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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4 热度:92

xxxx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第1篇 xxxx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xxxx年,我县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减负办的指导下,深入推进“环境兴市”和“环境兴县”战略,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企业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有效解决企业反映的强烈问题,狠抓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企业安静生产制度,有效推进全县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现将xx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全面落实好xx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和制定《县xxxx年工业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县乡镇和和相关各部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一)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县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xxxx年,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县xxxx年工业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xxx年工业经济工作意见》、《加快推进环境兴市战略,切实落实企业安静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等。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活动。一是要求全县有涉企检查的单位报送xxxx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后方可对企业进行检查,严禁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二是按减负办〔xxxx年〕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执行涉企检查活动备案制度,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执法检查和税务稽查、治安刑事案件可先检查后备案外,其它检查必须报同级政府减负机构备案。三是继续落实企业安静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环境兴市”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切实为全市企业营造安静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优化涉企政务环境。一是进一步精简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上级部门已取消、无法律法规明规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二是进一步简化项目的流程审批程序,特别是简化重大工业项目的流程审批程序,建立项目并联审批“绿色通道”。通过加快网上电子审批系统建设,提供材料范本、精简申报材料,给窗口充分授权等措施,进一步提行政审批效率。

(四)严肃查处“三乱”行为。进一步明确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范围、原则、方法,要求对企业检查必须报送计划并进行审定后方可对企业进行检查。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收费管理,严禁社会团体擅自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并借机向企业收费或拉赞助。严禁向企业拉广告、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捐赠等行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宣传力度。切实为全市企业营造安静的生产经营环境,印发了《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关于xxxx年环境兴县工作实施方案》、《县环境兴县十大环境专项治理任务分解方案》、《县xxxx年工业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宣传,制发了《县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安静制度)调查问卷200余份,下发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矿企业,商贸企业,使企业更好地了解减轻企业负担内容以及国家有关政策。

(二)加强涉企相关问题调研。采取到企业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调研,县领导亲自到企业调研,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收费不合理、融资难融资贵、生产成本等主要负担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措施建议,找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落实的着力点。

(三)落实对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对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种政策,各部门都进行落实,切实让企业从中得到实惠。xxxx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出台的政策有: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收取煤矿企业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吨煤代管费的通知。(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为煤矿企业减轻税费负担的通知。

(3)停收了煤矿工人培训办证工本费。

(4)停收煤矿矿山救护协议费。

(5)停收非煤矿山救护协议费。

(6)降低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7)免收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法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费用。

(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取得的成效:

1、xxxx年6月1日前煤矿所有吨煤收费为97.10元/吨,xxxx年6月后为65.03元/吨,共减少收费32.07元/吨,分别是(1)所得税减少5元/吨;(2)规费减少6.57元/吨(其中:矿山资源补偿费1.2元/吨,环保费0.97元/吨,水土防治费1.00元/吨,矿山安全救护费1.00元/吨,林业两金2.4元/吨);(3)委托代管费20.5元/吨(其中:公路建设费2.5元/吨,垮山漏水治理基金会10元/吨,煤炭价调基金8元/吨)。从5月到12月底,共减少税费840.4万元。

2、从xxxx年起停收煤矿工人培训办证工本费4.1万元。

3、从xxxx年起停收煤矿矿山救护协议费14万元。

4、从xxxx年6月以后停收非煤矿山救护协议费15万元。

5、降低机构代码证书收费2.79万元。计量检定收费,共有15家企业享受到了减免政策,共减免8.9万元。

6、免收11家企业环境监测服务费10.6万元。

7、免收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法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费用26万。

8、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税额16.8万元。减免增值税727万元。享受西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税额7335.1万元。

(五)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全县各部门单位在结合自身职能改进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破解了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以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攻坚克难。

四、明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企业治乱减负的宣传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浓厚的企业治乱减负氛围,自觉主动地做好企业减负工作,认真落实治乱减负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二)继续按照“环境兴市”、“环境兴县”战略,开展好业治乱减负工作。

