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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安全措施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10

防尘安全措施规程

第1篇 防尘安全措施规程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如采掘作业、钻眼作业、炸药爆破、顶板管理、装载及运输等各个环节都会产生大量的矿尘。据调查,在无防尘措施的情况下,厚煤层综采放顶煤的产尘浓度4000-8000mg/m3,机采1000-3000mg/m3(个别甚至达到8000mg/m3以上),炮采300-500mg/m3,风镐落煤800mg/m3左右;机械化掘进煤巷和半煤岩巷时,粉尘浓度达1000-3000mg/m3,炮掘面1300-1600mg/m3,这些浓度远远高于国家标准。为最大限度的降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特别是呼吸性粉尘浓度,使空气中的矿尘的浓度降到国家标准以下,保障全矿井下工人的身心健康和矿井安全生产,必须采取综合的防尘措施,即各个生产环节时都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煤矿综合防尘措施主要包括通风除尘、湿式作业、净化风流和个体防护等。

通风除尘是在机械或自然动力的作用下,将地面新鲜的空气连续地供给作业点,稀释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调节矿内气候条件,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矿井通风中有效地控制风速和风流的方向最为关键。风速过低,粗粒矿尘将与空气分离下沉,不易排出;风速过高,能将落尘扬起,增大矿内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因此,通风除尘效果是随风速的增加而逐渐增加的,达到最佳效果后,如果再增大风速,效果又开始下降。我们把能最大限度排出浮尘而又不致使落尘二次飞扬的风速称为最优排尘风速。一般来说,掘进工作面的最优风速为0.4-0.7m/s,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为1.5-2.5m/s。

湿式作业是利用水或其他液体,使之与尘粒相接触而捕集粉尘的方法,它是煤矿综合防尘的主要技术措施之一。除缺水和严寒地区外,一般煤矿应用较为广泛。湿式作业主要包括煤层注水、湿式凿岩钻眼、喷雾降尘、水封爆破和水炮泥等防尘措施。煤层注水就是回采前预先注水湿润煤体,从源头处减少和抑制尘源的产生,这种措施一般可降低矿尘浓度60-90%,是减少粉尘产生量的最积极、最有效方法之一。在注水时添加湿润剂等,可进一步提高降尘效果。喷雾降尘是将压力水通过喷雾器,在旋转或冲击的作用下,使水流雾化成细微的水滴喷射与空气中,根据喷雾地点不同,可分为掘进机喷雾洒水、采煤机喷雾洒水、综放工作面喷雾洒水、转载点喷雾、回风巷喷雾及其他地点喷雾。水炮泥是将装水的塑料袋代替一部分炮泥,填于炮眼内,爆破时水袋破裂,水在高温高压下汽化,与尘粒凝结,达到降尘的目的。水封爆破是将炮眼的炸药先用一小段炮泥填好,然后再给炮眼口填一小段炮泥,填好两端炮泥之间的空间,插入细注水管注水,注满后抽出注水管,并将炮泥上的小孔堵塞,这样就可以减少爆破时的产尘量。

净化风流是使井巷中含尘的空气通过一定的设施或设备将矿尘捕获的技术措施。目前使用较多的是水幕和湿式除尘装置。水幕净化风流是指在主要进风风巷、采区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刮板机转载点和装载点设置光电、声控自动喷雾水幕。除尘器根据是否利用水或其他液体分为干式和湿式两大类。煤矿一般采用湿式除尘器,利用作用在煤尘上的重力、惯性力、离心力、扩散粘附力及电磁力等把气流或空气中含有的固体粒子分离并捕集起来以达到净化风流的作用。

个体防护是指通过佩戴各种防护面具以减少吸入人体粉尘的最后一道措施。在井下综放面、掘进面产尘浓度高的地方,尽管采取了上述防尘措施,但还有一些未被捕获的细小煤尘弥留在作业空间内,为了阻止这部分煤尘吸入人体,必须进行个体防护。目前个体防护的主要措施有防尘口罩和防尘帽,它们能将污浊空气中的煤尘通过过滤材料滤掉,使作业人员吸入较干净的空气,在实际使用中具有防尘效果好、经济方便等特点。

随着煤矿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开采强度的增大,矿井的防尘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提高降尘效率,世界各国已经开始研究应用物理化学方法降低矿井粉尘的新技术措施,例如,添加降尘剂除尘、泡沫除尘、超声波除尘、磁化水除尘、生物试剂除尘等。

为适应煤炭资源安全高效开采的需要,建立安全、清洁的作业环境,在现有防尘技术基础上,研究开发高效经济环保型除尘新技术,实现对呼吸性粉尘的高效抑制,是煤矿防尘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

