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xxx年上半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新环保法的实施推进。
(1)司法联动。会同公安部门,侦破新街危废乱倾倒案件,案件主谋被批准逮捕,1人被刑事拘留,两人取保候审;侦破2家拉链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两家企业主均已取保候审;开发区化工废料乱倾倒案件和新建外来污泥乱倾倒案件,已开展现场查看和询问,目前正处于危废鉴定过程;和桥废桶违法清洗拆解案件,经调查确定,常州中天钢铁转移出的桶内废料属于危废,已移送公安部门将主要责任人刑事拘留;查处隆润化工采用规避方式超标排放废水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准备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
(2)查封扣押。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对2家拉链企业、5家塑料粒子企业实施查封;对史洪辉经营的洗桶厂,为先行保全证据贴了封条。
(3)按日计罚。对灵谷热电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计罚,目前企业已缴纳罚款,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4)约谈。针对上级通报的建邦公司、灵谷热电、三木集团的环境违法问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环保大检查。从2月起至11月,我市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重点检查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等12项内容。已开展的具体工作有:
(1)市政府召开动员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职责分工、检查方式、时序安排和工作要求。
(2)市环保局以大检查工作领导办公室名义分层次先后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络员会议、镇园(街道)联络员会议、环保局内部责任分工会议,明确责任分工。
(3)环监局主要负责人利用环保全员培训的机会,对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就大检查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详细解读。
(4)积极组织网上申报。目前,我市各镇园、街道已检查并完成上报企业1228家。
3、涉汞电光源整治。从1月起至6月,我市组织开展涉汞电光源整治。已开展的具体工作有:
(1)出台整治方案,会同安监部门在新庄街道召开涉汞电光源企业整治提升推进会,分析整治工作的背景和形势,明确整治要求、标准和时限,并对环保验收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验收标准进行解读。
(2)对新庄15家无证无照涉汞电光源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3)尹市长专程赴新庄调研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新庄街道、环保局、安监局相关工作汇报,现场参观3家企业的整治推进情况。
(4)专门召开协调会,会议明确由环保、安监、经信、卫生等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由市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验收。
(5)组织4组人员,对30家涉汞电光源企业进行集中检查,掌握企业整治进度和污染物防治情况,督促企业抓紧推进整治工作,并准备对固危废处置协议未签订、储存堆放不规范、废气治理设施未建设的企业实施立案查处。
(6)继省厅在新庄召开涉汞电光源整治现场会后,许局召集会议贯彻落实省厅现场会精神,并明确由污控科尽快制定储存场所具体标准,并且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由监测站对企业厂区土壤、新庄区域大气质量进行监测,对新庄入湖河道水质半月进行1次监测,做到及时掌握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4、民生环保。今年重点围绕深化整治城区周边气味扰民企业、加快推进重要交通干线粉尘烟尘治理、推进漆包线行业环境整治、进一步解决影响民生的环境问题等四方面开展。6月25日,市政府召开推进会,要求严把“质量关”和“时间关”,大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目前,列入整治范围的47家重点企业中,10家企业已停产,16家企业已基本完成整治,21家企业正在整治;封头表面处理、陶瓷釉料等2个生产行业中,色釉行业的7家企业已停产,酸洗行业的3家企业已完成整治。
5、秸秆禁烧。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总体好于往年。一是配合做好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的相关工作,草拟领导讲话材料和目标任务书。二是拟定环保局内部责任分工文件,编撰禁烧工作简报3期。三是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进行巡查督查,发现火点及时通知属地镇、村扑灭。四是启用行政处罚手段打击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共立案查处39件。
6、入湖河道水质监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治太保源“四大专项行动”要求,以保障太湖安全度夏为目标,组织开展9条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所有涉水企业、13家污水处理厂、39家印染单位集中检查,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情况、排污许可证、拉链行业专项检查以及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做好重点断面水质异常波动原因分析及处置工作,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以及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太湖水质稳步好转。
7、上级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上级共交办涉及企业的问题30个,目前15个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中。其中,华东中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通报的4家企业,灵谷热电和华亚化纤的脱硫脱销设施改造已完成,金墅水泥投资1300万元的脱硫设施建设预计10月底前完成;灵谷热电和金墅水泥的在线监控采样管已用隔热保温层进行全过程伴热,华亚化纤的在线监控设施故障已修复,恢复正常运行;明月建陶水喷淋塔与烟囱连接处破损已修复。
8、融达小商品市场小歌厅整治。按照市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整治,安排人员开展夜间巡查直至整治工作结束。47家环保整改全部完成,通过监测和验收,噪声达到标准。
9、走访联系。一是在欧局带领下,先后赴开发区、镇、镇与属地主要领导商谈,就重点环境问题整改、酸洗行业整治、熔块行业整治进行交流,确定工作目标和方向。二是在许局带领下,先后赴10多个镇园、街道与相关领导见面,交办重点环境问题。三是由许局带队,赴镇与属地领导协商,就秸秆禁烧、酸洗行业整治、孔雀死亡事件处置等工作进行沟通。
10、今年以来共接到各类有效信访举报848件,其中噪声138件、废气537件、废水122件、固废19件、建设项目23件、其他9件;共组织领导接访9件,领导带案下访8件。
11、今年以来累计上报行政处罚建议104件,建议处罚金额458.39015万元。
12、今年以来共征收排污费1371.020515万元。
13、今年以来共现场检查各类辐射单位100多厂次。大力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制定xxxx年我市宣贯方案,组织我市100多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参加市局举办的宣贯培训,指导、督促100多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制定企业宣贯方案,签订辐射安全管理责任书。
14、认真做好市委主要领导来宜调研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集中力量在重点线路、重点区域加班加点开展不间断巡查,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和异味污染。
15、按时完成12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充分听取他们对环保工作的意见。
16、启动依法行政回访和征求意见活动,重点向信访群众进行电话回访,向执法对象进行“环境执法行为回访”,开展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和征求意见活动。
17、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6月份主动公开相关信息5条,今年以来已主动公开30条,积极维护公众知情权。
18、积极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十三五”环保规划的相关工作。
19、积极配合做好水环境区域补偿的相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河两侧工业企业拉网式、全方位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针对河水质主要是因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引起的总氮超标,会同和桥、两镇摸清生活污水纳管真实情况,摸清蟹场等养殖场的污染情况。
20、积极做好“万人评企业”相关工作,及时提供16家重点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信息。
21、队伍建设。一是制定xxxx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环境监察执法计划,修订行政权力内控机制和内部管理11项制度。二是组织开展环境监察业务大比武活动,重点考查两高司法解释、新环保法以及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方面知识。三是组织环监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全体在编人员民主测评。四是根据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完成支委会改选与支委重新分工工作。五是组织党员集体活动,开展野外拓展训练和环保实践活动,参观张渚镇新四军红色教育基地,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团队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六是组织“清风课堂”教育活动,以“保持清正廉洁,算好人生大账”为主题,观看廉政短片,同步剖析案例,交流心得体会;学习廉政准则和廉政美文;开展领导廉政寄语和党员廉政宣誓。
