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监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3
消防、监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三)
1目的
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性能良好,保证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消防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防盗报警对讲电话系统的维修保养。
3职责
3.1工程维修工负责中控、消防设备维修保养。
3.2管理员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及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4工作程序
4.1监控、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4.1.1监控、消防设备由工程维修工负责维修保养。
4.1.2管理员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并按设备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4.1.3工程维修工按各保养计划表的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设施维护单》内,并汇总于《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中。
4.1.4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原器材、线路。
4.1.5监控、消防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4.1.6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监控、消防设备故障,可以由早班维修工进行维修。
4.1.7管理员对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2监控、消防设备检查保养
4.2.1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保养
a.每日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b.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c.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d.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e.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f.对楼层内道中各支箱进行外观检查,外接线是否因定良好。
g.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h.巡检消防设备时,对输入模块进行检查;模块工作显示灯是否正常闪亮,盖板是否齐全,并对各层层显进行自检。
4.1.2消防泵的维护保养
a.泵体
检查、补充、替换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杂质应全部替换;泄漏检查:机械密封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砂眼,泵轴渗水无溢流到地面;转动灵活,无卡壳,泵轴与电机轴在同一中心线,机座紧固,螺丝无锈(有防锈措施),垫片齐;外观整洁,油漆完好,标志清楚,铭牌字迹清晰。
b.阀门、管道及附件: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体、手柄完好,阀杆润滑好,外观整洁;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位置便于观察,坚固良好,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c.电机
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线耳联接端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并记录。
4.2.3风机的维护保养
a.断开主电源,挂上标示牌,检查电机接地是否良好。
b.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c.检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检查主回路接触点。
d.手动盘车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e.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f.清洁电机及风滤器和机壳内部。
g.向转动部位加润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h.检查调节阀的机械开闭动作、开闭角度标志。
i.手动开机测定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电流表,听查风机各部件运行音。
j.各遥控点的控制箱(含箱内元件)全面检查。
k.连续三次停开机检查手动各点遥控的正确性、可靠性。
l.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运转正常。
m.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并记录。
4.2.4疏散出口指示灯的保养
a.月保养内容
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立即修理;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灯箱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b.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用电池亮灯(半个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电池寿命。
4.2.5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由安保人员负责)
a.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得受到烈日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b.灭火器悬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55℃。
c.灭火器设置地点应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d.对灭火器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零部位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4.2.6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否堵塞、腐蚀损坏,刚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绕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机构是否灵活,有否检验标志。
灭火器由消防部门指定厂家进行灌装。
4.2.7消火栓、箱的保养(由安保人员负责检查,工程人员负责维修)
a.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b.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完成月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
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同时油漆;将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相关质量记录:
1.《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
2.《设施维护单》
第2篇 工厂生产部消防规程范文
工厂生产部消防规程
当听到火警信号时:
1.部门领导赶往火场,判断火情,发出必要的命令。
2.运行技工和相关人员应在控制室进行控制,等候指令,依令行事。
当听到疏散信号时,撤离前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关掉全部电闸。
2.关掉全部设备。
3.将电梯降至底层。
4.利用应急广播,告知大家某处发生火灾,如何疏散。
5.工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到集合地点点名,保证每位工作人员都点到。
第3篇 油库及加油站消防规程
1、加油站、油库区设计符合防火要求,报地方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油库区必须设有围墙,在油库区通道口附近应悬挂“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警告牌。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杂物,杂草树丛要及时清除。
3、油罐应严密不漏油,地面清洁。
4、油罐的设置应避开高压线。
5、顶盖应封闭不得漏油,应装有溢流和排油管,溢流管应大于进油管,并应保持畅通。油箱、油罐的盖上应有接到室外的通气管道。管道的出口应设置阻火罩。
6、油罐及其连接管道应装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5欧姆,每年“五一”前检测接地电阻。
7、贮油罐的呼吸阀、安全阀或通气管都应有阻火器,还应设有遮栏和防火堤。地面应铺设20—25厘米厚的卵石,应设有事故排油装置。
8、油箱、油罐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措施,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与油箱、油罐连接的管道必须有可靠的隔绝措施。
9、油箱、油罐附近应备有适量的灭火器材。
