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采购:
1、学校统购部分按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购买。
2、信息中心自购部分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批量购置或购买较贵重设备,仍按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购买。
(2)购买少量低值零配件时,由实验室主任决定;批量购买时,由中心主任和实验室主研究决定。
(3)采购时要2人以上,对市场要多调查,多比较,使购买的物品达到最优的性价比。
二、验收:
(1)由主管设备工作的副主任、及技术人员组成三人以上的验收小组。
(2)所有设备在到货后48小时内进行初检验收,对计算机在二周内还要进行48小时的烤机实验。
(3)填写《设备开箱及技术验收单》中的各项内容;验收人、负责人、保管人均要签名。
(4)设备的保修单、技术资料等及时分类归档存放。
三、使用和维护:
1、中心的设备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
(1)借方出具经学校领导签字后借条到中心办理借用手续;
(2)当着借用人的面对设备进行检查,借方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并在借用设备清单上签名后,方可将设备取走。
(3)返还时,对着借用设备清单核查设备及其附件,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无误后,给予销帐。若有问题,要求借方作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2、因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丢失和损坏,设备管理人员要按价赔偿。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建立使用、维修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等情况。
四、维修:
1、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由使用人或设的管理人员记录并报修。
2、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较大的故障一周内解决。
3、鼠标、键盘、耳机等易损件,不可修复的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以旧换新。
4、每年寒暑假,对机房、实验室大修一次。维修计划需报校领导审批。
五、报废:
设备已过使用期限,且无法维修时向学校申请报废,报废的有关手续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责任:
“谁主管,谁负责”。人为造成的非正常事故,由当事人或使用人负责,视其程度,按原价赔偿或部分赔偿。在学生上机和做实验时发生的事故由辅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其它时候由中心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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