第2篇 通风防尘安全规程

(一)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份,氧气不低于20%,二氧化碳不高于0.5%。

(二)井下作业地点的空气含尘量不得超过2mm/m3,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不超过0.5mm/m3。

(三)井下需风量,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每人每分钟供给的风量不得少于4 m3,否则应采用机械通风,解决通风问题。

(四)采用机械通风时,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得超过10 m,抽出式通风不得超过5 m,混合式通风压入式风筒不得超过10 m,抽出式风筒滞后5 m以上。

(五)进入掌子面工作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掌子面有人作业时,局部必须连续运转。掌子面停止开凿,应设栅栏,防止人员进入缺氧区中毒,如需要重新进入,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成份,确保安全,方准进入。

(六)井下作业地点最高允许温度为25℃,超过25℃时,必须采取洒水、通风等措施进行降温。

(七)禁止干式凿眼,并经常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接触粉尘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八)井下作业面的最高允许风速不得超过下述规定:

井巷名称最高允许风速(m/s)

专用风井15

人员、材料上下井8

主要巷道8

运输巷6

采场4

第3篇 洒水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固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洒水防尘工。

第二条 洒水防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

2、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

3、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洒水防尘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洒水防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防尘管路、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 《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管路、设施以及防尘的有关规定。

4、了解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要保证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第六条 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

第七条 洒水防尘工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自行决不洒水灭尘。

第八条 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

四、操作准备

第九条 洒水防尘工刷白巷道应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条 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五、操作顺序

第十一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水池+水管+装置)+洒水防尘。

六、正常操作

第十二条 安装管路时,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 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 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防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

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

2、在爆破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3、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

4、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

5、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爆破时产生的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八条 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如下:

1、冲刷、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靴,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等进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4、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

5、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第十九条 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

七、特殊操作

第二十条 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收尾工作

第二十二条 必须认真填写防尘记录

第4篇 通风与防尘安全操作规程

(1)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隧道施工的通风应设专职人员管理。

(3)无论通风机停止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4)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全断面开挖时的风速应不小于0.15m/s,坑道内应不小于0.25m/s,亦不得大于6m/s.

(6)长大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碴。

3)、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

4)、隧道较长,而又无辅助导坑时,宜采用混合式通风达不到要求,应采用人工风道或风墙的巷道式、管道式通风。

5)、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10米,若风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主炮时进行掩盖或移到安全处。

第5篇 防尘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电源是否切断。

3、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

4、清除设备内部的积尘、污垢,更换破损和沾尘过多的布袋,作业时应戴防尘口罩。

5、除尘器内部维修、检查时,要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隔离变压器放在除尘设备外面,同时要有人监护。

7、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制度》。

第6篇 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1、每天巡回检查井下主要通风机械的运行情况,确保井下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2、禁止单人进入采空区,对有受污风流和可能缺氧的地段,要佩戴防尘防毒面具。

3、在竖井、溜井、天井上部密闭时要做好防坠落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严禁将风筒挂在电缆电线上。

5、经常检修,维护通风设施,回收和修补旧风筒。

6、局扇的起放要轻、稳,局扇的安装要牢固,局扇的安装不能妨碍矿车运行。

7、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二次,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井下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地表每季度至少一次。

8、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和作业环境的气候,必须达到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氧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温度不得超过28度。

第7篇 通风防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通风防尘工必须经过学习、熟悉风机性能、结构,掌握操作方法,并通晓一般电工知识,会联接电缆,能更换锈丝和开关盒等。

2、不准单独作业,上天井检查时,必须有一人在下部监护。要注意安全、随时预防浮石伤人和炮烟中毒。

3、通风洒水要彻底,距掌子头15米内要浇透碴堆、洗净壁尘,并保持空气清新,避免炮烟熏人事故。

4、每班应对管区内的通风设施普遍检查一次,做好接、补风筒和处理积水拐脖存渣,更换开关保险丝,修理喷雾咀,处理包扎损坏电缆等工作。

5、禁止带点或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更换锈丝要符合规格要求,不得以铜、铝丝代替。

6、联接风筒要“顺、平、直”,其末端距掌子头不得超过10米,天井风筒要接到风筒帽上。

7、存放在井下的备用风筒,要规整地堆放在指定地点,废旧风筒要及时回收入库,不得私自处理。

8、因故没通好风的掌子,要向生产工区交待清楚。

9、班后要填写运转日记,说明本班通风地点和存在问题。

第8篇 防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本岗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防尘器工作原理,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2.启动设备前,必须详细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确认无误,方可转车。

3.在检查防尘器上部清洁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巡检设备上下楼梯时,手把牢,脚站稳。

