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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26

氢气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氢气安全操作规程

氢气是易燃易爆气体,氢气混合或氢气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形成爆炸气体,遇到微火源(含静电和撞击打火),就会引起严重的爆炸。确保制氢、用氢安全是头等大事,特制定本安全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1、制氢、用氢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2、电解水制氢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应真正了解掌握电解水制氢设备原理、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入制氢室。制氢和充灌气人员工作时,不可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如尼龙、睛纶、丙纶……等)及带钉的鞋作业,以免产生静电和撞击起火。

4、制氢人员必须严格按电解水制氢规程制氢,开机后不得远离制氢室,应注意巡视制氢设备工作情况,做到严密监视和控制各运行参数,如有异常立即处理,不允许带故障运行。

5、每次开机必须做氢气纯度分析,纯度达不到99.5%,应立即停机巡查检修。

6、使用压缩氢灌球时,钢瓶内氢气不得全部用完,瓶内气压应不低于0.05mpa,以防空气进入瓶内。新购氢气瓶、长期存放的钢瓶和放空氢气瓶,必须经过抽真空或充氮气置换后方可使用。应定期进行氢气瓶技术检验,每三年检验一次。

7、连续开机制氢,使用氢气开展有偿服务时,必须以保证业务使用的前提下开展,不得超负荷长时间运行。一般应停留在一档(电流不超过100a)。

8、必须严格按照电解水制氢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随机维护和定期检修,做到日检查,月维护,年检修,并建立维护检修档案。

9、制氢室及其周围必须严防烟火,并设“严禁烟火”醒目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制氢室必须通风良好,以防泄漏出的氢气滞留室内形成爆炸气体。室内灯具、电源线和开关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10、制氢室处在雷暴多发地区、高地或不在避雷保护范围的应设避雷装置。

11、为防止静电,设备必须接地良好,定期检查接地线,确保接地牢固可靠,每年测试一次接地电阻,其阻值不大于4ω。

12、制氢室内不得存放易爆物品和影响制氢操作的一切杂物,严禁金属物体放在电解槽上,以免引起短路。

第2篇 氢气钼丝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电气系统、管道系统、仪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2.排气纯度试验无爆鸣,3次成功方可开炉。

3.炉壳、炉管处气体纯度合格后,方能点火。

4.变压器低档起始,通电升温,按工艺要求严格执行。

5.按照规定升温、保温、冷却、装舟、推舟。

6.每1小时测试氢纯度1次,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否则,立即报告,并详细记录。事故未排除不能正常生产。

7.进、出舟时,一定加大氢气量。

8.停炉:每隔2小时降一档,逐步降温至炉管发黑。再断电,但仍然通气,保护钼丝,8小时后闭氢。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3篇 氢气冷却及压缩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 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 电动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严禁用湿手接触电动机。

3 . 转动设备无安全罩禁止开动。

4. 所有故障设备不允许开动,备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

5. 检修运转设备时,必须停止运转。

6 . 电器着火必须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并立即想办法切断电源。

7 . 氢气压缩机房严禁动火。

8 . 防止氢气大负压,防止空气吸入引起爆炸。

第4篇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85

为防止氢气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避免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本标准对氢气使用的安全技术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氢气为气源的供氢站、供氢装置和供氢作业。

使用氢气除执行本标准外,其他未作规定的问题,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1 名词术语

1.1 供氢站

汇流排间、实瓶间和空瓶间的统称。

1.2 供氢装置 (或称供氢系统)

贮存、输送氢气的设备、管道和附件的组合体。

1.3 气瓶

空瓶和实瓶的统称。

1.4 实瓶

在一定充灌压力下的气瓶,一般以40升水容量,150公斤力/厘米^2压力计算。

1.5 空瓶

无压力或在一定残余压力下的气瓶。

1.6 集装瓶

用框架固定的若干气瓶的组合单元。

1.7 放空管

向大气中直接排放氢气的设施。

1.8 阻火器

防止氢气回火的一种安全装置。

1.9 含湿氢气

具有一定相对温度,且在输送过程中能达到饱和并析出水分的氢气。

1.10 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1.11 散发火花地点

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和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

2 供氢站

2.1 供氢站在厂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 供氢站宜布置在厂区的边缘,车辆出入方便的地段,并尽可能靠近主要用氢地点。

2.1.2 供氢站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2.2 供氢站应采用独立的单层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不得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供氢站。当实瓶数量不超过60瓶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用氢厂房或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非明火作业的丁、戊类厂房毗连,但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2.3 供氢站厂房的防爆设计应按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泄压面积与房间容积的比值,不应小于其上限值。

2.4 供氢站屋架下弦的高度不宜小于4米 (集装瓶站房的高度不宜小于6米)。

2.5 房顶应做成平面结构,防止出现积聚氢气的死角。地坪尽可能做到平整、耐磨、不发火花,且与装卸平台等高。

2.6 汇流排间、空瓶间和实瓶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6.1 汇流排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应分别设置 (集装瓶站房除外)。汇流排间可以通过门洞与空瓶间或实瓶间相通,但各自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

