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规程
为了不断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果,大力开展“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型”矿井建设活动,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如下:
(一)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工作面及煤壁机道
(1)支架架间喷雾安设成一条直线,在支架前梁左上方位置。
(2)液压支架的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支架垂直于顶底板,最大偏差不超过±5°)。
(3)工作面做到“四无”,即支架管路无漏液,液压件无漏液、无窜液、无自动卸载。
(4)工作面做到“六净”,即架间、架内、架前、工作面两端头、
电缆槽浮煤清理净,浮尘冲刷净。
(5)煤壁平直并与顶底板垂直,实现机道顶板无伞檐。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50mm,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00mm。
(6)工作面必须根据煤层倾角和赋存情况予以调斜,保证支架、
溜子不上窜下滑。
(7)机道内不得有矸石、杂物,溜子平直。
2、端头支护
(1)工作面端头采用过渡支架支护,过渡支架布置为机头3架(1#~3#)、机尾3架(123#~125#)。在上端头切眼处打两道π型梁,π型梁支护方式为一梁三柱,柱距为1.5m,π型梁长度为3.6m,第一道π型梁距离125#支架200mm,π型梁应相切采帮线,第二道π型梁相距第一道π型梁300mm,两道π型梁迈步前行,步距为800mm。切顶线处打一排戴帽单体,起切顶和加强支护作用,切顶单体柱距0.5m,切顶线单体以750~800山势打成戗柱,做到迎山有力。
(2)工作面下端头也采用π型梁支设,在下端头切眼处打两道π型梁,第一道π型梁距离1#支架300mm,π型梁应平齐采帮线,第二道π型梁相距第一道π型梁600mm,两道π型梁迈步前行,步距为800mm。切顶线处打一排戴帽单体,起切顶和加强支护作用,切顶单体柱距0.5m,切顶线单体以750~800山势打成戗柱,做到迎山有力。
3、超前支护
(1)上、下顺槽各超前煤帮25m使用单体支柱沿顺槽布置两排。支柱间距1.0m,单体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11.5mpa.
(2)超前支护不小于20米,直线偏差<±100mm。出口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两道片帮时,必须采取防片帮措施,用金属网护帮,用木料腰实帮。
(3)超前支柱初撑力压强≥11.5mpa,支柱必须使用防倒链且用硬链接固定;支柱钻底量≤100mm,否则必须穿铁鞋且将铁鞋上表面露出,铁鞋链挂勾挂在支柱手把上。
(4)密集排支柱必须打双排支柱,老塘侧为支撑柱,煤壁侧为戗柱,柱距不大于300mm,并挂好防倒链。密集排切顶线与工作面液压切顶线支架保持一致。
4、两巷文明生产
(1)工作面两巷及卫生区域内都必须进行挂牌管理,各类宣传管理牌板要整齐划一、悬挂统一、新颖耐用。
(2)巷道底板平整、干净,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巷道内杜绝使用铁丝吊挂、捆绑设备,巷道内杜绝直径大于30mm的矸石、煤块。两巷无杂物,无压车,水沟清挖彻底,安全硐、绞车窝、皮带底无浮煤、杂物;
(3)电缆、防尘管路在巷道两侧实现一条线吊挂,管线上不得有浮尘积聚,且不得放其他物品。电缆吊挂必须使用标准电缆勾吊挂,小线挂小勾,大线挂大勾,杜绝铁丝吊挂现象,做到平直、整齐、标准,与巷道坡度一致;锚喷巷道必须打标准吊挂眼,眼距不大于1.5m;过巷处采用专用电缆勾,吊挂整齐、美观
(4)巷道低洼处要设置水仓,并设有栅栏,挂警示牌及管理牌;
水泵要吊挂管理,不能沉于淤泥之中。
(5)风水管路要在无锈蚀、无喷浆料的情况下分别刷绿、蓝颜色的漆,且由里向外按节用白漆印顺序号,字体大小要统一规格,字要面向人行道侧,两路及以上管路的字要在同一铅垂线上。
(6)所有刷漆设备要求表面光洁,无漆瘤及薄厚不匀处,不同颜色的漆交汇处要与规定界面在同一横截面上,不准参差不齐。
(7)巷道安全硐及绞车窝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卧铺。
5、物料定置管理
(1)物料集中码放时的原则是:从多到少,从大到小,由长到短,从高到低依次分类码放,四面见线(或三面见线),各种材料要有专用材料架码放,做到所有材料备件上架入箱,严禁就地码放材料备件。
(2)物料码放要在避开淋水顶板完好处,综机配件齿轮、轴承对口等处要全面抹黄油防止锈蚀,各类液压管件头要封堵严密,防止脏、杂物进入,沿一头摆放整齐,单体支柱要封堵。
(3)支护材料、备品配件要分类整齐码放,四面见线(或三面见线),距道不小于500mm,无道处要留有1m以上的人行道,支柱、工字钢、轨道、钢管、方木等较重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2m,小料等较轻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5m;要求所有的物料全部上架码放,各种材料备件架要间距一致、横竖成线。
(4)物料、备品配件要挂牌管理,牌板要统一,牌板上要标明物料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负责人,物料的数量要与牌板所标明的数量相符。
5、乳化液泵站
(1)设置在工作面运输顺槽轨道组合列车上;
(2)确保泵站及管路系统无漏、窜液现象,泵压达到标准要求(≥30mpa);
(3)液箱进、回液口要设置防尘盖,避免煤及矸石落入液箱,每月要清洗一次。管路要悬挂整齐,不得盘圈打弯,必须认真检查接头、管路是否存在跑、漏、渗液现象,销子是否安全可靠;
(4)压力调整卸载装置,观察压力表使其达到30 mpa;
(5)乳化液浓度必须按3%—5%乳化油和95%—97%的中性水配制。
6、图牌板管理
工作面各类技术、设施等牌板齐全。牌板内容齐全、文字图表符合要求,不准用铁丝吊挂:
(1)工作面名称牌在工作面两巷门口处,悬挂在人进入工作面时易于看到的一帮。
(2)材料标志牌挂在码放材料侧的巷道的帮上,物料标志牌要求悬挂高度统一,成一条直线。具体位置在材料中间的上方,人易于观看的地方。
(3)设备配件牌原则挂在设备上的合适位置,对一些不好挂牌设备配件可挂在放设备侧的帮上。原则上牌板高度要保持一致。
(4)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其岗点附近巷道帮上靠人行道侧人员易于观看的合适位置。
(5)上下山小绞车运输管理牌板挂在绞车附近巷道一帮上的一个合适位置上。
(二)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锚网梯、索支护巷道
(1)锚杆间排距、角度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和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施工时严格按线,做到横成排、竖成行,锚杆间排距误差不得超过50mm。
(2)巷道锚杆、锚索外漏以及间排距,网片搭接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安装木托盘时,其木托盘的方向与巷道方向要垂直,做到横平竖直。
(6)水沟施工距离中腰线尺寸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并拉线施工。
(7)巷道不得有赤脚、穿裙、马腿现象。
(8)具体验收标准
巷道宽度:锚网梯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100mm。
巷道高度: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150mm。
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200mm。
3、巷道卫生
(1)责任区巷道底板平整,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积水深不超过0.1m,长不超过5m)、无直径30mm以上的块矸(块煤),无乱写乱画现象。
(2)胶带机必须清理到h架脚以下,尤其是靠帮一侧,必须配有专用的清理工具。交班时必须做到皮带下无浮煤。
(3)有轨道的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过轨枕上平面以下20mm。
(4)巷道掘进时,所有低洼点应设有沉淀池及水仓,水仓深度应大于1m,水仓四周应采用沙灰砌筑,厚度不少于100mm,布置在巷道底板的水仓要加盖板,布置在帮部的水仓应设护栏。
(5)施工场所应有材料库,应设有挂衣架、工具箱等。
(6)电话应安装在安全硐内,有电话号码表。
4、材料管理
(1)材料实行分类、分层码放,定置、线性、数码管理。材料、工具放置位置距轨道不小于0.5m。规格一致的材料要求三个侧面平齐;长短不一致的要求两个侧面平齐。材料放置间距和外侧位置一致,视觉成线。分层放置的每层数量一致,锚杆杆体、锚杆盘,工具要上架。
(2)井下支护材料的存放量不得超过5天的用量。
(3)所有材料必须上架、进箱存放,所有使用的架、箱必须统一规格,摆放整齐,做到整齐划一。
(4)所有材料、备用配件,均要挂牌管理,要随时做到牌板数量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5)所有材料管理牌板必须统一规格,所有牌板不得用铁丝吊挂。
(6)分层码放的应加垫板,垫板要统一规格,外头50mm刷红漆。
(7)轨道、耙装机、40t溜子、皮带机、综掘机拆除时,现场必须有收集小件的专用箱或筐,拆下的螺丝、道钉、夹板、小件等集中收集,避免随手乱扔,造成丢失。
(8)各队组分管责任区内不得发现有废旧物件乱丢乱放,如各种箱子、道钉、螺丝、铁丝等。
5、图牌板管理
巷道各类技术、设施等牌板齐全。牌板内容齐全、文字图表符合要求,不准用铁丝吊挂,悬挂位置:
(1)巷道标志牌在巷道开门后,悬挂在人进入巷道易于看到的一帮。
(2)物料牌挂在码放物料侧的巷道的帮上,具体在物料中间的上方,人易于观看的地方。
(3)设备牌原则挂在设备上的合适地方,对一些不好挂牌的低矮设备可挂在设备附近的安装侧的帮上,合适的地方。
(4)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其岗位附近巷道帮上人易于观看的合适位置。
(5)上下山小绞车运输管理牌板挂在绞车附近巷道一帮上的一个合适位置上。
(6)安全警示(如各种运转设置、过桥等)、各种设施牌板挂在人易于看到的地方或巷道帮上,高度因情而定。
6、临时支护
(1)巷道施工要使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巷道宽度小于3m使用两根,大于3m使用三根,每根梁长不少于4m,每根前探梁吊挂点不得少于三处。
(2)前探梁要紧跟迎头,结实顶板,制作和使用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临时支护设施及支护材料架设置在迎头向外50米以内的范围。
(4)接顶木料应符合规程规定,并刷红白漆放置在临时支护材料架上。
(三)机运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含电缆、电线)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2)新增负荷及供电线路延长,必须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领取开关、电缆。
(3)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必须严格按机电科下达的整定值进行整定,严禁随意变动。
(4)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由机运工区每天要进行1次跳闸试验。
(5)每月由机电科和用电队组进行1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制定专项措施。
(6)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试每季1次;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人运行前,必须测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并做好相关记录;由机电科和用电队组负责。
(7)固定敷设的电缆每季摇测1次绝缘,每周由责任单位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并将资料报机电科。
(8)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每月摇测1次绝缘,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职电工负责检查外皮有无破损。由责任单位负责。
(9)设备、电缆卫生状况良好,无积尘、无喷浆料、电缆严禁刷漆。
(10)无专项硐室的高压供电设备,并设置保护栅栏(移变列车除外),有合格的消防器材。
(11)现场悬挂有计算机绘制图幅为a2号的供电系统图,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供电系统图放在560×420㎜的不锈钢镜框中,并用铝塑板压平。
(12)井下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使用的电工工具符合要求。
(13)井下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14)井下开关使用合理,末端电压降不高于8%。
(15)设备标志牌、完好牌齐全、完整,书写清晰正确,闲置设备挂牌管理。
(16)本着“谁用谁维修”的原则,各队组要加强对使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当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回收上井;如需移交其他队组,经机电科同意后交接,双方办理移交转帐手续(设备、小型电器、电缆和其它设施)。对不办理移交手续的,一切设施仍由原使用队组负责维护和管理。
2、采掘运输绞车管理规定
(1)小绞车操作按钮要上板上架,司机有坐凳。
(2)小绞车道(斜巷)必须设有声光兼备的工作信号,该信号由上把钩处把钩工转发,司机不许发任何信号,操作处仅设听铃灯光;信号必须与小绞车使用同一电源。
(3)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点、中间巷、通道和甩车的道口处,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的警示牌和声光报警装置,并一起悬挂在上述地点的顶板中央,警示牌要醒目,红、绿灯对着行人方向,斜巷长度小于30m时,可在下车场装设一处声光报警装置。
(4)斜巷安全设施(包括挡车棍、阻车器、挡车栏、超速捕车器、声光信号、报警装置及托绳轮等)必须挂牌管理;上下山扒钩处悬挂统一管理牌板,并标明各安全设施数量、使用单位、责任人等;上把钩变坡点下第一个挡车器必须使用蓄能式档车装置,挡栏装置中间使用至少4根1寸铁管,铁管中间用铁链连接,用6分钢丝绳穿过铁管成“z”型。此挡车栏不得与上变坡点的不倒翁联锁;车场内阻装置必须统一制作,不准私自制作。
(5)钢丝绳必须整齐排列在滚筒上,不得出现爬垛子排绳不整的情况;上下扒钩地点侧帮应制作标准挂绳器(管子切口挂绳器),在提升运行工作结束后,钩头及保险绳挂在侧道一侧专用挂绳架上,严禁落地;阻车器等安全设施使用完后应及时归位。
(6)小绞车滚筒正前方应安装架绳轮(架绳轮应安设在绞车前方2m以外的地方)和钢丝绳自动加油机,油盒内保持长期有油,开车时正常使用,钢丝绳杜绝出现锈蚀现象。
(7)各队组使用的小绞车及安全设施不使用时必须及时回收或及时到机电科办理转交手续,临时使用的绞车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否则出现的一切管理责任由原使用队组承担。
(8)矿车使用严格执行矿“十严禁”规定,严禁不同物资混放。
(9)小绞车与架绳轮的间距必须满足不小于2m的规定。
(10)原则上安全设施均应安装气动控制,安装使用不超过一个月的临时地点,可以安装手动装置。
(11)小绞车提升的斜巷(上、下山)一律使用保险绳,主钢丝绳钩头插接必须有绳谱,插接长度不得少于绳径的20倍(插接股数不少于4花24锥),保险绳一端也必须有绳谱,与主绳联接不少于2个绳卡;同时,主钢丝绳不得产生扭曲或变形,不得有变黑、锈蚀、点蚀、麻坑等损伤,不得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12)小绞车闸、闸轮应保持完好,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到货后,应由仓库中心有关技术人员按合同计划,对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附件、备件、工具及各种技术资料进行验收。附件、备件、工具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技术资料交一份由机电科档案室保存。
(2)各掘进迎头及采煤工作面负荷调整需要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仓库中心、机电科提出申请,内容包括负荷大小及领用设备规格、型号等,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领用设备、电缆。
(3)领用前,仓库中心人员应对设备进行编号,并记录存档。
(4)库存设备必须确保完好,零部件齐全,并挂牌管理。
(5)领用时,要严格按审批的设备规格型号发放,并且有仓库中心人员在场,不准随意挑选、更改设备规格、数量。
(6)领用设备不得私自调用,确实需要更换时,应首先征得机电科、仓库中心的同意,并补办相关手续。
(7)发放防爆设备(或小电)时,由仓库中心书面并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提供质量合格设备(或小电)交机电科进行检验其防爆性能,经验收合格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否则不准入井。
(8)设备下井后,必须在审批的地点使用,不准随意变通更为他用。
(9)对需拆除、调整的负荷应经办审批后,及时进行供电调整,并对拆除或某种原因在井下闲置的设备应及时上井,交仓库中心。
(10)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1)任何下井的防爆设备必须贴有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六个月。
(12)防爆设备符合防爆标准(gb3836-2000)。
(13)机电设备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
