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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规程(六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热度:87

z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规程

第1篇 z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规程

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规程

一.彻落实《消防管理条例》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教育,坚持执行依'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管理原则,实行层级落实层级管理的消防责任制度;

二.防火责任示意图

三.全防火总指挥必须贯彻落实《消防管理条例》对整个大夏负责,加强监督、监管、落实力度;

四.安全防火主管严格执行落实《消防管理条例》应熟悉国家《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条例》对安全防火总指挥负责,制定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和组建专门的消防应急组织,加强督导教育,并做好各方面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五.维修部门主管严格执行落实《消防管理条例》和应急措施,应对安全防火主管负责,定期按时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各种消防设备都处在正常的工作运转预警状态,同时向安全防火主管提出合理改进意见,及时更新更换消防设施器材,假若有火灾一定要保证消防供水,及合理供电照明和相关消防维修人员。

1.维修主管应熟悉消防应急方案对维修主管负责,带头组织维修人员检查、检修、保养园区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汇报解决问题;

2.维修主管应对物业经理负责,认真学习讨论安全防火制度,遵守《消防管理条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方案及时完成维修保养工作任务,确保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转同时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六.主应做好各自单元内的安全防火工作,业主应对管理处负责,做好日常的安全用电、炉灶煮饭时不离人,炉、灶旁不堆放易燃物品,不乱烧纸、烧香、乱扔烟头等,且教育小孩不玩火,如出现火灾事故由业主负责,室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火种、火情及时知会管理处;

七.保安部队长严格贯彻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及《火灾应急方案》应对消防主管负责,督促领导队员做好日常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清点工作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的预防与处置,安排队员做好火灾应急方案的实施与培训、演练工作,并向消防主管及时反映存在火灾隐患因素和改进措施;

1.义务消防组组长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熟练掌握《火灾应急方案》应对保安部队长负责,及时组织配合队长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工作的检查与预防,协助做好《火灾应急方案》加强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2.义务消防组成员对组长、队长负责,严格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做好日常安全防火的预防、检查工作,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熟练掌握应急方案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操作与使用,不断提高自己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岗位当值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排除岗位区域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火情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每个部门当值都应对自己部门主管负责,做好各自岗位区域安全防火工作;

第2篇 碧园物业管理处安全员考核规程制度

碧园管理处安全员考核规程

为了更好地调动安全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分清责任,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奖励先进,处罚错误,声张正义,打击歪风,奖罚分明公开,以示公平公道,真正建立一支秋毫无犯的、居民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部分:论功行赏

一、对举报本安全部安全员违纪违法、每举报一次属实者奖50元。

二、抓获一名违法犯罪分子,奖励50元(无证件、无申报临时户口除外)。

三、在本辖区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重大贡献者,除向有关部门申报嘉奖、立功外,另奖100元。

四、协助治安办或有关部门破获案件一宗奖50元。

五、能遵守安全部学习和训练制度,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肯干等,经班或队评选,可奖50元。

第二部分违纪处罚

一、打人(追捕犯罪分子除外)、骂人,虐待捕获的犯罪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医疗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二、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80元,三次者开除出队。

三、酒、会客、看书、看报、抽烟、坐下、躺下、闲谈等,一次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四、有事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不上岗,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二天加倍处罚,旷工三天自动离队除名。

五、凡违反安全队'内务卫生暂行制度'条款或按月内务卫生评比最差者,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罚款30元。

六、安全员擅自留人在安全部宿舍留宿者,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60元;对在宿舍吵闹及超过睡觉时间未回宿舍者,一次罚款5元。

七、不熟悉责任地段情况者,罚款10元。

八、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者一次罚款10元。

以上奖罚各条均需南湖碧园管理处主任,安全部主管至少两人调查证实后,方可执行奖罚。

第3篇 管理处公共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管理处公共安全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2.1 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的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与督导和跟进处理。

2.2 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

2.3 保安人员负责安全防范,机电人员保证水、电供应及抢修。

2.4 其他人员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2.5 若遇突发事件(如火警),非当值人员应义务参与施救工作。

3、工作指引

3.1 施工的安全管理程序

3.1.1 园区所有公共作业均应设置'正在施工'警示标识。

3.1.2 因公共作业造成通行不便的,除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加护栏防护,当下挖深度达到30cm时应进行封闭防护。

3.1.3 高空作业要进行资质、安全措施审查,除设置警示标识外,应用围栏(高度80cm-100cm)防护并有专人守护,检查吊床绳是否牢固,防止工具或建筑物品落下伤人。

