哪些部位。

5) 交接班人员认真检查现场后,双方代班长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6) 当班人员应完成本班任务。本班次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在本班内消除;如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 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在接班人员签字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8) 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毁,并留档存查。

3. 燃气站岗位责任制

(1) 站长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燃气法规,法令,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站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

2) 在保证日常生产的同时,负责解决日常发生的技术问题或向有关部门请示,并将问题及时反映给上级主管部门。

3) 负责制定燃气站综合管理制度及设备保养规程并不断完善。

4) 根据工作计划,定出燃气站生产运行安全保证制度,职工教育的具体计划,并定期组织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的检查工作。

5)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在本岗做出贡献的职工,纠正违反制度的现象。

(2) 燃气站运行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城市燃气法规、法令,在主管领导带领下,负责燃气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

2) 根据用户用量变化,针对各季节温度的变化摸索总结出蒸发器工作的规律。

3) 做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安全消防检查记录。

4) 接受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正确使用各种维修工具。

5) 定期巡视站内燃气管线,燃气设备,有无泄漏,定期排放抽水缸,检查阀门井有无泄漏燃气管线上有无违章建筑。

6) 负责进油等日常生产工作。

第6篇 生产装置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第一节 预防中毒的技术措施

不论有毒物质以何种状态存在,若逸散到空气中(或与人体直接接触)并超过国家容许浓度,就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所以,预防毒害的出发点是减少有毒物质来源,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以减少毒物与人体的接触机会。

一切预防尘毒危害技术措施的基本原则是:1.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数量;2.减少尘毒散发面积;3.减少尘毒物质的扩散动力;4.通风除尘、空气净化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5.减少操作人员在有尘毒环境中的暴露次数与暴露时间;6.加强个体保护(加强操作者呼吸器官、眼、口和皮肤的保护)。具体措施分术如下:

第一条、防毒的技术措施

1、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在化工生产中,使用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或剧毒物质则是从根本上消除有毒物质危害的有效措施。

例如以酒精甲苯或石油副产品抽余油代替苯作溶剂;以环已基环乙醇酮代替刺激性较大的环乙醇等,这些稀释料的毒性较所代替稀释料的毒性要小的多。

在防腐喷漆中,以云母氧化铁防锈底漆代替了大量含铅的经丹防锈底漆,从而消除了铅害。在镀钢、镀锌中以磷酸钠代替氰化物等。

2、采用安全的工艺路线。

采用安全的危害性小的工艺路线以代替危害性较大的工艺路线,也是防止毒物危害的根本措施。这种工艺路线的改变,包括原料路线的改变和工艺方法的改变,借以消除有毒原料和有毒副产物所带来的危害。

例如,在环氧乙烷生产中,以乙烯直接氧化制环氧乙烷代替了用乙烯、氯气和水生成氯乙醇进而同石灰乳反应生产环氧乙烷的方法。从而消除了有毒有害的原料氯和中间产物氯化氢的危害。

有些工艺改造,消除了副产物带来的危害,例如甲烷直接氯化制卤烃,常有副产氯化氢生产,若有氧化法代替直接氧化,就可去掉副产氯化氢气体的危害。

3、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

在从事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中,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温度、压力),对于预防有毒物质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降低生产过程或操作环境的温度会降低有毒物质的蒸发量,若降低系统压力或形成负压则会降低有毒物质的扩散逃逸能力,进而减少物质的蒸发量。在生产中有毒物料的储存、运输、包装以及有毒气体的发生装置,均可采用这类措施。

4、以机械化、自动化代替笨重的手工操作,不仅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减少了工人与有毒物质的接触机会,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例如:以泵、压缩机、皮带、链头等机械输送代替人工搬运;以破碎机、球磨机等机械设备代替人工破碎、研磨;以各种机械搅拌代替人工搅拌以及机械化包装代替人工包装等等。

机械化是自动化的前提,在手工操作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进而实现自动化,使工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得到更进一步的解放,并为劳动条件的改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包装自动流水作业线可以解决曲折、低效率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法,降低室温可以减少农药的挥发,改善环境,对于包装过程中瓶子破损,洒漏出来的液体农药可以集中过滤处理,不仅减少了室内空气中毒物的含量,而且可以减少水的污染。

5、以密闭、隔离操作式代替敞开式操作。

在化工生产中,敞开式加料、搅拌、反应测温、取样、出料以及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等等过程中,均会造成大量有毒物质散发、外逸、毒化操作环境并危害人体。