(14)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
(15)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人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开关的小喇叭口严禁引出动力线。
4、电缆和“四小线”管理制度
(1)全矿低压橡套电缆(4mm2以上)统一由电缆组负责管理、编号、维修、试验和发放。
(2)持机电科审批手续方可领用电缆,并不得随意更改电缆规格、数量。
(3)领用的电缆要按审批计划使用,不得私自调用。如确需更换时,应首先征得机电科、电缆管理组的同意,并补办手续后方可调换。
(4)对因调整供电系统拆除的电缆,或因某种原因在井下闲置的电缆,应及时回收上井,交电缆管理组修复备用;并进行撤负荷审批,电缆回收要坚持“在谁的帐谁回收”的原则。
(5)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4mm2及以上的电缆。
(6)电缆标志牌要齐全,注明电缆编号、电压、截面积、长度、用途等,并且电缆两端必须有号,无号电缆不准使用。
(7)使用中的低压电缆如有破皮、损伤,应及时更换,不经机电科、电缆组批准,不得任意截断电缆。
(8)对使用的电缆应吊挂好,不准用铁、铜、铝条吊挂,不得让电缆落地。
(9)电缆选型要合理。
(10)动力电缆和“四小线”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在井下采区禁止使用铝芯电缆,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它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11)电缆钩敷设规定
①电缆钩安装时应垂直于顶底板,垂直误差±1°,间距为1m,间距水平,高度误差不大于5㎜。
②在工字钢棚巷道、锚网梯巷道和煤、岩巷道,电缆钩上下端分别固定在两条¢8㎜的钢绞线上,钢绞线两端分别生根在巷道上。钢绞线中间部分用倒正丝等,根据需要固定在巷道上,吊挂点数量、间距以保证电缆吊挂后平直为标准。
③电缆和“四小线”敷设基本要求:布置均匀,排列整齐,不交叉,不落地,悬垂高度一致,并有适当的弛度,做到悬挂一条线。
④电缆和“四小线”的敷设、吊挂、除尘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多单位使用的电缆,必须明确维修单位和责任人。
⑤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电缆过巷道时,应使用电缆过桥。
⑥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在巷道的两侧,相互之间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⑦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挂任何物件。不得用铁丝吊挂电缆,也不得出现落地及盘圈、弯等违反规程的情况。
⑧电缆和“四小线”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浮灰和其它污垢。
⑨电缆接线盒应用6分管子悬挂在电缆钩上并固定好,无电缆受挂力的现象;设在淋水处的电缆接线盒应有防护措施。
⑩使用中的低压电缆如有破皮损伤应及时更换。
(12)电缆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同型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②同型电缆之间,除按不同型电缆之间的连接方法进行连接之外,还可直接连接,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详见质量标准)。
(13)《电缆标志牌、电缆去向标志牌》使用规定
①每根电缆两端,穿墙电缆的两边都应有《电缆标志牌》。
②《电缆标志牌》应贴在距电缆接线盒0.5米处,距墙0.5米处的地方。
③从每个变电硐室进出的电缆移动变电站,每台低压电开关及电缆拐弯处都使用《电缆去向标志牌》。
④《电缆去向标志牌》应贴在距变电硐门1.5米处,距移动变电站、低压馈电开关接线盒0.5米处,距拐弯起点0.5米处的地方。(接线盒一端贴电缆去向标志牌的电缆,此端就不在贴《电缆标志牌》,另《电缆去向标志牌》有左右方向使用时请注意。
5、安全保护
(1)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
(2)继电保护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熔体选用合格。
(3)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4)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5)局部扇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6)采煤工作面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在瓦斯异常区、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设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9)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
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接地装置
(1)保护接地符合煤生字[1998]第237号《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2)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以及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3)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4)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l欧姆。
(5)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①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②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③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⑤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⑥每台照明综保。
(6)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7)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采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m12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连接处应镀锡或镀锌。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8)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9)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10)设备接地要用铜线鼻子压接,并用满足截面要求的铜线;接地极应用镀锌钢板或镀锌钢管做成,接地螺栓、螺帽及弹簧垫圈不能有锈蚀。
(11)设置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2000㎜×300㎜)厚度不小于3mm的镀锌钢板;局部接地极应统一放在接地极坑内;接地极坑尺寸2200×320×300(㎜);接地极坑的坑口边框用40×40×4(㎜)角钢、尺寸2200×320(mm)、框刷红漆做标记,坑内放潮湿的河沙。
(12)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辅助接地母线(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或40×4(㎜)镀锌扁钢,搭接长度150㎜(两螺栓间距100㎜,螺栓中心至自由端25㎜),用m12的镀锌螺栓连接。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13)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14)供检漏保护装置作试验用的辅助接地线,用芯线总截面不小于l0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5m。
(15)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钢管进行埋设。辅助接地极应统一放在接地极坑内;接地极坑尺寸1000×320×300(㎜);接地极坑的坑口边框用40×40×4(㎜)角钢、尺寸1000×320(mm)、框刷红漆做标记,坑内放潮湿的河沙。
(16)机电科应建立接地电阻摇测记录,以备查阅。井下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人运行前,应摇测电阻。
7、机电硐室及配电点
(1)硐室内电缆吊挂必须符合上面的规定,硐室门口电缆吊挂严禁出现打硬弯现象,弯曲半径大于电缆直径15倍。
(2)设备摆放见上面规定。
(3)照明灯悬挂成一条直线,间距均匀,亮度符合要求。
(4)灯具无尘,无蜘蛛网。
(5)同一地点悬挂牌板应尺寸整齐划一,并悬挂位置合理,悬挂整齐,清洁无尘。
(6)牌板完好,字迹清晰,无错别字,与实际相符。。
(7)橱及消防器材卫生清洁,无灰尘;有标志牌,填写规范,字迹清晰,悬挂位置符合规定。
(8)工具、绝缘用具、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9)硐室两头分别设2个合格灭火器,并配有不少于0.2m3灭火砂,不少于6个砂袋及2把消防铲。
(10)门口悬挂硐室名称牌和“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硐室内有高压电器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1)硐室内清洁卫生,地面无积尘、积水、痰迹及杂物。
(12)电缆沟盖板整齐,表面清洁。
(13)工作台抽屉内无杂物,设备及墙壁无积尘,顶部无蛛网。
8、井下照明敷设吊挂规定
(1)所有变电所、主运输巷、运输上下山车场及绞车窝、皮带机头机尾及转载点都应安装照明灯。
(2)照明灯悬挂应平直一条线,用2分钢丝绳当拉线,两头用倒正丝固定,照明灯间距50m一个(机房硐室内照明间距5m一个),悬挂间距误差不超过10mm。
9、采掘机运设备
(1)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采煤机上有急停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综采工作面有通讯和照明。
(3)综掘机蜂鸣器、紧急开关应灵敏可靠,在非司机侧有紧急按钮,机前照明合格,有安全防护栏。
(4)工作面在倾角12°以上时,刮板输送机必须装防滑、锚固装置。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必须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5)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燃胶带,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急停、烟雾保护,有超温自动洒水装置,输送机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护罩,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靠。
10、胶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
(1)安全规定
①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②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煤堆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③主巷道还需安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④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⑤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⑥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2)文明生产及设备完好规定
①输送机机头范围的支护应牢固可靠,无障碍物或浮煤、杂物等不安全隐患,机头机尾严禁有淤水淤煤,积水严禁进入胶带。
②胶带机道内无杂物、淤泥、积水、无积煤、无磨胶带,物料配件存放整齐。
③胶带机头应有统一、清晰、责任到人的管理图牌板,h架应统一编号,机头、机尾旋转部位应安设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④输送机下列部位应进行检查完好:
⑤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完整,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⑥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架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⑦承载部梁架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
⑧输送带接头完好,卡子无折断、松动(硫化热补接头无开胶现象),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⑨输送带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挡煤板齐全完好。
⑩动力、信号、通讯电缆吊挂整齐,无挤压、刮断。
煤仓上口的栅栏、篦子应完整牢固,仓口上方应安设红灯,悬挂警示牌。
所有胶带机巷必须铺设轨道实现轨胶合一。
12、采掘运输各类牌板的悬挂规定
(1)小绞车运行许可证
①验收合格的小绞车:运行前必须悬挂“小绞车运行许可证”;
②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③设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操作者后方;
④没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靠近小绞车的巷壁上。
(2)小绞车管理制度
①小绞车运行前必须悬挂“小绞车管理制度”;
②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③设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操作者后方,若宽度不够,可悬挂在硐室侧面;
④没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靠近小绞车的巷壁上。
(3)斜巷信号把钩牌板
①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均有信号硐室:牌板悬挂在信号硐室内;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没有信号硐室:牌板悬挂在上下车场的巷壁上。
(4)“行车不行人”管理牌
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点、中间巷、通道和甩车场的道口处必须悬挂,且醒目的悬挂在上述地点的顶板中央;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2m。
(5)挡车栏、阻车器、托绳轮、道岔
上述设施的标志牌,应制作统一牌板悬挂在巷道的把钩硐室侧;
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6)安全硐
此牌应悬挂在安全硐室内,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7)运输安全设施管理牌板
①斜巷安全设施牌必须悬挂在上把钩的巷壁上。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牌板悬挂在上下车场的巷壁上。
③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13、关于钢丝绳的插接规定
(1)勾头的绳蹼形状应用桃形为宜,并与绳结合紧密。
(2)在30°以下的斜巷中使用的对接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3)绳扣的插接长度要达到绳径的20—24倍,破头长度要达到绳径的45—48倍,绳扣的长度要达到绳径的18—24倍(绳扣的长度可根据不同的用途来决定)。
(4)钢丝绳的插接方法采用一进一、一进二、一进三均可,但锥数要达到27锥以上,绳股只能在股缝中插入,并注意让开麻芯。
(5)凡不按上述规定插接钢丝绳者,按违章处理,发生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6)“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煤矿安全规程》第411条)所有斜巷使用的绞车换绳时间、试验情况应详细记录。
(四)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i、通风系统
(1)巷道贯通、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时,必须提前对被贯通巷道按规定探查、排放瓦斯,只有当被贯通巷道内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贯通。建立巷道贯通记录,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2)相邻的掘进工作面可以采用串联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串联风流的装备及风流质量必须符合《规程》第114条规定,瓦斯异常区严禁串联通风。
