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电梯安装后,安全装置要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电梯必须由持证的专业司机操作。
2、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3、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电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其灵敏度可靠。
5、电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严格控制载运重量。
6、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7、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电梯、并将电梯降到底层。
8、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它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9、当电梯未切断总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作岗位。作业完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门和电梯门。
第2篇 施工机械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必须清洁整齐,通风良好,零配件,工件堆放整齐有序,通道畅通,车间内严禁吸烟。
2.清洗用油,废油,汽油等应指定地点存放,及时处理。容器必须加盖,严禁以敞口的盆和桶储存。
3.修理车辆,机械解体作业时,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进行,各部件应架稳垫牢,回转机构必须锁定卡死,使用起重机吊装零部件时,应遵守相应的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4.重心高或易滚动的工件,应采取稳固措施,以防倾倒,滚动。
5.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凿,冲类工具必须刃口完整,锐利,无裂纹,无毛刺,尾部不准热处理淬硬;出现卷边应及时处理,防止飞屑伤人。抡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准有人,锉刀,刮刀应装有木柄,不得用嘴吹除金属碎屑;使用刮刀应徐徐用力,避免因滑移而发生伤害事故。
6.使用电器必须检查插座,电线,开关;要正确接入。应保持电源线及电器设备清洁。
7.使用电钻应戴绝缘手套,起动后再接触工件,钻斜孔要防滑钻,操作时可使用加压杆,严禁以身体重量助压。开关箱应装有触电保安器。
8.使用千斤顶应按汽车修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9.严禁在砂轮上磨笨重,不规则的物体。磨削时人不得站立在砂轮的正前方,砂轮与支架间隙应调正适当,不得过大,不使用厚度不大和周边有缺口的砂轮。
10.严禁在汽油附近进行锤击和使用砂轮。
11.严禁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机件时严禁吸烟和使用打火机。不得清洗尚在散发热量机件,应待充分冷却后清洗。清洗车辆应先切断和移走电源。清洗作业中不得使用钢丝刷并防止机件间相互碰击,防止产生静电起火。
12.不应在车辆翼子板,车体,发动机罩等处任意摆放工具,防止工具落下打伤下面作业人员。
13.严禁用手直接拨动差速器,变速器等机构内部的齿轮和将手指伸进钢板弹簧座孔等处,防止手指受伤。
14.机械拆卸前应先将外部泥土和油污洗净。
15.拆卸时要使用合适的工具和专用工具,按总成部件零件顺序从外到内依次拆卸,不得乱敲乱打,拆卸后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分类分组存放。
16.拆装螺丝螺帽,应选用合适的扳手,不得随意用活动扳手和管子钳等,以免损坏螺帽。拆卸静配合件要用专用拆卸工具或压力机。
17.各部分装用的螺栓,垫片,锁片,开口销等应合乎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险垫片,制动铁丝不准重复使用。对通用件,标准件,轴承,油封,弹簧等不合标准不得使用,任何不合格部件,零件不得装配,装配前应检查零部件。
18.处理好装配件的程序,一般先内后外,先难后易,先精密后一般,依次进行。
19.动配合件的摩擦表面要涂上清洁的规格规格的润滑油。
20.对接合处,密封装置,各管路,应保证密封,防止泄漏。
21.凡特殊重要部位如气缸盖,主轴瓦等处的螺栓,螺帽应按规定顺序和力矩分次均匀拧紧。
22.修复后试运转前,应加足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检查调整各部位间隙,行程及灵活度。
23.试车时应随时注意仪表,声响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处理。
24.试车前先应空走合,然后负荷走合,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走合期减载运行的规定,不许超负荷运转。
25.架空试车时,车辆的前方不应有人,在发动的车辆下面不得从事其它作业。
26.进入车底作业时,必须在方向盘上悬挂有'车下有人,严禁启动'的警示牌;在车辆修毕试车时,遇见方向盘上挂有警示牌时,不得发动车辆。
27.严禁用各种容器或自流方式向化油器中加注汽油,防止因回火造成烧伤事故。
28.检修有毒,易燃,易爆设备或容器时,必须严格清洗,将设备置于通风处,使内部残余物质进一步挥发。进入容器工作,必须注意通风和使用低压防爆照明,器外设人监护,并定时出容器换气休息。
29.严禁用嘴吸取汽油和防冻液。
30.车间内不准存放燃油,易燃物料。废油应集中指定地点或交仓库回收保管,沾过油料的废棉纱,破布,破手套等应集中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里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3篇 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规程
1、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试并取得有效证照后,方可持证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自己证照不符合的车辆、机械,不得将车辆、机械交给无本车、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酒后作业和违章作业。
3、装运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国家现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须的押运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油温、水温等是否灵敏可靠 ,如有异响、过热或其它故障的,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5、汽车涉水或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有专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应采取措施不得强行通过。
6、在施工现场行驶,时速应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下,并根据道路情况小心驾驶,安全行车。下坡时不得滑行并有低速档控制车速,禁止急刹车。
7、在坡道上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辆陷入坑沟内,用车索引时,应有专人指挥。
8 、气动的载重汽车,气压低于2.5公斤/平方厘米时,严禁起步;停放在破道上,
气压低于4公斤/平方厘米时,不得滑行起步。
9、装载物品时,左右宽度不得超出车厢20厘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前后长度不得超过车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装运异形物件,应设专用搁架。
10、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测顶臂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装料时,行驶到指定位置,拉紧手制动,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卸料时应先检查上空和四周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后可起斗,卸料后,车斗应及时还原,不得边走边落;往坑、槽内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11、油罐车停放时,严格接近明火,雷雨时不得停放在树下。夜间修理油罐车时,应使用安全行灯,电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
1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要同步,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3、起吊时,起重臂下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吊起物件时应先将物件吊离面貌一新10厘米,检查制动器灵敏度和可靠性以及物件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禁止悬吊重物行走。
14、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严禁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要低速轻放。禁止在被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时回转制动器刹住,指挥人员和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15、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严禁斜吊和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直起吊接近满负荷或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6、作业完毕,起腿、回转臂杆应同时进行,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杆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17、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四周无人员和障碍物后方可作业。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18、停车及在陡坡上因故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钢丝绳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到应及时更换,打结的禁止使用
19、挖掘机在操作中进铲不宜过深,提升不得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米。
向车辆卸土应待车辆停稳后进行,严禁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回转半径有其它机械作业时,应停止操作。
20、在高的工作面挖掘土壤时,应将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土壤不能自然塌落的,要进行人工处理。
21、挖掘机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或车轮平行,回转机构应制动,铲斗离地1米左右,
上下坡的坡度不应超过20度。
22、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采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土拥土,铲刀严禁超出边坡的边缘。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30度,横坡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送完土应先换成倒挡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23、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两台机距离不得小于
