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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具管理规程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4-01-09 热度:62

维修工具管理规程制度

第1篇 维修工具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工程维护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的工具管理。

3.0 职责

3.1 系统负责人负责本系统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工具的申购、报损。

3.2 部门经理负责审批工具申购计划,对工具管理进行监督。

3.3 仓库管理员负责工具的领用登记、盘查工作。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工具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4.1.1 每年的12月20日前,由各系统负责人制定下一年度本系统年度采购计划,填写《工程维护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经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1.2 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4.2 工程维护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各系统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系统公用工具由系统负责人(负责人)领用并负责保管。行政管理部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4.3 个人使用工具和系统公用工具由仓管员填写《出仓单》,经工程维护部经理批准后,由使用人或系统负责人到仓库领取并负责保管。

4.4 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4.4.1 工具的领用。

a.各系统技工正式上岗时,由系统负责人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请.

b.仓管员开具《出仓单》,经工程维护部经理批准后,仓管员按岗位配置标准发放一套个人使用工具,并建立《工程维护部个人工具卡》。

4.4.2 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正确使用工具(如不能将测电笔作螺丝刀用);

d.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e.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f.工具用后擦拭干净。

4.4.3 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4.4 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经系统负责人签字确认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员在《工程维护部个人工具卡》上登记并注明。

4.4.5 员工辞职、转岗等离职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公司仓库,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行政管理部按规定扣发相应款额。仓管员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登记在《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在'备注'栏内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工具。

4.4.6 系统负责人在每月20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4.4.7 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由仓管员负责作报废处理。

4.5 各系统公用工具管理。

4.5.1 各系统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其他系统借用都应在系统负责人处借用;非本部门人员借用公用工具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系统负责人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钥匙借用登记表》上,并负责借用物品的催还。

4.5.2 系统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件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

新装时的1/2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4.5.3 各系统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做私人用途。

4.5.4 系统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或责任人照价赔偿。系统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100元以下)经系统负责人确认,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仓库以旧换新。对于1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由系统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经批准后做报废处理。

4.5.5 公用工具因正常使用损坏的,由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需进行外委维修的,系统负责人填写《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经批准后实施。

4.5.6 系统负责人因工作调迁、辞职或被解雇等离职时,由部门经理会同仓管员一起对其所管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应追究系统负责人的责任。

4.5.7 系统负责人应建立本系统公用工具清单,在每月25日前进行盘点,报备公司仓库。仓管员对盘点情况进行核查,对于缺少的或人为损坏的,应通知工程维护部经理,由其责令该系统尽快补齐。

4.5.8 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行政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由仓管员负责报废处理。

4.5.9 对于系统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如高压工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作让步处理或重新申购。相关检验合格证明应统一交部门资料室存档备查,保存期为长期。

4.6 工程维护部通讯用对讲机按相关规定执行。

4.7 仓管员每月30号应将所有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建议工程维护部尽快申购。

4.8 工程维护部系统负责人在每月5号之前根据仓管员的建议及《工程维护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填写申购单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工具,系统负责人应尽快补充至计划中,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工具的采购应按《采购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

5.1《采购程序》(qp-7.4-01)

6.0表格及记录

6.1《工程维护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qr-6.3-02-01)

6.2《工程维护部个人工具卡》(qr-6.3-02-02)

6.3《工具领用登记表》(qr-6.3-02-03)

6.4《保管工具登记表》(qr-6.3-02-04)

6.5《报废工具登记表》(qr-6.3-02-05)

6.6《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qr-6.3-01-14)

6.7《工具、钥匙借用登记表》(qr-7.5.1-13-14)

第2篇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安全技术标准规程

1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害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2.1 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项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2.2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3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

3.1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的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3.2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3.3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导线接至地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零线与地线连接起来。

4检查和维修

4.1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4.2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查。

4.2.1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4.2.2在湿热和温度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4.3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4.3.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4.3.2保护接地线或接地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4.3.3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4.3.4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4.3.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4.3.6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4.3.7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4.3.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

4.4工具的定期检查,除4.3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4.5长期放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6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4.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4.8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管套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