5.及时将磁选的精粉清扫干净,保持精矿槽清洁。

6.保持室内清洁,及时巡检排水管道,保持排水通畅。

7.不准用湿手停起电气设备。

8.不准用手摸正在运行的磁选机各部位。

第9篇 安全防尘作业法规程

防尘作业法

一、实施背景

粉尘是掘进工作面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对人体危害很大,长时间在粉尘环境下工作的职工非常容易患尘肺病,呼吸困难,难以治愈。为了减少掘进工作面的粉尘,各个煤矿都采取了许多有效的降尘措施,基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也在实践中探索出许多简便易行的防尘方法,许厂煤矿掘五队队长孙岭研制出的底板净化喷雾装置和放炮净化两用喷雾装置,风水联动的防尘作业法便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二、关键创新点。利用自行研制的底板净化喷雾和放炮净化两用装置提高降尘质量,增强防尘效果。

三、主要内容

该作业法主要在正规降尘作业法的流程下,利用自行研制的底板净化喷雾装置,将装置安装在扒装机后,在扒装机扒装时自行开启喷雾,雾化后的喷雾降低扒装时带来的粉尘。同时,在降低放炮产生炮烟时,利用放炮净化两用喷雾装置用于扒装机前,该装置由原来在掘进工作面上分设的放炮降尘水幕和远程喷雾合为一体,在放炮后自行开启,利用雾化水气使炮烟浓度降低,减少炮烟的流出,最大限度地降低职工吸人粉尘和炮烟的含量。

第10篇 综合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防尘工作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采用综合方法减少采、掘、机、运、通等作业过程中粉尘发生量和降低空气中浮游粉尘量,从而创造矿井文明生产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井下测尘工

第2条测尘人员下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测尘仪。使用光电测尘仪,电流、电压、气流量要达到规定值;使用矿用采尘器,要带足予先编号和称重的滤膜纸。测尘员应同时携带瓦斯鉴定器。

第3条对井下产尘点空气中含尘量每半月测定一次。主管防尘工作技术人员依据上述原则,编制每月测尘计划书。使测尘工作按规定进行定点、定时、定位进行。当新水平、新工作面投产或工艺发生变化和新的开采技术、新的防尘手段投入使用,要在一周内对粉尘的发生情况进行评价。

第4条测尘点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使用测尘仪作业。

第5条选择测尘位置总原则是把测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得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米左右,接近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第6条采样器受尘口,要对准风流方向。采样时间须达到仪器量程所规定的时间。

第7条测尘仪、分析天平要定期校正,超过规定允许误差,严禁使用。镉镍电池系易爆品,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充放电。老化电池要妥善处理。

第8条井下严禁拆卸测尘仪器,发生故障上井修理。

第9条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方向操作。

第10条测尘人员有权监督井下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整改处理。

第11条测尘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填写测报表,不得空点漏测,谎报数字。

第11篇 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㈠操作准备

⒈洒水灭尘前,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

㈡操作顺序

检查(水管→装置)→洒水灭尘→关好水闸门→收拾水管和工具。

㈢正常操作

⒈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

⒉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⒊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⒋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

⑴冲刷、刷白巷道时,要穿雨衣、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靴等进行工作。

⑵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⑶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⑷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使用刷白机工作时,则无须停电。

⑸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㈣特殊操作

⒈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⒉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方可恢复生产。

㈤收尾工作

交接班:对存在问题要当面交代清楚。

第12篇 综合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防尘工作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采用综合方法减少采、掘、机、运、通等作业过程中粉尘发生量和降低空气中浮游粉尘量,从而创造矿井文明生产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井下测尘工

第2条测尘人员下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测尘仪。使用光电测尘仪,电流、电压、气流量要达到规定值;使用矿用采尘器,要带足予先编号和称重的滤膜纸。测尘员应同时携带瓦斯鉴定器。

第3条对井下产尘点空气中含尘量每半月测定一次。主管防尘工作技术人员依据上述原则,编制每月测尘计划书。使测尘工作按规定进行定点、定时、定位进行。当新水平、新工作面投产或工艺发生变化和新的开采技术、新的防尘手段投入使用,要在一周内对粉尘的发生情况进行评价。

第4条测尘点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使用测尘仪作业。

第5条选择测尘位置总原则是把测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得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米左右,接近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第6条采样器受尘口,要对准风流方向。采样时间须达到仪器量程所规定的时间。

第7条测尘仪、分析天平要定期校正,超过规定允许误差,严禁使用。镉镍电池系易爆品,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充放电。老化电池要妥善处理。

第8条井下严禁拆卸测尘仪器,发生故障上井修理。

第9条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方向操作。

第10条测尘人员有权监督井下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整改处理。

第11条测尘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填写测报表,不得空点漏测,谎报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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