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天车安全作业规程
1.天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上车前要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要求“三紧”(袖口、领口、下摆),鞋带应系紧,鞋带外露部分不宜过长。
3.天车工上下天车爬梯以及上天车梁上点检天车时至少用一只手抓紧安全护栏,防止高处坠落。
4.班前必须断电检查各制动器,吊钩,联接螺栓,制动闸瓦,手控按钮、电动机和减速器、电器接线、集电器、限位器、钢丝绳、开口销、蟹形料夹等齐全、可靠、完好并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待试吊正常后方可作业;如有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处理。
5.交接班记录本不允许放在司机室中,统一放于走台上与司机室对角处。在走台上按要求填写记录,填好后放于原处。严禁弄虚作假,填写不真实记录。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天车正常工作时,禁止人员在天车上和大车轨道及两侧逗留,对现场作业区域受影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提醒或警告,劝其离开或注意躲避。
7.严禁跨越轨道或从另一台天车上直接跨入天车。
8.司机湿手不能操作控制,地面不允许有水(包括不准用水拖司机室内地板,茶杯、空调接水桶必须定置放好),司机室地板上要铺好绝缘材料,以防触电;作业时应将口袋中的物品存放在更衣室内,私人贵重物品尽可能不要带入作业场所,司机室中不允许堆放杂物(棉纱、衣服、鞋子等易燃物品)。
9.机在运行时,司机不得干与本职业无关的事如:看报纸,吃东西、闲聊等,要求集中精力操作。
11. 通电之前,查明天车走台上确无闲人,没有遗留工具,电器设备都置于正常位置,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各通路的门关好,再合上电源开关,并起动天车。
10.挂吊人员将吊物卸下后,必须将吊索具按规定的方法回挂到吊钩上;在驾驶天车运行过程中,天车工如果发现吊索具垂落,应返回将吊索具重新可靠折挂,严禁长拖防止吊索具挂住台架、设备、车辆、或夹在管缝里,造成设备、成品损坏或人员伤害,无法固定时,严禁随车运行。
12.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13.起吊时必须使吊钩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禁止斜拉、斜吊。起吊使用慢速挡启动,必须保证吊绳始终处于垂直状态,严防重物空中摇摆,起吊平稳后换快速挡。
14.在作业中司机要做到“准、快、稳、安全和合理”。
15. 杜绝超过天车、载具、吊具、吊绳额定负荷的装卸行为,作业计划书中有特殊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守,司机有权拒绝起吊超重的或认为有危险的物件。
16.起吊物品时要正确选用吊具,确认所选的吊具适用并能承载被吊物品,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环或其他规定的承载处,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
17.对于大吨位物件,可用起升第二档试吊;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负荷达到最大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18. 必须遵从挂钩或专职人员的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域(指挥人员站在被吊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被吊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或指挥人员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吊物时,不准开车;对指挥信号不明的,应鸣铃确认。
19.天车工有权不执行错误的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但听到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20.天车工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发出信号:
(1)起升或下降物件时或开动大车或小车时;
(2)吊具接近地面人员时;
(3)接近同跨的其他天车时;
(4)从视线不清楚场所通过时;
(5)在吊运通道上有人停留作业时,应连续鸣铃示警。
21.操作控制器按钮、旋钮、手柄时,要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再逐级增减速度;起动控制手柄时要匀调,使机构逐渐加速以确保各机构平稳无冲击,禁止突然起吊。
22. 严禁大车或小车,卷扬两个及两个以上同时动作;不准在吊运物件的过程中调整主副卷筒的制动装置。
23.天车搬运物品时,要使受吊物在天车行线内行走,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离地过高;严禁将吊载物从人头上通过,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打铃警告。
24.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撞车;天车大车或小车应缓慢地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
25.行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为防止发生事故而需紧急停车时例外。
26.禁止同时按下两个相反方向的按钮,其它可以同时操纵。有两个吊钩的天车,需单独使用,不准同时起吊两个物体。
27.一般情况不允许用两台天车吊同一重物,两台天车吊同一重物时,须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起吊时必须有专人只会,确保两车步调一致。
28. 天车不工作时,不允许将重物悬挂在空中,以防止零部件产生永久变形;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29.天车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误动作和操作失灵等情况,要及时切断电源,迅速上报相关负责人,尽快排除故障和隐患。
30.行车失去控制时,重物自动下滑,应将重物降至空旷地面,运行中,禁止断电操作,相反,若起重机失控,自动行走升降,应立即断开应急开关切断电源。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主开关,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重新工作前检查是否正常。