对于能散发出来的大量有害物质的操作过程,采取密闭的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是十分有效的。如,有害物质的密闭输送;化学反应在密闭容器中进行;反应的密闭加料、密闭出料过程中的密闭取样等均可大大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

在密闭过程中,一方面是将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安全密封起来,一方面只是将散发源密闭。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密闭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在操作方便的地方设一个封闭性较好的小室,操作者可在里面进行隔离操作。也可将整个生产过程与操作者隔离。从而使操作者减少与有害物质的接触机会。

6、以连续化代替间歇式操作。

生产过程的连续化不但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也简化了操作程序,为反应物料的密闭创造了条件,对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减少厂房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间歇操作、生产间断进行,需要经常的配料加料,频繁地进行调节、分离、干燥除料、粉碎和包装,几乎所有的单元操作都要靠人工进行,反应设备时而敞开时而密闭或者无法密闭,尤其对危险性较大和使用大量有毒物质的工艺过程,使操作人员接触毒物的机会增多,并且间歇操作增加了劳动强度。

若以连续化操作代替间歇操作,就消除了上述弊端,如采用板框式压滤机进行物料过滤就是一种间歇操作,每压滤一次物料工人就得拆一次滤板、滤框以及清理安放滤布等,直接接触大量物料并消耗了大量体力,若采用连续操作的真空吸滤机,操作人员只需观察吸滤机运转情况,调整真空度就可以了。

7、采用新的生产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研究,采用新技术以消除尘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例如,采用电泳涂漆、表电喷漆代替手工喷漆,避免苯中毒。采用无氰电镀法防止氰化物的中毒,采用硅整流代替汞整流,以金属阳极代替汞银电解消除汞害等。

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使生产在连续化、自动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全过程的程序控制,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此外,在生产装置设计中,考虑有毒区域和无毒区域的隔离;缩短流程,减少管通,阀门(加料、出料阀、放空阀、取样阀)法兰连接。

管道、设备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膜处理,在其内部形成一层化学薄膜以防腐蚀泄漏。还可以在管道、设备的物料中加入一种对物料性质没有影响的增加剂,使其在泄漏处与空气接触自行固化而堵塞泄漏处。

不断研究改进设备密封形式,研制采用耐高温(低温)、耐腐蚀、耐磨的新型增料和垫片,不断提高设备设计制造水平,改善设备连接处的严密性,以及机械(端面)密封、粉料封闭、液封、气流密封技术的采用均可防止有害物质的扩散。

此外,设备严格按计划检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是减少毒物危害十分重要的管理措施。

第二节 安全操作规程

应按制度汇编中《装置停工安全制度》《装置检修安全制度》《装置开工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1、取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应积极配合化验人员取样,认真检查所取样品与取样瓶、袋是否相对应,为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应按规定对取样瓶、袋进行置换。

1.2取气体样时,要站在上风向,先向外喷两次,放尽所存残液和气体。

1.3取汽油、柴油等轻质油品时,取样阀开度不宜过大,并将取样口没入液体中,以免液体飞溅,防止流速过快,产生静电积聚。

1.4取样时佩带劳保用品的要求:

1.4.1取样时,着公司统一发放的长袖工作服;

1.4.2取液化气等能有冻伤伤害类样时,要戴棉手套或布手套,受套长度要盖过袖口;

1.4.3取酸、碱等有腐蚀性样时,要戴长袖耐酸手套,戴防护眼镜,不准穿凉鞋、四季鞋(有孔);

1.4.4取剧毒物品样时,要穿特维强防护服、戴浸塑手套、戴防毒面具;

1.4.5取高温物品样时,要戴棉手套或布手套,受套长度要盖过袖口,不准穿凉鞋、四季鞋(有孔);

1.5分馏岗位取油浆、原料油等重质、高温油品时,取样口易堵塞。应首先用蒸汽暖线或将阀门活动数次,待有液体流出时,及时关小阀门,严禁开度过大外溅引起重油自燃或造成烫伤事故。

1.6取样时,取样口堵塞,如果介质是易燃、可燃物品,不要用非防爆工具敲打,要先切断上游阀门,用防爆工具拆下,处理好后,再装上。

2、配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严格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催化稳定精制区使用防爆工具。

