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规程7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规程(七)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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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模板及材料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的边缘及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0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第2篇 交叉作业安全规程
1交叉作业定义:作业内容和对象不同的2方或2方以上作业人员同时在相互影响的区域进行作业的状况。
2尽量避免交叉作业,若无法避免,双方应协同作业,一方作业产生的危害不得威胁到另一方,否则先停止交叉作业。
3严禁3方或3方以上作业人员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4进入他人工作区域,须先告知本方作业内容的性质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5交叉作业时,确保相互之间视线畅通,不存在视觉盲点,否则先停止交叉作业。
6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
7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安全防护层。
8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3篇 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立体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对危险作业范围予以明确,并做出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作业的范围、作业程序、人员配合的问题、危险点的情况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2 当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出现模板拆除、脚手架拆除等作业时,还应该对危险作业范围进行围圈,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3 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发生。
4 作业过程中,各层间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不能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操作,下层的作业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
5 当下层作业位置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内时,则应在上下作业层之间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应采用木脚手板或其它坚固材料搭设,必须保证上层作业面坠落的物体不能击穿此隔离层,隔离层的搭设、支护应牢靠,在外力突然作用时不至于垮塌,且其高度不影响下层作业的高度范围。
6 各交叉作业层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紧帽绳,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7 各层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各层的指挥号令不能相互影响,造成混淆,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对意外情况应能及时作出判断和反应。
8 上层作业时,不能随意向下方丢弃杂物、构件,应在集中的地方堆放杂物,并及时清运处理,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物料袋,以便零散物件随身带走。
9 上层有起重作业时,起吊物件必须绑扎固定,必要时以绳索予以固定牵引,防止随风摇摆,碰撞其它固定构件,严格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起重物件严禁越过下层作业人员头顶。
10 遇到6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浓雾、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严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
第4篇 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安全规程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但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临边应设防护栏杆并满挂密目网。若采用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结
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而且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采用悬挑式操作钢平台时,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于施工组织设计。
悬挑式钢平如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同时应设置四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用的钓钩直接钩挂吊环。
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吊环应使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在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它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并且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操作平台上应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在建工程入口和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第5篇 临停检修和交叉作业安全规程
1、 临时停机检修和交叉作业首先由维修人员通知电气人员切断高压电源。
2、 停送电支持一只笔制度,谁停电,谁送电,并办理停电通知单。电工凭停电通知单切断相应设备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同时做好记录。恢复送电由申请停电人员亲自填写送电通知单,交电工执行。
3、 生产调度应及时将检修设备通知电气管理人员和操作员,双方要同时做好记录。
4、 电气管理人员或区域巡检工接通知后,要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并把检修现场的所有有关设备转换开关到“off”位置,并挂上“禁止合闸”牌。
5、 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必须与区域巡检工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双方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作业期间双方须经常保持联系,重要设备要有书面记录。
6、 交叉作业、高温作业、仓内、窑、炉内等危险作业必须探明内部情况,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作业。
7、 因生产或检修需要,中控或现场急需启动正在检修设备旁的有关设备时,必须取得维修职员同意,离开后方可开机。
8、 维修职员检修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当班分管区域的巡检工,双方确认无异常情况,试机正常后方可离开,维修职员不准擅自启动所属检修设备及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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