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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十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4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裂纹、缺齿或接头数超过规定的锯条不得使用。锯条应调整后试运转,待运行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正式作业。

二、 园木上车前应调好大小头。

三、 操作者应站在带锯两侧。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四、 进锯后不得调整尺寸。进锯速度应均匀,不得过猛。

五、 倒车应待木料尾端越过锯条50cm后进行。倒车速度不宜过快。防止结疤等碰卡锯条。

六、 操作小带锯时,接送料要配合一致,手不得伸进台面,不得猛推猛拉。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七、 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第2篇 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先打开电源和吸尘管阀门,检查锯条的张紧度,并锁紧调整机构的固定镙栓,并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生产。

2、开机后要观察锯条的运行轨迹是否有大的跳动或偏转,限位挡块合适的位置上,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3、要保持锯齿的锋利,经常检查锯条是否有损伤,焊接点要安全牢固,当锯条出现微小裂痕时应当停止使用,防止发生突然断裂伤人。

4、工作时,人员避免正面对锯条操作,不准系领带,袖口扎紧,严禁敞怀上岗,不准戴手套操作。

5、操作时精神要集中,当锯条不锋利或转弯半径较小时,防止夹锯或锯条突然断裂,锯短小材料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伤人。

6、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注意检查松动的螺钉、螺母,并按要求加注润滑油。

7、工作后及时停机断电,关闭吸尘管阀门,擦试机床,清理环境卫生,运走废料头锯切下来的木屑方可离去。

第3篇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2

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二)

1、开机前做好全面的检查工作,详细检查机械各部件、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条有无损伤及裂口,木料上有无铁钉、铅丝头或其他硬杂物,均无问题方可开机。

2、锯割中,要时刻观察运转中的锯条动向,如锯条发生前后窜动,发出破碎声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3、操作时,手和锯条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其距离不得小于50cm,且不许将手伸过锯条,以防伤手。

4、进行锯割时,不允许边锯割边调整导轨;锯条运转中,也不允许调整锯卡,以防发生事故。

5、下手在往回送木料时,应注意木料与锯条的位置,以免木料碰撞或顶脱锯条。锯割中若出现夹锯现象,应由下手将木料锯口分开,切勿倒退,以防锯条脱落。当工作台面上锯条通路有碎木等阻塞时,应用木棍剥离,必要时停机排除,切不可用手清除,以防伤手。

6、卸锯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等锯条停稳后进行;换锯条时,手要拿稳,防止锯条弹跳伤人。

第4篇 木工带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2个和接头超过3个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个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端,带锯机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模搓、木节疤不得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辊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搓、木节疤不得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本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用直禁。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挡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第5篇 带锯机安全技术规程

锯机是以锯作为刀具,通过条锯或带锯往复运动、或圆盘锯旋转运动来锯割刻分木料。常见的锯机有带锯机和圆锯机。锯切伤害事故主要有锯的切割伤害、锯条断裂弹射、木材的打击伤害等。锯切伤害通过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和正确的操作加以防止。

带锯机是以一条开出锯齿的无端头的锯条为刀具,锯条由高速回转的上、下锯轮带动,实现直线纵向剖解木材的木工机械。各种类型带锯机的共同问题是锯条悬空段长,自由度大,刚性差。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振动、锯条自锯轮上脱落、锯条断裂等。带锯机是木工机械中结构比较复杂的一种。

1.带锯机的结构

带锯机主要由机身、上下锯轮及锯轮的升降和倾斜装置、锯条张紧装置、锯卡装置、制动装置等部分组成(见图1)。

图1 带锯机的组成

1-电动机 2-皮带防护罩 3-台面 4-锯比 5,6-上锯轮的调整手轮

7-机身 8-防护罩 9-固定螺丝 10-锯卡子 11-脚踏制动

(1)机身。机身的作用是支持上下锯轮,将锯机各部分连接成一整体。一般用铸钢或铸铁制造,应与基础牢固结合,尽量低的重心使机身有足够的抗振性和稳定性。机身立柱上有垂直导轨供锯轮托架升降。机身尽量采用封闭式。

