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补充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接触网运行、检修工作时的设备和人身安全,根据铁道部《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工频、单相25kv接触网的运行和检修。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关于安全合格证签发的有关规定
路局供电调度员、供电段、维管段长及主管牵引供电专业的副段长、总工程师、技术室主任由路局机务处主持安全考试并签发安全合格证。
供电段、维管段其他有关人员自己组织进行考试、发证。
第2条 吸回装置(吸上线、回流线)检修的有关规定
1、吸回装置检修须在接触网停电情况下进行,使用第一种工作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使作业人员始终处在地线保护范围内。
2、吸上线、回流线、架空地线,在检修时不得开路,如必须进行断开回路的作业,则必须在断开前使用同等载流量的短接线先行短接后,方可进行作业。
3、检修回流线时,接地线的设置,根据变电所回流方式的不同,由各段制定具体办法。
4、吸上线与扼流变中性点连接点的检修,一般不进行拆卸,防止造成回流回路开路,确需拆卸处理时,必须在垂直天窗内进行,必要时请求电务部门配合作业。
5、更换火花间隙、检修支柱下部地线,可在不停电情况下进行,但需使用第三种工作票,并做好行车防护,不得侵限;断开地线作业时要使用短接线先行短接后,方可进行作业。雷、雨、雪、雾天气时,不得进行更换火花间隙和检修支柱地线的作业。
第3条 “v”形天窗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
一、实行“v”形检修天窗,接触网设备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条件:
1、区间上、下行接触网带电体间,空气距离必须在2米以上。
2、上、下行分段绝缘子的泄漏距离不小于1200mm,污秽地区不小于1600mm。
3、不同供电臂的供电线与接触网应分杆架设。
4、站场软横跨、渡线处,上、下行均应装设有电警告标志;悬挂来自不同供电臂线条的特殊支柱,应装设“v停禁止攀登”字样的警告牌。
二、须在垂直天窗方能检修的项目
1、上、下行线间的分段绝缘器和上、下行联络开关及上、下行线间横向分段绝缘子的清扫检修。
2、双线路桥隧及双线路腕臂地段悬挂设备的检修。
3、线路曲线半径小于300米地段接触悬挂的检修。
4、与接触网同杆架设,分属不同供电臂的供电线的检修工作。
5、上、下行共用一条回流线的回流线检修工作。
三、对“v”停检修作业的一般要求
1、供电段对实行“v”形天窗的区段、范围以及不能进行“v”形天窗作业的特殊地点,要有明确规定。有关人员必须人人明白。
2、接触网在“v”停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包括所持机具、材料等)与邻线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监护人员要随时做好监护工作。
3、车梯及长大物品穿越带电线路时,必须放倒移动。
4、在曲线区段进行接触悬挂的检调工作时,要有防止线索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5、凡属于上、下行间的分段绝缘器、绝缘子串,其清扫周期为半年一次。污秽严重的区段,可适当缩短。
6、上、下行联络负荷开关机构箱转换开关手柄应打到当地位置。
7、检修电(相)分段锚段关节、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分段(相)绝缘器、电联接、时,应先使用同等载流量的短接线将其短接,方能进行检修。
8、作业车平台应有闭锁装置,防止向临线有电侧旋转。
四、对验电接地的要求
1、实行“v”停作业的区段,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验电,须使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验电器的使用方法按照“使用验电器验电、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接触网作业人员,必须始终处于地线保护范围之内,为消除感应电压,作业区段两地线间距不宜超过500米,必要时可增设接地线。作业车梯可采用滑动接地线(铁车梯)或等位线(绝缘车梯),作为辅助保护。
3、 绝缘锚段关节内不得安排接地点,两个以上的接地点,不得越过轨道绝缘关节。
4、吸回装置的检修按“吸回装置检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工作票和工作票签发的要求
1、上行、下行停电作业工作票必须分别办理。
2、停电工作票的右上角,应加盖有“上行”或“下行”的字样,以示醒目。
3、签发工作票时,作业地点一栏,必须写明是上行或下行。需停电设备一栏,必须写明停电范围;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一栏,必须写明接地线的杆号;作业区的防护措施一栏,必须写明防护地点,线路封闭情况。
4、发票人签发工作票时,作业范围内如包括须在垂直天窗进行检修的设备,必须在工作票中注明,防止错登杆。
六、对电调工作的要求
1、分台管理的调度范围,应以分区亭为界。在分界点相邻的馈线作业时,两电调台要互相签认后,方可由主管电调台发布停电命令。
2、电调在向行调提报作业计划时,应提出停电范围及作业的封闭范围。
3、停电前10~15分钟,断开分区亭上、下行并联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以及有关车站上、下行间的并联开关。“v”停作业前须撤除邻线重合闸。
4、远动操作的区段,由电调对有关开关加闭锁。
5、送电时,变电所、开闭所、分区亭必须断开所有的接地刀闸,远动区段撤除闭锁,方可闭合变电所、开闭所的送电馈线开关,而后闭合分区亭的并联开关。
6、送电成功后,方可并及时投入重合闸装置。
八、防止电力机车将电带入停电区,对行车组织的要求
1、在“v“型天窗时间内,列车调度应严格按规定要求,不得开通停电供电臂范围内各站上、下行之间渡线。
2、担负电气化区段行车指挥任务的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应熟知接触网电气分段的位置及作用,在发布线路封锁命令时,应根据电调通知的施工计划,办理封锁有关道岔。
3、车站值班员应按照行车调度员的封锁命令,准确封锁有关线路,并在闭塞按钮上或站线两端按钮上揭挂“停电”标示牌。
第4条 夜间检修作业的有关规定
一、进行夜间天窗作业的基本条件
1、接触网工区应备有小型移动式发电机和相关灯具,用以解决作业场面的照明。
2、检修作业人员应备有手提式强光灯或带灯安全帽,用以解决作业点的照明。
3、夜间进行检修作业应以作业车为主要检修机具,车梯为辅助检修机具,以提高夜间作业的安全度和检修效率。作业车平台上的照明灯具日常要保证齐全良好。
4、接触网设备的上、下行分界牌,支柱号码牌等标示牌应全部为反光式,以示醒目。
5、变电所、开闭所、分区亭的馈线侧要安装投光灯,馈线要用反光材料书写编号,以保证倒闸操作的安全。
二、夜间检修作业的一般要求
1、夜间进行清扫绝缘等分散作业时,要适当增加监护人员。
2、所有参加夜间检修作业的人员均应穿反光防护服。
3、遇有雨、雪、雾等不良天气时,禁止进行夜间检修作业。
4、利用车梯作业,当作业地点的邻线有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应下车梯避让列车,扶车梯人员要站于封闭线路的田野侧扶稳车梯。
三、其它。
1、进行夜间天窗检修的供电段,要适当加强技术、安全等生产科室的技术力量,保证能够经常跟点作业。
2、进行夜间作业的工区要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供电段要为工区创造必须的生活条件,保证夜间作业人员能够休息好。
第5条 冬季作业的有关规定
1、供电段要根据段防寒过冬的整体安排,按岗位对职工进行防寒过冬教育(新职工应进行培训),并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2、冬季乘车时上、下、站立、坐卧要平稳。
3、作业时要穿好防寒衣服,戴防寒安全帽,不得穿带钉子、塑料底鞋,防寒大衣要合体,不得敞怀,避免刮扯造成危险。
4、冬季作业要注意防滑,作业时间不宜过长,要适当轮换。
5、隧道打冰时要事先检查打冰工具,打冰时注意避让来往列车,并防止被冰块砸伤。
6、汽车、作业车司机在雨、雪、雾天气或路面结冰情况下行车时,要加强了望,车速不得太快,遇情况要能够随时停车。
第三章 作业制度
第6条 接触网工作票签发的有关规定
1、工作票签发人须由供电段考核下令。
2、所签发的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在工作前一天交工作领导人,一份自己保存不少于3个月。
3、工作票的签发要完整、准确、清楚,使用标准用语,站场、区间等概念要符合段文件的规定,字迹规整,不准涂改,具体要求是:
①作业地点一栏应写明××区间、××站、××股道、上行线或下行线、××号杆--××号杆。
②需停电设备一栏,除写明停电设备的范围外,还应指出需要断开的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号。
③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一栏,要写明装设接地线的杆号。
④作业区防护措施一栏,要写明坐台、防护的处所,需封闭的线路或道岔、区间行车防护的地点。
⑤其它安全措施一栏,应根据各种作业的不同特点,针对性的提出关键措施,充分体现出作业范围、环境、气候、人员技术素质等差异,力戒抽象、空洞一般化的措施。
4、从事复杂作业时,发票人必须向工作领导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2篇 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接触网运行、检修工作时的设备和人身安全,根据铁道部《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工频、单相25kv接触网的运行和检修。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关于安全合格证签发的有关规定
路局供电调度员、供电段、维管段长及主管牵引供电专业的副段长、总工程师、技术室主任由路局机务处主持安全考试并签发安全合格证。
供电段、维管段其他有关人员自己组织进行考试、发证。
第2条 吸回装置(吸上线、回流线)检修的有关规定
1、吸回装置检修须在接触网停电情况下进行,使用第一种工作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使作业人员始终处在地线保护范围内。
2、吸上线、回流线、架空地线,在检修时不得开路,如必须进行断开回路的作业,则必须在断开前使用同等载流量的短接线先行短接后,方可进行作业。
3、检修回流线时,接地线的设置,根据变电所回流方式的不同,由各段制定具体办法。
4、吸上线与扼流变中性点连接点的检修,一般不进行拆卸,防止造成回流回路开路,确需拆卸处理时,必须在垂直天窗内进行,必要时请求电务部门配合作业。
5、更换火花间隙、检修支柱下部地线,可在不停电情况下进行,但需使用第三种工作票,并做好行车防护,不得侵限;断开地线作业时要使用短接线先行短接后,方可进行作业。雷、雨、雪、雾天气时,不得进行更换火花间隙和检修支柱地线的作业。
第3条 “v”形天窗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
一、实行“v”形检修天窗,接触网设备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条件:
1、区间上、下行接触网带电体间,空气距离必须在2米以上。
2、上、下行分段绝缘子的泄漏距离不小于1200mm,污秽地区不小于1600mm。
