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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1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第1篇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2 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切实做好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3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审、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1.4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毕后,由矿(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分管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矿长负责现场监督落实。

1.5 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相关科室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和措施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

1.6 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

1.7 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

1.8 施工区队长是作业规程、措施执行的第一责任者。

1.9 各矿(公司)要把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1.10 各矿(公司)每年度要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

2 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

2.1 作业规程编制

2.1.1 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2.1.2 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单产单进水平,降低成本。

2.1.3 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

2.1.4作业规程的编制由区队或科室主管技术员负责。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图例规范、按章节顺序编号,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

2.1.5 作业规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进行编制。需增加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且独立成一节。

2.1.6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包括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文件、资料;

(2)由地测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同一煤层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资料;

(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工作面通风设计、通风系统图、通风瓦斯管理措施、瓦斯监控系统图及瓦斯断电控制系统图;

(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相关资料;

(6)国家、省、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7)相关科室提供的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图。

2.1.7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工作面平面布置图;

(2)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八倍采高范围内);

(3)工作面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工作面支护剖面图、平面图(1:50);

(5)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

(6)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7)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8)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9)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0)炮采工作面的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1)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

(12)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图。

2.1.8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过审批的工程设计;

(2)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

(3)地质部门提供所掘巷道的地质说明书及平面、剖面图;

(4)通风科提供的局部通风机选型设计;机电科提供的局部通风机供电设计;

(5)邻近采区或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1.9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2)部分地层综合柱状图;

(3)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巷道支护断面图(1:50)、平面图(1:50);

(5)临时支护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

(7)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8)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9)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0)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11)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12)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3)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

(14)六大避险系统示意图。

2.1.10《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上级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标明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2.1.11 作业规程与制定的专项措施相关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简要说明。

2.1.12 采用对拉、顺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时,应视同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相关内容。

2.1.1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制定的专项措施中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

2.2 作业规程审批

2.2.1 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公司)总工程师负责;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由矿(公司)生产部(科)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阅签字,报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会审;

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开拓、机电等相关副矿长及副总师及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安监、运输、地测、煤质、生产区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规程编制者参加;作业规程会审后,要将会审意见填写在会审表中,参加会审人员本人签字并签署意见,最后由总工程师签批。

作业规程审批卡(附件三)原件由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保存,作业规程装订过程中附复印件;

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人员应及时进行修改;会审人员认为规程不合格时,必须重新编制,重新审批;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开工前15天审批完毕,开工前10天发放到相关单位。

2.2.2 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后,应征求区队负责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审批。

2.2.3 各矿井应明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牵头组织科室,并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分工,明确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

2.2.4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由于审批不严而导致事故的,将根据已划分的科室负责审批内容与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2.2.5 作业规程会审意见必须打印,严禁出现手写稿,并将会审意见附在作业规程正文前页。

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编制人对会审意见逐条进行落实,并提出落实意见,经分管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的其他矿领导代签,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返回工作岗位后3天内应补签。

2.2.6 为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质量,对参加审批人员资质进行明确规定,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外,其他单位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副科级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3 作业规程的管理

3.1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1 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见附表四)。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同时将复印件报生产科等相关科室备案。

作业规程由组织审批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考试成绩(副队长和班组长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合格的人员方准上岗作业。对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时缺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补贯彻(见附表五)、补考试,且单独注明,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从开始生产之日起,以后每月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并做好贯彻记录。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人员必须在下一班上岗前进行补贯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见附表六)

3.1.2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3.1.3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同时要贯彻《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条文,以及国家、省、集团公司与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3.1.4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考试试卷要规范,统一印制,评分标准明确,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阅卷,不得随意操作。考试试卷要保存完整,不得涂改。考试成绩要登记在作业规程措施贯彻记录表上,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确认。

3.1.5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并由本人签字:

(1)采、掘工作面停产超过一个月的;

(2)采、掘队到别的工作面过渡生产,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又重新回到本工作面作业的;

(3)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的;

(4)作业规程内容修改的;

(5)采、掘工作面更换施工单位的(同时要进行规程考试)。

3.1.6 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区队所有管理的人员都要参与学习本单位所有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1.7 规程措施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在贯彻后2日内报送相关科室;作业规程及措施执行过程中的补充贯彻记录复印件和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于每月5日报送相关科室。

3.2 作业规程执行

3.2.1 作业规程的落实执行由施工区队队长负责,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组织施工。

3.2.2 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作业规程和措施不符合现场客观条件、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向牵头科室反映,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

