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校园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和谐校园,根据南京市和**区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在校园内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 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施工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3.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安保办或总务处备案。
4.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6.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无《临时出入证》者,门卫有权拒绝入内。
7.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8.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9.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学生宿舍、教学楼和办公区域;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打闹;不得损坏公物、树木和草地;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办公及生活秩序。
**高级中学
20**年*月*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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