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2
6.各种设备的电器防护、信号装置、限位开关,各种继电器等,动作必须灵活可靠,不得随便短接或拆除。
7.检验器具、试电笔在使用前应在已知有电的同等电压设备上检验是否良好,然后再去检验被试线路或设备,不得用人体或金属当试电器。高压绝缘用具和高压试电笔必须定期作性能检验。
8.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鉴别导电部位是否带电时,应用试电笔测试,严禁用手感觉试电。
9.在检修主干线及总电门箱时,必须办理停电送电联系手续,并采取验电。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方可操作。
10.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选择保险丝容量,保险丝烧断必须查明原因,不许随便加大,更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上保险丝时必须停电取下保险丝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夹具。
第2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5
21.每台设备必须用单独导线接地或接零,禁止串联。严禁将铁管、设备外壳或其他接地线,做为单相设备的零线。
22.检修行车,一定要有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事先一定要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行车司机应作监护,如必须走钢梁时,工作前必须采取停电、验电、挂牌、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需有人警戒。
23.若发现工作人员触电,应迅速、安全地使其脱离电源,切勿用手去拉,并视触电情况,进行相应的救护(如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等)。
24.工作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第3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应遵守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特点及其使用情况。 , ’
2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精神分裂症者不得操作,每班不得少于二人。
3 任何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及时修理,不得乱拉临时线,确因生产需要拉临时线,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安装,用后限期拆除。
4 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吊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或零线。一切手用电气工具应经常检查绝缘情况,外壳严禁带电,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5 严禁带电作业。如生产需要,确实不能停电时,首先通知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经批准后,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方可带电作业。
6 各种设备的电器防护、信号装置、限位开关,各种继电器等,动作必须灵活可靠,不得随便短接或拆除。
7 检验器具、试电笔在使用前应在已知有电的同等电压设备上检验是否良好,然后再去检验被试线路或设备,不得用人体或金属当试电器。高压绝缘用具和高压试电笔必须定期作性能检验。
8 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鉴别导电部位是否带电时,应用试电笔测试,严禁用手感觉试电。
9 在检修主干线及总电门箱时,必须办理停电送电联系手续,并采取验电。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方可操作。
10 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选择保险丝容量,保险丝烧断必须查明原因,不许随便加大,更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上保险丝时必须停电,取下保险丝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夹具。。
11 登高作业超过3m应系安全带。不准使用不牢固的物件代替梯子做登高使用。更不准穿硬底和有铁钉子的鞋,以防滑下。同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上、下危险物(天车滑线、裸体母线、电缆等),工作地点设立明显标志。高处作业在交接、传递工具、工件、材料时,不准投掷,应用工具袋和绳索传递。下边工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并集中思想,注视高处工作人员的安全。 ’
12 高、低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或送电,联锁必须可靠,以免发生事故。
13 在检修线路时为了防止变压器倒送电的可能,必须将变压器两端(高、低压)同时切断电源。在安装照明用降压变压器时,应判别高、低压,然后再接线,同时,必须装合适的保险丝和良好的接地线。
14 车间局部照明及手行灯所用电压不得超过36v。危险场所、潮湿地带、金属容器内,金属构架上等工作,其手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5 使用汽油喷灯,应离开火源5m以外,打气不可太足,喷灯不允许向外渗油,焊锡和沥青严禁水分混入和用冷勺搅拌以免爆炸。用完后必须将灯内空气放出,但在喷灯嘴未冷却前,不准打开注油口放气,也不准在没有放气之前拆下喷灯嘴。
16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及安装,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定期检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金属设备外壳,必须接地(铜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在中性接地系统中,不准接防护性接地。
17 使用梯子应作负重试验、检查结实可靠。梯子下部必须装有防滑胶皮等措施,接触地面平稳,下方应有人看守。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铁链和拉钩钩住。
18 使用摇表测量前应断电。测量中防止他人接触,高压电缆及电容测量前后,应放电,防止静电击伤。
19 若发现高压接地,不可接近故障地点(室外限8m~l0m室内 限4m~5 m),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0 配电室及变压器间应有必要的消防措施和设备。如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消防部门,迅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水及泡沫灭火器)灭火。
21 每台设备必须用单独导线接地或接零,禁止串联。严禁将铁管、设备外壳或其他接地线,做为单相设备的零线。
22 检修行车,一定要有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事先一定要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行车司机应作监护,如必须走钢梁时,工作前必须采取停电、验电、挂牌、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需有人警戒。
23 若发现工作人员触电,应迅速、安全地使其脱离电源,切勿用手去拉,并视触电情况,进行相应的救护(如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等)。
24 工作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第4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3
11.登高作业超过3m应系安全带。不准使用不牢固的物件代替梯子做登高使用。更不准穿硬底和有铁钉子的鞋,以防滑下。同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上、下危险物(天车滑线、裸体母线、电缆等),工作地点设立明显标志。高处作业在交接、传递工具、工件、材料时,不准投掷,应用工具袋和绳索传递。下边工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并集中思想,注视高处工作人员的安全。’
12.高、低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或送电,联锁必须可靠,以免发生事故。
13.在检修线路时为了防止变压器倒送电的可能,必须将变压器两端(高、低压)同时切断电源。在安装照明用降压变压器时,应判别高、低压,然后再接线,同时,必须装合适的保险丝和良好的接地线。
