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路工程施工混凝土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基本要求
第一条: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并不得有积水。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设施。
第二条: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第三条: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四条: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 混凝土搅拌机
第一条: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伐平、放稳。
第二条: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第三条: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第四条: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第五条: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垫木。
第六条: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电动机及金属构架应按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第七条: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第八条: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和制动器灵活、可靠。
第九条: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第十一条: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保险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第十二条: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第十三条: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第十四条: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第十五条: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清理、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第十六条: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底,当需升起时,应用保险铁链或插销扣牢。 第十七条:冬期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第十八条: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3.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第一条: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
第二条: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弛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
第三条:应检查动力取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
第四条: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动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
第五条: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第六条: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第七条: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
第八条: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纵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 第九条: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筒旋转。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 第十条: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 第十一条: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期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第十二条: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
4. 混凝土泵
第一条: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和稳定,轮胎应楔紧。
第二条: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2)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3)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5倍。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4)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5)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第三条:砂石粒径、水泥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第四条: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无损并盖严。
第五条: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六条: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开泵前,无关人员应离开管道周围。
第七条: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八条: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第九条: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降温后再继续。
第十条: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第十一条: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第十二条: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迸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方l0m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击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第十四条: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5. 混凝土泵车
第一条: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上空无高压输电线。泵车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第二条:泵车就位后,应支起支腿并保持机身的水平和稳定。当用布料杆送料时,机身倾斜度不得大于3°。
第三条:就位后,泵车应显示停车灯,避免碰撞。
第四条: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油、润滑油、液压油、水箱添加充足,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照明和信号指示灯齐全良好;
(2)液压系统工作正常,管道无泄漏;清洗水泵及设备齐全良好;
(3)搅拌斗内无杂物,料斗上保护格网完好并盖严;
(4)输送管路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第五条:布料杆所用配管和软管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选用,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直径的配管,装接的软管应拴上防脱安全。
第六条:伸展布料杆应按出厂说明书的顺序进行。布料杆升离支架后方可回转。严禁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
第七条:当布料杆处于全伸状态时,不得移动车身。作业中需要移动车身时,应将上段布料杆折叠固定,移动速度不得超过10km/h。
第八条:不得在地面上拖拉布料杆前端软管;严禁延长布料配管和布料杆。当风力在六级及以上时,不得使用布料杆输送混凝土。
第九条:泵送管道的敷设,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泵送前,当液压油温度低于15℃时,应采用延长空运转时间的方法提高油温。
第十一条:泵送时应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监视各仪表和指示灯,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处理。
第十二条:料斗中混凝土面应保持在搅拌轴中心线以上。
第十三条:作业中,不得取下料斗上的格网,并应及时清除不合格的骨料或杂物。
第十四条:泵送中当发现压力表上升到最高值,运转声音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泵送,并应采用反向运转方法排除管道堵塞;无效时,应拆管清洗。
第十五条:作业后,应将管道和料斗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采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l0m内严禁站人。
第十六条:作业后,不得用压缩空气冲洗布料杆配管,布料杆的折叠收缩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第十七条:作业后,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荷,并应收回支腿,将车停放在安全地带,关闭门窗。冬期应放净存水。
第2篇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规程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目标:
1、杜绝因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
3、年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二)安全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项目经理成立安全监察部,配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作业队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设兼职安全环保人员。设立治安防火保卫系统,配备治安防火保卫专业管理人员。
以施工队为单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技能训练、演习。在安全管理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具体工作。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附图。
(三)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特种作业如: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3、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实行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给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施工队安全员给工班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二级负责制。
5、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洞内外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6、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使用机械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
7、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进洞人员必须进行逐次、逐员、全额清点登记,建立人员进洞登记薄,专人负责。项目部要对工地所有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要有年龄、籍贯、性别、身份证号等详细记录。
8、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四)安全管理要点
1、施工用电管理
(1)制订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安装规程、用电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维修检查制度,作好记录。
(2)施工现场的输电线须按要求架设,不可随地拖拉,各类电箱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电气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实施严格的机械安全管理和使用制度。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时,再投入使用。加强对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2)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劳防用品,作到持证上岗。
(3)机具设备和车辆在施工使用过程中,定期维修和保养。
3、安全标志、标牌
在本工程现场周边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而合适的标志牌,为过往车辆、行人提供安全和方便。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相关规范作业,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及以后运营中的安全。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承诺制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生产,项目部可向发包人做出预留安全保证金的承诺,其具体考核内容和方法如下:
(1)全面完成发包人分解给项目部各项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指标。
(2)在生产过程中杜绝发生人为责任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核定指标之内。
(3)杜绝发生人为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机械设备的事故。
(4)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事故隐患也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保证不因此发生事故,待具备整改条件时及时整改。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实行安全生产补偿金和抵押金制
项目部对内部职工全面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在采用这种办法时充分考虑到各施工单位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测定出风险补偿金和安全生产抵押金数额,根据核定给各单位的事故分解控制指标,同时核定补偿金和抵押金数额,针对各类考核指标,统一制订奖惩标准,对达到考核指标的责任单位返还予留风险抵押金,并发给安全风险补偿金。对于突破考核指标的责任单位,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不发给风险补偿金。还要按奖惩规定给事故责任单位一定数额经济罚款,罚款可用来改善作业条件的经费和奖励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人员,利用这种办法可以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还可使补偿金变为职工辛勤劳动所得。无论是考核指标和经济奖惩都十分清晰合理,充分体现出安全风险补偿金的调节作用和风险抵押金的约束力,又能维护安全生产考核的严肃性。从而把罚款为主转移到奖励为主,不断增加激励因素和改善安全检查管理手段。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
采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来强化各施工作业队,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班组出现生产障碍和其它事故,是一项较成熟有效的办法。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作业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考核内容要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后,明确责、权、利的关系,作业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再同下属作业班组签定安全责任书,这样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络,使每级领导直至每个作业职工都充分感到所承担的压力和义务,能有效地克服只求生产进度,忽视安全工作的倾向,使全体职工能进一步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就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4、安全生产奖惩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所遵循的原则是'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制定的制度应合理、合法。在奖惩时要分级管理,实行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对于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避免生产过程发生事故的有功集体和个人,其奖励可分为表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和表扬、记功、发奖金、增加工资,对于忽视安全生产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工作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施工、野蛮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集体、个人都将给予处罚。处罚办法可分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
看、开除、下岗、解除劳动合同。对发生事故的集体及个人,当年取消评选先进资格。通过落实安全奖惩制度来不断增加安全监察的约束力,从根本上体现出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
5、安全生产教育制