3.2.3 矿(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作业规程的现场监督落实,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职责,发现违反作业规程进行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3.2.4矿(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作业规程的组织实施,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部(科)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负技术责任,并应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指导意见。

3.3 作业规程月复审

3.3.1 作业规程月复审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补充,将复审意见附到规程后面或另行建档管理。

3.3.2 作业规程复审由牵头组织科室负责组织,生产、地测、安监、通风、机电、施工单位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3.3.3 作业规程复审要提出复审意见,并由参加复审人员本人签字。复审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审记录卡》(见附表七)上,并由参加复审人员及矿总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审意见进行贯彻,作业规程复审意见贯彻可以与月度作业规程贯彻一并进行。

3.3.4 作业规程复审记录一式两份,由牵头组织科室和施工区队各保留一份。

3.3.5 作业规程在复审时,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与原作业规程有矛盾的,或审查认为规程不合格的,该作业规程必须重新编写、审批、学习和贯彻。

3.4 作业规程补充修改

3.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及时对作业规程进行补充修改:

(1)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的;

(2)现场采用的生产工艺与作业规程不符的;

(3)采煤工作面支护参数以及进、回风巷加强支护及超前支护方式改变的;

(4)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需要改造的;

(5)采煤工作面变更停采线的;

(6)掘进工作面变更断面或支护参数的;

(7)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

(8)其他需要修改、补充内容的。

3.4.2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3)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4.3 作业规程印发后发现内容错误,需修改补充时,要另行编制后将原规程替换,也可在作业规程后附勘误表,不得在正文中直接涂改,同时要将勘误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3.5 其他规定

3.5.1 采掘工作面生产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总结和工作面生产指标、经济指标分析报告,送交矿牵头组织科室,连同作业规程、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文件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保存5年以上。

3.5.2 每月由矿牵头组织科室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签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

3.5.3 各矿井应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生产技术、安检、通风、机电运输等部门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应责令及时整改;如有规程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要的情况,应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规程,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4 作业规程检查考核评比

4.1 作业规程检查评分标准

4.1.1 根据作业规程编制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封面和目录5分,会审签字及会审意见10分,作业规程编制内容60分,贯彻记录及考试10分,复审意见5分、安全技术补充措施1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义煤公司采掘作业规程检查标准及评比办法(见附表八)。

4.2 作业规程检查考核评比

4.2.1 根据检查评分,将作业规程分为三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不含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4.2.2 各单位每年评比一次作业规程,对于考评为优秀的作业规程相关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于考评为不合格的作业规程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处罚。

4.2.3 公司对各单位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情况进行检查,凡未进行检查评比的,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5 安全技术措施

5.1 管理规定

5.1.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规定,明确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要求。

5.1.2 措施编写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及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5.1.3 防灭火、防突、防冲、防治水、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检修等大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在施工前15日编制完成,开工前10天会审完毕下发贯彻;其它措施(因突发构造或其它原因需临时编制完成的措施除外)要在开工前5日编制完成,开工前2日审查完毕下发贯彻,措施贯彻必须学习者本人签字。

5.1.4 矿临时安排的措施工程需要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5.1.5 措施文字要规范,叙述简明,通俗易懂,内容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1.6 措施要按照工程分类及年度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归档。措施审批完毕后,要将底稿保存备查。

5.1.7 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执行、复审及补充修改等参照本管理办法中作业规程管理办法执行。

5.2 编制内容

5.2.1 概况:简要叙述工程名称、地点、用途、性质、编写依据及编制措施的必要性。

5.2.2 工程施工条件:叙述与工程有关的地质状况,围石性质、水、火、瓦斯、设备等工程施工影响因素。

5.2.3 组织措施:说明施工期间的生产组织措施。

5.2.4 施工工艺:详细叙述施工工艺、工序安排、技术参数、工程质量要求、设备布置等具体要求,要有附图说明。

5.2.5 安全技术措施:详细说明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的技术措施。

6 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格式

6.1 封面

(1)大有能源(义煤集团)××矿(公司):黑体+小初号+居中;

(2)××作业规程:宋体+一号+加粗+居中;

(3)编号:宋体+三号+居中;

(4)批准执行日期:宋体+三号+居中;

(5)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封面见附表一,附表二。

6.2 审批卡

(1)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表格正文:宋体+四号+居中(年月日右对齐)。

6.3 目录

(1)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正文:宋体+四号(插入-引用-索引和目录-目录)。

