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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8

危险化学品安全规程

第1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规程

1.目的purpose

为了在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减少对人身与环境的伤害,并在发生危险事故时能立即正确的进行急救,特制定此办法。

2.范围scope

适用于生产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

3.定义和缩略语definitions and acronyms

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使用危险化学品;负责日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负责危险化学品出现异常时进行急救处理;

4.普通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

参考msds。

5.流程 procedure

一、油漆,稀释剂,固化剂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要求

1)在使用前,必须将本产品与其他物质分开。

2)打开包装之前,请阅读并遵循产品上的警告标签。

3)吸入高浓缩涂料成份等行为会带来有害或致命的后果。

4)合适的储存场所管理,最好采取局部排风。

2.储存要求

1)成份是易燃的,远离热源和明火。

2)不使用时,请密封容器。转到带有标签的完好防爆柜中进行储存。有效接地措施。

3)切勿食用,请保存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3.防护措施

1)任何患有肺病或呼吸疾病有反应的人,均不得使用本产品或进入正在使用本产品的区域。

2)请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

3)眼睛保护:佩戴无孔有侧护板的护目镜。

4)手防护:佩戴供应商推荐的胶皮手套。

5)呼吸保护: 在喷涂过程时,应佩戴正压供气式防毒面具,遵循制造商的说明使用防毒面具。

6)打磨或磨光干燥涂膜时,请佩戴粉尘/薄雾防毒面具,以防止接触由本产品、底漆或研磨剂产生的粉尘。

4.消防措施

1)适用的灭火介质 二氧化碳,干粉,泡沫

2)火灾及爆炸危害如暴露在极热环境中,密闭容器可能爆炸。

3)紧急情况下,过度接触分解产物会损害健康症状可能不会立即显现。请就医。

4)消防人员的特殊防护行动应使用全面保护设备,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5)当暴露在极热环境中时,用水冷却密闭容器,防止压力增大和可能的自燃或爆炸。

5.急救措施

1)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立即就医。

2)皮肤:用肥皂水彻底清洗粘附的部位。脱掉被污染的衣物,清洗后再重新使用。

3)吸入:如使用过程中感到呼吸困难,请离开喷涂区域,吸取新鲜空气。 如症状持续,请立即就医。

4)不慎食入:请不要催促吐出,应立即就医。

6.意外应急措施

1)清除所有火源。保持区域通风。

2)不允许产品进入下水道或河流。

3)如果泄露在地面,用吸收剂覆盖溢漏。 用10% 的氢氧化铵溶液(家用氨水)抑制溢漏材料的活性。 用肥皂水清洗溢漏区域。

二、粉末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要求

1)有过呼吸系统问题或者过敏反应的人员不允许操作和暴露于该粉体涂料。

2)电器设备和照明设备应该采取适当防护以防产生的尘云接触热源或火花和火源。

3)对粉末的操作可能产生静电负荷:当把粉从一个容器转移到另一个容器时,要使用接地导线。

4)禁止在使用区吸烟、饮食。

2.储存要求

1)遵守标签警示。储存在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光源直射的地方。

2)禁止吸烟。防止未授权进入。

3)被开启的容器必须重新密封并保持垂直以防泄露。

4)储存区域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3.防护措施

1)呼吸系统防护

2)当操作人员暴露于粉尘浓度超过暴露限制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合适的呼吸防护罩(p2等级)有效地避免吸入这种物质。

3)眼睛防护:

4)当有暴露的可能性时,应配戴安全眼镜。

5)身体防护: 操作员应穿防护衣,若接触物质后应及时冲洗身体的所有部位。选择防护衣的时候要注意保证颈部和腕部的皮肤不会因为接触到该物质而产生发炎或刺激。

6)手防护: 在长时间或者重复接触该物质的情况下必须使用通用的工业手套。破裂的手套不可使用。

7)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进行定期的体检。

4.消防措施

1)灭火方法及灭火剂:水/喷雾,二氧化碳、灭火毯和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2)不许使用高压惰性气体,高压水喷;不要搅动粉体。

3)粉尘在空气中积累会与空气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请勿让灭火后的流体污物进入排水沟或者水体中。

5.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香皂和清水或被认可的皮肤清洁剂充分冲洗皮肤。请勿使用溶剂或稀释剂。

2)眼睛接触:保持眼睑张开,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0分钟以上。寻求医疗帮助。

3)吸入:将受害者转移到空气畅通处,保持温暖与静休。若呼吸不均或停止,应及时采取人工呼吸救助。不许口服任何物质。若失去知觉,应立即就医。

4)食入:若不小心吞食,请及时寻求医生帮助。保持静休,不能人为引诱呕吐。

6.意外应急措施

1)隔离火源且使场地通风。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2)严格限制出入,工作人员穿戴正确防护用品。

3)用防静电的吸尘器或湿毛刷来收集粉末泄漏,把它们放在容器中,并且根据当地的法规进行处置

4)防止粉尘进入排水沟或者水体中。 如果产品污染湖泊、河流或下水道时,请根据当地法规告知有关权威部门。

三、工业酒精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要求

1)工业酒精可用于印刷、电子、五金、香料、化工合成、医药合成等方面。

2)可用作清洗剂、溶剂。应用很广泛。

2.储存要求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2)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3)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4)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5)储存区域应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3.防护措施

1)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滤式防毒面罩(半面罩)。

2)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3)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4)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5)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4.消防措施

1)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3)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5.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4)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6.意外应急措施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2)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3)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四、甲醇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要求

