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律师工作处岗位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律师工作处在司法厅党委领导下履行以下行政管理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律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省律师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省律师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据是司法厅职能配置规定)。
2.负责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工作(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令43号《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和司法厅职能配置等有关规定)。
3.负责全省《律师执业证》的审核批准及颁证、年度注册等工作(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令46号《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4.负责全省律师事务所及分所的审核、登记、核准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工作(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令41号《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5.负责全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工作(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令41号《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6.负责新执业律师的上岗培训和执业律师年度注册培训(依据是《司法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7.负责全省律师业务指导和管理、拓展律师业务(依据是《中平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司法部关于拓展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8.负责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依据是《中平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令50号《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令第51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司法电(1996)96号《关于认真受理当事人对律师投诉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9.负责全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依据是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
10.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依据是司法厅职能配置规定及司法部、人事部人发(1997)26号《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1.负责在云南省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和外省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律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令70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令338号《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司法部令74号《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的规定》、司法部令35号《律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司发通(1996)057号《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司法厅职能配置方案等有关规定)。
12.负责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秩序(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拓展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及司法厅职能配置方案等有关规定)。
13.负责在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审核和评选“文明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等工作(依据是司法部(1996)006号《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及司法通(1997)088号《关于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实施办法》)。
14.负责指导、监督和联系律师协会的工作(依据是司法厅职能配置方案等有关规定)。
总之,律师处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新要求,不断完善律师组织结构,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功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要求,规范法律服务主体、法律服务行为、法律服务秩序、法律服务管理等活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行业的整体素质,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功能作用更充分地发挥。
第2篇 律师/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律师/法律顾问职位要求
1.持有法律资格证书。
2.较强沟通能力。
3.逻辑思维敏捷。
律师/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1.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3.参与起草、修订公司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
4.对公司员工、管理层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和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5.对新注册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
6.对公司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7.对涉及公司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8.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9.列席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10.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第3篇 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律师助理职位要求
1.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有法学论文或文学作品发表。
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1.接待客户、接听电话;
2.协助指导律师做好工作计划、工作安排。
3.协助律师开展工作,例如为诉讼案件,协助律师起草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等相关法律诉讼文书;
4.协助律师接受、传递相关往来法律文书、文件、函件。
5.协助律师参与相关会议,整理会议纪要以及其它会议事务。
6.协助律师参与诉讼案件庭审,整理代理词。
7.协助律师参与法律调查,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档、法院阅卷;或根据客户要求参加相关尽职调查;
8.给予律师处理与客户相关联系人的沟通联系之间的协助。
9.档案整理:结案后,负责整理档案,起草案件总结,档案装订成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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