31.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2.露天天车遇风暴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牢固。
33.电动葫芦挂吊物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控制开关和电源线绝缘良好,开关应挂在承力绳上;吊运过程中,操作者要手持开关随车行动,手不得握绳索和吊物,并保证运行道路畅通,起吊高度要适当以防撞顶。电动葫芦使用完毕后,应停在指定的安全地方。
34.龙门吊行驶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时,两边必须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35.禁止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36.维修人员在上面工作时,不允许送电,更不允许启动行车;特殊原因需要动车,必须与维修人员充分沟通,并得到允许后方可动车,启动前务必先鸣笛三声。
37.检修天车时,天车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配合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的位置,切断天车电源。检修天车或借助天车进行其他作业时,天车工应遵从检修人员指挥,调试运行时,禁止任何人在小车或大车轨道附近停留。
38.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39.工作结束后,并将吊钩升至一定高度,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将操作手柄置“0”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对驾驶室的窗户,地面,操作台等进行卫生打扫,工具摆放整齐,消防器材摆放到位。
40.收车后保养检修车辆时采取防护措施。清洁全车,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
附录
1、准、快、稳、安全和合理:
(1) 稳,是指行车在起动、制动时无冲击现象,吊钩或物件不产生摆动;
(2) 准,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能将吊钩或物件准确地停放在指定位置;
(3) 快,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能熟练地实现各种操作,协调各机构的动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吊运任务;
(4)安全,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人身或设备事故。要求按章操作,认真交接班检查,精心保养行车,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5)合理,是指合理使用和合理操作行车;
2、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违章指挥不吊;
3、五不出车:
① 制动器不灵不出车;
② 转向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③ 喇叭不响不出车;
④ 灯光(包括大小灯,转向灯)不亮不出车;
⑤ 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灵不出车;
4、十慢
① 起步慢;
② 转弯满;
③ 下坡慢;
④ 会车慢;
⑤ 倒车慢;
⑥ 拖车慢;
⑦ 人多交叉路口慢;
⑧ 视线不良慢;
⑨ 雨雪天路滑慢;
⑩ 出入车间库房慢;
5、十不开车
① 车门不关好不开车;
② 安全设备不良不开车;
③ 人未坐稳不开车;
④ 物品未装好不开车;
⑤ 脚踏板和驾驶室外站人不开车;
⑥ 台架站人不开车;
⑦ 环境危险不开车;
⑧ 翻斗(车厢)未落好不开车;
⑨ 接班员未检查不开车;
⑩ 违章装载不开车;
第2篇 桥式起重机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发操作证者,方可上岗进行独立操作。
2 操作前,应检查行车、吊具(吊钩、吊环、钢丝绳、链条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操作系统、信号、限位开关、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工作。
3 吊钩工件时要挂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严禁有行人,
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用人作配重。开车前,必须仔细观察上、下、左、右及楼梯周围有无行人和其他障碍物,并先响铃,无异常才能行车。
4 在吊运工件时精力要集中,听从地面专人按规定的手势的讯号指挥;操作时他人不得乱发信号(紧急情况下例外);开车运行时要发出警号,使下面的人员知道运行的方向;不得同时开动正付卷筒的两个吊钩;若在翻箱、翻工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5 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6 吊运工件,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时必须平稳,方可松钩。
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车梁架或小跑车上,以防掉下伤人。
8 吊车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从 人和设备上通过。行进速度不得过快,保持平稳。
9 在吊运笨重工件时,禁止同时进行纵、横或升、降动作。
10 有下列情况,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
1)吊车起重时;
2)开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时;
3)吊件接近地面人员时;
4)吊重物过高时。
11 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1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13 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司机室,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 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15 工作中,突然发现钢丝绳磨损增大,从滚筒上滑落、扭结以及掉进转运装置(齿轮传动)中去时,应立即停车,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16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将吊钩开到一定的高度,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第3篇 天车检查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作业前点检各控制手柄、电气按钮、照明、紧急制动、电铃,行程限 位、传动机构、钢丝绳等完好可靠。