6.4 正文

(1)章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节标题:宋体+三号+居中;

(3)正文: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

(4)页码格式:“-1-”“-2-”宋体+小四号+居中。

6.5 说明

6.5.1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按a4纸印制,纵向布置。页边距上、下、右25mm,左30mm,版面分栏数1,版式横排。页眉距顶边15mm(页眉内容为:大有能源××矿××综采工作面(掘进)作业规程)并带下划线,页角距底边10mm,页眉、页角高10mm。章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居中;节标题为三号宋体加居中;正文为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

6.5.2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号说明:

ymgc-cm-*k-2022-01

ymgc-“义煤规程”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

措施为“ymcs”;

cm-“采煤”规程或措施专业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掘进为“jj”;

*k-矿(公司)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例如:千秋为“qqk”;常村矿为“cck”;耿村矿为“gck”;新安矿为“*ak”;其他单位可参考编制;

2022-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年份;

01-年度本矿(公司)内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序号,累计编号,不得重复。

6.5.3 作业规程装订按封面、审批卡、目录、正文、附图、封底顺序装订;正文中需插图时,要编制页码。措施按封面、正文、附图、审批卡顺序装订。除封面、会审意见、目录及图纸外,必须有页码依次排序。

6.5.4 作业规程编制过程中,凡涉及人员签字的,必须由本人签字(签字后可复印),不得签章。

6.5.5 作业规程审批卡涉及会审单位,各矿(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编制进行适当调整。

6.5.6 作业规程必须采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和图例,具体标准参见《采矿设计手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

7 罚 则

7.1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处罚相关责任者1000-3000元。

(1)采、掘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或措施开工的;

(2)作业规程或措施未进行贯彻学习,擅自开工的;

(3)不按作业规程或措施要求施工的;

(4)上级检查,发现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的。

7.2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次处罚相关责任者200-500元。

(1)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不及时,影响生产的;

(2)作业规程或措施发放不及时或未及时上报,影响生产的;

(3)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内容出现明显错误的;

(4)作业规程或措施管理不当,出现明显失误的;

(5)作业规程考试出现替考、代签字、成绩或日期与实际不符、考试卷与成绩不符的;

(6)作业规程或措施未及时修改补充,影响生产的;

(7)生产队组未进行作业规程考试,安排上岗的。

8 附 则

8.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生产基建矿井。

8.2 本办法内容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规定和要求为准

8.3各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第2篇 电机烘干作业安全规程

1、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三紧扣严,必须将长发盘入工作帽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电机烘干箱工作原理,具备独立工作能力方可操作;

3、烘干箱禁止用作非作业项目,更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放入烘干箱内烘烤,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4、使用前应检查油丝绳是否损坏,配重铁块是否牢固;

5、电机放入烘干箱前,必须确认电源已关闭,戴好防止烫伤手套,方可将电机放入烘干箱内;

6、烘干箱投入使用时必须按要求将排风机同时投入运行,将内部气体排出,机器顶盖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以免影响机器的散热;

7、根据工艺要求设定烘干温度、烘干时间,并经常检查烘箱工作是否正常,防止因烘箱故障造成电机干燥未达到规范技术要求;

8、烘干箱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9、在工作电压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严禁投入使用;

10、烘干箱出现故障时立即切断电源,由专业人员检查维修;

11、经常保持烘干箱内清洁,定期清理烘干箱内杂物。保养维护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12、烘干箱外壳必须有效的接地,以保证使用安全;

第3篇 压缩氧自救器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压缩氧自救器在有毒害气体场所作业和遇险时使用。

2.对佩戴者应进行实践训练,使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佩戴动作。

3.压缩氧自救器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使用压缩氧自救器时,将其斜挎于肩上。应避免强烈冲击,严禁任意打开上壳或把自救器当坐垫。

5.将背带挂在脖子上,系好腰带,仪器放至身体正前面。

6.扳开扣鼻,打开自救器上壳,拉出氧气袋、口具、呼吸软管与鼻夹。

7.打开氧气瓶开关,开启到最大位置。

8.拔出口具塞,迅速置口具片于唇齿之间,咬住牙垫,紧闭嘴唇保持气密。

9.做一次深呼吸,使自动补给气自如。

10.戴好鼻夹、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11.戴好眼镜,均匀呼吸,退出灾区,严禁跑步。未脱离灾区严禁摘掉口具和鼻夹。