8米,左右距离应大于1.5米。两台并排推土时,两机刀片间应保持20-30厘米间距。
24、压路机在新填筑的路基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进行,滚压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先清除。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件。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
其间距不得小于3米。
25、装载机满载运送时,应避免下坡前进,确实需要时,可倒退下坡,必须使铲斗保持在距地面40厘米左右的低位置,另外应避免倒退上坡。
26、平地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每小时20公里。清除积雪时必须安装防滑链,并探明路况,以防掉入深坑、沟、槽。
27、施工现场的发电到配电盘和一切用于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
28、空气压缩机的输气管要避免急弯。打开送气阀必须先通知操作人员。压缩机出气口附近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应放置在通风地点,严禁日光爆晒和高温烘烤。
29、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等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音不正常,有漏气、漏油、漏电等异常现象,而且不能做调整的,应立即停机检修。
30、严禁用汽油、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它与空气通路的零件。空气压缩机工作完毕,应先降低气压。
第4篇 公路工程施工混凝土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基本要求
第一条: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并不得有积水。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设施。
第二条: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第三条: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四条: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 混凝土搅拌机
第一条: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伐平、放稳。
第二条: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第三条: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第四条: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第五条: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垫木。
第六条: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电动机及金属构架应按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第七条: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第八条: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和制动器灵活、可靠。
第九条: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第十一条: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保险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第十二条: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第十三条: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第十四条: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第十五条: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清理、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第十六条: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底,当需升起时,应用保险铁链或插销扣牢。 第十七条:冬期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第十八条: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3.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第一条: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
第二条: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弛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
第三条:应检查动力取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
第四条: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动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
第五条: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第六条: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第七条: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
第八条: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纵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 第九条: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筒旋转。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 第十条: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 第十一条: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期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第十二条: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
4. 混凝土泵
第一条: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和稳定,轮胎应楔紧。
第二条: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2)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3)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5倍。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4)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5)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第三条:砂石粒径、水泥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第四条: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无损并盖严。
第五条: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六条: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开泵前,无关人员应离开管道周围。
第七条: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八条: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第九条: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降温后再继续。
第十条: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第十一条: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第十二条: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迸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方l0m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击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第十四条: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5. 混凝土泵车
第一条: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上空无高压输电线。泵车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第二条:泵车就位后,应支起支腿并保持机身的水平和稳定。当用布料杆送料时,机身倾斜度不得大于3°。
第三条:就位后,泵车应显示停车灯,避免碰撞。
第四条: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油、润滑油、液压油、水箱添加充足,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照明和信号指示灯齐全良好;
(2)液压系统工作正常,管道无泄漏;清洗水泵及设备齐全良好;
(3)搅拌斗内无杂物,料斗上保护格网完好并盖严;
(4)输送管路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第五条:布料杆所用配管和软管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选用,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直径的配管,装接的软管应拴上防脱安全。
第六条:伸展布料杆应按出厂说明书的顺序进行。布料杆升离支架后方可回转。严禁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
第七条:当布料杆处于全伸状态时,不得移动车身。作业中需要移动车身时,应将上段布料杆折叠固定,移动速度不得超过10km/h。
第八条:不得在地面上拖拉布料杆前端软管;严禁延长布料配管和布料杆。当风力在六级及以上时,不得使用布料杆输送混凝土。
第九条:泵送管道的敷设,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泵送前,当液压油温度低于15℃时,应采用延长空运转时间的方法提高油温。
第十一条:泵送时应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监视各仪表和指示灯,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处理。
第十二条:料斗中混凝土面应保持在搅拌轴中心线以上。
第十三条:作业中,不得取下料斗上的格网,并应及时清除不合格的骨料或杂物。
第十四条:泵送中当发现压力表上升到最高值,运转声音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泵送,并应采用反向运转方法排除管道堵塞;无效时,应拆管清洗。