2.6.2 当实瓶数量不超过60瓶时,空瓶、实瓶和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实瓶、空瓶应分别存放。空 (实) 瓶与汇流排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米。

2.6.3 汇流排间、空瓶间和实瓶间不应与仪表室、配电室和生活间直接相通,应用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如需连通,应设双门斗间,门采用自动关闭(如弹簧门),且耐火极限不低于0.9小时。

2.6.4 空瓶间和实瓶间应有支架,栅栏等防止倒瓶的设施。

2.6.5 汇流排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内通道的净宽应根据气瓶的搬运方式确定,一般不宜小于1.5米。

2.6.6 汇流排间应尽量宽敞。汇流排宜靠墙布置,并特设固定气瓶的框架。

2.6.7 实瓶间应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气瓶。

2.6.8 空瓶间和实瓶间应设气瓶装卸平台。平台的高度由气瓶运输工具确定,一般高出室外地坪0.4-1.1米,平台的高度为1.5-2米。平台上的雨篷和支撑应采用非燃材料。

集装瓶站房应设防爆起重设施。

2.7 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下同。

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 (楼) 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三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七次。

2.8 电气设备的选型、配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有产规定。

2.9 供氢站应有防雷措施。

3.10 按gb 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在供氢站周围设置禁火标志。

3 供氢设置

3.1 氢气瓶

氢气瓶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3.2 集装瓶

3.2.1 每单元总重不得超过2吨。集装夹具、吊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气瓶、管路、阀门和接头应予以固定,不得松动位移,管路和阀门应有防止碰撞的防护装置。

3.2.2 总管路应有两只阀门串联,每组气瓶应有分阀门。

3.3 固定容积贮气罐

第5篇 氢气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2 . 上班时间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

3 . 严禁私自改变工艺条件和规章制度。

4 . 所有电动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动机。

5 . 转动设备无安全罩不准转动。

6 . 经常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7 . 有故障是设备不允许开动,备用设备必须保证好用、可靠。

8 . 检查运转设备时,必须停止运转。办理相关安全作业票证。

9 . 电器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10. 直流电停电时,必须立即缩小氢气泵入口,防止大量氢气抽入。

11. 氢气泵房内严禁动火。

12. 严格控制清气泵真空度,防止空气抽入引起爆炸。

第6篇 氢气系统安全工作规程

1、严格动火工作票制度。在发电机、氢罐、氢管道周围及制氢站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监护制度,待各项安全措施(如:隔断系统,加装严密堵板,气体置换,通风,含氢量测定在允许范围内,备齐灭火器材、湿石棉布等)落实后,工作票办理开工手续后,方可动火。

2、严格制氢站进出制度,进出人员要登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储氢罐距围墙应不小于10 m,围墙及输氢管道处应设“严禁烟火”标志,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制氢站应采用木制门窗,门应向外开;制氢室顶部应有通风装置,以防氢气聚集。

3、氢系统周围应备有数量足够的co2灭火器;对有关人员要进行氢防火防爆知识教育和灭火技能培训。

4、氢系统查漏时,应使用测氢仪或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氢管道、阀门或设备冻结时,应采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明火解冻;对暂时无法消除的漏氢点,应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5、拆卸氢系统法兰堵板时,应缓慢对称拆卸堵板螺栓,防止氢气剧烈排放、摩擦引起自燃。

6、氢气系统工作或检查时应使用铜制工具,以防发生火花;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手、脚和衣服不应沾上油脂;禁止穿化纤衣服,鞋底禁止钉钉子。

7、认真进行氢系统的压力表、温度表、报警仪等安全、测量装置应定期校验,保证其测量准确。

8、在制氢站及氢系统周围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制氢站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测合格。

第7篇 无润滑氢气氮气压缩机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电动机和起动器的电气接线是否正确。

2)检查压缩机管路系统的阀门是否处在正确的开关位置上;

3)检查机器各部位的联接是否松动;

4)检查各显示仪表的读数是否正确。

2、开机和运转

1)启运压缩机,观察机器的振动和声音。如有异常应停车检查,决不允许压缩机带问题运转。

2)检查压缩机的进、排气压力、排气温度是否正常。

3)检查压缩机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升是否正常。

检查机组和管道是否有漏气现象。

第8篇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修订

2008年12月11日,gb4962―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发布。该标准是对gb4962―1985的修订,主要对供氢设置、氢气瓶、放空管、消防等章节作了修改,新增了置换、充(灌)装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新标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代替旧有标准。本栏摘录了新标准中部分关于氢气生产和使用作业人员的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具体安全技术规程,请参考标准原文。

作业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相应的阻燃、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工作服宜上下身分开,容易脱卸。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电子设备进入爆炸危险区域。

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

作业人员应无色盲、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其他生理缺陷,且应避免服用影响操作或判断力的药物。