二、上半年工作的亮点
1、监管执法持续加强。按照年度环境监察执法计划,在强化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还组织18次大规模集中检查和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0多人次,检查企业6500多厂次,通过全方位、全天候、不间断、无缝隙的高压监管,有效推动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特别是高度重视运用新环保法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切实转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已经上报行政处罚建议10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1.1%;实施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7件;完成司法联动案件3件,正在开展司法联动案件4件;约谈企业3家。邀请新闻媒体对上述执法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以案说法,起到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2、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一是积极牵头开展环保大检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动员部署培训阶段、企业自查阶段和全面检查第一阶段各项工作,正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市级层面联合检查,努力摸清掌握污染源总数、分类以及污染治理情况的环保工作最新底数,完善“一厂一档”,为监管执法夯实基础。二是大力组织实施涉汞电光源企业整治。以开展整治为抓手,优化升级涉汞电光源企业产业结构,全面控制和削减汞污染物的使用排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目前,拟保留的35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已全部建成,正在组织全面监测;危废处置协议已全部签订,危废暂存场所和现场环境正在进一步规范提升。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民生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巩固成果、深化治理、拓展范围、解决诉求”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气、声等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目前全年任务已完成过半。四是切实保障太湖安全度夏。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继续开展“治太保源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污染企业的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偷排漏排、随意倾倒危废等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今年已对废水超标排放、超标纳管和不规范处置污泥等17起环境违法行为上报行政处罚建议。
3、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按照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大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能力水平建设。一是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行为,停用监察意见书,启用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时将可能产生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精准化执法。二是狠抓教育锻炼。组织开展“清风课堂”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反思行为、坚守底线。积极参加“双创双提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活动日”计划,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三是加强走访联系。环监局班子成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到乡镇和企业走访,加强与属地领导和环保工作人员的交流,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通过发放联系卡,定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企业进行沟通,积极争取其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严格内部考核。按照文明办公、内部管理、廉政建设、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规定,每月进行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落实上班考勤打卡制度、挂牌工作制度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切实规范办公秩序和执法监管行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的总体思路:坚持生态宜居核心价值,以加强监管执法为基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重点,努力确保太湖安全度夏和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努力做到环境监察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环境监察部门在“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的名次实现提升。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下半年着力采取五项举措:
1、实施铁腕治污,进一步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加强对太华镇关停化工企业和印铁制罐行业的跟踪督查,确保企业关停到位、整改到位,切实防止污染反弹,全力保障横山水库“大水缸”安全。二是加强对太湖沿岸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整治,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偷排漏排、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行为,倒逼相关工艺落后、治污能力差的企业转型发展,确保太湖安全度夏和水质安全。三是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在总结夏季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芳桥等地的成功做法,督促其他乡镇坚定信心、强化责任,提升禁烧工作成效,坚决防止再被上级环保部门以“第一把火”通报。
2、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切实加快涉汞电光源企业整治进程,会同安监、经信、卫生等部门,完成整治验收,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对涉汞电光源企业的跟踪监管。二是有序推进民生环保工作,指导、督促47家企业和两个行业按照要求实施整治或关停,再解决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三是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会同市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污单位、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大检查各项工作。
3、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强化立案查处。通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方式,对企业采取全天候、全方位、不间断、无缝隙的高压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实施立案查处,重点加大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司法联动等手段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在线监控。开展在线监控设施现场端整治和管理达标行动,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督促维护公司加强对在线监控仪的维护保养,加强在线监控数据的运用,做到以用促管,提高在线监控数据传输稳定性和数据质量。三是强化排污收费。规范排污费征收方式,做到按时征收、准确征收、应收尽收,切实以经济杠杆作用倒逼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污染排放。四是强化督察后督查。加强对上级通报、交办问题和查处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整改到位,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4、加强信访调处,进一步解决群众诉求。信访处置要在解决群众的实际诉求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处置工作。热情接待是素质,认真倾听是态度,仔细记录是理解,对群众诉求中不明确、不合理的通过讲解法律政策和做思想工作予以解答,力争使一般矛盾充分得到化解。建立起自下而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网络,认真排查各种可能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将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纳入工作视线,提前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5、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创新工作理念。通过学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牢固确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放开手脚,大胆工作,敢于担当,严格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基层。二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工作的前瞻性,着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性、辨别力和洞察力,把握趋势,超前思考,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在苦干的同时,善于掌握规律、抓住要点、借势借力,避免主次不分,避免孤军奋战。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工作,创新各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通报机制,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不断完善联动机制,重点工作依靠集体的力量、大家的智慧来完成;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讲评,推进工作开展。