第2篇 2023年市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市乡镇企业减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中心。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政策法规宣传建设,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今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乡镇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xx年,我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突出制度建设,加快体系完善,继续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清理涉及乡镇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加大“三乱”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制止向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乱收费。二是继续开展向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问题,努力疏导,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体系逐步完善。xx年,各地按照《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构。一是基本形成了以各级企业减负机构牵头,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行政工作体系。三是完善了以企业为主的乡镇企业负担监测体系。

(三)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制度化进程加快。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探讨工作新思路,加快制定新制度,推动减负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今年xx市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树立“大服务”观念,转变职能,明确责任,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治理,稳定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一是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针对船舶修造业实行“两部制”,电价提高增加生产用电成本,加大企业负担的情况。深入调研,运用价格政策,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要求暂缓实施“两部制”电价,政策惠及22家船舶企业,一年可为船舶修造企业减轻负担1200多万元;二是针对企业职工反映子女教育负担重,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有关部门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58所中小学进行收费情况检查,查出违纪收费金额50多万元,制止了乱收费行为。同时按全省的统一要求,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制度“一费制”中的杂费部分,全年可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600多万元,稳定了职工队伍。

(四)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效果显著。各地在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中,通过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了一批收费标准,规范了涉及企业收费行为。xx市强化服务,落实规范管理。一是把好源头。xx年,xx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保持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文件,杜绝了乱收费现象;二是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收费,坚持按省政府以上有权机关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800多万元。三是统一窗口收费,做到收支两条线,统一收费、统一管理,四是转发xx市企业减负办《关于开展对执收执罚部门“以收定支”、“收支挂钩”情况和通行车辆收费站清理整顿情况调查的通知》,开展调查落实整顿,没有出现违规现象行为。五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

(五)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舆论氛围已经形成。各地结合《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利用各种机会,运用多种方式,加强企业治乱减负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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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问题,一些企业自身保护意识差,对国家有关政策了解不够,对一些收费是否合理,不够明确。不敢得罪权力部门,对一些乱收费问题不举报不抵制,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乱收费现象的蔓延。

二、xx年年工作安排

xx年年,我市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优化乡镇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加快思路创新,狠抓政策落实,注重标本兼治,防止企业负担反弹,推进乡镇企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市、县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把贯彻《办法》精神与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乡镇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在各级减负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综合治理,及时提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在思路上有所突破,措施上有所创新,确保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继续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要继续推行收费公示制度、涉企执收罚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和乡镇企业负担监督员制度,发挥好负担监测点和监督员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企业或群众反映的乱收费案件;逐步完善政府部门考核评议制度,组织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三)不断完善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体系。要加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建设;逐步形成由各级减负办统一领导、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社会和企业广泛参与的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建立乡镇企业维权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及时为乡镇企业提供政策和法律服务,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乡镇企业负担治理力度。要结合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围绕重点行业和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定期公布收费目录。对涉及乡镇企业的乱评比、乱培训、乱排序等“新三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五)深入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业负担专项治理。要切实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取消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不合理政策和规定,针对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提出做好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六)切实加强企业治乱减负政策的宣传教育。全面总结几年来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一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开展《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宣教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方针政策,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

第3篇 2023年县规划和建设局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对2022年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__县企业减负办[2022]13号)精神,我局认真领会落实,对照检查,从治理“三乱”、规范收费行为等方面入手,切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开展治乱减负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涉企、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涉乱行为的各项工作机制,制定了《__县规划和建设局关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监管办法》,认真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管力度

1、按照“三取消、一不准”规定,对我局涉企收费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并对全县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编制了《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向全社会公布。同时,制订了公示牌或公示栏,在各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窗口予以公示,做到了收费公开,营造了依法收费、按章缴费的良好氛围。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2、为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建筑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建筑企业的收费负担情况,梳理涉及建筑企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制定了《__县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明确除《目录》中规定允许向建筑企业收费的项目外,其他各单位、个人一律不得有向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培训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已办和计划开办的各种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按照“三取消、一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改。严格规范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程序,办班、收费、发证都要严格依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严禁巧立名目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加重基层负担。