4.9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试验。

4.9.1绝缘电阻测量按表1。

测量 部位

绝缘电阻(mω)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7

1

4.9.2绝缘耐压试验按表2

试验电压的施加部位

试验电压(v)

ⅰ类工具

ⅱ类工具

ⅲ类工具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之间仅由基本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由加强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

380

2800

950

注:绝缘耐压试验的时间维持1分钟。

4.9.3工具如果不能修复,必须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第3篇 维修部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2

维修部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五、记录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第4篇 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维修规程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本标准对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1 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1.1 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 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1.3 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 设计、制造

2.1 工具及其所配元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

2.2 工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2.3 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3 选购和储运

3.1 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3.2 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3 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3.4 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4 安全技术管理

4.1 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4.1.1 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4.1.2 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4.1.3 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4.1.4 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4.1.5 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 操作者注意事项。

4.2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 工具的合理选用

5.1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3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5.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 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6.1 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注:原有以黑色线作为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软电缆或软线应逐步调换。

6.2 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7 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

7.1 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7.2 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7.3 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用导线接至接零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零线与接地线连接起来。

8 保护接地电阻

8.1 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不大于4欧姆。

9 对机械防护装置的要求

9.1 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10 检查和维修

10.1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10.2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10.2.1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10.2.2 在湿热和温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10.2.3 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10.3 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a.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b.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d.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f.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g.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h.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10.4 工具的定期检查,除10.3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表1 mω

━━━━━━━━━━━━━━━━┯━━━━━━━━━━━━

测 量 部 位 │ 绝 缘 电 阻

────────────────┼────────────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 2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 7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 1

━━━━━━━━━━━━━━━━┷━━━━━━━━━━━━

注:绝缘电阻用500伏兆欧表测量。

10.5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0.6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10.7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10.8 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10.9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

10.10 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试验。

10.10.1 绝缘电阻测量按表1。

10.10.2 绝缘耐电压试验按表2。

表2v

━━━━━━━━━━━━━━━━┯━━━━━━━━━━━━━━━━━━━

│ 试 验 电 压

试验电压的施加部件 ├─────┬─────┬───────

│ ⅲ类工具 │ ⅱ类工具 │ ⅰ类工具

────────────────┼─────┼─────┼───────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之间: │ │ │

仅由基本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 │ 380 │ │ 950

由加强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 │ │ 2800 │

━━━━━━━━━━━━━━━━┷━━━━━┷━━━━━┷━━━━━━━

注:绝缘耐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

10.11 工具如果不能修复,必须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第5篇 工程维修部工具管理规程19

工程维修部工具管理规程(十九)

1.0目的

规范工程维修部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维修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门的工具管理。

3.0职责

3.1工程维修主任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

3.2工程维修人员领用工具由个人负责保管。

4.0程序要点

4.1工程维修部工具采购计划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的28日前,由工程维修主任填写下一年的年度《材料采购计划审批表》并经服务中心经理审批;

4.1.2《材料采购计划审批表》应包括: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产地、预计费用、购买时间、用途。

4.2工程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的工具,另一类是部门公用的工具;个人领用的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部门公用工具由工程维修部指定专人领用并负责保管;

4.3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4.3.1工程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工程维修主任审核,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后领取;

4.3.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

4.3.3工程维修部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3.4工程维修部门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工程维修主任审核,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后以旧换新;

4.3.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退还给工程维修部门,对于丢失的个人使用工具通知财务扣发相应的钱款;工程维修部指定的工具管理员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登记造册;

4.4公用工具管理

4.4.1公用工具由工程维修部门指定的专人管理,工程维修部门以外的部门借用公用工具须经工程维修主任批准并写借条后才可借用;

4.4.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3.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4.4.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4.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300元以下),经工程维修主任确认,经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后访问可以以旧换新,对于3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用维修人员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工程维修主任审核,由服务中心经理审批。

4.4.5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制定《测量和监控装置检定计划表》定期送检。

4.5工程维修部门指定的工具管理员每月28日前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物资盘点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建议工程维修主任尽快申购。