第十五条:作业后,应将管道和料斗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采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l0m内严禁站人。
第十六条:作业后,不得用压缩空气冲洗布料杆配管,布料杆的折叠收缩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第十七条:作业后,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荷,并应收回支腿,将车停放在安全地带,关闭门窗。冬期应放净存水。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土方与桩工机械
1. 一 般 规 定
1.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闲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等周围2m以内作业。
1.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1.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爆发。
(3) 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 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5.1.12的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表.1.12 边坡坡度比例表
见表
1.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2. 挖 掘 机
2.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2.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2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2.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2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2.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2.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2.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2.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2.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2.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3. 推 土 机
3.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紧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3.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行走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m,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木方将推铲垫稳。
3.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变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3.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3.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3.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3.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m(东方红牌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严禁推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3. 10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3.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 13需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3.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挡,然后关闭发动机。
3. 15作业后必须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把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3.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4. 铲 运 机
4. 1拖式铲运机的牵引机械应按本规程推土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作业前应检查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并把操纵杆(包括主离合器)放在空挡位置。采用油压操纵机构操纵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方向接头、撑架及固定钢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还应检查各液压管路接头、液压控制阀等,确认正常方可启动。手摇发动时防止摇把回弹,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拉绳缠在手上。
4. 3作业前铲运机的道路应遵守本规程第35.3.2条的规定。
4. 4机械运转中,不准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等作业。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传动皮带等部件。
4. 5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动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4. 6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小于20m。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小于2m。在狭窄地区不得强行超车。
4. 7铲运机上下坡时,必须挂低速档行驶。不得途中换挡,下坡时不得脱挡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业,上下纵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坡边缘不得少于1m,斜坡横向作业时,机身必须保持平稳。作业中不得倒退。
4. 8作业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离开时,必须把变速挡板扳到空挡,熄火后方可离开。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发动机。
4. 10铲土提斗时动作要缓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铲土时应直线行驶,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驶助铲平稳。
4. 12铲运机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拖拽,确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间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拐弯。
4. 14在公路上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不得带人或装载其他物料。
4. 15检修斗门或在铲斗下作业,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或锁紧链条固定,再用撑杆将斗身顶住,并制动住轮胎。
4. 16作业完毕后,应将铲运机开出沟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
4. 17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规定执行。
5. 平 地 机
5.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挡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正常方可启动作业。
5.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
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cm。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5.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挡。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挡,换挡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耗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5.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挡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5.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积水处。
5.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3.19规定。
6. 装 载 机
6.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6.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cm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挡,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6.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6. 4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6.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挡掩。
6. 6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6.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6.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6.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6.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6. 11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接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7. 钻 孔 机