3、不同供电臂的供电线与接触网应分杆架设。
4、站场软横跨、渡线处,上、下行均应装设有电警告标志;悬挂来自不同供电臂线条的特殊支柱,应装设“v停禁止攀登”字样的警告牌。
二、须在垂直天窗方能检修的项目
1、上、下行线间的分段绝缘器和上、下行联络开关及上、下行线间横向分段绝缘子的清扫检修。
2、双线路桥隧及双线路腕臂地段悬挂设备的检修。
3、线路曲线半径小于300米地段接触悬挂的检修。
4、与接触网同杆架设,分属不同供电臂的供电线的检修工作。
5、上、下行共用一条回流线的回流线检修工作。
三、对“v”停检修作业的一般要求
1、供电段对实行“v”形天窗的区段、范围以及不能进行“v”形天窗作业的特殊地点,要有明确规定。有关人员必须人人明白。
2、接触网在“v”停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包括所持机具、材料等)与邻线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监护人员要随时做好监护工作。
3、车梯及长大物品穿越带电线路时,必须放倒移动。
4、在曲线区段进行接触悬挂的检调工作时,要有防止线索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5、凡属于上、下行间的分段绝缘器、绝缘子串,其清扫周期为半年一次。污秽严重的区段,可适当缩短。
6、上、下行联络负荷开关机构箱转换开关手柄应打到当地位置。
7、检修电(相)分段锚段关节、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分段(相)绝缘器、电联接、时,应先使用同等载流量的短接线将其短接,方能进行检修。
8、作业车平台应有闭锁装置,防止向临线有电侧旋转。
四、对验电接地的要求
1、实行“v”停作业的区段,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验电,须使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验电器的使用方法按照“使用验电器验电、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接触网作业人员,必须始终处于地线保护范围之内,为消除感应电压,作业区段两地线间距不宜超过500米,必要时可增设接地线。作业车梯可采用滑动接地线(铁车梯)或等位线(绝缘车梯),作为辅助保护。
3、 绝缘锚段关节内不得安排接地点,两个以上的接地点,不得越过轨道绝缘关节。
4、吸回装置的检修按“吸回装置检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工作票和工作票签发的要求
1、上行、下行停电作业工作票必须分别办理。
2、停电工作票的右上角,应加盖有“上行”或“下行”的字样,以示醒目。
3、签发工作票时,作业地点一栏,必须写明是上行或下行。需停电设备一栏,必须写明停电范围;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一栏,必须写明接地线的杆号;作业区的防护措施一栏,必须写明防护地点,线路封闭情况。
4、发票人签发工作票时,作业范围内如包括须在垂直天窗进行检修的设备,必须在工作票中注明,防止错登杆。
六、对电调工作的要求
1、分台管理的调度范围,应以分区亭为界。在分界点相邻的馈线作业时,两电调台要互相签认后,方可由主管电调台发布停电命令。
2、电调在向行调提报作业计划时,应提出停电范围及作业的封闭范围。
3、停电前10~15分钟,断开分区亭上、下行并联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以及有关车站上、下行间的并联开关。“v”停作业前须撤除邻线重合闸。
4、远动操作的区段,由电调对有关开关加闭锁。
5、送电时,变电所、开闭所、分区亭必须断开所有的接地刀闸,远动区段撤除闭锁,方可闭合变电所、开闭所的送电馈线开关,而后闭合分区亭的并联开关。
6、送电成功后,方可并及时投入重合闸装置。
八、防止电力机车将电带入停电区,对行车组织的要求
1、在“v“型天窗时间内,列车调度应严格按规定要求,不得开通停电供电臂范围内各站上、下行之间渡线。
2、担负电气化区段行车指挥任务的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应熟知接触网电气分段的位置及作用,在发布线路封锁命令时,应根据电调通知的施工计划,办理封锁有关道岔。
3、车站值班员应按照行车调度员的封锁命令,准确封锁有关线路,并在闭塞按钮上或站线两端按钮上揭挂“停电”标示牌。
第4条 夜间检修作业的有关规定
一、进行夜间天窗作业的基本条件
1、接触网工区应备有小型移动式发电机和相关灯具,用以解决作业场面的照明。
2、检修作业人员应备有手提式强光灯或带灯安全帽,用以解决作业点的照明。
3、夜间进行检修作业应以作业车为主要检修机具,车梯为辅助检修机具,以提高夜间作业的安全度和检修效率。作业车平台上的照明灯具日常要保证齐全良好。
4、接触网设备的上、下行分界牌,支柱号码牌等标示牌应全部为反光式,以示醒目。
5、变电所、开闭所、分区亭的馈线侧要安装投光灯,馈线要用反光材料书写编号,以保证倒闸操作的安全。
二、夜间检修作业的一般要求
1、夜间进行清扫绝缘等分散作业时,要适当增加监护人员。
2、所有参加夜间检修作业的人员均应穿反光防护服。
3、遇有雨、雪、雾等不良天气时,禁止进行夜间检修作业。
4、利用车梯作业,当作业地点的邻线有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应下车梯避让列车,扶车梯人员要站于封闭线路的田野侧扶稳车梯。
三、其它。
1、进行夜间天窗检修的供电段,要适当加强技术、安全等生产科室的技术力量,保证能够经常跟点作业。
2、进行夜间作业的工区要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供电段要为工区创造必须的生活条件,保证夜间作业人员能够休息好。
第5条 冬季作业的有关规定
1、供电段要根据段防寒过冬的整体安排,按岗位对职工进行防寒过冬教育(新职工应进行培训),并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2、冬季乘车时上、下、站立、坐卧要平稳。
3、作业时要穿好防寒衣服,戴防寒安全帽,不得穿带钉子、塑料底鞋,防寒大衣要合体,不得敞怀,避免刮扯造成危险。
4、冬季作业要注意防滑,作业时间不宜过长,要适当轮换。
5、隧道打冰时要事先检查打冰工具,打冰时注意避让来往列车,并防止被冰块砸伤。
6、汽车、作业车司机在雨、雪、雾天气或路面结冰情况下行车时,要加强了望,车速不得太快,遇情况要能够随时停车。
第三章 作业制度
第6条 接触网工作票签发的有关规定
1、工作票签发人须由供电段考核下令。
2、所签发的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在工作前一天交工作领导人,一份自己保存不少于3个月。
3、工作票的签发要完整、准确、清楚,使用标准用语,站场、区间等概念要符合段文件的规定,字迹规整,不准涂改,具体要求是:
①作业地点一栏应写明××区间、××站、××股道、上行线或下行线、××号杆--××号杆。
②需停电设备一栏,除写明停电设备的范围外,还应指出需要断开的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号。
③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一栏,要写明装设接地线的杆号。
④作业区防护措施一栏,要写明坐台、防护的处所,需封闭的线路或道岔、区间行车防护的地点。
⑤其它安全措施一栏,应根据各种作业的不同特点,针对性的提出关键措施,充分体现出作业范围、环境、气候、人员技术素质等差异,力戒抽象、空洞一般化的措施。
4、从事复杂作业时,发票人必须向工作领导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7条 对工作领导人有关规定
1、工作领导人须经供电段考核下令。
2、工作领导人必须在工作前一天接受工作票,并将工作票放大样公布。
3、认真审核工作票,作业地点、时间、作业组成员等是否符合工作票提出的要求,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有针对性,对模糊不清的问题,必须请发票人解释清楚。
4、列出分工明细表,填写好派工单。
5、列队宣读工作票,按分工明细表分工,并分发派工单。
6、召集工前预想会,务必使作业组每个成员明确职责及安全注意事项。
7、组织作业组实施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时刻在现场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确保按质、按量、安全地完成任务。
8、负责召集当日收工会,填写或监督填写值班日志和有关表报。
9、将当日工作票(相应的命令票)及有关记录交回工区。
第四章 高空作业
接触网作业车等车辆的安全作业办法由各段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第五章 停电作业
第8条 停电作业程序标准
一、宣读工作票(工作领导人)
1、全组人员应穿防护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个人工具佩戴齐全,列队,工作领导人、安全员和防护员应分别佩戴相应的标志。
2、宣读工作票,凡呼到人员姓名时,有关人员均要答到。
3、按分工明细表将任务落实到人。
4、安全措施逐条分解布置。
5、抽查组员对各自任务和有关安全措施是否明确。
6、检查作业组成员着装、工具、劳保用品是否齐全。
二、落实工具材料准备情况(工作领导人)
三、提前40分钟到达作业现场。除去坐台人、要令人、行车防护人、接地线人外,一律集中待命,不得散开。
四、坐台防护(坐台人)
1、提前40分钟到指定的处所与车站值班员办理作业登记和线路封闭手续,双方确认后签字将封闭范围、时间通知工作领导人。
2、与车站值班员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当有列车通过作业区段时提前10分钟通知作业领导人,接到作业现场腾空线路通知后和车站办理开通手续,列车通过后再次办理封闭手续。
3、随时与供电调度和作业组保持联系,传达有关事项。
五、接受停电作业命令(要令人)
1、发布命令时供电调度必须录音。
2、要令人向供电调度通报所属工区、姓名、所在处所,说明作业内容和作业区段、停电范围、作业时间。
3、接受供电调度发布的停电作业命令时,随时记入命令票。向供电调度复诵无误后,供电调度给予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
4、取得停电作业命令后,立即通知工作领导人。
六、作业区防护(行车防护人)
1、作业区两端必须按规定设专人防护,特殊地段(如桥隧、曲线、场区等处)可适当增加防护人。
2、防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时刻与坐台人、工作领导人保持联系。
3、全体作业人员不得钻车,横过铁道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得侵入限界,防止车辆撞轧。
七、验电接地(接地线人员)
1、确认验电接地点及周围环境。
2、检查验电器和接地线的技术状态,并在有电设备上试验验电器性能。
3、接到工作领导人允许验电接地的通知后即开始验电,验明确已无电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地封线。
4、监护人要认真监护操作人穿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以及操作的全过程。
5、地线安设完毕,立即通知工作领导人。
八、开始作业~结束作业(工作领导人)
1、工作领导人确认全部地线装设完毕,将停电和线路封闭起止时间告知作业组成员,宣布作业开始,作业人员方准上道作业。
2、作业中的要求:
①不得超越作业范围。
②推梯车人员站在规定位置,推行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急停、急起,坡道上注意防滑溜动,曲线上注意防倒,通过道岔时注意道岔开放方向,听从车梯工作台上人员指挥。