1)空的容器可能含有毒、易燃,可燃、爆炸性的残留物或蒸气。

2)不要切割、碾、孔、罩接或再使用空容器,除非对危险能采取适当防范。

3)不要在工作区饮食或抽烟。

2.储存要求

1)储存在紧闭的容器内。

2)储存在险凉、干燥、隔离且通风良好的地区,远离热、引燃源及相容物。

3)输送时使用接地的管理和设备以减少因静电火花引燃或爆炸的可能性。

3.防护措施

1)呼吸防护:供气式呼吸防护模具或全面型空气呼吸器(自揣式呼吸防护具)

2)未知浓度情况:正压式全面型空气呼吸器或正压全面型供气式呼吸防护具与辅助型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一起使用。

3)手部防护:化学防护手套。

4)眼睛防护:紧密的化学护目镜、面罩。

5)皮肤及身体防护:围裙、手臂护。

4.消防措施

1)适用灭火剂:二氧化碳、化学干粉、酒精泡沫

2)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3)室温下其蒸气与空气形成易燃或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扩散回火。

4)流入下水道会有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5)容器遇火可能爆炸。

6)蒸气会聚集封密地区。

5.急救措施

1)吸入:将患者移动至暴露区。如果呼吸停止,确定清通呼吸道并施行心肺复苏立即就医。如果呼吸困难给予氧气保持患者温暖且休息。

2)皮肤接触:以肥皂和水彻底清洗患部。立刻脱去污染的衣服。如果刺激性持续,立即就医。

3)眼睛接触:立刻以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

4)食 入:若患者意识清醒,给患者喝下1至3杯水或牛奶以稀释胃部内的含量。若患者自发性呕吐或催吐时,观察呼吸是否困难。不要对意识不清或半痉的患者催吐。保持患者温暖且休息。大量食入或有肠胃症状时,立即就医。

6.意外应急措施

1)个人应注意事项:限制人员进入,直至外溢区完全清干净为止。确定是由受过训练之人员负责清理的工作。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2)环境注意事项:对泄漏区通风换气。移开所有引燃源。通知政府职业安全卫生与环保相关单位。

五、切屑液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要求

1)避免呼入、避免长期接触皮肤、避免接触眼睛。

2)加工中产生的金属碎片可能导致皮肤磨损并引发皮炎。 溢出物可能使人滑到。

2.储存要求

1)不要将本品直接暴晒于太阳光下或储存于高温环境中!

2)开盖使用后应密封剩余产品。如果气温低导致本品冻结,将其移至室温环境下,待彻底解冻后 再使用本品!

3)避免与强氧化剂、强酸、强碱接触;

4)避免水分及污物混入。

3.防护措施

1)眼睛防护: 如果接触是在所难免的,请佩戴护目镜。在可产生雾化操作时应一直佩戴化学护目镜,直至操作完成。

2)呼吸系统防护:通常情况下不要求。

3)佩戴手套:通常情况下不要求。

4)其它防护服和设备: 使用有效的金属切削液防护服和机器设备。

4.消防措施

1)适合的灭火介质:使用水雾,泡沫,化学干粉或二氧化碳( co2 )

2)不适合的灭火介质:直接的水流。

5.急救措施

1)眼睛接触万一眼睛不慎接触,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及时就医。

2)皮肤接触脱掉受沾染的衣服,用大量的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受污染的衣服、袜子、鞋子再次使用前须清洗干净。必要时及时就医。稀释的产品在推荐的使用浓度和良好的个人卫生时,

3)不会对皮肤产生危害。

4)吸入吸入多发生在那些能产生大量气雾的地方。移开污染源或转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症状持续,请就医。

5)误食如果发生误食,请立即就医!给医务人员的提示:不宜催吐! 吞食少量可能导致腹泻、恶心、呕吐。

6.意外应急处理

1)如果出现泄露的处理方法:用吸收材料吸收泄漏物,放置于容器中。

2)用清洗剂、水冲刷污染的地方。

3)大量泄漏:筑堤隔离泄漏的液体以便后续的回收和处理。防止流入排水沟,下水道,地下室或狭窄的区域。

六、油品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要求

1)一般预防措施: 若存在吸入蒸汽、喷雾或烟雾的危险,请使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

2)为防起火,应适当地处置任何受其污染的拭抹布料或清洗材料。

2.储存要求

1)搬运: 避免长期或持续与皮肤接触。 避开吸入其蒸汽和烟雾。

2)装卸桶装产品时 ,应穿保护鞋 ,并使用恰当的装卸工具。

3)储存: 密闭容器,放在凉爽、通风良好的地方。加注标签及可封闭的容器。

4)推荐使用的物料: 对于容器或容器内衬,应使用软钢或高密度聚乙烯。不适用的物质: pvc。

5)聚乙烯容器不应置于高温下,因为可能造成扭曲变形。

3.防护措施

1)呼吸保护措施: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一般不需戴呼吸保护用具。

2)手防护: 在手可能接触产品的情况下,为得到适当的化学保护,应使用橡胶手套。使用手套后,必须彻底清洗及烘干双手。

3)眼睛防护: 如可能发生溅泼 ,请戴安全护镜或全脸面罩 。

4)防护衣服: 一般而言,除了普通的工作服之外不需特殊的皮肤保护措施。

4.消防措施

1)适当的灭火介质: 泡沫,洒水或喷雾。干化学灭火粉、二氧化碳、沙或泥土仅宜用

2)于小规模火灾。

3)不适用的灭火物: 切勿喷水。

4)消防人员保护设备: 合适的保护装置包括 在密封空间内接近起火点时必需配戴的呼吸装置。

5.急救措施

1)在正常条件下使用不会成为健康危险源。

2)吸入: 于正常使用状况下,不需要治疗。若症状仍存在,应立即就医。

3)接触皮肤: 脱去污染衣物。用水冲洗暴露的部位,并用肥皂进行清洗。 如刺激持续,请就医。

4)接触眼睛: 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 如刺激持续, 请就医。

5)吞食: 除非吞服量大,一般无医疗的必要,但仍应就医。

6. 意外应急处理

1)避免接触溢出或释放出来的材料。

2)保护措施: 使用合适的防扩散措施, 以免污染环境。用沙、泥土或其它适合的障碍物来防止扩散或进入排水道、阴沟或河流 。

3)清除方法: 溢出后,地面非常光滑。为避免事故,应立即清洁。用沙、泥土或其它可用来栏堵的材料设置障碍,以防止扩散。

4)直接回收液体或存放于吸收剂中。用粘土、沙或其它适当的吸附材料来吸收残余物,然后予以适当的弃置。

5)额外建议: 应将无法处理的严重溢漏事件通知地方当局。

七、胶水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要求

1)采用上述胶粘剂时应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防止静电作用.