3.1.4 装修单位施工时禁止电源线的乱搭乱接,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机械的伤害。施工现场需配备的灭火器(50平方米以内:1瓶;50-100平方米:2瓶;100平方米以上配3瓶),明火作业需开有效动火证。

3.1.5 对有尖锐物体外露等综合性危险的公共作业,应做到封闭式防护,并有专人负责巡查。

3.1.6 园区内需要投放鼠药时,应放置在儿童不易发现的地方,并要设置'有毒鼠饵'的警示标识。

3.2 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3.2.1 在值勤过程中,遇有危害住户安全时,应立即给予制止。

3.2.2 当突发案件发生时,要保持镇静,保护住户和自身安全并求援。

3.2.3 当听到求援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封锁各出入口,听从指挥。监控中心值班员做好录象跟进工作。

3.2.4 若犯罪分子逃跑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处与公安机关,做好现场的保护。待公安人员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3.2.5 对犯罪分子所遗留下来的物品、工具应妥善保存,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3.2.6 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

3.3 火警处理程序

3.3.1 保安员接到火警后,要及时核实得到确认立即通知相应岗位,由班长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楼层人员。

3.3.2 当值人员加强防范,以防坏人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3.3.3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将客运电梯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并立即与有关部门领导取得联系,同时视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报火警。并检查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启动情况,按正确操作情况操作,保证操作无误。

3.3.4 现场若有业主被困,应本着'先救人,后财产'的原则抢救。

3.3.5 查明原因,做好安置和事故记录,并书面向上级领导汇报。

3.4 打架斗殴的处理程序。

3.4.1 保安员要制止双方住手、住口,拉开对方远距离。

3.4.2 制止原则:a. 制止持有器械一方。b. 有伤员则先送往医院救治。

3.4.3 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视情况拨打'110'处理。

3.5 酗酒闹事者或精神病人等处理原则:

3.5.1 保安人员应及时采取控制或监督措施。

3.5.2 及时弄清酗酒或精神病人的房号,并通知其家属,将闹事人员领回。

3.5.3 若遇到有危害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又不愿出示证件的行为,即上报管理处领导视情况拨打电话'110'报警处理。

3.6 急症病人的处理程序

3.6.1 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病人现场,并立即通知其家人与有关领导。

3.6.2 视情况速打急救电话'120'。

3.6.3 如遇心血管急症病人,在医务人员未到之前,不允许移动病人,并协助在场懂急救的人员进行急救。

3.7 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3.7.1 发现有触电现象时应立即关掉电源。

3.7.2 在电源未关的情况下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之人,以防连自己也触电。应用绝缘物将线头拨开。

3.7.3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电告医生抢救。

3.8 突发性水浸事故的处理程序。

3.8.1 当接到水浸通知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观察情况。

3.8.2 立即查找水的来源、水阀的位置,并关掉水阀疏通下水道。

3.8.3 观察附近的电制,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电伤人。

3.9 防台风的实施措施

3.9.1 接到台风信息时应检查紧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是否良好。

3.9.2 将防风通报及注意事项张贴于大堂。

3.9.3 检查天台的沟渠,、地漏是否畅通。

3.9.4 对阳台置有花盆及物体杂物而有危险性的加固或移至隐蔽处。

3.9.5 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

3.10 防止公众之间意外伤害措施

3.10.1 不准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和泼污水、扔脏物,不准在路边绿化大小便及乱扔果皮纸屑。

3.10.2 不准在门岗公共通道设置香炉、焚烧物品。

3.10.3 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做危险动作(如滑板车、溜冰等)、危险游戏(如投物品、玩子弹枪等)。

3.10.4 不准占有堵塞公共通道,或在小区内乱停车辆和在停车场内加过油及维修车辆。

3.10.5 不准饲养大型危险性宠物和在不允许的时间段携宠物乘坐电梯。

3.10.6 不准小孩在游泳池、坑道等有潜在危险处玩耍,避免事故发生。

3.10.7 不准挪用、损坏消防、供电、供水、通信等公用设备设施。

3.11 公共设施意外伤害措施

3.11.1 非暴力性接触易触电的部位必须设置'有电危险'警示标识,8岁以下小孩不准接触。

3.11.2 低矮(1.8米以下)易撞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碰头'的警示标识。