2.天车维护前确认吹扫天车的风管完好牢固方可作业。
3.切断天车电源,悬挂标志牌,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作业人员站在安全位置后,才指令开风人员开风。
5.开风人员在明确得到指令后,方可由小到大缓慢开风。
6.在擦拭天车小车或其它危险部位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抓牢防护栏杆。
7.在天车上严禁将杂物、破布任意扔放,防止掉下天车。
8.正在维护清洁的天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严禁用湿抹布擦拭天车电器设备。
10.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11.拉扯风管时不得强行用力,防止身体失去重心发生意外。
12.作业完毕,将风管归位,带走所有维护物件。
第4篇 天车遥控器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遥控器是天车工从事物料起重、运输、装卸等作业的直接操纵主体,为使天车工对遥控器的操作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此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遥控器操作天车,天车工应熟悉遥控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本规程操作。本规程未提及部分应遵循公司《天车作业标准》、《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1. 遥控器使用前,检查遥控器外观,保证遥控器清洁完好、编号与工作场所车号对应。
2. 出遥控器保管室前必须正确配带遥控器,须将遥控器正式、牢固挎于身体正前方,严禁斜挎、背挎遥控器。
3. 遥控器操作前,必须携带遥控器蹬车,进行天车日常检查。无司机室的车辆,也需蹬车检查。进入司机室后可将遥控器解下,在司机室内手动试车。
4. 试车结束后,在司机室内将旋转按钮打到遥控器操作位,电锁一直打在闭合状态,不得拔出电锁钥匙;然后正确佩戴遥控器,方可到大车梁进行遥控器试车。
5. 在天车大梁安全位置上,按下启动按钮2s后再次按下启动按钮,鸣铃(须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2s),铃响之后,方能进行遥控器试车程序,否则严禁试车。
6. 送电后,紧急开关试3次,确认紧急开关按钮有效,无阻滞后方可下车试车。
7. 试车须按照大车、小车、主钩、副钩、副小车顺序进行,确保安全限位有效,不得带病运行。
8. 加速时,逐步增档,档位之间须停1~3s;减速时,逐级减档,严禁利用档位自复位功能自动回档。
9. 遥控器操作,天车工需在15m以内控制操作,严禁超出15m范围。
10. 必须正向面对天车吊物,严禁背对、侧对天车(注意正向面对滑线时遥控器操作方向与实际方向一致),操作天车时严禁与他人闲聊。
11. 任务结束或暂时不用遥控器,及时按下紧急开关按钮,确保操作停止后天车不动作。
12. 严禁磕、碰、摔遥控器,严禁私拆遥控器。
13. 除天车日常点检期间,其他作业时间必须保持遥控器正确佩戴。
14. 严禁非本岗人员触摸、操作遥控器。
15. 本岗任务结束后将遥控器擦拭干净交班里保管。
16. 保证其电源充足,遥控器上led红灯闪烁时及时更换电池,并及时对电池充电。
17.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单梁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使用人员必须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状况良好。
2、吊运重物前应清楚被吊物品的重量,严禁超载、超负荷吊运。
3、进行作业前应检查以下几点:
1)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轨道上不应有异常,重物运行通道周围无人员通行。
2)试动按钮装置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是否灵敏、准确;同时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
3)空载吊钩上升至极限位置时,限位应准确可靠;
4)起升、下降及运行的制动应灵敏可靠,导绳器及其它安全装置动作正常,安全可靠。
5、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6、重物达到或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重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7、无下降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的安全圈。
8、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体时,不得进行操作。
9、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被吊重物与钢丝绳不垂直时不得进行操作。
10、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第6篇 工贸企业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0.7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0.1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过热, 产生故障。
29.非避免不幸事故不得使用反刹车。
30.操作人员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停在空中。如天车在吊运中出现故障 或停电,吊物放不下来,应立即划出危险区,并挂出明显标志。如长时间不 能工作,则应设法将重物垫起或人工放下。
31.发生事故应停止工作,并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划出危险区,报告 有关部门处理。
32.天车停止工作后,吊钩不许悬挂物件,并升到接近上限位的位置;大车开到固定停放点,小车停到两跨的中间跨端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都应 放在零位,将紧急开关关掉,主电源刀闸拉下。
33.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极意外事件 时,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
34.禁止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只是在操纵. 备意外不良或司机操作疏忽时才让它起作用。