2)胶粘剂不可倒进厕所巢内.

3)避免接触皮肤及双眼.

2.储存要求

1)将盖尽量封密及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2)将胶粘剂放置远离有产生火花的地方.

3)不准吸烟.

4)放在阴凉的地方.

3.防护措施

1)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2)呼吸: 带有过滤网的口罩

3)其它: 包装要密封好,标识清楚

4.消防措施

1)灭火材料二氧化碳或粉末灭火器

2)灭火程序穿戴防护具与呼吸具,于上风处施救 , 截断溶剂源, 尽可能移开储存容器或用水冷却火灾区附近容器.

5.急救措施

1)吸入中毒: 立即呼吸新鲜空气 , 并就医 ;

2)食入中毒: 立即呼吸新鲜空气 , 并就医 ;

3)皮肤接触: 用肥皂水和温水清洗 ;

4)眼睛接触: 用清水或硼酸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请就医

5)注意: 若中毒者呼吸停止 , 立刻由专业人员施用人工复苏术 , 不可给失去知觉者任何饮料 .

6.意外应急措施

如有泄露,立即用布碎擦试干凈,大量撒地可用泥沙吸收,防止溶剂漫延。

八、前处理药剂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要求

1)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内使用。

2)当有接触风险时, 穿戴防护服。容器不用时保持密闭。

3)操作处置时,严禁进食、饮水或吸烟。工作服装应分开洗涤。操作完毕用清水和肥皂洗手。

4)储存要求

5)储存于原装容器中。保持容器密闭。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远离禁忌物储存。防止容器受到物理损伤。定期检查容器的泄漏情况。

2.防护措施

1)工程控制: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

2)呼吸系统防护:如果通风不良,佩戴合适的通风防护设备。

3)眼睛防护:安全护目镜。

4)身体防护:穿戴耐酸碱围裙和工作靴。

5)手防护:配戴耐酸碱防护手套。

6)其他防护:推荐使用洗眼器和紧急冲淋设施。

3.消防措施

1)灭火剂:干粉、泡沫、二氧化碳、雾状水和砂土。

2)危险特性:本品不易燃。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具腐蚀性。

3)有害燃烧产物:火场中,本品会释放出刺激性的或有毒气体或烟雾。

4)灭火注意事项:消防员应佩戴带自给式呼吸器并穿戴全面防护的衣服,如消防服。 喷水以冷却暴露在火场中的容器。

4.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的肥皂和水清洗皮肤至少 15 分钟同时脱除被污染的衣物和鞋子。衣物重新使用前需清洗。如果症状持续,寻求医生帮助。在医生检查之前,严禁使用任何洗眼水和眼膏。

2)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不时提起上下眼睑。立刻寻求医生帮助。

3)吸入:立即将患者从暴露处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停止呼吸,给予人工呼吸。 如果呼吸困难,给予吸氧。寻求医生帮助。

4)食入:请勿在无医生指导下催吐。请勿给失去意识或者抽蓄的病人喂食任何东西。立刻寻求医生帮助。

5.应急处理措施

1)防止泄漏物排入下水道、废水或其他水体中。

2)用砂土等惰性吸附物质吸收泄漏的液体,扫起或铲起。

3)尽可能的回收产品。将残留物置于贴有标签的容器中以待处理。

6.附件 attachments

第2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部门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轨制

1严酷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平安治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律例、轨制和尺度,并成立化学危险物品治理轨制。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治理规模,但具有必然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划定增强治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需严酷执行《危险货色运输轨则》(铁路运输合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发布)和《汽车危险货色运输轨则》(jt3130)中的有关划定。

3危险物品的标识表记标帜》(gb190)的划定,印贴专用标识表记标帜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平安运输等寄望事项写在仿单上,否则禁绝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查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平安防护常识的人员治理危险物品。

5按照出产需要,划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刻、地址和最高承诺存放量。原料和制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出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统一区域,必需分隔清楚。

6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独霸人员,必需增强平安手艺法子和小我防(被和谐)子。

7平安手艺法子

(1)更始工艺手艺,并采用平安的出产前提,防止和削减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独霸庖代敞开式独霸。

(3)增强设备治理,杜尽跑、冒、滴、漏。

8小我防(被和谐)子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按期磨练,连结无缺。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禁绝在出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竣事后必需改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分开功课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必然数目的应急解毒药品。

9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响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需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容器,并寄望标识表记标帜,堆放稳妥。

10报废措置

10.1容器必需在平安、捍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10.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需先清洗清洁,验收及格后方可报废。

10.3出产过程中发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需增强治理,不得伴统一般垃圾运出。平安教育、培训轨制

1平安教育的分类

1.1进公司前教育。

1.2日常教育。

1.3非凡平安教育。

2进公司前平安教育

2.1进公司前平安教育的种类搜罗:a、国家有关平安出产律例;b、企业的性质、出产特点、有关平安出产的划定;c、平安出产的根基常识、消防常识;d、典型事情与应吸收的教训。e、本单元概况、出产或工作特点;f、本单元有关平安出产划定、平安独霸规程等;g、平安行动措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小我保管的消防用品机能及使用体例;h、本单元曾发生的事情应吸收的教训。