3.11.3 地面湿滑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3.11.4 幼儿园、小学、儿

童游乐场所等不得有低矮(1米以下)的尖锐物体外露。

3.11.5 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

3.11.6 各种设备应悬挂运行状态显示标识牌。

3.11.7 在相关位置设置方便客户的指示,如:出入口道路、楼座号、楼层号、电梯号、经营服务项目等标识。

3.11.8 禁止攀爬栏杆、围墙、外阳台、花坊等危险动作。

3.11.9 对各楼的窗外、阳台放置的花盆或超出栏杆的物体应及时通知住户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解释。

3.11.10 巡逻保安要巡视居住区内的高空抛物恶劣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3.11.11 检查大堂、地库顶部悬挂物是否松动、脱落,防止伤人伤车的事故发生。

3.12 对溺水人员的施救措施

3.12.1 提醒住户不要带小孩去泳池成人区戏水。

3.12.2 严禁无大人陪同的小孩私自戏水。

3.12.3 严禁客户在泳池非开放时间内玩耍。

3.12.4 对于溺水人员立即通知救生员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抢救。

4、相关记录

《工作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第4篇 物业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 目的

在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对工作程序做如下补充规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 职责

3.1 公司各管理处的机电维修人员负责操作。

3.2 机电主管负责检查、监督。

4.0 工作程序

4.1在地下室、潮湿场地或两层地库工作时,都要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二人在场一起工作。

4.2 停电检修时,应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3 清扫配电箱时,所使漆刷的金属部分须用胶布包裹。

4.4 需要电焊配合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办好动火证,事后认真检查。

4.5 上梯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6 打墙孔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拆线路时应包好线头。

4.7 开合开关时,尽量将配电门锁好。

4.8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0 支持性文件

5.1国家制定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5篇 小区管理处安全主管工作规程制度

小区管理处安全主管工作规程

1工作目标

规范保安主管工作程序,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

2工作职责

负责全队保安员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保安员岗位安排。

3工作指引

3.1执勤工作

3.1.1检查监督班长以及保安员上岗、换岗、调岗等工作,并对各岗位工作作具体安排、要求、指挥。

3.1.2指导保安班长和保安员的工作情况,查看保安班长《值班日志》。并抽查保安员的《值班日志》。

3.1.3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和事件,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3.1.4通迅器材、警械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如有损坏,负责联系维修,并调查损坏的原因。负责每年一次清点本队的装备和公物。

3.1.5督促检查小区外围景观,劝止业户在观景阳台晾衣服和摆放物品。

3.1.6协助物业部经理调查、了解、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保护现场和保护证人的工作。

3.1.7参与公司的工作会议,汇报和提出保安方面的问题。

3.1.8参与'文明小区'的管理,做好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3.1.9负责所属人员各项考核工作。

3.1.10负责填写保安部《工作日志》。

3.1.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日常管理工作

3.2.1根据保安部具体情况,组织并落实保安员的训练,负责保安员的考核工作,并每月向公司汇报总结、计划。

3.2.2队里训练:每周三下午3:30-4:30,具体内容见《在职保安员培训规程》。

3.2.3负责督查每班周训练情况及每周学习情况。

3.2.4了解、掌握全队人员的思想状况,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主持每周一次的队务会。

3.2.5做好宿舍的日常管理和公用生活设施的损坏报修工作。

3.2.6安排、做好宣传报道和板报制作等工作。

3.2.7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各班的内务卫生,并于队务会上进行讲评。

3.2.8积极主动组织文体活动,安排好全队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3.2.9做好所属人员的休假、请假的审批及上报手续(详见《保安员手册》)。

3.2.10负责公共安全督查工作。

3.2.11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监理工作。

4. 质量记录

《工作日志》

《保安工作月检表》

5. 参阅文件、资料

《在职保安员培训规程》

《保安员手册》

第6篇 某物业管理处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人员必须具有该专业知识和持有合格证书。

2、作业必须向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必须经消防部门批准。

3、管理处消防负责人接到动火申请时,须到现场勘察,确认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批准,并与施工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后才能施工。

4、动火作业接驳临时电源时,必须按照公司临时用电规定办理,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接驳处要有明显警示牌。

5、动火作业现场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易燃易爆物品。高空或高层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地面和下层易燃物品,并做好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6、动火期间,如作业人员暂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和检查火种完全熄灭,并安排有关人员监护。

7、动火现场要配备灭火器材,做好现场防范工作。

8、动火作业期间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9、动火作业完成后,施工人员必须清理现场,消除火种。

10、一切与动火作业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深圳市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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