4.6工程维修主任每月28日前根据工具管理员的建议及年度工具申购计划填写《物资申购计划表》并上报服务中心经理。

5.0支持性文件

6.0质量记录

6.1《材料采购计划审批表》--qp-09-20-f001

6.2《物资盘点表》 --qp-09-20-f002

6.3《物资申购计划表》--qp-09-20-f003

6.4《测量和监控装置检定计划表》--qp-09-20-f004

第6篇 物业维修中心工具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维修中心工具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维修工具管理工作,确保维修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中心维修工具的管理。

3职责

3.1维修组主管负责维修工具的管理并负责工具的申购。

3.2维修工负责保管、使用个人工具。

3.3维修中心负责维修工具的监督管理和采购。

4程序要点

4.1《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维修组主管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组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维修中心审批。

4.1.2维修中心负责对各维修组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司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

4.1.3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审核批准后,该计划复印件应交财务部备案。

4.1.4采购计划应包括: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预计费用;购买时间;用途。

4.2维修工具的领用

4.2.1维修组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维修组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领用并负责保管。

4.2.2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领用人统一填写《领料单》,经维修组主管签字同意后,由维修组主管到维修中心仓库领取。维修中心仓管员将领出工具记录在《维修工具台帐》内。主管将所领工具登记在《维修组工具登记表》内。

4.3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4.3.1维修组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维修组主管批准后,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维修组员工个人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

注意事项

4.3.2

个人使用工具应注意以下几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如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4.3.3维修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3.4维修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维修组主管批准后在维修中心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员应做好登记。

4.3.5员工辞职、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到维修中心仓库,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个人使用工具由维修中心通知人力资源部扣发相应的钱款。仓管员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登记在《维修工具台帐》内,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的工具。

4.3.6维修组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立即补充。

4.3.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上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维修中心经理负责做报废处理。

4.4公用工具

4.4.1维修组领用的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主管应将其登记在《维修组工具登记表》上。

4.4.2公司共用的公用工具由维修中心仓管员负责保管,仓管员应将其登记在《公用维修工具登记表》上。

4.4.3维修员工借用工具或维修组以外的部门借用工具都应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4.4维修组需要借用公司公用工具的,由维修组主管到维修中心仓库办理借用手续,仓管员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4.5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公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包括: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目以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c)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d)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由维修组主管确认,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e)维修组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由接任者会同工程部仓管员一起对该负责人所管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其本人责任;

f)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维修中心经理负责报废处理;

g)对于专业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申购。

4.5维修组通讯用对讲机管理按《安全部警用器械管理规程》相关条款执行。

4.6维修工具的购买

4.6.1维修中心仓管员每月30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维修工具台帐》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建议维修中心经理尽快申购。

4.6.2维修中心经理每月5号之前根据仓管员的建议及《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填写工具申购并上报公司。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工具,维修中心经理应尽快补充至计划中并上报公司审批。

5记录

《维修组工具登记表》

《工具借用登记表》

《报废工具登记表》

《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

《维修工具台帐》

第7篇 物业工程部维修工具管理规程

物业工程部维修工具管理规程

(七)

1.0目的保持维修工具的有效、美观、整洁2.0适用范围工程部所有个人及公用工具。

3. 0管理职责3.1工作负责人:工程部主管3.2维修人员负责个人工具的管理

4.0内容

4.1工程部维修人员入职时统一领取个人日常维修用的工具及工具箱、工具包等,仓管员做好记录并存档,员工离职时交清所有工具。

4.2公用工具、仪器仪表的保管由仓管员负责,当值主管人员监管,个人工具的保管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大型及贵重工具、仪器仪表的借用应填写借用单,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4.2维修工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保持其美观清洁,个人工具归入指定地点存放,公用工具交仓管员统一保管。

维修人员在户内面客区域维修时,不得使用外观太脏的工具及工具包。

4.3公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报相关主管人员检修,无法修复时,应报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报损。

个人工具使用过程中如有丢失,由领用人及时自行购买相同规格的替换品。

4.4个人工具或公用工具的报损应报部门主管批准,填写《报损申请单》经财务核准后报损,并按原工具的规格、型号以旧换新。

《维修工具管理规程制度(七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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