14.车间局部照明及手行灯所用电压不得超过36v。危险场所、潮湿地带、金属容器内,金属构架上等工作,其手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5.使用汽油喷灯,应离开火源5m以外,打气不可太足,喷灯不允许向外渗油,焊锡和沥青严禁水分混入和用冷勺搅拌以免爆炸。用完后必须将灯内空气放出,但在喷灯嘴未冷却前,不准打开注油口放气,也不准在没有放气之前拆下喷灯嘴。
第5篇 电气自动化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自动化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能进行电气维修操作。
2.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
①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② 工作用具的安全性能必须合格、完好。
③ 应根据工作条件选择适当的安全用具。
④ 使用安全用具前必须认真、仔细地检查安全用具:有无破损和变形,绝缘表面有无裂纹、啮痕、是否脏污、是否受潮,各部分是否连接可靠,是否适用于欲使用的电压等级,特别是基本安全用具(绝缘棒、验电器)更需事前核对。
⑤ 电工安全用具及装备应经常检查其绝缘情况,定期由电力部门对绝缘工具及防护用品进行绝缘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
⑥ 安全用具应妥善保管,注意防止受潮、脏污、破坏。
⑦ 安全用具不能作为它用,也不能用其它工具代替安全用具。
⑧ 无特殊防护装置的绝缘棒,不允许在下雨和下雪时进行室外操作。
⑨ 使用高压验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台上,逐渐接近有电设备进行检验。
3. 不停电检修设备
① 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工作需要进行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报有车间领导并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应设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正确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② 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带电部分只能位于工作人员一人侧面。
③ 不停电检修的工作时间不能过长,以免检修人员注意力分散而发生事故。
④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⑤ 设备有报警信号时必须查清问题、解决问题,以免造成故障停机或损坏设备。
⑥ 严禁湿手操作电气设备。
4.在特殊环境作业时
①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好安全带和工具袋,并仔细检查所有使用的安全用具是否可靠;禁止上下抛掷物品。
② 雷雨天气时,禁止高空作业。
③ 不得带电装设熔断器的熔体。
④ 拆除电流表时,注意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应短接,防止高压电击伤人;300a以上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回路禁止带电作业;严禁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接。
⑤ 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先采取紧急措施停电停机,同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⑥ 检修煤粉系统有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时,应保证被检修的设备部件性能完好,达到防爆要求。
⑦ 当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⑧ 在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断电或不能断电时,应选择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⑨在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注意安全距离以防设备爆炸伤人。
5.巡回检查的安全要求
① 巡视电气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的距离必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是:电压等级 最小安全距离 250伏及以下 0.01米 10千伏 0.70米 35千伏 1.00米 110千伏1.50米
② 高压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工作人员对故障点的安全距离为:室内为4米以外,室外为8米以外;需工作人员前往处理时,应带绝缘手套和穿好绝缘靴。
③ 巡视电气设备时,只许在遮拦外面巡视,严禁移开或越过遮拦。
④ 巡视时,禁止接触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
6.高压、低压和安全电压
① 高压:凡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的叫高压。在直流系统中550伏即为高压;在交流系统中3千伏、6千伏、10千伏都属于高压。
② 低压:凡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的叫低压。在交流系统中的220伏、110伏,三相四线制的380/220伏中性点接地系统均为低压。
③ 安全电压:一般为36伏及以下的电压,触电不会酿成生命危险,对人身安全危害不大的电压。36伏、24伏、12伏均属安全电压。36伏:一般用在干燥的环境下。24伏:一般用在潮湿的环境或铁铜容器内。 12伏:一般用在环境既潮湿,又在铁铜容器内等环境较差场所,所以12伏电压又称为绝对安全电压。
④ 在设备内或容器内等环境较差场所检修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等级的照明设备。
第6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4
16.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及安装,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定期检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金属设备外壳,必须接地(铜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在中性接地系统中,不准接防护性接地。
17.使用梯子应作负重试验、检查结实可靠。梯子下部必须装有防滑胶皮等措施,接触地面平稳,下方应有人看守。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铁链和拉钩钩住。
18.使用摇表测量前应断电。测量中防止他人接触,高压电缆及电容测量前后,应放电,防止静电击伤。
19.若发现高压接地,不可接近故障地点(室外限8m~l0m室内限4m~5 m),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0.配电室及变压器间应有必要的消防措施和设备。如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消防部门,迅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水及泡沫灭火器)灭火。
第7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1
1.操作者应遵守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特点及其使用情况。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精神分裂症者不得操作,每班不得少于二人。
3.任何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及时修理,不得乱拉临时线,确因生产需要拉临时线,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安全生产管理)同意后,方可安装,用后限期拆除。
4.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吊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或零线。一切手用电气工具应经常检查绝缘情况,外壳严禁带电,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5.严禁带电作业。如生产需要,确实不能停电时,首先通知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安全生产管理),经批准后,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方可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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