7.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m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7.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7.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 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 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 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 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7.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7.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cm,并应固定。
7.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孔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7.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8. 桩 工 机 械
8. 1一般规定:
(1) 打桩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进行平实,地下不得有障碍物。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 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3)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4) 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5)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 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7) 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① 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② 桩机卷扬机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③ 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8)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见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9) 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0) 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1) 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2) 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1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桩机运输:
(1) 汽车装运桩机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超长装运。公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2) 桩机装运时必须绑扎牢固,垫、楔可靠,导杆必须摆放平直,不得压、扭变形。
(3) 运输中不得急转弯,应低速行动,通过桥梁、函洞、隧道时,不得超高、超载盲目强行。
(4) 夜间装运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8. 3桩机的安装与拆除:
(1) 拆装班组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拆装工艺、规程,拆装前班组长应进行明确分工,并组织班组作业人员贯彻落实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高压线下两侧10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安装。
(3) 安装前应检查主机、卷扬机、制动装置、钢丝绳、牵引绳、滑轮及各部轴销、螺栓、管路接头应完好可靠。导杆不得弯曲损伤。
(4) 起落机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拆装人员应互相配合,指挥旗语、哨音准确、清楚。严禁任何人在机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装底盘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桩机的平衡配重铁,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桩架稳定。
(6) 震动沉桩机安装桩管时,桩管的垂直方向吊装不得超过4m,两侧斜吊不得超过2m,并设溜绳。
8. 4桩架挪动:
(1) 打桩机架移位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坚实,畅通无阻。
(2) 挪移打桩机时,严禁将桩锤悬高。必须将锤头制动可靠方可走车。
(3) 机架挪移到桩位上,稳固以后,方可起锤,严禁随移位随起锤。
(4) 桩架就位后,应立即制动、固定。操作时桩架不得滑动。
(5) 挪移打桩机架应距轨道终端2m以内终止,不得超出范围。如受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桩机和震动沉桩机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挪移时应有专人指挥,桩机架不得倾斜。若遇地基沉陷较大时,必须加铺脚手板或铁板。
8. 5桩机施工
(1) 作业前必须检查传动、制动、滑车、吊索、拉绳应牢固有效,防护装置应齐全良好,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桩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桩机构造、性能和保养规程、操作熟练方准独立操作。严禁非桩机操作人员操作。
(3) 打桩作业时,严禁在桩机垂直半径范围以内和桩锤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扬机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挤压,缠绕滚筒上不少于3圈。在缠绕钢丝绳时,不得探头或伸手拨动钢丝绳。
(5) 稳桩时,应用撬棍套绳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当桩与桩帽接合以前,套绳不得脱套,纠正斜桩不宜用力过锰,并注视桩的倾斜方向。
(6) 采用桩架吊桩时,桩与桩架之垂直方向距离不得大于5m(偏吊距离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桩施工场地,必须经常保持整洁。打桩工作台应有防滑措施。
(8) 桩架上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放在桩架上。
(9) 利用打桩机吊桩时,必须使用卷扬机的刹车制动。
(10) 吊桩时要缓慢吊起,桩的下部必须设溜(套)绳,掌握稳定方向,桩不得与桩机碰撞。
(11) 柴油机打桩时应掌握好油门,不得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起锤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机或蒸汽锤拔桩筒,在入土深度超过1m时,不得斜拉硬吊,应垂直拔出。若桩筒入土较深,应边震边拔。
(13) 柴油机或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应停止锤击,方可操作,不得锤击与拉桩同时进行。降落锤头时,不得猛然骤落。
(14) 在装拆桩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源。
(15) 检查或维修打桩机时,必须将锤放在地上并垫稳,严禁在桩锤悬吊时进行检查等作业。
(16) 作业后应按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第6篇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监控规程
一、机械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开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资质,作业人员挂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都必须对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安全装置不全的不得使用。对机械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操作培训的持证人员。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所有设备安装完毕,须经项目机械主管人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要有记录。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所使用的设备定期组织检查,机械管理人员经常性地进行巡查,发现机械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违章操作行为,立即纠正。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二、机械安全控制:
(1)塔吊
本工程有四台塔吊,为多台塔吊同现场使用,要编制预防相互撞击的专门方案,并报监理审核。
塔吊基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数据进行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单位必须资质,作业人员挂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应设一组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禁止用螺纹钢筋做接地。塔吊供电系统无法实行三相五线制时,其专用电源初端应增设重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塔吊卷扬、变幅、限重装置以及吊钩保险都应测试检验,达到灵敏有效。
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如建筑物处于塔吊在运转半径内,必须设置限位地锚。如场外人行通道处于塔吊运转范围内时,必须在通道之上设置安全防护棚。临街或居民区的塔吊应有限制吊物超越现场区的规定和措施。
塔吊运转半径内,有影响安全的架空高压输电线时,必须采取专门措施予以遮护并警示。
不得强令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作业或超过限重冒险作业。
9)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鼓、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0)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1)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构件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12)指挥塔吊的信号工和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13)起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钻入或停留在吊物下方进行操作,一般要求采用长度在1m以上的钢筋钩,协助穿钢丝绳、拽起吊重物等;当辅助工具无法达到目的时,要事先检查其安全性,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14)超高使用塔吊必须安装附墙装置,非标准附着装置要有设计和技术部门的审批。必须确保附着建筑物结构部位的强度,降塔时应由高向低按顶降高度依次拆除附墙设施。
15)不论塔吊产权或租赁方式如何,都不得将塔吊拆装、维护、拆除工作委托给没有取得省市级安全认可证书的作业队承担。
(2)搅拌机械
搅拌机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操作工有安全操作条件。搅拌机使用前将其固定牢固、平稳、严禁用轮胎代替支撑。