安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就是通过说教训练清除人们头脑中那些不正确判断思想,而灌输新的正确思想、愿望和安全行动,树立人们的安全意识。方针政策教育。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各种教育方式使全体职工掌握、了解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内涵,并得以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全体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劳动纪律教育,不仅是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合理组织劳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条件,也是减少或避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多年实践证明,重视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就有保证,反之安全生产就难以实现。
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常识、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要掌握安全知识,就必须同时掌握相应的生产技术知识,了解单位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与生产技术过程和作业方法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构造质量、规格性能,操作技能和使用方法,还要使职工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及其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可能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常识和消防规章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伤亡事故报告方法等。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指对某一工种的岗位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知识专门教育。使岗位职工熟悉了解掌握单位根据有关专业制定各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安全技能教育。主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技能、安全避险技能、安全救护技能、安全应急技能技术知识的教育。这种教育以班组为基础,依赖有优秀技能经验的实践者做监督的保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纵向到基层班组、作业工人,横向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明确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3)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4)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5)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7)组织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计划等。
(2)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3)指导业务部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开展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对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程部安全职责
(1)负责参与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和建议。
(2)参与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检算和验收工作。
5、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
(1)负责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车辆、压力容器、变配电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验收工作。
(2)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进行检查,保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
6、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职工健康检查,指导防尘、防毒等卫生工作。
7、财务部,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经费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及时、足额投入。
8、施工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1)了解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合理组织劳动力,对有禁忌病的职工、有禁忌的工作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作业活动。
(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停止施工,组织事故抢险,防止事故扩大,按程序立即上报。
9、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带领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行为。
(2)作业前,要对拟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10、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作业前要对工具、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第3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规程
2 一般规定
2·o.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
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o.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2.o.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麓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2.o.5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2.0.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0.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o·9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 (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旄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o.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 施工准备
3.1施工现场
3.1.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1.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
平面布置图。
3.1.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3.1.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3.1.5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1.6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净距,散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自15m。
l 3.1.7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甩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3.1.8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3·l·9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3.2施工测量
3.2.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
3.2.2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3.2.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3.2.4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3.2.5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3.2.6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和防护措施。
在通航河流上,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在江中抛锚时应按港航监督部门的规定设置信号并有专人负责嘹望。
夜间进行水文测量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2.7冰上测量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冰封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遇有封冰不稳定的河段及春季冰融期间,不得在冰上进行测量。
3.3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3·3.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 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
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3.3.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
3.3.3场内行驶斗车、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铁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3.3.4 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3.3.5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3.3.6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3.7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lokv以下不得小于o.7m,20~35kv不得小于。l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3.3.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3.3.9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12,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3.10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3.3.11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3.3.12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3.3.13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3.3.14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i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3.3.15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3.3.16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
3.3.16.1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3.3.16.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3.3.16.3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3.3.17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3.18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3.3.19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3.3.20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3.4砂、石采集及堆放
3.4.1人工沿河采集砂石料,宜在河滩采集或在浅水处打涝,采集时应注意水情变化。
使用机械在深水处采挖砂石,集料船、采挖船应锚固牢靠,但不得阻碍通航。长期定点采挖时应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
3.4.2石料开采应由上而下逐层采取,并根据石崖高低,修成阶梯。如有松动石块应先予清除,上下层不得重叠作业。
3.4.3有关石料开采的凿眼、爆破和搬运应符合本规程4.3节有关规定。 3.5施工机械
3.5.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
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
作。
3.5.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
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工作前应检查: ‘
(1)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工作中应观察:
(1)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工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i)31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填写好机械操作履历表。
3.5.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3.5.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3.5.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3.5.6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c之间,i温度在40~c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第4篇 公路工程机械操作规程
1. 为加强筑养路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及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使各级机务管理部门有法可依,同时,也使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能掌握规范的操作方法,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及养护单位的筑养路机械及设备的操作使用。其它有关单位的机械设备可参照使用。
3.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及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5. 新机(进口机械设备按原厂说明书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进行操作。
7.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 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9.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指挥调度,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10.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11.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2.下挖工程,施工作业区域内有地下电缆、光缆及其它管线时,应查明位置与走向,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上述管线2m距离以内作业。施工前,应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取得配合,方可施工。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或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配合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需进入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4.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设备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5.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16.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7.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检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8.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工作前的检查制度
1.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好。
3.安全机构是否正常可靠。
4.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5.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6.油温、水温是否已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2)工作中的观察制度
1.指示仪表、指示灯有无异常。
2.工作机构、操纵机构有无异常。
3.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4.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工作技术要求。
3)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按照保修规范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例保作业。
3.做好次日或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20.操作人员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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