3日常教育

3.1日常平安教育的特点。

日常平安教育的特点:不分时刻、非论场所、不拘形式,经常地、一再地对职工进行普遍、深进、系统的平安教育。

3.2平安勾当日的要求。

3.2.1以部门为单元,每礼拜进行一次平安日勾当,可采纳多种形式,每次勾当不少于50分钟。

3.2.2做到有打算、有内容、有率领、有记实,不能随意不加入勾当。

3.3平安勾当日的内容。

3.3.1组织进修有关平安出产文件、简报、规程、企业有关平安划定。

3.3.2进修平安手艺常识。

3.3.3开展岗位练兵,组织种类平安表演赛。

3.3.4搜检平安出产有关尺度,划定的贯彻执行情形,找出存在的问题问题,拟定改良法子,消弭事情隐患。

3.3.5谈判剖析典型事情,吸收事情教训,连系本岗位工作,防止近似事情的发生。

3.3.6进行平安手艺讲座、交流。

4特种平安教育

非凡平安教育由治理部门进行。

平安搜检轨制

1平安出产搜检的原则。

1.1平安出产搜检本着率领与员工相连系的原则。

1.2平安出产搜检本着员工日常搜检和专业搜检相连系的原则。

1.3平安出产搜检要按期搜检与不按期抽查相连系的原则。

2平安出产搜检的内容。

2.1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平安出产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形。

2.2企业平安手艺法子打算、平安教育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形。

2.3企业职工平安纪律执行情形。

2.4防护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形。

2.5财富卫生、防尘、防毒和有害职工平安、健康的工作情形。

2.6各类设备、行动措施的平安装配、防护行动措施等是否齐全、完整、有用。

2.7各类机械、电器、起重机械、汽锅、压力容器的平安防护和平安治理。

2.8行车、吊具、气瓶及电动工具的平安无缺状况。

2.9各类情形的防火、防爆、避雷、静电、照明及危险器贮运等的平安情形。

2.10衡宇、厂房的防雨、防冷设备情形。

2.11有关平安出产搜检记实,有关材料回档情形。

3平安搜检的体例和时刻

3.1平安搜检的体例:

3.1.1日常搜检,即天天进行平安出产搜检。

3.1.2周末搜检,每周公司组织平安搜检组进行平安搜检。

3.1.3节、沐日前搜检,凡节、沐日前都要对各环节,各部门进行平安年夜搜检。

3.1.4专业性搜检,依靠专业人员组成专业搜检组,深进现场和关头部位进行搜检。

3.1.5季节性搜检,由公司平安员对现场进行平安搜检。

3.2平安出产搜检的时刻划定。

3.2.1功课工人,天天(班)进行多次班前、班中平安放哨抄勾当。

3.2.2天天至少进行两次平安巡检勾当。平安磨练轨制

1磨练组织与治理

1.1一切磨练项目均应在磨练前打点磨练使命书,明晰磨练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1.2磨练项目负责人必需按磨练使命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手艺人员到现场向磨练人员交底,落实磨练平安法子。

1.3磨练项目负责人对磨练工作实施统一批示、调剂,确保磨练过程的平安。

2磨练平安公例

2.1每次功课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搜检。

2.2从事动火功课,应按防火、防爆有关划定打点动火证,经核准后方可功课。

2.3一切磨练应严酷执行企业磨练平安手艺规程,磨练人员要当真遵守本工种平安手艺独霸规程的各项划定。

3磨练落成后措置

3.1磨练完毕后必需做到:一切平安行动措施恢复正常状况。

3.2清理现场。

劳动防护器具(品)治理轨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上级劳动呵护部门的有关划定,按照出产现场的特点,配备合适的、靠得住的、合适劳动呵护划定的劳动呵护用品。

2劳动呵护用品发放前提

2.1凡具备以下功课前提之一者,应发放响应的劳动呵护用品:

a、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勾、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危险的功课前提。

b、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物质的功课前提。

c、有强烈辐射热或有灼烫危险的功课前提。

d、接触酸、碱、油污及很脏的功课前提。

e、冬季经常从事露天或野外功课。

f、经常从事低温功课(10℃以下前提)的工种功课前提。

3发放原则

3.1发放劳动呵护用品或器具,要严酷审批手续。

3.2公司按照分歧的功课前提需要发进分歧的劳动呵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4公安平安治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形的搜检与查核。

司理平安职责

1、成立、健全本公司平安责任制。

2、组织拟定本公司平安出产规章轨制和独霸规程。

3、保证本公司平安出产投进的有用实施。

4、督促、搜检本公司的平安工作,实时消弭经营过程中的平安事情隐患。

5、组织拟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平安事情应急救援预案。

6、实时、如实陈述平安事情。

营业员平安职责

1、当真进修并把握平安手艺,自觉遵守平安独霸规程和各项平安治理规章轨制。

2、积极加入各项平安治理勾当,自动提出改良平安治理的建议,正确使用劳动呵护用品或器具。

3、搜检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平安靠得住,并做到平安使用。连结功课现场整洁卫生和通道通顺。

4、发生事情要当即陈述,积极介入救护工作,向事情查询拜访人员如实介绍情形。

平安教育培训轨制

1、当真贯彻落实《平安出产法》,积极加入平安教育培训。

2、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持证上岗,把平安教育作为甲等年夜事来抓。

3、公司内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平安教育培训,前进员工的平安手艺水平。

4、每年组织一次平安手艺实地独霸演习,操练培育出思惟道德好、手艺水平高的适用型人才。

5、对平安手艺前进前辈班组、小我,要给以精神鼓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平安意识稀薄,工作轻率的要给以赏罚。