③车梯工作台上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并挂牢。
④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必须系在安全可靠设备上(包括人员在网上移动时),所用工具、材料,必须使用绳子上下传递,防止掉物伤人。
⑤“v”停天窗作业必要时,应采取滑触地线或移动地线的措施,以消除感应电。
3、作业结束的要求
①作业完成,人员、工具、材料均撤离现场,并由工作领导人确认具备送电和行车条件后,即可通知撤除接地线。
②接地人员接到撤除地线指令后,应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迅速将接地线挂钩从设备上取下并拆除地线另一端。
③撤地线工作完成后,应立即通知工作领导人。
④要令人在接到工作领导人消除命令的指令后,应立即向供电调度消除停电作业命令。
⑤供电调度员给予消除停电命令的时间后,及时记入命令票,至此停电作业过程视为全部结束。
⑥如作业组向车站办理线路封闭手续,应立即向车站值班员消除线路封闭手续。
九、工作用语标准
1、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实行24小时制。
2、地点:××线××区间(站场)上行(下行)××#杆。区间:应以列车运行方向两端站名的全称称呼。
站场:应用全称(包括股道号)。站场、区间的概念,应符合各段规定的设备分界办法。(站场与区间衔接的锚段关结全部划归站场范围,其它附加悬挂的线条一律以分界点的断面为界)。
3、方向:应用“上行方向”、“下行方向”,不得用自然方向称呼,也不得用“前方”、“后方”等。
4、姓名:姓名要全称,不可以简称。
5、对话:呼唤应答,要采用复诵方式,力戒“是”、“好了”之类笼统回答。
6、工具、材料均应使用标准名称。
十、作业中的联系工作标准
1、对话要使用标准用语,简明准确。
2、使用电话和无线电台时
①应在作业前认真检查试验,确认其性能良好。
②作业过程中,要使用规定的电台频率,不得擅自关机,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③通讯联系中断或不可靠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尽快采取措施恢复联系。
④通话时应主动先通报自己的姓名,再询问对方姓名。
⑤无线电话机的使用、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试验等制度,以确保其状态良好。
第9条 使用验电器验电、接地、巡视的有关规定
1、接触网须使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验电器的试验周期和标准按铁道部铁运(1999)101号有关规定执行。
2、“v”型天窗作业区段所使用的验电器必须为长杆验电器,接地线宜采用长杆地线,站场必须为长杆地线,即操作杆的长度要满足操作人站在地面即可操作的条件。
3、使用验电器验电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
4、验电、接地的其它规定按《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10条 接触网巡视的有关规定
1、巡视工作以2人为宜,其中一人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2、时刻注意来往列车,在复线区段应面向来车方向巡视,遇有列车通过时应及时向田野侧避让。
3、任何情况下,不论接触网有电、无电。必须按有电对待,原则上禁止攀登支柱,如需紧急处理缺陷时,必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且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六章 倒闸作业
第11条 电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作业的有关规定
1、线路上的电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必须经路局供电调度下令,方可进行操作。
2、线路上的电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正常情况下的操作应为远动操作,异常情况时,方可进行当地或手动操作。
3、当地或手动操作按《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倒闸要求进行。
4、线路上的电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位置的确认应以远动信号显示为准,必要时由电调派接触网工确认。
第七章 作业区的防护
第12条 对行车防护的要求
1、每个作业组在作业区段两端,必须按规定距离设置行车防护人员。本线来车,必须按规定下道避车,邻线来车,应停止作业。
2、防护人员要时刻与座台人员和作业现场保持联系,通报列车运行和货物装载情况;一旦中断联系,应立即停止作业。区间作业时,防护人员应站在作业线路的田野侧进行防护,不得侵入邻线限界,并随时注意邻线列车有无甩出的绳索或装载不良情况。
3、座台人员要与车站值班员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本线及邻线列车运行情况,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作业现场的防护人员和工作领导人。
4、坐台人员应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准确掌握本区段的列车运行图,具备基本的行车知识,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89条规定的列车制动距离,对作业现场的防护距离规定如下:
区间作业:运行速度不超过90km/h的货物列车,防护距离800米;90km/h以上至120km/h的快速货物列车,防护距离为1100米;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的旅客列车,防护距离为800米;120km/h以上至140km/h的旅客列车,防护距离为1100米;140km/h以上至160km/h的旅客列车,防护距离为1400米;160km/h以上至200km/h的旅客列车,防护距离为2000米。
车站内作业:防护距离50米。
第3篇 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摘录
铁道部文件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摘录)铁运[1999]102号
第三章 作业制度作业分类
第13条 接触网的检修作业分为三种:一、停电作业——在接触网停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二、带电作业——在接触网带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三、远离作业——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附近的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工作票
第14条 工作票是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的书面依据,要字迹清楚、正确,不得涂改和用铅笔书写。工作票填写1式2份,1份由发票人保管,1份交给工作领导人。事故抢修和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作业时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必须有供电调度命令。
第15条 根据作业性质的不同,工作票分为三种:一、接触网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3),用于停电作业。二、接触网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4),用于带电作业。三、接触网第三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5),用于远离作业,即距带电部分1m及其以外的高空作业和较复杂的地面作业(如安装或更换火花间隙和地线、检修回流线、开挖和爆破支柱基坑等)。
第16条 发票人一般应在工作前1天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内容及做好准备工作。
第17条 工作领导人对工作票内容有不同意见时,要向发票人及时提出,经过认真分析,确认正确无误,方准作业。
第18条 每次开工前,工作领导人要向作业组全体成员宣讲工作票内容,布置安全措施。作业结束后,工作领导人要将工作票(附相应的命令票)交给工区统一保管,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19条 工作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工作日。一般带电作业中如包括特殊带电作业须另开工作票。
第20条 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组成员,一般不应更换;若必须更换时,应经发票人同意,若发票人不在,可经工作领导人同意,但工作领导人更换时仍须经发票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签字。
第21条 1个工作领导人,同时只能接受1张工作票。1张工作票只能发给1个工作领导人。
第22条 对较简单的地面作业可以不开工作票(如支柱培土、清扫基础帽等),由有关负责人向工作领导人布置任务,说明作业的时间、内容、安全措施,并记入值班日志中。
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23条 停电和一般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须由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人员担当;特殊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须由安全等级不低于五级的人员担当。同一张工作票的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必须由2人分别担当。
第24条 工作票签发人在安排工作时,要做好下列事项:一、所安排的作业项目是必要和可能的。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正确和完备的。三、所配备的工作领导人和作业组成员的人数和条件符合规定。
第25条 工作领导人要做好下列事项:一、作业地点、时间、作业组成员等均应符合工作票提出的要求。二、作业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而完备。三、时刻在场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如果必须短时离开作业地点时,要指定临时代理人,其安全等级不低于第23条的规定,否则停止作业,并将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带。
第26条 作业组成员要服从工作领导人的指挥、调动,遵章守纪;对不安全和有疑问的命令,要果断及时地提出,坚持安全作业。
第四章 高空作业登梯作业
第32条 接触网作业用的车梯和梯子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结实、轻便、稳固。二、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上,对车梯的车轮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三、按附录10的规定进行试验。