12.使用时应随时观察压力指示计,以便掌握氧气消耗情况,调节劳动量。

13.使用该自救器时,应保持沉着,均匀呼吸。当吸入气体的温度略有升高时,是正常情况,不必惊慌,在未到达安全地点前不得摘下自救器。

14.该自救器每次使用后,应对气囊、口具进行清洗消毒;对氧气瓶充气;更换吸收药剂。

15.组装后,必须全面进行性能检查,使其符合标准要求,保持良好状态。16.不准无故开启自救器。

17.自救器禁止代替工作型呼吸器使用。

18.由于氧气袋外露,应特别注意防止与锐器接触。

19.禁止在无技术保证的情况下,随意拆卸减压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20.氧气瓶内应充装医用氧气,氧气浓度不得低于98 %。

21.自救器存放环境应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温度应保持在摄氏零度以上。严禁自救器与油脂混放在一起。

22.保管人员要对交回的自救器进行验收

(1)自救器壳体有无损伤;

(2)氧气瓶压力应不低于20 兆帕。

23.长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药品(二氧化碳吸收剂)检查,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

第4篇 丝印移印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部门

喷涂车间、炉具车间

工种

丝(移)工

作业单元

丝印移印作业

安全作业程序

可能发生的伤害

安全预防措施

1、作业前必须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2、丝印、移印作业必须在有专门的通风设备,空气流通状态良好的集气罩或单独隔离区域内进行,以保证作业过程中散发的有毒气体及时抽走;

3、丝印、移印调墨作业动作不应过大,防止油墨飞溅进入眼睛;

4、用后的油墨或易燃溶剂必须立即扭紧桶盖,防止有毒气体挥发;

5、丝印移印作业完毕后,不能立即关闭排气扇,应使有毒气体基本抽走后才能关闭;

6、丝印、移印作业现场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容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工具接近现场操作;

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移印机电源。

1、存放在作业场所内内的油墨、有机溶剂倾倒坠落而泄漏导致易燃气体聚积在房内浓度过高引起员工急性中毒;或引起火灾;

2、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不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而导致职业中毒。

1、作业前应先开启排气扇,确保室内排风通畅正常后才能进行作业;

2、禁止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

3、未经申请批准,作业区及附件内禁止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必须先申请,批准后才能动火作业;

4、油墨、有机溶剂存放不应超量(存放一天的使用量);

5、作业人员应学习了解掌握所使用的油墨、有机溶剂等化学品的msds;

6、禁止在作业区内进食、喝水;

7、禁止酒后或带病上岗;

8、禁止无工作关系员工进行入作业区内。

第5篇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在作业地点设警戒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翻越”等,在通道处夜间设红灯标志。

2、脚手架,工作台等应用栅栏隔档。

3、操作平台必须按规定安装护栏。

4、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凡有开焊、变型、损坏的必须经过修整后方可使用。

5、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的载荷标准及脚手板的承受能力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不得超重;并且应有足够的稳固性和坚固性。

6、作业地点的开口处或端部边沿处,必须设安全防护栏、围墙或盖板等。

7、工作人员不许在防护栏、垂直升降平台等孔洞边缘靠坐休息。

8、高处作业人员不许穿高根鞋、拖鞋。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监护人员不得相互抛掷工具、材料。

10、高处作业人员工作完成后也不许向下抛工具、材料。

11、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末端应包扎橡皮防滑,并有人扶梯,不许单人登梯作业。

12、登高作业(2米以上)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1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年老体衰、酗酒、精神失常等人不准参加登高作业。

14、在6级以上大风和遇有暴雨雷电时,应立即停止露天吊装和登高作业。

16、高处作业时,必须特别注意空中电线,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6篇 高炉责任师、工程师、作业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日常工作注意事项

①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②出铁出渣时,严禁在下渣沟头、火渣口、粒化塔附近逗留,防止下渣过铁放炮伤人,严禁跨越渣沟,铁沟,防止烫伤,烧伤,严禁站在铁口正面;堵铁口时严禁站在铁口两侧,严禁在风口区域停留逗留,观察风口时必须戴防护面罩。

③上炉顶检查前应取得工长或炉长同意,必须两人(含两人)以上进行,并携带co报警仪,防止滑跌和煤气中毒;风力6级以上或雷雨天气严禁上上炉顶检查。

④因故不能及时出铁出渣或连续两炉出不净时,应果断减风或采取其他安全有效措施,严禁放上渣。铁水液面要底于罐口至少300毫米;出铁期间不得到炉底查看罐号,防止铁水飞溅伤人。