6、加年夜平安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操作黑板报、墙报、专栏、口号等形式,把平安教育培训工作落其实步履上,表此刻工作中。

平安搜检轨制

1、所有工作人员必需对自己的工作场所按时搜检。

2、营业人员对经营场所的平安状况要熟悉,并按期对消防行动措施进行搜检,并做好记实。

3、夜间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需按时做巡回搜检。

4、节沐日前后作平安搜检,节沐日值班(),必需按时进行平安搜检。

5、搜检中发现的问题问题,应实时解决,不能实时解决的理当即上报,并采纳提防法子。

平安员职责

1、当真进修并把握平安手艺,自觉遵守独霸规程和各项平安治理规章轨制。

2、按期组织营业人员平安进修,进修国家有关平安及危险化学品的法令、律例、本公司的平安治理轨制、平安手艺常识、消防平安常识、本岗位独霸规程。

3、协助司理督促、搜检本公司的平安工作,实时消防经营过程中呈现的平安事情隐患。

4、实时、如实陈述请示平安事情,并按照预案协助司理组织实施救援。

平安治理轨制

1、为了增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平安治理,保障员工生命、财富平安,呵护情形特拟定本轨制。

2、公司首要负责人必需保证本单元危险化学品的平安治理合适有关法令、律例的划定和国家尺度的要求,并对本单元危险化学品的平安负责。

3、公司员工必需接管有关法令、律例和本公司规章轨制、平安常识、专业手艺、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常识的培训,并经查核及格,方可上岗功课。

4、对易燃易爆物质要杜尽跑、冒、滴、漏,增强对车辆的监护、调养,功课过程中严酷执行独霸规程。

5、严酷动火治理,增强行政值班()、平安监察,判定杜尽违章功课。

6、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施专人专车、库存时零丁存放、禁止混装、发现紧迫情形实时陈述。

7、合理设置装备摆设,保管好各类平安行动措施、器材、应急防护用品,使其处于精采状况。

8、以上划定经公司股东年夜会谈判经由过程,全体员工必需严酷遵守,各负其责,把平安事情覆灭在萌芽状况。

产物采购、发卖、挂号轨制

1、危险化学品采购分到专人、采购时,必需到有经营或出产危险化学品天资的单元采办。

2、发卖的危险化学品,在委托运输公司进走运输时,承运公司具有运输资格,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必需具备国家划定的天资,不得无证运输或无证上岗。运输中必需对危险化学品做好响应的防护,严禁呈现跑、冒、滴、漏。

3、危险品的购销完成后,必需对危险品的品种、数目进行挂号。

第二部门岗位平安独霸规程

1总则

1.0.1为使液化石油气瓶装供给站(以下简称供给站)设置,行动措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勾当合适平安出产、保证供气和呵护情形的要求,呵护国家和人平易近生命财富的平安,按照国家、行业尺度和相关法令、律例的划定,连系我省现实,拟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合用于液化石油气及其他新型液化燃气供给站的设置及其行动措施;用户行动措施;液化石油气燃烧器的运行、维护、抢修。

1.0.3供给站的设置及其行动措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合适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尺度的划定。

2术语

2.0.1液化石油气瓶装供给站

储存和向用户发卖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

2.0.2液化石油气行动措施

指供给站行动措施、用户行动措施、液化石油气燃烧器(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

2.0.3供给站行动措施

供给站内的钢瓶、供电线路、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等。

2.0.4用户行动措施

指用户的液化石油气管道、胶管、调压器、钢瓶、阀门及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等。

2.0.5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

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金属切割等的设备,如液化石油气财富炉、自动、半自动及手工气割工具等。

2.0.6运行

从事液化石油气供给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乞降独霸规程对液化石油气行动措施进行巡视、独霸、记实等常规工作。

2.0.7维护

为保障液化石油气行动措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情发生所进行的搜检、维修、调养等工作。

2.0.8抢修

液化石油气行动措施发生危及平安的泄露以及引起停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情时,采纳紧迫法子的功课过程。

3供给站

3.1供给站设置

3.1.1供给站按气瓶总容积v分为三级,并应合适下表的划定。

名称气瓶总容积(m3)

ⅰ级站6

ⅱ级站1

ⅲ级站v≤1

注:气瓶总容积1m3折合ysp

第3篇 淄博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确保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各作业过程的具体的安全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规定。就是说,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各作业过程的安全,其性质是一种程序和规定,其范围包括了各个作业过程。

2、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车间各工序人员的通用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和规范

3、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3.1 编制准备

编制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分析本岗位工艺过程,熟悉本岗位的化学品危害信息、工艺技术信息、安全信息、设备信息,了解正确的操作步骤及控制参数;

2)做好本岗位的工艺危害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a) 操作人员各种误操作可能导致的危害;

b) 装置、设备故障可能导致的危害;

c) 控制参数发生变化的原因分析;

d) 停水、停电、停气、停汽或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导致的危害;

e) 如何及时发现上述危害,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

f) 发生危害时可能对人员安全和健康造成影响的范围。

g)本岗位以往发生的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或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控制危害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以及失效的后果。

3)熟悉正常开车、停车及发生异常情况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

4)熟悉本岗位涉及的特种设备和特种安全作业;

5)充分借鉴同行业经验。

3.2编制程序

3.2.1成立编制小组

结合本岗位实际成立由车间主任为领导,工艺(设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班组长参加的编制小组。

3.2.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根据本岗位的工艺特点,按照有关规定和编制要求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编制过程应注重全体人员参与和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方法与步骤。

3.2.3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批准与使用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工艺技术、设备负责人、车间主任审核,确保反映当前的操作状况,包括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变更。审核完成后由企业生产负责人审批后实施,企业应确保操作人员可以获得书面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2.4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

