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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4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4 热度:95

检察院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第1篇 检察院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自然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检察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立足检察职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笔者现结合我们通州市检察院的实际,就如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谈点粗浅认识,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发扬传统,固强补弱,在传承中发展

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的基础,事关整个检察事业的发展全局。2002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适应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的要求和新形势任务的需要,在总结过去三年“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一纲领性文件,确立了以“五好”为主要内容的先进基层检察院争创目标。

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基层检察院,《纲要》明确指出应当着眼发展、长期建设,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以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为主线,以创新管理机制和科技强检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成为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要求、能够更好地担负起新世纪检察工作重任的法律监督机关。我们通州市院是江苏省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多年来,我院始终发扬 “高点定位、团结拼搏、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通检精神,创造了辉煌的成就,曾荣获过多项全国级、省级及南通市级荣誉。

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院”、 “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委省政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连续三届被江苏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成为江海大地上名副其实的“检察铁军”。面对众多的荣誉,如何高点定位,实现我院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扎实推进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要以问题为中心,在发现、关注、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取得突破;在正视问题中把握发展的内在规律,在解决问题中寻找发展进步的真正动力。首先是我们要传承现有的检察制度,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继承和发扬多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受社会发展阶段和认识水平的限制,某些制约着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主客观方面的因素,不仅客观存在,而且一时还难以消除。我院的检察工作在以往的发展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还存在某些问题和不足。

在分析我院多年来创建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过程中,觉得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特色不够鲜明。典型表现在“点”的东西较多,工作干了不少,但没有汇总上升到“特色”的层次,拳头品牌不多。

二是调研不够深入。调研的篇数不少,但高度不高,成果转化少,大大制约检察事业的发展。

三是基础不够扎实。突出反映在“重硬件建设、轻软件规范”方面。

将各项规章制度贯穿落实于检察事务的每个层面的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也反映出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转变。通过调查、发现、分析这些问题,说明对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问题调查得还不够深、研究得还不够透,这正是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所造成的。

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我深刻认识到争先创优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振兴我国检察事业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部署。经过讨论,在全院形成“争一流、创唯一是我们的不懈追求”的共识,今年初,我院在原有的“发扬传统,在务实中保持;与时俱进,在创新中发展”的口号基础上,又响亮地提出了“埋头苦干,开拓奋进,争创全国十佳检察院”的口号,将“争一流、创唯一”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二、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创新中发展

第2篇 检察院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效体现科学发展。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统筹兼顾”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效体现科学发展。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应该把“三个坚持”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以此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发展,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理念。要始终坚持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之中,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始终坚持服从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增强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是要坚持查处与服务并重。既贯彻落实好检察工作严格执法、加强办案的要求,又要从服务大局出发,达到为经济建设服好务的目标,工作中,要重点做到两个结合:首先是要把查处案件同当地重点工作相结合;其次是要把查处案件同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注意为企业和有关部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服务,以扩大执法效果。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经常深入发案单位上法制课,到社会上宣传法律,主动帮助企业解决某些问题,为其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要坚持查处与预防并举。我们不仅要有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努力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从预防中求服务。同时要努力维护改革成果、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始终坚持执行法律标准与按“三个有利于”根本标准判断是非得失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政治效果相统一,打击犯罪与为发展经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法律政策,慎重对待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稳妥地处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不能影响经济建设的基本原则,要做到查处与保护并行。在查处案件中,要坚持做到既公正查处案件,又适时对企业利益加以保护,从保护中求服务,除保护举报人外,主要保护好有关组织和经营者的利益。重点做到“三个优先”和“三个及时”。一是要做到为维护大局利益,群众反应强烈的优先查处,及时反馈结果;二是要做到为解决企业后顾之忧,企业法人举报的优先查处,及时结案;三是要做到为减少经济损失,被举报人影响大的优先查处,涉及到经营者被拘捕的及时与其领导部门沟通,经查经营者无问题时,及时消除影响。

(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高检院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着眼于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执法观、合理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具体体现,因此检察机关在检察实践中,应该强化“三种意识”。

1、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等。规范执法作为一项行为约束,就是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开展检察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保好持高度一致,防止和排除各种错误思想、错误倾向的干扰,使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发展方向,严格遵守和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同时,要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斗争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职能作用。要提高广大检察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检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总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办案。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提高为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责任意识,为维护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职尽责。检察实践中,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功能,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要认真贯彻最高检确立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总体要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努力做到依法、全面、正确、充分地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就要具有对党委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举报人负责,对案件本身负责,对办案人负责的一种高度负责精神,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否公正执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基本保证。在现实社会中,有些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到案内案外诸多情况,每当查处职务犯罪案件,都要遇到各种说情、“过问”、甚至嫌疑人方的威胁等,或者查到关系人、关系单位、亲属朋友等人的身上,使办案出现阻力或疆局。这时,检察人员就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承担起责任,协调好关系,排除阻力,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3、强化质量意识,坚持把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具体体现。执法不规范,就会使办案质量不高,办案质量不高,也就谈不上执法公正,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质量意识,要明确和重申“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和各项办案纪律,克服单纯追诉、先入为主的执法理念,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犯罪与保障_____并重、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强化质量意识,就是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使每一起案件都做到结果上正确,实体上正义,程序上合法,社会反映良好,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证据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强化质量意识,要加强制度建设,从执法观念、工作原则、办案纪律、办案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建立和完善保证办案质量的长效机制。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为实现检察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和有力促进执法公正打牢基础。