(3)矿井主通风机装置能力与风网的风阻相匹配,工况点处于合理工作范围。矿井通风阻力在合理范围内,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规定要求。
(4)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主扇反风设施齐全,每季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
(5)回风井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风率无提升设备时不超过3%,有提升设备时不超过10%,有效风量率大于87%,内部漏风率应小于5%,每月测定一次外部漏风。
(6)矿井通风巷道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7)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机房内必须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连续运转,司机应每小时将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8)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设负压传感器。负压传感器、远程在线监测系统显示数据与水柱计相差不得超过±30pa。装备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9)矿井内各地点空气成份、空气质量、空气温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参数台帐,每月份全面分析1次。
(10)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包括采区进、回风上下山)之间必须安设2道无压风门2道。
(11)控制风流的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通车风门必须设置底坎,实现“五化”,风门安装闭锁装置,主要和通车风门必须装设语音报警装置,实现开关监测。
2、局部通风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根据《作业规程》及局部通风设计要求,由通巷工区负责安装风机,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开关、搭火,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2)风机安设后,由施工单位负责风机、开关、电缆等电器设施的使用、管理及维护。
(3)工作面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风机的拆卸,通风队负责风机的回撤。
(4)风筒上的尘、浆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或冲洗。
(5)掘进工作面迎头前三节使用新型防炮崩风筒,人为破坏一节风筒按风筒原值的2倍进行处罚。
(6)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严禁发生循环风,附近5m内顶板完好,卫生清洁,无淋水,电缆悬挂整齐。
(7)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施工单位定期安排专人试验,要有试验记录,并由试验人、班组长签字。
(8)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风电和瓦斯电闭锁装置。矿井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
(9)局部通风机的附属设备要齐全,吸风口要有风罩,高压部位要有衬垫,噪音超过85db(a)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加装消音装置。
(10)局部通风机安设必须上架或吊挂,距底板高度大于0.3m。吊挂安装时,不得少于两个吊挂点,吊挂材料要一致,严禁用铁丝吊挂。用支架安装时,支架要统一。局部通风机要与巷道底板平行。风机安设及风筒吊挂眼由通巷工区负责点眼(每5m一个),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打眼;
(11)严禁在一条巷道50m范围内安设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
(12)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准向一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3)严禁使用三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4)局部通风机要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在距距迎头30~50m范围内安设风筒风量传感器。
(15)井下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有煤安标志的风筒。
(16)悬挂风筒的拉线至少每隔30m进行一次固定,拉线要与巷道坡度一致,风筒吊挂高度不低于1.6m。
(17)风筒吊挂要平、直、稳,要逢环必挂,吊挂材料要相同,吊挂方式要统一, 30m长度内高低差不大于50mm。
(18)矿井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不能大于10m,风筒出口风量符合要求,风筒吊挂和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耙装机前风筒吊挂由施工单位负责,耙装机后风筒由通巷工区负责
(19)风筒要编号管理,贴号向外,号码正规大小一致,距接头1m,并在一条直线上(临时风筒除外)。
(20)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90度及以下的拐弯必须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度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21)风筒接头要反压边,反压边要规正,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修补破口的补丁要剪裁正规,粘贴牢固。风筒百米漏风率≤8%。
(22)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局扇挂牌管理,按班次进行挂牌,不得随意开停局扇,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不挂牌管理责任人按三违登记。牌板要悬挂正规。
3、通风设施
(1)永久风门标准
①风门必须建在平巷内,距离车场、变坡点、三岔门和拐弯地点大于3米。
②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通车风门应为自动风门,如不自动应设专人看管,其它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并必须安装闭锁装置。
③风门规格要实现系列化,不应超过3种规格。
④风门墙垛必须用砖或料石建筑,墙厚不得小于500mm,主要进、回风巷道间必须建筑反向风门(无压风门除外)。
⑤墙面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
⑥风门墙垛周边要掏槽,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⑦砖砌风门墙面用水泥或白灰抹净面,再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⑧电缆通过风门墙垛时,所有电缆必须敷设在风门墙的同一侧,每条电缆必须单独使用唯一的套管,每端露出墙体20mm,套管孔要封严,不得漏风。
⑨有水沟通过风门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确保不漏风。
⑩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空顶、无杂物、无积水淤泥。
木制风门厚度不少于30mm,双层门板应错缝,中间加垫层,单层门板搭接处应错口对缝。铁制风门铁皮厚度不小于2mm。
风门门扇平整,门框不扭曲,保证门扇自动关闭。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的之间要用风筒条或毛毡包边严口,要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
风门必须安装风门语言报警器,风门语言报警器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左侧的墙体上,高度不低于1.8m,电缆吊挂整齐。
风门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右侧墙体中部,下沿距底板高度1.6m。
(2)临时风门标准
①风门应建在平巷内,但必须设置在斜巷时,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撞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②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可用砖、料石或木板建造,门墙四周接触严密,不漏风。
③砖砌墙体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木板墙体应采用鱼鳞式搭接,用白灰满抹或勾缝,要严密不漏风。
④风门墙体周边要与巷道接触严密,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砖砌风门墙面用水泥或白灰抹净面,再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电缆通过风门墙垛时,所有电缆必须敷设在风门墙的同一侧,每条电缆必须单独使用唯一的套管,每端露出墙体10mm,套管孔要封严,不得漏风。
⑦有水沟通过风门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确保不漏风。
⑧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空顶、无杂物、无积水淤泥。
⑨木制风门厚度不少于30mm,双层门板应错缝,中间加垫层,单层门板搭接处应错口对缝。铁制风门铁皮厚度小于2mm。
⑩风门门扇平整,门框不扭曲,保证门扇自动关闭。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的之间用风筒条或毛毡包边严口,要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
风门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右侧墙体中部,下沿距底板高度1.6m。
(3)永久密闭标准
①密闭建在距巷道口不大于6m,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的地点。
②必须采用实心砖、料石建筑或混凝土浇筑,墙体厚度不得小于500mm,其抗压强度不小于0.2mpa。
③密闭墙面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
④密闭周边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150mm,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墙体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密闭必须用白灰或水泥抹净面,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采空区密闭必须建双道墙体,两间距不小于300mm,并必须设反水池、观测孔、措施孔,观测孔、措施孔和充填孔管体露出密闭面100mm。
⑦观测孔设在密闭中心,措施孔与观测孔在同一水平线上,距帮不大于300mm,在观测孔的垂直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
⑧必须切断通往密闭内的所有轨道、线缆、管路。密闭外建有栅栏,栅栏门上钉有明显的“禁止入内”牌。密闭与栅栏之间的底板要平整,并用水泥硬化,硬化的边缘要整齐。
⑨密闭前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⑩密闭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m。
(4)临时密闭标准
①密闭建在距巷道口不大于6m,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的地点。
②可以用砖或木板建筑,墙体四周接触严密,不漏风。
③砖砌密闭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木板墙体应采用鱼鳞式搭接,用白灰满抹或勾缝,要严密不漏风。
④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
⑤密闭外建有栅栏,栅栏门上钉有明显的“禁止入内”牌。
⑥密闭前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⑦密闭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m。
(5)调节风窗标准
①需要过车或行人的调节风窗,必须将调节风窗设在风门上方,并有可调节的调节板,窗框和调节板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其它同风门筑建标准。
②永久调节风窗的墙体必须用砖建筑,调节风窗墙厚不小于500mm。
③调节风窗要由窗框和可活动的调节板组成,有锁定装置。
④墙体周边掏槽,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墙体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墙体用白灰或水泥抹净面,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有水沟通过调节风窗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要确保不漏风。
⑦调节风窗前后5m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⑧调节风窗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
(6)测风站标准
①测风站应选择在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分岔的巷道内。
②测风站巷壁抹面平滑,抺面长度为5m,用白色涂料刷白。。
③在测风站两侧距测风站两边线各10m的位置画垂直于底板、宽100mm的红色标志线。
④测风站顶帮边刷100mm宽的红边,底边用红漆刷200mm高的踢脚线,界边要齐直。
⑤测风站必须安设测风记录牌板,测风记录牌板底边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m,边框距测风站边线200mm。
4、瓦斯防治
(1)矿井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
(2)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每月编制瓦检点设置计划,低瓦斯矿井瓦斯检查采掘地点三八制作业的每班检查不少2次,间隔时间3~5小时,瓦检点设置、检查周期符合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月度内瓦检点增减和变更,亦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同时在日报中注明。
(3)建立通防重点情况日报和瓦斯日报,瓦斯检查报表按规定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处理。
(4)采面回风巷、掘进面、总回等地点悬挂通防管理综合牌板,填写瓦斯检查、测风、测尘数据;
(5)瓦斯检查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1年,并经专项培训和实测气体、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
(6)瓦斯检查牌板的位置。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应设在距工作面煤壁20m内的回风巷道中,并填写工作面、回风流和隅角等地点的瓦斯浓度;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应设置在距迎头50m以内的巷道中;硐室设置在调节风门处;回风道设在测风站。内;其它地点设置在有人工作的位置;并悬挂于顶帮完好、无滴水的醒目地点,书写要清晰、准确。
(7)当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碎带时,必须经常检查瓦斯。如果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立即撤人,停掘进行处理。必须提前探测迎头前方的煤层、瓦斯、地质构造等情况。
(8)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执行盯头盯面瓦斯检查的在本头面瓦斯牌处交接班,执行巡回检查的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9)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建立“一炮三检”记录。应用智能放炮管理系统。
(10)井下各作业场所的瓦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预警值设置的有关规定。
(11)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建立瓦斯排放记录。
(1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严禁在停风区域内作业。对局扇因故停止运转或风筒断开等原因导致的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在封闭前必须将外部连接的铁道、架线、管路、电缆切断,避免杂散电流引爆瓦斯。对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帐,填入通风系统图和盲巷管理牌板,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建立临时停风记录。