3、完善收费票据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从制度建设上抓好“收支两条线”工作。目前我局“收支两条线”工作已全面实现三个统一,即统一收费管理、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财务核算。根据财政、物价部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对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对乱收费、无证(收费许可证)收费、超标准收费、乱开票据、不开票据等违规收费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规范建设系统预算外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治乱减负工作。

4、抓好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的治理和整顿,重点解决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问题。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搞指定服务等行为,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彻底清理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今后,我局治乱减负工作将以抓巩固、抓提高、抓延伸、抓完善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继续抓好国家、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降低、合并的落实工作,防止出现反弹。减轻建筑企业负担,规范商品房建设、销售过程中的政府收费及企业价格行为,维护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减负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4篇 2023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年终工作总结(1)

2022年我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县工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狠抓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加强了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巩固扩大了道路收费站点整顿和向机动车乱收费治理成果,确保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既是党和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实现“民营富县、环境活县”的重要措施。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对此都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今年我县为了确保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对减负工作的领导、监控、协调和联系,一是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基本上都调整充实了减轻企业负担的领导机构,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责任,保证了治乱减负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二是坚持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企业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并以企业减负办[2022]13号文件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单位,明确了部门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认真清理整顿收费项目,规范服务行为。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收费的通知》(府办发[2022]34号)精神,根据我县《二00八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有关规定,财政、物价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全县核对收费文件200个,收费项目1020项,涉及企业收费36大项,取消收费项目6项,降低收费标准2个,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行为。县物价局重点规范了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按照《省定价目录》和《省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学会协会收费管理办法》对全县33个中介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1项,做到依法行政,管理有据,引导了中介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收费服务秩序。

2、进一步清理了对企业乱排序、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报刊物、音响制品等行为。根据《2022年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我们重点加强了涉企评比达标表彰的清理工作,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及企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对涉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管。

3、认真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制度。今年我们对有关部门的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核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县工商局在年检中“突出重点,减少环节,规范收费”,企业年检费严格按照标准收取,个体验照未收任何费用,最大限度地为经营者提供方便、减轻负担。其次,各执法部门在年检时基本都杜绝了搭车收费,乱摊派、乱订书报刊物,音响制品等行为。

4、进一步抓好了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今年我们继续对工商、质检、安监、国土、建设、环保、水利、电力等重点部门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违规金额47.6万元,清退3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3万元,纠正扩大范围收费3项。

第5篇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2011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生存压力加大、营利空间日益缩小的严峻形势,结合丽水实际,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着力抓深化、抓重点、抓落实,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好我市2011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初,市减负办召开市减负办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xx年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11年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丽水实际,市减负办制定印发了《2011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和《2011年丽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责任分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11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丽水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继续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4月份,市区经贸部门共成立了11个企业问题调查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逐家走访,先后对市区240多家企业进行了问题调查和收集工作,共收集到72家工商企业反映的问题122件。之后,市政府召开问题交办会,通过政府交办单的形式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在问题办理过程中,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督办,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企业对77件交办事项的满意率达97.4%,对45件告知件的满意率达95.5%,满意率比去年明显提高。同时,各县(市、区)也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

3、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8月份,根据省纠风办、省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市纠风办、减负办发出通知,对全市开展“百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好载体和抓手,扎实开展“百日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活动。全市基层站(所)以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攻坚克难。如市质检院开展“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成立由技术业务骨干组成的帮扶小组,结合丽水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云和木制玩具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能耗较大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松阳县质监部门对不锈钢管行业开展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帮助企业在最短时期内改善无缝不锈钢管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合格率低的状况。二是积极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市经贸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服务活动,与市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举办市直工业企业扶持政策培训班,有132家企业203人参加学习,并与市财政局编印《现行工业政策选编》,向市直企业和各县(市、区)企业发送3000本。龙泉市选派30名懂经济、善管理的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帮助企业开展工作,同时选派88名企业联络员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50多个。青田县抽调30名县直部门干部,每人帮扶一个新建企业(项目)。三是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百日活动”中,全市各部门单位在结合自身职能改进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破解了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活动”期间,全市列入计划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00个,已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82个,全市各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14353万元,通过政府部门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融资28亿元。