2.2严格控制配剂过程中应遵循的指标。

2.3严禁在配剂过程中带入杂质等异物,以免引起管路堵塞。

2.4配剂完成应做好记录。

2.5大桶(150kg及以上)搬运时,要至少有两人参加。

3、刮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装置内循环水池的清洁和装置外排污水达标排放,每班对循环水明沟、每天零点班对污油井进行刮油。

3.1刮油时,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3.2刮油操作时,轻拿轻放,避免器具与液体摩擦产生静电,引发火灾。

3.3刮油作业时清出的污油及时倒入污油车内,并定时清理污油车。

3.4刮油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机泵加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严格执行“三级过滤”。

4.2加油时,注意力要集中,确认好离身体机泵转动部位有一定距离。

4.3车间女工上班时必须将长发放于安全帽内。

4.4加油时,拿漏斗的手(或离机泵最近的手)不得戴手套。

4.5在给热油泵加油时,防止触及高温部位发生烫伤事故。

5、配电室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5.1在工作前工作人员要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例如:穿长袖工作服、系好钮扣、拉好拉链等

5.2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工作,一人监护,一人作业,监护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监护人因事离开现场时,需停止作业或交由能胜任此工作的人员代替,并交待清楚工作情况。

5.3工作前必须办证,并落实好安全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附近带电位置能隔离的一定要隔离,能断电的一定要断电。

5.4在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一定要精力集中,身体的各部位不要触及配电柜。

5.5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以免工具遗留在工作位置发生事故。

5.6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停电、验点、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后,方可工作。

第二节 中毒抢救措施

化工生产和检修现场的急性中毒,多是在现场突然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于设备损坏或泄漏致使大量毒物外逸所造成的。我们若能及时、正确地抢救在化工生产、检修现场中所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对于挽救重危中毒患者生命、减轻中毒程度、防止合并症的产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争取了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一条、一般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应遵循下列原则:

1、救护者应做好个人防护

急性中毒发生是毒物多由呼吸系统和皮肤侵入体内。因此,救护者应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首先要做好个人呼吸系统和皮肤的防护,佩戴好供氧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和防护服。如中毒者系坠入罐或贮槽中,则需穿好胶皮防护服,系上安全带,然后进行抢救。否则,由于匆忙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非但不能救护中毒者,救护者也会中毒,致使中毒事故扩大。

2、切断中毒来源

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救护外,同时应侦察毒物来源,采取果断措施(如,关闭泄漏管道的阀门、加堵盲板、停止加送物料、堵塞泄漏的设备)切断来源、防止毒物继续外逸、开启门、窗以及采取中和处理等措施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

(1)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在抢救搬运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能强拖硬拉以防造成外伤,致使病情加重。

将重毒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以后,要松解患者颈、胸部纽扣和腰带,以保持呼吸畅通,同时要注意保暖和保持安静,严密注意患者神志、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功能变化。

(2)消除毒物防止沾染皮肤和粘膜。当皮肤受到腐蚀性毒物灼伤,不论其吸收与否,均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消毒,防止伤害加重。

a、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等。

b、立即清除被污染的衣服、皮肤、清除皮肤表面的化学刺激性毒物,冲洗时间要求达15至30分钟左右。

c、如毒物系水溶性,现场无中和剂,可用大量清水冲洗。用中和剂清洗时,酸性物质用弱碱性溶液冲洗。碱性物质用弱酸性溶液冲洗。非水溶性刺激物的冲洗剂,需用无毒或低毒物质。注意防止冲洗剂促进毒物的吸收及冲洗剂本身所致的吸收重毒。

如遇水能反应的物质,应先用干布或其他能吸收液体的东西抹去沾染物,再用水冲洗。

d、对粘稠的毒物,可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尤其注意皮肤皱折,毛发和指甲内的污染。

e、较大面积的冲洗,要注意防止着凉、感冒、必要时可将冲洗剂保持适当温度,但以不影响冲洗剂保持适当温度,以不影响冲洗剂的作用和及时冲洗为原则。

(3)毒物经口引起人体急性中毒。若毒物为非腐蚀性者,应立即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清除毒物。对某些毒物也可使其变成不溶的物质以防其吸收。如氯化钡、碳酸钡中毒,可口服硫酸钠,使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钡盐成为硫酸钡而沉淀。

4、促进生命器官功能恢复

中毒患者若停止呼吸,则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方法有压背式、振臂式和口对口(鼻)式三种。最好采用口对口式人工呼吸法。其方法是,抢救者用手捏住患者的鼻孔,以每分钟12-16次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气或使用苏生器。同时针刺人中、涌泉、太冲等穴位。注射呼吸中枢*,可可拉明或洛贝林。