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发生工艺变更、设备变更、工艺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时应及时修订。

3.3培训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管理程序,根据岗位特点和应具备的技能,明确制订各个岗位的具体培训要求,编制落实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变更后应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掌握如何正确使用操作规程,并且使他们意识到操作规程是强制性的。

企业应保存好员工的培训记录,包括员工的姓名、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等内容。

4、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4.1、工艺技术信息,至少应包括:

a) 工艺流程简图;

b) 工艺化学原理资料;

c) 设计的物料最大存储量;

d) 安全操作范围(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或组分等);

e) 偏离正常工况后果的评估,包括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的影响。

4.2装置概况

4.2.1装置周边相邻的主要设施或装置

4.2.2装置的生产能力(年或小时)、主要原辅材料及使用量(年或小时)、工艺流程简介

4.2.3装置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简介

(1)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

(2)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

(3)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4.2.4装置内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消防道路要畅通,消防设施要完好,应急照明,装置联锁要完好、投用,严禁火种等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4.3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分析及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操作人员各种误操作可能导致的危害及控制措施;

b) 装置、设备故障可能导致的危害及控制措施;

c) 控制参数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

d) 停水、停电、停气、停汽或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导致的危害及控制措施;

4.4岗位操作规程

4.4.1正常开、停车的操作步骤

4.4.2初始开车、长期开停车的操作步骤

4.4.3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安全操作步骤

4.4.4紧急停车的安全操作程序

4.4.5各种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操作程序

4.4.6岗位大机组的安全操作(如果设置)

4.4.7岗位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如果设置)

4.5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5.1动火作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1.2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1.4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  分工与职责

2.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  企业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  动火作业人职责

2.5.1  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2.6  动火监护人职责

2.6.1  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6.2  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6.3  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2.6.4  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动火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动火部位负责人的职责、动火分析人的职责、动火作业审批人的职责可结合本企业管理实际及参照aq3022-2008的相关内容补充制定。

3  动火作业分级

3.1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3.2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3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4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5  企业内,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为固定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区域内,严禁设固定动火区。

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  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工段长(班长)、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见附件2)。

4.2  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3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4  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企业涉及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4.5 《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动火作业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其中,1、2、3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确认签字;4、5项由动火所在车间的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6、7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当班班长确认签字;8-11项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按照分工范围分别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4.6  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4.7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作业方案进行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8  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5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  企业应建立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操作规程,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范围和完好性。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5.2  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分析。

5.3  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5.4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大于23.5%;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5.5 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

6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6.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6.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6.5  作业前应清除动火作业现场及周围的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要求。

6.6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6.7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6.8 在有可燃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9  动火作业期间,距离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离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6.10  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6.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防倾倒、防晒设施。

6.12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安排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c)动火点所在车间应预先通知企业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e)企业分管安全和检维修工作的负责人应共同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并在《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签字。

6.13 进入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器具;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器具;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应作业。

6.14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15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 《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

7.1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第四联存放在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7.2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7.3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所在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附件1. 《动火安全作业证》样式

2.《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卡》样表

第4篇 危险化学品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①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号、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应与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②包装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储存,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清洁,不允许黏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③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

④内容器应予以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⑤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储存、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一般应保证其在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⑥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品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和气密封口,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储存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⑦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⑧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⑨所有包装(包括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和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安全要求

不同的包装容器,除应满足包装的通用技术要求外,还要根据其自身特点,满足各自的安全要求。作为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材质,钢、铝、塑料、玻璃、陶瓷等用得较多,容器的形状也多为桶、箱、罐、坛等形状。在选取危险化学品容器的材质和形状时,应充分考虑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例如腐蚀性、反应活性、毒性、氧化性等,及包装要求和包装条件,例如压力、温度、湿度、光线等,同时要求选取的包装材料和所形成的容器要有足够的强度,在搬运、堆叠、碰撞中不能出现破坏而造成包装物的外泄。

(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及标记代号

①包装标志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晶的分类及标志》国家标准,确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标志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a.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根据其危险特性,选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志。当一种危险化学晶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b.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安全标签的制作必须要符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的要求。

c.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由生产单位在出厂前完成。凡是没有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的危险晶不准出厂、储存或运输。

②包装标记及代号的使用

a.包装级别标记代号,用下列小写英文字母表示:x―符合ⅰ、ⅱ、ⅲ级包装要求;y―符合ⅱ、ⅲ级包装要求;z―符合ⅲ级包装要求。

b.包装容器标记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一包装型号由一个阿拉伯数字和一个英文字母组成,英文字母表示包装容器的材质,其左边平行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包装容器的类型。英文字母右下方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同一类包装容器不同开口的型号。

第5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一般规程

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品和腐蚀品。

2、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生产场所、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8、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9、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第6篇 危险化学品采购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并掌握所采购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分子式、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要求、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2、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先要严格核对和检验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样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朮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要求、质量,样品经检验合格,方可签订订货合同。不得订购无产地、无生产厂家、无安全技朮说明书、无安全标签和检验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

4、在提取对人体有害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物品的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在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提货时,不得携带火种。禁止穿著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

6、在提货进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验货,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数量,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泄漏;

7、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且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害、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8、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需告知承运人;

9、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向货物运达目的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10、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险化学品样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船、飞机。

第7篇 危险化学品库管人员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库管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设施以及现场急救、清洁消毒的安全设施。

2、仓库应标明危险品性能和消防方法,仓库内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备、水源的道路必须畅通。

3、危险品储存除执行一般物料储存规程外,还应做到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固体危险品的码放:一级危险品最大堆垛不得超过40平方米,一般危险品最大堆垛不得超过80平方米。

◆危险品库应专职人员管理。

第8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均属危险品,应隔开贮存于危险品库中,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标志牌。