第33条 用车梯进行作业时,应指定车梯负责人,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超过2名;所用的零件、工具等均不得放置在工作台台面上。
第34条 作业中推动车梯应服从工作台上人员的指挥。当车上有人时,推动车梯的速度不得超过5km/h,并不得发生冲击和急剧起、停车。台上人员和车梯负责人要呼唤应答,配合妥当。
第35条 工作领导人和推车人员,要时刻注意和保持车梯的稳定状态,当车梯在曲线上或遇刮大风时,对车梯要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当车梯在大坡道上时,要采取防止滑移的措施。当车梯放在道床、路肩上,或作业人员超出工作台范围时,作业人员要将安全带系在接触网上,不得系在车梯工作台框架上。车梯在地面上推动时,工作台上不得有人停留。
第36条 为避让列车需将车梯暂时移至建筑限界以外时,要采取防止车梯倾倒的措施。当作业结束,车梯需要就地存放时,须稳固在建筑限界以外不影响了望信号的地方。
第37条 当用梯子作业时,作业人员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靠;要有专人扶梯,梯脚要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准有1人作业(硬梯比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停电作业命令程序
第41条 每个作业组在停电作业前由工作领导人或指定1名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作业组成员作为要令人员,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电。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每1个作业组必须分别设置安全措施,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电。在申请的同时,要说明停电作业的范围、内容、时间和安全措施等。
第42条 供电调度员在发布停电作业命令前,要做好下列工作:一、将所有的停电作业申请进行综合安排,审查作业内容和安全措施,确定停电的区段。二、通过列车调度办理停电作业封锁线路的手续,对可能通过受电弓导通电流的分段部位采取封闭措施,防止从各方面来电的可能。三、确认断开有关馈电线断路器及接触网开关,作业区段的接触网已经停电,方可发布停电作业命令。供电调度员发布停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在发、受停电命令时,发令人要将命令内容等记入“作业命令记录”中,受令人要填写“接触网停电作业命令票”(格式分别见附表1和附表6)。
作业结束
第48条 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任务完成后,由工作领导人确认具备送电、行车条件;将作业人员、机具、材料撤至安全地带,拆除接地线;宣布作业结束,通知要令人向供电调度请求消除停电作业命令。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要分别向供电调度请求消除停电作业命令。供电调度员经了解确认完全达到送电、行车条件后,给予消除停电作业命令的时间,双方均按规定作好记录,整个停电作业方告结束。
第49条 供电调度员在送电时须按下列顺序进行:一、确认整个供电臂所有的作业组均已消除停电作业命令。二、按照规定进行倒闸作业。三、通知列车调度员接触网已送电,可以开行列车。
第七章 倒闸作业
第70条 凡接触网及电力作业人员进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时,必须有调度的命令;对车站、机务段或路外厂矿等单位有权操作的隔离开关,在向供电调度申请倒闸命令之前,要令人向该站、段、厂、矿等单位主管负责人办理倒闸手续。从事隔离开关倒闸作业人员,其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第71条 在申请倒闸命令时,先由操作人向供电调度提出申请,供电调度员审查后,发布倒闸命令;操作人员受令复诵,供电调度员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次倒闸作业,发令人要将命令内容等记入“倒闸操作命令记录”(格式见附录8)。
第72条 倒闸人员接到倒闸命令后,要迅速进行倒闸。倒闸时操作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绝缘手套(绝缘手套的试验标准见附录11),操作要准确迅速,一次开闭到底,中途不得停留和发生冲击。
第73条 倒闸作业完成后,操作人要立即填写“隔离开关倒闸完成报告单”(格式见附录9);供电调度员要及时发布完成时间和编号并记入“倒闸操作命令记录”(格式见附表2)中,至此倒闸作业方告结束。
第74条 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员的命令。
第75条 严禁带负荷进行隔离开关倒闸作业。隔离开关可以开、合不超过10km(延长公里)线路的空载电流。超过这个数值时,应经过试验,由铁路局批准。
第76条 对带接地闸刀的隔离开关,应经常处于闭合状态。因工作需要断开时,当工作完毕须及时闭合。主闸刀和接地闸刀分别操作的隔离开关,其断开、闭合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一、闭合时要先断开接地闸刀,后闭合主闸刀。二、断开时要先断开主闸刀,后闭合接地闸刀。
第77条 各隔离开关的传动机构必须锁住,钥匙存放固定地点,专人保管并有标签注明开关号码。相邻支柱的隔离开关及同一根支柱上的各台隔离开关,其钥匙不得相互通用。
第78条 电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倒闸作业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八章 作业区的防护
第79条 在停电的线路上进行接触网检修作业可能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时,除对有关的区间、车站办理封锁手续外,还要对作业区采取防护措施。
第80条 利用列车运行的空隙时间进行作业有可能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时,除按第79条的规定采取防护外,为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组,使之适时避让列车,应按下列要求设置坐台防护人员:一、区间作业时,设在能控制列车运行的相邻车站的运转室(或信号楼)。二、车站作业时,设在该站运转室(或信号楼)。
第81条 防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要认真、及时、准确地进行联系和显示各种信号。一旦中断联系,须立即通知工作领导人,必要时停止作业。防护人员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第4篇 高速铁路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在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高速铁路(含城际铁路、动车所及相关联络线)接触网的运行检修工作。
第2条牵引供电各单位(包括高速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管理、维修单位和从事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的施工单位,下同)在接触网作业中必须贯彻“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的原则;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3条各级管理部门要认真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抓好各管理岗位、作业岗位基础工作,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和改善高速铁路接触网的安全工作和装备水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各铁路局(公司)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并报铁路总公司核备。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4条高速铁路所有的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之后,接触网上的一切作业,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封闭栅栏防护网内(以下简称“网内”)进行的接触网作业,必须在上下行线路同时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限速的情况下进行。
第5条凡参加高速铁路牵引供电各单位接触网作业的有关人员,必须达到《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标准》的职业资格要求,取得本职业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和《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crh)》。从事高速铁路管理工作的各级管理干部,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高速铁路管理干部上岗证》后方准上岗。
第6条从事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高速铁路供电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录1、2),方准参加与所取得的安全等级相适应的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每年定期按下表进行一次
安全考试和签发《高速铁路供电安全合格证》。
应试人员
主持考试单位和签发安全合格证部门
考试委员会成员
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
各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主管负责人
其他从事接触网工作人员
各单位
单位的主管负责人
第7条各单位除按第6条规定组织从事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现职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等级考试外,对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等级考试:
1.开始参加高速铁路接触网工作的人员。
2.开始参加高速铁路接触网间接带电工作的人员。
3.安全等级变更,仍从事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4.中断工作连续6 个月以上仍继续担任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第8条参加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符合作业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2.经过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等级。