(13)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不得瓦斯超限作业。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内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立方米,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4)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随意施工而出现盲巷,尤其是绞车窝的施工。
(15)新出现的盲巷或临时停风地点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超过24小时必须进行封闭,无故拆除栅栏、进入盲巷按严重三违处理。
(16)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班中汇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由现场班组长签字。
5、安全监控
(1)断电器安装
①系统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掘进工作面安装断电控制系统,严禁与局部通风机共用电缆、变压器和开关。
②断电器应悬挂在便于维护、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巷道中,并挂牌管理,标明名称、使用单位、管理人和维护人等。
(2)甲烷传感器安装
①掘进工作面悬挂在距迎头5m范围内,以及距回风口10~15m处安装甲烷传感器。
②回采工作面,悬挂在回风巷中距煤壁10m范围内,以及距回风口10~15m处安装甲烷传感器。
③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显示窗向外,如巷道有淋水或滴水,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
④悬挂必须可靠固定,禁止用铁丝吊挂。
⑤备用或待回收电缆应用专用绕线盘存放,严禁直接存放在巷道地板上。
⑥甲烷传感器必须挂牌管理,并标明名称、使用单位和维护人等。
(3)风速传感器安装
①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总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的测风站中,如无测风站应设置在前后10m断面无明显变化或拐弯的巷道中。
②必须垂直悬挂,用专用挂钩将传感器可靠地固定,测风窗与风流方向一致。
③风窗要安装在巷道中间,距顶板大于300mm处。
④挂牌管理,并标明名称、使用单位、管理人和维护人等。
(4)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安装
①安设在回采面回风巷出口以里10~15m范围内。
②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③传感器必须可靠地固定,如巷道有淋水或滴水,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
(5)监测监控电缆吊挂规定
①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管口封堵严密。
②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度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③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④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角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⑤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⑥井筒和巷道内的监控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300m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6、井下甲烷超限断电标准
(1)部门和区队的技术人员在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有甲烷断电控制图。规程和措施审批前,由机电科负责人、通风科负责审批甲烷断电控制图,编写规程和措施时纳入其中。甲烷超限断电范围规定如下: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规程和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安装前,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巡检员在场监护。
(3)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时切断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由井下机电队队长负责。
(4)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防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测控仪器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通防部门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6)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和使用。
(7)通风部门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表头;②打印日期和时间;③传感器设置地点;④断电测试起止时间;⑤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⑥校准气体浓度;⑦断电测试结果等。
(8)各队组、机电部门必须绘制关家崖煤矿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7、防尘设施安设标准
(1)管路安装
①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②井下所有防尘管路安设要平直,30m范围内高低差不大于50mm。
③管路必须按管径从大到小安装,严禁花接,同一条巷道应安装同一规格的管路。
④管路不得与电缆吊挂在巷道的同一侧,如条件不允许需与电缆在同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电缆下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⑤管路安装时,小于或等于90度的地方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
⑥管路在分岔后必须安装控制阀门,所有阀门的规格必须与管路规格一致,所有管路及阀门要编号管理,编号位置、大小要一致,并在一条直线上。
⑦井下所有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同一条巷道的三通阀门规格必须一致。带式输送机巷道管路每隔50m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管路每隔100m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⑧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防尘管路刷天蓝色漆,
⑨管路需设龙门架的,龙门架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6米。
⑩ 采掘工作面管路安装顺序为自上向下依次为水管、风管,管路间距保持为100毫米,水平弯曲度不得超过3/1000mm,30米长度内高低差不得超过5mm。管路应贴帮敷设,吊挂管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2米。供风、供水管路在统一位置材巷每隔100米、运巷每隔50米设高压三通阀门一处,方向一致。在有司控道岔的地点,应设四分的风管三通。
采掘工作面安装完后应进行打压试验:
⑴供风管路按额定压力做送风试验;
⑵供水管路按4.5mpa做水压试验;
⑶注浆管路按5.5mpa做加压试验;管路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刷漆两遍处理,第一遍刷防锈漆,第二遍供风管路涂绿漆、供水管路涂蓝漆,涂漆前表面无污垢、油迹、锈斑、焊渣、毛刺等,达到漆层完整、漆膜附着牢固,无缺陷。刷漆完工后,应对管路进行喷涂编号,编号位置一致,按每10米标注一处,按照供风、供水管路每100米用箭头标注一处用途去向。
(2)喷雾安装
(1)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皮带机头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喷头出水口要迎风布置。
(2)井下所有的运煤转载点、装卸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3)采煤工作面:
①机采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机组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并安装使用二次负压降尘装置。
②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③机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各安装不少于两道净化水幕帘,其中第一道离工作面安全出口不大于30m,工作面运输巷第二道水幕帘必须安装在破碎机前3米,轨道巷第二道水幕帘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m。回风巷内设1道封闭式捕尘帘和粉尘超限自动喷雾装置。
(4)掘进工作面:
①机掘工作面掘进机应使用内、外喷雾,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2mpa。必须使用除尘风机,并在距离迎头50m处安装净化水幕两道。
②净化幕帘要按巷道形状进行制作,规格要统一,喷头间距要均匀,喷头出水口要迎风布置,并封闭巷道全断面,水幕帘要安装平直、牢固可靠,严禁采用铁丝吊挂,距离顶板(或顶梁)的距离不得大于200mm。
③转、装、卸载点的喷雾装置应安装在转、装、卸载点的上方,并用专用架固定牢固,专用架必须统一标准,喷头距离转、装、卸载点的距离应在300~500mm范围内,且喷头的雾化范围应封闭整个转、装、卸载点产尘区域。
④与各类防尘设施连接的管路必须安装吊挂整齐,横管必须与底板平行,竖管必须与底板垂直,长度要适中,不得有多余的管路。
⑤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均要进行防腐处理,刷天蓝漆。
⑥井下所有防尘设施的安装地点应避开机电设备,物料及牌板等地点。
⑦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均要挂管理牌,管理牌字迹要正规清晰,要固定牢固,严禁用铁丝吊挂。
(3)隔爆设施安装
①主要隔爆水棚必须由大于60l的水槽组成,水量应满足400l/m2。
②主要隔爆水棚必须集中式安装,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 水棚距顶板两帮间隙不小于100mm,距轨面不小于1.8m,高度要保持一致。并安设自动集中加水装置。
③辅助隔爆设施集中式安装水量应满足200l/m2,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
④隔爆水槽棚排间距离应为1.2~3m,同一处隔爆水槽棚排间距离-+
必须一致,相互误差不得大于20mm。
⑤隔爆水槽棚的水袋挂钩用5~8mm的圆钢制作,开口角度为75。,弯钩长度25mm,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
⑥隔爆水槽棚必须安设在直线段巷道内,距离巷道交岔口和转弯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m,距离风门处不得小于25m。
⑦隔爆水槽棚必须用统一的固定架,并刷天蓝色漆。
⑧隔爆水槽棚要责任到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应悬挂在隔爆水槽棚第一排的中间,上沿与水槽棚的固定杆对齐,并固定住,牌板格式见下表。
(4)井下爆破管理
①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符合《规程》要求,并及时修改补充,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②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由各单位明确)联锁放炮”制度。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炮眼必须使用水泡泥、成品炮泥全孔封实;采煤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认真用好“三小件”。
③爆破器材分别放在专用箱内,并定置在专用硐室中,炸药箱、雷管箱、炮头箱、炮泥箱、水泡泥箱、发爆器和母线等完好,无乱扔乱放现象;爆破母线接头不超过1处,爆炸材料领退手续齐全,帐、卡、物、票相符,记录完整。
④有完善的综合防尘措施,实施爆破自动喷雾,每次爆破前后对爆破地点3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现场有水针,有不少于一日的成品炮泥使用量。
⑤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管理符合规定。
(5)防灭火方面
①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时,在编制工作面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的专项设计。工作面作业规程应该针对放顶煤的特点,制定防止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邻区丢煤位置和老隐患点的处理)。
②工作面“两道两线”(两道即工作面皮带道和轨道,两线即工作面切眼和停采线),应该进行预防性注浆、注阻化剂或采取其它防灭火措施进行处理。其中停采线,俯斜开采的开切眼、丢顶煤较多的两道位置、联络巷附近巷道高冒区,发火机率高,应作重点处理。
③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必须在回风隅角敷设束管,定期抽样分析;束管由采煤班组长管理与维护,并及时挪移采集头和牌板。
100m。
5采煤工作面结束,必须在停采后45天内完成永久封闭,工作面采过的溜煤眼必须立即封闭。联络巷必须在10天之内完成永久封闭。其他回撤巷道(采空区以外的巷道)应该在回撤完成后5天内封闭。密闭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并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⑦工作面采过的联络巷和工作面结束后的密闭,一般应建两道,一道在采空区边沿,一道在联络巷门口。密闭内应进行注浆或填充封堵材料堵漏,闭外巷道围岩破碎要重新进行支护加固处理。
⑧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法时,应该完善两巷注浆管路。
⑨至少每3天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井下高冒及其他可疑地点取样进行色谱分析一次。
⑩至少每7天对采空区密闭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ch4、co2、co、水温等,有记录可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取气样进行色谱分析。
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的同时,要检查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巷道的co浓度,并将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
各沿空巷道煤壁侧要制定措施,对其沿空侧煤柱及老空区气体、温度进行监测,每周取样进行色谱分析一次。
五、具体要求
1、每月1、11、21日由矿级领导参加,安监科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各科队负责人必须亲临参加并提前做好工作面准备工作,且保持长久动态。
2、质量标准化实施期间资金投入、监管领导力量的配置等工作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安监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对各系统、各环节、各地点的验收严格把关,责任落实到人。
4、凡属于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安监科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各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将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5、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关家崖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各部门分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行目标层层分解,12月底确保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