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要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进入滚筒清凿,必须切断电源,外面设专人监护。
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停止作业时必须闸、箱上锁。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3)蛙式打夯机
蛙夯电源线必须选用橡套软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0m。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缆线应沿扶把穿软管敷设固定。操作开关必须选用单项开关。
蛙式打夯机设两个人操作,操作人员配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采用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及时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蛙夯大皮带轮及固定套不得轴向窜动。偏心块必须连接牢固。
松土打夯时不得强行牵拉。
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4)电焊机
电焊机摆放要平稳,不得靠近坑边或被土埋。
电焊机一次侧首端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控制,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5m,焊机机壳做可靠接零保护。
电焊机一、二次侧接线必须使用铜材质鼻夹压紧,接线点有防护罩。焊机二次侧必须安装同长度焊把线和回路零线,长度不宜超过30m。
严禁利用建筑物钢筋、管道或脚手架等做焊机二次回路零线。
焊钳必须完好绝缘。焊机二次侧应装防触电装置。
(5)气焊用氧气瓶、乙炔瓶
气瓶储存需有专用储存室。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气焊操作人员应保证瓶距之间及与火源之间距离10m以上。氧气瓶不得暴晒、倒置、平稳、禁止沾油。
吊运气瓶到高处作业面应专门制作笼具。
现场使用压缩气瓶严禁曝晒或油渍污染。
应配备乙焊瓶防止回火装置,防震胶圈应完整无缺。
受冻带子严禁用火烤。
(6)砂轮切割机
砂轮切割机开关应装设点动开关装置。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禁止装设倒顺开关。
砂轮装置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固定的工件托架,传动皮带、传动轴头罩盖应齐全,安装牢固;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切料点应灵活完好。砂轮切割机切屑前方应设遮护,防止切屑灼烫伤人或引起火灾。
砂轮片严禁侧向磨削。轮片外径边缘残损或剩余直径小于250㎜应更换。砂轮切割机严禁做打磨用。
(7)卷扬机
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井字架必须使用配套的天轮和地轮,禁止使用开口滑轮、天轮加油处应设爬梯、平台,并铺板、绑牢,加护身栏,进出料门必须采用升降式防护门。井字架的高度应高于使用面6m,在距顶部4m处的滑动轨上必须安装超高限位装置,并保证在使用中灵敏有效。
安装后的卷扬机筒与导向轮应垂直对正,两者之间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20倍,此段平行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掩,钢丝绳不得与遮掩物或其他物发生接触摩擦。
制动闸与制止衬垫间隙应保持均匀,闸瓦开度不大于1㎜,闸带开度不大于1.5㎜。
卷扬机的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工作完毕后应将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卷扬机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如采用卷扬机调直钢时,必须采取防止钢筋折断,钢筋及牵引索具反弹对人伤害的技术措施。
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8)外用电梯
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能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挂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同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外用电梯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联系。
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9)其他机械
机动翻斗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并不准带人,严禁非司机驾驶。方向转动、刹车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运载超宽、超长、超高物料。
空气压缩机输气管应避免急弯,出气口不得有人工作。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有专人定期校验,保持灵敏有效。储气罐严禁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戴好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电缆线不得有裸露之处,应放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振捣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软管不得有断裂现象。严禁用振捣棒撬拔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锤使用,砸硬物,并防止振捣棒头夹在钢筋内而受到损坏。
轮胎吊、履带吊在现场作业时必须由有《操作证》的信号工指挥,必须由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机械加工设备的传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盖、板必须齐全有效。卡具必须安装牢固。操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备齐全,合理使用。不得超规定使用。
砼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紧固密封,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露。清洗管道时,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模板(其他木工)、钢筋、混凝土施工机械详见相关章节的内容。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作业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
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无有关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机具安全使用合格证不使用。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2)的要求。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8篇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交底规程
交底日期: 交底人: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一、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或埋地,过道路时要用钢管或其他过道保护措施,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不要被车辆碾压。
二、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进行临时用电接线。并且要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三、所有移动工具都应在漏电开关的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
四、各类电动工具、机械要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源或拔出插头。
五、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木块等物。
六、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要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七、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用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八、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架设档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一米时,均应采取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项目经理:被交底人签名:
第9篇 施工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规程
施工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1) 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定期检查,未经动力(机具)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2) 现场使用的各类低压电器设备应铭牌清晰,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3) 各类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护套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
(4) 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器,平板振动器、磨石子机、打夯机、水泵等频繁移动机具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不得超过50m,并设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使用。
(5) 焊接设备应放置防雨,干燥通风处,其外壳应完好。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胶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超过30m,均不得绞绕使用。
(6) 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执行国标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场所可选用ⅱ类工具;在潮湿场所和金属构架上作业,采用ⅲ类工具,并配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使用。
(8) 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器。
(9) 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区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中小机械操作工
第一节 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第1条 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第2条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第3条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第4条 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第5条 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二节 卷 扬 机