35.钢丝绳润滑应用浸有煤油的抹布清洗旧油,绝对禁止用金属刷子或 其他尖锐器具清洗钢丝绳上的污物,也绝对禁止使用酸性或其他具有强烈腐 蚀性的润滑剂。
36.天车十不吊:(1)物件超重不吊。〔2〉埋入地面物体不吊。〔3〕歪拉斜挂不吊。(4)易燃易爆品不吊。(5)物件棱角锋利未加垫不吊。(6)无人指挥不吊。(7)指挥信号不明不吊。〔8〉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9〉吊绳、吊具不合规格不吊。〔10〉物件上站上或有活动物不吊。
第7篇 浇注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对天车所有的机电设备、制动器和其他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并保持完好。
3、必须听从专人指挥吊运钢(铁)水包和进行浇注等工作。
4、出钢(铁)水后,先将钢(铁)水包吊起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约0.2米进行试闸,确认可靠时,打铃通知地面人员避开,方准吊起移动。
5、吊起或下降盛有钢(铁)水包时必须缓慢启动,不得摇晃,运行或停止时,应高于沿途障碍物 0.5米。
6、浇注过程中,天车工应注意地面动态,听从指挥。
7、浇注完毕后,按指定地点倒渣,翻包要缓慢进行,四周人员必须离开。
8、在吊运盛有液体金属的包子时,必须把大、小车及卷扬制动器等事先进行空运转试验,确认无误,才能工作。在吊运过程中,严禁把盛有液体金属的包子与其它物体相碰撞。
9、天车出现下列问题时,不准使用:
(1)卷扬限位器失灵;
(2)大、小车限位器失灵;
(3)舱门联锁开关失灵;
(4)卷扬机上压紧钢丝绳的压板螺钉松动;
(5)大车缓冲器或大车轨道尽头没有挡头或失效;
(6)没有信号装置或失灵,天车钢结钩变形、裂纹、脱焊;
(7)机械传动部分没有按规定加油润滑,传动不灵活;
(8)吊钩转动不灵活;固定吊钩的螺母、保险垫圈或开口销损坏;
(9)钢丝绳已达报废标准或扭劲;
(10)制动器不能有效地刹车,制动器连杆上的螺栓开口销有缺少或损坏,
或螺钉松动;
(11)所有紧固机件的螺钉发生松动、滑丝等;
(12)电线的绝缘损坏,接地线断开;
(13)电气设备及接入电源的防护保险装置失灵;
(14)司机室内无绝缘垫;
(15)天车大、小车轨道上有人或有其它障碍物 ;
(16)司机室内有油料,油棉纱等易燃物品;
(17)司机室内没有灭火器材。
第8篇 兑铁天车工安全规程
1 兑铁天车必须使用对讲机联系作业,指挥兑铁时,司机与指挥人员必须做到呼唤应答,对指挥兑铁指令确认无误后,方可动车。
2 吊铁水包到炉前兑铁,不许提前挂小钩,在大钩起到一定高度方可行走大车,严禁在9.4m平台上方起落铁水包。兑铁作业前关上安全防护窗。
3 兑铁作业时,小车进入转炉档火门后严禁开动大车,需动大车时应先将小车开出,兑完铁后铁水包离开炉嘴后方可落小钩。
4 进行兑铁作业时,铁水包不得压炉嘴,起65吨钩时必须听从兑铁工的正确指挥,开始兑铁时要缓慢,小流慢倒,不得起得过快。兑铁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炉内火焰情况,如发现火焰发白时应立即停止兑铁严防喷溅事故的发生。
5专用龙门吊钩除吊挂铁水包、钢包外,不准吊挂其它物体。
6需用大小钩同时作业时,要掌握好协调一致,保持平稳。
第9篇 天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禁止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生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天车工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天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当接近卷扬机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工作需要从一台吊车跨到另一台吊车时 ,必须手把牢,脚站稳,步迈妥.确信无安全问题时放可跨行.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时,地面有人或放物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面不得过高。
8、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将物件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进行。
10、天车行走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 0”位,起吊件没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2、运行时由于突发故障而吊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天车工(抓斗工)必须做到“十不吊”和“两不撞”。
14、工作完毕,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边,将控制手柄放到“0”位。切断电源。
第10篇 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方法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及生产正常运行,天车工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台起重机必须由持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天车工必须是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3、天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天车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天车。
4、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天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天车。
5、对于因违犯规程受到处分而被收回吊销操作证者,不得独立操作天车。
6、天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
1)天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天车的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指挥工的指挥信号。
7、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8、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9、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地锚定住。