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复苏胸外挤压。将患者放平仰卧在硬地或木床上。抢救者在患者一侧或骑跨在患者身上,面向患者头部,用双手以冲击式挤压患者胸骨下部部位,每分钟60-70次,挤压时应注意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发生肋骨骨折,血气胸等。除挤压外,心腔内注射三联针(贤上腺素、异两上腺素、去甲贤上腺素)或新三联针(贤上腺素1毫克、利多卡因50毫克至100毫克继之以5%碳酸氢钠20-40毫升心腔内注射)。

5、及时解毒和促进毒物排出

发生急性中毒应及时采取各种解毒措施,降低或消除毒物对机体的作用。如采用各种金属络合剂(依地酸二钠钙及其同类化合物、硫基络合物以及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钠等其他络合剂)与毒物的金属离子络合成稳定的有机化合物,随尿液排出体外。

又如氰化氢中毒,首先吸入亚硝酸异戌酯,并立即静脉缓慢注射3%亚硝酸钠10-15毫升,以同一针头再注射25-50%硫代硫酸钠50毫升;光气中毒静脉注射20%的乌洛托品20-40毫升;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可采用阿托品及氯磷定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静脉注射。急性苯胺或硝基苯中毒,可用1%美兰解毒剂治疗。

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可立即吸入氧气,不但可缓解机体缺氧,也能促进毒物排出。

采用中和毒物及其分解产物的措施,如甲醇中毒、酸中毒是主要监床症状之一,可采用碱性药物纠正。甲烷或碘甲烷在体内可分解成酸性产物,急性中毒时也可用碱性药物治疗。

此时,尚可利用利尿,换血疗法以及腹膜透析或人工肾等方法,促进毒物尽速排出体外。

第7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 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

3.3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 程序

4.1制订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1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评审

4.2.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2.2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2.3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2修订

4.2.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2.2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5宣传培训

4.5.1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8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 加油操作规程

1、 加油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加油机操作人员进入操作现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毛料服装和使用该类物质的墩布,不得穿底部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机起动计数器加零过程中,不得打开油枪开关。

4、加油理要做到精心操作,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注油口,防止油的渗漏、溅洒。

5、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机,不得折弯加油软管,不得将软管拉到极限位置。

6、加油过程中随时注意加油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加油,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7、加油机不得带病运转,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

8、发现或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加油。

9、雷击天气应停止加油。

10、停止作业应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

11、操作规程

(1) 准备:

a. 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b. 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锁后再行打开。

c. 您好!请问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时将加油机泵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

(2) 加油

定量加油:

a.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b.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c.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d.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非定量加油:

e.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f.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3) 结算

a.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b.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时找零。

c.收取定点加油记帐卡(单)。

(4) 清理

a.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b.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c.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应清理手中油票、现金、记帐卡(单),及时上缴收银台。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卫生。

二、计量操作规程

(1)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b.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

c.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d.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e.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f.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g.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h.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i.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量表中。

(2)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不大于0.5度。

b.油面平稳后再进行计量。

c.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缺罐液面高度测量。

(3)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a.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b.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c.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d.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s后提尺。

e.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f.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g.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h.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4)油品温度测量

a.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b.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c.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d.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大数。

e.使用分度值为0.5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摄示度;使用分度值为1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摄示度。

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5)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a.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b.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风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c.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

d.测量油样的温度。

e.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三、卸油操作规程

(1)准备

a.送油罐车时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b.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村,将罐静置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2)验收

a.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b.卸油员登上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应报告站长,拒绝接卸。

c.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超过定额损耗,但在规定的0.2%互不找补幅度内,可直接接卸;超过定额损耗,又超过互不找补幅度,应报告站长,通知发货油库派计量员共同复测,复测结果记录在案,油品应予接卸,超耗待行处理。

d.逐项填写进站油品核对单,由驾驶员、卸油员双方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3)卸油

a.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b.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c.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d.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e.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f.卸油完毕,卸油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g.引导油罐车离站。

(4)卸后工作

a.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b.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现场。

c.根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分罐保管帐。

遇雷雨或高温情况禁止卸油。

四、 开票规程

(1) 销售

a. 使用文明用语,询问顾客要求,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性能、价格。

b. 整装油品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规格、数量、确认包装是否完好。

c. 加油票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复合数量。

d. 记帐卡销售: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与购油单位签定供销合同;根据合同按购油单位开立记帐卡(单)并留存单样;建立记帐卡单位档案,将记帐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车号存档;将记帐卡(单),按油品编码进行分类保存。