10、油库区应设专人值班,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进入油区必须登记并不准携带手机和火种,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油区,进入油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11、油库区内及围墙外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不得有杂草,绿化树不得高于油罐和避雷装置。地面应保持清洁,油污应及时清除,清擦用的废棉丝应存放在金属容器内并定期清理。
12、油库区内及围墙外不准搭建临时建筑,正式建筑要经消防建审。
13、油库区内应使用不打火花的工具,禁止穿带钉子鞋,不准使用电热设备,严禁用明火烘烤冻结的油管及设备。
14、电气设备和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油区内应装有检修专用电源,不允许接用临时电源。
15、禁止一切带电作业,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停电。(包括换灯泡)
16、油罐、输油管线等各种燃油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17、禁止把动力线或照明线架在输油管道等设备上。
18、用手电照明时应使用防爆手电。
19、油泵室防火
20、 禁止油泵长时间的空转,以免摩擦发热损坏油泵的结构,而引起油气体燃烧。
21、油泵盘根不能过紧,以免发热冒烟起火。
22、油泵结合面禁止使用橡胶垫或塑料垫。
23、 油泵室内取暖应使用水暖,必须用汽暖的,应装设防护罩,防止喷油引起火灾。
24、 油泵室内应保持清洁,渗漏地面上的油及时清擦。
25、 油泵房内应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门应加锁。
26、油区内明火作业
27、油区内禁止明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做好可靠的防火措施。
28、 动火时工作负责人、动火监护人和消防人员必须在场。
29、 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应有可靠的隔绝措施,进行蒸汽吹扫,经检测合格后方能动火。
30、动火时注意风向,风力超过五级禁止室外动火。
31、便于拆走的部件和设备,搬至安全地点修理。
32、 动火过程中发现导常,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3、油车及卸油工作
34、卸油中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火警时应立即停止卸油工作,卸油过程中附近不得有明火作业。
35、在卸油加热时要严格控制油的温度,必须控制在“运行规程”规定的范围内。
36、卸油站应保持清洁,卸油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防止跑油、漏油。如有漏油时应及时清理干净,以防挥发的气体引起着火。
37、 卸油的橡胶管、输油管,应有可靠的接地线。
38、混油的污水不准放入地沟内,应经过油水分离后方可处理。
39、 油区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和用具。
40、油系统火灾的扑救方法
41、油管道泄漏,法兰垫破裂,喷油遇到热源起火,应立即关闭阀门,隔绝油源或设法用挡板改变漏油喷射方向,不使其继续喷向火焰和热源上。
42、 使用泡沫、干粉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布覆盖灭火,大面积火灾可用蒸汽或水雾喷射灭火,地面上着火可用砂子、土覆盖灭火。
43、卸油站火灾的扑救方法
44、卸油站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卸油,将油车拖到安全地区 ,查明火源,控制火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砂土进行灭火。
45、油泵电动机着火应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46、油罐火灾的扑救方法:
47、关闭罐区通向外侧的下水道、阀门井的阀门。
48、罐顶敞开处着火,必须立即启动泡沫灭火系统向罐内注入覆盖厚度在200mm以上泡沫灭火剂。金属油罐还应启动冷却水系统对油罐外壁强迫冷却。
49、 油罐有爆炸可能,及时撤离人员,由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
第4篇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题库
一、填空
1、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2、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3、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4、防火检查制度应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周期)和(检查人)
5、(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6、(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7、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二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8、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斧把上应涂(红色)
9、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现场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生产现场需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容器内,并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柜、箱内。
1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11、电气设备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火灾时,还应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
12、消防给水采用(自流供水)方式时,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供给消防用水,水电厂取水口不应少于(2)个
13、电动机的基础,其外围与建筑物或其他设备之间应留出净距不少于(1米)的通道,电动机与墙壁之间,可成列装设的电动机,当一侧已有通道时,则另一侧的净距可不少于(0.3)米,电动机与低压配电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14、当运行中的电动机发生燃烧时,应立即将电动机(电源)切断,并尽可能把电动机出入通风口关闭,然后才可用(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及(干砂)灭火。无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时,可用(消防栓连接喷雾水枪)灭火
15、变压器容量在(120ma)及以上时,宜设固定水喷雾灭装置,缺水地区的变电所及一般变电所宜固定的(1211)(二氧化碳)或(排油充氮)灭火装置。
16、油量在25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及以上的充油电气设备之间,其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米)
17、变压器防爆筒的出口端应向(下),并防止产生阻力,防爆膜宜采用(脆性)材料
18、高层建筑内的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等设备,应布置在专用的房间内,外墙开门处上方应设置防火挑檐,挑檐的宽度不应小于(1米),而长度为门的宽度两侧各加(0.5)米
19、互感器如发生故障停用时,应先(停电)后(切除故障互感器)不宜直接去拉开故障互感器
20、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设有(防火延燃)措施,盖板应(封堵)
21、严禁将电缆直接搁置在蒸汽管道上,架空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蒸汽管净距不应少于(1米)和(0.5)米,与油管道的净距应尽可能增大。
22、在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23、进行扑灭隧道、通风不良的场所的电缆头着火时,应戴上(氧气呼吸保护器)及(绝缘手套),并穿上(绝缘鞋)
24、在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应设置(层间耐火隔板)
25、火力发电厂汽机、锅炉房、输煤系统宜使用(铠甲)电缆或(阻燃)电缆,不适用(普通)塑料电缆。
26、油断路器火灾时,严禁直接切断起火断路器电源,应切断其(两侧前后一级的断路器)电源,然后进行灭火。首先采用(1211)(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不得已时可以用(泡沫)灭火器扑救。如仅套管外部起火,亦可用(喷雾水枪)扑救。
27、断路器内部燃烧爆炸使用油四溅,扩大燃烧面积时,除用灭火器
灭火外,可用(干砂)扑灭地面上的燃油,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灭建筑物上的火焰。
28、室外布置的电力电容器与高压电气设备需保持(5米)及以上的距离,防止事故扩大。
29、电力电容器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把电容器投向(放电电阻)或(放电电压互感器)
30、控制室、调度室应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
31、严禁将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一次仪表装入控制室、调度室、计算机室
32、档案室收发档案材料的门洞及窗口应安装防火门窗,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75h)
33、各室一旦发生火灾报警,应查明(火源),加以消除。若已发生火灾,则应(切断交流电源)开启直流事故照明,关闭通风管防火闸门,采用“1211”等灭火器进行灭火。
34、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灭火
35、泡沫灭火器一般有(手提式)(推车式)二种
36、如需在已完成电缆防火措施的电缆层上新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蒸汽管净距不应少于(1米)和(0.5)米,与油管道的净距应尽可能增大
37、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为手提式,分为(手轮式)和(鸭嘴式)两种,大容量的也有推车式的。
