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职责
1.根据采购单位审査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按采购单位要求和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组织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统一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各品目的集中采购。
3.审查招标采购项目是否符合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标准。
4.审査投标人的资格。
5.组织和参与评标。
6.确定招标结果,组织签订中标经济合同,监验政府采购项目。
7.管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根据合同支付采购项目费用。
8.受理其他采购机关委托招标、采购事宜。
9.组织非集中采购项目的监督和检查。
10.组织办理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第2篇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内容
1.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政府采购中心的全面工作。
2.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综合素质。
3.负责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经费及采购项目计划。
4.负责投标、评标人资格审定。
5.审定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6.组织拟制、签订中标经济合同。
7.负责管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8.按政府采购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完成各项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管理,搞好内外协调。
10.组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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