第2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3篇 煤矿井下机械安装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员,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施工地点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现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3.在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4.在倾角大于15 °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5.当安装现场20 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 %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1.5 %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6.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得代替手锤使用。
7.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8.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熟悉安装工作环境、进出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9.下井前要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工作人员传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10.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等起重设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11.合理选择起重运输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作业;不得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12.对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13.按安装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认真校核基础尺寸,找准设备的安装中心线和标高。
14.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
15.将所需安装的设备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术文件及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装的基础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础螺栓,按要求进行灌浆。
16.将设备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紧各连接件、销子、螺栓等。
17.安装带式输送机时要保持输送带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则应保持平缓过渡;做输送带接头时,应使接头两端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并应远离转动部位5 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应叫作业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严禁直接用手拉或脚踩输送带。
18.安装刮板输送机后试车时,如有漂链现象,应调整中部槽的平直度,严禁用脚蹬、手搬和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9.安装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中间验收、各连接尺寸等技术数据要进行详细记录。
20 .设备安装后,试车之前应按施工要求的安装质量标准逐项认真检查:
(1)各部螺栓应齐全、紧固。
(2)减速器、油箱的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应适当,无渗漏油。
(3)输送带、刮板链的张力应适当。
(4)联轴节间隙应符合要求。
(5)各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完好、牢固。
(6)各仪表应齐全、完整。
(7)焊接部位应牢固,无开焊、裂缝等缺陷。
(8)设备周围,特别是转动部位周围,应无影响试车的杂物。
(9)按有关规定需要盘车的设备,应盘车2 ~3 转,转动应灵活。
(10)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21 .检查相关设备和环节的配合情况。
22 .通知所有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在试车时认真检查:
(1)各运转部位应无异响。
(2)润滑油路应畅通。
(3)各部轴承温升应符合规定值。
(4)各仪表指示应灵敏、准确。
(5)设备整体震动情况。
(6)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23 .拆卸设备前,应将车停在合适的位置。拆卸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通知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按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拆卸。
24 .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要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必须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
25 .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要注意不要损坏。
26 .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设施。所有人员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27 .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安装配合要随时做好详细记录。
28 .安装、拆卸设备竣工后,要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清理现场卫生。
29 .拆卸完设备并装上车后,负责人应对现场再检查一遍,有无丢下的零部件。
30 .保存好安装时的技术资料详细记录,以备整理上报、验收。
第4篇 煤矿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 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8.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9.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10.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1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1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1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 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
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16.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仅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17.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 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18.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 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 米,土坑100 米,裸露药包爆破300 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 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 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 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 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19.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 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 °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20.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 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 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 ~10 千伏 35 ~110 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 米 1.5 ~2.0 米
对地线距离 0.5 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 ~10 千伏 0.6 米
35 千伏 1.0 米
110 千伏 1.5 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 米 0.6 米&nbs p; 0.6 米
垂直 6.0 米 5.5 米 0.6 米
2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5篇 煤矿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3.检修工应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4.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
5.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应准备好检修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以及数量充足、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备品、备件。
7.试验介质应符合m t6 《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规定,乳化液按5 ∶95 重量比配制而成并进行过滤。
8.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9.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他杂物。
10.阀类的检修工作必须在无尘车间进行,拆检后的零部件应加遮盖,对其测试数据要详细记录。
11.解体时应合理选择工具,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12.对解体后的各部件进行二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13.结构件的修复:
(1)对变形的结构件进行整形。
(2)对开裂的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对所有的结构件进行除锈。
(4)涂饰结构件表面,应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14.液压件的修复:
(1)解体后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分类码放,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2)根据检修标准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3)组装时,必须把各部件内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面进行认真清洗,特别是铁屑、杂物等一定要清除干净。
(4)原则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换,需重复使用时,必须经过严格鉴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压件装配时,在密封及配合面上应涂少量油脂,以防擦伤相应表面并保证运动灵活。
15.整架组装时应按顺序组装,并检查各部件应无缺件、无错装,紧固件应齐全牢固。
16.组装完毕对支架进行最后一次面漆的涂饰,要求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17.整架验收和性能试验:
(1)对支架外观进行详细全而的检查。
(2)对支架进行动作试验。
(3)对支架进行性能试验。
18.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好。
19.根据标准对试验结果作出结论,写出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现场。检修时排放的油、液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污物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第6篇 煤矿机电安全治理工作规程
摘 要:近年来,随着各煤矿企业不断引进新技术,机械化水平不断进步,对煤矿机电的治理也日趋完善,但是当前煤矿机电治理工作中还存在机电监察力度和深度不够、超能力生产与设备老化、设备投进不足等题目。本文针对煤矿机电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题目进行探讨。
关键词:煤矿;机电治理
根据现场治理中存在的题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1煤矿机电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题目
1.1 机电监察力度和深度不够
煤矿机电安全监察员在熟悉和素质上也有差距,煤矿机电专业性强,所涉及的知识面相当广泛,要求监察职员素质全面,而现行的执行标准有时又无具体的操纵说明,甚至有的还有一定的回旋余地,无十分正确而清楚的界限,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察过程中有时难以把握。煤矿机电安全监察员大多从基层而来,深知基层之甘苦,有时一下难以完全放下情面。在专业性很强的机电安全监察中,又由于专业监察职员少,而机电运输系统战线长、范围广,安全监察普遍采用抽查式,监察的随机性大,缺乏全面性,缺乏主动性。
矿井机电较其他专业复杂,而现场监察中,基本上放在设备状况,是否失往防爆性能,一些表面现象掩盖不少深层次题目,缺乏对治理制度、安全性能、动态情况的了解。在监察中,自己往动手、往打开开关、往检查各类保护、往翻阅各类记录资料,深进采掘工作面、深进机房、深进到车间、区队发现题目、督促被检单位整改的情况少。
1.2超能力生产与设备老化
近年来,受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劲拉动以及煤炭作为我国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的战略地位的影响,煤炭产量激增,未来仍将处在高位增长阶段,受利益驱动,煤炭企业常把生产任务摆在第一位,而机电安全则摆在被动应付生产、充当配角的位置,设备“连轴转”现象很普遍,没有足够的检验保养时间。
由于历史原因,安全装备和设备投进欠帐较多,随着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对这些在用的设备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煤矿中老绞车、老的防爆高压开关、未更换的非阻燃胶带、老主扇等数目很多。这些设备中,主提升机单线制动,高压开关保护不全,主扇满足不了矿井风量负压的要求,存在隐患很多,加之这些年对设备的技术测定不及时,测试手段落后,对存在的题目难以发现,事故隐患不少。
1.3深部开采对机电治理的影响
随着矿井延深开采,矿井的垂深一般都在600~800m,有的已达1000m以上,多水平提升,接力排水,造成了供电线路加长、负荷增加、网络复杂的现象。深部开采地温顺压力的不断增加,造成巷道、泵房、变电所等场所底鼓变形严重,导致管路、电缆受挤压,这些都给机电治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假如不加强治理,不进行技术改造,不加大安全投进,就有可能酿成大的事故。
2如何加强煤矿机电治理工作
2.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