(2)锯轮。锯轮有上、下两个,用来装挂锯条。下锯轮为主动轮,由电动机通过皮带传动装置驱动。为增加转动惯量以调节锯解木料时的不均匀载荷冲击,并尽量降低整机的重心位置,下锯轮一般比上锯轮重2.5~4.5倍。下锯轮多为轮辐板很厚的整体铸件圆盘,起飞轮作用,安装后须经静平衡试验。上锯轮是从动轮,质量较轻。

(3)锯轮升降倾斜装置。该装置的作用是通过升降机构移动上银轮,调节锯轮中心距,并使上锯轮稍倾斜,以便装卸锯条和调节锯条的张紧度。小型带锯机采用手动方式,大型带锯机采用机动方式。多数带锯机采用重锤式平衡装置来平衡锯条的张紧力。

(4)锯卡装置。锯卡是带锯机的导向装置,其作用是保持锯切木料段的锯条平直,防止锯条由于高速运动产生的振动。锯卡后面滑轮的功能是导引锯条,并当锯切力使锯条后偏时,滑轮顶住锯条背,防止锯条脱落。下锯卡直接固定在工作台底面上,上锯卡装在机身臂架上,随木料的大小不同可沿机身滑轨上下移动。锯卡与锯条的间隙必须适中,过紧会使锯条摩擦发热,过松则失去作用。

(5)制动装置。其作用是克服电动机停转后锯轮的运动惯性。该装置多采用摩擦制动方式,用手柄或脚踏板借助杠杆或偏心机构进行控制。

(6)附属设施。大型带锯机的作业对象原木体大笨重,附属设施有跑车、原木上车装置、翻木装置、卸料装置等。小型带锯机一般只有主机。

2.安全技术要求

高速运动的带锯条是锯切刀具,也是锯机最大的危险因素。其安全技术要求如下:

①带锯条厚度应与匹配的带锯轮相适应。避免小轮选用大厚度锯条,造成断裂伤人。

②锯齿应锋利,齿深不得超过锯条宽的1/4。

③带锯条焊接应牢固平整,接头木得超过3个,两接头之间长度应为总长1/5以上,接头厚度应与锯条厚度基本一致。

④严格控制带锯条的横向裂纹,裂纹超长应切断重新焊接(见表1)。

⑤大型带锯机的跑车轨道应平直,两端配有行程开关,跑车两侧应设置警示栏。

裂纹名称

锯背或锯身裂纹

齿根裂纹

焊缝两侧裂纹

焊缝裂纹

裂口指示

1/6b

1/7b

1/10b

不允许有

表1 带锯条横向裂纹的裂口指标

注:b为带锯条宽度。

第6篇 带锯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正确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工具、量具,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机前按设备巡回检查点检查,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开机。

四、开启电源开关进行试运转

1、张紧锯带:用配带的扭力扳手将刻度调至25—35n.m,张紧时听到咯咯声为止。

2、按锯带运转按钮,检查锯带运转的倒顺。

3、检查各种按钮是否符合动作。

4、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漏油。

5、检查冷却水枪是否畅通。

6、联动空运转,将选择开关往下扳至联动(自动),按联动按钮,进料机构开始滚动,用手按定尺杆顶端的小触头至平,进料机构停止滚动,主机开,钳紧,锯架下降(进刀)。锯架下降,碰撞前行程开关;锯架上升碰到后行程开关;锯架停止上升,钳退,定杆碰撞钳退限位开关。

试运转无误后即可开机生产。首先按工艺要求定位下料长度开动自动按钮即可自动下料。

五、工作过程中,不许脱离岗位,在上料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加工的胚料应摆放整齐,带锯机在运转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生产。