3.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高速铁路接触网岗位有关人员退出机制,由铁路局负责制定,实行日常动态管理。
第9条进入封闭栅栏防护网内进行的接触网停电作业,应在上、下行同时停电的垂直天窗及封锁的线路上进行。
高速铁路一般不进行v形天窗停电作业。故障处理或事故抢修必须利用v形天窗停电作业时,应封锁本线,并对邻线设置限速,最高限速不得超过160km/h,来不及设置或限速设置不成功时,必须按规定设置移动减速信号、减速地点标和作业标后方可上道作业。
遇有雷电时(在作业地点可看见闪电或可听到雷声)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
遇有雨、雪、雾、扬沙或风力在5级及以上恶劣天气时,一般不进行(隧道外)接触网上作业,事故、故障抢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进入封闭栅栏防护网内进行设备巡视、检查、测量,或处理接触网设备异物,可不申请停电,但必须办理封锁线路的相关手续,在邻线限速的情况下进行。
第10条在高速铁路接触网上进行作业时,除按规定开具工作票外,还必须有高铁列车调度员(下称“列车调度员”)批准的调度命令和高铁供电调度员(下称“供电调度”)批准的作业命令。
除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调度发布的倒闸命令可以没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外,接触网所有的作业命令,均必须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
第11条在进行接触网作业时,作业组全体成员须穿戴有反光标识的防护服、安全帽。作业组有关人员应携带通讯工具并确保联系畅通。在夜间、隧道内或光线不足处所进行接触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照明灯具。
第12条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车巡视分为升作业平台巡视、不升作业平台巡视两种。工作要求如下:
1.接触网作业车巡视一般应在天窗时间内进行。
升作业平台巡视,必须在接触网停电下进行,巡视范围内应按停电作业要求设置接地线。作业车运行速度不大于10 km/h。
不升作业平台巡视可在接触网不停电下进行,巡视人员不得攀登支柱和作业平台。
2.接触网作业车巡视时,每车应不少于两人,车组负责人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3.利用v形停电天窗进行接触网作业车巡视时,邻线应限速160km/h以下。
第13条接触网步行巡视的工作要求:
1.封闭栅栏防护内进行步行巡视时,应在天窗点内进行。
接触网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入网内巡视时,应在本线、邻线同时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60km/h及以下的情况下进行。巡视人员应行走于已封锁线路侧,且按规定设置行车防护。
2.巡视人员每组不少于两人,安全等级均不低于三级。
第14条新研制及经过重大改进的作业工具应由铁路局及以上部门鉴定通过,批准后方准使用。
第15条进入封闭栅栏防护内进行的接触网作业,作业组所有的工具物品和安全用具,在使用前均须进行状态、数量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使用。在进、出封闭栅栏网时应清点核对。将所携带和消耗后的机具、材料数量,在作业前后认真清点,并填入“高速铁路进、出网物品核对检查表”(格式见附录12)相关栏目。
第三章 作业制度
作业分类
第16条高速铁路接触网的检修作业分为三种:
1.停电作业——在接触网停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2.间接带电作业——借助绝缘工具间接在接触网带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3.远离作业——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1m及其以外的附近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工作票
第17条工作票是进行接触网作业的书面依据,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正确,需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和用铅笔书写。
工作票填写1 式 2 份,1 份由发票人保管,1 份交给工作领导人。
事故抢修和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作业时可以不签发工作票,但必须有供电调度批准的作业命令,并由抢修负责人布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18条根据作业性质的不同,工作票分为三种:
1.接触网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件3),用于停电作业。
2.接触网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件4),用于间接带电作业。
3.接触网第三种工作票(格式见附件5),用于远离作业即距带电部分1m及其以外的高空作业、较复杂的地面作业、不升平台的作业车巡视、步行巡视和未接触带电设备的测量作业。
第19条第一种工作票有效期不得超过3 个工作日。第二、三种工作票有效期不得超过 2 个工作日。
作业结束后,工作领导人要将工作票和相应命令票(格式见附录6、7)交接触网工区统一保管。在工作票有效期内没有执行的工作票,须在右上角盖“作废”印记交回工区保管。所有工作票保存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
第20条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同一张工作票的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必须由两人分别担当。
第21条发票人一般应在工作6小时之前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的内容并做好准备工作。工作领导人对工作票内容有不同意见时,应向发票人提出,经认真分析,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每次作业一名工作领导人同时只能接受一张工作票。一张工作票只能发给一名工作领导人。
第22条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组成员一般不应更换。若必须更换时,应由发票人签认;若发票人不在可由工作领导人签认。工作领导人更换时,必须由发票人签认。
当变更作业方式、内容、地点时,必须废除原工作票,签发新的工作票。
第23条作业前,工作领导人应组织作业组成员召开工前预备会,宣讲工作票并进行分工预想。分工预想时要将本次作业任务和安全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并进行安全提示,然后方准作业。
第24条接触网故障情况下的巡视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必须由工区负责人向巡视人员布置任务和安全防护措施,说明巡视的时间、地点、内容,并记入工区《值班日志》中。
第25条天窗时间内接触网检修作业使用的工作票,要有针对接触网检修作业的特殊性提出的安全措施。主要是:
1.写明上行(下行)封锁,下行(上行)未封锁,人员机具不得侵入下行(上行)限界的范围。
2.防止误触有电设备的安全措施。
3.防止感应电伤害的安全措施。
4.防止穿越电流伤害的安全措施。
5.防止动车组(电力机车)将电带入无电区的措施。
在设备较复杂的区段作业时,应附页画出作业区段简图,标明停电作业范围、接地线位置,并用红色标记带电设备。
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26条工作票签发人在安排工作时,要做好下列事项:
1.所安排的作业项目是必要和可能的;
2.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正确和完备的;
3.所配备的工作领导人和作业组成员的人数和条件符合规定。
第27条工作领导人在安排工作时,要做好下列事项:
1.确认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作业组成员等均符合工作票提出的要求;
2.确认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而完备;
3.时刻在场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
4.检查落实工具、材料准备,与安全员(安全监护人)共同检查作业组成员着装、工具、劳保用品齐全合格,清点核对《高速铁路进出网物品核对检查表》(格式见附录12)数量、反光标识并确认。
第28条作业组成员要服从工作领导人的指挥、调动,遵章守纪。对不安全和有疑问的命令,要及时果断地提出,坚持安全作业。
第四章 受力工具和绝缘工具
第29条各种受力工具和绝缘工具应有合格证并定期进行试验,做好记录,禁止使用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具。
第30条各单位应制定受力工具和绝缘工具管理办法,专人负责进行编号、登记、整理,并监督按规定试验和正确使用。工具应粘贴明显的反光标识(绝缘工具的反光标识应粘贴在明显且不影响绝缘性能的处所)。
与试验记录对应的受力工具和绝缘用具上应有统一制定的编号标记。(试验标准见附录10、11,试验记录格式见附表3、4)
第31条绝缘工具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绝缘稳定性和足够的机械强度,轻便灵活,便于搬运。
第32条绝缘工具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
1.新购、制作(或大修)后,在第一次投入使用前进行机械和电气强度试验;
2.使用中的绝缘工具要定期进行试验;
3.绝缘工具的机、电性能发生损伤或对其怀疑时,进行相应的试验。
绝缘工具的机械强度试验应在组装状态下进行。间接带电作业用的绝缘工具一般不做机械强度试验。绝缘工具的电气强度试验一般在机械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
第33条绝缘工具材质的电气强度不得小于3kv/cm,间接带电作业的绝缘杆等其有效长度大于 1000mm。
第34条在进行不停电作业时,绝缘工具每次使用前,须认真检查有无损坏,并用清洁干燥的抹布擦拭有效绝缘部分后,再用2500v 兆欧表分段测量(电极宽 2cm,极间距 2cm)有效绝缘部分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100mω,或测量整个有效绝缘部分的绝缘电阻不低于10000mω。
第35条绝缘工具要放在专用的工具室内;室内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对绝缘工具要有防潮措施。
第36条绝缘工具在运输和使用中要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切勿损伤。使用管材制作的绝缘工具,其管口要密封。
第五章 高空作业
一般规定
第37条凡在距离地面3m 以上的处所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