(三)牢固树立打击是最直接有效服务理念。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应牢牢把握自身的宪法地位,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按照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时效,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依法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三个着力点”。

1、认真抓好惩防犯罪着力点,努力创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是社会稳定的具体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惩各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百姓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和抗诉手段,为蒙冤受屈的人民群众伸张正义、讨回公道,保护人民群众的诉讼平等权利。检察机关自身在执法办案中,更要坚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检察机关在为优化治安环境,加大打击力度,严格办案质量的同时,还要根据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绝不手软。要积极排查化解矛盾,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履行对社会的承诺。办理每一件案件,操作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侵犯人民群众的_____权利。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审判案件,要认真对待,指派专人,实施全程监督,避免涉法上访案件发生。同时,要主动为政府分忧,多做劝解和化解矛盾的工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认真抓好惩防职务犯罪着力点,努力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徇私舞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商业贿赂犯罪,以及负有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同时,还要积极构建惩防职务犯罪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把监督重点放在金融机构和行政事业收费单位上,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召开联系点协调会议,坚持送法上门,帮助建立和完美内部管理规章,堵塞管理漏洞,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警钟常鸣,做到打防并重。

3、认真抓好诉讼监督着力点,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这就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要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监督“端口”前移,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保障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检察工作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既要注重干警队伍自身的发展和素质的提高,又要在履行职责中坚持“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做到“理解人、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塑造人”,全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检察人员的执法思想,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落实好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利益重于一切,人民利益急于一切”的执法思想,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各项检察工作、各个执法环节,都要细心研究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体察人民群众的情绪,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一根本标准监督和检验检察人员执法行为、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重点树立“四个意识”:

1、坚持严格遵守程序的意识。在办案中往往中只注重实体上的公正而忽略了程序上的公正,忽略程序或者违反程序本身就是不公正。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维护程序独立的司法价值,以程序合法保障实体公正。

2、坚持保护诉讼权利的意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是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保证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获得心理的满足,有利于认定案件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障双方地位的平等性,有利于当事人相互进行举证、质证和进行辩论,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

3、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意识。进一步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_____观,打击与保护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打击犯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在办案中,要加大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防止利用职权侵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坚持尊重和保护_____的意识。宪法修正案把保护_____写进了宪法,加大了_____保护力度,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保护个人私有财产权。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召开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_____的会议。可以说,对_____的尊重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但是,纸上的法律真正贯彻到具体的司法中,有一个具体的过程,就是要执法者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对_____的极大尊重和重视。

第3篇 检察院检察长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检察院检察长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维护人民利益 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心得体会

按照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我系统学习了有关科学发展观的文件及的重要讲话,现结合平时的实践工作谈谈如下的心得体会及认识。

一、为什么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作为一名老党员,我亲身经历目睹了国家三十年改革开放的辉煌历程。其中体会最深的是,这几十年间,国际国内风云变幻,情势错综复杂,但我们党总是能在身处困厄的紧要关头拨开迷雾,不为各种非议责难所动,紧紧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原则冷静应对,适时地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误教训,及时提出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大战略思想和行动纲领,科学发展观就是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最新理论成果。

在改革开放进入新世纪以后,以为的党中央审时度势,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上,根植于中国国情、掌控世界格局变化而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同志在20xx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讲话就开始系统地提出并阐述了科学发展观,即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长期艰苦探索的成果,是我们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思想,也是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全面发展出发所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要真正自觉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就必须深刻认识这一战略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我们认为,深刻认识这一时代背景应当看到这几点:

(一)我国已进入了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可谓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进则乱,不进则败。我国现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千美元,与之相伴随的是,经济社会也进入了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发展潜力和动力与发展的困难和风险都同样巨大。这在国际社会是有现成例子可鉴,如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有相当部分国家出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倒退等一系列问题。二战后的世界社会经济发展史表明,在这个阶段,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就如同遇到了瓶颈,有的国家因为发展战略选择得当,政策举措符合时宜,结果是冲破了瓶颈,社会经济发展又进入了新的阶段,有的国家则裹足不前,进而长期社会动荡。在我国现有国情下,我们要有新思维、采取新措施来加强应对,这是无庸置疑的。

(二)我国在经济发展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过于注重经济发展的有形成果而忽视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无形成果;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困落后地区迟迟得不到发展和改善;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农民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突出问题。而不协调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不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不协调;社会财富的增长与社会成员的利益分配不协调。面对这种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局面,我们党必须警醒和反思以往发展观的缺陷。