(2) 收款

a. 收取现金与加油结算现金收取相同。

b. 收取支票时,查验支票无折损,印鉴清晰齐全,日期、用途无涂改后,登记持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面填写支票,待款到帐后付油(或油票)。

(3) 开发票

a. 根据客户购油数量、金额开据发票。

b. 根据加油员提供的加油数量开据发票。

c. 当加油员提供加油金额时,须按单价转化为升数,并取整再开据发票。

d. 开据发票应项目齐全,无涂改现象。

e. 将发票联交给顾客,并文明送客。

(4) 结帐

a. 汇总当班所收现金、支票总额,与已开票总额相核对。

b. 汇总现金、支票、油票、记帐卡(单)等购油形式加的汽油、柴油数量,与泵码数相核对。

c. 汇总核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等石油产品及其他商品销售数量金额。

d. 依据开票及实际销售各类成品油的数量、金额编制当班销售成品油日报表及其他商品日报表。

五、 记帐规程

(1) 进货记帐

散装油品

a. 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b. 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c. 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存日记帐。

整装油品及其他商品

a.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b.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c.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存日记帐。

(2)销售记帐

散装油品

a. 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油品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b. 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收发存明细帐、分罐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整装油品

a. 依据销售日报表整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库存分类保管帐。

b. 依据销售日报表中其他商品的销售量,登记其他商品明细帐。

六、 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检查加油机运转是否正常及有无渗漏油品现象,并要保持加油机的整洁。

2、 无技术监督部门发放合格证的加油机,或计量器无技术监督部门铅封,或铅封不完整的加油机,不得给用户加油。

3、 加油员在启动加油机前,汽车必须灭火并打开油箱盖后方可启动加油机。

4、 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方可加油,加油中油枪不得交给顾客,由顾客自行加油。

5、 加油过程中,应注意加油机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清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6、 加油员加油时要精神集中,严防油品洒冒。

7、 操作加油机时要注意油枪轻拿轻放,加油胶管不得拆扭,或强行拉长,不得用油枪支撑身体,防止损坏设备。

8、 加油作业中,如遇有暴雨、雷电时应暂时停止作业。

七、 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是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消防组织分工

指挥:**** ****

报警:**** **** ****

断电:****

扑救:在岗全体员工

重点部位负责人

油罐:**** **** 油机:**** ****

配电盘:**** 煤气灶:**** ****锅炉:****

第9篇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每三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人员、班组长进行,由生产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3、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5、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第10篇 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11篇 生产装置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一节     预防中毒的技术措施

不论有毒物质以何种状态存在,若逸散到空气中(或与人体直接接触)并超过国家容许浓度,就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所以,预防毒害的出发点是减少有毒物质来源,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以减少毒物与人体的接触机会。

一切预防尘毒危害技术措施的基本原则是:1.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数量;2.减少尘毒散发面积;3.减少尘毒物质的扩散动力;4.通风除尘、空气净化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5.减少操作人员在有尘毒环境中的暴露次数与暴露时间;6.加强个体保护(加强操作者呼吸器官、眼、口和皮肤的保护)。具体措施分术如下:

第一条、防毒的技术措施

1、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在化工生产中,使用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或剧毒物质则是从根本上消除有毒物质危害的有效措施。

例如以酒精甲苯或石油副产品抽余油代替苯作溶剂;以环已基环乙醇酮代替刺激性较大的环乙醇等,这些稀释料的毒性较所代替稀释料的毒性要小的多。

在防腐喷漆中,以云母氧化铁防锈底漆代替了大量含铅的经丹防锈底漆,从而消除了铅害。在镀钢、镀锌中以磷酸钠代替氰化物等。

2、采用安全的工艺路线。

采用安全的危害性小的工艺路线以代替危害性较大的工艺路线,也是防止毒物危害的根本措施。这种工艺路线的改变,包括原料路线的改变和工艺方法的改变,借以消除有毒原料和有毒副产物所带来的危害。

例如,在环氧乙烷生产中,以乙烯直接氧化制环氧乙烷代替了用乙烯、氯气和水生成氯乙醇进而同石灰乳反应生产环氧乙烷的方法。从而消除了有毒有害的原料氯和中间产物氯化氢的危害。