第38条高空作业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其监护要求如下:
1.停电作业时,每个监护人的监护范围不超过1个跨距,在同一组硬(软)横跨上作业时不超过 2条股道,在相邻线路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派监护人各自监护;当停电成批清扫绝缘子时,可视具体情况设置监护人员。监护人员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2.不停电作业情况下进行作业时,每个作业地点均要设有专人监护,其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
第39条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材料应放置在工具材料袋内。作业中应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部件和材料,不得抛掷传递。
第40条高空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将安全带系在安全牢靠的地方。
第41条进行高空作业时,严禁踩踏接触线及其它可能导致其弯曲、变形的行为。人员不宜位于线索受力方向的反侧,并采取防止线索滑脱的措施。在曲线区段调整接触网悬挂时,要有防止线索滑移的后备保护措施。
第42条冰、雪、霜、雨等天气条件下,接触网作业用的车梯、梯子以及接触网作业车应有防滑措施。
攀杆作业
第43条攀登支柱前要检查支柱状态,观察支柱上有无其它设备,选好攀登方向和条件。检查攀登支柱的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完好合格。
第44条攀登支柱时要手把牢靠,脚踏稳准,尽量避开设备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用脚扣攀登时,要卡牢系紧,严防滑落。杆上作业时安全带必须系在支柱或牢固的构架上。
登梯作业
第45条接触网作业用的车梯和梯子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结实、轻便、稳固。
2.车梯的车轮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3.按附录10和附录11的规定进行试验。
第46条使用车梯进行作业时,应指定车梯负责人,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超过两名。所有的零件、工具等均不得放置在工作台的台面上。
第47条作业中推动车梯应服从工作台上人员的指挥。当车梯工作台面上有人时,推动车梯的速度不得超过5km/h,并不得发生冲击和急剧起、停。工作台上人员和车梯负责人要呼唤应答,配合妥当。
第48条车梯负责人和推车梯人员,要时刻注意和保持车梯的稳定状态。当车梯在曲线上或遇大风时,对车梯要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当外轨超高≥125mm或风力五级以上时,未采取固定措施禁止登车梯作业。当车梯在大坡道上时,要采取防止滑移的措施;当车梯放在道床、路肩上或作业人员超出工作台范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将安全带系在接触网上,不
得系在车梯工作台框架上;车梯在地面上推动时,工作台上不得有人停留。
第49条作业结束后,车梯必须带回,不得在封闭栅栏防护网内存放。
第50条当用梯子作业时,作业人员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靠;要有专人扶梯,梯脚要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准有1 人作业。用硬梯作业时,高度必须比线索高出 1 米以上,不得将短梯接长代用。作业人员应将硬梯与线索系牢后方准作业。硬梯上有人作业时严禁移动。
接触网作业车作业
第51条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车出车前,司机应认真检查车辆和行车安全装备、防护备品齐全良好,并与作业人员检查通讯工具,确保联络畅通。
作业结束作业车返回驻地后,司机应对车辆状态及随车机具进行检查,发现部件缺失等应及时查找,必要时采取相应行车限制措施。
第52条夜间作业前,接触网作业车司机、学习司机应执行待乘休息制度,卧床休息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并进行登记。作业前司机、学习司机应掌握施工作业范围和内容并进行预想控制,作业和运行过程中应注意力集中。
第53条接触网作业车进入封锁区间前,本务司机应核对确认调度命令,按规定联控。司机和作业负责人要根据调度命令及作业内容,拟定区间返回的时刻,并严格执行。接触网作业车区间分解作业时,须提前明确每台车的作业范围,以及作业完毕后停留车列和运行连挂车的位置,并要求司机熟悉和掌握。
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车运行作业关键环节控制措施由各铁路局制定。
第54条使用接触网作业车作业时,应指定作业平台操作负责人, 作业平台不得超载。工作领导人必须确认地线接好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登上接触网作业车的作业平台。作业平台应设置随车等位线。
第55条接触网作业车移动或作业平台升降、转向时,严禁人员上、下。人员上、下作业平台应征得作业平台操作人的同意。
当采用v 形停电天窗进行故障抢修时,所有人员禁止从未封锁线路侧上、下作业车辆。为防止接触网作业车作业平台侵入未封锁线路的限界,作业中作业平台严禁向未封锁的线路侧旋转。
第56条接触网作业车作业平台防护门关闭时应有闭锁装置。作业中须锁闭好作业平台的防护门,作业完毕后必须放下防护栏杆。
第57条作业人员在作业平台防护栏杆外作业时,必须将安全带系在牢固可靠的部位。
第58条司机和学习司机须精力集中,密切配合,在移动车辆前应注意作业车及作业平台周围的环境、设备、人员和机具等情况,与附近的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作业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在车辆移动中应注意防止接触网设备碰刮伤人。作业车作业平台不允许顶刮接触导线。
第59条作业平台上有人作业时,作业车移动的速度不得超过10km/h,且不得急剧起、停车。
第60条作业人员与司机之间的信息传递应及时、准确、清楚、并呼唤应答。作业中作业车的移动应听从作业平台上操作人员的指挥。
第六章 停电作业
一般规定
第61条高速铁路接触网停电作业按停电天窗方式分为垂直天窗作业和v形天窗作业。
垂直天窗作业——高速铁路双线区段,上、下行供电臂接触网同时停电进行的接触网作业。
v形天窗作业——高速铁路双线区段,上、下行接触网一行停电进行的接触网作业。
第62条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220kv 为 3000mm;110kv 为1500mm;25kv 和 35kv 为 1000mm;10kv 及以下为 700mm。
第63条利用天窗停电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作业人员作业前,工作领导人(监护人员)应向作业人员指明停、带电设备的范围,加强监护,并提醒作业人员保持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确保人员、机具不侵入邻线限界。
2.利用v形天窗断开导电线索前,应事先采取旁路措施。更换长度超过5m的长大导体时,应先等电位后接触,拆除时应先脱离接触再撤除等电位。
3.在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分区所、at所处进行吸上线检修时,必须利用垂直天窗。
4.检修隔离开关、电分段锚段关节、关节式分相和分段绝缘器等作业时,应用不小于25mm2的等位线先行短接后再进行作业。检修27.5kv电缆及附件时应对电缆导体及屏蔽层两端进行安全接地,并充分放电。
5.关节式分相检修时,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接地线外,还应在中性区上增设地线,并将断口进行等位短接。
命令程序
第64条每个作业组在停电作业前由工作领导人指定一名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作业组成员作为要令人员,向供电调度员申请停电命令,并说明停电作业的范围、内容、时间、安全和防护措施等。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每一个作业组必须分别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分别向供电调度员申请停电命令。
第65条供电调度员在发布停电作业命令前,要做好下列工作:
1.将所有的停电作业申请进行综合安排,审查作业内容和安全防护措施,确定停电的区段;
2.通过列车调度员办理停电作业限制行车手续,对可能通过导通电流的分段绝缘部位采取封闭措施,防止从各方面来电的可能;
3.确认有关馈电线断路器、开关及接触网开关均已断开,作业区段的接触网已经停电,方可发布停电作业命令。
4.进行接触网上网电缆、上网隔离开关停电作业时,应将上网电缆在变电所gis柜侧安全接地。
5.当采用v 形天窗作业时,还应撤除邻线馈电线断路器的重合闸装置,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恢复。
第66条供电调度员发布停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应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在发、受停电命令时,发令人要将命令内容等记入“作业命令记录”(格式见附表1)中,受令人要填写“接触网停电作业命令票”( 格式见附录6)。
验电接地
第67条 作业组在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须先验电接地,然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68条 使用验电器验电的有关规定:
1.必须使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验电器的电压等级为25kv;
2.验电器具有自检和抗干扰功能。自检时具有声、光等信号显示;
3.验电前自检良好后,有条件的应先在同等电压等级有电设备检查其性能,确认声、光信号显示正常,然后再在停电设备上验电;
4.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确保验电器状态良好。
第69条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裸铜绞线制成并有透明护套保护。接地线不得有断股、散股和接头。
第70条接地线应接在同一侧钢轨上,且不应跨接在钢轨绝缘两侧、道岔尖轨处。必须跨接在钢轨绝缘两侧时,应封闭线路。
每处接地线应接在同一处所的两根钢轨上,且不应跨接钢轨绝缘两侧,同时避开电务调谐区。地线穿越股道时,必须采取绝缘防护措施。
第71条 当验明确已停电后,须立即在作业地点的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
在装设接地线时,先将接地线的一端先行接地;再将另一端与被停电的导体相连(不宜挂在接触线上)。拆除接地线时,其顺序相反。接地线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触及接地线,接好的接地线不得侵入建筑限界。装设或拆除接地线时,操作人要借助于绝缘杆进行。绝缘杆要保持清洁、干燥。
当作业内容不涉及正馈线和回流线(保护线)时,可不进行接地,但要按照有电对待,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当利用停电天窗使用作业车进行不升平台巡视作业时,可不装设接地线,但必须采取禁止攀登平台、攀登支柱等安全措施。