12、起重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牌子应挂在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维修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相碰撞。
13、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橡胶鞋,并须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5、起重机的操作室和走台上应具备有灭火器和安全绳。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车应停放在停车位置,天车的各控制器手柄应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总刀开关。
2、交班天车工应将工作中天车的情况记于交接班手册中。接班天车工首先应熟悉前一班司机在手册中所记事项,并共同检查天车各机构,检查的项目为:
1)检查保护箱的总电源开关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顶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5)各机构传动件的链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护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接班天车工将结果记于交接手册中。
3、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在吊钩横梁中不能转动。
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铆钉裸露。
4)各机构的制动器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开关的连锁触头失效。
三、天车运行前应做到
1、交接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断开隔离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夹轨器或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物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从操作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四、天车工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1、天车工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2、为防止触电,天车工不能湿手操纵控制器,应穿绝缘鞋,工作室地面要铺有橡胶板或本板等绝缘材料。
3、天车工在操作天车运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2s;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车各档的转换时间还应长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货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货物应用第2档试吊,如不能起吊,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天车的额定负荷,所以不能用高档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时,禁止突然起吊。当起升钢丝绳接近绷直时,要一边调整大小车的位置,一边拉紧钢丝绳。放下货物时,也要注意逐渐落地,以防损伤物件及引起天车的振动。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以及与车辆、设备相钩连的货物,以防拉断钢丝绳。
6)禁止斜拉、斜吊。因为斜吊会使货物摆动,与其他物体相碰撞而且还可能出现使钢丝绳拉断、超负荷等现象。
7)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吊运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车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天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
9)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当然为了防止发生事故而须紧急停车时例外。
10)禁止天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天车吊物时,天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主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13)不得将辅助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与浇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触。
14)由浇注槽向炉内注入钢液时,只许浇包在槽的边缘运送,并保持适当的高度。
五、天车工在天车工工作结束后要做到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天车停车位置。
2、将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刀开关。
3、对各机构及电气设备的各种电器元件进行检查、清理、并按规定润滑。
4、天车在运行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应全部记入交接班手册。
5、工作结束后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班后方可离开天车,如接班天车工未到,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11篇 工贸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0.7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0.1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过热, 产生故障。
29.非避免不幸事故不得使用反刹车。
30.操作人员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停在空中。如天车在吊运中出现故障 或停电,吊物放不下来,应立即划出危险区,并挂出明显标志。如长时间不 能工作,则应设法将重物垫起或人工放下。
31.发生事故应停止工作,并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划出危险区,报告 有关部门处理。