第2篇 环境监察大队半年工作总结
xxxx年,在市监察支队、县环保局的领导和局机关各股室的协作配合下,县环境监察大队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大力整治环境违法行为,较圆满地完成了xxxx年上半年环境监察工作任务。现将xxxx年上半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宣传
一是加强新《环境保护法》学习。我队监察执法人员对照新旧《环保法》进行逐条学习,掌握新变化,要求全体人员自觉承担起新法的宣传责任,既要当新法的实施者,又要当新法的宣传员、讲解员,把新法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二是加强对国办发〔xxxx年〕56号文件宣传。我队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宣传解读工作,明确我县宣传解读重点、时间安排及方式,组织监察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全县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宣传工作。三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在“6.5”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宣传周、节能宣传周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一)认真抓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按照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的要求,对全县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排污企业实行按季度动态审核,xxxx年一季度我队共指导30余家企事业单位完成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为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根据排污单位的性质、生产工艺、生产时段及污染物排放规律等情况,会同监测站对各个企业进行采样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科学核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严格实行按季收费。截止6月,共征收排污费约31万元,确保了排污费的“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三、加强日常巡察工作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巡查。认真落实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制度,做到国控企业及重点企业每月一次,一般企业每季度一次的环境监察频次,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现状、排放达标情况,做到对企业排污状况实时掌控。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巡查。对全县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一次进行巡查,并在枯水期和洪水期加大巡查频次,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和畜禽养殖等情况。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每月一次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新、改、扩建项目,查看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时掌握其环保设施建设进度。
四、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截止到今年5月底,我队运用新《环保法》对违法企业实施处罚4件,共处罚款9万元。二是建立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对恶意排污企业列入黑名单,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目前将盛马化工、宏成电源、蓥峰化工、三鑫纸业、石化等5家企业列为环境信用评价试点企业。三是加强与司法的联动。环境违法执法案件实行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重大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案件信息共享。截止5月底,我队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起。
1.县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和综合利用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粪便未经处理排放周边至环境。该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清罐过程中产生的油脚泥和炼制过程中产生的石油焦渣,在转移时未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3.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加工井场落地油过程产生的重质沥青,贮存重质沥青的土坑未经硬化,造成流失、渗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4.县发达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私设暗管排入土坑和农田最后进入盐井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该合作社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为全面提升我队环境监察能力,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关于xxxx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环办发〔xxxx年〕1134号)将我局纳入xxxx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并匹配省级支持资金37万元,目前资金已划拨到我局专项资金账户,其余地方配套资金24万元已向县政府申请拨付,目前未拨付到位。因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而我队在xxxx年10月将进行标准化建设达二标验收,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将省级支持资金作为第一批采购资金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采购明细单,待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后进行二期采购,目前已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挂网招标。
六、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xxxx年4月起我队开展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为更好开展禁烧工作,制定了《xxxx年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和《县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在全县各镇乡、园区、社区张贴秸秆禁烧工作通告600余份,并对城乡结合部、乡镇、村社、交通干道等重点地段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并严肃查处,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我队采取定期巡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做好巡查工作,特别是重点路段、高发时段每天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发现火点、痕迹,立即责成责任部门进行扑灭,清除焚烧痕迹。截至5月底,我队巡查发现焚烧火点8处、痕迹46处,对4个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进行了曝光。
七、深入开展中、高考禁噪工作
我队从xxxx年6月2日起开展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期间我队联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张贴《关于xxxx年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1000份,要求县城区内建筑施工、商业文化等单位及广大群众自觉停止建筑施工作业、商业经营、娱乐活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休息环境。在中、高考期间,我队执法人员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夜间三次巡查,特别是对校园周边餐饮、娱乐、工地等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我队加强高考期间“12369”环保热线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噪声投诉做到优先、及时处理,确保禁噪工作取得成效,为考生营造了安静的应考环境。