第72条验电和装设、拆除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73条两接地线间距小于停电范围大于作业地点范围,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电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电压,除按规定装设接地线外,还应增设接地线。
v形天窗作业时两接地线间距不大于1000m。
作业结束
第74条 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任务完成后,由工作领导人确认具备送电、行车条件,将作业人员、机具、材料清点,确认没有遗留后全部撤至安全地带,拆除接地线,宣布作业结束,通知要令人请求消除停电作业命令和线路封锁(邻线限速)命令。停电命令消除后,人员、机具必须与接触网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行车封锁(邻线限速)命令消除后,人员、机具不得再次上线。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作业结束时,每个作业组要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消除停电作业命令。
第75条供电调度送电时须按下列顺序进行:
1.确认整个供电臂所有作业组均已消除停电作业命令。
2.按照规定进行倒闸作业。
3.通知列车调度员接触网已送电。
第七章 间接带电作业
一般规定
第76条间接带电作业为利用绝缘工具带电测量、除冰、清除接触网上及附近异物等项目。
第77条高速铁路遇有雨、雪、雾、气温在-15℃~37℃之外、风力在 5 级及以上等恶劣天气、或相对湿度大于 85%时,一般不进行间接带电作业。
第78条间接带电作业人员在接触工具的绝缘部分时,应戴干净的手套。
第79条间接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其所携带的非绝缘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须保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00mm,当受限制时不得小于 600mm。
命令程序
第80条每个作业组作业前,由工作领导人指定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作业组成员作为要令人员向供电调度员申请作业命令。在申请间接带电作业命令时,要说明间接带电作业的范围、内容、时间和安全防护措施。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每一个作业组必须分别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分别向供电调度员申请作业命令。
第81条供电调度在发布间接带电作业命令前,要做好下列工作:
1.将所有的间接带电作业申请进行综合安排,审查作业内容和安全防护措施,确定作业地点、范围和安全防护措施。
2.在作业前,应撤除有关馈线的重合闸。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馈电线的断路器跳闸,供电调度员在未弄清作业组情况前不得送电。作业组如果发现接触网无电时,要立即向供电调度报告。
3.在发布间接带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要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次进行间接带电作业时,发令人将命令内容填写在“作业命令记录”中,受令人要填写“接触网间接带电作业命令票”(格式见附录7)。
作业结束
第82条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任务完成,全部作业人员、机具、材料撤至安全地带后,由工作领导人宣布结束作业,通知要令人向供电调度员申请消除间接带电作业命令。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当作业结束时,要分别向供电调度员申请消除间接带电作业命令。
第83条供电调度员确认作业组已经结束作业,不妨碍正常供电和行车后,给予消除作业命令时间,双方均记入记录中,整个间接带电作业方告结束。
供电调度员确认供电臂内所有的作业组均已消除间接带电作业命令,方能恢复有关馈线重合闸。
安全技术措施
第84条间接带电作业工作领导人不得直接参加操作,必须在现场不间断地进行安全监护。
第85条工作领导人在作业前检查工具良好,确认驻站联络员和行车防护人员已全部就位,通讯联络工具状态良好,间接带电作业命令程序办理完毕,所采取的安全及防护措施全部落实后,方能向作业组下达作业开始的命令。
第八章 倒闸作业
第86条接触网作业人员进行隔离(负荷)开关倒闸操作时,必须有供电调度员的命令,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在高速铁路封闭栅栏防护网内进行倒闸作业时,必须在线路封锁的情况下进行。
倒闸作业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需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借助于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第87条在申请倒闸命令时,先由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要令人向供电调度提出申请,供电调度员审查后,发布倒闸命令;要令人受令复诵,供电调度员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次倒闸作业,发令人要将命令内容等记入“倒闸操作命令记录”(格式见附表2)中,受令人要填写“隔离(负荷)开关倒闸命令票”(格式见附录8)。
第88条倒闸人员接到倒闸命令后,必须先确认开关位置和开合状态,无误后再进行倒闸。倒闸时应一次开闭到位,中途不得停留。
第89条倒闸作业完成后,确认开关开合状态无误后,操作人向要令人通报倒闸结束,由要令人向供电调度员申请消除倒闸作业命令。供电调度员要及时发布完成时间和编号并记入“倒闸操作命令记录”中,要令人填写“隔离(负荷)开关倒闸完成报告单”(格式见附录9),倒闸作业方告结束。
第90条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员的命令。
第91条严禁带负荷进行隔离开关倒闸作业。隔离开关可以开、合不超过10km(延长公里)线路的空载电流。
第92条隔离(负荷)开关的传动机构必须加锁。钥匙存放于固定地点由专人保管。
第九章 行车防护
第93条在车站及相邻区间进行接触网作业时,驻站(调度所)联络员应在调度所调度台或车站对有关区间、车站办理封锁手续、执行安全防护,作业现场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垂直停电双线封锁时,应在作业区段两端地线外侧50米处设红旗(昼)、红灯(夜)防护。
2、垂直停电一线封锁且邻线有路用列车运行时,除在作业区段两端地线外侧50米处设红旗(昼)、红灯(夜)进行防护外,还应对邻线行车进行防护。
3、v形停电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进行作业时,邻线列车应限速160km/h及以下,并按规定设置行车防护。
第94条作业过程中,驻站(调度所)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一旦联控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下道。
第95条不同作业组分别作业时,不准共用行车防护人员。在未设好行车防护前不得开始作业,在人员、机具未撤至安全地点前不准撤除行车防护。
第96条驻站(调度所)联络员及现场行车防护人员须做到:
1.熟悉有关行车防护知识,驻站(所)联络员还应熟悉行车监控室(行车台)的有关设备显示;
2.熟悉有关防护及通讯工具的使用方法及各种防护信号的显示方法,每次出工前应检查通讯工具是否良好,行车防护用品携带齐全、有效;
3.作业期间坚守岗位,思想集中,及时、准确、清晰地传递行车信息和信号。
4.现场防护人员须做好自身的防护。
第5篇 接触网隔离开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隔离开关开闭作业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操作人员必须由铁路供电部门培训合格后,持有隔离开关操作证,方可操作隔离开关。
3、隔离开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放置好绝缘垫。
4、确认开关及其传动装置正常,绝缘杆及接地线良好,方准按程序操作。
5、在雷电、下雨天气,禁止操作隔离开关。
6、操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设备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操作程序
(一)操作前检查
1、开锁。
2、确认开关及其传动装置正常,绝缘杆及接地线良好,方准按程序操作。
(二)断电、送电
断电:
1、分闸,操作要准确迅速,一次分到位,中途不得停留和发生冲击。
2、确认完全隔离后上锁。
3、按规定对非带电端进行验电。
4、确认无电后,在非带电端挂好接地线。
5、操作过程中人体各部不得与支柱及其构件相接触。
送电:
1、拆除接地线。
2、开锁。
3、合闸,操作要一次合到位,中途不得停留和发生冲击。
4、确认合闸到位后上锁。
三、注意事项
1、当发现隔离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状态不良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与铁路部门联系,请专业人员检修,如危及人身,行车安全时,在修好之前,不得进行操作,并严禁擅自攀登支柱自行修理。
2、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要存放在干燥、不落灰尘的地方,每六个月送铁路公司供电所检查和试验一次。每次使用前后,用干布擦净,使用前进行简略漏气试验,如发现有裂损等异状时,要及时请供电所专业人员检查处理。
第6篇 接触网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之后,接触网上的一切作业,均须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2、从事接触网运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的规定,实行安全等级制度,具体执行铁路局规定。
3、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的现职人员,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对刚从事接触网工作的人员、转岗从事接触网工作的人员和中断接触网工作满6个月后重新从事接触网工作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接触网工每2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适合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换工作。
5、雷电时禁止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遇有雨、雪、雾或风力在5级及以上的恶劣天气时,一般不进行接触网上作业。