32.天车停止工作后,吊钩不许悬挂物件,并升到接近上限位的位置;大车开到固定停放点,小车停到两跨的中间跨端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都应 放在零位,将紧急开关关掉,主电源刀闸拉下。
33.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极意外事件 时,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
34.禁止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只是在操纵. 备意外不良或司机操作疏忽时才让它起作用。
35.钢丝绳润滑应用浸有煤油的抹布清洗旧油,绝对禁止用金属刷子或 其他尖锐器具清洗钢丝绳上的污物,也绝对禁止使用酸性或其他具有强烈腐 蚀性的润滑剂。
36.天车十不吊:(1)物件超重不吊。〔2〉埋入地面物体不吊。〔3〕歪拉斜挂不吊。(4)易燃易爆品不吊。(5)物件棱角锋利未加垫不吊。(6)无人指挥不吊。(7)指挥信号不明不吊。〔8〉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9〉吊绳、吊具不合规格不吊。〔10〉物件上站上或有活动物不吊。
第12篇 天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业前准备
1.1上岗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方可从事电工作业。
1.2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3作业前必须检查电笔,老虎钳等其它电工使用工具,绝缘程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2.停、开车作业
2.1检修电器设备,必须切断总电源,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检修完毕应由停电者送电。
2.2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工作处做好接地防护。
2.3低压配电回路的倒闸操作,由专职电工进行。(按下列次序)
(1)切断电源,先拉断负荷开关再拉刀闸。
(2)合上电源。应先合刀闸,再合负荷开关严禁违章作业。
2.4非检修工作的任何人员,严禁擅自取下警告牌和送电。
3.正常作业
3.1所有电器凡有金属壳和框架必须可靠接地。
3.2更换较大容量的熔丝,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3.3对正在运转的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闸刀。
3.4安装马达风扇等要接可靠的接地线。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5上下天车必须走安全通道,及安全铁梯严禁乱爬天车。
3.6天车电器检修,更换部件,必须做好记录台帐。
4.故障处理
4.1因线路故障造成停电,在排队故障前,必须与专人停送电负责联系,得到检修人员的许可方可送电。
4.2处理电器故障必须有两人作业。
5.检修作业
5.1带电工作应由经过 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必须在有人监护下进行。监护者应对操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责,监护操作的正确性,监护人在工作中不准离开工作地点。在不明显或多处断点也应设专人看护。
5.2试车时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指挥天车试车。
5.3天车检修完毕后,必须将遗留杂物清干净,严禁在检修时往地面乱扔物件。
6.事故应急措施
6.1万一发生触电事故,抢救者应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6.2发生电器火警时,必须先将电源切断,然后救火。
6.3电气设备着火,应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灭火器或黄沙扑灭,不得用水或普通泡沫灭火器灭火。
6.4对天车十大安全装置存在隐患,由其是钩子限位,必须做到及时处理。
检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ta0a'g
mdev*k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吊车运转中,不准对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修理、清扫和注油等工作。 m 02f]c,^
2.检查和修理天车,必须和该车司机联系好,否则不准上车工作。
3.处理故障时,必须与邻车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作业。 f ,->9
4.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人监护电源。 y9^g1'>r
5.多人检修时,吊车司机应配合作业,并负责监护。 6s dz
6.检修吊车时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加强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z3*n/-3j
7.检修吊车时要悬挂红灯信号,根据检修设置安全卡或阻器,工程完工后将阻碍物拆除,并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bf_c3;
8.检查修理大小明线拖爬集电器,检修大滑线时,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看管电气开关。 panr6b''
9.检查修理小车时,严禁两脚叉开登在轨道上和坐在小车上试车。 */9 e%/46
10.检修天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或上下层同时作业。 p=t'_+yj
11.天车修理停车固定地点后,必须在离车3米的轨道上设置绝路挡和明显标志,以防肇事。 ))w[~
12.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天车,必须进行空钩检查,并进行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nlt/z
13.天车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负荷试验,吊钩磨损到吊钩对直径百分之十,应报废更换。 riafu|1
14.对吊车主梁等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性的检测,有记录有档案。 0>*~u z/
15.电动葫芦可参照执行。 o$;y+{'$
16.其它按《钳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q/drb3
17.检修天车时,检修工具要放牢,防止掉下伤人。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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