三、狠抓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各项清费减负政策。2011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出台多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11〕78号),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66号)和《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75号),共取消7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立足地方实际,出台系列清费减负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暂停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11〕93号),取消了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降低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根据省物价局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反映的相关垄断性涉企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过高的问题,出台了降低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市直各部门纷纷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和出台了许多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或措施。如市建设局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图审项目受理审查费按原收费标准的50%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建筑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1‰收取;市政公用工程2011年起停止收费。市外经贸局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等二项收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内容实施减免。市工商局对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代办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企业年检登记等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市公安局取消了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等一批收费。丽水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政策,同时积极为企业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市林业局暂缓征收林业两金,全市林木从采伐到销售实现了“零”收费。市开发区管委会停止了对达产保证金的收取,实行工业企业免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政策。

据统计,2011年全市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000万元,其中市本级2700万元;减免地方税收2.0亿元,其中市本级1.37亿元;减免企业社保费4627万元,其中市本级2130万元;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678万元。财政地税部门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5.31万元。国税部门共为符合减免退税条件的企业办理税收退税返还76173万元,其中出口企业办理退税60351万元,民政福利企业退税5923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时办理政策性退税5801万元,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他退税4098万元。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年共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41.25万元人民币,受惠的出口农产品多达4500批,签发普惠制产地证3686份,仅次一项就让丽水外贸出口企业享受关税优惠4375万元。丽水海关用好海关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共为丽水企业减免关税1404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项目实施减免,一年可为企业减免费用达200万元。

四、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1、开展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专项检查。8月份,市纠风办、效能办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行政审批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走访了20家企业和项目,对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调研。针对检查中企业和项目业主反映的主要问题,市物价等部门对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向市政府提出清费减负建议。12月,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取消暂停降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重点行业、主要单位进行了督查,督促各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政府公布取消暂停降低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一些部门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收费检查。如10年10月,市林业局与市农负办、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林收费督查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区)对涉林收费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自查,坚决纠正不合理的涉农收费行为。

2、加强涉企收费的日常监管。去年,我市物价部门先后开展了民爆器材价格及配送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检查,通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培训班收费检查,运管、稽征收费专项检查等。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8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金额704.72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716.42万元。其中责令退还用户多收价款23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4.92万元,罚款11.7万元。2011年,我市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138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3件,退还消费者18.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4.44万元,罚款0.35万元。已办结咨询投诉案件1375件,办结率99.6%。

3、开展行业协会及以企业为会员主体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支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督促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了会费收支管理。纳入检查的154家社团,已制定会费标准的118家,未制定会费标准的36家为不收会费社团。从检查的情况看,已制定会费标准的协会,会费标准能民主制定,基本上达到会员认同,制定程序合规,会费额度和档次适当,会费收支公开透明,无明显违规行为。

4、认真开展“百日活动”、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10月份,市减负办发出《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减负办关于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加以整改。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相关单位相继报送了书面材料。10月中旬,市减负办组织检查组到青田县、龙泉市进行检查,听取减负办工作汇报,走访了几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呼声。

5、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市纠风办、效能办、减负办加强监督投诉平台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和企业信访投诉事项,对个别部门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行查。如根据群众举报和市纪委朱晨书记的批示,对雅溪交警中队违规收取22家汽校“维护秩序费”问题进行查纠。

尽管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已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到位;有的地方、部门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工作抓得不紧、力度不大等现象;行业协会过多情况还存在,有的企业会费交纳压力较大;有的企业对减负工作仍心存疑虑,不敢大胆抵制“三乱”行为,不能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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