第6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十五米。
第7条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第8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第9条 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第10条 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第11条 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第12条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13条 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第三节 外 用 电 梯
第14条 现场外用电梯基座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电梯底笼2.5米范围内,要搭设坚固的防护罩棚。
第15条 暴风雷雨后,外用电梯的基座、电源、接地、过桥、暂设支撑等,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16条 使用电梯,严禁超载。运输物料不得超出护网。
第四节 少先式起重机
第17条 停机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在楼板或屋面安装时,底脚轮必须加垫。轮子走向与起重臂杆方向应平行,距离沟坑和建筑物的边缘不得小于1米。
第18条 起重伸臂夹角,一般不小于45度;固定伸臂时,应使用卡环。
第19条 严禁任意增减或移动配重铁。
第20条 吊物时,应有人指挥。手扶机座要稳,不得左右摆动。
第21条 提升重物到适当高度,应立即停止上升,不得依靠臂杆上的自动保险开关代替制动,也不准朝一个方向连续旋转。
第五节 蛙式打夯机
第22条 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
第23条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严禁背着牵引。
第六节 砂 轮 机
第24条 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第25条 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第26条 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第27条 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准使用。
第28条 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第七节 手 电 钻
第29条 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30条 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第31条 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第八节 倒 链
第32条 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第11篇 隧道施工机械安全要求规程
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
2. 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 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 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 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辆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辆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7. 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8. 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运送爆破器材。
第12篇 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1.1条 凡从事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受过安全生产教育,熟悉本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第 1.0.2条 钻场、机房一律不准单人开机操作,每班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 第1.0.3条 对现场运行的施工机械临时进行修理时,必须与运转操作人员取得联系。 第1.0.4条 在得到台风或六级以上的大风报告后,必须迅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卸下钻架布并妥善放置,检查钻架,做好加固。 2.在不能进行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盖好设备,报表工具应装箱保管,严密封盖孔口。
3.熄灭一切火源,妥善处理。
第1.0.5条 受洪水威胁的施工场地,应加强警戒,并随时掌握水文及气象资料,做好应急措施。
第1.0.6条 经常检查及修补设备的防水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第1.0.7条 对特殊处理的工程施工,开工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补充安全规定,否则禁止施工。
第二章 钻孔灌浆第一节 设备安装及拆除
第2.1.1条 钻机平台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满足最大负荷1.3~1.5倍的承载安全系数,钻架脚周边一般情况要保证有50~1oocm的安全距离,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栏杆。
第2.1.2条 基台设置机具及工作之用,其大小应依钻机设备而定,一般浅孔钻探的钻机,枕木不小于15cm×15cm×400cm,台板不小于5cm×25cm×400cm,其铺置的间距不能超过1.5m。
第2.1.3条 安装、拆卸钻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立、拆钻架工作必须在机长或指定的有关人员统一指挥下进行,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全神贯注。听从指挥信号动作,不得擅动。腿架起落范围内不得有人,严格按照起重架设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有秩序地进行。
2.必须严格遵守先立钻架后装机,先拆机后拆钻架,立架应从下而上,拆架从上而下的原则。
3.立、放架的准备工作就绪后,指挥人员必须检查确认各岗位人员就位、责任明确、设施完善牢固后,才能发出讯号按计划顺序进行。
第二节 钻 进
第2.2.1条 开机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工作,确认完善后,方能开钻: 1.各部位螺丝、水接头丝扣紧固、机身平稳、水平移动刹车装置楔合。
2.将各操纵手把放在不同位置,油压调到最大限度检查油路系统是否正常,并按规定对各部位加注润滑油脂。
3.各操作手把、离合、刹车、安全阀灵活可靠。
4.传动机构正常,转向正确,防护设施齐备牢固。
5.动力系统正常,线路绝缘良好。
6.清除机身,机旁异物,运转无阻。
7.卡盘在松开状态,机上钻杆能滑动自然,有异常,必须进行修整。
8.钻机安装好后,滑车、立轴、钻孔三者的中心应在同一条直线上,钻杆应卡在卡盘的中心位置。
第2.2.2条 未达冲洗液前,应保持钻具离孔底50cm以上,待确认冲洗液已送到孔底后,方能开钻。
第2.2.3条 水接头要系好保护绳,开车时要互相关照,防止过大摆动缠绕,以防发生危险事故。
第2.2.4条 开孔、扩孔、扫孔、扫脱落岩心,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的技工操作。手把式钻机要设专人掌握小卡。
第2.2.5条 操纵手把式钻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转进行中,给进把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同时操作人员身体要避开和防止钻具突然落下伤人。
2.松紧卡盘顶丝、接合簧、立轮箱时,必须脱开离合器使工作轮停止转动后进行,紧项丝必须对称均匀顶紧,开车前必须互相呼应一致。
3.使用升降机刹车时,严禁使用手把结合脚刹。
第 2.2.6条 见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 2mm或均匀磨损达 3mm、每米弯曲超过 3mm、岩心管磨损超过壁厚1/3、每米弯曲超过2mm,以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旷动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1.新旧程度和材质不同的钻杆,要分孔、分组使用,避免或减少钻具折断事故。
2.扫孔或钻进中遇阻力过大时,不得强行开车。
第三节 升降钻具(灌具)
第2.3.1条 严格执行岗位分工,各负其责,操作、孔口、扶摆管三岗听从孔口口号,动作一致,紧密配合。 第2.3.2条 认真检查塔架腿脚、回转、给进机构安全稳固。确认卷扬提引系统符合起重工作规定,方可开始升降工作。 第2.3.3条 升降钻具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升降钻具进行中,不得兼负现职以外的其他工作。 2.提升最大高度,提引器距天车不得小于1m,遇特殊情况超出规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3.操作升降机,不得猛刹猛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用手或脚直接触动钢丝绳,如缠绕不规则时,可用木棒拨动。
4.孔口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要注意回绳碰打,提引器未升过横轴箱(手把式钻机)以前,必须扶导正直提升,防止碰撞翻机。
5.使用普通提引器,倒放或拉起钻具时,开口必须朝下,钻具下面不得站人。
6起放粗径钻具,手指不得伸入管内去提拉,不得用手去试探岩心,或用眼去看管内岩心,应用一根有足够拉力的麻绳将钻具拉开。
7.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抽插垫叉必须提持手把,无手把的垫叉禁止使用。
8.升降钻具时,若中途发生钻具脱落,不准用手去抓。
9.钻具取出孔口后,要盖好孔口盖,以防工具或其它物件掉入孔内。
第2.3.4条 使用拧管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座必须用螺栓牢固、周正,安在地梁上,找正转盘与井口,天车三点的同心。
2.拧管时禁止丝扣未对正前开机强扭,拧管机未停止转动前,不准提升钻具。
3.上下垫又要插牢,上垫叉要有安全构,手未离开垫又前,不得开机。
4.松脱过紧的钻杆时,经冲击3~5次仍拧卸不脱,不得强行拧卸,而应用管子钳人工拧卸,并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第四节 水泥灌浆
第2.4. 1条 灌浆工作,每段确保连续灌注,不得中途停顿,因此灌浆前除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还必须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对高压调节间应设置防护设施。 第2.4. 2条 必须积极做好防尘设施和正确穿带防尘保护用品。 第 2.4. 3条 压力表的使用范围在最大刻度的 1/4~2/3之间,并应经常核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不准使用。
第2.4.4条 搅浆时,必须先加水,等正常开动后再加水泥。中途处理故障,传动皮带必须卸下。
第 2.4. 5条 灌浆中需有专人全神贯注的看压力表,防止压力突升或突降。
第2.4. 6条 灌浆栓塞下孔,遇有阻滞现象,必须起出后进行扫孔,不得强下。