6、在已受电开通的的接触网上进行停电作业时,除具备工作票外,还必须有值班供电调度员批准的作业命令。
7、所有在现场从事接触网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鞋、帽。所有使用的工具和安全用具,在使用前均须进行检查,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准使用。
8、在运营铁路上施工,须按铁道部、铁路局或分局有关规定,同运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要点施工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9、电气化施工八项卡死制度
(1)所有工具定期试(检)验,检查制度要卡死。
(2)材料装配,配件质量检查要卡死。
(3)执行工作票制度要卡死。
(4)不准在区间和站场正线利用列车间隙施工要卡死。
(5)梯车作业必须四人推车,各把一角,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要卡死。
(6)网杆当天挖坑立杆、当日整正、当天回填要卡死。
(7)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带病进行作业要卡死。
(8)起吊重量不明,不准盲目起吊要卡死。
2高空作业
1、在距离地面3米及以上的处所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作业时,每个作业地点均要有监护人;停电作业时,每一个监护人的监护范围不得超过2个跨距;在同一组软横跨上作业时不得超过4条股道;在相邻线路同时作业时,要分别进行监护。
2、高空作业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工具、零部件和材料时,禁止抛掷传递。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
3、攀登支柱前要先检查支柱状态,选好攀登方向和条件,攀登时手把牢脚蹬稳,使用脚扣或踏板时,脚扣和踏板要卡牢、系紧,防止滑落。攀登支柱要尽量避开设备,并与带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4、作业使用的车梯和梯子必须结实、轻便、稳固;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车梯的车轮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车梯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车梯进行作业必须指定车梯负责人,车梯工作台上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名,所有的零部件、工具、材料均不得放置在车梯的工作台台面上。车梯上有人时,推动车梯的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须避免发生冲击、碰撞和急起急停。车梯工作台上人员和车梯负责人要执行呼唤应答制度。
6、遇刮大风时、车梯在曲线、道岔上时,须对车梯采取防倾覆措施;车梯位于坡道上时;车梯位于坡道上时,须采取制动防溜逸措施。车梯在地面、道床上推动时,上面禁止有人。任何情况下车梯工作平台上的人员都不得将安全带系在车梯或车梯的工作平台上。
7、避让车列应将车梯撤至铁路建筑限界以外,并须采取防止车梯倾倒的措施。作业完毕,车梯需要就地存放时,须稳固放置在不影响行车和不影响嘹望的地方。
8、使用梯子作业时,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固,使用时要有专人扶梯并放置牢靠。梯子上只准许一人作业。
9、车顶工作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作业时必须关好工作台的防护门,需要探身到工作台防护栏杆以外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车的移动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作业车移动须听从工作台上人员指挥,并须避免急剧起、停车。
3停电作业
1、进行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工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电压
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
110kv
1500毫米
27.5~35kv
1000毫米
10kv
700毫米
2、停电作业的程序按照铁道部《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
3、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必须先验电接地,然后方可作业。使用抛线法验电时须按下列顺序:
(1)检查所使用抛线的技术状态。抛线须用截面积6-8平方毫米的裸铜软绞线做成;
(2)接好接地端;
(3)抛线时要使抛线不可能接触其他带电设备;线抛出后人体即离开抛线;
(4)接地线装设完毕后,方准拆除抛线。
4、当验明确已停电后,须立即在作业地点的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作业区段附近有其它带电设备时,按规定的作业人员与周围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办理。
5、装设接地线时,须先将接地一端安装好,再安装另一端与被停电的导体相连。拆除时顺序相反。接地线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6、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触及接地线,接好的接地线不得侵入铁路限界。连接或拆除接地线时,操作人员须借助绝缘杆(绝缘杆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绝缘杆要保持清洁、干燥。
7、接地线须用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绞线制作,并不得有断股、散股和接头。
8、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电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危险电压,除按上述要求装设接地线外,还须根据需要增设接地线。
9、验电和装设、拆除接地线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0、所有作业均须在无电、停电条件下进行,确须进行接触网带电作业时,必须按照铁道部、铁路局关于接触网带电作业的安全规程进行。
道口看守员
1、道口看守员的基本条件
(1)道口看守员必须选派年满18周岁的正式职工,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
(2)道口看守员必须具有担任本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铁路有关的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本区段列车运行的基本情况。
(3)道口看守员必须经过段一级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有关安全规章、业务知识和本职工作的基本操作技能培训,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必须考试合格,并取得单独上岗作业合格证书。未取得上岗作业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道口看守员工作。
2、道口看守员的基本职责及要求
(1)道口看守员的主要职责是:
维护道口交通秩序,监视过往列车运行,确保铁路畅通和各种车辆及行人通过道口的安全。
道口看守人员除坚持基本职责外,还需认真学习《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道口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正确运用业务知识,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并必须做到:
①看守员当班时要监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打瞌睡,不准看书报、听广播,不准闲人逗留,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集中精力,切实维护好道口的交通秩序。
②看守员班前、班中不得饮酒,当班时不穿高跟鞋、拖鞋、穿着规定的服装,佩戴值勤袖章,起落栏杆要适时,做到不挂车辆、不碰行人。
③接送列车时,应站在铁路限界以外,避开公路通道,保证人身安全,不横越线路面向列车,注意列车运行情况,列车通过后经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方准放行车辆及行人通过道口。
④经常清扫道口卫生,保持道口室内外清洁,遇有大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经常与相临车站或道口联系。
⑤一旦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采取“先防护后处理”的防护办法。正确的设好防护,避免事故和减少损失,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
⑥在电气化铁路上,车辆及其装载物通过道口时,不得触动限界架,活动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两米的货物上,不准坐人。
3、道口故障及防护处理
①道口处一旦发生故障,铁路的行车线路被中断,必须坚持“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
②一旦发生故障,但不侵入铁路限界时,可显示信号,使列车减速通过道口。如在复线区间,仅影响一线时,可封锁一线,并与相临车站联系,组织二线临时放行列车,尽量缩小影响列车运行范围,减少损失。若不能判断,也不能盲目放行列车,以免扩大事态。
③一旦在道口处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时,要立即发出警报信号,关闭公路,用电话通知相临道口和车站,协助设好防护或拦截列车,并迅速在故障地点设好停车信号(插高2米的高栏杆红旗或红灯,夜间或恶劣天气还应点燃火炬)。
④发生故障后,在设好防护的同时,即刻将故障情况向工区、站段汇报,并积极组织就近铁路职工和道口过往车辆和行人协助处理故障,并坚持以先开通铁路为原则。将造成故障的车辆,或影响行车的其他因素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排除后,还应对造成事故的原因作好文字记录,对造成事故的肇事车辆、行人作好取证工作,并及时报告工区,领工区或站段,将责任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⑤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破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和防护措施,方可通过;在站内须经车站站长许可;在轨道电路的区段、须经信号工区工长许可,并在其协助指导下,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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