煤矿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无论是治理者、职工、还是安全监察员,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做好安全工作,确保煤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尽一切气力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淮南矿业团体为搞好职工技能培训工作,采取自培、委培、自考和技能大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实施“职工技能等级达标培训工程”,普及中级工等级培训,凡在岗的综采支架工、矿井维修电工、地面电工等特种作业职员,必须持证上岗,通过集中学习、定向培养等形式,强化专业工种、要害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要完善激励机制等,充分发挥首席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工职员的“传、帮、带”作用,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能驾驭新技术的机电专业人才队伍,促进机电工作尽快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
2.2进步机电安全监察员的整体素质
煤矿机电安全监察员,要认真学习专业知,全面进步自身的综合素质,集中上风的机电监察气力,对煤矿进行地毯式的逐台设备、逐线、逐面地全面监察,不折不扣地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监察,不留情面,该停的果断依法停下来,决不手软。要用铁脸面、铁心肠、铁手腕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以身作则,摆正监察与被监察、监察与服务的关系。
2.3采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加大设备投进和改造
要争取国家政策性安全专项基金的扶持,采取多种形式的集资和融资,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行业标准,做出规划,确保煤矿必须的生产装备、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更新换代,对保护装置不齐的设备如提升绞车、干式变压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予以更换。要把好设备的进进关和维修关,保证按标准要求使用和维修设备,果断杜尽伪劣机电产品、无煤安标志产品、非防爆产品在煤矿的滥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源。
2.4积极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
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特别是创造条件使用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避免采用低设备投进、大量投进职员、点多面广、效率低下的人海战术,应走出恶性循环圈,采用先进工艺流程,公道控制作业点和作业面个数,减少事故发生源的个数,真正实现矿井的安全、高产、高效。
优先使用大功率采煤机、综掘机、绞车变频调速装置、斜巷行人行车综合监测保护装置、轨道运输监测监控系统、胶带运输监测监控系统、变电所监测监控系统、副井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装置等先进技术和装备。
2.5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制度是一种约束机制,是指导职工如何开展工作的标准,只有制度完善、治理到位、责任到位,才能保障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企业所有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核心。因此,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必须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等,实行安全工作人人治理,让每个人、每个部分、每个单位都要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3结束语
煤炭治理部分要组织一支由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职员组成的队伍,对每个煤矿进行“专家会诊”,对供电网络进行认真核算,找出供电系统、其他网络存在的主要题目,提出科学公道的系统优化方案。要做好机电治理,必须从搞好安全、服务生产、降本增效、技术创新的角度进行定位,把工作方向和着力点放在进步安全装备水平,引导生产力发展,要高度重视机电设备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升级。要结合企业实际,通过提升运输等固定设备的检验工作,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和活动设备治理,进步机电战线各级领导干部及治理职员的履职质量。
第7篇 煤矿液压支架井下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修前支架应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3.当检修地点20 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大的零部件检修时,要制定专项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人。
5.综采工作面所有支架要编号管理,要分架建立检修档案。
6.检修人员入井前,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支架工作情况。
7.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8.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9.检修支架顶上的部件时,应搭好牢固的工作台。
10.接班后应对所有支架巡查一遍,对现场急需的问题应优先安排检修。
11.检修时,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12.支架液压系统的各种阀、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若阀或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型号阀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13.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14.在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需要支架承载件卸载时,必须对该部件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向工作地点运送的各种软管、阀、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
16.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17.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开泵站,严禁带压作业。
18.组装密封件时,应注意检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无锐角或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19.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 形卡的规格、质量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用其他物件代替。
20.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检查,并进行试压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1.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千斤顶要重新承载。
22.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23.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品、备件,并做好检修记录。
第8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9篇 煤矿工作面皮带输送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所有保护装置,如跑偏、底速、煤位、信号闭锁系统,制动及制动闭锁系统均应正确使用,且灵敏可靠。
第3条 使用具有灵敏可靠的超温洒水、烟雾报警系统。
第4条 禁止超负荷运转。
第5条 禁止任何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乘坐胶带输送机。在人员跨越处需设有过桥。
第6条 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二、开车前应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第7条 检查动力传动系统,各种保护装置,连接件的坚固情况,信号闭锁系统的完好情况。
第8条 检查动力传动系统的油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第9条 检查清扫器的磨损情况,清扫器与输送带的距离不大于2-3mm,并有足够的压力,接触长度应在85%以上。
第10条 检查胶带的松紧情况是否适当,不得打滑,胶带接头是否平直良好。
第11条 检查胶带有无跑偏,中间架是否歪斜,机架连接牢固是否可靠,机头、机尾固定是否牢固。
第12条 检查胶带是否有摩擦异物的情况。
第13条 检查各部位螺栓齐全紧固。
第14条 检查托辊齐全,并与输送机中心线是否垂直。
第15条 检查通讯、信号系统是否可靠,无故障。
三、起动运行
第16条 起动前必须与机头、机尾及各转载点取得信号联系,待收到正确信号,所有人员离开转动部位后启动报警信号方可开机。
第17条 注意输送带是否跑偏,各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第18条 保证所有托辊转动灵活,机头、机尾无浮煤,杂物,无积水。
第19条 禁止甩掉任何一种保护强行开机运转。
第20条 胶带输送机启动后,注意观察胶带输送机的运转良好状况,检查各部位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温度不得超过75度),检查电机温度是否超过铭牌的规定(温度不得超过110度),检查液力偶合器温度(温度不得超过110度)。若有异常,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杜绝拼设备现象。
第21条 胶带输送机运转过程中要巡回检查各部位运转效果,集中精力听清开停车的信号,杜绝误操作。
四、停车
第22条 停机前应将输送带上的煤拉空,避免胶带输送机重载启动。
第23条 停车后重新检查各部位状况及各种保护,处理异常现象。
第24条 离开岗位时要切断电源。
五、缩胶带操作
第25条 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在胶带输送机机尾上打上闭锁。
第26条 检查缩胶带锚固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第27条 根据胶带输送机机尾段的承载长度拆除相应长度的中间架及托辊。
第28条 操作收缩胶带装置,使承载段和转载机头的搭接距离有半米为止。
第29条 启动张紧车进行储带。
第30条 胶带张紧好后,空机运转,检查胶带机头储带仓和机尾的跑偏情况。
第31条 胶带输送机带负荷试运转,进一步检查胶带的跑偏和张紧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六、收胶带操作(无卷带装置时)
第32条 空负荷情况下停机并切断电源。
第33条 停机前应使要收的带在收带绞车最近处。
第34条 停机后在收带处钉上闭锁。
第35条 在收带接头处把不收的带用专用的夹带夹住,并固定良好,用绞车及夹带把所收的带拉出并装车。
第36条 除去所收的带,打接上胶带接头,整理好收带处的中间架,最后打开闭锁。
第37条 启动张紧绞车,使胶带张紧,主电机送电,打点空机试车,检查跑偏情况。
第38条 重负荷试机,如有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七、收胶带操作(使用专用裁带装置时)
第39条 胶带空运转,将所要裁的胶带接头转到卷带滚筒处。
第40条 利用卡带装置卡住带。
第41带 松张紧绞车,抽开胶带一端接头,将储带段与卷带滚筒相连。
第42条 开动卷带滚筒,将胶带卷起,抽开胶带另一端并与主胶带空端相连,抽出卷带滚筒。
第43条 空机试运转调整跑偏,然后再重载试机调整。
第10篇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规程
根据《水城县化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文件》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立足于我矿安全实际,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排查,重在整治;抓好当前,兼顾长远;强化监管,建立机制;着重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抓好安全的各个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用足够的行政、经济手段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与工作分工
为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重点日常工作来抓,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机构及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机构,如下;
组 长:吴兴合(矿长)
副组长:王怀武(矿长助理)、曾能进(安全副矿长)、万中华(技术负责人)、李帮达 (生产副矿长)、胡平果(机电副矿长)、吴 刚(副总工程师)。
成 员:孙贵学、朱文、徐安云、惠泽顶、夏涛、谢玉怀、罗俊、张显。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曾能进同志兼任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回查、销号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办公室下设隐患排查治理组:
安全组;
组长:曾能进
成员:罗俊、谢玉怀、黄相勇、邓成富、袁发成
安全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分管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实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煤矿中长期的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参与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对安技措工程进行检查、落实。
负责监督检查奖惩制度的执行。
参与安全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四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直至整改解决。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和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对煤矿新建,改扩建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严格按制度执行。
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选型使用。参与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定期检查验收。
参加本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组织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人员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做好本矿安全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理上岗证件工作,监督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定期分析本矿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参与本矿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采区及工作面设计,重点单项工程作业规程的审查。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安全技术审查。参与各项目工程建设和建成移交验收工作。
参与煤矿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重大安全技术措的施编制和审查,并检查落实实施。
协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2、生产技术组:负责全矿井技术、图纸资料、采煤系统、掘进系统、井上井下运输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万中华
成 员:胡平果、吴刚、张昌林、惠泽顶、晏光稳
3、机电组:负责井上、下机电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胡平果
成 员:张昌林、张显、浦绍金
4、通风组:负责全矿井通风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万中华
成 员:吴刚、夏涛、晏光稳
5、综合组:负责地面“三防”、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胡德明
成 员:严华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范围:全矿(井上、下生产系统、地面、供电、生活各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