八、畅通信访渠道,提升调处能力
为认真做好我县的环境信访工作,努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我队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广泛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为加强信访工作,我队对“12369”环保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12345”政府热线投诉及时接收,对群众的投诉做到反应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及时。截至目前为止,我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5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18件,“12345”政府热线55件,来信来电来访17件,领导批办5件,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对群众投诉较多的畜禽养殖污染、园区工业污染等问题,采取限期整改、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环境违法犯罪实施移送等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xxxx年上半年,我队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少事多、压力大,环境信访调处难度增强,环境执法队伍自身也需要进一步增强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抓实干,为建设生态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3篇 环境监察执法队半年工作总结
xxxx年上半年,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在区环保局的领导下,以“环保执法检查年”为主题,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环境监管基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现将大队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求,我队列出了xxxx年环境监察八项工作重点:一是全面开展排污收费工作;二是继续强化污染源巡查,认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巡查;三是继续加强环境风险源,风险点的排查;四是认真开展环保各项专项行动,开展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的环境专项行动”为主线的各项专项行动;五是加强城市环保执法,重点针对油烟污染,娱乐噪声等认真开展执法;六是深入开展生态监察,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饮用水源管理开展巡查;七是强化环境信访,污染纠纷的调处工作;八是进一步提升部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巩固二级大队达标成果。
二、强化排污费申报登记,规范征收收管理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二是强化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的使用。以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为平台,很好地完成了xxxx年年度排污申报和审核工作。三是依法公开排污费征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排污费征收政务公开的规定,强化国控企业排污费征收网上公告工作。到目前为至,共征收排污费120余万元,征收对象80家。
三、加强环境监察巡查,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每周2次,省控及一般污染源每月2次进行现场巡查,加大对工业园区、食品园区等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半年来共现场检查301次,其中,限期治理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87次,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98次,饮用水源地现场检查38次,并做到了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意见、有处理结果。一是加强了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污染源巡查,防止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二是继续加强了污染源的排查,并加大后督查力度,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下达现场监察文书或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上半年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监察意见书43份,立案查处3起,已结案2起,处罚金额5.2万元;三是制定了《xxxx年秸秆禁燃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为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四是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为我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五是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环境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四、狠抓环境信访处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及时处理环境信访,努力共建和谐社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xxxx年上半年,大队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十分重视对信访案件的梳理和总结,分析信访的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以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上半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25件,其中:“12369”热线电话9件,12345市长热线转办3件,大队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
五、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1、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大检查。为确保我区环境安全,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区从xxxx年1月2日到xxxx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一是排查饮用水源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二是排查沿江沿河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重点企业6家,其中化学品企业4家,经查,我区范围内沿江沿河无涉油企业,无涉尾矿库企业。
2、开展大气污染环保专项行动。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3月份在全区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严查环境敏感区域,突出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和食品园区),重点行业(造纸、化工),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台账,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3、开展省环保厅关于环保执法年的专项行动。从4月到10月,在全区范围开展十大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开展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检查;五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六是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七是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八是开展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九是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十是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工业园区、食品园区等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2、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信访、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处理力度,确保不因环境纠纷而引发群体事件,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3、继续规范排污收费工作,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确保xxxx年排污费征收任务顺利完成。
第4篇 2023年市环境监察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xx年排污申报年报、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实际,认真组织实施xx年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二)继续加大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前移相关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驻点监察;