⑤炉顶温度超过350ºc必须采取措施,喷雾或均匀雨滴状喷水。防止因打水不当引起炉墙塌落或料柱爆震,此时人员不得在风口附近逗留;打水降料面时不得开上、下密封阀,阀内不得有积水。

⑥雷雨天气,或电压较低,风机异常时要防止突然停电,停风,停水,要及时做好出铁准备,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⑦高炉连续休风2小时以上要进行炉顶点火并保持长明火,点火时应佩戴面罩并在人孔处安装防护设施;并对所有检修的除尘器、煤气管道通蒸汽或氮气进行吹扫合格后方可作业。开炉、停炉、休风要按照有关规程执行; 休风后应5min再开倒流,风口前无人停留。

⑧正常生产时休风或坐料,应在出完渣铁后进行,非工作人员严禁在风口附近逗留。如遇悬料应在处理完之后再休风。trt顶压突然降低或可能降低时,为防止炉内气流出管道,应果断减风或休风处理。

⑨铁口深度低于1.0m时,应采取减风减压措施维护铁口,兑4个小灌时要和炉前、调度、水冲渣联系好。取渣铁样、观察罐位、看风口必须佩带防护面罩并把勺子预热烤干,防止放炮,副工长送渣样或在炉前作业时,注意行走安全。

⑩发生大量煤气泄漏、烧穿、爆炸事故应立即停氧、停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做好人员的疏散、警戒、救援等工作。

(2)高炉突然停风应急措施:

鼓风机突然停风,若无恶性灌渣,且冷风压力立即回升,可继续送风;否则要果断休风,以免煤气倒灌鼓风机引起爆炸。休风时通知调度区域岗位,按下列程序执行:

①关混风调节阀,通知热风炉关冷风大闸;

②关闭快速切断阀,停止富氧;

③通知煤粉喷吹岗位停止喷煤;

④通知热风炉、布袋除尘岗位高炉休风;

⑤开炉顶蒸汽或氮气,禁止上料;

⑥开炉顶放散阀、关重力除尘器切断阀,全开放风阀,高压改常压;

⑦炉前立即组织出铁、放渣。若风管灌渣,打开大盖使渣子外流(此项工作注意安全,准备工作做好,防止烧伤);

⑧休风后,组织人员更换灌渣风管、弯头等。

(3)高炉突然停水应急措施:

①当冷却水压降低时,高炉立即减风,风口水压高于热风压力50kpa,同时组织炉前出铁,当水压低于100kpa时,高炉立即休风。

②检查风口、渣口烧损情况,组织更换。

③当停水后,水压恢复时,注意事项:

④风口区各进水阀关小,逐个检查通水,避免急冷产生大量蒸汽引起爆炸;

⑤水压恢复正常,各冷却设备经过检查和处理后,各进水阀门恢复正常即可准备送风。

(4)高炉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①若停电导致鼓风机停风,按突然停风程序执行。

②若停电导致突然停水,按突然停水程序执行。

③若上料系统停电,按停电时间长短,高炉采取慢风操作或休风,但炉顶温度不能超过400℃。

(5)休风程序

①休风前与生产调度、炉长、主任、厂长等取得联系;

②提前打开外网蝶阀,铁口来风后停氧停煤,根据铁口喷吹情况通知鼓风机房减风,根据风压,逐步降低炉顶压力,待顶压降至80kpa,转换成调压阀组。

③炉顶、煤气系统通氮气或蒸汽;

④风压减至50kpa时,维持低压状态10min钟以上,顶压改为常压状态下打开炉顶放散阀,通知布袋除尘切煤气;

⑤然后通过放风阀进行放风,全面观察风口,确认风口没有灌渣可能后,分三次最后全开放风阀;

⑥通知热风操作工热风炉休风;

⑦若需倒流时,先均匀打开三分之一的视孔小盖,然后通知热风内勤打开倒流阀;

⑧如需炉顶点火通知炉顶维护进行点火操作,炉顶火未点燃前炉前不得拆装进风件;

⑨上述程序完毕,将休风时间通知有关单位。

(6)复风操作

①工长确认炉顶、卷扬、热风、布袋除尘、风机等岗位具备送风条件后向炉长、主任发出送风信号;

②关闭全部风口视孔小盖,关倒流阀;

③先通知喷煤送喷吹风 ,通知热风送风,热风炉操作完毕后,工长逐渐关放风阀;

④检查进风件,确认不跑风;

⑤加风至全风风压的1/3;