第2.4. 7条 在运转中,安全阀必须确保额定负荷动作,经校正后,不得随意转动。安全压力应以指针最大摆动值为准。
第2.4.8条 调节高压阀门和检查各缸阀盖阀门时,必须减压进行,并须带眼镜。
第2.4. 9条 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不得一手伸进试探,一手搬工作轮同时进行,更不准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第五节 孔内事故处理
第2.5.1 事故发生后,必须把发生事故时的孔深和钻具的位置,钻具的规格、种类、数量弄清楚,以及所用的打捞工具与处理情况详细填入当班报表。
第2.5.2条 事故发生后,班长应判明情况积极处理,性质复杂的事故由机长主持处理,短期不能排除的重大事故,应组织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第2.5.3条 处理卡、埋钻(塞)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钻具(塞)刚刚被卡时应立即活动钻具(提塞),严禁无故停泵。
2.钻具(塞)在提起中途被卡时,应用管子铅搬扭,或设法将钻具(塞)放下一段,同时开泵送水冲洗,上下活动慢速提升,严禁猛提硬拉,严禁用升降机与给进把同时起拔事故钻具。
3.在需要油压系统和升降机同时顶拔事故钻具时,事先应对整个系统的有关机件进行可靠的全面检查,操作中先用油缸上顶至最高额定负荷,再用升降机继续提拉,卸载时应先松升降机。后回油,不得用升降机承受全部荷载。
4.在孔壁不稳定的情况下,应先护孔,然后再处理。
5.处理卡钻事故用的护孔钻具,必须带有内导向。导向器要接牢固。
第2.5.4 处理钻具打断与脱落(塞)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钻杆如是多头脱断,应先探明情况,先捞话头,后捞死头。
2.采用掏心方法处理岩。动管事故时,一般应使用比事故钻具小一至二级的钻具。
3.钻进中发生钻具断、脱事故,用丝锥对上后,要立即提钻进行检查。
第2.5.5条 使用打吊锤处理事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专人统一指挥,先检查钻架,天车的绷绳是否安全牢固。
2.吊锤处于悬挂状况打吊锤时,锤下不得有人。
3不得在钻机立轴上打吊锤,必要时。必须对立轴作好防护措施。
第2.5.6条 使用千斤顶处理事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时,千斤顶必须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安放平稳,并将卡瓦及千斤顶绑在机架上,以免顶断钻具时卡瓦飞出伤人。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
4.装紧卡瓦,不得用铁锤直接打击,必须用铁锤承垫,同时卡瓦塞要缠绑牢固,在受力的情况下,禁止面对顶部进行检查。
5.拨动螺杆,用力要一致,手握拨棒末端,做好防滑措施。
6.使用管锥或链钳扳事故钻具时,禁止在错把回转范围内站人,也不准用两把钳子进行前后反转。掌握限制钳者,必须站在安全位置。
第三章 化 学 灌 浆
第一节 备 料 要 求
第3.1.1条 操作人员务必掌握化灌材料的基本性能,熟悉灌浆工艺。在化学灌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易腐蚀的化学材料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化学材料毒性对人体的影响。
第3. 1. 2条 化学材料的搬运应派专人负责,运输时必须将材料严格封存包装,妥善搬运存放,严禁碰撞冲击,避免曝晒,以免发生燃烧和爆炸,防止破箱遇水受潮,一般应对运输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安全运输。
第3.1.3条 材料存放应视其各自性能要求分别堆放专人保管。放置在低温、干燥、避光、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专用库房内。贴明标签,对易燃、易爆的过氧化苯、醚、过硫酸铵等氧化剂应与其它化工材料隔离存放。
第二节 化学灌浆材料配制
第3.2.1条 各种化学灌浆,事先均须在通风、干燥,水电方便与化学材料存放库房隔开的有足够消防器材的试验室进行配制试验,以了解材料的性能,确定正确的配方。
第3.2.2条 试验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如工作服,防毒面具,眼镜等),方能进行试验,试验室内严禁吸烟,一般不得使用明火。试验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清水洗手洗脸。如洗不干净,应用医用酒精擦洗,严禁用丙酮擦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试验室内。
第3.2.3条 试验时,各种玻璃仪器要小心轻放,用清水洗净擦干(或用丙酮试剂清洗)才能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按各有关程序进行安装,经反复检查并试运转后,才能正式运转,进行试验。
第3.2.4条 使用各种化学药品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风向的上方,防止口鼻直接吸入。不准将药物或盛过药物的器皿乱扔乱甩。废液及报废器皿应倒入废液缸(桶)中,统一倒入远 离饮用水源的土坑中加以深埋。
第三节 灌浆施工
第3.3.1 现场施工(包括建筑物廊道)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充足的水源。严禁易 燃物与浆液接触,严禁用明火加温浆液,应用水浴加温,并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3.3.2条 灌浆用各种设备,必须密闭性能好。并尽量采用自动化操作。
第3.3.3条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防毒面具、安全帽、眼镜、乳胶头套、鞋 盖,方能进行工作。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时严禁饮食、吸烟。工作前后都应用肥皂、清水 洗手洗脸.避免毒素侵入体内。
第3.3.4条 施工用浆液要严格按试验配方,并在密封的条件下定量配制,妥善存放,严防倾倒使浆液进水和混入杂物,以免造成污染和浪费。
第3.3.5条 对于基础处理化学灌浆,应根据地下水的活动情况,选择相应的配方,确定固化时间,以防止未固化的浆液被水带走,污染下游水质。
第3.3.6条 灌浆前必须先行试压,以便检查各种设备仪表及其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止浆塞隔离效果是否良好;管路是否通畅;有无渗漏现象等,只有在整个灌浆系统畅通无漏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化学灌浆。
第3.3. 7条 灌浆时严禁浆管对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密注视开关、管接头、油泵的密封住情况,注意进浆数量与压力值的变化,以防突然事故发生;注意观测灌浆孔口附近有无返浆、跑浆、串漏等异常现象,否则,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第3.3.8条 灌浆结束后,止浆塞应保持封闭不动,或用乳胶管封口,以免浆液流失和挥发,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用过的灌浆设备和器皿要用清水或丙酮及时清洗,灌浆管路拆卸时,应同时检查其腐蚀堵塞情况并予处理。
第3.3.9条 清理灌浆时落弃的浆液,要使用专用小提桶盛装,妥善处理。严禁废液流入水源,污染水质。
第四节 事故处理
第 3.4. 1条 运输中若出现盛器破损,应立即更换包装、封好,液体药品用塑料盛器为宜,粉状药物和易溶药品应分开包装。 第 3.4. 2条 当出现溶液药品粘度增大,应首先使用,不宜再继续存放。
第3.4. 3条 当玻璃仪器破损、致人体受伤,应立即进行消毒包扎。
第3.4. 4条 当试验设备仪器发生故障(如搅拌器运转不正常,搅拌棒断裂、系统漏气等),应立即停止运转,关掉电源,进行修复处理。
第3.4. 5条 当发生材料燃烧或爆炸时,应立即拉掉电源,熄灭掉火源,抢救受伤人员,搬走余下药品。
第3. 4. 6条 酸、碱粘落在皮肤和衣服上时,应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再用氨水洗,洗净后皮肤上抹上油脂膏。
第3.4. 7条 洞内(室内)灌浆,当吸入药品(或蒸气)。咽喉发痒、头昏,应立即出洞(室),呼吸新鲜空气,用盐水嗽口,严重中毒者,要及时送医院抢救。
第四章 混凝土防渗墙( ykc造孔)
第一节 冲击钻机安装及拆除
第4. 1.1条 钻机的安装与拆除均应在机长的指导下进行。
第4.1.2条 安装钻机的专用底车架,在拖运时轮子应向上,卸架翻转应做到轻放。
第4. 1.3条 人工安装钻机,可采用人力拉牵、倒链绞磨、手摇绞车等,具体要求如下:
1.先将已安装好的底车架的轮子用三角木前后垫紧,并在其两侧铺设略高于底车架面和具有足够宽度的车道板,车道板应平坦牢固,坡度应小于12.5%。
2.在钻机前梁中心,用直径25mm的优质麻绳绑车,作前进方向拉牵;另在桅杆中点加绑保险绳,分两侧同时着力,稳住钻机,以防钻机向任何一侧倾倒。
3.拉运必须统一号令、专人指挥、精力集中、缓慢、准确地拉动钻机,严禁猛拉猛拖。随钻机移动,须有专人负责移动车轮的三角木塞垫工作。
第4. 1.4条 当钻机拉运至底车架位置后,应用相同规格的千斤顶将钻机两边底梁顶住,再缓慢下降千斤顶,使钻机平稳就位。千斤顶与钻机底梁之间必须加垫木板,以防受力打滑,千斤顶一次下降高度不应大于5cm。
第4. 1.5条 机械吊装钻机,要求是:
1.吊装钻机的吊车,一般应选用起用能力10t以上的型号,严禁超负荷吊装。
2.套控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直径不小于16mm。
3.套吊栓挂必须稳固,并经检查认为可靠后方能试吊。
4.吊装钻机必须先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离地1o~20cm,同时检查钻机套挂是否平稳,吊车的制动装置以及套挂的钢丝绳是否可靠,只有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正式起吊。下降必须缓慢,装入底车架必须轻放就位。
第 4. 1.6条 钻机就位后,应用水平尺找平后才能安装。
第4. 1.7条 钻机桅杆升降注意事项:
1.检查离合器,闸带是否灵活可靠。
2.检查钢丝绳、蜗轮、销蚀是否完好。
3.警告周围人员离开钻机,严禁有人在桅杆下面停留和走动。
4.随着桅杆的升起或落放,应用桅杆两边的绷绳,或在桅杆中点绑一保险绳,两边配以同等人力拉住,以防桅杆倾斜。立好桅杆后,要挂好绷绳。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第 4. 2.1条 检查地锚,埋深不能少于 1.2m,引出的绳头应用钢丝绳,不宜用脆性 材料。 第4. 2.2条 稳好钻机,塞垫好三角木,收紧绷绳,紧固所有联接螺丝。检查钻具重量是否与钻机性能相符,要求所有钻头和抽筒均应焊有易拉、易挂、易捞装置。 第4. 2.3条 检查并调整各操纵系统,使之灵活可靠,具体要求: 1.离合器应调到适当位置,不能过紧或太松,紧圈上的三个扒爪要均匀压紧,在压力盘上,使压力盘与摩擦带受力均匀。
2.检查制动闸,调整摩擦带间隙(一般保持1.5~2mm),使闸带在松开情况下不与制动轮轮缘接触。
第4.2.4条 按钻机润滑制度检查各润滑部位的加油情况。
第4. 2.5条 钻机上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适用、可靠。
第 4. 2.6条 检查冲击臂缓冲弹簧,其压紧程度要求两边应一致,否则应进行调整。
第4.2.7条 按电气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三相按扭开关必须安装在操纵手把附近便于操作。
第三节 冲击钻进
第4. 3.1条 开机前应拉开所有离合器,严禁带负荷启动。
第4. 3.2条 开孔必须采用间断冲击,直至钻具全部进入孔内时视冲击平稳后,方可连续冲击。
第4.3.3条 钻进中应经常注意和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如发现轴瓦、钢丝绳、皮带等有损坏或机件操作不灵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第4. 3. 4条 下钻速度不能过快,应用闲把控制下落速度,以免翻转、卡钻。
第4.3. 5条 每次取下钻具,抽筒必须有三人操作,并检查钻角、提梁、钢丝绳、绳卡、保护铁、抽简活门、活环螺丝等处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钻角磨损2cm,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2.钻具提梁直径磨损超过1/3者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3.主绳绳卡不得少于三个,付绳绳卡不得少于两个,提渣斗绳卡不少于三个,绳卡螺丝必须紧固。