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夜间、节假日的环保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对辖区内新建项目、技改项目验收监测进行现场监察;四是继续开展对国控、市控、2电、2水和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企业的处罚工作。
(三)继续加大排污征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对双闪、合成氨、安纳达等新项目的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开征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费,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4900万元排污费征收工作目标;
二是按时完成排污费月、季、年报及排污申报软件录入、季报及年报的汇总上报工作,督促县区开展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对县区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及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2022年排污申报工作,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
(四)大力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一周一巡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奖惩的考核机制,将检查结果作为扬尘整治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重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巡查力度,组织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会同县、区环保局,加快落实扬尘监控点的设置安装工作,尽快发挥其作用;四是督促经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矿山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同时做好保留石料矿山的整治督促、指导、验收工作。
(五)继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
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热点难点重点信访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纠纷,落实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二是强化信访个案特别是热点、难点信访投诉件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纠纷联合办理制度,将个案落实到局各科室、县区环保局的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访诉求未落实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计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查处及催办跟踪落实工作,完善信访办理跟踪督办制度,对潜在重大、敏感或反复投诉的信访下发督办通知书,继续实行现场一线督办制度。
(六)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和完善我市国控、省控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设施排查、整治和建档工作;
二是配合监测站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三、四季度现场比对试验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线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
三是继续开展我市在线设施的检查,完成新增国控污染源在线设施的安装、联网和验收,逐步更新在线设施,与省厅联系,确保我市在线率不低于95%;
四是继续开展国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口标志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在加强支队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督促冶炼、化工等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估),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大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第5篇 市环境监察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XX年排污申报年报、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实际,认真组织实施XX年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二)继续加大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前移相关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驻点监察;
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夜间、节假日的环保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对辖区内新建项目、技改项目验收监测进行现场监察;四是继续开展对国控、市控、2电、2水和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企业的处罚工作。
(三)继续加大排污征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对双闪、合成氨、安纳达等新项目的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开征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费,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4900万元排污费征收工作目标;
二是按时完成排污费月、季、年报及排污申报软件录入、季报及年报的汇总上报工作,督促县区开展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对县区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及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2022年排污申报工作,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
(四)大力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一周一巡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奖惩的考核机制,将检查结果作为扬尘整治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重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巡查力度,组织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会同县、区环保局,加快落实扬尘监控点的设置安装工作,尽快发挥其作用;四是督促经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矿山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同时做好保留石料矿山的整治督促、指导、验收工作。
(五)继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
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热点难点重点信访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纠纷,落实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二是强化信访个案特别是热点、难点信访投诉件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纠纷联合办理制度,将个案落实到局各科室、县区环保局的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访诉求未落实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计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查处及催办跟踪落实工作,完善信访办理跟踪督办制度,对潜在重大、敏感或反复投诉的信访下发督办通知书,继续实行现场一线督办制度。
(六)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和完善我市国控、省控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设施排查、整治和建档工作;
二是配合监测站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三、四季度现场比对试验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线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
三是继续开展我市在线设施的检查,完成新增国控污染源在线设施的安装、联网和验收,逐步更新在线设施,与省厅联系,确保我市在线率不低于95%;
四是继续开展国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口标志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在加强支队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督促冶炼、化工等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估),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大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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