1、矿井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善可靠。采区实行分区通风,专用回风巷、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程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串联通风,综合防尘系统运行正常。由通风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万中华。
2、瓦斯治理:健全完善瓦斯检查、监控系统、瓦斯探头安设位置、配备数量、质量和校验符合规定,瓦检员、安全员、巡回安全员的配备与生产作业面相匹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重点查:冒顶处、瓦斯抽放钻场、回风巷转角处、密闭处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确保安全生产。由通风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吴刚。
3、采掘布置: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安全可靠。由技术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万中华
4、顶板管理:工作面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采掘作业及支护符合标准,悬顶距离不得超出规定,责任人:李帮达、惠泽顶。
5、机电运输管理情况。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无淘汰设备,电气设备无失爆,井上、下监测、通讯电气设备完好。斜井、人车、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可靠,由机电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胡平果。
6、水害防治:落实矿井水文地质、采空区、相邻矿井、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查: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由技术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万中华。
7、应急救援落实: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救援物资、设备,制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由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吴 刚。
8、自然灾害防治: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严密措施。由技术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万中华
9、火工品管理情况。严禁购买非法火工品,井下火工品发放及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退还、报废制度。由综合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曾能进
10、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建立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编制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入井人员佩戴有效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由隐患排查办公室、技术组、综合组负责,责任人:曾能进。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顶板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四、实施办法
第一时段(整改时期):我矿现处于停产整改时期,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及市、县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在第一时段内必须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第二时段: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瓦斯、防火、防爆、防顶板、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等措施。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我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神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队组,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销号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科室、队、班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发现问题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五)狠抓现场监管。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现场管理制度,做到瓦检员、小班长盯点盯面;队长、安全员及井口巡回检查;矿领导跟班带班作业,井口、部门负责人现场巡回检查,督促整改人员对井下查出的问题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或现场进行整改,由部门、科室、班(组)相关负责人组织人员整改完成后再开除隐患整改回执单,由督促整改人员现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方可验收签字同时消号隐患。一般隐患由安全科负责落实;较大隐患由安监站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隐患由分管矿领导挂牌督办落实。
(六)为保障本方案顺利实施,特做如下规定:
1、一般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督促整改给予督促整改人员100元罚款。
2、较重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给予督促整改人员500元罚款。
3、重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给予督促整改人员1000元罚款。
4、检修时期科室、班(组)不按规定要求按质完成检修任务,一经查出,责任人处于500元罚款。
5、管理人员(督促整改人员)营私舞弊或履职不到位的给予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坚决给予撤职或追究相关责任。
水城县大田煤矿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11篇 煤矿残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曲靖市麒麟区孙家沟煤矿南翼采区910残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编制人:孙稳清
年 月 日
一 、 作业地点概括
1、煤层名称:c9煤
2、煤层厚度:1.9米
3、煤层倾角:2-10度
4、开口位置标高2000米
二、工程设计
1、巷道净高2米 顶净宽1.4米 底净宽2.7米
2、支护方式采用圆木支护
3、木距中对中0.6米
4、每架坑木皮柴21根
5、选用小头15公分以上的坑木
三、施工方式及作业方式
(一)、采用人工开挖及人力运输。
(二)、四六班作业制
四、通风设计
1、通风方式及局部通风机的选择:910残采工作面选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2、局部通风机的选择:910运输巷选用一台11kw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做到设备齐全。
a、局部通风机的位置选择在顶板完好,支护良好的地点,必须安设在风机架上离地高度大于0.3米,但不能影响行人 运输等工作。
b、局部通风机安设在910运输车场中,距910运输巷回风口大于10米。
c、局部通风机的电源由地面配电室供给,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并且各电气装置齐全,性能完好,灵敏可靠。供给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的吸入风量,不产生循环风。
3、风筒的使用及管理
a、局部通风机配置直径为400mm抗静电,阻燃的胶质风筒,风筒严密不漏风,无反接头;风筒要反压边。转弯处必须用弯头;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有洞必补。
b、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5米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严禁出现空帮、 空顶现象。
2、大小坑木必须配套、木省严密合缝无歪曲迈步现象。
3、 严格控制巷道中线、中线偏差不得超过5公分。
4、 柱窝必须打在实底上、柱窝深度不得小于10公分。
5、 皮柴必须过江、每根皮柴必须关紧让皮柴真正使到应使到的力。
6、 坑木必须迎山靠背、梁头水平。
六、质量及成本管理
1、煤必须隔好、不得让夹矸混入煤中而影响媒的质量。
2、在过采空区过程中如有块煤,必须捡出来,捡够一车
那么将装运到地面。
3、煤、矸石不允许装得过满,以防止煤 矸石在井筒
泼洒。
4、施工人员不得有意的损坏及浪费施工材料。
七、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方面
1、施工人员在运煤过程中,随时注意风筒,以免
担划破及撤离风筒。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有瓦斯员负责管理。
3 、910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 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禁止入内”的标志。
4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度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 、因检修 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掘进工作面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3%一下时,由瓦斯员及班长组织排放,达到3%以上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由矿井通风负责人组织排放。
6 、瓦斯员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瓦斯检查“三对口”、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及有关规定,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牌板 班报,字迹必须清晰 工整。
7、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 、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调度室汇报。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巷道内的瓦斯。有调度室组织排放并制定措施。
<二>;、探放水方面
1、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坚持做到探30米,掘进10米,保20米的探放水原则。
2、打眼位置为沿头前方,左右巷帮 顶上。如果打眼出水时不能拔出钻杆,让钻杆起到一定的堵水作用,然后班长安全员负责观察钻孔的涌水情况。如水压力过大,涌水过大时,那么立即撤出人员,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3、如涌水均匀 水量不大时,班长必须安排人员清理排水沟及安排人员向出水的地点进行加强支护工作,以防止巷道在水的作用倒塌。
4、机电部门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老窑水进行排放工作,以防止淹井。
5、电气设备被水威胁的必须立即断电及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井下漏电。
6、在防水过程中必须控制水量,水量满足排水设备的要求,严禁水量大于排水设备的排水量。
7、涌水地点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工作,必须保持正常供风;如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必须加强供风,确保有毒有害气体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8、排放水时,必须组织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排放;其次安排有经验的人员负责观察涌水情况,如水量过大时,必须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并且安排岗哨,以免其他人员误入。
<三>;、过老巷、顶板破碎带、断层等方面
1、在过老巷的过程中,必须对老巷10米内加强支护并且随时检查后路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过老巷、顶板破碎带时,必须打过梁,以防止顶板垮落。
3、施工时,必须安排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出现异情时,必须撤出人员。
4、过老巷、顶板破碎带、断层时,必须缩短木距,确保顺利通过。
5、出现断层涌水时,必须加强支护,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断层水进一步处理,以防止水淋湿施工人员。
6 、如果出现冒顶 背帮时,必须等稳定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工作。其次必须架顶 背帮。
7 、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敲帮问顶制度。
<四>; 、 其他方面
1、施工人员不得乱动矿用电气设备及通风设施。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矿的一切规章制度。
3、防尘管路必须紧跟沿头,每隔2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外必须要有防尘用水及管路通畅,每班必须用水防尘2次。
4、巷道中浮煤不得超过2mm,其次必须随时安排人员进行浮煤清理。
5、施工人员不得在井下任意开闭矿灯 敲击矿灯。
6、矿灯必须保持电充足,不缺螺少件,确保防爆率达到100%,其次施工人员不得在井下睡觉。
<五>;、避灾路线
一、灾害预防措施
1、预防瓦斯爆炸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杜绝瓦斯超限。
(2)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跟班人员严禁脱岗,瓦斯检查记录必须真实有效。
(3)搞好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及时处理积聚瓦斯,防止电器失爆,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
(4)杜绝明火下井,关键是要执行严格检身制度和严禁穿化纤衣服。
(5)严禁井下明火打点,带电搬迁或作业,回风井50m以内杜绝任何火源。
(6)严禁在井下电焊、气焊、喷灯等工作,不准用灯泡取暖。
2、矿尘灾害防治:
(1)尽量减少浮游矿尘的产生,工作面喷雾洒水,将矿尘消灭在尘源地点。
(2)合理分风用足够的风量加以稀释,防止矿尘飞扬进入风流中。
(3)加强个体防护,每个员工都使用防护口罩,每班如此。
二、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
910工作面 --910运输巷--2000水平车场--2000水平井底车场--人行斜井--地面
三、水灾避灾路线
910工作面 --910运输巷--2000水平车场--2000水平井底车场--人行斜井--地面
内线电工操作规程
液压式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2篇 煤矿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规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国发办(2022、99号)《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七条规定》(总局令58号) 减少煤矿事故,深刻吸取各类煤矿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对“人、机、环、管”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矿井、科室(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赤峰市元宝山区有效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通过安排部署、宣传发动、自查自整,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跟踪落实和效果评估等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区队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零缺陷,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形成“全面覆盖查隐患,多措并举抓整改,明确责任、严落实,节能降耗,狠反“三违” 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努力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整改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1、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覆盖面达到100%;