有些工艺改造,消除了副产物带来的危害,例如甲烷直接氯化制卤烃,常有副产氯化氢生产,若有氧化法代替直接氧化,就可去掉副产氯化氢气体的危害。

3、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

在从事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中,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温度、压力),对于预防有毒物质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降低生产过程或操作环境的温度会降低有毒物质的蒸发量,若降低系统压力或形成负压则会降低有毒物质的扩散逃逸能力,进而减少物质的蒸发量。在生产中有毒物料的储存、运输、包装以及有毒气体的发生装置,均可采用这类措施。

4、以机械化、自动化代替笨重的手工操作,不仅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减少了工人与有毒物质的接触机会,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例如:以泵、压缩机、皮带、链头等机械输送代替人工搬运;以破碎机、球磨机等机械设备代替人工破碎、研磨;以各种机械搅拌代替人工搅拌以及机械化包装代替人工包装等等。

机械化是自动化的前提,在手工操作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进而实现自动化,使工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得到更进一步的解放,并为劳动条件的改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包装自动流水作业线可以解决曲折、低效率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法,降低室温可以减少农药的挥发,改善环境,对于包装过程中瓶子破损,洒漏出来的液体农药可以集中过滤处理,不仅减少了室内空气中毒物的含量,而且可以减少水的污染。

5、以密闭、隔离操作式代替敞开式操作。

在化工生产中,敞开式加料、搅拌、反应测温、取样、出料以及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等等过程中,均会造成大量有毒物质散发、外逸、毒化操作环境并危害人体。

对于能散发出来的大量有害物质的操作过程,采取密闭的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是十分有效的。如,有害物质的密闭输送;化学反应在密闭容器中进行;反应的密闭加料、密闭出料过程中的密闭取样等均可大大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

在密闭过程中,一方面是将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安全密封起来,一方面只是将散发源密闭。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密闭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在操作方便的地方设一个封闭性较好的小室,操作者可在里面进行隔离操作。也可将整个生产过程与操作者隔离。从而使操作者减少与有害物质的接触机会。

6、以连续化代替间歇式操作。

生产过程的连续化不但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也简化了操作程序,为反应物料的密闭创造了条件,对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减少厂房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间歇操作、生产间断进行,需要经常的配料加料,频繁地进行调节、分离、干燥除料、粉碎和包装,几乎所有的单元操作都要靠人工进行,反应设备时而敞开时而密闭或者无法密闭,尤其对危险性较大和使用大量有毒物质的工艺过程,使操作人员接触毒物的机会增多,并且间歇操作增加了劳动强度。

若以连续化操作代替间歇操作,就消除了上述弊端,如采用板框式压滤机进行物料过滤就是一种间歇操作,每压滤一次物料工人就得拆一次滤板、滤框以及清理安放滤布等,直接接触大量物料并消耗了大量体力,若采用连续操作的真空吸滤机,操作人员只需观察吸滤机运转情况,调整真空度就可以了。

7、采用新的生产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研究,采用新技术以消除尘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例如,采用电泳涂漆、表电喷漆代替手工喷漆,避免苯中毒。采用无氰电镀法防止氰化物的中毒,采用硅整流代替汞整流,以金属阳极代替汞银电解消除汞害等。

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使生产在连续化、自动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全过程的程序控制,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此外,在生产装置设计中,考虑有毒区域和无毒区域的隔离;缩短流程,减少管通,阀门(加料、出料阀、放空阀、取样阀)法兰连接。

管道、设备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膜处理,在其内部形成一层化学薄膜以防腐蚀泄漏。还可以在管道、设备的物料中加入一种对物料性质没有影响的增加剂,使其在泄漏处与空气接触自行固化而堵塞泄漏处。

不断研究改进设备密封形式,研制采用耐高温(低温)、耐腐蚀、耐磨的新型增料和垫片,不断提高设备设计制造水平,改善设备连接处的严密性,以及机械(端面)密封、粉料封闭、液封、气流密封技术的采用均可防止有害物质的扩散。

此外,设备严格按计划检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是减少毒物危害十分重要的管理措施。

第二节  安全操作规程

应按制度汇编中《装置停工安全制度》《装置检修安全制度》《装置开工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1、取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应积极配合化验人员取样,认真检查所取样品与取样瓶、袋是否相对应,为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应按规定对取样瓶、袋进行置换。