(三)人们在经历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后,发现我们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社会现状。这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空前多元化;社会阶层分化明显,特别是贫富两极分化开始呈现;社会的基本共识面临挑战,道德伦理的底线受到冲击,最近的毒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婴儿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这种事情在几十年前是无法想象的;社会规范体系紊乱,社会公平正义感几近消失。这四个方面综合起来,就是我们面临着社会矛盾冲突逐渐加剧、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加、社会有陷入不和谐状态的危险。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再次强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审时度势,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解决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维护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二、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检察机关职能的关系

有同志提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该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事,与我们检察机关似乎关系不大,我开始也有同样的疑问。但经过学习、思考和实践,我认为这种认识是肤浅的认识,是短视的认识。实际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也正是科学发展观与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能最密切相关的内容。

从这个层面而言,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不可谓不大。无论是从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说,还是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言,我们检察机关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而言,我们认为,至少以下四点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来深刻理解和把握:

(一)检察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宪法规定,我国政治体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下的一府两院,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是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因此,归根结底,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否有利于党的事业、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应当最终体现在是否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提供了保障上面。

(二)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效果如何,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实际上,这也就是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问题,“信者,形之基也。”法律监督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程度与文明程度的重要标杆,也是构建法治国家的重要精神要素。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取信于民,就必须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们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执法公信力,就必须勇于监督、善于监督、阳光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宪法法律规定的监督职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维护好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进而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

(三)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就是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当前的实际情况表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是引发社会严重不和谐的诱因之一,而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行为直接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司法过程的不公正则为社会和谐遗留下长期的隐患。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也就是说,检察机关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检察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司法机关。公平正义是人们追求的基本社会价值目标,是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基本理念。而司法是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当人们之间的纷争不能自己协商解决时,当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受到侵犯时,人们就会寄希望于司法机关,期待司法机关能够通过法律程序公平地解决纷争,伸张正义。司法的功能就在于通过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地适用法律规则,满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一个社会,如果达不到人们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就没有理由要求人们遵循它所颁布的法律和制定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也就荡然无存,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检察机关作为行使检察权的专门司法机关,要通过依法履行职能,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有罪的人受到惩罚,使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使人权得到尊重,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全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三、检察官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应发挥的作用

对于检察机关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我的观点是,不要妄自菲薄,不要以自己人微言轻而放弃职守。其实,国家层面的宏大叙事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具体参与,党的战略决策也要化为我们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同样地,检察机关要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最终还是要靠我们一个个活生生的检察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去体现和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不单纯只是一种政治活动,以人为本、追求和谐的精神实质,更是我们为人处事、做好办案工作的行动指南,深刻领会并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于国于民、于人于已,都绝非虚言一句。

检察机关要实践科学发展观,意味着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勿以事小而不为,勿以人微而放弃,勿以言轻而失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我们认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在执法办案中的每一个环节中,但当前我们特别要注意这两点:

一是要高度重视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不能简单就事论事,就案办案。当前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政法机关往往处于矛盾的风口浪尖,因此,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力所能及的群众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我们公正执法的立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是我们应当追求的工作目标。如果我们在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充分注意群众的反应,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高度重视群众的呼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群众工作,确实能取得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办案效果。

二是要以协作精神共同营造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平台。我们检察机关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所作的努力,更多的时候是体现在与上级、其他司法机关共同营造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执法平台,防范、消解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负面因素。

第4篇 优秀范文: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不仅做好本身工作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而且对全社会践行科学发展观也负有保驾护航的重任。在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检察机关应着力把握四个基本点。

第一,把握根本点,始终坚持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检察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持主动请示汇报,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二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坚定信念。实践证明,我国检察制度是符合国情的,成绩有目共睹。随着形势发展,对某些不合理的方面进行改革,是“扬弃”,而不是否定。在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要坚持正本清源,坚决抵制极少数人将西方的三权分立等不符合国情的东西照搬到中国。三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和体现到实际执法中去。关键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体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每一具体法律监督工作中体现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法律属性的统一,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第二,站稳立足点,把检察工作摆到服务大局中去谋发展。要突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真正使有罪的人受到追究,无罪的人受到保护,切实保护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要立足本职,把服务大局具体化、职能化、岗位化,在实实在在地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处理好每一起纠纷、接待好每一次申诉、化解好每一个矛盾中去体现服务大局。要防止“就案办案”、死抠条文,防止业务工作偏颇导致服务大局效果不好。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提高侦破率,降低漏网率,有效遏制、震慑职务犯罪。

第三,选准切入点,从观念和机制着手促进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与时俱进,始终高举解放思想旗帜,敢于并善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在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上大胆开拓创新,树立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要强化“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全面的、实践的、发展的观点看待政绩,把争先创优与执法为民高度统一,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防止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始终立足实践,着眼制约发展的实际问题,创新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四,紧扣核心点,以人为本带队伍,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最广泛地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领导要带好头,用人要公正,考核要科学,文化要活跃,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高履职水平,立足岗位练兵,从基础入手,从细节入手,从存在的问题入手,从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工作习惯的养成入手,打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检察队伍。要用人文关怀拴心留人,把对干警的严格要求管理和主动关心爱护结合起来,搭建干警全面发展的平台。切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陶冶高尚情操,释放工作压力,提升精神境界,增强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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