⑥引煤气:料线4米以内,顶温100-250℃,联系布袋除尘工引煤气,征得同意后关炉顶放散阀,停炉顶蒸汽(或氮气);

⑦根据炉况逐步恢复风量、风温、喷煤及富氧;

⑧向调度汇报送风时间。

第7篇 司磅岗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正常工作要求

2.1衡器的台面及传感器要定期检查,防止紧固件松动,保证衡器工作灵敏。

2.2台面的密封处保证完好,减少粉尘侵入。

2.3严禁非衡器维护人员对现场接线箱、传感器等部件进行检查和调整。

2.4严禁在电脑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设备,防止携带病毒。

2.8夜间不工作时,电脑要处于“关机”状态,保证电脑的使用寿命。

2.6交接班时要交接电脑及工作设备的运行情况,特别要关注电脑轴流风机的运行情况,要确保正常运转。

2.7上下磅的车辆严禁倒行。

2.8严禁过衡车辆在衡器上进行急刹车等违规操作,保证衡器的安全稳定。

3对操作及检修人员的要求

3.1进入厂区要劳保着装齐全,扣紧衣袖,禁止将衣服敞开,发辫应扎紧。

3.2 通过火车铁轨、汽车道及各道口时,在确认没有火车及大型货车通过时方可通过。

3.3 严禁穿高跟鞋在火车轨道上行走。

3.4 使用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与之相匹配的电源;保险丝更换必须与原设备相配的保险丝,不得随意更改保险丝容量。

3.5轨道衡处理故障,检查、更换零部件,必须与相关方取得联系,保证火车不经过的情况下进行。

3.6 汽车衡处理故障,检查、更换零部件,必须在台面的进、出口处设置禁止通行的警示,方可进行。

4、防火防爆

4.1配备的电器设备应严格遵守化工企业安全用电规程,做到用电设备运行时有人在岗,无人职守时所有用电设备全部断电,防止火灾的发生。

4.2 使用电热淋浴器时,除应配备短路保护器等安全设备外,严禁一人在岗时单独使用,也不准所有在岗人员同时使用,应确保电热淋浴器使用时有人监护,防止触电、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4.3对于过衡称量的危险化学品严格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办法》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的防救知识和措施。

4.4对于过衡称量的易燃物品严格按国家、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熟悉易燃物品的防救知识和措施。

4.5对工作间要配备相应防火器材及防毒面具,每位员工应懂得防火、防爆、防毒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及消防、防护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人身急救的方法。

4.6一般场所的防火防爆应遵守《化工区域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

4.7特殊场所(硝铵区域、气化炉厂房内作业)

4.8.1不能穿戴起静电的服装,防静电放电。

4.8.2进入硝铵厂、气化炉厂房内手机要处于“关机”状态。

4.8.3测量仪器、仪表使用的电源要进行防爆隔离,防止产生电火花。

4.8.4每位职工应懂得防火、防爆、防毒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及消防、防护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人身急救的方法。

第8篇 涂装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涂装作业的“三废”及危害

汽车涂料生产及涂装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化学品大都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挥发性有机溶剂、树脂、颜料,这些物质多具有易燃、易爆及毒性,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经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所以在涂料生产和涂装作业中始终存在着火灾、爆炸的隐患。

汽车涂装作业是一项既复杂又对环境、温度等各项指标有严格要求的工作。为保证质量,涂装作业对空气的清洁度、温度、湿度、通风和照明等均有一定的要求。但涂装中的预处理、涂覆、烘干等过程又不同程度地产生废气、废水和废渣,通常将这三种废弃物称为“三废”。特别是涂料中的有机溶剂(或粉末涂料微粒)多属于易燃、易爆品,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性,若不加治理,不仅会影响操作者的健康和生产安全,而且将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涂料生产和涂装作业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环保治理。

汽车涂装过程排放的水污染物如树脂、表面活性剂、磷酸盐等可造成严重污染。汽车涂装废水成分复杂,排放无规律,故水质变化大。国内汽车涂装废水处理经验证明,采用物化-生化法处理工艺,可使排水中的codcr≤100mg/l,(p)≤0.5mg/l,工程设计中应注意水质均衡、高浓度废水预处理、保证足够的生化时间。汽车涂装废水污染物种类较多,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工程、工艺设计时需对源头水进行分流,并对高浓度废液进行分质预处理,以提高后续处理工艺的稳定性,进而确保废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挥发性溶剂的浓度超过一定限度或长期接触一些有毒的颜料和化合物都会使工作及操作人员发生中毒,甚至造成死亡。国际上对溶剂、颜料、树脂的使用规定,也是一年严于一年,美国从“66法规”发展到“1113法规”,美国环保局(epa)还一次又一次地加大有害化学品的清单,向人们发出警告。epa十分关注一些特殊行业,他们在着力研究一些有机颜料在制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的组成,研究这些化学品的毒性情况,并已把一些颜料的中间体列入有害的2800种化学品清单之中。