2、防范事故发生工作方案落实贯彻执行率达到100%;
3、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方案部署、标准、措施的执行率
达到100%;
4、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排查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机制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矿成立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文久
副组长:于九龙
成 员:田秀清、王树德、刘占武、梁明富、郑建民、
王海军、马洪龙、孙万生、左庆、安玉宝、
李继富、
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田秀青
成 员:左 庆、李继富、安玉宝
四、防范生产事故方案行动工作任务分工
1、生产技术科:严格按照矿井核定能力下达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超计划组织生产。负责矿井水害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2、机电队:负责机电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3、安检科:负责 “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项工作落实,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实施停产整顿。负责火工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五、防范生产事故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生产技术与采掘管理方面:由生产科组织牵头落实。
1、矿井生产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生产布局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淘汰国家明令禁止采取的生产工艺。
2、查防止“三超”情况。是否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安排生产计划;
3、查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情况。掘进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是否存在空顶作业现象,悬顶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
4、查规程措施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无措施施工、“万能”措施和措施滞后现象;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落实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5、查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通信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并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主副井绞车房、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是否安设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是否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二)“一通三防”方面:由安检科牵头组织落实
1、查通风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和欠风生产现象;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杜绝无风、微风、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现象等。
2、查矿井瓦斯管理情况。是否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是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是否及时进行追查分析和责任追究;是否按规定审阅瓦斯日报;是否严格执行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爆破作业是否执行相关制度。
3、查粉尘治理情况。主要井巷、是否安装防尘喷雾设施并正常使用;是否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是否有煤尘堆积现象,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4、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
5、查矿井上、下机电硐室及火灾易发地点是否配备灭火设施设备。
(三)水害防治方面:由生产科牵头组织落实
查矿井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采取防治水措施进行掘进作业情况。防治水机构、制度、队伍、装备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组织掘进;是否制定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及雨季三防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
(四)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由机电队牵头组织落实
1、检查落实是否按规定实现矿井双回路供电,供电系统是否合理完善,是否杜绝无计划停电事故;井下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是否有电气失爆事故。
2、检查落实大型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机电运输设备安全检测工作,是否建立台账。
3、检查落实机电设备“三率”考核情况、机电设备使用考核评比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期进行整改落实。
4、检查落实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
5、检查落实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规范,人员操作是否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小绞车“四压两戗”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落实机电管理干部上岗检查情况,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开展上岗检查。
7、检查落实通讯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通讯系统是否有规划、有落实,逐步推进,提高矿井上下联络的便捷性。
8、检查落实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压风、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避难硐室维护使用情况。
(五)安全基础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由安检科、生产、调度室、机电队等相关单位落实。
1、检查落实有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查我矿安全理念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尤其是领导值班以及下井带班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下井班数是否达到规定,是否做到与职工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情况,带班签到、现场交接班记录是否规范填写等。
2、检查落实各项“制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办公会、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承诺制建设、立井提升公示、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抵押金协议书、班组安全建设日常考核记录以及区队班前会等制度执行情况。
3、检查落实“三项管理'人员培训复训情况,作业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入井人员持证情况,尤其是特殊岗位人员是否做到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
4、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定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安全大检查、区队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档、报送,并按“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是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是否严格落实;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预兆是否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存在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类重大隐患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所列出的64类隐患组织施工。
5、检查落实劳动定员情况。各单位是否按核定定员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执行每个掘进工作面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规定。
6、检查落实六大系统完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储备维护情况;
7、查各类事故教训吸取、防范措施执行与落实情况以及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电气失爆、无计划停电停风和电气保护甩掉不用等重大隐患的查处整改情况。
8、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1号令)、《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配备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取得安全标志。
9、检查落实环节人员培训、一线工人培训情况,结合班组建设,开展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安全警示教等活动。
10、抓好煤矿'双基”建设(基层建设和基础建)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各项措施,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高,现场标准以人、机、物优化配置为重点,改善工作条件、加大安全投入。
(六)地面安全生产方面:安检科牵头组织落实
1、检查落实地面生产及辅助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2、检查落实矿井火工品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购买、使用非法爆炸材料;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贮存、运输、发放、领退、使用等管理制度;是否发生火工品被盗或丢失情况等。
3、查地面各要害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井上、下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绞车房等重要公共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六、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工作范围
矿属各生产及辅助单位、各大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
(二)工作步骤
从2023年7月1日--今后各生产时期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 、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各生产辅助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对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即:各科室自查自纠,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包括生产、机电、安检、 区队班组等相关部门。
2、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由矿组织生产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并汇总上报安检科备案,督促整改。对于重大不安隐患,严格按照项目、人员、责任、时间、资金“五落实”原则,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3、跟踪落实和整治效果“回头看”由矿各生产业务科室组团,对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落实,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同时,对整个行动工作效果进行“回头看”,及时全面总结提高。
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方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在矿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从安全管理上、现场生产组织上、技术措施落实上全面剖析,认真排查,统筹部署、统筹推进。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本矿一把手,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必须在认真组织实施本科室学习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做到工作有目标、整改有措施、措施有落实。各基层单位必须立即整改遏制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原则按时整改。
3、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各业务科室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要切实按照遏制行动工作安排,组织好力量,全面细致排查本系统存在的隐患与问题,并及时督促各施工区队抓好整改;各区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同时,要集中精力开展好本单位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坚决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严格质量标准化建设, 各区队班组要高度重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在全面开展掘进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争创优良工程。
5、突出关键,严密防范。认真落实矿领导和科室安全生产职责。科室负责人每周必须到各区队进行安全督查,指导帮助基层施工区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检科、调度室、机电队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队班组进行督查,凡发现违反规定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6、严肃查处,严格奖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矿对发生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矿相关安全规定给予升级处罚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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