38、消火栓是连接消防供水系统的阀门装置,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两种。
39、常用的水龙带有(内扣式)和(压簧式)两种
40、(动火工作票)制度是我国防止火灾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41、动火级别一般分为二级,二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42、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当与运行有关时还应多加一份
二、判断
1、动火工作票可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2、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
4、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5、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6、室内变压器的顶部,可敷设电缆(×)
7、室外变电站和有隔离油源设施的室内油浸设备失火时,可用水灭火,无放油管路时,则不应用水灭火(√)
8、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脂类、石油类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9、二氧化碳灭火器不适用于扑灭某些化工产品的火灾(√)
10、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重大火灾(×)
11、1211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油类、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器设备及文物、图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
三、问答
1、各级动火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哪些项目
答:(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动火工作票中运行许可人应审查哪些项目
答:(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动火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应负责哪些项目
答:(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动火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2)可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火灾报警要点
答:(1)火灾地点(2)火势情况(3)燃烧物和大约数量(4)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6、消防队未到火灾现场前,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由哪些人员担任
答:运行设备火灾时由当值值长担任,其他设备火灾时由现场负责人担任,临时灭火指挥人应戴有明显标志
7、灭火剂的选用原则
答:来火的有效性、对设备的影响、对人体的影响
8、防止电缆火灾延燃的措施是什么
答:封、堵、涂、隔、包、水喷雾和其他
9、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注意事项
答:二氧化碳是电的不良导体,但超过600v时,必须先停电后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怕高温,存放地点的温度不得超过42℃。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不要用手摸金属导管,也不要把喷筒对着人,以防冻伤。使用时还应注意风向,逆风喷射会影响灭火效果。钢瓶内的二氧化碳重量要定期检查,如二氧化碳重量比额定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进行灌装。一般规定每季检查一次。
10、消防知识中的“三懂三会”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懂指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三会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
11、断路器失火为什么依靠前后一级的断路器来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答:(1)怕它拒动(2)怕断路后弧灭不了反而引起爆炸引起人员伤亡
第5篇 工厂安全保卫部消防规程范文
工厂安全保卫部消防规程
在听到火警信号或火警电话通知后:
1.安全保卫部经理与消防员、保安一道赶赴现场检查,如系起火,应控制现场,阻止无关人员接近火场,并在疏散时,帮助客人从紧急出口撤离。
2.大门保安停止会客,阻止来宾进入,如消防人员或公安人员到达,则告知他们着火地点,并带至现场。
3.在楼梯口、紧急出口、大门口布置人员保持镇静和警觉,随时待命。
在听到疏散信号时:
1.立即撤离,并赶往集合地点。
2.保卫部领导和保安员在各通道,紧急出口,疏散宾客、维护秩序,并引导他们前往外面的宾客集合地点,这时应特别注意老弱病残客人。
3.将全部工作人员完全疏散完后,保安、保卫部负责人最后撤离,列队点名。
第6篇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1994-05-01发布 199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发布
主编部门:上海电力工业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
1.0.4 凡从事电力工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两年考试一次。
1.0.5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 防火责任制
2.0.1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
(4)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检隐患;
(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
(6) 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
(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2.0.2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协助保卫(消防)部门做好对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对构成电力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保卫(消防)部门和安监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2.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下属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组应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部位的消防工作。
2.0.4 对火灾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2.0.5 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应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
2.0.6 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大、中型发电厂可建立专职消防队,并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设施。
2.0.7 各部门、各班组、各部位均应设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的人数不应少于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不应少于百分之七十。
义务消防队应每年进行整一顿、调整和补充。
2.0.8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
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不应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专职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0.9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防火档案,由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管理,并按规定存档案科(室)。
3 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管理
3.0.1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3.0.2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防水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特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3.0.3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制度应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周期和检查人。
防火检查应有组织、有计划,对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案并限期整改。
3.0.4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风附录a、b)。
3.0.4.1 动火级别。
各单位应根据火灾“四大”原则自行划分,一般分为二级。
(1)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