3、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试剂,采取限量领用制度(按实际用量),随用随领,并要认真填写领用记录。对配成液体的剧毒品,一次未使用完的,要与一般试剂分开,放入专柜并加锁,由两人负责保管。

4、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5、药品应分类摆放。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通风良好或备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易燃易爆药品应贮存于铁皮箱或砂箱中。剧毒试剂如汞盐等应贮存于保险柜中,并有专人保管。

6、易燃药品应与氧、氯、氧化剂等分贮,严禁烟火及曝晒,低温保存,最高不超过30℃。易燃液体则应密塞后于底层放置,注意通风。

7、 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限量贮存。小量(小于100克)可在铁柜内存放;100-500克应贮于防爆保险柜中;500- 100o克则需贮于防爆室中。贮存量不宜超过 100o克。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避免长期存放。

8、遇水燃烧的药品贮存时应避开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酸及氧化剂、含水物等共贮。

9、氧化剂贮存时,应将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分别保存,不应与亚硝酸盐、次氯酸盐、亚氯酸盐混贮。

10、搬动药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掷、抛、拖拽、磨擦或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烧。

11、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12、领用药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锁、双帐。

第9篇 危险化学品物流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危化品生产与使用的高速发展促进了我国危险品物流的空前繁荣,危险化学品物流量每年以30%的速度上升。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我国约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0余万户,危险化学品储运企业5000多家,有运输车辆10万多辆,每年通过公路运输的危化品约1亿~2亿吨,有铁路危化品罐车30000多辆,年运量约2000万吨,危险品的存储量则更大。

从危化品物流作业的角度看,主要有如下特点:

1 危化品覆盖了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毒害品、爆炸品等9类,危险性较大;

2 危化品储运过程中易受到气候、地形、道路、环境等因素影响;

3.95%以上的危化品运输涉及异地运输,长距离、大吨位是我国危化品运输的普遍状况,运输机动性较强;

4 技术含量高,对包装物、包装规格以及储存、装卸、运输都有严格的要求。

调查表明,危化品在储存、运输、搬运等环节曾引发很多事故,因此,对于危化品的物流作业进行严密的管理十分必要。

危化品物流存在的问题

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危险品物流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危化品物流缺乏协调监管体制

从部门设置来看,虽然我国的危化品物流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但企业在物流具体操作中仍存在很多漏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在危险货物运输及存储等方面的法规及标准有20多个,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由于缺乏系统性与协调性,各自以部门利益和责任为主,导致部分法规及标准之间无法统一,存在大量的衔接问题,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目前,国内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是由安监、消防、公安、质检、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执行,有时不同部门之间的要求相互矛盾,令企业难以抉择。如,在仓储建设和内部规划上,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要求专用危化品仓库要有较高的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积率,而消防部门要求,危化品仓库只能建单层,建筑物之间必须有一定的间距;安监和消防部门要求毒品、易燃液体要经常通风,预防气体浓度超标引起燃爆或中毒,而环保部门要求仓库密封,不要向大气排污。 在公路运输方面,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运输车辆都安装了gps,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设备形同虚设,企业无人监控,也没有相关行驶记录。另外,运输企业对车辆定期检测、异地运输车“争食”严重、运输企业经营成本较高等也颇有争议。虽然国家已设立交通运输部,有望在公路、海运、空运危险品运输管理方而达到一致性,但对这三大运输部门已出台的法规、标准的修订工作进展较慢,加上铁路运输不属于交通运输部管辖,国家对危化品物流的统一监管还有待时日。

危化品物流作业效率低下

一是由于危化品运输配装存在睹多限制,使得运输过程中难以选择合适承载能力的运输工具,造成严重超载,或实载率低、浪费运力;二是重复运输严重,缺乏整体优化与运筹;一是由于危险品生产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需求又较为分散,导致运输半径过大。种种原因造成了危险品物流作业效率十分低下。

危险品物流企业现代化水平低

目前,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自产自运的比重相当高,这种经营模式是造成危化品物流企业现代化水平低、发展慢的原因之一。此外,无证经营危化品物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上岗培训问题多

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司机、押运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新到位的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司机对危险品运输知识又非常欠缺。因此,对司机、押运员、库管员进行定期培圳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近年对事故调查后发现,驾驶员及押运员对事故处理的知|只了解甚少,当场逃匿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证上岗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物流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落后

道路运输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尚无快速反应的有效机制,一般采用通知发货、收货人来处理,而且由于对危险货物的危害认识不足,相关防范、救援措施不能及时跟上,住往贻误施救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物流技术装备落后

危化品物流企业要加强安全意识,除了制度及责任外,更需要先进的物流技术装备。如防爆叉车的应用、消防设施的完善、库存实时监测及泄漏监控技术、运输车辆gps实时监控等,是确保危化品物流作业安全的重要条件,

危险品仓库有待完善

在国外,危险品的仓储设施都设在市郊,能够减轻危险品对城区带来的危害。我国上海的宝山、金山,广州南沙小虎岛、吉山,东莞的立沙岛和惠州的大亚湾等都是区域性危化品物流仓储基地。近年来受城区不断扩大、区位功能转变的影响,许多危险品仓库面临调整

此外,国际性的危险品仓库从设计、设备、日常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标准,库区均设有避雷装备,应急防腐、消防、防爆等设备一应俱全。

危化品物流企业经营成本高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措施严格,使得危化品物流投资经营成本较高一在县体的运营中,危险品运输企业还要因办理《通行证》、年票、gps系统等支付费用,不仅每辆运输车每年要缴纳大量的城市建设费等费用,危化品物流中心的仓租标准也高于普通仓库。同时,监管部门对各种“地下仓库”监管与打击力度不够,大量危险品分散储存在这类不合格的仓库中,给规范管理企业带来不少经营障碍,