六、工作完毕后要放松锯带并及时清理机床,完全清除前后带轮箱及锯架、锯带槽内的积屑,以免锈结。为了防止锯架变形,以及锯架自重产生的正常下降现象,应在前行程开关一端机身放一块稍高于行程开关的垫木,工件退出钳口,然后关闭电源。操作手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按“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七、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情况下变速箱1-2年内,连接支座及一般轴承1年内,带轮轴承及大齿轮0.5年内应加油一次;主动轮、左右支架在15天加油一次。冷却润滑液及液压油质量不符合要求要及时更换,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7篇 细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细)木工带锯机

3、采用带锯机裁板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使用前,检查电源接线是否安装牢固,检查传动皮带的张紧度,主轴制动手柄应在“放松”位置;

3.4清除工作平面及主轴附近的障碍物,当确认以上各项处于完善的情况下即可起动;

3.5操作时,不要穿戴有可能被机床的部件挂扯的衣物及饰品;

3.6在操作过程中, 刀具的刃口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所以要保持上肢和身体的其他部位远离工作区域;

3.7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屑能使地面变滑,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

3.8更换刀具必须关闭机床的总开关,更换时,应带保护手套;

3.9刀片应保持锋利,不蹦刃、卷刀、弯曲。

4.0严禁送料时猛进猛退,野蛮操作。

第8篇 带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必须检查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动。

二、车使用过程中,应观察各部件运转情况,若有异常或异响,应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三、工作中要随时清理切屑,以免阻塞锯齿,影响切削效果和锯务寿命。

四、经常检查液压油和冷却液的清洁度与容量,及时过滤或添加,保证供油、供液充足。

五、对导轨面和各润滑点,第每班润滑一次,其它应润滑部位,按规定周期进行润滑。

六、每天工作完毕,应放松锯条,以提高其使用寿命。

七、更换新锯条后,应低速,小进给量“跑合”,待齿尖毛刺去除后,方可按正常切削参数进行锯削。

八、在加工长而重的工件时,须稳安支承,避免切断工件,跌落或挑翻床子。

九、工作场地应整洁无障碍物,工作后应擦拭机床,保持机床的清洁度。

第9篇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2.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扛;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2.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2.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2.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2.7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2.8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2.9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10挫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2.11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第10篇 带锯机安全作业规程

1、设备要求

(1)带锯避导轨的各方面应用坚固的防护设备隔离;

(2)为避免带锯断裂伤人。应合理选用锯条和锯轮,带锯的制动装置与起动设备应联锁;

(3)为防止锯齿伤人,带锯上行用固定防护罩隔绝,下行用活动防护罩;

(4)车架上传动轴、车轴和车轮应装配牢固,转动灵活,不松脱;

(5)制动装置应安装牢固,制动可靠;

(6)带锯机必须保护接(零),并有明显标志;

(7)锯轮罩应全封存闭,安装牢靠,罩门开启灵活;

(8)锯条防护罩应罩住锯条的非工作部位,并能上下调整,工作时不位移;

(9)禁止用接头连接不牢或张度不合要求的带锯条,接头数超过3个且每段长度小于总长度1/4的锯条不宜使用;

(10)裂纹长度超过锯条宽度的15%的禁止使用;

2、操作要求

(1)锯轮未达到正常转速前,不得进料锯割,操作时进给速度不可太快,用力不得过猛。

(2)机床工作时,突然发生断裂、掉掉条时,必须立即停机,待锯齿安全停止后,方可打开锯齿罩及锯条防护罩,更换锯条。

(3)锯割圆柱体工件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多人操作、协调动作、一人指挥。

(5)向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杆或大牙将木料抛到车上,紧挂物。

(6)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需用锁定销栓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油时,要站立侧面,刷把长度不小于1m,锯末要用工具及时清除。

(7)锯条和工作物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件,工件将要拘谨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要用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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