涂料中的溶剂往涂料生产和作业中始终存在着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可能性,不少溶剂对人的健康还有着直接的危害。如苯可引起苯中毒,专家们把苯称为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杀手,世界卫生组织还把苯确定为致癌物质。甲苯、二甲苯在工厂中一般认为是危害不大的易燃物,事实证明当人们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二甲苯就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痹的症状,轻者会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重者会出现昏迷甚至呼吸衰竭而死亡。

溶剂性涂料中含有50%或50%以上的有机溶剂,所以从安全生产和人体健康的角度上来看,都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涂料的发展方向上,为了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保护人体健康及提高产品的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都要求减少溶剂的使用,以水代剂的研发路线,也正是由此而生。

添加剂如含铅的催化剂,胺类、酸酐类的固化剂(如乙二胺)等,不但易挥发,有易燃易爆的危险,而且还具有毒性,对人体有这样或那样的危害,有些还具有难闻的刺激性气味。在海洋防污涂料中所采用的防污剂多是有机锡的化合物,因其有较大的毒性和会对海洋造成污染而被禁用。因此,研究了解涂料生产和涂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做好安全生产,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大事,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二、涂装作业劳动保护的措施

涂装车间的生产和生活用水要充足,且水质要好。对于毒性大和有害物质含量高的涂料严禁用喷涂法涂装。打磨抛光机的转盘等转动部位应有保护罩。涂装人员在操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如专用工作服、面具、口罩、眼镜和鞋帽等,尽量减少身体的裸露部分。工作服应采用抗静电材料,以防止静电的聚集所造成的静电火花,引起爆炸、火灾。清洗喷枪和刷子等涂装工具,应在带盖溶剂桶内进行,用完时可自动密闭。操作酸和苛性钠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橡胶手套、橡胶套袖、围裙和眼镜等)。有良好通风的喷漆设备工作时,也应带防毒面罩。不论在何地工作,都应戴好防护眼镜。为防止油漆沾污皮肤、手指,有毒物质由毛孔进入体内,造成慢性中毒,在工作前应涂防护油膏或凡士林。

涂装车间的作业人员都应养成饮食、吸烟、上厕所前后洗手的习惯,作业完毕淋浴,要定期给从事涂装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在材料检查时(如开罐或搅拌),应戴保护目镜。隐形眼镜不能保护眼睛。溅出的漆料一旦进入眼睛,应立刻送医诊治。涂装现场工作区域禁止吃、喝及吸烟,以避免食物中毒的危险。在贮存和处理涂料及溶剂的区域和工作间,不得带入食品或进食。

有多种化学品能刺激皮肤,或接触可能导致皮炎。此外,有些溶剂可经由皮肤吸人体内。应禁止使用溶剂或稀释剂洗手。漆类溅滴在皮肤上时应迅速擦尽,必要时用适当的清洁物质帮助去除,再用肥皂和清水洗涤。

三、汽车清洗、养护作业安全操作

汽车表面清洗、养护中所使用的清洗剂多数都带有一定的毒性和腐蚀性,作业现场有水、电、汽等,都有一定的危险性。为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则:

(1)作业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的态度认真作业。作业中要树立安全第一、客户至上、精心服务的观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2)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了解水、电、汽开关的位置及救护器材的位置,以备应急之用。

(3)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安全技术、清洗剂的使用方法和急救方法。

(4)注意用电安全。地线必须接地,防止漏电,使用电器时要严防触电,不要用湿手和湿物接触开关。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把电源切断。

(5)现场作业人员直接接触酸、碱液时,应穿工作服、胶靴、防腐手套,必要时应戴防毒口罩。

(6)清洗、养护作业现场必须整洁有序,严禁烟火。

(7)清洗、养护作业现场应有消防设备、管路,要有充足的水源和电源,确保作业安全需要。

(8)清洗、养护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转;使用后应用清水冲净,按要求养护,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井妥善保管。