4.如保护铁磨损至钢丝绳与提梁直接接触。应更换保护铁。
5.抽筒活门必须灵活,活环螺丝必须紧固。
6.当钢丝绳断丝超过1o%或一股的1/2以上者,应将破坏部分割去,否则禁止继续使用。破坏部分较多时,应更换新的。
第4. 3.6条 钻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拉开离合器,如离合器操作失灵,应立即停机。
第4.3.7 操作离合器手把时,用力必须平稳,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钻机振动过大或拉断钢丝绳。
第4.3.8条 为杜绝翻车事故的发生,凡属下列情况时严禁开车:
1.钻头距离钻机中心线2m以上时。
2.钻头埋紧在相邻的槽孔内或在深孔内提起有障碍时。
3.钻机未挂好,收紧绑绳时。
4.孔口有塌陷痕迹时。
第4. 3.9条 在暴风、雷电时,禁止开车,并切断电源。
第4.3.10条 基岩钻进的开孔钻头和更换的钻头均应采用同一规格,不同地层钻进,一定深度须起钻放下抽筒清理孔底钻渣,以免卡钻。
第4.3.11条 钻进中突然发现有塌孔迹象或成槽以后突然大量漏浆都应立即采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第4.3.12条 新形式的钻具,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研究拟订出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措施,并经领导批准后才能采用。
第4.3.13条 钻机配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大绳直径22~25mm,小绳直径15~16mm,少于此规定者,禁止使用。
第4.3.14条 改变电动机转向,必须在电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第4.3.15条 运行中,如遇钢丝绳缠绞,应立即停机拨开,在钻机未停稳前,严禁拨弄。
第4.3.16条 钻机移动前必须将车架轮的三角木取掉,松开绷绳,摘掉挂钩,钻头、抽简应提出孔口,经检查确认无障碍时,方可移车。
第4.3.17条 电动机停止运行前,禁止检查钻机和加注黄油,严禁在桅杆上工作。
第4.3.18条 工作必须时(如钻具升降……等),除钻头部位槽板面外,其余槽板盖严禁敞开,防止人或物掉入槽内。
第4.3.19条 当钻具提升到槽口时,应立即打开大链离合器,同时将卷筒闸住,钻头应放置在钻头承放板上,放时要慢速、轻松,以免承放板断裂伤人。
第4. 3.20条 钻进中使用的各种钻具,用完后应及时放回适当位置,不能放在槽孔边缘,以免掉入槽孔内。
第4. 3.21条 上桅杆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动力闸刀,必须设专人看管。严禁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闲谈、说笑。
第4.3.22条 钻机后面的电线,必须架空,以免妨碍工作及造成可能的触电事故。
第4.3.23条 钻机桅杆必须装置避雷针。
第4. 3.24条 突然停止或其它原因停机,短时间内不能送电,开机,必须采取措施将钻具提离孔底5m以上,以免钻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转动时,应先拉掉电源。
第4.3.25条 孔内发生卡锐掉钻、埋钻等事故,必须摸清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能进行处理。不得盲目行事。
第四节 制浆及输送
第4.4. 1条 泥浆搅拌机开机前,必须按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紧固所有联接螺丝,加注润滑油。
第4.4.2条 泥浆搅拌前,应先往桶内加水至规定数量,然后才开动搅拌机,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徐徐按配制量加入粘土。
第4. 4. 3条 搅拌机进料口及皮带,齿轮传动部分必须有安全设施及防护罩。否则,严禁开机运行。
第4.4.4条 搅拌机内泥渣.每台应清除一次,当人进入搅拌槽内之前,必须切断电源,闸刀开关箱应加锁,并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示牌,严防误伤人,搅拌槽内照明灯电压以12v为宜。
第4.4.5 条 采用自流式输送泥浆,其管路架设必须牢固可靠。满足管路纵坡大于5%的要求,严禁出现反坡,以避免泥浆沉淀,淤积增管,造成事故。
第4. 4. 6条 使用泥浆泵输送泥浆时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启动前应检查并拧紧所有应当紧固的另件。检查连杆衬瓦同,十字头销间,曲柄轴轴径间等各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齿轮箱内及各磨擦部分润滑油是否足量和清洁。
2.检查压力表是否指示正确和安全阀是否开启灵活,必要时,应测试压力在大于 3okpa时,安全阀能否起作用。
3.检查泥浆泵皮带位置是否正确,皮带松紧程度是否适当,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4.盖好泵盖,注意严密。
5.进出浆皮管接头应绑扎牢固。
6.开机前用手拉动皮带轮,使活塞转动1~2行程检查是否灵活。
7.启动时应警告周围人员离开机械及其转动部分。
8.按电气操作规程启动,待转速正常后再拉上离合器(2o0/3o)或把皮带拨至工作轮(100/30)。使泵打浆至槽。
9.启动后,要倾听机械各部声响,察看排浆情况,认为正常后,才能把排浆三通阀转至工作位置,并将压力调整至施工规定的数值范围以内,严禁超过规定压力运转。
10.严禁在运转中修理机器及调整零件,水泵须按额定转数运行,且泵内不能有撞击声。
11.应经常保持管路畅通,不可将皮管随便扭结,当管路堵塞时,应先把三通阀门关闭,然后用小锤平打皮管再进泥浆,不可用手弯折皮管。
第五节 导管安装及拆卸
第4. 5.1条 导管安装与拆卸必须遵守:
1.安装前认真检查导管是否完好、牢固。吊装的绳索挂钩必须牢固、可靠。
2.导管安装必须垂直干槽孔中心线上,不得与糟壁相接触。
3.起用导管时,要注意天轮出槽,要有专人拉绳,孔口工作人员不得站在危险位置,钻机操作要慢、稳,下放导管时,人的头、身必须离开导管,且不能靠得太近,以防导管晃动伤人。 4.导管拆卸后,要立即用水冲洗清洁,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以便随时查对孔内导管的长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章 打 桩
第5.0. 1条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机械的运转,制动滑车,吊索拉绳,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有效。
第5.0.2条 打桩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构造、性能、保养、安全操作知识,方能独立操作。
第5.0. 3条 打桩时要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并规定出安全作业禁区。
第5.0.4条 禁止任何人在起吊的机锤或重物下穿行和站立。 第5.0. 5条 桩帽与钳垫必须与桩型、桩架、桩锤相适应。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5.0. 6条 往卷扬机滚筒上缠钢丝绳时,排列要整齐,不能用手引导扶绕。
第5.0. 7条 打混凝土桩,钢板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得在桩下通过。
2.桩身应绑扎牢固,系好稳绳,起吊时速度应均匀,保持桩身平稳。
3.钢丝绳应捆扎在规定的吊点上,在棱角处势以麻袋和草袋。
4.用桩前应将桩锤提起并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5.不得偏吊和远距离起吊极身。
6.改桩时应用撬杠或其它工具进行校正,校正歪桩时不宜用力过猛,注意桩锤起落。
第5. 0. 8条 打桩停歇时间较长,必须将锤放下垫牢,若时间较短,可用销子固定在机架上。
第 5.0.9条 移动桩架时应缓慢进行统一指挥,移位后立即紧固缆绳,并将桩架四角固定,防止走动。
第5.0. 10条 打桩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严禁在悬吊状态下进行检查维修桩绳。
第六章 振冲加固
第6.0.1条 施工人员必须了解本机构造和机械性能,熟知本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6.0. 2条 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第6.0. 3条 组装振冲器:
1.组装振冲器须专人负责指挥,振冲器各连接螺丝要拧紧不得松动。
2.射水管插入胶管的接头不得小于10cm,必须卡牢不得漏水,并应达到与胶管同等的承拉力。
3.在组装好的振冲器顶端,应绑一根长1.2m,直径10cm的圆木,把电缆和水管绑在圆木上,以防电缆和水管与吊管顶口摩擦漏电漏水而发生事故。
4.起吊振冲器时,各振动节点处要设保护设施,以防节点折弯损坏。 第6.0.4条 供水系统安装:
1.水压、流量必须满足振冲加固的要求。
2.管路接头要牢固,配水管所用铁管直径必须大于射水管直径。
第6.0. 5条 电源:
1.电工必须遵守电气操作规程。
2.供电必须满足振冲器启动和运转所需最大负荷。
3.振冲器潜水电机尾线与橡皮电缆接头处必须用防水胶带包扎,包扎好后用胶管加以保护,以防止漏电。
第6.0.6条 场内交通道路要平坦无障碍,以便用车进出。
第6.0. 7条 开机前的检查:
1.孔口排水沟要保证返水流畅,不得随地漫流。
2.各绳索连接处要牢固,各部件连接螺丝要紧固,振冲器外部螺丝要加有弹簧垫圈。
3.配电箱及电器操作箱的各仪表要灵敏、可靠。
4.所用工具要齐备。吊车就位地点要坚实牢靠。
第 6.0. 8条 吊车运行期间行人不得在桅杆下通过、停留以防撞伤人。在有高压线路或带电体附近运行时,应按本规程第二篇有关要求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第6.0.9条 造孔:
1.电动机启动前,应有专人将振冲器防扭绳索拉紧并固定。
2.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3.造孔过程中不得停水停电,水压要保持稳定。
4.造孔过程中如发生停水停电,应立即停止贯入,并尽快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待恢复正常时再贯人。
5.振冲器进行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密切注视电器操作箱仪表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贯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贯入时如听到振冲器在孔底有冲击声,同时水压、电流不稳,说明孔底可能有障碍物,应立即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并报告技术负责人研究处理。
7.若地质原因发生孔内大量漏水而水面不能自行返出孔口时,应采用付水管补水,使水面与孔口齐平,以防塌孔。
第6.0.10条 填料加密:
1.造孔已达到设计孔深后将振冲器拉离孔底2o~3ocm并适当降低水压力,听从指挥开始下料。
2.填料应从振冲器护筒周围徐徐入孔,不得从孔口一侧下料,以免造成桩歪斜或下料通道阻塞。
3.填料开始后不得中断直至全孔填满,但填料不宜高出孔口,以免影响孔口排水。
4.填料达予定方量和时间时,要注意观察电器仪表指数,待加密程度达到设计要求时要及时提升振冲器,其提升高度视振冲器性能而定。一般以30~50cm为宜,不要提升过高。
5.填料加密过程中如发现下料通道填塞,可将振冲器提至孔口一米左右,再慢慢下降到需加密深度,如此往复数次直至下料正常。
第6.0.11条按振冲器保养规定,做好检查保养工作。
第6.0.12条 施工中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振冲器严禁倒放启动。
2.振冲器在无冷却水情况下,运转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
3.振冲加密过程中电机提出孔口外后,应使电机冷却至孔内水温。
4。在造孔或加密过程中,振冲器导管上部拉绳必须拉紧,防止振冲器转动。
5.振冲器工作时工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返水情况,发现返水中有兰色油花,黑油块或黑油条,可能是振冲器内部发生故障,应立即提出振冲器进行检修。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雷电、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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