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成立了住校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和有关班主任组成,并由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负责。学生住校,原则上是非zz村的学生,并由学生自愿,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工作批准方可住校。住校生开学时应按规定方可住宿。住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有传染病、有偷盗行为、多次外出不归、经常不参加晚自习、个人卫生差、喝酒吸烟、不服从班级管理等。住校生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寝室安全守则》、《卫生守则》、《爱护公物守则》、《夜自习守则》。
寝室安全守则
1、住校生按生活教师指定的寝室住宿,不得自行调房或调换床位。
2、每寝室选寝室长一人和副寝室长一人,负责管理室内用具,安排并督促值日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同学按时作息。
3、起床前、午休、熄灯后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走廊内玩球、嬉耍打闹等。
4、晚自修后,男女生不到对方寝室。
5、不在外住宿,不留他人住宿,在外住宿须由家长书面请假并办好销假手续。
6、不抽烟不喝酒。
7、室内用品按规定摆放。
8、注意防盗,及时锁门、关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注意防火,不点蜡烛,不擅自装卸电器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小电器。
10、有违规者,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处理。
爱护公物守则
1、室外的公共财物,保持内外设施的完好。
2、因使用不当损坏门窗等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作书面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
4、不准在寝室内或走廊上玩球等。
5、室内外的墙面不得破坏、涂画。
夜自习守则
1、住校生一律参加周一至周五的晨读和周一至周四的晚自习,由辅导教师检查点名。
2、指定位置就座学习,不擅自调换座位。
3、认真学习,不浪费时间。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自学,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经班主任同意签字,交辅导教师,无故不参加作旷课处理。
5、晚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不准会客,请同学将学校规定告知亲友。
6、晚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寝室,不逗留,及时关好门窗和灯。
7、搞好学习室卫生。
卫生守则
1、室内及包干区保持整洁,一天两扫,一周大扫,半月评一次文明寝室。
2、室内无异味。
3、生活用品、卫生工具放在指定的位置,垃圾要用袋装。
4、不准在寝室内吃饭。
5、包干区要求:
(1)寝室无异臭、污垢,地面干燥。
(2)洗嗽池、水池要保持畅通,无堵塞。
(3)楼梯、走廊要潮拖,扶手无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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