氢气系统设备运行时,禁止敲击、带压维护和紧固,不得超压。禁止处于负压状态。

对氢气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进行漏气检查时,应使用中性肥皂水或携带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禁止使用明火进行漏气检查。

氢气管道、阀门及水封等出现冻结时,作业人员应使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进行解冻,且应戴面罩进行操作。禁止使用明火烘烤或使用锤子等工具敲击。

氢气瓶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摔滚,严禁撞击和强烈震动。不得从车上往下滚卸。

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用尽,瓶内至少应保留0.05 mpa以上的压力,以防空气进入气瓶。

开启气瓶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缓慢开启气瓶阀门。

进入氢气罐内作业应佩戴氧含量报警仪,同时应有专人监护和其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9篇 氢气集装格装卸储运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氢气集装格装卸储运过程的安全,防止因管路、瓶阀漏气发生气体燃烧造成火灾及爆炸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 氢气集装格装车前,装车人员应将集装格上所有瓶阀进行关闭,必须逐只气瓶进行,应确保所有瓶阀全部关闭。关闭瓶阀时应缓慢,以防发生意外。

2、 集装格的装卸操作,不得少于两人,一人操作电器,一人把扶吊装架。吊装时严禁吊装架与集装格发生撞击,防止因撞击产生火花及损坏集装格附件。

3、 运输集装格时,应用紧绳器将集装格与车厢紧固,车厢底应铺胶垫,防止行驶中集装格侧滑发生事故。

4、 炎热天气长途运输时,应对所运集装格覆盖以防止暴晒,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喷水降温,途中应停车进行检查。

5、 到达目的地装卸集装格时,应按本规定第2条要求操作。为方便客户使用,集装格卸车后将瓶阀全部打开或向客户交待说明。开瓶阀时应先开一只,对管路及接头进行检查,确认无泄漏时,逐只打开瓶阀直至全部开启,开瓶阀操作一定要缓慢。

6、 自客户处返回集装格(空、满瓶)装车前,应按本规定第1条要求操作,至本公司卸集装格时,由收发人员现场检查确认,经检查发现有不按本规定执行者,依据《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7、 承运氢气集装格长途运输的人员,相关质资证件必须齐全,并熟知车辆及货物应急处理措施,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根据现场清况及时报警。

8、 氢气集装格除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瓶阀处于开开启状态。其它任何时候必须确保瓶阀处于关闭状态。由收发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10篇 氢气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主机、辅助设备、电气、仪表、管路、闸门、开机及安全设施等,认真测量槽体的各部绝缘;

2、确认已经具备开车条件后,开始送电并立即测量正负极性,防止因接错线而产生相反气体;

3、电解槽运行要定时测量极间电压,检查各电解小室的极间电压是否有异常,从而及早判断各小室的进液,出气是否畅通。

4、电解槽在运行中应控制好液位,严防液位过高、过低造成气体混合;

5、电解槽在运行中应严格控制气体系统压力,防止因压力过大而造成起混合,系统必须保持正压状态,严防生成负压;

6、电解槽以及纯化系统的气体阀门倒换,应掌握先开后关的原则,严防因倒错阀门而造成混气、断气事故产生;

7、运行中电解槽不准进行任何检修,必须停槽至电压消失后再进行,因为处于电压下检修容易产生短路;

8、电解槽及氧气系统都必须严格除油,氧气系统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的工具、工作服、手、脸、头发等也必须严格除油;

9、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及气体储罐周围严禁一切烟火和生产火苗、火焰的工作,禁止使用电钻、喷灯、电瓶车等,不得携带火种进入厂区。

第11篇 氢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实验室设有专门存放氢气瓶的气瓶房,气瓶用不锈钢支架固定;

2.气瓶附近不得设置热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敲击、碰撞气瓶;

3.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安装减压器时操作者位于出口侧后方,左手托住减压器调整好角度,与气瓶出口对接好后,右手旋紧螺母,再用扳手再次旋紧;

4.开启气瓶时,将气瓶顶部总阀沿逆时针方向旋转2~3周,减压器总压力力表显示气瓶内氢气总压,然后沿顺时针方向调节减压阀,安装减压器时操作者位于出口侧后方,左手托住减压器调整好角度,与气瓶出口对接好后,右手旋紧螺母,再用扳手再次旋紧;

5.气瓶开启完毕,须用稀肥皂水对接口部位进行检漏,若发现漏气,需继续紧固,直至不漏为止;

6.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7.使用完毕,关气时先沿逆时针方向松开减压阀,再沿顺时针方向关闭总阀门。

第12篇 氢气冷却压缩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 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 电动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严禁用湿手接触电动机。

3 . 转动设备无安全罩禁止开动。

4. 所有故障设备不允许开动,备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

5. 检修运转设备时,必须停止运转。

6 . 电器着火必须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并立即想办法切断电源。

7 . 氢气压缩机房严禁动火。

8 . 防止氢气大负压,防止空气吸入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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