1.2取气体样时,要站在上风向,先向外喷两次,放尽所存残液和气体。

1.3取汽油、柴油等轻质油品时,取样阀开度不宜过大,并将取样口没入液体中,以免液体飞溅,防止流速过快,产生静电积聚。

第12篇 某某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某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站的要求,为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项目经理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1.1、施工现场自开工即日起,相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2、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3、每个施工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工作。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尽心尽力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2、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对考核结果为优良的实施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施处罚。

3、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教育制度

3.1.1、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先教育后上岗。

3.1.2、 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1.3、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

3.1.4、必须经常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各工种工人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5、教育内容既要具体,又要有针对性。

3.1.6、以上安全教育必须做好记录,并要求教育人和被教育人必须签字,严禁代签,并有考核成绩。

3.2、安全检查制度

3.2.1、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检查要认真按《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分,并认真填写记录。

3.2.2、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要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要停产整改后方可施工,并认真填写检查整改记录。

3.2.3、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防范措施,对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

3.3、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3.3.1、上岗前交底:每天上班前由施工班组长主持召开班组会议,认真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传达项目部或安全员的书面安全检查交底书。

3.3.2、上岗前检查:每天上班前,对作业区域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个人所佩戴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对工作所使用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试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未处理前不得使用。

3.3.3、班组每周举行一次安全讲评活动,上岗前交底和讲评活动必须填写记录。

3.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4.1、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和起重升降设备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4.2、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施工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

3.4.3、各级交底必须严格手续,安全技术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必须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地点。

3.5、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3.5.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网及'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都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5.2 、接地必须有隐蔽验收记录,以上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并有施工安装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人的签字及验收日期。

4、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1.1、起吊物品应绑扎牢靠,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1.2、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两册栓上溜绳;

4.1.3、起重悬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站人或人员通行,起重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4.1.4、起吊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1.5、起吊重物超过额定负荷的70%时,起吊物吊离地面10 厘米时,停止起吊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同时办理安全操作票;

4.1.6、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故障,应放下重物后再排除故障。如因起重机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

4.1.7、当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较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4.1.8、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4.1.9、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4.1.10、起重用绳索必须经过严格计算,防止断绳事故的发生;

4.1.11、起重作业时必须使用指挥信号(信号旗、信号笛、对讲机),不得单独用手代替指挥信号;

4.1.12、指挥人员起重作业时思想必须集中,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4.2、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电线。

4.2.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4.2.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2.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2.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器或干砂来灭火。

4.2.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2.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三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4.2.8、电气设备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

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4.2.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4.2.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五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4.2.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4.2.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4.2.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接零保护。

4.2.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统一编号。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4.3、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发行审批手续。

4.3.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4.3.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3.4、电焊机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4.3.5、焊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穿绝缘胶鞋或在木板上操作。

4.3.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4.3.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盖打开。

4.3.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3.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4.3.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4.3.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4.3.12、禁止利用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4.3.13、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4.4、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1、气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4.2、施焊场地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4.4.3、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证后方能使用。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4.4、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并防止爆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确定单独摆放,使用时确保两者间的安全距离。

4.4.5、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作件或地面上。

4.4.6、不得手持连接胶管得焊枪爬梯,登高。

4.4.7、严禁在带压得容器、管道上焊割,焊割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4.8、在储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孔盖打开。

4.4.9、铅焊时,场地通风应良好,皮肤外露部位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后应洗漱。

4.4.10、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的气阀关好。氧气瓶应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4.5、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5.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检合格证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4.5.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步结实,层层拉结,设施齐全、牢固。

4.5.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5.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设,主要受力杆件,拉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物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4.5.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4.5.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底脚应垫垫块或砼硬化,并设纵横扫地杆。

4.8、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8.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

4.8.2、存放油漆、调配油料的库房通风应良好,不准住人,并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挂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8.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佩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8.4、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4.8.5、采用静电喷漆时,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4.8.6、刷外开窗漆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4.8.7、切割玻璃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离开。

4.8.8、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人员通行,安装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的工具等安全措施。

4.8.9、使用的工具应及时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

4.8.10、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夹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4.9、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9.1、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9.2、进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9.3、现场施工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线路均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全规程安装、架设;

4.9.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4.9.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

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4.9.6、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用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 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4.9.7、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用电器具的插座);

4.9.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施救,电气(器)着火应立即讲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4.9.9、严禁酒后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评审修订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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