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1、装卸管理人员应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2、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
3、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带防火罩,按作业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并将车辆摆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
4、车辆停靠装卸区时,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作业前,应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及货物包装的完整状况。货物与运单不符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6、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泄漏,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
7、装载危险货物应符合规定的认定标准,不得超载装运货物。
8、装卸过程中,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9、装卸作业场所要远离热源,严禁受热,通风良好;场所内电气设备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10、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场所必须彻底清扫干净,装过剧毒品的车辆和受到危险污染的车辆、工具必须洗刷和除污。货物的撒漏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污染物必须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2篇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分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 , 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 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 , 重不压轻 , 大不压小 , 堆放平稳 ,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抬杠、撬棍、 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 , 要有专人指挥 , 并保持一定间隔 , 一律顺肩 , 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 , 高度要适当 , 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 , 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 , 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 如遇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 ,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 , 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 , 车辆行驶时 , 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 , 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 , 按吊线标志吊挂 , 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 , 要有专人指挥 , 路面要坚实平整 , 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 , 保持直线行进 , 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 , 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 , 货物前后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卸时 , 应根据吊位变化 , 注意站立位置 , 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1.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 , 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 1.5m 以内 , 不得堆放装卸物件 , 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2.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 , 应设中间指挥 , 正确传递信号 , 或采用步话机。
13. 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 要轻搬轻放 , 搬运场地不准吸烟 , 车厢内不准坐人。
14. 危险化学品、剧毒品装卸必须注意防毒及交接数量。
15. 机械装卸注意配合操作 ,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第3篇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装卸管理人员应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2 、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
3 、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带防火罩,按作业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并将车辆摆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
4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 、作业前,应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及货物包装的完整状况。货物与运单不符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6 、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谨慎操作。
7 、装卸危险货物应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认定标准,不得超载装运。
8 、装卸过程中,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纺织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9 、装卸作业场所要远离热源,严禁受热,通风良好;场所内电气设备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10 、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场所必须彻底清扫干净,装过刷毒品的车辆和受到危险污染的车辆、工具必须洗刷和除污。货物的撒漏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污染物必须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11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4篇 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易燃液体槽车卸入灌操作规程:
1、槽车对位后,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2、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3、每班操作工要三人以上,其中甲级工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有一名兼岗安全员。
4、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5、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6、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7、检查火车槽车罐口铅封是否良好,如被破坏,要报告安全领导同意后才能卸车。
8、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9、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10、接好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11、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12、槽车卸完四分之三时,应将管头移放到罐底中间的凹坑处,并用扫槽扫刮液体向凹坑汇集,关小开关,慢慢吸入,彻底卸干后停机停泵。
13、停机后,先卸电缆、管阀,后拆接地线,盖好拧紧罐盖,机、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整齐放回原处。将火车槽车底部“空、重”阀拨到“空”阀处。
14、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气温35℃以上、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15、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16、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17、卸入贮存罐:打开放空阀、检查呼吸阀是否通风良好,接地是否良好,贮池净空容积能否装得下,槽车货物与贮罐留存物资是否相同。从泵开始沿着管道检查一遍,打开管线有关阀门,关闭邻线无关阀门,确认阀门准确后,才能开机。
18、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19、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20、卸完后,先关闭沿线各个阀门,后拆掉接地线,关闭顶部放空阀
二、易燃液体从槽车卸入油桶操作规程:
1至15条操作规程与上述相同。
16、提前将所有空桶有序排放,五排桶为一组单元,中间通道可换漏桶,可走老虎车,边沿通道可通汽车、相邻物资距离一米以上。
17、提前检查桶内有无杂物、脏水、破漏、物化性能相冲突的空桶,空桶洗净后必须桶底朝天,排净残水。
18、吸管伸入槽车罐底后,用石棉被盖住罐口。
19、灌桶时,禁止使用非防暴扳手等工具,操作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20、每灌好一桶,必须当即拧紧桶盖,每个桶盖必须有胶圈。
21、灌桶时发现渗漏及漏桶要当即更换。
22、灌桶的桶液面至桶面距离必须留出15─20公分。
23、严禁直接在汽车车箱内分装灌桶,灌桶和装车不得同时进行。
24、灌桶完毕,逐桶全部检查是否有漏,漏桶立即更换。
25、已灌好的桶原地静置8小时确无漏桶才能过磅转运入库、棚。
26、液体桶装物资如临时露天堆放,桶盖处必须向上垫高成30度斜放,以防雨水从桶盖处渗入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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