(9)作业中排放的清洗废液应符合排放要求,不许随地乱排放。

(10)作业安全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不断总结安全作业的经验,确保安全作业。

四、修补涂装作业安全操作

修补涂装作业条件较差,操作者大多在充满溶剂气体的环境中作业,不安全因素较多,操作者应熟知本工种作业特点和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合理操作方法,保证安全作业。

(1)作业环境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若在室内作业(特别是喷涂时),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2)操作前根据作业要求,穿好工作服和鞋,戴好工作帽、口罩、手套、鞋罩和防毒面具。

(3)操作人员应熟悉所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打磨作业中应注意物面有无凸出毛刺,以防划伤手指。

(5)在用钢丝刷、锉刀、气动和电动工具作金属表面处理时,需配戴防护镜,以免眼晴沾污和受伤;如遇粉尘较多,应戴防护口罩,以防呼吸道感染。

(6)酸碱溶液要严格保管,小心使用。搬运酸、碱溶液应使用专门工具,严禁肩扛、手抱。用氢氧化钠清除旧漆膜时,必须佩戴乳胶手套和防护眼镜,穿戴涂胶(或塑料)围裙和鞋罩。

(7)登高作业时,凳子要牢固,放置要平稳、不得晃动,热天严禁穿拖鞋操作和登高。

(8)作业场地的易燃品、棉纱等应随时清除,并严禁烟火。涂料库房要隔绝火源,并有消防用品,要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9)作业完毕后将设备、工具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剩余涂料及溶剂要妥善保管以防溶剂挥发。

(10)工作结束时应打扫场地,用过的残漆、废纸、线头、废砂纸等要随时清理,放置在垃圾箱内。

五、电动、气动工具安全操作

(1)操作人员应熟悉所使用的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安装牢固,各紧固件连接是否牢靠,电缆及插头有无损坏、开关是否灵活并观察内部有无杂物。

(2)使用前应检查所用电压是否符合规定,电源电压应尽量使用220v,如电源电压为380v时,应检查接地是否良好,并注意地线标记。

(3)使用电动工具操作时,应检查是否接地,电线要有胶管保护。

(4)经检查后可接通电源空运转,检查声音是否正常。

(5)使用中如发现有大火花、异响、过热、冒烟或转数不足等现象,应修复后再继续使用。

(6)各电气元件应保持清洁,接触良好,轴承及变速箱内的润滑油每半年更换一次。

(7)工具不用时应存放在干燥处,以防受潮与锈蚀。

第9篇 物业工程部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工程部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作业搭的架子或高梯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各部位是否安装牢固,是否有损坏,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有安全措施,严格按高空作业有关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3.凡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合格,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4.在露天高空作业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及霜冻、雨雪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必须进行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有专人进行监护,方可进行。

5.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6.高空作业周围应设围栏,挂警示牌,严禁其他人员逗留或通行,并设专人看管好施工现场。

7.在高空架子上工作时,要根据架子的承重量,禁止超重上人或放物品。摆放物品不要影响作业,防止掉下摔坏或伤人。

8.在移动式高架上作业移位时,高架上不准有人,架子上的物品及工具要有防掉下措施。

第10篇 押运员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1、携带好押运员证和安全卡,监督和协助驾驶员做好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驾驶员、车辆证件、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2、了解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货物的装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运要求。

3、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会车等行为发生,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4、运输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做到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装卸过程中,防止和制止设备因不规范装卸和意外情况而造成货物(箱、瓶、罐)的外观损伤、设备损伤和零件损伤等。

6、监督驾驶员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和停车。

7、发生事故,应密切配合驾驶员做好事故报告、车货保管、生命和财物救援等工作。

第11篇 液化石油气站验瓶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进瓶时,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接收。

第二条 钢瓶要轻拿轻放,不准扔、撞、砸、摔。

第三条 卸角阀时,不准用锤子敲击,冲洗钢瓶时嘴朝下,放稳,冲洗15分钟以上无味后测重。

第四条 使用手提打磨机时要戴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五条 合拉电刀闸,不准用湿手、湿物和金属物,以免触电伤人。

第六条 水压和气密试验时,要严格注意变形,防止发生事故。若发现变形,立即卸压停机,人员撤离,以免爆裂伤人。

第七条 用气泵喷漆时要注意,表读数不准超过规定值,并注意维护、保养气泵,用后要擦拭干净。

第八条 各工序要注意周围整洁,班前后要检查各工具是否齐全、有无损坏。

第九条 经常擦洗所有设备、工具,保持现场整洁。

第12篇 高处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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