此外,一些从事危险品仓储业务的经营者由于涉足时间不长、企业规模不大、管理经验不足,存在不懂行的现象。例如,入库验收中没有验收记录,入库货物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示和危险品标志,也无中文说明书,造成现场操作人员不知道是什么货物;在货物堆码时,易燃易爆物品就地堆码,大桶易燃液体(200kg/桶)在堆码时层与层之间没有按要求衬垫隔层;装卸、搬运器具与危险品混存、危险品与危险品混存;商品养护中,破包破件没有及时整理或单存单放;温湿度超标,通风设备和浓度、粉尘报警装置没有安装等现象。

根据上述研究与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危化品物流发展措施:

整理、规范危化品物流行业标准与法规,建立统一的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体系

必须建立多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危险品物流行业标准。建议参照物流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危险品物流联席会议协调性组织,在沟通与协调的基础上,整理、完善和规范各项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用系统的理念打通危险品物流链。

全面调查危险品物流现状。建立大城市

危险品物流监控平台

上海在对危险品仓库、交通枢纽、中转站及车辆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利用现代监控技术,建立了危险品物流实时监控网络,可以实时了解危险品存储及运输情况,一旦发生问题,可以最快速地启动应急机制。建议各大城市在总结上海市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建立自己的危险品物流监控网络。

优化危险品物流网络,提升物流作业效率

借助危化品物流网络的优化,目前存在的运输半径大、重复运输、作业效率低等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同时还可以强化安全管理。

政府在规划危险品物流网络时,应将需要使用危险品的企业置于合理的地理位置,从宏观角度规划出风险最小的危险品运输网络。在政府规划设计的危险品物流网络内,企业通过加强对物流操作的管理,选择优化的运输路径和操作方式。

大力发展专业化的危化品物流

由专业化物流公司整合危化品物流操作管理,一方面,可以改变目前危化品物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格局,提高物流的集成度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为政府监管危化品物流提供了基础。

应用现代物流技术与装备提升物流作业水平

采用叉车、托盘、集装单元化技术、货架及立体仓储系统等物流技术与装备,可以大大提升物流作业效率,加强安全管理。

在采用物流技术装备时,还要注重危化品物流的特点,如,要采用防爆型叉车,托盘等应具有防腐蚀、阻燃等特点,结合危化品的液体流动设计使用的单元储运罐,根据危险品物流中心的消防要求配备安防等周边设备。

建立全国性的危险品物流管理监控平台

目前,各地的监控网都是独立运行,只能监控本地区、本企业内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故分析可以看出,就一个城市或地区网而言,外地驶入的车辆无论是否安装gps都对其缺乏监控,一旦车辆在本地区发生事故,很难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理。因此,实现各地区网和各企业网之间的联网,对事故在第一时间就近、就地处置非常重要。

建议在各大城市危险品物流监控体系的基础上,将各地的物流信息平台打通,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品物流管理监控平台。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①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②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

③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④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⑤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⑥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⑦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⑧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⑨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各类化学晶搬运装卸安全注意事项

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滚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戴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②易燃液体 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③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人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晃。

④遇水燃烧物质 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异常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周围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绝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类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

⑤氧化剂 在装运时除了注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⑥毒害品及腐蚀物品 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爆炸。装卸搬运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要严格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包装必须完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装卸剧毒物品时要先通风、再作业,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剧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押运;装卸要平稳,轻拿轻放,严禁肩扛、背负、冲撞、摔碰,以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装卸现场应备有清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腐蚀物品装载不宜过高;严禁架空堆放;坛装腐蚀品运输时,应套木架或铁架。

第11篇 易燃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内,不得随意存放、取用危险化学品。

2、中间仓为本公司专用易燃化学品储存库房,不得混放其他危险化学品及杂物。

3、使用场所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保持状态良好,做好记录。

5、工作前,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间空气流通,并穿戴好防护用具。

6、使用场所禁止烟火。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7、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通风。

8、禁止用白电油、酒精、天那水等化学品洗手。

9、易燃易爆化学品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一昼夜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固定地点存放。

10、车间内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临时存放点设置标识、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配备消防器材。

11、禁止在易燃易爆品使用车间内吃东西、饮水,禁止饮用水瓶与化学品瓶混放在一起。

12、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种易燃辅料及棉纱、破布等清理集中,妥善存放。工具洗净,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更不能放在烘干箱和电器等热源地方。剩余的化学品统一存放或处理。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开业要求

1.资质认定公路运输企业的资格审查,主要依据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a.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b.具有10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5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c.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d.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并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e.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应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颁发的符合一级车辆标准的合格证。

2.申请与审批程序a.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提出书面申请。b.交通运政管理机关审验;c.根据审验结果,由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d.对于非营业性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事先向当地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由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e.对于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须报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f.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除外)单位运营资格,由国务院交通部门按规定办理。

3.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条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由公安部门核发)a.有主管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b.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c.有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d.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4.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要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牌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

1.托运要求a.通过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b.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c.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d.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2.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具备的条件a.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b.危险货物生产单位应出具国务院质检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c.剧毒品和其他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出具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同级人民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d.托运人应有相应数量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对固定的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应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和规定要求,并通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考核认证。经办人必须执有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3.剧毒化学品运输特别要求a.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b.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c.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d.铁路发送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按照《铁路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暂行规定》执行。e.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货后必须清刷干净。

4.运输工具的要求a.车辆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槽罐等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三轮机动车、全挂汽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得装运爆炸品、一级氧化品、有机过氧化品、一级易燃品;自卸汽车除二级固体危险货物外,不得装运其他危险货物;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船舶应有防火安全措施。b.槽罐及其他容器。运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密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装运危险货物的槽罐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爆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及相应的安全装置;槽罐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5.行车路线a.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督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a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b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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